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工程招标公告(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2025)
关于 【
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古湖安置房(一期)工程】选取【
财政投资评审】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26 18:28:37
我平台将于2025-05-30 09:10:00为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 公开选取 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采购部门名称: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
工程项目名称:
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古湖安置房(一期)工程
项目预估造价(万元):
50054.56
服务事项:
财政投资评审
服务时限:
中选人收到中选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合同,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法律、法规对招标时间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下浮范围(%):
预算服务金额(元):
742255元
折扣率:
0.8
实际服务金额(元): 服务金额(元):金额说明:
593804元
下浮比(%):
金额说明:
以最后送审的工程造价(不含暂列金、暂估价),按照(漳高办〔2019〕4号文)的规定并结合折扣率计算,总价包干
服务内容:
结算审核、支付协议审核以及后续的配合审计工作
选取中介方式:
随机选择_线上抽取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28 09:00:00
截止报名时间:
2025-05-30 09:00:00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2025-05-30 09:10:00
资质要求:
星级要求:
四星及以上
项目实施负责人要求:
需配套至少两名土建及两名安装对应专业一级造价师
采购部门联系电话:
6289982
是否是重点项目:
否
房屋工程建筑面积(包含地下室面积)是否达两万平方及以上:
否
道路工程路面(含中侧分带)面积是否达三千平方及以上:
否
其他类型工程的建安部分造价是否达五千万以上:
否
附件下载:
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需求清单(古湖).doc
其他说明:
严格按照需求书及协议书完成各项评审工作
规避情形:
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与该政府投资项目相关单位或委托事项有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回避(详见需求书)
规避中介:
福建晨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海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佰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工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正大青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特别提醒:
请各中介机构报名前认真审核公司资质、资格是否符合采购公告相关要求,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资质和资格条件或者能力不符合采购公告要求而响应采购公告进行报名可能被认定不良行为。
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已经向中介企业库符合条件的企业专属网页发送公告信息,登录企业专属网页点击“参与报名”确定报名和联系方式。
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
时间:2025-05-26 18:28:37
漳州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需求清单一、项目概况1、工程项目名称: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古湖安置房(一期)工程2、工程概况: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古湖安置房(一期)工程项目,系政府性资金投入的建设项目,该工程位于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古湖西路,总建设用地面积50134.7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1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752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配式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暖通工程、室外工程、绿化工程等,现送上工程竣工结算书、竣工图纸等评审有关资料,送审金额是50054.5663万元。3、服务内容:结算审核、支付协议审核以及后续的配合审计工作。4、服务时限:中标后21个日历天内提供审核初稿(具体要求以协议书为准)。5、评审人员要求:需配套至少两名土建及两名安装对应专业一级造价师,具体详见人员配备要求。6、预/结算审核服务费:以最后送审的工程造价(不含暂列金、暂估价),按照《漳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转发的通知>的通知》(漳高办〔2019〕4号文)的规定并结合折扣率计算,总价包干。二、报名要求中介机构必须在中选公示期满1个工作日内与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库支付与评审采购中心(本文简称评审中心,联系电话:0596-6289982)联系办理委托协议书签订、报送项目审核人员备案表、领取项目资料等相关事宜(领取项目资料时,中介机构报送的项目初审及复核一级造价师人员均需现场出席),否则视为放弃中选资格,评审中心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其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中介机构承担。人员配备要求:1、乙方安排的评审人员须与提供的项目评审人员备案表一致,若须更换人员应在征求评审中心同意后更换不低于原评审人员资格的技术人员。若未按该规定执行,甲方有权取消该项目评审费用并解除协议,造成损失的由中介公司承担。2、项目对接人负责领取项目资料,对接项目过程跟踪、会商、现场勘察、后续服务等具体事宜;对接人员应熟悉了解财审项目办理流程,若对接过程中因个人原因影响项目审核时效,评审中心有权要求更换对接人员;该人员须同时提供公司《项目审核业务授权书》(附件2)。3、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4、项目初审造价师及复核造价师人员。项目评审采用复核制,需初审及复核造价师人员各一名,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根据实际情况,审核过程中的现场踏勘、工程量核对、会商等评审事项,评审中心有权要求相关一级造价师人员均需出席。土建、安装、水利、交通运输等注册造价工程师须按各自专业范围执业,行使独立执业资格签字(盖章)义务,不得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不得超出执业范围、注册专业范围执业,对其出具的项目评审结论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三、回避要求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与政府投资项目相关单位或委托事项有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回避:(1)参与过被评审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代理等相关事宜的中介机构不得承担本项目的预算审核工作;(2)参与过被评审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及审核、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施工等相关事宜的中介机构不得承担本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中介机构公司地址若为高新区分公司的,遵循属地回避原则,不参与结算审核工作;(3)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与政府投资项目相关单位或委托事项有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回避。四、评审要求1、中介机构必须接受评审中心的监督和管理,按时完成评审任务并对评审结论负法律责任;中介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书相关要求的,评审中心有权停止其承接我区项目评审业务;评审中心有权要求中介机构更换不称职或应回避的评审人员;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经评审中心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评审期限。2、中介机构在审核过程中需主动配合评审中心的评审工作(包含工程现场核对、现场踏勘等事项),对拒不配合的中介机构,评审中心有权终止协议并不予支付审核费用。3、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受托事项再委托给其他单位,不得由未在本单位注册或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承担评审业务,一经发现不予支付审核费用并暂停其一年参与评审资格;对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项目,确需聘请有关专家共同完成委托任务的,需事先纸质材料征得评审中心同意。4、从事项目评审的执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业规范,保守评审秘密和项目建设单位的商业秘密,且近年来没有违法或违规执业的行为,中介机构对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负责。5、中介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业公约等规定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要求,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及合法的工程技术等文件为依据,按合理有效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工程计价规则,客观、独立地评审。并建立评审复核机制,对承接项目进行全面复核,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评审成果。6、评审中心将依据相关评审管理办法及委托协议书对中介机构进行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服务评价的主要依据,中介机构应遵守相关管理办法及委托协议书并接受评审中心的监督。7、中介机构存在评审质量问题给财政部门、建设单位或第三者造成经济损失的,中介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8、委托评审项目现场踏勘、工程量核对、会商等事项由评审中心组织安排,中介机构不得私自与建设单位及委托评审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未经评审中心同意,中介机构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评审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漏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9、中介机构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到程序合规、格式规范、内容完整,证据充分适当,评审结果报告格式规范、评审事实表述清楚、评审评价恰当、问题定性及法规适用准确。中介机构对其出具的成果文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单独承担法律责任。中介机构及其派出人员对承办事项及工作结果有义务参加评审中心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听证、复议、裁决或诉讼等工作,负责相关评审事项的应诉、解释、答疑和澄清。10、项目审核完成后,中介机构应按评审中心要求打印成果文件并将所有资料扫描完整后电子档由中介机构提交评审中心归档;由审核公司出具的纸质资料(含计算底稿等)应整理完整并加盖公司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退回评审中心。中介机构(盖章):**项目评审人员备案表人员类别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号备注单位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项目对接人项目初审造价师项目复核造价师项目助审人员1项目助审人员2…附件1:备注:1、中选公示期满1个工作日内送达评审中心。2、技术负责人、项目初审造价师及复核造价师均需具备相关专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具体人员要求详见协议书。3、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社保缴交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司公章)。附件2:项目审核业务授权书1.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库支付与评审采购中心:本授权委托声明:我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负责*******工程的评审对接工作,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领取评审资料、项目评审过程对接工作等,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时间从至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库支付与评审采购中心领取评审资料之日起至项目评审完成之日。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手机:合法代理人:身份证号:手机:电子资料接收邮箱:联系地址:授权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被授权方:合法代理人签字:签署日期:备注:合法代理人须由该项目评审人员备案表中“项目对接人”担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置房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