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码头综合开发招标公告(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资格预审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投资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

标段(包)名称
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本项目中三个子项目均位于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赤溪镇,鱼塘湾东南水域,地理座标东经112°53′19″,北纬21°52′34″。

资金来源
特许经营者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20%,其余为融资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子项一:码头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子项目拟新建3个5000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1万吨级设计),码头岸线总长度为439m,工程设计年吞吐量为矿建材料1500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工建筑物和装卸工艺等。 子项二:物流区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子项目用海面积约36.52万m2,形成陆域面积33.13万m2,护岸总建设规模为2805.4m,其中:物流区南区护岸建设规模为1625.4m(已建成护岸1017.8m,新建护岸607.6m);物流区北区护岸建设规为1180m(新建);陆域形成交地标高为+4.9m(高程系统为当地理论最低潮面)。南区整个陆域东西侧最大纵深约415m,南北侧最大宽度约700m。北区整个陆域东西侧最大纵深约368m,南北侧最大宽度约276m。 说明:本子项目存在已建部分即物流区南区已建成护岸1017.8m,已投入约8140.01万元,该部分投资不纳入本项目投资范围。特许经营者或项目公司需筹集资金对该部分工程进行必要的修复,修复资金已纳入项目总投资核算,物流区项目的整体验收由特许经营者或项目公司负责。 子项三:物流区南区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子项目针对物流区项目南区形成陆域开展软基处理及道路工程建设。其中软基处理工程采取“水板强夯置换复合工艺+分级堆载预压”方式进行重载堆场区处理,处理面积为68777㎡,采取“堆载预压+强夯动力固结”方式进行轻载堆场区处理,处理面积为155116㎡。 道路工程包括辅建区、港区道路及港外道路等。设计内容为道路路面结构设计,主要是根据港区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方法、使用要求对可实施的多种方案进行综合比选确定推荐方案。港区主要道路设计宽度16m,次要道路设计宽度7m,辅建区道路设计宽度7m。 2.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总估算投资为79940.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2272.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556.29万元,预留费用4598.49万元,建设期利息2513.68万元。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并确定本项目的特许经营者为中标人,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特许经营初步协议》、中标人成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与招标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负责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运营、维护、用户服务职责、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

工期(交货期)
经营期不超过30年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满足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整体需满足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要求,且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相关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如下: (1)勘察资质: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2项条件之一(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方(可由多个勘察单位组成)资格须满足本要求)。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承担岩土工程勘察任务的具备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甲级,承担工程测量勘察任务的具备工程测量专业资质甲级。 (2)设计资质: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2项条件之一(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可由多个设计单位组成)资格须满足本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承担水运设计任务的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承担市政设计任务的具备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2项条件之一(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资格(可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须满足本要求): ①具备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承担水运工程施工任务的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担市政工程施工任务的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勘察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②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勘察单位提供):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 (2)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5月26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6月11日 9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6月11日 9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
江门市台山市赤溪镇鱼塘湾1号

招标人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0750-5588709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6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
020-83549690/19047139034

招标监督机构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台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台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50-5524527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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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资格预审文件-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pdf
资格预审公告-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1.pdf
关于前期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的说明.pdf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招标人声明.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招标申请函.pdf
资金证明.pdf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工程类型
项目类别
招标方式
联系方式

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
交通工程
其他
公开招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
项目编号
JG2025-2285

招标单位
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类别
其他

建设单位
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监督部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台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台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招标内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资审方式
资格预审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备案方式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工程类别
交通工程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点击查看全部

日程安排

活动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场地

招标公告发布
2025-05-26 0:00:00
2025-05-31 0:00:00

投标登记
2025-05-26 0:00:00
2025-05-31 0:00:00

发放资审文件
2025-05-26 0:00:00
2025-06-11 9:00:00

招标答疑提问
2025-05-26 0:00:00
2025-05-30 0:00:00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025-05-31 0:00:00
2025-06-11 9:00:00

资审文件解密
2025-06-11 9:00:00
2025-06-11 10:00:00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操作

没相对应数据!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
中标单位
状态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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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资格预审文件华招标人: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盖单位章)招标代理: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二O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1-第二章资格预审须知.........................................-12-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20-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27-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资格预审公告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投标人报名参加预审。一、项目授权主体:台山市人民政府二、招标人: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三、项目编号:11440781007074993R-20250415-000062-0四、项目名称: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五、项目采购需求: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子项一:码头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本子项目拟新建3个5000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1万吨级设计),码头岸线总长度为439m,工程设计年吞吐量为矿建材料1500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工建筑物和装卸工艺等。子项二:物流区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本子项目用海面积约36.52万m2,形成陆域面积33.13万m2,护岸总建设规模为2805.4m,其中:物流区南区护岸建设规模为1625.4m(已建成护岸1017.8m,新建护岸607.6m);物流区北区护岸建设规为1180m(新建);陆域形成交地标高为+4.9m(高程系统为当地理论最低潮面)。南区整个陆域东西侧最大纵深约415m,南北侧最大宽度约700m。北区整个陆域东西侧最大纵深约368m,南北侧最大宽度约276m。说明:本子项目存在已建部分即物流区南区已建成护岸1017.8m,已投入约8140.01万元,该部分投资不纳入本项目投资范围。特许经营者或项目公司需筹集资金对该部分工程进行必要的修复,修复资金已纳入项目总投资核算,物流区项目的整体验收由特许-1-经营者或项目公司负责。子项三:物流区南区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本子项目针对物流区项目南区形成陆域开展软基处理及道路工程建设。其中软基处理工程采取“水板强夯置换复合工艺+分级堆载预压”方式进行重载堆场区处理,处理面积为68777㎡,采取“堆载预压+强夯动力固结”方式进行轻载堆场区处理,处理面积为155116㎡。道路工程包括辅建区、港区道路及港外道路等。设计内容为道路路面结构设计,主要是根据港区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方法、使用要求对可实施的多种方案进行综合比选确定推荐方案。港区主要道路设计宽度16m,次要道路设计宽度7m,辅建区道路设计宽度7m。2.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估算投资为79940.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2272.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556.29万元,预留费用4598.49万元,建设期利息2513.68万元。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并确定本项目的特许经营者为中标人,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特许经营初步协议》、中标人成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与招标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负责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运营、维护、用户服务职责、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4.项目运作方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实施。特许经营者负责项目融资、设计、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5.招标人本项目通过台山市人民政府授权广海湾管委会作为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前期工作,并采购特许经营者;实施机构与特许经营者签署初步协议;中标特许经营者独资成立项目公司,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由项目公司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工作,项目公司通过收取使用者的货物出运装卸、驳运等港口包干作业费以及土地租赁费收回项目投资成本并取得合理收益;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相关资产无偿移交政府指定机构。-2-6.项目投融资结构(1)项目资金来源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要求,“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由25%调整为20%”。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考虑到融资的可行性,本项目资本金比例设置为20%,项目总投资额约为79940.95万元,资本金约15988.19万元。其余项目所需资金约63952.76万元由项目公司完成融资,融资比例为80%。(2)项目公司融资项目公司、特许经营者需经过政府方同意后以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等方式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如需实物(非本项目涉及资产)等其它方式抵押,由中标特许经营者负责。特许经营者应当自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生效后30日内向政府方提交融资方案,融资方案包括本项目的融资方式、增信方式、融资金额、融资期限等。自提交融资方案后60日内,首笔融资资金应当融资到位,且到位额度应满足项目施工进度要求。若首笔融资资金不能顺利到位,乙方应以其他合法、有效的方式确保项目公司的融资足额、按时到位。剩余融资贷款到位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施工进度进行安排。六、对特许经营者的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以下简称115号文)的要求,本项目属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中“(三)物流领域4.物流枢纽、物流园区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2.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法人机构,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满足本要求。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满足本要求。4.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满足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整体需满足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要求,且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相关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如下:(1)勘察资质: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2项条件之一(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勘察任-3-务的成员方(可由多个勘察单位组成)资格须满足本要求)。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承担岩土工程勘察任务的具备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甲级,承担工程测量勘察任务的具备工程测量专业资质甲级。(2)设计资质: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2项条件之一(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可由多个设计单位组成)资格须满足本要求。①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承担水运设计任务的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承担市政设计任务的具备市政行业甲级资质。(3)施工资质: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2项条件之一(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资格(可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须满足本要求):①具备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承担水运工程施工任务的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担市政工程施工任务的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①勘察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②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4-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5.人员要求:(1)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勘察单位提供):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2)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3)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4)专职安全人员(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综合类(C3类),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6.经营指标要求(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满足本款要求):提供台山市不少于货运吞吐量300万吨/年的码头货源证明文件。注:证明文件格式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5-7.项目资金实力要求(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满足本款要求):投标人提供不少于1.6亿元的自有资金证明(以银行存款证明体现)和不少于6.4亿元的融资贷款意向书(国有银行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注:投标人须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8.公司实力要求(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满足本款要求):为确保投资人具备投资实力,近三年(2021-2023年)年均净资产8亿元以上;近三年(2021-2023年)年均营业收入8亿元以上。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须获得相关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且不低于AA级。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其他要求:①明确一方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义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③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单位为准;经营指标、项目资金实力、公司实力要求以牵头人为准。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登记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施工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网址:http://www.gzggzy.cn/qyxxd1/945453.jhtml)。11.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满足本要求。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6-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满足本要求。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七、资格审查方式1.采用合格制的方式确认合格投标申请人。2.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招标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当满足资格预审标准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满足资格预审标准,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作为正式的投标申请人。3.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八、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1.请投标申请人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上进行相关信息录入登记,登记成功并经确认后,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资料。投标申请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九、担保要求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担保(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投标保证金:8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电汇、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十、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地点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7-2.递交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进行加密。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3.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十一、本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止。十二、其他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以及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zggzy.cn/)上发布。如公告修改内容不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文本为准。十三、联系事项招标人: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杨工电话:0750-5588709联系地址:江门市台山市赤溪镇鱼塘湾1号邮编:529200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工电话:020-83549690、19047139034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6楼邮编:510060邮箱:wzy1436310863@qq.com招标监督机构: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高小姐电话:0750-5524025-8-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环北大道26号邮编:529000-9-附件1: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招标投标活动。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为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招标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特许经营初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负责;(成员一名称)负责;(成员二名称)负责;(成员三名称)负责;(成员..名称)负责;6.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情况见下表:企业名称(牵头人名称)(成员一名称)(成员二名称)(....)企业性质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国有企业项目公司股权比例独资/控股无/参股无/参股无/参股注:①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需达到51%及以上。②按表格选项勾选相应内容。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10-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三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填写及盖章。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设限制,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填写。-11-第二章资格预审须知一、资格预审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江门市台山市赤溪镇鱼塘湾1号联系人:杨工电话:0750-5588709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6楼邮编:510060联系电话:020-83549690、19047139034邮箱:wzy1436310863@qq.com联系人:吴工1.1.4项目名称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1.2投标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资格预审公告2.2.1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2.2.2投标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1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2.3.2投标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投标申请人需补充的其他材料/3.1.2是否允许联合体允许3.3.1签字或盖章要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本资格预审文件中的格式要求签字和(或)盖章,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或)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格式另有要求的除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牵头方单位公章并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2.1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前4.2.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5.1.2评审小组人数及构成评审小组由5人组成,专家全部依法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资格审查方法□有限数量制■合格制6.1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招标人确认资格预审结果后6.3资格预审结果的确认时间收到投标邀请书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予以确认-13-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1.2招标人: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1.1.3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1.2特许经营者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1.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4费用承担投标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2资格预审文件2.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2.1.1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以及根据本章第2.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1.2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2.1招标人应在资格预审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若需要,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应在资格预审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澄清内容以书面形式(盖章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放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及修改问题或者异议的来源。书面答复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申请人均具有约束力。2.2.2投标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资格预审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盖章扫描件)通-14-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招标人就此不再另行通知,若因投标申请人的原因未及时获取书面答复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2.3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3.1在资格预审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盖章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投标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在资格预审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2.3.2投标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在资格预审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盖章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招标人就此不再另行通知,若因投标申请人的原因未及时获取资格预审的修改文件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3.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审查申请函;(2)资格声明函;(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6)“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7)其他材料。3.1.2资格预审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或投标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5)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3.2.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预审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本章第3.2.3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2.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签字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授权代表。(1)如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授权代表签署,则投标申请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15-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3.2.3(2)如果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3.2.4“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投标申请人组织机构概况”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等,具体按照申请文件编制格式要求执行。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3.3.1投标申请人应按本章第3.1款和第3.2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资格预审须知前附表。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1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2申请截止时间:见资格预审须知前附表。4.3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资格预审须知前附表。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5.1评审小组5.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依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审查。5.1.2评审小组人数:见资格预审须知前附表。5.2资格审查评审小组根据资格预审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6通知、解释和确认6.1通知招标人在资格预审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各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出书面投标邀请书。6.2解释应投标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6.3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应在资格预审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16-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投标。7特许经营者的资格改变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文件不被接受。8询问、质疑、投诉8.1询问8.1.1投标申请人对公开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应以书面方式(盖章的纸质原件)提出。8.1.2招标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投标申请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8.2质疑8.2.1质疑期限:(1)投标申请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投标申请人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投标申请人认为资格审查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8.2.2提交要求:(1)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纸质原件,投标申请人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环节的质疑。(2)质疑书内容:应包括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申请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申请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17-(4)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申请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申请人和其他有关投标申请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8.2.3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招标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3投诉8.3.1质疑投标申请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出投诉。8.3.2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9纪律与监督9.1严禁贿赂严禁投标申请人向招标人、评审小组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评审小组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投标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9.2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投标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9.3保密招标人、评审小组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申请规定10.1.1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0.1.2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申请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0.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撤回或修改-1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要求送达后,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可以撤回或修改申请文件。如需撤回或修改申请文件,应当以正式函件提出并做出说明。10.3招标人的权力10.3.1招标人有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核实和澄清的权力,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投标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预审资格,并将其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监管部门。10.3.2即使投标申请人通过了资格预审评审小组的评审,在投标申请人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或在履约方面发生了资格预审强制性资格条件中所禁止的行为,招标人可保留取消其投标资格的权利。10.3.3招标人保留拒绝或接受任何资格预审申请的权力,在项目发生变化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招标人有权宣布资格预审过程无效或拒绝所有申请,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无须向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解释原因。10.3.4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招标活动,如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将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10.4其他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扫描件或复印件。资格预审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19-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1.评审原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选择社会资本合作者。1.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评审小组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在三家以上(含三家),则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将获得本项目投标资格。1.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将获得投标资格:(1)通过符合性审查;(2)通过资格审查。2.评审组织机构本项目资格预审评审小组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的任务包括:(1)对投标申请人进行符合性审查;(2)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3)提交资格评审书面报告。3.评审细则3.1.开标步骤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3)按开标记录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唱标;(4)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5)开标结束。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0-3.1.1.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3.1.2.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3.1.3.对开标的异议,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予以书面记录,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当场给予解释说明。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3.1.4.招标人应当按照同一异议提起人一份记录的方式,对异议事项的处理应逐条进行书面记录,其中异议事项由异议提起人签名确认,作出的答复由招标人签名确认。书面记录含义应清晰而明确,包括但不限于纠正的措施、解释说明的内容、相关依据等。3.1.5.符合性审查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根据附表一《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各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未通过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进入资格审查环节。3.2.资格审查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根据附表二《资格审查表》的要求对各投标申请人的资质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投标申请人不满足资格审查的任何一项要求时,其资格预审不通过。3.3.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3.2、3.3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1)不按评审小组要求澄清或说明的;(2)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在审查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评审小组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4.评审结果及确定投标单位的办法4.1.当满足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4.2.如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4.3.评审小组按照本章第三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资格审查报告。-21-4.4.按上述评审细则进行评审的结果,将由招标人通知所有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22-附表一:《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要求投标申请人1投标申请人2投标申请人…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响应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3按对应格式提交资格审查申请函及资格声明函。结论-23-附表二:《资格审查表》序号要求投标申请人1投标申请人2投标申请人…1根据《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以下简称115号文)的要求,本项目属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中“(三)物流领域4.物流枢纽、物流园区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2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法人机构,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满足本要求。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满足本要求。4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满足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整体需满足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要求,且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相关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如下:(1)勘察资质: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2项条件之一(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方(可由多个勘察单位组成)资格须满足本要求)。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承担岩土工程勘察任务的具备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甲级,承担工程测量勘察任务的具备工程测量专业资质甲级(2)设计资质: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2项条件之一(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可由多个设计单位组成)资格须满足本要求。①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承担水运设计任务的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承担市政设计任务的具备市政行业甲级资质。(3)施工资质: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2项条件之一(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资格(可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须满足本要求):①具备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承担水运工程施工任务的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担市政工程施工任务的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①勘察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②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序号要求投标申请人1投标申请人2投标申请人…4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5(1)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勘察单位提供):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2)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3)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4)专职安全人员(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综合类(C3类),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6经营指标要求(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满足本款要求):提供台山市不少于货运吞吐量300万吨/年的码头货源证明文件。注:证明文件格式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7项目资金实力要求(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满足本款要求):投标人提供不少于1.6亿元的自有资金证明(以银行存款证明体现)和不少于6.4亿元的融资贷款意向书(国有银行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注:投标人须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8公司实力要求(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满足本款要求):为确保投资人具备投资实力,近三年(2021-2023年)年均净资产8亿元以上;近三年(2021-2023年)年均营业收入8亿元以上。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须获得相关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且不低于AA级。序号要求投标申请人1投标申请人2投标申请人…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其他要求:①明确一方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义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③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单位为准;经营指标、项目资金实力、公司实力要求以牵头人为准。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登记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施工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网址:http://www.gzggzy.cn/qyxxd1/945453.jhtml)。11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满足本要求。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满足本要求。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结论-26-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项目名称: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项目编号:投标申请人名称:投标申请人地址:日期:年月日-27-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目录表项目名称: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项目编号:序号文件名称提交情况页码范围备注有无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28-三、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招标投标活动。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为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招标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特许经营初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负责;(成员一名称)负责;(成员二名称)负责;(成员三名称)负责;(成员..名称)负责;6.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情况见下表:企业名称(牵头人名称)(成员一名称)(成员二名称)(....)企业性质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国有企业项目公司股权比例独资/控股无/参股无/参股无/参股注:①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需达到51%及以上。②按表格选项勾选相应内容。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9-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三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填写及盖章。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设限制,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填写。-30-四、资格审查申请函资格审查申请函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资格评审小组审查我方参加(项目名称)的公开招标资格审查。2.我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第二章“资格预审须知”第3.1项规定的全部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投标申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传真:投标申请人地址:年月日注:投标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提交此申请函,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落款处盖章及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31-五、资格声明函资格声明函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公司年月日发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1、经现场踏勘和研究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愿意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的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的责任。2、我方声明完全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且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全部真实有效。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并在签订中标合同之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将按照你方认可的条件,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我方保证项目公司将与你方签订特许经营初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4、我方承诺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本资格声明函及附表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5、在协议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资格声明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注:投标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各成员单位均须出具资格声明函,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32-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申请人地址)的(投标申请人名称)在下面签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资格预审活动,代表公司签署任何与本项目资格预审有关的文件,接受指示和代表公司处理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其他必要事宜。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司签署的本项目申请文件的有关内容。被授权人(投标申请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期限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工作结束止,特此声明。随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申请人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注:投标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33-七、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______________同志,现任我单位(单位名称)职务(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类型:住所:成立日期:营业期限: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投标申请人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投标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由牵头单位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4-八、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全称:一般资料单位名称(盖章)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财务资料开户银行账号注:投标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各成员单位均须单独提供该表格,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35-九、投标申请人组织机构概况表投标申请人组织机构概况表单位名称(盖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及职务,包括:董事长(执行董事)、总裁(总经理)。公司股东简况(占公司股份比例≥10%的股东名称、股份比例、股东简要情况介绍)公司组织机构图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各成员单位均须单独提供该表格,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2、在表格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36-十、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表单位名称(盖章):项目或指标单位202年一、注册资金万元二、净资产万元三、总资产万元四、固定资产万元五、流动资产万元六、流动负债万元七、负债合计万元八、营业收入万元九、净利润万元十、现金流量净额万元十一、主要财务指标//1.净资产收益率%2.营业利润增长率%3.主营业务利润率%4.资产负债率%5.流动比率%6.速动比率%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各成员单位均须单独提供该表格,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2、本表后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年度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最后盖章签名页,及撰写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营业执照。3、本表所列数据取自财务审计报告,请自行将数据进行折算,结果统一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财务报告中的报表必须为逐年单独审计的报表。企业成立未满一年的,只需提供书面声明。-37-十一、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应参照投标特许经营者资格要求提供其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8-十二、拟派本项目人员证明资料投标申请人应参照对投标特许经营者资格要求后附相关证明材料。-39-十三、经营指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满足本款要求提供台山市不少于货运吞吐量300万吨/年的码头货源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投标单位名称,牵头单位)经过与我公司(货源单位)进行沟通,即将建成的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是离我公司距离较近的沿海码头,在我公司正常经营期间,我单位有意向可持续提供万吨/年的(货物名称),经此码头销售至全国各地,并按期支付码头费用。我单位保证以上意向属实,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后果。附上:货源证明支撑材料(如可证明生产能力的近三年销售合同、可证明生产能力的税务数据、能证明生产能力的行政认可等材料)货源单位(盖公章):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40-十四、项目资金实力要求投标申请人提供不少于1.6亿元的自有资金证明(以银行存款证明体现)和不少于6.4亿元的融资贷款意向书(国有银行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注:投标人须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41-十五、公司实力要求投标申请人公司实力要求(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满足本款要求):为确保投资人具备投资实力,近三年(2021-2023年)年均净资产8亿元以上;近三年(2021-2023年)年均营业收入8亿元以上。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须获得相关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且不低于AA级。-42-十六、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按第一章附件1的格式提供-43-十七、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44-十八、其他投标申请人认为需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45-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资格预审公告招标人: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东台山广海湾工NA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盖单位章)招标代理: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二〇二五年五月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资格预审公告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投标人报名参加预审。一、项目授权主体:台山市人民政府二、招标人: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三、项目编号:11440781007074993R-20250415-000062-0四、项目名称: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五、项目采购需求: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子项一:码头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本子项目拟新建3个5000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1万吨级设计),码头岸线总长度为439m,工程设计年吞吐量为矿建材料1500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工建筑物和装卸工艺等。子项二:物流区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本子项目用海面积约36.52万m2,形成陆域面积33.13万m2,护岸总建设规模为2805.4m,其中:物流区南区护岸建设规模为1625.4m(已建成护岸1017.8m,新建护岸607.6m);物流区北区护岸建设规为1180m(新建);陆域形成交地标高为+4.9m(高程系统为当地理论最低潮面)。南区整个陆域东西侧最大纵深约415m,南北侧最大宽度约700m。北区整个陆域东西侧最大纵深约368m,南北侧最大宽度约276m。说明:本子项目存在已建部分即物流区南区已建成护岸1017.8m,已投入约8140.01万元,该部分投资不纳入本项目投资范围。特许经营者或项目公司需筹集资金对该部分工程进行必要的修复,修复资金已纳入项目总投资核算,物流区项目的整体验收由特许经营者或项目公司负责。子项三:物流区南区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1-本子项目针对物流区项目南区形成陆域开展软基处理及道路工程建设。其中软基处理工程采取“水板强夯置换复合工艺+分级堆载预压”方式进行重载堆场区处理,处理面积为68777㎡,采取“堆载预压+强夯动力固结”方式进行轻载堆场区处理,处理面积为155116㎡。道路工程包括辅建区、港区道路及港外道路等。设计内容为道路路面结构设计,主要是根据港区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方法、使用要求对可实施的多种方案进行综合比选确定推荐方案。港区主要道路设计宽度16m,次要道路设计宽度7m,辅建区道路设计宽度7m。2.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估算投资为79940.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2272.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556.29万元,预留费用4598.49万元,建设期利息2513.68万元。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并确定本项目的特许经营者为中标人,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特许经营初步协议》、中标人成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与招标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负责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运营、维护、用户服务职责、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4.项目运作方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实施。特许经营者负责项目融资、设计、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5.招标人本项目通过台山市人民政府授权广海湾管委会作为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前期工作,并采购特许经营者;实施机构与特许经营者签署初步协议;中标特许经营者独资成立项目公司,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由项目公司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工作,项目公司通过收取使用者的货物出运装卸、驳运等港口包干作业费以及土地租赁费收回项目投资成本并取得合理收益;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相关资产无偿移交政府指定机构。6.项目投融资结构(1)项目资金来源-2-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要求,“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由25%调整为20%”。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考虑到融资的可行性,本项目资本金比例设置为20%,项目总投资额约为79940.95万元,资本金约15988.19万元。其余项目所需资金约63952.76万元由项目公司完成融资,融资比例为80%。(2)项目公司融资项目公司、特许经营者需经过政府方同意后以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等方式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如需实物(非本项目涉及资产)等其它方式抵押,由中标特许经营者负责。特许经营者应当自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生效后30日内向政府方提交融资方案,融资方案包括本项目的融资方式、增信方式、融资金额、融资期限等。自提交融资方案后60日内,首笔融资资金应当融资到位,且到位额度应满足项目施工进度要求。若首笔融资资金不能顺利到位,乙方应以其他合法、有效的方式确保项目公司的融资足额、按时到位。剩余融资贷款到位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施工进度进行安排。六、对特许经营者的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以下简称115号文)的要求,本项目属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中“(三)物流领域4.物流枢纽、物流园区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2.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法人机构,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满足本要求。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满足本要求。4.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满足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整体需满足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要求,且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相关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如下:(1)勘察资质: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2项条件之一(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方(可由多个勘察单位组成)资格须满足本要求)。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3-②承担岩土工程勘察任务的具备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甲级,承担工程测量勘察任务的具备工程测量专业资质甲级。(2)设计资质: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2项条件之一(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可由多个设计单位组成)资格须满足本要求。①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承担水运设计任务的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承担市政设计任务的具备市政行业甲级资质。(3)施工资质: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2项条件之一(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资格(可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须满足本要求):①具备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承担水运工程施工任务的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担市政工程施工任务的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①勘察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②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5.人员要求:-4-(1)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勘察单位提供):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2)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3)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4)专职安全人员(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综合类(C3类),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6.经营指标要求(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满足本款要求):提供台山市不少于货运吞吐量300万吨/年的码头货源证明文件。注:证明文件格式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7.项目资金实力要求(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满足本款要求):投标人提供不少于1.6亿元的自有资金证明(以银行存款证明体现)和不少于6.4亿元的融资贷款意向书(国有银行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5-注:投标人须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8.公司实力要求(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满足本款要求):为确保投资人具备投资实力,近三年(2021-2023年)年均净资产8亿元以上;近三年(2021-2023年)年均营业收入8亿元以上。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须获得相关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且不低于AA级。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其他要求:①明确一方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义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③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单位为准;经营指标、项目资金实力、公司实力要求以牵头人为准。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登记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施工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网址:http://www.gzggzy.cn/qyxxd1/945453.jhtml)。11.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满足本要求。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满足本要求。-6-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七、资格审查方式1.采用合格制的方式确认合格投标申请人。2.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招标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当满足资格预审标准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满足资格预审标准,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作为正式的投标申请人。3.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八、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1.请投标申请人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上进行相关信息录入登记,登记成功并经确认后,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资料。投标申请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九、担保要求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担保(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投标保证金:8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电汇、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十、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地点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递交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进行加密。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3.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7-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十一、本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止。十二、其他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以及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zggzy.cn/)上发布。如公告修改内容不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文本为准。十三、联系事项招标人: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杨工电话:0750-5588709联系地址:江门市台山市赤溪镇鱼塘湾1号邮编:529200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工电话:020-83549690、19047139034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6楼邮编:510060邮箱:wzy1436310863@qq.com招标监督机构: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高小姐电话:0750-5524025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环北大道26号邮编:529000-8-附件1: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招标投标活动。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为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招标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特许经营初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负责;(成员一名称)负责;(成员二名称)负责;(成员三名称)负责;(成员..名称)负责;6.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情况见下表:企业名称(牵头人名称)(成员一名称)(成员二名称)(....)企业性质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国有企业项目公司股权比例独资/控股无/参股无/参股无/参股注:①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需达到51%及以上。②按表格选项勾选相应内容。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9-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三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填写及盖章。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设限制,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填写-10-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电子签名委托书委托人(招标人):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45586047XG,电话:020-83549690。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一、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委托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二、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特此委托。开发发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T(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NA2025年5月23日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期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的说明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拟实施的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招标所必需的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已具备招标所需的前期资料。特此说明。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口(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YT2025年5月23日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委托书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的招标条件已具备,现委托你司代理此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请你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广东省实施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招标代理工作。特此委托。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5月23日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声明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我单位就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二、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相符。三、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其中企业资信评分项总得分具有同等竞争力的潜在投标人不少于3家。四、项目完成招标程序后办理相关报建手续。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报。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5月23日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实施的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吴紫韵同志(联系电话:020-83549690)作为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办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备案事宜。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诺对本招标项目负招标代理责任。特此证明。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S三口:1(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5月23日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资金证明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相关文件批准,江门港广海湾港区鱼塘湾作业区物流中心通用码头综合开发项目特许经营已具备招标的条件,该项目的资金来源为全部投资由中标企业自筹。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5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通用码头综合开发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