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系统入学系统平台建设招标公告(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2025)



受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的委托,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入学“一件事”系统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入学“一件事”系统平台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入学“一件事”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预算金额:21万元
最高限价:21万元,磋商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须在合同签订后的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软件系统的开发、部署、数据对接、调试等工作,系统须满足2025年秋季开学招生使用时间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10日。
地点: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官网
方式:凡有意参与本次磋商的,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直接通过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答疑等磋商资料。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9点 30分,地点为通州湾实验中学耕海楼三楼会议室(通州湾示范云海路228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现场磋商模式,响应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
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3—82501046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
联系人:徐静
电话:0513-85920810-803
电子邮箱:ntgs1101@126.com
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入学“一件事”系统平台建设项目.doc
2025年5月27日

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入学“一件事”系统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名称: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六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采购邀请受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的委托,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入学“一件事”系统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项目概况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入学“一件事”系统平台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入学“一件事”系统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类型:服务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预算金额:21万元最高限价:21万元,磋商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须在合同签订后的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软件系统的开发、部署、数据对接、调试等工作,系统须满足2025年秋季开学招生使用时间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10日。地点: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官网方式:凡有意参与本次磋商的,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直接通过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答疑等磋商资料。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9点30分,地点为通州湾实验中学耕海楼三楼会议室(通州湾示范云海路228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现场磋商模式,响应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陈先生联系电话:0513—82501046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联系人:徐静电话:0513-85920810-803电子邮箱:ntgs1101@126.com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磋商程序顺利进行后,除供应商的原件可退回外,其余所有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4.2本项目采购代理费、专家评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如下:30万元以下的当少于1500元时,按1500元计取采购代理费;30-50万元(不含)当少于1800元时,按1800元计取采购代理费;50(含)-100万元(不含)当少于2500元时,按2500元计取采购代理费;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一律按5000元计取采购代理费。 服务类型 费 率成交金额(万元)示范区货物、服务类采购30以下0.6%30-50(不含)0.5%50(含)-100(不含)0.4%100(含)以上5000元4.3本项目评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不单独列项,包含在报价中,金额按实计取(预估费用约为2000元,具体以实际为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与代理单位进行结算。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磋商文件的解释6.1磋商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其它部分由代理机构解释。7.本采购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该总价中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期内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软件、硬件、通讯、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售后服务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供应商企业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范围内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为响应本项目的各项应有费用的总和。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需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总报价。供应商任何漏项、漏报、少报、错报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责任。报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作调整。投标货币:投标报价的货币应为人民币。(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构成1.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邀请(2)磋商须知(3)项目需求(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组成(6)附件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于2025年5月30日17:00前将疑问发送至如下邮箱ntgs1101@126.com。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3.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3.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3.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官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构成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后审材料文件、技术磋商响应文件、价格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有效期3.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4.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4.1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组成及装订1.1磋商响应文件由“A.资格后审材料文件”、“B.技术磋商响应文件”、“C.价格磋商响应文件”共3部分组成(以下由磋商响应文件前缀号代称)。1.2供应商按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磋商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修改错漏处,须经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称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1.3价格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表,必须装订成册。2.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和退还2.1磋商响应文件中,均为壹份“正本”和贰份“副本”。2.2在每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全称、“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2.3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须为打印的,其正文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2.4磋商程序顺利进行后,所有的磋商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未拆封的除外)。3.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3.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A.】及【B.】、【C.】磋商响应文件分别单独密封。3.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件上明确标注磋商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响应供应商全称及日期,同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特别提醒:磋商响应文件中的【A】与【B】的“正本”或“副本”内,均不得含有任何【C】中的报价表的内容,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A、资格后审材料文件(一个密封包,内含:1份“正本”和2份“副本”。)【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响应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响应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响应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B、技术磋商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内含:1份“正本”和2份“副本”。)【特别提醒】响应供应商应根据本标书第三章提供的服务要求标准等,仔细阅读并在理解的基础上结合第四章内的评审细则,编写编制技术标响应文件。以下技术标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有缺项或漏项。否则将有可能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作无效投标处理,或可能直接影响技术标评审的得分。C、价格磋商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内含:1份“正本”和2份“副本”。)【特别提醒】价格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包括本磋商文件规定涵盖的所有招标范围及相应说明的全部内容涉及到的费用。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商务付款方式要求,必须全部响应不得有任何负偏离,且不接受任何意在更改的说明,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响应供应商成交后如据此提出疑义,不履行签订合同等下一步工作,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五)磋商与评审1.磋商仪式1.1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2.磋商小组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3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代理机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5在评审期间,采购人、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3.6代理机构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4、评审过程的澄清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代表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5.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现场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通过书面形式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5.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7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磋商时,磋商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首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9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被授权人在开标现场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及磋商小组联系。6.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6.1.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的;6.1.2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6.1.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6.1.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1.5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6.1.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1.8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6.1.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1.10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1.11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6.1.12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悬殊,评标委员会认为得分畸低者没有实质性响应的。6.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6.2.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6.3.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六)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官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无效: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2.2.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由代理机构/采购人负责答复。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有关规定,报请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成交通知书3.l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磋商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2.1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磋商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一、项目背景:通州湾示范区目前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均采用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就业证明等材料到相关幼儿园、小学、初中办学点现场办理报名手续的方式。为进一步优化教育信息化环境,推动教育政务服务及管理业务的“一网通办”,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以“入学问题”为切入点,聚焦教育民生问题,打造招生入学服务数字场景,优化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实现入学信息精准推送、证明材料线上提交、入学报名“掌上办”,实现“入学一件事”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实现入学服务工作的高效、精准、阳光、透明。二、技术要求1、学生报名功能要求:学校招生阶段公布招生二维码,学生进入学校页面,学生家长通过证件号+手机号进行注册,通过证件号+密码方式登录入学报名系统,填写学生的基础信息、监护人信息、上传资料。学生家长可针对学生情况在系统内选择学校进行报名。系统中需提前告知各个学校的招生录取条件。首页需按照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来展示报名入口、施教区范围、招生公告等内容。报名信息分为基本信息、监护人信息、资料上传三部分,基础信息包括学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户籍信息、家庭住址、籍贯、民族、健康状况、房产情况等。监护人信息包括监护人称谓、姓名、电话、工作单位等,资料上传包括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保健手册等信息。系统须对接房管、婚姻、人社等的数据查询接口,并提供户籍和居住证的数据校验方案。家长通过登录后可进入用户中心,进行学生的报名信息查询,在学校审核之前可进行信息的修改,可查询报名信息的审核情况和录取情况,可取消报名,家长可打印学生的报名信息表。2、学校管理功能要求:审核流程:学校收到信息后进行第一次的信息确认,信息确认不通过,则可退回通知家长,材料审核通过符合录取条件进行预录取操作。如不符合要求可告之退回理由。支持涵盖信息初审、信息确认、预录取确认、本校录取等功能流程。报名查询:可查询报名学生的相关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房产信息等。录取管理:学校可对录取情况进行管理。进行通知书发放。学校设置:系统可设置学校的报名的开放时间、招生公告、预招生计划等信息。信息初审:系统可查看报名本学校的所有学生信息,同时针对学生信息进行预审核。支持信息初审信息主要包括学生户籍信息、家长的户籍房产信息等,可用来判断学生是否满足入学要求。数据导出打印:系统可针对学生报名信息、审核信息、录取信息进行数据导出,同时可批量打印学生信息登记表。3、后端管理功能要求:报名监管:主管单位通过后台可监管整个招生过程,同时也可对学校进行管理,及时查看学校上报数据。学校管理:系统提供针对学校进行增加、编辑、修改等操作。针对招生公告进行审核管理,同时可单点登录到学校管理后台,查看学生入学报名和招生情况。报名查看:针对报名学生,可实时查询学生的报名信息、录取信息等。数据分析:系统提供针对入学报名招生工作进行大数据的分析,对入学报名招生工作提供大数据支持。系统设置:系统可统一设置开放时间、系统配置信息等。权限管理:支持市级帐号登录后,须具有学校管理、报名查询、录取审核、系统配置、管理员管理、数据导出、数据统计、资讯管理等功能大类。支持校级帐号登录后,须具有学校设置、招生管理、档案打印、报名查询、数据下载、通知书发放等功能大类。4、智能问答功能要求:提供招生入学智能问答功能,通过问答大模型自动回答家长所涉及的招生入学问题。招生入学智能问答功能依托先进的大模型技术构建,旨在为家长提供全面、准确、高效的招生入学信息咨询服务。该功能具备强大的自然语言理解能力,能够精准识别家长提出的各类招生入学相关问题,涵盖从入学政策解读、招生流程指引、学校信息查询到学区划分咨询等多个维度。系统通过整合海量权威数据资源,结合实时更新的政策动态,为家长生成针对性强、专业度高且通俗易懂的回答。同时,智能问答功能支持多轮对话交互,能够根据家长进一步追问或补充的信息,动态调整回答内容,确保家长获得最贴合需求的解答。系统还会主动提供相关延伸信息或温馨提示,帮助家长全面了解招生入学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提升家长的咨询体验与满意度,为家长在招生入学阶段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与决策辅助。三、商务要求:1、交货时间: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的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软件系统的开发、部署、数据对接、调试等工作,系统须满足2025年秋季开学招生使用时间要求。2、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保、售后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需对本次采购的软件进行免费的安装部署实施和培训,提供至少1年的免费升级和技术支持服务,对软件自身的缺陷须提供终身维护和技术服务。4、付款要求:在签订项目合同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额的90%;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支付剩余的10%。四、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5%。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2、成交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后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方式的应将保函正本交至采购单位财务处保存,并确保项目实际期间银行保函的有效性。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3.成交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4.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1)签订合同后,成交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2)成交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商另外补齐。5.根据《南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通财购〔2022〕23号)精神,对政府采购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的中小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开展履约保证保险网上办理试行工作的通知》(通财购〔2022〕8号),直接在网上办理履约保证保险替代实质性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进一步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磋商模式,响应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二、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特别说明:本次磋商报价,现场仅进行一轮报价,该价格即为最后报价。文件中的磋商响应报价总表(首轮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限价21万元,各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超出自己前一轮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一)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二)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三)商务技术分:90分当磋商小组成员为5人以上的,技术分是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均算而成,当磋商小组成员少于5人(含5人)时,技术分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序号评分项目评分要求分值1技术要求响应根据供应商对软件技术参数(第三部分第二节技术参数要求)响应情况,完全满足项目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5分;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252系统演示本次演示要求使用真实系统进行演示,演示需调用真实平台或真实应用系统进行演示;使用 PPT、FLASH 、DEMO、WORD等方式演示不得分。演示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1.演示家长注册登录平台系统,并且完善资料、提交材料的过程(3分)2.演示家长选择学校进行报名,学校收到报名后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则返回家长修改的过程(3分)3.演示学校管理,系统管理员可添加、管理学校,学校可独立进行登录,对招生过程进行管理(3分)4.演示平台招生过程数据,包括报名人数、审核通过人数、录取人数等,并且可按照学校进行统计(3分)5.提供基本的大模型智能问答功能,系统具备实时问答相关招生问题(3分)153技术方案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理解,提出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整体方案设计、系统架构、详细的功能描述等内容:根据采购方项目需求,技术方案高效专业,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需求,所有关键内容均完整无缺,具有可拓展性、可集成性,逻辑清晰,内容详实,得5分;方案与用户需求基本契合,展现专业性,内容详尽,逻辑清晰,具备可操作性,关键内容基本完整,但有遗漏或不够深入,得3分;对项目需求有认识,但存在理解偏差,内容阐述不够深入,关键内容有部分缺失,不影响整体理解,得1分;方案未提供,或者照搬照抄其他项目方案,无法有效评估其对项目需求的理解及技术方案的完整性,不得分。54数据对接提供招生入学一件事平台平台对接房管、婚姻、人社的数据对接方案,提供户籍和居住证的数据校验方案。方案须切实可行、逻辑清晰、内容详实。提供得10分;方案基本切实可行、逻辑基本清晰、内容基本详实得6分;方案不可行、逻辑不清晰、内容不详实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105平台对接入学一件事平台支持与南通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无缝对接,供应商出具对接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提供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106公司实力提供教育教学相关的软件著作权,每提供一个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得5分,最多得10分。(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应由国家版权局颁发,其他机构颁发无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107项目业绩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进行,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南通市、区、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项目,提供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合同须体现双方盖章、签订时间,须提供合同或投标文件中体现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建设部分的关键页内容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08售后服务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要求,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售后服务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承诺、服务体系、人员配备、服务流程、应急响应措施等。售后服务方案详尽完善,服务能力突出,故障处置响应时间迅速,能够确保及时有效地解决用户问题,得5分;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完整,具备一定的服务能力,故障处置响应时间适中,基本满足用户需求,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粗略,虽然有服务能力,但故障处置响应时间长,可能对用户问题解决造成一定影响,得1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或方案内容严重缺失,无法评估其售后服务能力和故障响应能力,不得分。5(四)价格分:10分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1万元,超过限价作无效磋商处理。2.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如有涉及请递交至价格标响应文件中)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本项目不适用)(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磋商小组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3、确定成交候选人的特殊情况处理:(1)若总分相同,则按技术得分高者优先中标。(2)若总分与技术得分均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七)采购人代表宣布评审结果。(八)公告成交结果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官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九)发放成交通知书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三部分组成。请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以上三部分中分别递交响应的材料。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2、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3、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参见第五部分);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响应供应商还须提供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内中的“资格后审材料相关格式文件”内的: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与供应商一般情况表(格式参见第五章)。6、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二、商务技术文件(不能出现价格文件)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2、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参见第五部分)3、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参见第五部分)4、技术标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需提供的所有资料;5、评标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6、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三、价格文件1、磋商响应报价总表(格式参见第五部分)。资格审查资料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出示此证明)(采购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投标的有关事宜。附:法定代表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传真: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注:参加投标时法定代表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2、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须出示此证明)(采购人):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项目(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附: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传真: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注:参加投标时授权代表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3、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4、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采购人):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响应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响应供应商一般情况表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7公司资格声明: (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8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9主营范围1. 2. 3. 4. ……10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11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本表不是格式化表格,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添加删除。商务技术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采购人):依据贵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的邀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磋商响应工作,全权处理本次磋商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1)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方的磋商响应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软件、硬件、通讯、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售后服务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供应商企业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范围内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为响应本项目的各项应有费用的总和。(2)我方已经详细审查了全部磋商文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3)我方承诺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从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60个“日历天”内保持有效。(4)我方愿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5)我方承诺在本次磋商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6)我方尊重评审小组所作评定结果,同时也清楚理解到磋商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7)如果我方成交,我方若无正当理由(不可抗力除外)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8)如果我方中标成交,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9)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磋商响应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优于的或不完全响应的,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并提供相关材料。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3、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优于的或不完全响应的,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并提供相关材料。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C、价格磋商响应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1、磋商响应报价总表序号名称轮次报价备注1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入学“一件事”系统平台建设项目首轮大写: 元小写: 元投标时响应文件中须填写2最终 报价大写: 元小写: 元响应文件递交时本栏无需填写,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现场根据采购人要求填写响应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6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名称: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入学“一件事”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分包号:甲方:(买方)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入学“一件事”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1.2标的质量:1.3标的数量(规模):1.4履行时间(期限):1.5履行地点:1.6履行方式:1.7质保、售后服务要求: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5%,即人民币元。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6.2乙方的履约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后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转账、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方式的应将保函正本交至甲方财务处保存,并确保项目实际期间银行保函的有效性。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6.3成交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6.4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1)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甲方亦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2)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乙方另外补齐。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在签订项目合同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额的90%;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支付剩余的10%。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15%的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1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采购人保留合同修改的权利。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育系统入学系统平台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