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中心建设招标公告(海原县卫生健康局2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中医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海原县中医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2025〕67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府专项债券7814万元,不足部分由海原县中医院以设备和流动资金分批次安排(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NXHY-GC2025011
建设地点:位于中医医院住院楼北侧地块内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其中:康复中心建筑面积11631平方米,地上五层、框架结构,一层设置康复、神志病、治未病等门诊和医技科,二层设置骨关节康复科和康复功能锻炼区,三层设置治未病科和健康管理中心,四层设置神经康复科及睡眠障碍中心,五层设置儿童康复科和老年病科;附属用房369平方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主要设置污水处理间、煎药室及生活水泵房等。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提交成果文件。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计算书、BIM设计、现场设计服务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27 18:00起至2025-06-0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5.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6-2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监督单位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5-4015325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海原县万福路
联系人:李波
电 话:0955-401429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鸿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北寺巷香榭林大厦702室
联系人:张琳、李洋
电 话:0951-8306246、18195155946
2025年5月27日

[A64000020250527022001001]海原县中医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设计.NXZF

招标公告.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原县中医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海原县中医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2025〕67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府专项债券7814万元,不足部分由海原县中医院以设备和流动资金分批次安排(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原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招标编号:NXHY-GC2025011建设地点:位于中医医院住院楼北侧地块内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其中:康复中心建筑面积11631平方米,地上五层、框架结构,一层设置康复、神志病、治未病等门诊和医技科,二层设置骨关节康复科和康复功能锻炼区,三层设置治未病科和健康管理中心,四层设置神经康复科及睡眠障碍中心,五层设置儿童康复科和老年病科;附属用房369平方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主要设置污水处理间、煎药室及生活水泵房等。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提交成果文件。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计算书、BIM设计、现场设计服务等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2718:00起至2025-06-04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5.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5.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6-20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8.监督单位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5-40153259.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原县卫生健康局地址:海原县万福路联系人:李波电话:0955-4014296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鸿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寺巷香榭林大厦702室联系人:张琳、李洋电话:0951-8306246、181951559462025年5月27日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原县中医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海原县中医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2025〕67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府专项债券7814万元,不足部分由海原县中医院以设备和流动资金分批次安排(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原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招标编号:NXHY-GC2025011建设地点:位于中医医院住院楼北侧地块内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其中:康复中心建筑面积11631平方米,地上五层、框架结构,一层设置康复、神志病、治未病等门诊和医技科,二层设置骨关节康复科和康复功能锻炼区,三层设置治未病科和健康管理中心,四层设置神经康复科及睡眠障碍中心,五层设置儿童康复科和老年病科;附属用房369平方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主要设置污水处理间、煎药室及生活水泵房等。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提交成果文件。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计算书、BIM设计、现场设计服务等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2718:00起至2025-06-04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5.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5.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6-20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8.监督单位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5-40153259.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原县卫生健康局地址:海原县万福路联系人:李波电话:0955-4014296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鸿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寺巷香榭林大厦702室联系人:张琳、李洋电话:0951-8306246、181951559462025年5月27日(海原县中医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人信用承诺书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招标人形象,自愿作出如下承诺: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招标投标活动。2.全面履行招标人应尽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行业监管及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3.依法履行审批、核准程序,严格按照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工作。4.依法设置资格条件和评标标准,不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化或歧视待遇。5.依法处理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质疑和异议,及时作出针对性、实质性答复,在未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选派合格的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不随意更换招标人代表,不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7.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不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与中标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05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康复中心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