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能力建设招标公告(桂林市生态环境局2025)



    项目概况                                                    
    桂林市执法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gcy.zfcg.gxzf.gov.cn/)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5-G1-990184-ZCHR 
    项目名称:桂林市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预算总金额(元):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桂林市执法能力建设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2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拟购置2套便携式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2套车用清净剂检定仪、2套便携式VOCS检测仪、5套便携式车用尿素检定仪、3套OBD诊断仪、2套便携式油品检测仪和1套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等设备。加强桂林市移动源污染的监督管理能力,提升臭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移动源污染监管工作提供人员保障和技术支撑。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生效后,在接到采购人供货的书面通知3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验收。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6月1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gcy.zfcg.gxzf.gov.cn/)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7日 09:30 
    开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号政采开标仓,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在线开启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本项目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4)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资格条件特别说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电子投标相关事宜说明:(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投标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参与电子投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②完成CA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完成CA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③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以下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并安装成功,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完成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证书)。因投标人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投标或投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详见桂林市政府采购网—采购资讯—重要通知);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提交、解密等相关事宜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6条规定收取,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桂林市临桂区鼎晟大厦(临桂区人民路与万福路交叉路口附近) 
    项目联系人:徐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3-2883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策恒睿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临桂区临桂镇西城大道与世纪大道叉口联创.飞扬国际T4幢1单元25-26层3号              
    项目联系人:陈琪              
    项目联系方式:0773-3661363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桂林市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定稿).docx686.8K

中策恒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桂林市执法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LZC2025-G1-990184-ZCHR采购人:桂林市生态环境局采购代理机构:中策恒睿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采购需求25第四章评标办法45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4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7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桂林市执法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gcy.zfcg.gxzf.gov.cn/)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6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LZC2025-G1-990184-ZCHR项目名称:桂林市执法能力建设项目预算总金额(元):20000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桂林市执法能力建设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20000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拟购置2套便携式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2套车用清净剂检定仪、2套便携式VOCS检测仪、5套便携式车用尿素检定仪、3套OBD诊断仪、2套便携式油品检测仪和1套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等设备。加强桂林市移动源污染的监督管理能力,提升臭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移动源污染监管工作提供人员保障和技术支撑。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在接到采购人供货的书面通知3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验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2025年6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gcy.zfcg.gxzf.gov.cn/)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6月17日上午09:30开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政采开标仓,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在线开启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本项目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4)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资格条件特别说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电子投标相关事宜说明:(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投标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参与电子投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②完成CA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完成CA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③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以下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并安装成功,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完成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证书)。因投标人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投标或投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详见桂林市政府采购网—采购资讯—重要通知);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提交、解密等相关事宜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6条规定收取,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七、本次投标联系事项:1.采购人信息名称: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鼎晟大厦(临桂区人民路与万福路交叉路口附近)采购人联系人:徐工联系方式:0773-28832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策恒睿建设有限公司地址:临桂区临桂镇西城大道与世纪大道岔口联创.飞扬国际T4幢1单元25-26层3号项目联系人:陈琪联系方式:0773-366136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桂林市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GLZC2025-G1-990184-ZCHR23.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5.1投标人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6参与电子投标的准备工作6.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投标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电子投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②完成CA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完成CA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③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以下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并安装成功,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完成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政采云CA证书)。因投标人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投标或投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2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详见桂林市政府采购网—采购资讯—重要通知);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515投标报价15.1投标报价必须按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15.2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200.00万元;投标人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15.3投标人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方案,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6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718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要求18.1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应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在线编制投标文件并参与投标,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2投标人下载或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顺序以及“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18.3投标人应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载明的“标书关联”功能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相应内容的关联定位,以便在评审时点击相应评审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审内容;如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位相应内容,或者关联定位的内容与该评审项不符,导致无法查询并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资格审查或评审结果,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4电子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电子投标文件按本须知载明的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进行编排,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内容不完整或投标文件相应内容未按要求编排、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5投标人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后应当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18.6供应商公章、签字、电子签章、电子签名。18.6.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18.6.2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18.6.3本招标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与实物印章、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819投标文件的递交19.1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后,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自行下载投标回执。19.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9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重新传输提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1021 开标时间及地点21.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6月17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号政采开标仓,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在线开启投标文件。21.2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1122开标程序22.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组织开标、解密开启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保持“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时在线,并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如不出席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因投标人未保持实时在线,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2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开启解密投标文件操作,“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通知,由投标人在系统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使用加密的CA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22.3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在线开启投标文件。22.4开启投标人报价文件,电子开标大厅记录显示并记录投标人投标报价表的投标报价等。22.5投标人线上确认投标报价。22.6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文件内容进行修正。22.7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2.8特别说明:如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1224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共5人。1325.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1432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的通知,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⑵查询截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前;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1533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33.1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五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3.2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3.3中标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自行关注政采云平台信息,确保及时查收中标通知书。1634.1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合同金额的3%交纳(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如为中型企业中标的按合同金额的2%交纳,如为小微企业中标的则免收履约保证金。乙方于签订合同之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1735.1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35.3合同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1936.1采购代理服务费1、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以办理。2、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以标项中标金额为计费额,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收取。3、代理服务费交纳账户信息开户名称:中策恒睿建设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00525688700010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临桂支行2039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2140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3-2829504一、总则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桂林市执法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LZC2025-G1-990184-ZCHR2.适应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定义3.1“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2“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3.3“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3.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3.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7“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基本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3.8“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3.9实质性要求:“采购需求”中标注▲号项的条款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对实质性要求若有任意一项不满足,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技术要求”允许非“▲”项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条款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要求”中非“▲”号项出现负偏离数超出允许发生负偏离的项数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4.招标方式、评分办法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5.投标人资格及资格条件特别说明:5.1投标人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2资格条件特别说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参与电子投标的准备工作6.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投标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电子投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②完成CA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完成CA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③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以下称“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安装成功,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政采云CA证书)。因投标人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投标或投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2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详见桂林市政府采购网—采购资讯—重要通知);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6.3本项目资格审查及评审过程中,资格审查人员或评审委员会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更正)等全部事宜,均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投标人应保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且实时在线以保证及时收发相关信息,否则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转包与分包8.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8.2本项目不接受分包。9.特别说明9.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标报价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9.2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3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10.质疑和投诉10.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本项目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见附表1)。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对于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与项目相关的质疑,投标人在提出与项目相关的质疑前应当做好全面且详细的工作,代理机构不再受理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10.2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桂林市财政局投诉(“投诉书”格式见附表2)。10.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中策恒睿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陈琪,联系电话:0773-7593227。通讯地址:临桂区临桂镇西城大道与世纪大道岔口联创.飞扬国际T4幢1单元25-26层3号。业务时间: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点00分到17时00分。业务时间以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二、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的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采购需求;(4)评标办法;(5)政府采购合同;(6)投标文件(格式)。1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2.1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本项目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12.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2.3投标人应实时关注本项目公告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本项目公告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12.4必要的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2.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修改招标文件。12.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3.1投标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3.1.1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1)投标人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注:①投标人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企业,可以提供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投标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③自然人投标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3)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③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并提供总公司的授权文件(加盖总公司公章)。(4)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必须提供);(5)投标人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必须提供);(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7)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13.1.2商务、技术性响应证明材料:(1)投标函(必须提供)(2)投标报价表(必须提供);(3)技术偏离表(必须提供);(4)商务响应表(必须提供);(5)产品配置清单(必须提供);(6)技术方案(如有,请提供);(7)售后服务方案(如有,请提供);(8)“采购需求”中有关履约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请提供);(9)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中小企业制造,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10)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11)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注: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性响应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投标无效;其中“必须提供”的文件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规定位置签字(或者电子签名)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13.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13.3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4.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必须以中文汉语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14.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必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5.投标报价15.1投标报价必须按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15.2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200.00万元;投标人所投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15.3投标人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方案,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5.4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标的价款、标的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位以及安装、安装所需辅材、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培训、保修、验收费用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16.2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8.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要求18.1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应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在线编制投标文件并参与投标,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2投标人下载或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顺序以及“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18.3投标人应按“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载明的“标书关联”功能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相应内容的关联定位,以便在评审时点击相应评审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审内容;如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位相应内容,或者关联定位的内容与该评审项不符,导致无法查询并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资格审查或评审结果,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4电子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电子投标文件按本须知载明的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进行编排,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内容不完整或投标文件相应内容未按要求编排、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5投标人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后应当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18.6供应商公章、签字、电子签章、电子签名18.6.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18.6.2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18.6.3本招标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与实物印章、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19.投标文件的递交19.1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后,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自行下载投标回执。19.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重新传输提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四、开标21.开标时间及地点21.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6月17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解密、开标。21.2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22.开标程序22.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组织开标、解密开启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保持“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时在线,并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如不出席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因投标人未保持实时在线,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2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开启解密投标文件操作,“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通知,由投标人在系统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使用加密的CA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22.3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在线开启投标文件。22.4开启投标人报价文件,电子开标大厅记录显示并记录投标人投标报价表的投标报价等。22.5投标人线上确认投标报价。22.6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文件内容进行修正。22.7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2.8特别说明:如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五、资格性审查23.资格性审查23.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时,将对投标人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审查流程:(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3)将各投标人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4)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注:以上审查过程中,如出现查询企业网页主页面无法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仅以主页面信息内容无法认定投标人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当时审查程序可继续进行,待评审结束后将对以上投标人作进一步核实确认,如确认投标人之间存在有上述关联供应商情形的,关联供应商均按投标无效处理。23.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时,如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1)不具备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缺少投标人须知“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规定的任一项“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存在投标人须知第28条、29条载明的投标无效情形的。23.4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予以废标。六、评标24.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共5人。25.评标办法25.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25.2评标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进行评标,不得擅自更改评标办法。26.评标26.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宣布评标工作纪律,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在评标期间由项目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并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核对评标结果,有投标无效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经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26.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6.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任何人不得对某个投标人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专家评委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26.4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6.5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采用在线书面形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均可】或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6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6.7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最终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26.8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6.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1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6.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6.12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标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桂林市财政局报告。27.推荐及确定中标候选人原则(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按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依次按货物基本分高的优先、设备安装方案分高的优先、售后服务分高的优先、履约能力分高的优先、政策功能分(节能、环保)高的优先、免费保修期长的优先、交付时间短的优先顺序确定中标人。(3)中标人放弃中标、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信用信息记录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中标,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2)所投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4)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符合性响应证明材料中的任意一项材料的;或提供的符合性响应证明材料中的任意一项材料无效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7)投标人未就“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8)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9)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9.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为同一个人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30.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开标、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开标、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2.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的通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⑵查询截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前;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3.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33.1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五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3.2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3.3中标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自行关注政采云平台信息,确保及时查收中标通知书。七、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34.履约保证金:34.1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合同金额的3%交纳(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如为中型企业中标的按合同金额的2%交纳,如为小微企业中标的则免收履约保证金。乙方于签订合同之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甲方。34.2履约保证金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4.3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中标人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提交至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34.4中标人按合同约定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交付采购人使用后,凭《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详见附表3)和履约保证金交纳凭证向采购人申请办理退还手续,采购人不得额外要求中标人提交其他证明材料,并应当自收到退还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履约保证金(无息)。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8.5在履约保证金到期退还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负。35.签订合同35.1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5.2如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人可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1)中标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或应当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而未按规定提交的;(2)将中分标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分标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35.3合同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35.4验收证明存档: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妥善保存验收证明(详见附表3)。八、其他事项36.采购代理服务费36.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3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用于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称:中策恒睿建设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00525688700010开户银行:桂林银行临桂支行38.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详见附表4.39.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40.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773-28295044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采购人同意后,终止电子采购活动,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附表1: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如本项目划分分标的,应注明所质疑的分标。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表2: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标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如本项目划分分标的,应注明所投诉的分标。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表3: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或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验收方式:□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序号名 称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容、标准)数量金 额               合       计  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实际供货日期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验收具体内容(应按采购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投标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者中标人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验收小组意见 验收结论性意见: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中标或者中标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采购人或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附表4: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广西政府采购活动!线上“政采贷”是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自治区财政厅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机构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5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可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客服电话:400-009-0001)tt第三章采购需求Ⅰ.说明:一、本项目所要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制造,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根据财库〔2019〕9号及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均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品目,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五)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二、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投标产品参数性能必须满足实质性要求。三、投标人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四、“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五、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工业。六、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Ⅱ.采购需求一、技术要求项号标的名称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要求数量及单位1便携式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一、主要用途适用于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的密闭性、液阻和气液比等参数的检测。以及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的气液比、系统压力指标的比对;也可用于现有加油站的汽油油气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加油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油气排放管理。二、性能参数要求1.设备性能满足《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0951-2020)、《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的技术要求;2.一台主机及操作软件即可完成加油站密闭性、液阻和气液比三项检测,也可用于汽油运输罐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3.设备须通过国家防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证,防爆等级必须为Ex ib ⅡB T4 Gb(提供有效的防爆等级证明材料扫描件);4.内置压力发生器,可直接进行适配器和仪器自身密闭性检测,实时测量环境温湿度、大气压等气象参数;5.配置至少64G内存防爆手操器,可直接生成检测报告和检测记录,支持查询、导出和打印;6.加油枪适配器可适用于市面上主流的各种加油枪;7.软件升级支持联网升级及U盘升级;8.具备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9.内置至少13600mAh锂电池;10.可存储至少200个加油站的检测数据,检测数据可以长期保存、重复打印;11.设备主机需可通过北斗卫星进行检测地点自动定位,可显示地理坐标信息及地图上所在位置,可通过移动网络将所有测量数据传输至远程监控平台(提供具有CMA或者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2.压力测量范围:(-5000~5000)Pa,分辨率:1Pa,准确度:≤±0.2%FS;▲13.流量测量范围:(0~120)L/min,分辨率:0.1L/min,准确度:≤±1.5%(提供具有CMA或者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4.功耗 ≤3.0W,工作时间不低于 8小时,待机时间不低于10 小时,充电时间不高于5 小时。15.配置主机1台(含防爆手操器)、主机接地线1根、油桶和氮气瓶接地线1套、油桶组件一套升降小车组件1套、便携式热敏打印机1台、可拆卸式北斗定位器1套。2 套2车用清净剂检定仪一、同时检测汽油辛烷值和柴油十六烷值,一机两用。检测快速、准确操作简单,大屏幕中文显示,具有EL背光灯支持,方便在光线昏暗环境中使用,主机面板中文菜单式操作。具有高强度,高抗冲击,绝对密封防水,防潮,防尘,内附方格海绵。可预先设置模式上、下限,超出范围自动显示,方便用户检测需要。具有自动关机节能功能,低功耗设计。二、测量项目: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 1.操作范围:温度-10℃~+40℃,相对湿度30%~81%R.H., 大气压力64~106kPa。2.辛烷值的测量范围(ON)以ON为计量单位(可根据客户需求自行调节)40-120;3.辛烷值仪的允许测量误差,每单位(最大值)±0.5(同台式标准法相比);4.辛烷值仪测量结果的可浮动范围,每单位(最大值)±0.2;5.十六烷值的测量范围(CN),以CN为计量单位(可根据客户需求自行调节)20-100;6.十六烷值仪的允许测量误差,CN单位(最大值)±1(同台式标准法相比);7.十六烷值仪测量结果的可浮动范围, CN单位(最大值)±0.5;8.测量时间(秒)<20。2 套3便携式 VOCS 检测仪一、设备用途用于锅炉烟气排放、汽车尾气排放、工艺废气排放、石化企业管道排放泄漏检测和执法督查、加油站和油气回收现 场排查、无组织排放现场应急检测、VOCs排放溯源排查、VOCs治理设施的效果检测等。便于执法人员快速分析检测现场。二、性能参数要求1.检测原理:FID(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及PID(光离子化气体检测器)双检测器,可支持加装氧气、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传感器,实现多参数检测(提供具有CMA或者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2.最低检出限:FID 检出限≤0.3μmol/mol甲烷,PID检出限≤0.3μmol/mol异丁烯;3.采样探头过滤器:可过滤颗粒物的尺寸<2μm;▲4.主机及带屏采样探头分体设计,带屏采样探头配有实体按键,探杆前端带有金属过滤器,界面可显示启动点火、浓度校准、背景值扣除和信息查看等操作,主机配有小型氢气发生器,具备产氢到一定压力后,电解槽自动断电功能,干燥免维护一步除湿功能,内置电池,续航不小于5h,氢气流量:0~150ml/min;5.配置手操器通过Wi-Fi连接主机,方便、快捷、可靠,内置LDARAPP管理平台软件,可实现拍照建档(群组与密封点),上传档案,连接主机,从平台获取检测任务,执行检测任务,查看及上传检测数据等功能;6.准确度:FID:±1%或±1.0ppm,此准确度为使用甲烷在(100~500)ppm(包括漂移)校准时,在(3000~50000)ppm量程用20000ppm甲烷做单点校准读数误差±1%。PID:±1%或±0.05ppm,此准确度为使用异丁烯在1000ppm(包括漂移)校准时;7.动态范围:FID:(1~50000)ppm甲烷,PID:(0.5~2000)ppm异丁烯;8.线性范围:FID:(1~50000)ppm甲烷,PID:(0.5~2000)ppm异丁烯;9.探头采样响应时间:FID:10000ppm甲烷,<3.5s,T90,PID:500ppm异丁烯,<3.5s,T90;▲10.采样速度:样品探头入口处≥0.6L/min;▲11.连续工作时间:仪器采用可拆卸电池供电,仪器内置容量不小于13Ah可拆卸电池供电;12.支持北斗授时及定位,自动存储定位信息,自动生成主要功能操作和测量参数标定的日志记录,方便检查仪器的操作流程;▲13.使用寿命:FID:>8000小时,PID:>2500小时,正常维护清洁情况下;14.氢气瓶容积:25℃最高达15Mpa,空瓶体积75ml;▲15.数据存储:SD卡;存储量:不低于 20000 条数据存储。▲16.提供防爆等级证书:主机:ExdiaIICT4Gb,手操器:ExibIICT5Gb/ExibD21T95C。17.辅助配套设备(1)适用于监测现场环境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应急(泄漏)事故监测; (2)仪器具备气体浓度动态曲线显示功能,可观测污染物变化;(3)连续运行时间:内置大容量锂电池,连续工作时间大于 24 小时(提供具有CMA或者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4)主机可同时安装6个气体传感器(至少包括氧气、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及甲烷)(提供具有CMA或者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5)检测范围:0-10000ppm;18.配置主机1台,采样探头组件1套,充氢组件1套,防爆手操器1套,充电器1套,阻容器工装1件,过滤器组件1套,说明书2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合格证/保修卡1份,辅助设备1套。2 套4便携式车用尿素检测仪一、设备功能1.可快速测量车用尿素的浓度和折光率,具有自动温度补偿功能;2.液晶显示屏显示检测结果等信息;3.仪器可方便携带,适用于野外户外使用;4.支持检测报告打印功能;二、性能参数要求1.检测范围:尿素含量 0 ~ 51.0%;折光率 1.3330 ~1.4200nD;2.测量精度:尿素含量 0.1%;折光率 0.0001nD;3.准确度:尿素含量±0.2%;折光率±0.0004nD;4.测量时间:不高于 2 秒;5.仪器净重:≤1kg(包含电池),方便野外工作。5 套5OBD 诊断仪一、基本功能1.车辆及 OBD 信息检查、故障代码获取、就绪状态描述、OBD 系统的实际监测频率(IUPR)相关数据记录、实时数据流读取及打印等功能。2.可连续获取、转换及显示车辆排放相关的数据和故障代码,按照标准规定的格式读取并自动传输。避免误读、漏读、更改及清除故障代码及相关信息等篡改检验结果行为。 3.支持且不限于读取符合以下通信协议的车辆 OBD 信息:ISO 9141、ISO 13400、ISO 14229、ISO 14230、ISO 15031、ISO 15765、ISO 27145、SAE J1850、SAE J1939、SAE J1979 等。 4.满足基于ISO 9141 通讯协议支持五波特率初始化的要求、基于ISO 14230 通讯协议需同时支持五波特率初始化和快速初始化的要求。基于 CAN(ISO 15765 / SAE J1939 / ISO 27145)通讯和 K 线(ISO 14230)通讯的波特率(250 kbps 或 500 kbps)进行自动检测和匹配的要求;5.满足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HJ 1237-2021《 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等法规的检测要求;6.满足HJ437-2008, GB17691-2018中对车载OBD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的检查功能。二、工作条件:工作环境温度:0~50℃;工作环境湿度:5%~85℃;三、性能参数:1.支持深度稽查和快速稽查功能,设备接入车辆后自动进入系统且在60秒内生成初步筛查报告单,对深度车辆可以进行深度稽查,提供更高效且专业的执法流程;2.依据车载OBD系统技术规范法规对目标车辆进行全系统检查,上传数据到环保监管平台,以及通过环保平台查询目标车CAL ID和CVN信息,智能判断车辆是否存在加装作弊器,或刷写ECU,篡改车载OBD系统等行为;3.提供动态稽查功能,精准判断车辆是否加装氮氧传感器,尿素喷射传感器等车载传感器模拟装置;4.当稽查到目标车辆排放数据不合理时,能有效区分车辆自身不规范和车主加装作弊器,减少执法误判和纠纷;5.稽查功能涵盖,重型柴油车,重型天然气以及重型汽油车等商用车;6.稽查软件应支持在线升级,自动生成报告,本地存储分享打印报告等更多服务功能。7.配置要求:( 1 )内存 RAM≥2GB;(2)存储≥32GB;(3 )显示屏:配备不小于 7寸高强度显示屏,分辨率不低于 1280*800,滤蓝光防眩光,户外强光下可视;(4)触摸方式:电容式,支持多点触摸;(5 )防水等级:IP67;(6)电池:常温下续航时间 7 小时以上;(7)重量:≤1kg,方便野外工作。(8)OBD检测盒接口要求:DB15+USB串口;设计规格:一体式塑料外壳,硅胶防护套;通讯协议:ISO 9141、ISO 13400、 ISO 14229、ISO 14230、ISO 15031、ISO 15765、ISO 27145、SAE J1850、SAE J1939、SAE J1979 等;链接要求:独立检测盒外接DB15转OBD16延长线,插头故障时确保易于更换不至于损坏主机。3 套6便携式油品检测仪1.设备主要功能及结构组成1.1主要功能:可用于快速、定量检测普通柴油硫含量,满足环保现场执法和管理要求。(非手持式、台式仪器)。1.2结构组成:包括主机,以及现场检测正常使用所必需的电源、样品盒、密封膜等全部配件,设备自身具备一定的抗振动和辐射防护设计,在使用现场不需要单独携带额外的支架或辐射防护配件。2.主要技术参数2.1硫含量检测范围:3 mg/kg ≤设备检测范围≤46000 mg/kg;2.2测量精度:样品硫含量不超过 10mg/kg时±8%, 样品硫含量超过10mg/kg时±4%;2.3检测速度:不超过 300s;2.4总重量:不超过15KG,方便野外工作。2.5数据显示系统:显示器:5-6英寸,采用工业级彩色触摸屏。2.6结果记录简便性:检测结果可现场读取并打印;设备可储存、调看不少于10万条历史检测结果或设备不少于25GB内存卡;2.7检测样品准备:用于制作样品的各类配件标准化程度高,制作样品的过程简单易操作,且样品在启动检测前无需经过复杂的前处理;2.8便携性:主机及所有配件(不需要携带到现场的替换配件不计入)方便携带,同时可解放双手、适合单兵作业。2.9核心元件寿命:正常连续使用时间≥9000小时;2.10内部电路和箱体:连续使用时间≥12000小时;2.11环境温度与湿度:0℃~40℃环境可正常使用,并可在-20℃~50℃环境下长时间存放。在20%~80%RH环境可正常使用2.12操作系统简便:设备操作界面简便,满足环保执法常规需要。2.13电池:自带移动电源,支持连续检测样品数量≥50个,电池不插入设备可在电池上直接查看电池电量,且插入设备也可在电池上直接查看电池电量,2.14防震功能:设备须具有防震功能。2.15安全性保证:设备应具有屏蔽样品舱等防护措施,具有在测试过程中样品舱的止锁功能。具有自动切断保护装置、安全联动锁装置,样品舱关闭后属于全封闭性能,操作界面有样品舱关闭提示功能,可通过软件和外部机械开关打开样品舱。2.16云端服务功能:设备有配套使用可同步控制的移动端APP服务,移动端APP服务具有数据累积汇总,标签信息卡片化管理;可同步录入标签信息、测试仪器,返回实时数据;设备支持手工录入数据等功能;2 套7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一、基本要求:针对挥发性有机气体(VOCs)的非接触式检测设备,以图像形式对泄漏源进行快速、准确定位,可检测气体至少包含:甲烷、乙烷、丙烷、丁烷、戊烷、环氧乙烷、溴甲烷、溴乙烷、氯甲烷、1-己烷、乙烯、丙烯、异戊二烯、异丁烯等多种常见的挥发性有机气体;二、技术要求:1.探测器类型:中波制冷型高灵敏度探测器;▲2.工作波段:3.2-3.5μm;分辨率320*256像素;热灵敏度≤15mk@25℃;3.空间分辨率:≤1mrad,支持更远距离目标观测;▲4.红外镜头:焦距30mm,视场角:≤18°×14.6°;焦距100mm,视场角:≤5.5°×4.4°;配有标准镜头和长焦镜头两种,可快捷更换长焦镜头,长焦镜头焦距≥75mm。标准镜头测试距离不低于 500 米,长焦镜头测试距离不低于 1000 米;5.显示屏:≥5寸液晶显示屏,分辨率:800*480;6.可旋转手柄:可旋转180°;7.目镜:≥800×600(OLED),可旋转;▲8.可见光摄像头像素:≥500万(CMOS,带双补光灯);9.图像调色板:≥12种;10.自动/手动调整对比度、亮度;▲11.数码变焦:≥1~8倍数字变焦;12.图像模式:普通红外图像、高灵敏度红外图像、可见光图像;13.测温范围:-50℃~+500℃,测温精度±2℃或±2%(0-100)℃,测温精度为±1℃;14.电池类型:可拆卸锂电池,电池连续稳定工作时间≥4小时,具备电池电压低报警、自动关机或自动熄屏功能(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15.启动时间:≤7 min(常温);16.工作温度:-20℃-50℃;储存环境温度:-40℃-70℃;17.仪器防护等级:≥IP66(提供具有CMA或者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8.防爆等级:不低于Ex ic IIc T4 Gc(提供有效的防爆等级证明材料扫描件);19.数据传输接口需支持:Wi-Fi、USB、蓝牙、HDMI、3.5mm音频插孔;支持TF卡存储,TF卡容量不低于1TB;20.可选配防爆手操器,通过Wi-Fi连接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进行图像远程传输和远程控制;21.具有激光指示和激光测距功能,测距量程≥800米,可在屏幕上显示距离信息;22.支持北斗定位,实时显示经纬度信息;23.语音记录和回放功能:可随图像一同存储不少于60秒语音记录;24.可与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FID)实现互联互通,仪器显示屏可同步显示FID的实时监测数据(提供原厂家盖章的显示图片)。三、辅助监测设备1.可同时测量环境空气颗粒物四参数;▲2.具备触摸彩屏,无需实体按键,操作快捷,具备温度、湿度和大气压测量功能;▲3.具备可以输入采样地点并可对采样点周围环境进行拍照留痕功能,方便现场采集数据真实性。4.具备操作日志查询功能,自动生成主要功能操作和测量参数标定的日志记录,方便检查仪器的操作流程;5.保存的测量数据和留痕照片可以通过U盘导出;测量数据可通过连接蓝牙打印机打印,方便后期数据溯源。四、配置主机含1TB内存卡1套、电池2块、电池座充1套、HDMI线缆1根、USB数据线1根、镜头清洁套装1件、三脚架1套、单反相机收音麦1套、辅助监测设备1套。1套8手持红外线热成像仪一、基本要求1.探测器类型:非制冷焦平面探测器;2.操作方式:具备中文操作界面,用按键或者触摸屏操作;3.聚焦方式:具备自动、手动、电动对焦三种聚焦方式(提供具有CMA或者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4.测温模式:单点或多点测温显示功能:具备不少于10个可移动点同时测温。手动/自动,能设置多个可移动点,能设置多个区域,在区域内能设置最高温、最低温、等温线、温差,具有声音报警和颜色报警,同时自动跟踪最高、最低温度点。具备最多20 个点测温、20 个区域测温、20 个线测温;5.背景温度补偿:自动,根据输入的背景温度;6.修正功能:输入目标距离、目标发射率、环境温度、反射温度、相对湿度后,自动计算修正大气透过率和目标表面反射率对测量结果的影响(提供具有CMA或者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7.图像存储模式:同时保存红外图像和可见光图像;8.显示模式:在红外方式下,具有白热、黑热、伪彩色(12种伪彩色调色板可选)3种显示模式,可以手动/自动调节色标,色标可反向(提供具有CMA或者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9.图像融合功能:具备红外图像与可见光图像叠加、双波段动态融合成像功能、画中画、数据图像细节增强;数字图像增强:具备双波段动态成像功能,具备图像数字处理DDE显示技术(提供具有CMA或者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0.具备通过Wi-Fi或蓝牙实时传输原始灰度数据功能;11.专用分析软件:可进行某点温度的温度变化趋势分析;可提示用户操作或使用模板创建分析报告。可存储用户生成的报告,并可打开。可使用用户自定义的调色板伪彩显示热图;12.电池:可充电锂电池,电池为内置式,单个电池连续稳定工作时间不小于4小时,可随时更换(提供具有CMA或者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二、参数要求1.工作温度:-20℃~+50℃2.测温范围:-40℃~+600℃(提供具有CMA或者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3.工作波段:7.5~14μm(提供具有CMA或者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4.分辨率:≥384×288像素5.测温精度:±2℃ 或 ±2%6.视场:24°×18°(±5%)7.内置数码相机像素:≥500M像素8.数字变焦:1~10倍连续变焦(提供具有CMA或者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9.整机重量 :<950g(含电池和标准镜头)(提供具有CMA或者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0.热灵敏:≤30mK11.显示屏:4.3"TFT触摸屏12.辐射率校正:0.01至1.0辐射率可调,或通过预定义的物质辐射率表校正辐射率13.存储卡:32G 高速闪存卡三、主要配置红外热像仪主机1台、锂电池2块、充电器及电源适配器1套、视频线和USB线各1根、高速TF卡及读卡器1套、蓝牙耳机1个;13 套9内窥镜一、性能要求1.菜单语言:支持简体中文2.端 口:包含 USB "A"端接 口,type-c 接 口,支持 TF存储卡插槽。3.摄像头:支持电动 360°转向控制,不少于 200°单向弯曲角度,IP67级防水防油防尘。4.对焦范围:不低于 30mm5.软管长度:0.5米~30米可选,管线直径 1毫米~8毫米可选,支持快速更换管线。6.工作温度:探头工作温度-20°~70°,主机工作温度-10°~50°。电池使用时间:不低于 5 小时。二、参数要求1.屏 幕 类 型 : 7 寸 IPS 屏 幕 , 分 辨 率不 小 于 1920*1080,工业高清触摸液晶屏,支持 180°画面翻转。2.摄像头直径:3.9mm 、5.5mm 、7.6mm 、8mm、 12.5mm ,像素不低于 100万像素,含有辅助照明 LED 灯。3.录像分辨率:不小于1280*720,支持 AVI、MP4 等多种格式录制(记录包含时间和日期)。4.拍照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支持 JPG、PNG 等多种图片格式(记录包含时间和日期)。5.包含 2 次培训。 内容包括设备使用、软件操作、 日常维护等。2 套10移动执法箱一、单套执法箱清单:移动执法箱体一个(定制),移动执法便携打印机 1 台,移动执法终端1台,移动执法便携扫描仪 1 台,移动执法终端辅助设备(移动路由)(含移动数据上网卡)1 台,移动执法背包 1 个(定制)。二、参数要求(1)移动执法便携打印机支持 A4 打印,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打印机内置可充电锂电池,支持电源及 USB 充电,电池容量不低于 2000mAh。支持无线、蓝牙、有线方式连接,能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无缝连接。(2)移动执法终端CPU: 主频率≥4.4GHz;核心数≥12 个、16 线程。内存:≥16GB,支持 2 个及以上插槽,可扩展到 64GB。数据储存:能够存储≥2TB 的数据,数据传输速度≥3500MB/S,数据采用固态硬盘方式存储,支持≥1 个固态硬盘扩展。接口:≥2 USB3.2 Gen1 接口、2*Type-C 全功能接口;≥1 个HDMI接口,≥2个M.2固态硬盘接口,≥1个M.2 Wi-Fi6+蓝牙接口,≥1 个原生 RJ45 有线网口。显示尺寸:≥13 英寸,分辨率≥2560*1440。系统:预装正版简体操作系统。其他:配备 500 万像素、720P 以上高清摄像头,键盘防泼溅,支持 USB 屏蔽技术,支持双全功能 Type-C 接口充电。3.移动执法便携式扫描仪支持即插即用、一键扫描、自动页面送入。支持单面扫描和单程双面扫描(单次扫描可以自动扫描出文件正面和背面图像),光学分辨率为不低于 600dpi,送入容量不低于 20 张 A4 纸。扫描模式有彩色、灰白、黑白和自动。可扫描纸张、合同、收据、名片、信件和塑料 ID 卡等,普通模式下支持 A4、A5、A6、B5、B6、商务名片、明信片、信纸等各种标准尺寸以及自定义尺寸。接口:高速 USB 接口,可以直接使用 USB 供电。使用 USB 供电时扫描速度:黑白/灰度≥12ppm(单面)/14ipm(双面),彩色≥10ppm(单面)/10ipm(双面)。4.移动执法终端辅助设备(移动路由)网络随身,内置≥3000 毫安电池,续航持久,开机有网;内置移动数据上网卡(包含 3 年数据流量,每年不低于 300G 数据流量);网络支持:4G 及以上;≥30 米传输距离,信号智能跟踪;热点多分享,支持≥8 台设备连接;充电接口:Type-C;支持 Wi-Fi4+等及以上协议;上下行速率:≥150Mbps。5.移动执法背包面料耐刮耐磨,软质防护内衬,执法包体积:≤25L,包重量:≤1KG;2 套11无人机(1) 飞行器最大上升速度:6 米/秒(普通挡),8 米/秒(运动挡)。 最大下降速度:6 米/秒(普通挡),6 米/秒(运动挡),最大水平飞行速度(海平面附近无风):15 米/秒(普通挡),前飞:21 米/秒,侧飞:20 米/秒,后飞:19 米/秒(运动挡)。最大抗风速度:12 米/秒,最长飞行时间(无风环境):45 分钟,最长悬停时间(无风环境):38 分钟,最大续航里程:32 公里,最大可倾斜角度:30°(普通挡),35°(运动挡),最大旋转角速度:200°/s。GNSS:GPS + Galileo + BeiDou + GLONASS(仅在 RTK 模块开启时支持 GLONASS)。悬停精度(无风或微风环境),垂直:±0.1 米(视觉定位正常工作时);±0.5 米(GNSS 正常工作时):±0.1 米(RTK 正常工作时),水平:±0.3 米(视觉定位正常工作时):±0.5 米(高精度定位系统正常工作时);±0.1 米(RTK 正常工作时)。工作温度:-10℃至 40℃,机载内存:无,夜航灯:无人机内置;电池容量> 6000 毫安时。(2) 广角相机影像传感器:1/2"CMOS,有效像素 4800 万。镜头视角:84°,等效焦距:24 毫米,光圈:f/2.8,对焦点:1 米至无穷远,ISO 范围:100 至 25600。快门速度:电子快门 8 秒至 1/8000秒。最大照片尺寸:单张拍摄:1200万像素/4800 万像素,定时拍摄 :1200 万像素 /4800 万像素。(3) 长焦相机影像传感器 1/2"CMOS,有效像素 1200 万,镜头视角15°,等效焦距 162 毫米,光圈 f/4.4,对焦点 3 米至无穷远,ISO 范围 100 至 25600,快门速度:电子快门:8 秒至 1/8000秒。最大照片尺寸 4000X3000,照片格式 JPEG。视频格式MP4(MPEG-4AVC/H.264)。(4) 热成像相机热成像传感器类型:非制冷氧化钒(VOx),像元间距:12 微米,帧率:30 赫兹,镜头 DFOV:61°,等效焦距:40 毫米,光圈:£/1.0,对焦距离:5 米至无穷远,灵敏度:≤50mk@F1.1(5) 云台稳定系统,三轴机械云台(俯仰、横滚、平移),结构设计范围,俯仰:-135°至 45°,横滚:-45°至 45°,平移:-27°至 27°,可控转动范围,俯仰:-90°至 35°,平移:不可控,最大控制转速(俯仰)100%,角度抖动量±0.007°。(6) 感知感知系统类型全向双目视觉系统,辅以机身底部红外传感器。前视:测距范围:0.5 米至 20 米,可探测范围:0.5 米至 200 米,有效避障速度:飞行速度 ≤15 米/秒,视角(FOV):水平 90°,垂直 103°。后视:测距范围:0.5 米至 16 米,有效避障速度:飞行速度≤12 米/秒视角(FOV):水平 90°,垂直 103°。侧视:测距范围:0.5 米至 25 米,有效避障速度:飞行速度 ≤15 米/秒,视角(FOV):水平 90°,垂直 85°。上视:测距范围:0.2 米至 10 米,有效避障速度:飞行速度≤6 米/利,视角(FOV):前后 100°,左右 90°。下视:测距范围:0.3 米至 18 米,有效避障速度:飞行速度≤6 米/秒,视角(FOV):前后130°,左右 160°。有效使用环境:前、后、左、右上方:表面有丰富纹理,光照条件充足(>15Lux,室内日光灯正常照射环境)下方:表面为漫反射材质且反射率>20%(如墙面,树木,人等),光照条件充足(>15Lux,室内日光灯正常照射环境)(7) 图传图传方案:DJI03 图传行业版,实时图传质量:遥控器1080p/30fps,工作频段 2.400GHz 至 2.4835GHz,5.725GHz至 5.850GHz,最大信号有效距离(无干扰、无遮挡)FCC:15公里,CE:8 公里,SRRC:8 公里,MIC:8 公里。(8) 存储卡无人机专业视频高清卡 256G SD 存储卡 4K 铂金高速版, 耐冷耐热,防水防磁,抗冲击。(9)售后服务包含 3 年售后服务。服务保障范围:包含机身、配套云台相机、电池、桨叶及遥控器(人为损坏 1 年内2次置换)。4套二、商务要求核心产品1、本标项核心产品为第7项“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交付使用时间及交货地点交付时间:合同生效后,在接到采购人供货的书面通知3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验收。交付地点:广西桂林市采购人指定地点。▲报价要求竞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1.竞标报价包含设备、备品备件、辅助材料、运抵指定交货地点、材料运输及人工搬运费、施工垃圾清理及排放、完工清场清洁、保险、现场安装、调试及验收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人工费、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不再支付合同以外的其他费用。竞标人负责工人人身、设备安全责任,验收前,设备丢失自行负责。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应含本项目安装调试所需的配件及材料。售后及服务要求1、质保期不少于 2 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要求货物是由厂家正规生产且未经改装的、全新的、合格的及授权的货物。所有零部件、配件采用未经使用的全新的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所供货物不能涉及任何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纠纷。2、质保期内设备发生故障时,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48小时内解决问题。48小时内无法解决问题的,中标人提供同品牌同型号或更高型号的备用设备进行暂时替换,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工作。3、投标人必须承诺设备验收合格后对采购人的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包含2次培训,内容包括设备使用、软件操作、 日常维护等,并确保有2—3人能熟练掌握设备原理、现场操作及日常维护等,并能排除简单的软硬件故障。▲验收标准及要求1.验收依据按合同要求及国家标准进行验收。2.验收标准(1)所供产品的规格、数量、功能、材质、颜色等符合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要求。(2)所供产品的外观完好,无严重碰撞、表皮脱落、五金件生锈等明显瑕疵。(3)所供产品结构牢固,无安全隐患。(4)如有抽检要求的,检测结果符合采购需求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要求。(5)所有产品均已运输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6)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及采购合同约定的附件、技术资料等齐全;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7)要求竞标货物是全新的、未经改装的、合格的、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及要求的货物。所有零部件、配件必须是未经使用的全新的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供货时成交人须提供货物正规渠道来源证明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否则不予签收。3、验收要求(1)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或部门开展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2)本项目验收如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的,由验收小组对照采购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核对检验,如不符合采购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成交人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①验收活动开始前,成交人应对货物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②因验收不合格的,需要再次组织验收的,由此产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成交人承担。(3)验收时成交人提供验收文档,包括货物签收表、货物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测试报告等,装订成册,由采购人根据验收文档对项目组织验收。(4)成交人与采购人交货时,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所有要求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核查。交货时,成交人必须按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的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不按要求提供的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货物,并追究供应商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5)为了保证本次货物的质量,供应商在全部货物交货安装前,采购人有权对供货设备测试预验收,以确认产品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达到采购文件中所规定以及响应文件所承诺的技术功能要求。采购人依据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和响应文件进行逐一预验收,若测试结果不能满足采购文件参数要求以及响应文件所承诺的技术功能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责任。(6)成交供应商所供设备必须是具备厂家合法渠道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产品。产品包装必须按照原厂标准包装规格供货,不接受散装或拆包装件。所有货物都提供使用说明书和详细装箱清单及质量合格证。(7)项目验收过程中,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介入的,费用由成交人另行承担。▲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合同总金额 50%的请款函和对应金额的合法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的请款函和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预付款后 30 日内将全部货物交付采购人。2.对所有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合同总金额 50%的请款函和对应金额的合法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的请款函和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3.每次付款前,成交人提交的请款材料包括请款函、对应支付金额的合法发票以及相关材料。▲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2%,签订合同前交至指定账户。2.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3.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人提供《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及《验收报告》,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退还,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若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按合同约定处理。1.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合同金额的3%交纳(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如为中型企业中标的按合同金额的2%交纳,如为小微企业中标的则免收履约保证金。乙方于签订合同之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甲方。2.履约保证金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中标人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提交至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4.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人提供《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及《验收报告》,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退还,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若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按合同约定处理。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包括但不限于:5.1.成交人不按采购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的。5.2. 成交人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技术需求要求,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按合同约定处理,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5.3. 成交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采购人有权扣划全部或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其他要求1.供应商于响应文件中对所竞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作出真实、有效的响应和承诺书。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经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且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竞标。3.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及《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竞标人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竞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定。5.采购货物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的,竞标人所竞产品必须从其规定。附件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名称名称名称依据的标准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A02010104台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continue@@continue@★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continue@@continue@★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continue@@continue@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continue@@continue@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A020202投影仪《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A02051901离心泵《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水源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continue@@continue@★A02052305空调机组★A02052305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continue@@continue@★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continue@@continue@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7A020601电机《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8A020602变压器配电变压器配电变压器《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9★A020609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A0206180101电冰箱《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continue@@continue@★A0206180203空调机★A0206180203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制冷量≤14000W)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continue@@continue@A0206180301洗衣机A0206180301洗衣机《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continue@@continue@A02061808热水器★电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continue@@continue@@continue@燃气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continue@@continue@@continue@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continue@@continue@@continue@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continue@@continue@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continue@@continue@LED筒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continue@@continue@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15★A060805便器坐便器《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continue@@continue@蹲便器《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continue@@continue@小便器《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16★A060806水嘴《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1)17A060807便器冲洗阀《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18A060810淋浴器《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附件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需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第四章评标办法一、评标依据及方式1.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百分制打分。2.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标。3.根据财库〔2012〕69号文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二、评标办法(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综合评分法。(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1.价格分……………………………………………………………………………………………30分(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条件并按该办法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且其投标产品全部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其投标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1-20%)。注: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对价格给予折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不属于以上情形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4)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5)价格分计算公式:某投标人价格分=(最低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某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30分2.技术评审………………………………………………………………………………………………45分评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进入详评的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1)产品参数分………………………………………………………………………………………23分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得基本分15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技术条款要求,对比各投标人相应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并按以下标准评分:(1)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负偏离的,按以下标准扣分,最多扣15分:不满足未标注▲号技术指标的,每有1项扣1.5分。备注:若有在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该项技术指标负偏离。(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正偏离的,按以下标准加分,最多加8分:①标注▲号技术指标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每有1项加2分;②未标注▲号技术指标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并同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的,每有1项加1分。备注:投标文件中注明为正偏离技术指标的,必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彩页或官网或功能截图或检测(验)报告等,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为正偏离。(2)项目实施方案分……………………………………………………………………………22分评标委员会对比各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产品运输配送方案;②安装调试方案;③产品试运行;④验收方案;⑤质量保障措施;⑥技术人员投入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并按以下内容进行独立评审评分:一档(0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二档(5分):方案简单,包含项目管理措施、具体实施流程等,整体方案满足基本要求的。三档(10分):方案较详细,包含管理措施、具体实施流程、供货安装进度安排、技术人员投入方案,整体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四档(16分):方案详细完善,包含管理措施、安装调试方案、供货安装进度计划、验收方案、交货期保证措施、质量保障措施、技术人员投入方案等,整体方案可行性高。五档(22分):方案详细全面完善,包含管理措施、安装调试方案、供货安装进度计划、验收方案、交货期保证措施、质量保障措施、技术培训措施、技术人员投入方案等,整体方案可行性高。方案有针对性,能针对本项目进一步细化、明确措施,并能提供相关具体的措施和资源配置用以支撑上述方案的实施,项目实施可行性强,对项目实施有保障的。3.商务评审………………………………………………………………………………………………25分(1)售后服务分…………………………………………………………………………………………20分评标委员会对比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内容,并按以下标准独立评分:一档(0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二档(5分):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提出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三档(10分):售后服务方案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有售后服务流程、故障出现解决措施、定期维护措施。四档(15分):售后服务方案有该项目详细的流程、质量保障措施、故障出现解决措施、场外应急状况服务或现场抢险指导,遇到紧急情况到达故障现场时间;定期维护(注明时间)承诺;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五档(20分):售后服务方案有该项目详细的售后服务流程、质量保障措施、故障出现解决措施、场外应急状况服务或现场抢险指导,遇到紧急情况到达故障现场时间;定期维护(注明时间)承诺;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外的运维服务措施。能针对本项目进一步细化、明确措施,并能提供相关具体的措施和资源配置用以支撑上述方案的实施,项目售后服务保障切实可行,对项目实施保障有理有据的。(2)业绩分………………………………………………………………………………………………5分投标人或核心产品生产厂家2022年以来完成同类产品(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相关业绩的,以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为准,否则将不予计分;同一个编号的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标中标的只算一次],每个业绩得2.5分,满分5分。4.综合得分=1+2+3三、推荐及确定中标候选人原则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按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依次按货物基本分高的优先、设备安装方案分高的优先、售后服务分高的优先、履约能力分高的优先、政策功能分(节能、环保)高的优先、免费保修期长的优先、交付时间短的优先顺序确定中标人。3.中标人放弃中标、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信用信息记录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中标,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中标人(乙方)签订合同地点:签订合同时间: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采购计划号供应商(乙方)招标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甲方向乙方购买(见下表);设备配置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签字(甲方为使用科室签字)确认的清单(清单附后),该配置必须同时满足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有的响应条款以及在采购和商务谈判过程中做出的所有承诺,并综合配置清单、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承诺中的条款进行验收。序号货物名称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数量①单位单价(元)②单项合计 =数量×单价=①×②12…合计根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装卸、税金、售后服务、物料、人工、差旅、通讯、文印、保险、进出口手续费用(如有)等使得货物达到正常使用状态和技术要求的全部费用。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商标品牌、生产厂家、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投标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按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不超过招标要求的响应时间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4.乙方提供货物的免费保修期为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若产品到货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未进行安装调试的,免费保修期自到货之日起第30个日历天开始计算。(企业备案标准厂家规定免费保修期超过1年的,按厂家规定,“采购需求”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5.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在免费保修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乙方同意,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按以下办法(1)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贷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6.乙方应按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标准等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原装产品(包括产品的零部件),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的质量标准。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必须是列入现行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第三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果甲方因此遭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诉讼或任何权利请求,乙方有义务以买方名义自费处理纠纷,并承担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甲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物权瑕疵,乙方保证对甲方所交付的货物享有完全的处分权。4.乙方保证对本合同项下产品及其配件在合同期内拥有完全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授权,对于所涉及的第三方知识产权予以了充分的尊重和依法保护,乙方为本合同所提供的相关产品均不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瑕疵,否则乙方应对甲方因使用乙方产品导致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知识产权索赔要求、诉讼或其他侵权指控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甲方因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赔偿)。5.乙方保证对本合同项下产品拥有完全的销售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代理经营权等),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在90天内供货,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责任,且应当承担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使用替代产品等。6.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7.乙方应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内部资料及相关技术资料等负有保密义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者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作为其他商业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乙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第四条货物包装、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中文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随货物送达。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对此不负责任。第五条交付1.交付使用日期:自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书面通知发货之日起60日历天;地点:广西桂林市内甲方指定地点,该交付日为绝对交付日,即乙方已经充分考虑交付前的相关风险等原因,乙方确认货物将在该交付日在甲方的指定地点交付给甲方。因甲方无法提供合格的安装场地和条件,需逾期交付,甲方提前60个日历天告知乙方,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变更交付时间。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和招标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有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用、备件等交付给甲方,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补齐时间由甲方规定的时间为准,否则视为逾期交货。第六条调试和验收1.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的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验收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2.甲方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设备(含附件)全部安装到位、调试完好、相关培训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和试用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人员一起调试,乙方对于培训质量负责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技术复杂的货物”以甲方定义为准),甲方可以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进口设备必须提供货物清关记录,具备省级(或相当于省级)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甲方针对技术复杂的货物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1)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要求的验收标准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3)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做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负担。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3日内及时予以解决。7.乙方供货时必须向甲方提供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验收。如有委托代理人,乙方必须提供:①关于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授权需要含有授权事由、权限范围、时间期限、法定代表人签字、写上日期并盖公章);②被委托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彩色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8.供货时,乙方必须提供全新的原装正品,符合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等质量必须与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参数一致。甲方将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邀请相关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逐条对应进行现场核验。核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更换或再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处理已进场的产品。如有异议,将交由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实际检验,以实测值为准,所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完成后乙方须提供完整的安装、操作、使用和维护手册及设备位置图等所有技术资料、图纸。第七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设备到达甲方使用科室后,乙方负责派工程师免费安装、调试机器,并在甲方指定时间地点,培训甲方工作人员,直至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技能为止。乙方负责提供针对甲方维修工程师的现场操作、维修、维护培训服务。乙方负责免费安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与安装、检测(校准)、验收、使用等相关的费用。乙方安装完毕后立即清理包装等残留垃圾,不准在甲方场所内堆放,乙方承担一切清理费用。第八条售后服务约定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合格,向甲方提供培训服务,直至甲方相关人员熟练使用为止。3.免费保修要求:(1)免费保修期内定期上门检查、上门维修。在使用过程中若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或故障,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个小时内响应,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处理,一般故障处理时限不超过小时修复;重大故障处理时限不超过小时修复(不可抗力情况除外)。如遇更换配件或其它特殊原因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故障发生后的小时内无法修复),应向甲方提供备用产品以保障甲方工作的正常开展,如无法提供备用产品的,则按实际停止使用时间的7倍顺延保修期(如停止使用1天,保修期则在原有保修年限基础上加7天,停止使用2天则加14天,停3天则加21天,以此类推)。(2)若产品自带软件的,则须提供软件永久使用权和终身免费升级服务。(3)乙方如将设备运离甲方处进行维修,须事先征得甲方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科室的同意,并留下书面字据。免费保修期内厂家应每年对设备进行1—2次的巡回检修,并出具检修报告。(4)签订合同时,由厂家提供的保修承诺作为合同的附件,效力与合同正文一致。乙方保证厂家提供的保修承诺与乙方承诺的售后服务条款并行有效。4.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甲方确保场地已通水、通电),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经甲方确认的配套设备机房的设计及装修。5.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第九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全部负担。第十条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合同总金额50%的请款函和对应金额的合法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的请款函和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预付款后30日内将全部货物交付采购人。2.对所有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合同总金额50%的请款函和对应金额的合法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的请款函和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3.每次付款前,成交人提交的请款材料包括请款函、对应支付金额的合法发票以及相关材料。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果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如果累及甲方,需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处理费用)。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维护权利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鉴定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因甲方未能提供合格的安装场地和条件,造成的逾期交货和逾期安装验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或变更交货期限。乙方履行本合同和投标文件相关义务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每天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5.若商品存在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且这些缺陷使得商品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应当负责维修或更换;若维修不能解决问题,乙方应退还商品价格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合理费用。6.因乙方的行为造成违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乙方还应承担甲方为维护权利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鉴定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7.违约方造成对方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未能按期支付相关违约金的,乙方同意按两倍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此违约金的利息,甲方有权利以货款抵扣违约金及利息。解除通知的送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手递送达、邮政快递送达、电子邮件送达、短信送达等。送达地址为本合同列明的地址,自解除通知发出之日起7个自然日后视为送达。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无法预见且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外力事件。乙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15日内提供由公证机构出具的与不可抗力事件相关的证明。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履行期限为:;合同履行地点为:桂林市内甲方指定地点;合同履行的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2.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生效。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桂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违反此条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执法能力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