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拆违治乱招标公告(晋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



项目概况
零星拆违治乱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9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7992025BCS00040
项目名称:零星拆违治乱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零星拆违治乱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7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为晋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求的地段内紧急处理各种违建、广告拆除、杂物清理进行施工;共分为一包。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9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6月09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云清大厦十九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 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5、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理供应商入驻;6、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标准执行。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晋中市榆次区思凤东街168号
联系方式:0354-3996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晋中市榆次区锦纶街道云清大厦19层
联系方式:18803540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女士
电 话:18803540399

附件信息:

SXZC磋字[2025]003号零星拆违治乱项目5.27终.doc276.8K

货物类招标文件

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秋季苗木采购项目 SXTB磋字[2015]003号
零星拆违治乱项目 SXZC磋字[2025]003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零星拆违治乱项目

项目编号:SXZC磋字[2025]003号

采 购 人:晋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5月27日

目 录

1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3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22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26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28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32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概况

零星拆违治乱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磋字[2025]003号

项目名称:零星拆违治乱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晋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求的地段内紧急处理各种违建、广告拆除、杂物清理进行施工;共分为一包,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27日23:00—2025年6月4日23:00。

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提交。

方式: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6月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晋中市榆次区锦纶街道云清大厦19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 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

5、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理供应商入驻;

6、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晋中市榆次区思凤东街168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 0354-3996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晋中市榆次区锦纶街道云清大厦19层

联系方式:苗女士 18803540399

注:报名供应商需到“山西政府采购网”中“供应商库”内进行注册并登录“供应商库”内的“注册信息维护”中自主备案。

山西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7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

第二部分第1.1款
项目名称
零星拆违治乱项目

第二部分第1.2款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第二部分第2.1款
采购人
采购人:晋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地址:晋中市榆次区思凤东街168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54-3996330

第2.5款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西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锦纶街道云清大厦19层
联系人:苗女士

联系电话:18803540399

第二部分第3条
供应商资格

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第二部分第4条
联合体投标
□接受

eq \o\ac(□,√)不接受

第二部分第7.1款
磋商文件构成
磋商文件构成: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第8条
澄清及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第二部分第10.4款
磋商保证金
递交数额:7000.00元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

递交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开户名称:山西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晋中分行城建支行

账 号:14050170820800000770

行 号:105175015084

请在汇款单备注里标明招标项目(简写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包号(如有))

开标当天将填写完整的《账户信息函》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磋商保证金以代理机构到账时间为准。

第二部分第10.6款
采购预算价
700000.00元

第二部分第12条
响应文件

有效期
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

第二部分第13条
响应文件签字和盖章要求
(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

(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分级目录导入相关内容。

(3)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签字和盖章,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方按规定签署后生效)。

(5)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

(6)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的帮助文档。

第二部分第15条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6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在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

第二部分第15条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后的响应文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递交;递交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将不予接收该供应商的全部响应文件。

第二部分第25条
废标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以废标: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评议方法:

评分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其他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是:本次开标采用远程在线开标方式,供应商必须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在线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

(是:本次开标采用现场开标方式(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推荐使用Chrome 浏览器】和CA数字证书驱动,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供应商必须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现场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

(否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开标后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
1、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

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

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按第六部分的格式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在品目清单范围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作为评定依据。包含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响应人未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标记,评标委员会经审查所报产品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

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3、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响应人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4、中小微企业的要求

A、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明细表》;

B、评审标准:

(1)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如招标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响应,同时可认为响应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2)产品价格折扣:小、微型企业给予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如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6、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响应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总则

1.说明

1.1 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 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招标项目”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

2.3“潜在供应商”指资质符合要求并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指按本文件规定购买磋商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5 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本项目生产、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3.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3.3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 如有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8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害关联。

4.联合体投标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合格的项目

5.1 合格的服务

供应商应当按照“守法、安全、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服务,维护采购人及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6.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磋商文件
7.磋商文件的构成

7.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
四、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9.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0.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10.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10.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商务部分:

1、*磋商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资格声明;

5、*开标一览表;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11、*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2、*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13、磋商截止日期前近三年以来完成的同类型项目业绩;

14、*项目负责人履历表;

15、项目机构专业人员配备情况表;

16、*中小企业声明函;

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8、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注:以上所述的各种证件、资料的复印件上须盖企业公章载入磋商文件中;

(2)技术部分:
1、施工方案;

2、工程质保承诺;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0.3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

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10.4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提交磋商保证金,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接受现金和非投标供应商账户汇款,并作为其磋商的组成部分之一。磋商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保证金以代理机构到账时间为准。

(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因供应商的行为遭受损失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开户名称:山西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晋中分行城建支行

账 号:14050170820800000770

行 号:105175015084

联系电话:15035635043
请在汇款单备注里标明招标项目(简写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包号(如有))

(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必须准确填写磋商保证金汇出(交纳)人的名称及帐号,采购代理机构只按汇出(交纳)人的名称及帐号退还磋商保证金。

(5)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6)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10.5 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1.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1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2.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3.4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格式提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13.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13.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4.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4.1供应商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

15.磋商截止时间

15.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解密时间进行解密。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无效。

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6.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六、磋商开启仪式

17.磋商开启仪式

17.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开启仪式,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七、评标程序和要求

18.组建磋商小组

1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磋商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

1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19.初步审核

19.1开标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磋商保证金。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以供审查,供应商应在审查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不提供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9.2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

19.3响应文件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初审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A、本文件“供应商须知”第10条“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编制、签署、盖章的;
C、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D、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E、投标项目内容、工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F、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G、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H、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I、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J、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K、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L、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M、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

N、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O、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的;

P、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19.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0.磋商

20.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0.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电子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0.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补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1.评审

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最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1.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2.确定成交供应商

22.1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3.评标过程保密

23.1磋商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4.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4.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5.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

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5.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八、签订合同

26.成交通知

2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电子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6.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7.成交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支付,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标准执行。100万元以下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中标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请供应商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中标服务费汇款账号:

名称:山西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晋中分行城建支行

账 号:14050170820800000770

行 号:105175015084

28.签订合同

28.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8.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九、验收方式和验收标准

29.验收方式
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填写项目验收报告书(加盖公章)。

30.验收标准

采购单位验收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第四部分服务标准进行验收。

注:成交单位在项目验收完毕后需将最终的验收报告原件一份交回招标代理公司留档。
十、保密和披露

31.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2.披露

32.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2.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一、询问和质疑

33.询问

33.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磋商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口头或通过政采云平台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

(2)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34.质疑

34.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

34.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以电子形式提出质疑。

34.3提出质疑的时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本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当在获取本磋商文件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4.4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的规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34.5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供质疑函时,要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对本文件的质疑还应提供收到本文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34.6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4.7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4.8质疑函须为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格式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在法定时间内上传至政采云平台,联系电话:0354-3208929。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35.磋商文件的质疑(询问)澄清和修改

35.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质疑的供应商,均应在下载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形式(包括质疑函原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35.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对收到的澄清要求都将予以答复(或召开澄清会),答复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答复作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35.3质疑(询问)函应当包括但不只限于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采购内容、信息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等)以及被质疑人名称、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一式两份。

35.4对在投标截止期5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磋商组织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磋商组织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都将予以答复(或召开澄清会)。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且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

35.5澄清或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澄清或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35.6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更正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澄清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和通知,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更正方式及澄清、更正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磋商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违约处罚

36.违约处罚

36.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

(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磋商小组在评标时,依据最终磋商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要素:

(1)商务部分 (2)服务部分 (3)技术部分

二、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方案、服务以及对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程度。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

三、评审程序

1、响应文件初审

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开标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磋商保证金。

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条款详见下表:
1.1资格性审查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6
响应人信用记录
响应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相关信用查询(开标后进行查询)

7
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8
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2符合性审查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
磋商保证金
响应人按磋商文件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

3
响应文件质量
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字迹清晰

4
签署、盖章
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签署、盖章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的规定

6
项目内容
投标项目内容、工期满足磋商文件中的规定

7
重大偏离
响应文件中未附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与磋商文件的采购要求、合同条款要求无重大偏离的)

8
其他要求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9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按磋商文件规定报价且未超过采购预算

2、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

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

评分标准:

一、磋商报价(30分)

序号
评定内容及标准
分值
打分办法

1
磋商报价
30分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它供应商的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30%×100。

二、商务部分(10分)(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2
项目业绩
10分
投标截止日期前近三年以来完成的同类型项目业绩,有一项业绩得2分,最高10分,(以合同为依据,要求必须提供签订合同的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作为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三、服务部分(10分)

3
人员配备
5分
(除项目负责人外)技术人员每具有一个二级建造师或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每具有一个一级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

(须提供为本单位员工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劳务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证书,否则不计分)。

4
工程质保承诺
5分
工程质保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全面、具体、合理得5分;

工程质保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较全面、具体、合理得3分;

工程质保承诺未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不全面、不具体、不合理得1分。

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四、技术部分(50分)

5
施工组织措施
10分
施工组织措施科学合理且能指导施工、有完善的施工程序得10分

施工组织措施较科学合理且能指导施工、有较完善的施工程序得8分;

施工组织措施基本合理,能指导施工、有满足需要的施工程序得6分;

施工组织措施不合理且不能指导施工、施工程序粗略得4分;

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6
质量体系、质控措施
10分
质量体系健全,质控措施可行性强、完善得10分;

质量体系较健全,质控措施可行性较强、较完善得8分;

质量体系基本完善,质控措施可行性一般得6分;

质量体系不健全,质控措施可行性差得4分;

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7
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措施
10分
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措施完善、科学、可行性强得10分;

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措施较完善、较科学、可行性较强得8分;

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措施基本完善、基本科学、可行性一般得6分;

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措施不完善、不科学、可行性差得得4分;

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8
时间进度安排
10分
时间进度安排合理、详细,保障措施合理、完善得10分;

时间进度安排较合理、较详细,保障措施较合理、较完善得8分;

时间进度安排基本合理,保障措施基本完善得6分;

时间进度安排不合理,保障措施不完善得4分;

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9
施工机械投入
10分
施工机械投入合理、搭配适当得10分;

施工机械投入较合理、搭配较适当得8分;

施工机械投入基本合理、搭配基本得当得6分;

施工机械投入不合理、搭配不适当得4分。

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零星拆违治乱项目

2.采购预算价:700000.00元。
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4.施工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5.质量标准:拆除范围内的所有违建、违章广告牌、杂物,并全部清理外运,场地无广告垃圾、无杂物等。

二、承包方式

施工队伍需具备相应的服务和专业能力,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机械费、物料费、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及行政许可审批所需费用等,由施工队伍垫付),自备拆除所需工具设备、包括施工安全、包拆除质量。
三、主要工作内容
拆除施工前,施工队伍应当派具有处理水、电、暖专业技能的工作人员,在拆除现场设置安全施工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及设施;拆除双方约定范围内的所有与广告牌、违建有关的设施设备;较大物料的二次破碎;拆除施工完成后的场地平整;拆除施工时对邻近设施、建筑物、树木等的防护;降噪环保所采取的必要措施;拆除垃圾的清理外运及其市政运输道路的清扫与保洁等。

四、安全要求

施工队伍必须按市城管执法队要求按时完成拆除范围内的所有拆除任务。

施工队伍必须派有经验的专职安全员进场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开展拆除施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安全保证措施,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确保拆除施工在安全的状态下进行。

五、施工队伍义务

1.拆除作业时施工队伍必须遵守国家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技术规程》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2.拆除施工前,施工队伍必须针对本拆除工程编制切实有效的《拆除施工组织设计》及详细的《拆除施工安全生产措施》,并交由市城管执法队备案审查,以保证拆除施工的安全作业。

3.拆除施工过程中,施工队伍必须接受市城管执法队对安全生产、拆除进度等的全面监督检查;按市城管执法队要求派遣所需工人数量,并按执法队要求随时调整或更换派遣进驻的所有工作人员。

4.施工队伍在拆除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户外广告牌拆除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上承诺的所有内容,并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事故责任。

5.人工、机具24小时待命,保质按期完成所有拆除施工任务。

6.施工队伍应当为施工人员购买相应人身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及造成的财产损失均由施工队伍承担,与市城管执法队无关。
六、验收

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工程质量各项指标按照国家规范达到合格要求。

七、付款方式

1.以审计结果为准季度结算;

2.付款时,供应商出具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正式发票。

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

甲方(采购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

乙方(中标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

鉴于 年 月 日在山西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进行的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成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双方协 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并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零星拆违治乱项目

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施工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4、工作内容:甲方要求的地段内紧急处理各种违建、广告拆除、杂物清理进行施工。
二、合同金额

1、人民币(大写):

(小写):

2、合同总金额包括完成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
3、本合同执行价均为700000元,如付款总金额达到700000元,合同自动终止。
三、付款方式

1、以审计结果为准季度结算;

2、付款时,乙方出具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正式发票。

四、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工作场地和各种必要条件;

2、对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安排与指导;

3、负责与有关部门必要的联系和协调。

五、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

2、按承诺组织实施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及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相一致,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

4、乙方应有保密制度严格保密,对甲方资料不泄露第三方,涉及企业不泄露起商业秘密。

六、乙方义务

1、拆除作业时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技术规程》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2、拆除施工前,乙方必须针对本拆除工程编制切实有效的《拆除施工组织设计》及详细的《拆除施工安全生产措施》,并交由甲方备案审查,以保证拆除施工的安全作业。

3、拆除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安全生产、拆除进度等的全面监督检查;按甲方要求派遣所需工人数量,并按甲方要求随时调整或更换派遣进驻的所有工作人员。

4、乙方在拆除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户外广告牌拆除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上承诺的所有内容,并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事故责任。

5、人工、机具24小时待命,保质按期完成所有拆除施工任务。

6、乙方应当为施工人员购买相应人身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及造成的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乙方工作的实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由于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逾期付款,超过10日后,每日应向乙方偿付应付款项的0.5%作为违约金;

2、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交工或提供服务,每延迟一天扣除合同总金额的0.5%的违约金,直至按合同交工或提供服务为止。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一旦达到该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不能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服务或发生其它违约行为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补充条款

每季度,如乙方因资料提供不全或未按时提供等单方原因,导致未达到合同支付所需标准或条件,甲方有权按比例扣除乙方本合同款项20%。

十、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 应及时向 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争议正在诉讼程序时, 除争议事项,双方应继 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本合同的其他义务。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确认并加盖骑缝章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山西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档一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 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合同”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乙方所做的其他承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行号: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和准确的。

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封面

正/副本

零星拆违治乱项目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响应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商务部分
1、磋商函(格式);
致(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承诺完全满 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

6、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7、承诺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天,若中标,响应文件有效期延至合同终止日。

8、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3、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人):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后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须提供该委托书

2、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 址: 电 话:
(3)成立和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职工总人数:
(6)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数分别为:
2、公司业绩:

2020年 元2021年 元2022年 元

2023年 元2024年 元

3、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报价
金额 大写: ¥:

工期

质量标准

备注:

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的形式。

2、如果供应商认为有应当说明而本表中无相应栏目的内容,请在“备注”一栏中说明。

3、本项目供应商报价均填写为700000元。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格式);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
(采购人):
我公司参加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若我公司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后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采购人):
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中标,我方将按我方磋商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采购人):
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磋商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0、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格式);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
(采购人):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承诺函
(采购人):

我方(响应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而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2、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日期前近三年以来完成的同类型项目业绩(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人
项目投资

(万元)
项目实施时间起止时间

14、项目负责人履历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 务

职称

学历

地 址

联系电话

参加工作时间

专 业

已 完 成 项 目 情 况

委托人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备注

15、项目机构专业人员配备情况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人名称:

序号
姓 名
年龄
职称
专业

16、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请填写: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 (请填写:本单位、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我公司 (请填写:属于、不属于)监狱企业。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注:如符合监狱企业条件请附证明文件

18、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二、技术部分
1、施工方案;

2、工程质保承诺;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三、账户信息函

山西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的招标,项目编号 ,交付磋商保证金 元,该项目结束后请将此款退还我公司帐户。帐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行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注:为了能及时退付磋商保证金,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此函。我公司将依据此信息退付磋商保证金。如以上资料提供错误责任自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零星拆违治乱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