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妇产综合楼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2025)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综合楼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综合楼项目工程施工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2024〕59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和医院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森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21254平方米,包括新建妇产综合楼1栋,主要建设门诊、医技、住院、科研教学、人防工程等;配套实施室外绿化、水、暖、电、道路硬化等工程。同时,按相关规定对原有2号住院楼、5号行政楼危房进行整体拆除,拆除面积726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院区总床位规模达到500张(具体施工内容请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2 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内北侧,西临现状3号住院部综合楼,北临中和巷,南侧为现状门急诊楼及连廊,东侧为边界围墙;
2.3 计划工期:660天(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5 月 26 日23时00分至2025年 06 月0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 月 16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森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怀远东路499号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一期18号公寓楼7层17室 

邮  编:750021  
邮  编:750004

联系人:胡俊虎
联 系人:马小红

电  话:0951-3923347
电   话:0953-223333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日期:2025年5月26日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1-6198535

[A64000020250513057001001]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综合楼项目工程施工.NXZF

招标公告.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综合楼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综合楼项目工程施工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2024〕5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和医院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宁夏森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21254平方米,包括新建妇产综合楼1栋,主要建设门诊、医技、住院、科研教学、人防工程等;配套实施室外绿化、水、暖、电、道路硬化等工程。同时,按相关规定对原有2号住院楼、5号行政楼危房进行整体拆除,拆除面积726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院区总床位规模达到500张(具体施工内容请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2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内北侧,西临现状3号住院部综合楼,北临中和巷,南侧为现状门急诊楼及连廊,东侧为边界围墙;2.3计划工期:660天(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6日23时00分至2025年06月0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森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怀远东路499号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一期18号公寓楼7层17室邮编:750021邮编:750004联系人:胡俊虎联系人:马小红电话:0951-3923347电话:0953-2233336电子邮件:/电子邮件:/日期:2025年5月26日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1-6198535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综合楼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综合楼项目工程施工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2024〕5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和医院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宁夏森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21254平方米,包括新建妇产综合楼1栋,主要建设门诊、医技、住院、科研教学、人防工程等;配套实施室外绿化、水、暖、电、道路硬化等工程。同时,按相关规定对原有2号住院楼、5号行政楼危房进行整体拆除,拆除面积726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院区总床位规模达到500张(具体施工内容请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2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内北侧,西临现状3号住院部综合楼,北临中和巷,南侧为现状门急诊楼及连廊,东侧为边界围墙;2.3计划工期:660天(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6日23时00分至2025年06月0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森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院,公司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一期1怀远东路499号,8号公寓楼7层17室邮编:750021,邮编:750004联系人:胡俊虎,联系人:马小红电话:0951-3923347电话:0953-2233336电子邮件:/电子邮件:/日期:2025年5月26日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1-6198535(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综合楼项目工程施工)招标人信用承诺书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招标人形象,自愿作出如下承诺: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招标投标活动。2.全面履行招标人应尽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行业监管及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3.依法履行审批、核准程序,严格按照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工作。4.依法设置资格条件和评标标准,不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化或歧视待遇。5.依法处理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质疑和异议,及时作出针对性、实质性答复,在未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选派合格的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不随意更换招标人代表,不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7.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不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与中标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05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妇产综合楼项目工程施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