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生体质健康监测服务招标公告(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2025)
2025年姑苏区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2025年姑苏区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服务 JSZC-320508-SZRF-C2025-001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报名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10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8-SZRF-C2025-0010
项目名称:2025年姑苏区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服务费用限价为21.8元/人
采购需求:
姑苏区47所小学校的三个年级,学生人数约27444人的健康监测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共抽测3个年级,2025年9月-12月完成监测服务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社会服务。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报名获取
方式:苏采云系统报名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10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上传
五、开启
时间:2025-06-10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机关)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川路510号
联系人:蒯卓胤
联系电话:188015414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西环路883号蓝文化创意产业园204室
联系人:孙阳
联系电话:65115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阳
电话:65115979
附件:
JSZC-320508-SZRF-C2025-0010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姑苏区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服务
品目
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机关)
行政区域
姑苏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27日 17:1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5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系统上传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10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预算金额
¥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阳
项目联系电话
65115979
采购单位
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平川路5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801541486
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西环路883号蓝文化创意产业园2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阳
苏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08-SZRF-C2025-0010采购单位: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项目名称:2025年姑苏区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服务项目类别:服务类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5月总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函3第二章磋商须知8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14第四章采购内容14第五章合同及主要条款27第六章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33前附表序号名称内 容1项目编号JSZC-320508-SZRF-C2025-00102项目名称2025年姑苏区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服务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名称: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883号204室联系人:陈超、孙阳、宁杰星、王思恬联系电话:651159794采购单位名称: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川路510号联系人:蒯卓胤联系电话:687234015响应文件组成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7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六十天(日历日)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9响应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6月10日 13点 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10开启时间开启地点2025年 6月10日 13点 30分(北京时间)“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11评审时间评审地点2025年6月10日 13点 30分(北京时间)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12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13报价本位币人民币 14履约保证金无15成交通知书确定出成交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请成交单位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第一章磋商邀请函项目概况:2025年姑苏区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08-SZRF-C2025-00102、项目名称:2025年姑苏区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服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服务费用限价为21.8元/人5、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服务费用限价为21.8元/人6、合同履行期限:共抽测3个年级,2025年9月-12月完成监测服务内容;。7、采购需求:2025年姑苏区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服务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社会服务。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4、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开启1、时间:2025年6月1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八、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川路510号联系人:蒯卓胤联系电话:687234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883号204室联系方式:0512-6511597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超、孙阳、宁杰星电话:0512-65115979第二章磋商须知一、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封面2、开标一览表3、资格审查响应文件3.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3.2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3.3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第三章);3.5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3.6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3.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法人应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6.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3.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单位应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响应单位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3.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8其它有关资格证明的文件;4、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4.1磋商响应函(格式见第三章);4.2磋商报价分析表(格式见第三章);4.3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4.4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格式见第三章);4.5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5、综合评审响应文件5.1项目方案5.2团队能力5.3履约能力5.4类似业绩5.5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6、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注:(1)以上3.1-3.8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以上4.1-4.5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4)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社会服务。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9、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二、磋商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3、在磋商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磋商供应商少于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解密的响应文件。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0、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3、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三、质疑处理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详见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180305093615738.shtml。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请将合法获取采购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质疑联系人:陈超、孙阳、宁杰星联系电话:0512-65115979现场递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883号204室邮寄收取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883号204室四、项目的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注: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五、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1、磋商供应商必须承诺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2、磋商说明:(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不能成交;(3)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不能成交。3、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六、政府采购政策1、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享受相关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社会服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4、绿色采购(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2)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文件规定,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标准要求实施相关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或服务。(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应符合标准要求。七、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1、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审小组。2、采购过程中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供应商若在经营活动中受到罚款的,请携带相关地方、部门对较大数额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与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若无法提供,则可能承担响应无效等相应不利后果。4、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由失信供应商进行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八、对供应商的机器码检查机器码检查中,出现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机器码一致情形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九、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附件1.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单价报价)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人序号项目名称响应单价(元/人)服务期限备注1 响应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项目编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实现利润年 万元员工总人数资产总计万元营业收入年 万元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介绍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致: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中心(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磋商活动,并向贵中心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的报价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2、如果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3、我方已详细审查并同意采购文件及更正文件(若有)中的规定。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日起60天。5、我方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6、我方承诺若在机器码检查中被查出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机器码一致情形的,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参与后续本项目因故废标后重新开展的相关采购活动。7、我方承诺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方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9、与本磋商相应文件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磋商报价分析表(如有)磋商报价分析表序号费用项目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456合计总报价人民币(小写) 元服务期限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表中的报价为综合报价,应综合考量在承包期内综合服务的需要的服务管理内容、各类人员的工资、加班费、服装、福利、意外险、高温费、节假日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管理费、人员培训费、通讯、服装、胸卡、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磋商报价分析表包含响应单位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金额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附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代理人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偏离表偏离表(技术、商务)序号项目采购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应在本表中对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逐项对应列出响应内容,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附件8.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注:1.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2.请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在本表后面。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及制度(如有)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及制度提示:1、供应商应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特点编写公司成交后拟采取的管理技术方案。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相关业绩一览表相关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期合同金额备注12345注:1.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2.请将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在本表后面。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成交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四章采购内容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的委托,就2025年姑苏区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1、项目编号:JSZC-320508-SZRF-C2025-00102、项目名称:2025年姑苏区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服务3、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服务费用限价为21.8元/人4、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服务费用限价为21.8元/人5、合同履行期限:共抽测3个年级,2025年9月-12月完成监测服务内容;六、采购内容: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2025年姑苏区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服务服务期限:共抽测3个年级,2025年9月-12月完成监测服务内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待项目结束后根据测试人数据实结算剩余合同款项,但不得超出磋商总报价,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2、项目背景为贯彻《******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2019年6月23日〕)和《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相关要求,以提升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为目标,以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抓手,通过引入学生体质健康第三方监测机制,采用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网》公示的智能化测试仪器,强化各项管理措施,确保监测过程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大力提升学生体质监测力度,有效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3、服务内容(1)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服务;(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平台体质健康数据上报服务;(3)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平台体质健康数据上报服务(4)建立专属体质健康数据平台,提供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分析服务;(5)向各个学校出具本校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分析报告;(6)向教育局出具所测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分析报告。(7)向教育局出具同年级学生近两年体质健康数据对比分析报告。(8)向教育局出具所测学生逐年健康数据跟踪结果分析报告。4、服务对象姑苏区47所小学校的三个年级,学生人数约27444人的健康监测服务。5、服务费用服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工作人员费用、设备损耗费用、耗材辅料费用、统计上报费用和数据分析费用等。服务费用限价为21.8元/人,总预算60万元。6、监测项目按照《苏州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手册》及规定项目执行监测项目数据来源上报省平台上报国家平台身高体检提供√体重体检提供√胸围体检提供√脉搏体检提供√血压体检提供√肺活量肺活量测试仪√√50米跑50米跑测试仪√√立定跳远立定跳远测试仪√一分钟仰卧起坐(女)仰卧起坐测试仪√√握力握力测试仪√50米X 8往返跑往返跑测试仪√√坐位体前屈坐位体前屈测试仪√√内科检查体检提供√视力体检提供√龋齿体检提供√BMI√一分钟跳绳跳绳测试仪√注:BMI=体重/身高² (体重的单位为Kg,身高的单位为m)监测项目所使用的设备需符合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监测设备测量范围或仪器要求分度值误差肺活量测试仪0~9999 ml1 ml±1 %50米跑测试仪0~9999.99 s0.01 s±1.5 %立定跳远测试仪0~320 cm1 cm±1 cm仰卧起坐测试仪0~9999 次1 次±1 次握力测试仪0~100 kgf0.1 kgf±0.2 kgf往返跑测试仪0~9999.99 s0.01 s±1.5 %坐位体前屈测试仪-20-40cm0.1cm±0.1cm跳绳测试仪0~9999 次1 次±1 次7、监测场地安排充分利用各小学校室内外场馆、操场、跑道、广场、大厅、活动中心、空闲教室等现有资源进行测试。测试现场安排原则如下:(1)测试区域安排合理,保证测试现场顺利;(2)测试设备摆放合理,保证测试过程流畅;(3)测试项目间距合理,保证测试人员安全。8、工作要求(1)监测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执行,以《苏州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手册》中规定的监测内容和方法进行测试,统一监测时间、统一录入程序、统一数据上报时间,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2)监测组在测试前要详细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患病或身体状况不好的学生,要提出暂缓参加测试。(3)监测组在测试前要检查场地器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测试前要讲清测试细则和安全事项,以免发生意外事故。(4)合理安排测试时间和测试形式,测试过程以班级为单位组织进行,测试结果和成绩登记要认真核准,确保数据的准确无误。(5)监测工作需采用入校形式。(6)监测工作完成后,接受学校对监测服务的满意度问卷调查。第五章合同及主要条款政府采购合同甲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编号JSZC-320508-SZRF-C2025-0010(暂定)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该文件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2025年姑苏区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服务项目的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名称、内容、要求、金额。序号名称内容、要求价格(单价 元/人)总价(元)12025年姑苏区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总价(大写):元整总价(小写):元二、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三、服务期限、地点、方式:1、服务期限:共抽测3个年级,2025年9月-12月完成监测服务内容;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合同期内其它需求:在合同期内,乙方须服从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及安排。四、验收标准:1、本项目验收内容包括乙方服务人员数量质量、体质健康服务分析报告、招标文件中服务内容相关内容以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服务内容。2、验收时间:项目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按甲方组织、乙方参与方式进行验收。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电传等方式通知甲方。3、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4、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最终验收,验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技术资料;功能、服务标准等指标。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书面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5、如甲方初步审核认定项目的某部分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当立即整改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额外费用。6、本项目经甲方整体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甲方将验收单上交甲方财务部门,连同发票一起入账,作为甲方完成了本次政府采购的凭证。五、价格与支付:1、合同价格: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合同价格实际包括人工、配合费用(含交通、住宿等)、监测、培训、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及验收、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待项目结束后根据测试人数据实结算剩余合同款项,但不得超出磋商总报价,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3、支付方式:数字人民币支付乙方账户信息:电子钱包ID:六、违约责任: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甲方违约责任:(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停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至多不超过逾期付款金额的5%。3、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延期完成本项目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乙方不能完成项目的(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完成),或系统内容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运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2)乙方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情形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七、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3、不可抗力事由消除后,合同继续履行等相关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八、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本合同。3、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九、重大事项的通知双方所确认的负责人、联系方式及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如发生变更的,应当于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十、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资料和信息,除该方做出相反的书面说明外,未经该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无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都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2、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JSZC-320508-SZRF-C2025-0010(暂定)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该文件的响应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双方认可按照本合同约定内容执行。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招标方提交二份备存。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名:代表签名:第六章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一、评审办法: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4.如出现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磋商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供应商,如果磋商报价也相同的,则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5.如供应商存在“苏财购〔2017〕11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关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件执行。6.针对中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②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二、评分标准1、评定内容还包括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如果某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中有漏项,则该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评审时需加上漏项部分,漏项部分的价格按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中相应部分所报的最高价格计算,如果该供应商成交,则其成交总价不能调整,漏项部分的价格需该磋商供应商自行消化,如漏项构成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将不得成交。2、投标报价在采购预算价格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一)价格基准分:10分1、投标报价不超过单价限价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2、在所有有效投标单价报价中选择报价最低的确定为基准报价。3、价格分采用最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响应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本次招标价格权值为10%)(二)技术方案(78分)1、项目理解(10分)从政策上分析理解本项目进行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提供方案,响应方案最全面合理并结合采购需求的得10分,方案存在部分响应缺陷或缺漏得7分,方案缺陷较多可行性不强的得4分,方案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项目前期准备工作(10分)根据本项目具体需求,拟定本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内容,包括场地安排等内容,提供方案书,响应方案最全面合理并结合采购需求的得10分,方案存在部分响应缺陷或缺漏得7分,方案缺陷较多可行性不强的得4分,方案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监测工作方案(10分)简述监测工作方案的流程,从响应单位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监测方案、流程的合理性、严谨度,提供方案,响应方案最全面合理并结合采购需求的得10分,方案存在部分响应缺陷或缺漏得7分,方案缺陷较多可行性不强的得4分,方案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4、监测器材情况管理方案(10分)响应单位提供对于监测器材的管理使用方案,响应方案最全面合理并结合采购需求的得10分,方案存在部分响应缺陷或缺漏得7分,方案缺陷较多可行性不强的得4分,方案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数据信息安全(10分)根据响应单位针对本项目提供数据的信息安全架构,提供信息安全方案,方案全面合理并结合采购需求的得10分,方案存在部分响应缺陷或缺漏得7分,方案缺陷较多可行性不强的得4分,方案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学生体质健康大数据分析(18分)(1)响应单位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作学生体质健康分析报告,报告需包含细化的学校排名报告,各单项结果报告,历年比较追溯报告,提出相关意见于建议情况,方案合理,契合采购需求的得12分,方案存在部分响应缺陷或缺漏得9分,方案缺陷较多可行性不强的得6分,方案较差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2)提供监测工具软件平台分析界面截图,界面清晰、布局科学合理的得6分,界面略清晰、较合理的得4分,界面较差得2分,无截图不得分。7、时间管理(10分)根据响应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时间安排,结合实际需求,提供方案,响应方案最全面合理并结合采购需求的得10分,方案存在部分响应缺陷或缺漏得7分,方案缺陷较多可行性不强的得4分,方案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三)履约能力比较(12分)1、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需提供电子扫描件并且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1分)2、项目组人员比较(8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PMP)加2分,需提供证书电子扫描件,以及最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电子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2)项目组成员:每配备一名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PMP)人员加1分,此项满分2分;需提供证书电子扫描件,以及最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电子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3)项目组技术人员:每配备一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计算机软件专业)加2分,此项满分4分;需提供证书电子扫描件,以及最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电子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3、类似项目经验(3分)投标单位拥有近三年内类似项目经验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相应的合同电子扫描件,每提供一份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共3分。备注:1.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供应商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2.响应文件中如出现前后不一致时,评委有权请供应商澄清说明,澄清说明事项涉及评分时,评委有权酌情扣分。3.供应商必须保证全部响应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为无效响应,已成交的将取消成交资格,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相关处理办。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体质健康监测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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