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检验试剂招标公告(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5)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检验试剂(包40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清洗液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检验试剂(包40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清洗液等)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GSF(ZB)-20251015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检验试剂(包40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清洗液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000000
最高限价(元):54011.0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检验试剂(包40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清洗液等)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检验试剂1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小型、微型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北二巷38号
联系方式:0991-4609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绿地智海大厦2008室
联系方式:0991-4881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文、丁凯露、孔姗姗
电 话:0991-4881798
附件信息: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检验试剂(包40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清洗液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825.4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检验试剂(包40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清洗液等)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27日 19:3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4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18日 11:00
开标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付文、丁凯露、孔姗姗
项目联系电话
0991-4881798
采购单位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北二巷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91-4609126
代理机构名称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绿地智海大厦20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91-4881798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检验试剂(包40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清洗液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KGSF(ZB)-20251015采购人: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盖章)联系人:韩玺梅、董玮联系电话:0991-4609126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北二巷38号采购代理: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章)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地中心写字楼智海2008联系人:付文、丁凯露、孔姗姗联系电话:0991-4881798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33一总则33二投标文件初审34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6四比较与评价37五评分标准37第四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42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4第六章投标书格式50附件一、投标书51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3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4附件四、关于招标文件的声明函55附件五、诚信投标承诺书56附件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57附件七、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58附件八、开标一览表59附件九、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分项报价表60附件十、技术规格偏离表79附件十一、商务条款偏离表80附件十二、投标产品近三年(从投标截至时间往前推算)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表8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检验试剂(包40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清洗液等)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录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8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KGSF(ZB)-20251015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检验试剂(包40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清洗液等)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5000000最高限价(元):54011.07简要规格描述:采购检验试剂1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约期限:1年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小型、微型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8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8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北二巷38号联系方式:0991-46091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绿地中心智海2008室联系方式:0991-48817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付文、丁凯露、孔姗姗电话:0991-4881798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内容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检验试剂(包40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清洗液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KGSF(ZB)-20251015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表2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联系人:韩玺梅、董玮联系电话:0991-4609126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地中心写字楼智海2008联 系 人:付文、丁凯露、孔姗姗联系电话:0991-48817984配送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指定地点。5供货周期及供货量1、供货周期:1年;2、供货量按需供应;3、供货商接到我院供货通知时,必须第一时间安排送货,急救或紧急情况下使用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品种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因供货不及时造成工作影响,院方有权单方取消供货商供货资格及以后投标资格;6付款方式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产品无质量问题及其他纠纷的情况下,在该批次货品用完之后每半年按一定比例以汇票、转账支票或电汇等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或根据甲方现有财务状况双方协商付款。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7服务期限1年8质保期1、质保期自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2、乙方提供产品的具体质保期以相关产品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期为准。3、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与更换有关的运费、安装、调试、保险等一切费用。4、一次性使用,如果有质量问题免费更换。5、乙方会对所供产品适当备货,确保甲方需求。乙方按甲方需求将货物及时配送至指定地点,并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工作。乙方在整个供货期间会积极配合甲方的供货需求进行相应配送货的调整。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10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小型、微型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1供应商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2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13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15招标代理费中标单位在领取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时,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中规定下浮50%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如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备注100以下1.50%1.50%100-5001.10%0.80%500-10000.80%0.45%1000-50000.50%0.25%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0%=1.5(万元);(500-100)万元×1.10%=4.4(万元)(1000-500)万元×0.80%=4.0(万元)(2000-1000)万元×0.50%=5.0(万元)合计收费=1.5+4.4+4.0+5.0=14.9(万元)16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须以网银转账的形式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账户汇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公示期结束后予以退还。账户名: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长沙麓谷支行账 号:9902 0018 0724 0658行 号:3055 5103 1033备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ZKGSF(ZB)-20251015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投标文件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1、一份电子加密标书(“.jmbs”格式),一份备份标书文件(“.bfbs”格式)。2、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20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a.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1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8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22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2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是,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25中标人公示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26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27重要说明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一群”群的钉钉群号:44303812(如已加入1-20群,无需重复加入,二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1、电子招投标情况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短信验证码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6)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8)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温馨提醒:供应商应提前上传,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或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28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令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9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说明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不符合上述适用情形的投标人无需提供上述声明函件。30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31注:1、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文件。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2、除非另有特殊说明,若本竞争性招标文件中引用了某一品牌、型号或生产供应商名称,均是指参照该品牌、型号或生产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所引用的品牌、型号或生产供应商不构成对投标的限制。若采用的外文术语与某一供应商或某一产品使用的术语相同,并非表示指定了该供应商或该产品。备注: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的,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领中标通知书之前,请先缴纳中标服务费缴费账户单位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路支行账 号:512030100100246905行号:309881002036开户行电话:0991—4608418邮箱:2318456331@qq.com联系电话:18999908076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人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本项目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2.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3.标包划分:3.1本项目划分:1个标项。4.招标方式: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计价方式: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固定单价。6.评标办法: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符合招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投标人资格:7.1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4投标人必须确保自己在信息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否则,投标人因此蒙受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8.投标费用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9.踏勘现场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如需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的,可咨询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的,可咨询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0.投标预备会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1.联合投标11.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1.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1.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1.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2.招标代理费12.1中标单位在领取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时,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中规定下浮50%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如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备注100以下1.50%1.50%100-5001.10%0.80%500-10000.80%0.45%1000-50000.50%0.25%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0%=1.5(万元);(500-100)万元×1.10%=4.4(万元)(1000-500)万元×0.80%=4.0(万元)(2000-1000)万元×0.50%=5.0(万元)合计收费=1.5+4.4+4.0+5.0=14.9(万元)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13.1投标人一旦按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宜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2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等要求必须完全响应或优于采购文件中的要求。13.3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1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5本项目只接受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供应商参与投标。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6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2)本地区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3)招标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本采购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二)招标文件15.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采购文件。16.招标文件的组成16.1招标文件包括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书格式16.2除16.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投标人应在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16.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政采云平台“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7.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17.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政采云平台“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7.2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者补充。澄清、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7.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17.4招标文件的解释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8.招标文件的发出18.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相关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出。19.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中标样品封存等事项。(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提供给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在投标人提供招标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方可生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按上述要求自行描述)(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0.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2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2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21.投标文件的组成附件一、投标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关于招标文件的声明函附件五、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七、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附件八、开标一览表附件附件九、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分项报价表附件十、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十一、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十二、投标产品近三年(从投标截至时间往前推算)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表注:以上材料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且要保证字迹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投标文件格式应按本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书格式要求编制,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增删更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对招标文件格式可更改的例外情况: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书格式要求中明确规定表格中行数不够用时可按相同格式增加行数,其他一切内容和格式不得更改。(4)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5)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也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亦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2.投标报价22.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22.2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和总价。22.3招标报价应包括:货物及服务本身价格、保险费用、包装费、运输费用、二次搬运费、损耗、税金费用、随产品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随产品资料费、安装费、调试费、自检费及验收合格前和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22.4投标报价的价格是货物交货地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22.5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价,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22.6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22.8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每包不得高于本次招标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9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货物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22.10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22.11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22.12投标人不得对从第三方采购货物的随机备品、备件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中标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22.13投标人应根据货物的技术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价格计入总投标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无论投标人在报价中列明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质保期内招标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23.投标有效期2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2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4.投标保证金2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附件:“投标书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24.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24.4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条规定执行。(四)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递交要求25.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不按采购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情况处理(拒收等),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本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应按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所产生的备份文件。(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3)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4)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5)若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26.投标文件的上传(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jmbs”格式):a.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bfbs”格式):a.供应商可以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投标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27.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1)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后提交,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3)如有特殊情况,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2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9.开标29.1开标邀请(1)开标准备:本项目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开标过程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记录;(2)开标主持:本项目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3)开标邀请: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4)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9.2开标程序(1)开标时间到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处理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公布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文件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名单等信息)。(5)开启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并【开启签字时段】,供应商对开标纪录进行在线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结束签字时段】(6)【进入开评标流程】首先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29.3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公布投标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资格审查未获通过的供应商,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再进入评审。(7)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商务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和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及其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商务技术评审无效的供应商,其报价不再进入评审。(8)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情况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如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开标过程中需要相关当事人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材料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问题无法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采购组织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予以确认,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时间为20分钟。如未及时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视为无异议。29.3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1)开标(标书信息开启)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首先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与使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0.评审工作的组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3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31.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1.2评审专家从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3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32.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2.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2.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2.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2.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3.评标原则33.1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进行评分。33.2客观公正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33.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3.4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4.评委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35.评标程序35.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35.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5.3评审人员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35.4评审人员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招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5.5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以在线询标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35.6评审人员需对采购方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书面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35.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采购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35.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5.9采购组织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35.10修改评审结果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6.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36.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36.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主动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6.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37.错误修正的原则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或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为准进行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7.1投标函中表述的内容与报价表中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报价表中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37.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7.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7.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7.5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37.6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采购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中标,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37.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38.无效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38.1报名的投标人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38.2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38.3投标文件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8.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装订;38.5投标文件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38.6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或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38.7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38.8《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38.9标项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38.10因投标人原因编制错误造成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报价达到或超过投标报价的0.5%;38.11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38.12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38.13不符合招标范围、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无法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38.14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38.15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赠品或者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8.16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38.17投标人串通投标,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8.18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39.废标39.1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39.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9.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9.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0.突发情况处理40.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40.2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2)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1.定标41.1采购结果确认(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结果确认(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认采购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41.2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公告采购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2.中标通知书42.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侯选人的情况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待公示期结束后,采购组织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42.2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六)合同的授予43.履约保证金无44.签订合同及公告44.1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44.2中标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44.3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作实质性修改。44.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44.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七)纪律和监督45.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45.1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46.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46.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47.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7.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47.2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48.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8.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八)质疑与投诉49.质疑和投诉49.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9.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9.3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49.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9.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附件: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投诉人: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住址:联系电话:被投诉人: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我公司参加了年月日被投诉人组织的(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我公司认为该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中标)结果)损害了我公司权益,对此,我公司于年月日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了质疑,(其于年月日作出书面答复,因对其作出的答复不满意)/(被质疑人未在法定期内予以答复,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向贵机关提起投诉:1.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简要描述;3.投诉请求。附件:1.质疑书和质疑答复书;2.证据材料(需注明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3.营业执照;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6.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材料。投诉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本投诉书正本份,副本份并附电子文档。投诉相关说明投诉人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一、质疑前置及时间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第五十三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五十五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质疑事项的范围。二、书面方式《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八条: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人以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4)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九条: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书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条: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内提起投诉;(5)属于本级财政部门管辖;(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虚假、恶意投诉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实施、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1年内3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递交投诉书地址:自治区政府采购办监管办公室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第三章评标办法一总则1、一般规定1.1本项目的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1.2评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1.3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工作,全过程接受政府采购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1.4评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采取综合比较和分项打分相结合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避免纯技术或纯经济的倾向。1.5本办法的评标对象是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投标文件,包括供应商应招标小组要求对原投标文件作出的正式书面澄清文件。2、招标组织机构的组成2.1招标小组成员由招标人的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招标小组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专家从当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2评标工作组由招标人及有关专家组成,由招标小组确认,并接受其领导。2.3招标小组应相对独立工作,负责评标、撰写技术、商务评标报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过程中资料的保管、发放、回收,整理、汇总评标资料。3、招标小组职责3.1审查招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3.2要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3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3.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4、招标小组义务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4.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4.5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4.6配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招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评标程序5.1本次评标首先由招标小组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对未能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5.2对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比较和评价。如需要,进行必要的澄清工作;5.3评标报告与推荐成交候选人5.4招标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招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负责向采购人推荐一家或一至三家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二投标文件初审6.资格性审查:6.1评审细则项目评审内容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1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近一年内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成立不满一年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 之日起算,如无产生税收,需提供不拖欠税收证明材料;)②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5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有效的保函相关证明资料;7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6.2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否决其投标。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7.符合性审查7.1评审细则项目评审内容审查标准1投标文件组成完整,主要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3投标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4投标文件按照规定在应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所有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公章;5投标文件针对同一种货物未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供货周期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7投标文件载明的功能需求、验收标准和方法等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8投标人的报价未超过预算价或最高限价;9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0无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7.2评委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7.4投标人可在现场20分钟内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提出异议,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异议进行复议7.5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温馨提示: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请精心准备,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8.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8.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主动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8.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9.错误修正的原则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或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为准进行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9.1投标函中表述的内容与报价表中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报价表中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9.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9.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9.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9.5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9.6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采购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中标,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9.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四比较与评价10.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0.2评标委员会根据商务和技术评估的结果,采用综合评分法,分别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价格等内容进行打分。其中,商务评估、技术评估、价格评估的评分权值(详见附件1)。10.2.1评委打分办法(1)参加评分的评委应尽力体现客观、实事求是,避免学派偏见和个人偏好。(2)衡量、对比的依据,应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供的正式试验数据、质询澄清中的文字为准,口头回答和收集的资料只作为参考。(3)评分主要是为比较各投标人的价格、商务和技术综合排序。(4)评委打分采取记名形式。(5)各评委根据提供的技术打分表独立自主打分,任何人不得要求评委统一打分或统一确定等次顺序。(6)对打分表中的每项条款,各评委应根据投标文件、澄清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按满足的程度给投标人打分。(7)评分程序1)就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照整理出商务、技术评标因素对比表、偏差表,并在经过校核的基础上逐项打分。2)各评委独立完成打分后,将评分表交给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分数统计。3)最终汇总表中各投标人得分应为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8)评分标准和细则(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五评分标准评审项目分值内 容价格3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配送方案8分①配送计划;②产品质量保证;③安装方案;④验收方案等,以上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8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2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项目需求等),扣完为止。应急处理方案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内容进行评分。①应急处理方案内容全面、合理、实施思路清晰,完全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4分;②应急处理方案内容、措施基本合理、有全面的实施思路、有一定针对性,基本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3分;③应急处理方案存在缺漏或欠合理的,不具备针对性的得1分;④未提供处理方案不得分。服务体系8分从①服务专业人员配备、②服务响应时间、③技术支持能力、④培训方案等方面进行评价,有一项内容缺失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存在不足是指逻辑不严谨、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晰、实操性不强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业绩(核心产品)5分提供近三年(从投标截至时间往前推算)同类产品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得1分,满分5分。以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提供的同类业绩证明资料如合同或者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为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无效的,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6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须包括:①售后服务场所设立情况。②应急配送和节假日配送保障。③响应时间、到场时间。④人员配置。⑤配送流程的可追溯性。⑥售后承诺及退换货承诺。提供以上方案且方案内容详实,满足服务得6分,每缺失一项或不详实,阐述不清晰扣1分,扣完为止。产品符合性36分根据投标人的产品技术规格、参数响应程度打分,所投产品所有技术参数全部满足的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36分,每有一项指标低于要求的扣2分,最低得0分。以投标人提供响应招标文件的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本次招标产品的检测报告中的检测结果数据、产品注册证内容为依据进行评分。仓储设施设备及备品库存3分①仓存库房面积;②仓存设备、仓存功能(能根据产品需要);③备品库存等,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内容得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仓存租赁合同或房产证等证明材料、仓存设备购置发票及仓存功能证明、备品库存清单等,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应内容不得分。备注: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则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附:对于商务部分(投标报价)的评分,按以下方法进行: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30%×100。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小型、微型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个投标人的上述指标的打分(除报价外)的算术平均分,加上经计算的报价得分,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综合评估分。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前一名至前三名投标人将成为中标候选人。5、最低报价不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6、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认为投标报价过高、超出采购人预算的项目,可以不确立中标人,做为废标处理。12.无效投标条款12.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1)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2)所有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投标人使用其有效加密锁(CA锁)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提供有效CA锁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系统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可导入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也无法导入的,则投标文件被否决。1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4)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5)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相关资料的;(6)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7)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8)被暂停营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1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13)投标人使用相同的MAC地址进行报名的;(14)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15)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1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12.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并经监督部门核准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经监督部门核准的;(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4)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5)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各项单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采购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8)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1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6)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8)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第4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技术要求(详见“新疆政采云”平台清单附件)序号项目名称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万元)单价合计最高限价(元)备注1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检验试剂(包40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清洗液等)采购项目采购医用耗材检验试剂1批,详见招标文件50054011.07具体参数详见“新疆政采云”平台清单附件核心产品:肺炎衣原体IgM抗体检测试剂盒商务要求(一)投标产品质量要求:1、资质证照合法、手续齐全;2、投标产品实际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必须与投标书内所投产品描述一致;3、保质期(有效期)不足半年的禁止入库(特殊情况除外),在院方使用期间内,投标人应对所提供医疗耗材的质量和由于医疗耗材质量原因而造成的后果负责。若出现质量问题的,投标人应及时予以退、换等处理。经退换后仍存有质量问题的,院方可向有关部门报告,经查实无误后,院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况提出索赔;4、有足够的物资供应配送能力、较好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和支持仪器性能校准验证能力;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不良销售记录和不规范销售行为记录;6、具有合法的产品来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7、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及产品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具备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的资质、资格,且符合参投品种的经营范围;8、提供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提供产品图片资料及产品说明书;9、合同履行期间,如所供产品参加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各类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按谈判的价格结果进行网上采购;如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或进入“中部联盟”中选目录等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性要求时,按照相关政策执行。以上项目执行后如遇政策性调价等,按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尚未履行交付的耗材参照更新后的价格执行。(二)供货周期及供货量1、供货周期:1年;2、供货量按需供应;3、供货商接到我院供货通知时,必须第一时间安排送货,急救或紧急情况下使用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品种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因供货不及时造成工作影响,院方有权单方取消供货商供货资格及以后投标资格;(三)付款方式: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产品无质量问题及其他纠纷的情况下,在该批次货品用完之后每半年按一定比例以汇票、转账支票或电汇等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或根据甲方现有财务状况双方协商付款。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第5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主)甲方(医疗机构):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北二巷38号电话:0991-4609101乙方(医用耗材供应企业):地址:联系电话: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合同内主要物品..等医用耗材(试剂)采购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标的1、货物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在商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配送,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更改,同时,所供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保质期等方面的标准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2、货物的名称、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及价格详见附表:序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品牌注册证号规格型号单位固定单价(元)备注123..3、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总价以甲方实际采购并书面验收合格的数量结合上表标明单价进行结算支付。包含增值税。合同价格已包括货物供给、货物包装、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装卸费和保险等的全部费用及相关税费。乙方应保证甲方除支付合同约定货款之外无需再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和款项。4、合同履行期间,如所供产品参加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各类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按谈判的价格结果进行网上采购;如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或进入“中部联盟”中选目录等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性要求时,按照相关政策执行。以上项目执行后如遇政策性调价等,按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尚未履行交付的耗材参照更新后的价格执行。5、价格清单表是基于乙方在完全理解本项目材料所需为前提,同时甲方对清单中的名称、规格、材质及数量等没有校对的义务,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对清单的综合费用提出任何费用的增加。实际供货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为准。6、乙方提供的货物为全新产品,并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及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合同签订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的有效版本。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二、质量保证1、产品质量标准(含环保标准):执行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甲方验收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标识清楚,并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国家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产品型号、数量、规格及技术、质量标准、售后服务必须满足甲方采购要求。3、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货品必须资质齐全、信誉好、质量高、性价比合理、售后有保障的产品。因产品资质或质量问题引发的医疗事故或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4、乙方提供的货物进入甲方后,应接受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或检查。由此发生的资质、标识或产品质量问题的罚没事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5、货物在交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和故障损失,如撞、刮、裂、损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6、乙方提供的产品,如发生过期、失效等问题时,由乙方全部负责,且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无条件予以补充或调换。三、质量保证期1、质保期自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2、乙方提供产品的具体质保期以相关产品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期为准。3、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与更换有关的运费、安装、调试、保险等一切费用。4、一次性使用的产品,如果有质量问题免费更换。5、乙方会对所供产品适当备货,确保甲方需求。乙方按甲方需求将货物及时配送至指定地点,并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工作。乙方在整个供货期间会积极配合甲方的供货需求进行相应配送货的调整。四、交货时间、地点1、乙方接到甲方提交的采购计划后,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计划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做到货、票、产品合格证及该批次检验报告同行,并有责任配合甲方管理人员做好入库验收登记工作,核对实物与计划相符、实物与票据相符,有问题的及时调整或换货。2、在应急情况下(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情况除外),产品应于1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正常情况下产品24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节假日保证按时配送。如甲方有特殊配送需求的,乙方必须设法满足,如不能按时到货,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将按第九条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甲方指定的接货人为:姓名:,电话号码:;双方明确,除该指定接货人外,其他任何人员(包括甲方的其他任何工作人员)签署的接货单,甲方均不予认可。4、在交付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技术资料(操作、维修、保养)、保修凭证等一切相关资料及配件,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承诺其具备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要的各类资质,如果因为应当具备资质而不具有资质,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并牵连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乙方无条件地承诺甲方因上述连带责任支付的赔偿款项全部由乙方承担。五、产品包装及运输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和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的货物有任何的损坏由乙方负责。2、提供的全部货物必须采用相应的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乙方应承担因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3、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均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4、对于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人身损害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六、验收1、在交货前,乙方应确保制造商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必要条件。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最终定论。质量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细节和结果的说明。2、数量:乙方交货时,甲乙双方应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对货物数量进行统计,交货完成后,就甲方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由双方各自指定的工作人员在随货通行单上签字确认,随货通行单一式陆份,作为今后双方结算的依据之一。3、如果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有缺陷,包括内在隐蔽瑕疵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或不科学的设计等,甲方有权要去乙方无条件予以更换,亦有权根据质量保证条款向乙方主张质保责任,并在乙方构成违约或侵权时主张索赔或追偿。4、自产品交货后当日,甲方应依照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在接到异议及检测报告后及时进行更换,直至验收合格,如果因乙方供货质量原因造成的甲方受到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赔偿。5、乙方提供货物的有效期至少在一年以上,如发现有效期少于12个月的,甲方库房管理员有权拒绝验货。如乙方供货的的库房存货到达有效期期限,乙方应无条件更换过期产品。若乙方出现不补充或调换过期产品或超过7日补充或调换过期产品的行为共累计3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通知自到达乙方后生效且视为乙方无异议,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最终结算总额20%的违约金。七、货款的支付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总价按甲方付款计划以合同单价乘以甲方实际采购并验收合格的数量确定总价进行支付。以上合同确定总价包括货物供给、税费、包装费、运输、调试、安装费、装卸费必不可少的部件等费用,以及支付其他税务费等费用,甲方除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外,无需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及款项。2、双方账期原则上为半年,具体支付以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产品无质量问题及其他纠纷的情况下,根据甲方财务状况,在该批次货品用完之后每半年按一定比例以汇票、转账支票、供应链或电汇等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3、甲方支付上述任何一笔款项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财务做账要求的正规全额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4、甲方将上述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开户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甲方向以上账户付款,即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对乙方相应的付款义务。乙方对上述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可用性承担全部责任。若上述账户状态或信息发生任何变更,乙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使甲方获悉,否则甲方不对乙方迟延收到或未能收到任何款项承担责任。八、违约责任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如乙方延迟交货,甲方有权追究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甲方要求紧急配送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的,乙方必须保证能随时供货,每迟延交货一次,向甲方承担1000元违约金;正常配送情况下,如不能按时到货,乙方向甲方承担本次货款的20%的违约金。乙方出现三次不按时配送、延迟配送的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2)乙方必须确保投标的产品和供货的产品一致,如发现供货产品生产厂家、质量和招标时不符的情况,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退货、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3)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因质量问题或者设计瑕疵,导致甲方使用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等不良后果的,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同时,剩余未付货款作为违约金全部归甲方所有。4)上述条款中约定的违约金如不能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以甲方实际损失为准。5)乙方销售代表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不得实施商业贿赂。若有商业贿赂行为,按照国卫法制发(2013)50号文件《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或与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串通,做出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行为,每次按合同总金额的20%的数额向甲方承担违约金。6)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时,双方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7)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严格按照中标价格履行合同,如乙方因价格原因,拒绝供货或不能根据合同约定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标准和要求向甲方配送货物,无法满足甲方采购需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按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如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擅自要求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违反上述约定,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以实际损失为准。9)乙方交付的医用耗材不得涉及任何担保、留置权、知识产权等权利,乙方因上述权利引起的所有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九、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电信行业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3、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时,双方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十、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11、合同的生效与文本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成立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其他1、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上述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合同约定由乙方供货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本合同自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公开招标时自动终止(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乙方的时间为准),合同终止后,甲方将恢复执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招标采购的结果,乙方对此无异议。2、和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往来函件(包括传真件、电子邮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无效。3、本合同签字页双方提供的双方信息,为双方确认的各方准确有效的送达地址信息,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未通知视为未变更。双方同意按前述地址向对方送达各类文件、函件等,寄出及发送时间为送达时间。4、与本合同有关的招投标文件、答疑附件、合同附件等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乙方..合同章:合同章:法人签字:法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地址:开户行:开户行:行号:行号: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第六章投标书格式项目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年月日附件一、投标书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我们收到你们招标文件,经认真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⒈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投标货物、安装及技术服务,投标总价元(人民币大写)¥:元(小写)人民币,明细见投标产品名称数量报价表。⒉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和完工任务。⒊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后90天。⒋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⒌我们认为你们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成交的权力。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⒍我们愿按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⒎我方愿意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承付成交服务费。⒏该项承诺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⒐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元(大写:元)的投标保证金。并同意在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之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如因特殊原因,在投标有效期之后确定成交供应商,本承诺依然有效。)⒑综合说明:(1)材料的详细技术参数、技术条件、技术标准、拟达到的质量标准和保险期限。(2)易损件、配件及供应方式。(3)工程安装计划、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5)技术服务。(6)运输方式。(7)要求项目单位提供的配合。(8)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9)其它。11.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联系人: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该同志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参加本项目,签署上述的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法人身份证正面法人身份证正面法人身份证反面法人身份证反面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单位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法人身份证正面法人身份证正面法人身份证反面法人身份证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反面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件四、关于招标文件的声明函致: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为响应你方年月日的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自愿参与投标,提供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中规定的项目,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下述签字人将就下述文件中存在的虚假或不真实内容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承担法律责任。下述签字人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下述签字人知道,采购人可能要求其提供进一步的资格材料并同意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交。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五、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二、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三、不与其他供应商互相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损害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四、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成交;六、如在开标过程和公示期间需要投诉,则保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要求进行。投诉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文)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的规定,保证不进行恶意投诉。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或形成恶意投诉,我们自愿接受以下一种或几种处罚:自动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限制以后投标、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没收本次投标保证金,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法律责任。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在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活动中,我公司承诺如下:1、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2、不与采购人相互勾结私下协议,弄虚作假,搞假投标、陪标、串通投标,明招暗定,暗箱操作。3、我公司法人及项目参与人员有亲戚担任业主方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时,自愿放弃此次投标权。如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七、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名称:(公章)……年月日注:1、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件八、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质保期服务期限备注1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检验试剂(包40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清洗液等)采购项目投标总价为投标分项报价的合计投标总价(单价合计)小写: 大写: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注:1、在开标一览表中,按招标须知的规定不允许出现两种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详细清单参照附件九自制。3、不得缺项漏项附件九、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分项报价表序号招标耗材名称招标规格招标单价限价(元)投标耗材注册证名称投标耗材注册证号投标规格投标单价生产厂家备注(元)/品牌1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清洗液各规格型号61元/L2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用反应杯各规格型号48元/只3血细胞分析仪用校准品各规格型号650元/ml4血细胞分析用F-DR稀释液各规格型号693元/L525-羟基维生素D检测试剂盒各规格型号21.8元/人份6癌胚抗原检测试剂盒各规格型号11.8元/人份7促甲状腺激素检测试剂盒各规格型号8.9元/人份8促肾上腺皮质激素检测试剂盒各规格型号18.8元/人份9肺炎衣原体IgM抗体检测试剂盒各规格型号18.8元/人份10肺炎支原体IgG抗体检测试剂盒各规格型号18.8元/人份11呼吸道合胞病毒IGM抗体检测试剂盒各规格型号11.8元/人份12甲胎蛋白检测试剂盒各规格型号8.9元/人份13甲状腺素检测试剂盒各规格型号8.9元/人份14清洗液各规格型号0.96元/ml15全自动免疫检验系统用底物液各规格型号11.8/ml16醛固酮检测试剂盒各规格型号14.85元/人份17人皮质醇检测试剂盒各规格型号12.8元/人份18人生长激素检测试剂盒各规格型号12.95元/人份19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检测试剂盒各规格型号8.95元/人份20肾素检测试剂盒各规格型号11.95元/人份21嗜肺军团IGM抗体检测试剂盒各规格型号9.95元/人份22糖类抗原CA125检测试剂盒各规格型号16.95元/人份23糖类抗原CA19-9检测试剂盒各规格型号16.95元/人份24系统清洗液各规格型号19.96元/ml25腺病毒IGM抗体检测试剂盒各规格型号23.95元/人份26血管紧张素II检测试剂盒各规格型号16.95元/人份27血细胞分析仪用质控品水平1:各规格型号118.5元/人份28血细胞分析仪用质控品水平2:各规格型号118.5元/人份29血细胞分析用F-CC清洁液各规格型号8.9元/ml30血细胞分析用F-DK稀释液各规格型号10.9元/L31血细胞分析用F-FD染色液各规格型号84.2元/ml32血细胞分析用F-FW染色液各规格型号84.2元/ml33血细胞分析用F-LD溶血剂各规格型号945元/L34血细胞分析用F-LS溶血剂各规格型号1290元/L35血细胞分析用F-LW溶血剂各规格型号945元/L36特定蛋白分析用缓冲液各规格型号70.3元/L37溶血剂W(高效液相色谱法)各规格型号148.5元/L38糖化血红蛋白质控品各规格型号995元/ml39糖化血红蛋白测定试剂盒(高效液相色谱法)各规格型号0.57元/ml40超敏C-反应蛋白测定试剂盒(免疫散射比浊法)各规格型号7.92元/人份41分析仪色谱柱套件各规格型号43990/套42样本稀释液各规格型号1.76元/ml43质谱样本预处理试剂各规格型号7.92元/人份44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6.93元/人份45C反应杯各规格型号0.85元/支46糖类抗原CA50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23.8元/人份47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33.7元/人份48糖类抗原CA15-3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6.85元/人份49N端-B型钠尿肽前体(NT-proBNP)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715元/人份50β2-微球蛋白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6.8元/人份51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4.5元/人份52白细胞介素-6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39元/人份53丙型肝炎病毒IgG抗体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5元/人份54超敏C反应蛋白(HS-CRP)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6.9元/人份55雌二醇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2.8元/人份56催乳素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0.8元/人份57单纯疱疹病毒1型IgG抗体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2.8元/人份58单纯疱疹病毒1型IgM抗体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2.87元/人份59单纯疱疹病毒2型IgG抗体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2.87元/人份60单纯疱疹病毒2型IgM抗体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2.87元/人份61反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1.85元/人份62肺炎支原体IgM抗体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9.85元/人份63风疹病毒IgG抗体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2.87元/人份64风疹病毒IgM抗体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2.87元/人份65睾酮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2.87元/人份66弓形虫IgG抗体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2.87元/人份67弓形虫IgM抗体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2.87元/人份68骨钙素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23元/人份69肌红蛋白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26元/人份70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2.5元/人份71甲型肝炎病毒IgM抗体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6.9元/人份72甲型流感病毒IgM抗体检测试剂盒各规格型号19.8元/人份73甲状旁腺激素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21元/人份74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3.8元/人份75甲状腺球蛋白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25.7元/人份76降钙素原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54元/人份77结核分枝杆菌特异性细胞免疫反应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311元/人份78巨细胞病毒IgG抗体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2.87元/人份79巨细胞病毒IgM抗体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2.87元/人份80抗缪勒管激素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09元/人份81柯萨奇病毒B组IgM抗体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3元/人份82鳞状细胞癌抗原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9元/人份83硫酸脱氢表雄酮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1元/人份84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7元/人份85内分泌质控品II各规格型号295元/ml86人C-肽检测试剂盒各规格型号12元/人份87人促黄体生成素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1元/人份88人促卵泡生成素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2元/人份89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和抗原(p24)联合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22元/人份90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7元/人份91人胰岛素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2元/人份92糖类抗原CA242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29.5元/人份93糖类抗原CA72-4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26.6元/人份94铁蛋白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3元/人份95胃蛋白酶原Ⅰ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22元/人份96胃蛋白酶原Ⅱ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22元/人份97胃泌素17检测试剂盒各规格型号39元/人份98胃泌素释放肽前体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35元/人份99戊型肝炎病毒IgG抗体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35元/人份100戊型肝炎病毒IgM抗体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35元/人份101细胞角蛋白19片段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26元/人份102心肌肌钙蛋白I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22元/人份103性激素结合球蛋白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6元/人份104乙型肝炎病毒e抗体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9.5元/人份105乙型肝炎病毒e抗原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9.5元/人份106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9.5元/人份107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9.5元/人份108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9.5元/人份109乙型流感病毒IgM抗体检测试剂盒各规格型号12.5元/人份110异常凝血酶原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61元/人份111优生系列质控品各规格型号717元/ml112游离甲状腺素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9.5元/人份113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9.5元/人份114孕酮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各规格型号12.5元/人份115肿瘤系列质控品II各规格型号81元/ml合计(元)小写: 大写: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供应商须参照第四章各包所列明的内容全部报价。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分项报价表顺序严格按照采购清单中顺序填写,投标单价不得超过招标单价限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单位名称:(公章)年月日附件十、技术规格偏离表序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技术指标证明材料名称响应/偏离(供应商须对第四章所有技术参数条款逐条列明是否响应,如有偏离,须一一列明。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完整检验报告作为其技术指标的支持资料(国家无需检测的设备可以不提供检验报告)。对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或参数与其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的,均视为偏离。)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单位名称:(公章)年月日附件十一、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条款序号招标条款投标条款响应/偏离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单位名称:(公章)年月日附件十二、投标产品近三年(从投标截至时间往前推算)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表地区项目名称中标内容数量备 注注:投标人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以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提供的同类业绩证明资料如合同或者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为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单位名称:(公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检验试剂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