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大气环境重点管控时期第三方驻场服务 大气精准管控综合驻场服务 日常大气污染源巡查服务招标公告(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2025)
项目概况 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2025年我县大气环境重点管控时期第三方驻场服务 JSZC-321023-JCQY-G2025-002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17 15: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23-JCQY-G2025-0022
项目名称: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2025年我县大气环境重点管控时期第三方驻场服务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0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40日历天(具体时间进度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7.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方式:“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17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机关)
单位地址:宝应县叶挺路76号
联系人:杨娟娟
联系电话:13952701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宝应县淮江大道5号
联系人:胡玲
联系电话:0514-88261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玲
电话:0514-88261798
JSZC-321023-JCQY-G2025-0022采购文件.doc
编号:JSZC-321023-JCQY-G2025-0022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2025年我县大气环境重点管控时期第三方驻场服务公开招标文件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9第四章项目需求24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3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4第1章招标公告关于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2025年我县大气环境重点管控时期第三方驻场服务(JSZC-321023-JCQY-G2025-0022)公开招标公告受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的委托,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2025年我县大气环境重点管控时期第三方驻场服务(JSZC-321023-JCQY-G2025-002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2025年我县大气环境重点管控时期第三方驻场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023-JCQY-G2025-00222.项目名称: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2025年我县大气环境重点管控时期第三方驻场服务3.预算金额:200万元。4.最高限价:200万元。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240日历天(具体时间进度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7供应商信用承诺函1.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七、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地址:宝应县叶挺路76号联系方式:13952701216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宝应县淮江大道5号联系方式:0514-88261798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本项目联系人:杨娟娟电话:13952701216项目联系人:胡玲电话:0514-8826179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JSZC-321023-JCQY-G2025-0022号项目。2、投标人2.1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即“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合格的投标人2.2.1满足投标邀请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的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3)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包含在总价中,由中标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账户名: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宝应部;开户行:宝应建行开发区支行;账号:32001747446052501965。4.3在服务期间,如遇政策改变,规定必须增加的内容,中标方需增加相应服务内容,服务费用不变。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6.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6.3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6.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8.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9、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和编制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通知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应使用人民币报价。9.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1)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3)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4)开标一览表(5)分项报价表(6)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7)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8)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0.2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相应的投标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或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或产品)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2、供货一览表和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每项服务或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服务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3有关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4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或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5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2.5.1项目总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主要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差旅费、伙食费、住宿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与服务成果相关的踏勘、会议、评审、咨询、验收、资料收集装订、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中标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等所有不可预见的隐含费用(以上费用如涉及到多次需求,所有费用都包含在内)。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项目完成的政策性调整、各种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项目完成期内的合同价格不作调整。12.5.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13.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3.3项目的总体安排与资源配置、对本项目总体思路的理解描述、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成本控制措施、项目的服务承诺。13.4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5.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6、投标保证金16.1本项目免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8、投标文件的递交18.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2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3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4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18.5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18.6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18.7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19、投标截止日期19.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9.2采购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投标文件的拒收20.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1.2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22、开标22.1采购人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2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2.3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读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22.4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3、评标委员会23.1开标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公开开标后,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人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3在评标期间,采购人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投标人联系。24.4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5、投标的澄清25.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5.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6.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反馈。若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同时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资格条件。26.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对开标一览表内容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否则不允许修正。26.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委会联系。26.8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7、无效投标、废标及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投标人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7.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7.1.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27.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最高限价的;27.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27.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该范围);27.1.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1.10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27.1.1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7.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7.2废标条款:27.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27.2.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5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27.3.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由采购人、采购人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7.3.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8、确定中标单位28.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三名中标候选人。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3采购人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8.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28.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8.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8.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9.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4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5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29.6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9.7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29.8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8.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8.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8.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8.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8.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10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中标通知书30.l中标结果确定并公示期满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0.2中标人可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标通知书下载模块中自行下载中标通知书。30.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1、签订合同31.l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合同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签订,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或致使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现象的,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31.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补充,但补充内容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以及通用条款,不得作实质性修改。政府采购合同(服务)项目名称:编号:甲方(采购人/买方):乙方(供应商/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本项目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1、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招投标文件。2、合同总金额、期限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元)。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3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响应文件;(2)投标报价文件;(3)项目组人员表(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5)服务承诺;(6)中标通知书;(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8)乙方投标时提供的响应文件。4、知识产权保证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5、产权保证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6、履约保证金6.1乙方交纳人民币__零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6.2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2.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无。6.2.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无。6.2.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无。6.2.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无。7、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7.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是分包方式履行的,乙方应就采购项目向甲方负全责。8、服务期240日历天(具体时间进度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9、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9.1交付期:240日历天(具体时间进度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9.2交付方式:/9.3交付地点: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10、货款支付10.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0.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10.3甲方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工作内容全部完成经采购人确认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11、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2.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4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3、交付和验收13.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服务事项,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初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13.2验收标准:按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对于乙方要交付的服务,甲乙双方须在工作日内初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13.3对技术复杂的服务内容,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若聘请第三方中立机构验收,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3.4甲乙双方关于调试和验收的其他约定:/。14、违约责任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初验收和终验收服务项目的,甲方应按未付服务项目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3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14.4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5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14.6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5%赔偿金。15、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6、争议解决16.1因服务的品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16.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向宝应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6.3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17、合同其它17.1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17.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执贰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见证方: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胡玲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项目需求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注:本章内容里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一、项目基本情况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江苏省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相关要求,推动实现宝应县大气环境重点管控期间精细化、针对性有效管控,现通过购买技术服务,依托驻场服务团队跟踪研究宝应县重点时段(夏季、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通过数据监控分析服务、大气污染源巡查服务、数据分析报告、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氮氧化物影响评估等服务,建立“排査、会诊、整改”工作体系,强化科技支撑,实施精准治理,有效推进宝应县重点时期大气污染精准管控服务水平,实现宝应县大气环境的持续改善。二、采购内容本项目重点硬件、人员、技术等需求内容为:(1)驻场人员3人,包含1名项目经理和数据分析、2名现场巡查人员;(2)硬件需要日常巡查车辆、便携式PID检测仪、便携式颗粒物检测仪、无人机;(3)VOCs和颗粒物走航各50天;(4)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服务12次。(一)服务需求清单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时长备注1大气精准管控综合驻场服务日常数据监控分析服务240天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平台数据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并汇报点位数据突高情况。日常大气污染源巡查服务240天包括提供巡查人员驻场;日常巡查车辆、便携式PID检测仪、便携式颗粒物检测仪、小无人机。数据分析服务240天结合周边城市监测站数据、重点污染源排放源数据进行分析;包括污染过程分析、大气重污染成因分析、周报、月报、年报等分析内容。撰写站点高值成因、污染特征分析等专题分析报告。空气质量预测预警服务240天每周提供宝应县未来7天精细化预报;基于历史气象数据,探究气象与污染物的关系,形成省控站点周边气象条件专项分析报告。氮氧化物影响评估专项服务1套基于模型模拟省控站点周边移动源扩散情况,评估并量化周边道路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2臭氧及颗粒物动态督查服务颗粒物走航监测车租赁服务50天服务期间累计开展颗粒物走航监测服务50天。VOCs走航监测车租赁服务50天服务期间累计开展VOCs走航监测服务50天。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服务12次服务期间,累计提供12次道路积尘走航监测服务。(二)项目人员及设备配置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项目经理1名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工程师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及日常数据分析服务,配合政府组织并参加大气污染防治研判等会议,调度公司相关资源提供技术支持,并配合撰写数据分析报告服务。常驻驻地。2巡查驻场人员2名完成日常及特殊污染事件巡查任务,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提交巡查报告。驻场。常驻项目地负责日常大气污染源巡查工作。按照现场巡查方案进行溯源,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拍照取证,进行问题交办,建立动态污染台账,建立污染地图,实现挂图作战。每次排查后产出巡查报告。常驻宝应。3设备1辆提供巡查车,包含汽车租赁、加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保养费、保险费等费用。3台提供日常污染源摸排巡查所需硬件设备,包含1台便携式PID检测仪、1台便携式颗粒物检测仪、1台小型无人机。4其他人员2名根据项目需求,随时派遭专业走航人员和司机进行移动监测、排查污染源,出具监测报告。相关人员结合甲方要求按需驻场。三、服务技术要求(一)大气精准管控综合驻场服务1、日常数据监控分析服务驻场团队每日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平台数据进行监控,针对突发性指标上升等问题进行监控、研判,及时、快速拟定应对措施,抓住重点源,通过指定方式下达指令,调度现场巡查人员进行污染排查。结合气象状况,当地污染源状况、周边情况,综合研判污染成因及潜在污染源,给出管控建议。2、日常大气污染源巡查服务(1)通过专业驻场巡查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工作,包括省控站点周边污染源现场巡查、辖区内重点源摸查等,实现日常及应急管控期间对区域内重点企业、扬尘、机动车、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各类焚烧等污染源的调查、确认、汇总,提出整改建议,并对污染源治理效果进行持续跟踪。(2)巡查区域内的污染排放源情况,查找区域内污染排放单位,更新大气污染源台账,指导相关部门对污染源进行强力监管、整改,协助开展区域内的异常污染源核查工作,减少区域内大气污染排放,以期实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目的。(3)围绕辖区内2个省控站、12个乡镇站周边重点污染源开展督查服务,形成大气污染防治“一站一图一方案”工作方案,并根据督查结果提出管控措施建议。3、数据分析服务驻场团队通过对历史监测数据分析、区域排名变化分析,结合气象条件、污染源分布情况,运用技术手段,对监测数据进综合分析,定期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研判并提供数据综合分析服务,同时结合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治方案或建议,形成空气质量分析报告。服务期间,负责提供空气质量周报、月报、污染天气或重大事件等特殊时段空气质量专题报告撰写。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分析驻地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空气站点数据变化情况分析、异常数据分析污染过程分析、巡查问题及处理情况汇总、空气质量预报及重点管控建议等。4、空气质量预测预警服务每周提供宝应县未来7天精细化预报,预报员根据真实气象和污染观测条件,对数值预报结果进行人工订正,及时对数值模型预报效果进行校正,提升预报准确度。基于省控站历年气象数据,探究气象与污染物的相关关系,形成省控站点周边气象条件专项分析报告。5、氮氧化物影响评估专项基于中小尺度模型开展省控站点周边移动源扩散分析工作,评估各重要道路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量化内、外源污染排放对省控站点颗粒物浓度的贡献率,从而辅助制定站点周边移动源管控措施。(二)臭氧及颗粒物动态督查服务监测车配备挥发性有机物质谱仪(核心产品)、校准仪、颗粒物监测仪等仪器设备。仪器搭载在监测车上,满足可对污染物实时在线走航监测。1、颗粒物走航监测车租赁服务走航车搭载车载式颗粒物走航监测仪,利用高时空分辨率走航监测技术对全县网格化走航监测,掌握污染源的排放特征和排放规律,快速找出问题点位。日常根据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数据、气象条件以及溯源情况调度走航路线。服务期间,颗粒物走航车根据实际情况按需进行驻场服务。颗粒物走航监测50天。2、VOCs走航监测车租赁服务①总体要求利用VOCs走航监测车进行网格化走航监测,结合不同工作模式获得VOCs污染状况图,掌握污染源的排放特征和排放规律。通过VOCs走航监测快速找出问题点位,确定VOCs超标排放责任主体及问题点。服务期间,VOCs走航车根据实际情况按需进行驻场服务。VOCs走航监测50天。②监测系统的技术参数技术参数1).对大气VOCs的实时在线监测,样品无需前处理直接进样检测;2).对有机硫气体有较好的投标,检出限ppb级;3).仪器搭载在监测车上,满足可对VOCs实时在线走航监测,实现∑VOCs及单组分浓度3D-GIS可视化功能,可以给出走航路线上任意点位的∑VOCs及主要物种的浓度;▲4).仪器可以进行单组分走航,绘制单组分走航图,不同组分颜色可自定义编辑;5).车载连续工作时间:车载UPS供电续航时间8小时以上。▲6).质量检测范围:1~900 amu;▲7).质量分辨率:≥900 FWHM;▲8).质量精度:优于±0.05 amu;▲9).分析时间:40μs内完成全谱检测▲10).检测速度:≥100谱/秒,且为瞬态分子离子峰全谱;3、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服务对区域主城区道路积尘整体分布情况进行测量,获得道路积尘负荷分布情况,为管理部门考核和管理道路扬尘提供依据。服务期间,开展不少于12次道路积尘走航监测。①总体要求监测过程中不影响交通,可以实现积尘负荷数据的分级、评估和电子地图化显示,数据可以实时发送,实现数据联网和车辆定位,数据通过表格和电子地图2种形式显示。②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技术参数1.检测仪采样时,1)流量控制器量程范围:(0.2~30)m/s,精度≥2.5%;2)设备TSP监测浓度范围:(0~20)mg/m3,检出限:1μg/m²;3)积尘负荷测量范围:0~30g/㎡²,响应时间:≤5s;4)监测频次:≤2s;5)车辆行驶速度范围:(30~70)km/h;6)设备具备数字通讯接口,可实现无线或有线通讯;7)车辆配有定位系统,实时记录经纬度、速度等信息,定位精度≤15m;8)设备配有外置式可充电电源,供电单元,电源持续供电能力不小于5h;9)具有断电数据保存功能。2. 车辆配有定位系统,实时记录经纬度、速度等信息,定位精度≤15m;3.检测仪将数据上传到电脑系统后,系统软件自动进行数据整理分析,并根据设置好的浓度标准值对应的颜色在地图重对应的道路生成颜色标注显示,显示颜色的路段为实际采样路段,积尘负荷值的浓度对应相应的颜色,以区分不同浓度梯度的积尘负荷值。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2)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评标标准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报价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其他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报价)*10*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技术方案与服务36分1、对项目需求的掌握理解: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工作背景、服务内容、需求理解、项目目标、项目重难点分析等方面进行评审。满分9分。以上方案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9分;以上内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但漏缺1-2项的,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6分;以上内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但漏缺3-4项的,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3分;以上内容没有针对性解释说明或漏缺5项及以上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2、项目驻场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包括技术路线、日常数据监控分析服务、日常大气污染源巡查服务、数据分析报告、空气质量预测预警服务方面进行评审。满分9分。以上方案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9分;以上内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但漏缺1-2项的,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6分;以上内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但漏缺3-4项的,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3分;以上内容没有针对性解释说明或漏缺5项及以上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3、臭氧及颗粒物动态督查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VOCs、颗粒物、积尘负荷走航监测方案、服务目标、服务内容、服务实施计划等方面进行评审。满分9分。以上方案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9分;以上内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但漏缺1-2项的,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6分;以上内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但漏缺3-4项的,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3分;以上内容没有针对性解释说明或漏缺5项及以上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4、项目实施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情况、人员及车辆、主要支撑设备的使用维护及数据分析、项目成果验收保障、技术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评审。满分9分。以上方案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9分;以上内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但漏缺1-2项的,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6分;以上内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但漏缺3-4项的,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3分;以上内容没有针对性解释说明或漏缺5项及以上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企业实力3分投标人具有CMA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且检测项目包含大气中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以上检测项目均有)的得3分,缺一项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否则不得分。)企业奖励4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环境监测或分析方面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类似奖项的,有一个得1分;市级及以下政府部门颁发的类似奖项的,有一个得0.5分;满分4分。(提供奖项证书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否则不得分。)设备保障20分1、投标人提供的VOCs、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设备等设备指标全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15分。带“▲”为重要指标参数,有一项负偏离的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相关软件功能截图,否则不得分。)非带“▲”项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0.6分,扣完为止。2、投标人自有VOCs走航监测车、颗粒物走航监测车、道路积尘负荷走航车,每有一辆得1分,满分3分。(提供购车合同或发票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否则不得分。)3、投标人同时自有便携式PID检测设备和便携式颗粒物检测设备和小型无人机的,得2分。(提供购买合同或发票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否则不得分。)项目负责人7分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环境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得3分;具有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大气自动监测上岗证的得1分;满分7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否则不得分。)注:需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5年2月-2025年4月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项目团队(不含项目负责人)10分1、项目组成员具有环境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满分4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否则不得分。)2、项目组成员具有环境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每有一人得1分;具有环境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每有1人得0.5分,满分4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否则不得分。)3、项目组成员具有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大气自动监测上岗证的,每有1人得0.5分,满分2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否则不得分。)注:以上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2月-2025年4月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企业业绩10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有一个得2分,满分10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否则不得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投标主要文件目录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四、开标一览表五、分项报价表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八、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资格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通用资格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4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7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特定资格条件10无其他资格条件11投标函(原件)12法人授权书(原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投标函格式致:根据贵方的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户:行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合法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日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页码位置1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每条详细列出)2345……3、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序号非实质性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四、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服务或产品名称投标总报价(小写):¥(大写):人民币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日期: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五、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1234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合计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投标人全称(盖章):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所在页码位置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投标人全称(盖章):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所在页码位置交付时间交货方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其他……服务方案项目组人员一览表(如有)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序号岗位姓 名性别学历出生年月专业证书备注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气环境重点管控时期第三方驻场服务 大气精准管控综合驻场服务 日常大气污染源巡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