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平遥县能源局2025)



项目概况
平遥县2025年宁固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项目设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9日 08: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7282025CCS00052
项目名称:平遥县2025年宁固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项目设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4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采购包1

数量:

预算金额(元):94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共一包,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技术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合同签订后15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其它未列明行业。备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残疾人福利企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1)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以下工程勘察资质和工程设计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及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9日 08: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6月09日 08:3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216号恒基商务中心330室(请专家携带CA数字证书)开标室、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自定义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遥县能源局
地 址:晋中市平遥县兴平路司法大楼四层
联系方式:0354-5667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216号恒基商务中心
联系方式:134853174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玲秀
电 话:13485317477

附件信息:

设计磋商文件.doc281.6K

项目名称:平遥县2025年宁固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项目设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07282025CCS00052磋商文件采购人:平遥县能源局采购代理人: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5月27日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开标与评审六、授予合同七、履约验收八、供应商质疑投诉第三章磋商项目内容和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函平遥县2025年宁固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项目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人:平遥县能源局;2.项目名称:平遥县2025年宁固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项目设计采购项目;3.项目编号:1407282025CCS00052;4.采购内容:本项目共一包,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技术要求;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预算总金额:94万元(最高限价:94万元);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要求;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其它未列明行业。备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残疾人福利企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以下工程勘察资质和工程设计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及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0:00分-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方式: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免费获取;3.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线上提交;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06月0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线上项目采购-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5.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6.供应商应在投标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7.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8.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9.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同一环节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平遥县能源局地址:晋中市平遥县兴平路司法大楼四层联系人:李杰联系方式:0354-56673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216号恒基商务中心328室联系人:郝玲秀联系方式:134853174771.联系邮箱:13485317477@163.com2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名称:平遥县能源局地址:晋中市平遥县兴平路司法大楼四层联系人:李杰联系方式:0354-5667366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216号恒基商务中心328室联系人:郝玲秀联系方式:13485317477联系邮箱:13485317477@163.com3项目名称平遥县2025年宁固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项目设计采购项目4采购内容本项目共一包,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技术要求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要求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验收9付款方式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1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预算价94万元(最高限价:94万元)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投标预备会(答疑)不组织15踏勘现场不组织16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7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本次招标供应商应按下列内容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一、基本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制,供应商无需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只提供承诺函即可,格式见第五部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需提供,以资格审查小组现场网站查询为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其它未列明行业。备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残疾人福利企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以下工程勘察资质和工程设计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及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18供应商应提交的报价文件本次招标供应商应按下列内容提交报价文件,供应商总报价超出项目总预算和项目最高限价总价的视为无效标。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五部分);2、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19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本次招标供应商应按下列内容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响应函(格式见第五部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五部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可不提供)(格式见第五部分);4、供应商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服务方案(供应商自行编写);6、服务承诺(供应商自行编写);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20投标保证金收取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1投标保证金退还无22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无23履约保证金无24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1.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jmbs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3.开标截止时间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无法接受投标文件。25文件解密开启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供应商可以远程自行准备好CA数字证书及电脑进行签到解密开启。2.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26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27供应商现场出席þ不要求¨要求28评标委员会现场出席þ要求¨不要求,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审29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30替代方案本项目不允许提交替代方案。31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采购人代表1人、社会专家(山西省财政厅主办的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2人;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32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它未列明行业33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34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山西省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管理办法》,以成交金额为基数计取,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计算依据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如下表:服务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500万元:0.8%35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节能产品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2.★采购货物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中的产品,在评分标准中予以加分。3.★采购货物中含“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便器、水嘴等”(以“★”标注)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其他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在评分标准中予以加分。信息安全产品货物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供应商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无效。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采智贷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方案(试行)》,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市场主体培育、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进一步推进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推动我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顺利进行,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贷”的中标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点击“政采智贷”,进入“山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页面,按照《山西省“政采智贷”业务操作指南》办理该项业务。同时,参与“政采智贷”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信贷合同偿还债务。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供应商投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中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才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明细表》小微企业具体折扣如下: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5%-20%,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10%,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5%-6%,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4%。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3%-5%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1%-2%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具体的评审优惠幅度在采购需求环节明确后体现在采购文件及评审标准中和落实在采购评审、合同条款和履约验收等环节过程中。监狱企业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电子投标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投标文件编制1.1供应商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1.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投标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2.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会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在评审过程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因停电等客观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3)其他无法正常进行电子开评审的。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须知正文27.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1.2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指平遥县能源局。2.2“招标项目”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2.3“潜在报价人”指按本文件规定购买磋商文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2.4“采购代理人”指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合格的供应商3.1基本资格要求:详见前附表;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前附表;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前附表;4.服务内容详见第三部分。5.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磋商项目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责任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邮件、传真等)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对收到的澄清进行答复,答复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磋商文件的修改8.1磋商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公布,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8.3为使供应商编写响应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采购人有权推迟磋商截止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化字;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三个部分。为了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10.2资格文件:一、基本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制,供应商无需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只提供承诺函即可,格式见第五部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需提供,以资格审查小组现场网站查询为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其它未列明行业。备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残疾人福利企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以下工程勘察资质和工程设计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及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10.3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五部分);2、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10.4商务技术文件:1、★响应函(格式见第五部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五部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可不提供)(格式见第五部分);4、供应商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服务方案(供应商自行编写);6、服务承诺(供应商自行编写);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10.5上述加“★”条款为供应商必备条款,如有一条不全或无效,将导致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被拒绝。11.磋商内容填写说明11.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供应商的责任。11.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1.3磋商报价表为在第一轮唱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制作,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1.4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将被拒绝。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导致被拒绝。12.磋商报价12.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12.2磋商报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含人员工资、设施设备费、各种险、税等,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相关项目的价格中。12.3供应商要按本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格式制作响应文件。磋商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可能导致磋商被拒绝。任何轮次报价超预算视为废标。12.4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磋商方案和报价。供应商对磋商报价若有说明应在磋商报价表特别说明事项处予以说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才会被磋商小组磋商时考虑。供应商的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采购人注意,否则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2.5有关本项目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磋商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磋商而被拒绝。12.6最低磋商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1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4.磋商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它规定15.1供应商应按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顺序,以及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5.2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6.串通投标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6.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6.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6.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6.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6.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7.投标无效的情形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7.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17.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7.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7.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7.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6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17.7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17.8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7.9供应商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报价的;17.10供应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17.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递交18.1请供应商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按系统要求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8.2如果未按要求加密上传,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18.3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在磋商截止日前送达。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绝接收。1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9.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否则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五、开标与评审20.开标20.1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网上开标大厅主持开标。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人主持,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线上参加,供应商无须到现场,线上远程开标。20.2采购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并独立开展磋商工作。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价、比较。20.3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制作、加密、上传、签到、解密、报价签字确认、磋商、最终报价等,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20.4第一轮报价(不公开所有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仅能看见自己的报价)(1)第一轮报价系统将自动报出供应商名称、报价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3)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第一轮报价后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在线电子签字确认。20.5资格性审查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6基本资质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需提供,以磋商小组开标现场官网查询为准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其它未列明行业。备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残疾人福利企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监狱企业或残疾人企业视为小微企业8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以下工程勘察资质和工程设计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及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备注:注: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0.6符合性审查序号类型审查要求1响应函是否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是否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否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可不提供)4报价响应文件的报价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报价未超出响应文件的最高限价5技术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0.7技术、商务磋商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签到顺序,与通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第一轮磋商。具体步骤为:(1)供应商向磋商小组作陈述:供应商须结合磋商文件要求,重点对技术、价格、服务、合同条款等向磋商小组专家进行陈述。(2)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供应商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承诺。(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6)磋商的基本依据是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补充条款(如有)、已通过实质性审核的响应文件。20.8最终报价(不公开)对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的供应商,在限定的时间内统一密封报出最终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1.报价的澄清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该供应商视为没有报价。2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3.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24.开标、评审议程24.1介绍参会人员情况;24.2审查标书的密封情况;24.3开标并唱标;24.4磋商小组初审;24.5依据签到顺序,供应商进行陈述;24.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4.7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并确定成交供应商。25.评审办法25.1采用综合评分法。25.2评分因素:(1)报价(2)商务部分(3)技术25.3评分标准一、商务部分(20分) (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1.业绩(15分)类似业绩: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前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不超过15分。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类似业绩是指:勘察设计类服务项目。2.项目组成员(5分)(1)项目组成员中每具有一个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高5分(项目负责人除外)。二、技术部分(70分)1.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1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建设相关文件及技术的要求,能够对项目建设的政策背景、建设原则、需求分析等进行分析并详细阐述说明。①对项目建设的政策背景理解准确,建设原则完全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析到位,对现状与差距了解全面,需求验证计划描述清晰,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15分。②对项目建设的政策背景理解清楚,建设原则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需求分析较到位,需求验证计划描述较清晰,对现状与差距了解较全面,满足项目需求,得9分;③项目建设的政策背景理解有较大偏差,建设原则符合采购人部分实际需求,需求分析尚可,需求验证计划描述部分清晰,满足项目部分需求,得6分;④项目建设的政策背景理解不正确,建设原则与采购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需求分析模糊不清,需求验证计划逻辑不够清晰,缺乏对现状与差距的了解,得3分;⑤未提供不得分。2.实施方案(1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实施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机构、进度计划图、进度保障措施、质量保障措施、数据安全保障措施、安全措施、应急预案、验收方案等内容。①供应商制定的实施和售后方案内容全面、详细,内容完整,完全满足本次项目技术要求及内容,充分考虑项目建设方需求,内容针对性和可行性高的得15分;②供应商制定的实施服务方案内容较为全面,计划操作性能满足本次项目技术要求及内容,得9分;③供应商制定的实施服务方案内容满足本次项目,具有可行性,得6分;④供应商制定的实施服务方案内容单一,实际操作性不强,得3分;⑤未提供不得分。3.重难点分析(10分)供应商对项目相关标准要求的认识是否深刻;对项目工作重难点的理解和分析是否详实;对短板的把握是否精准;认识深刻、理解详实、短板把握准确的得10分;认识较深刻、理解较详实、短板把握较准确的得8分;一般得5分;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4.服务质量标准及保证措施(10分)针对本项目制定严谨有效的服务标准和评价指标,并配以保障措施,标准及指标制定完善、合理、清晰,措施得当,得10分;质量标准较为完善、措施较为合理得8分;质量标准基本完善、措施基本合理得5分;质量标准、指标及保障措施较差、不够完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5.售后服务方案(1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机构设置情况、服务体系、服务流程、服务期内容及承诺、平台运维保障服务内容、服务期外的标准及承诺等。①供应商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全面、详细,内容完整,满足本次项目售后服务要求,充分考虑项目建设方需求,内容针对性和可行性高,得10分;②供应商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符合要求,内容能满足本次项目服务要求及内容,具有可实施性,得8分;③内容能满足本次项目服务要求及内容,但有缺失,得5分;④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单一,可实施性不强的得2分。⑤未提供不得分。6.应急预案(10分)结合采购需求对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有预见性,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恶劣天气、发生其他突发事件等的应急情况的处置方案,方案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强,能保障项目顺利进行的得10分;方案得针对性,可行性、可操作性良好,能基本保障项目进行的得8分;方案得针对性,可行性、可操作性一般,项目基本能顺利进行得5分;方案得针对性,可行性、可操作性较差,不确定能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三、价格部分(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10025.4评审及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由磋商小组独立地根据各项指标的评价标准,结合每个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分别就各项指标对每个供应商独立打分。(2)汇总统计各项得分即为供应商的总得分,按总得分排序。(3)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现场直接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6.成交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并经采购人确定,其结果将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公示。27.评审过程的保密27.1磋商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磋商无关的其它人员透露。27.2供应商试图影响磋商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都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28.成交通知书28.1在磋商有效期内由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通知书中明确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签约时间最多不超过三十日。2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9.采购方式的变更若出现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办理。27.1.六、授予合同27.2.30.签订合同30.1成交人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代表前来与采购人具体商谈签订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补充和依据。30.2如果成交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扣除其磋商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成交人或重新招标。30.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1.成交服务费31.1本次采购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31.2成交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31.3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执行。32.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扣除政策)(1)支持中小微企业:依据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小微企业同等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①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支持监狱单位: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报价单位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予小微企业同等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①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5)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要求:①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强制认证产品,必须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内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优先采购的,可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内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②《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的产品,可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内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③相关相关文件: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2019〕18号(6)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自行提供的辅材、辅料或货物,如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目录》里的强制认证产品的须提供相应的强制认证证明材料。七、履约验收验收方式:采购人直接验收。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八、供应商质疑投诉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4.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未参与上述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提出质疑。5.采购人接收质疑函的信息:方式:线上采购人:同磋商公告电话:同磋商公告6.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信息:方式:线上名称: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216号恒基商务中心328室联系方式:0354-32022537.质疑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可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下载。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8.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9.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0.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1.事实依据;12.必要的法律依据;13.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电子印章。质疑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第三章磋商项目内容和要求1.项目概况平遥县2025年宁固镇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共涉及油房堡村、苏封村、北侯村、东张赵村、任家堡村、河西村6个村。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3.质量技术要求(1)方案及图纸设计应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工程主要技术标准:1)《国家电网公司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10kV架空线路分册(2016年版)》2)《国家电网公司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10kV电缆分册(2016年版)》3)《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2010)4)《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220-2005)5)《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601-1996)6)《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GB/T50064-2014)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2011)8)《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18)(2)电力设计的方案应满足安全、适用、经济,满足本项目电力设计使用功能的要求,并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3)线路路径的选线原则认真贯彻国家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对运行安全、经济合理、施工方便等因素进行全面考虑,总和比较。尽可能选择线路长度短、曲折系数最小、跨越少、水文和地质条件较好的路径方案。尽可能避开森林、绿化区、果木林等,应尽量选取最窄处通过,以减少砍伐树木。尽可能避开地形、地质复杂和基础施工挖方量大或排水量大以及杆塔稳定受威胁的不良地形、地质地段。避开沿线村庄及其他建筑物,应尽量少占农田,尽量利用现有交通道路。重点跨越处的技术原则根据线路廊道,合理选择与重要交叉跨越物的交叉点。根椐线路设计规程,准确测量,合理排定杆塔位,在满足送电线路与公路、管道及各种交叉跨越线路交叉或接近的基本要求前提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4.成果文件要求(1)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资料(包含文字叙述、图纸、各专业设备材料清册、概算书)图纸资料份数:8份与初步设计资料相同内容的电子版文件1份(说明书为word格式文件、概算书为excel格式文件,图纸为CAD、PDF格式文件,其他文件格式均视为不合格)(2)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资料(包含文字叙述、图纸、各专业设备材料清册)图纸资料份数:线路总图部分、电气部分、结构部分各8份与施工图设计资料相同内容的电子版文件1份(说明书为word格式文件、图纸为CAD、PDF格式文件,其他文件格式均视为不合格)(3)竣工图工程完工后根据现场设计修改的情况出具符合现场施工实际的竣工图图纸资料份数:4份与竣工图设计资料相同内容的电子版文件1份(说明书为word格式文件、图纸为CAD、PDF格式文件,其他文件格式均视为不合格)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参考)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以及年月日招标(项目编号:)的成交结果和有关磋商文件及其响应文件的要求,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项目概况:。2.合同执行期:。3.合同价格3.1磋商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3.2磋商报价作为供应商用于采用各种方式进行项目作业及其相关服务获得的报酬,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4.合同内容:5.质量标准和要求5.1乙方所出售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5.2乙方所出售的标的物还应符合国家之有关规定。5.3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甲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6.权利瑕疵担保6.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6.2乙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6.3乙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6.4如甲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验收7.1标的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7.2甲方可采取以下第(1)方式对标的物组织验收:(1)甲方收货后根据标的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标的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甲方在标的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所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2)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对于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由甲方邀请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参加验收的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付款方式8.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8.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8.2.1付款内容:期次支付条件支付金额(元)1238.2.2付款条件:本合同付款按照上述付款内容付款。9.质量保证9.1乙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标的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24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9.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根据本合同第10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9.3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补救措施和索赔10.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0.2在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根据标的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0.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11.履约延误11.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11.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标的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3.不可抗力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履约保证金:无。15.争端的解决15.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晋中市仲裁委员会提请调解。15.2调解不成则提交仲裁,仲裁应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15.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6.违约终止合同16.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标的物。(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6.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16.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标的物类似的标的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标的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3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7.破产终止合同17.1如果乙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9.合同生效19.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9.2本合同壹式贰份,以简体中文书就,签字甲乙方各执壹份,并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公示。20.合同附件20.1本合同附件包括:无。20.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21.合同修改21.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27.2.1.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资格文件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资格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格式见第五部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见第五部分);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见第五部分);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格式见第五部分);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见第五部分);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需提供,以磋商小组开标现场官网查询为准;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其它未列明行业。备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残疾人福利企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以下工程勘察资质和工程设计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及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格式见第五部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后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见第五部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有效的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等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见第五部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格式见第五部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磋商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见第五部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需提供,以磋商小组开标现场官网查询为准;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其它未列明行业。备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残疾人福利企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不适用可不提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不适用可不提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8、特定资格条件:27.2.1.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文件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五部分);2、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五部分);27.2.1.磋商报价表(格式)序号类别内容1磋商总报价 元2项目负责人3合同履行期限 4服务标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7.2.1.日期:27.2.22、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7.2.3.日期:27.2.3.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商务技术文件:1、★响应函(格式见第五部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五部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五部分);4、供应商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服务方案(供应商自行编写);6、服务承诺(供应商自行编写);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响应函(格式见第五部分);响应函(格式)28.(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关于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文件,我单位已认真研究,决定响应如下:1、我们愿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90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如果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我们同意贵方没收我方磋商保证金。4、一旦成交,我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否则,贵方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并没收磋商保证金。5、签订合同后,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按期提供服务。供应商(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五部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五部分);28.0.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授权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此次磋商有效期截止日止。被授权人无转委权。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须提供该委托书。2.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服务方案(供应商自行编写);6、服务承诺(供应商自行编写);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注:提供格式的请供应商按格式要求编制,未提供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项目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