校服招标公告(本溪市第一中学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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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第一中学校服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LBXZB2025-0503)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一、招标条件本本溪市第一中学校服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本溪市第一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2025年6月13日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本溪市第一中学校服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本溪市第一中学校服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允询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6日08时30分到2025年06月03日16时30分获取方式:方式:现场领取,售价:500元/本,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175栋1-3-5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14时00分递交方式: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六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7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六楼会议室七、其他1.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日期为准。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4.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5.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本溪市第一中学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二路50号联系人:孙晓辉电话:15641481988电子邮件:无招标代理机构: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175栋1-3-5联系人:韦姝电话:15174001804电子邮件:tongli_bx@163.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2*(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服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