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职工疗休养服务招标公告(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



项目概况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B-2025-468
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984000
最高限价(元):796800,796800,796800,796800,7968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968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嘉兴线、温州线、江西线、湖北线(恩施州、黄冈市)、杭州区域内(含桐庐、淳安、建德)特色康养线,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注: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

标项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968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舟山线、衢州线、安徽线、四川线、杭州区域内(含桐庐、淳安、建德)特色康养线,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注: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

标项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968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宁波线、绍兴线、江苏线、青海海西州线、杭州区域内(含桐庐、淳安、建德)特色康养线,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注: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

标项四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968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湖州线、台州线、吉林线、重庆线(涪陵区、万州区)、杭州区域内(含桐庐、淳安、建德)特色康养线,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注: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

标项五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968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丽水线、金华线、福建线、新疆阿克苏线、杭州区域内(含桐庐、淳安、建德)特色康养线,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注: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5】 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地点(网址):本项目响应文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传输递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其他事项:(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2)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3)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4)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5)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7)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8)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81-7190。(9)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该投标人的第一次有效质疑。(10)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中医药大学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滨文路 548 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603578
质疑联系人:刘清明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658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男、王金欣子、陈敏娇、曹剑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56321030
质疑联系人:桑国坚
质疑联系方式:0571-5638609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真:
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发布5.28】HSZB-2025-468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doc378.2K

【发布5.28】HSZB-2025-468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doc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采购编号:HSZB-2025-468采购人:浙江中医药大学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部分编制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知7一、总则11二、磋商文件11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3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5五、开标16六、磋商18七、合同签订及其他22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招标需求24第四部分合同条款27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3资格文件35报价文件41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48二、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9三、公司介绍及提供同类项目经验。49四、资质文件(如有)。49五、商务、技术偏离表。49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50七、分包意向协议51八、其他必要提供的资料。52第六部分评标办法53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9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SZB-2025-468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984000最高限价(元):3984000标项一:疗休养线路一数量:1预算金额(元):7968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嘉兴线、温州线、江西线、湖北线(恩施州、黄冈市)、杭州区域内(含桐庐、淳安、建德)特色康养线,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注: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标项二:疗休养线路二数量:1预算金额(元):7968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舟山线、衢州线、安徽线、四川线、杭州区域内(含桐庐、淳安、建德)特色康养线,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注: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标项三:疗休养线路三数量:1预算金额(元):7968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宁波线、绍兴线、江苏线、青海海西州线、杭州区域内(含桐庐、淳安、建德)特色康养线,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注: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标项四:疗休养线路四数量:1预算金额(元):7968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湖州线、台州线、吉林线、重庆线(涪陵区、万州区)、杭州区域内(含桐庐、淳安、建德)特色康养线,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注: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标项五:疗休养线路五数量:1预算金额(元):7968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丽水线、金华线、福建线、新疆阿克苏线、杭州区域内(含桐庐、淳安、建德)特色康养线,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注: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5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6月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本项目响应文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传输递交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6月9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2)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3)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4)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5)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7)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8)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81-7190。(9)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该投标人的第一次有效质疑。(10)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滨文路54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汪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603578质疑联系人:刘清明质疑联系方式:0571-866580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杨男、王金欣子、陈敏娇、曹剑斌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56321030质疑联系人:桑国坚质疑联系方式:0571-5638609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传真:/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第二部分编制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知前附表条款内容规定1项目说明一、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二、实施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三、标项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四、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五、具体要求:具体详见第三部分。六、项目预算:详见公告七、投标最高限价:详见公告,供应商报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八、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合同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合同》3磋商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4磋商保证金数额:无。5采购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50%。不足2000元时按2000元收取,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6磋商响应文件形式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文件格式.jmbs]:“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文件格式.bfbs]:“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未加密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7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和份数: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2)磋商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U盘)并密封包装后递交、一份。8磋商响应文件签章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CA签章。按《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招标需求》和《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标注的要求进行盖章、签署(电子签章)。9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未加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b.“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3)供应商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U盘)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响应文件。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5)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10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1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 月 日 09 :30(北京时间)1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单位: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地点: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A座17楼1706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月 日 09 :30(北京时间)邮寄地址: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A座17楼1706室)收件人:杨男,联系电话:0571-5632103013磋商时间:2025年 月 日 09 :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A座17楼1706室评标室)。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14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15带“▲”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16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能撤销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强行撤销磋商响应文件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2、成交后,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对采购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3、存在下列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1)成交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磋商响应文件的。171、本项目【标项1、2、3、4、5】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项目。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2、本次采购标的为 详见各标项具体标的清单,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大型企业不能参与投标。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本项目不适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1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9重要提醒(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对照投标须知条款阅读本表,如本表与须知内容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2)投标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应作出符合客观事实的真实响应,采购人不接受任何不符客观事实的“响应”或者“应标”,情节严重的可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行为,并参照“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处理。(3)采购文件成交注“▲”的技术或商务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投标无效。(4)采购文件中所有加粗及加下划线的条款着重提请各供应商注意,请各供应商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漏读、错读采购文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①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②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③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④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20其他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允许分包: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保险 工作分包。3、本项目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3名 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 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的规定,供应商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真实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须提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产品彩页(或说明书)等材料的查询网站或原件,以供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核查资料真实性。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由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中标,采购人保留追溯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所产生的法律费用和时间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一、总则1、项目说明1.1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所述。1.2采购单位浙江中医药大学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合同中的甲方),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财政厅为监督管理部门。自愿参加本次项目采购的公司为供应商,经磋商产生并经批准供应商成交人(合同中的乙方)。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定义3.1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3.2服务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招标需求”。4、投标费用供应商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税、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组成5.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编制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知。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招标需求。第四部分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六部分评标办法。5.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知、项目技术规范和招标需求、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供应商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6、磋商文件的澄清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7、磋商文件的修改7.1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2若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8、磋商响应报价8.1报价有关本项目所需的一切税、费用均计入报价。项目费用包括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并不限于工时费、服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购买及制作标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开标一览表》填写相关内容。《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8.2其它费用处理采购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8.3投标货币磋商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8.4其他注意事项:磋商响应人在磋商响应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磋商响应无效,并报浙江省财政厅查处。8.5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单位。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9、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电函应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如有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10、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其中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0.1资格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资格审查资料10.2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响应函(2)开标一览表(3)磋商价格组成明细表(4)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10.3商务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3)公司介绍及提供同类项目经验。(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分工内容相同的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如联合体协议中未进行分工约定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就所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有一方未能提供全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业绩证明材料的,视为联合体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4)资质文件(如有)(5)商务、技术偏离表(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7)分包意向协议(需明确分包的金额比重、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需体现分包商的信息)(如有)(8)其他必要提供的资料注:上述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磋商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注:1、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同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中应当注明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某一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某一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责任的,视为联合体协议不成立,该联合体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不符合投标文件规定的联合体协议要求的,投标无效。)2、联合体各方资信情况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业绩证明材料)由各方成员盖章签字,其他内容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主签署投标文件。11、磋商保证金无12、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章12.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12.2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10、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如因磋商响应人原因提前泄露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后果自负。12.3本文件《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中有提供格式的,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关联定位并签章。本文件《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未提供格式的,请各磋商响应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12.4本章节“10、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内容中约定可以提供复制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例如:各类资格资质证书、业绩材料、荣誉证书等)。12.5本章节“10、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内容中标注“▲”的内容为必须提供的内容,未提供的磋商响应无效。12.6《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责任。12.7《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响应供应商负责。12.8磋商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10、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磋商响应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3、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3.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U盘)的备份响应文件二类:(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U盘)的备份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13.2磋商响应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13.3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磋商响应无效,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4“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前附表所述的单位和地址。13.5“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3.5.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见《前附表》。13.6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3.6.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13.6.2磋商响应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解密。13.6.3磋商响应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3.6.4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与磋商响应人以前在磋商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磋商响应截止期。13.6.5磋商上传截止时间后,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磋商响应文件》。13.7磋商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13.7.1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磋商响应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不是磋商响应备选(替代)方案。五、开标14、开标形式14.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15、开标准备15.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15.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磋商响应供应商如不在线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磋商响应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5.3开标流程(两阶段)15.3.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开启磋商响应文件,进入资格审查。(3)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对依法对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15.3.2开标大会第二阶段15.3.2.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名单。15.3.2.2磋商结束后,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初次报价文件,经磋商小组评审及磋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向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发出最终报价文件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填写最终报价加盖签章并上传。15.3.2.2.1最后报价是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2.2.2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若因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导致供应商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允许供应商退出磋商。15.3.2.3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予以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15.3.2.4评审结束后,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磋商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15.4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15.4.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磋商小组首先依法对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磋商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法律责任。15.4.2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磋商小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磋商响应),不再后续磋商。15.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磋商响应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六、磋商16、磋商小组16.1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成由3人(含)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咨询专家或经批准推荐的行业临时专家组成,其中政府采购咨询专家或经批准推荐的行业临时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2磋商小组的职责16.2.1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磋商响应人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6.3磋商原则16.3.1磋商原则:磋商小组按照客观、公正、审慎、择优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磋商方法和磋商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6.3.2磋商工作将依据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采购文件中事先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如现场方案讲解、演示等)。16.4磋商意见的争议处理16.4.1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6.5磋商小组纪律16.5.1磋商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磋商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下与磋商响应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16.6磋商流程及内容本项目具体的磋商事务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流程及内容如下:16.6.1磋商前准备16.6.1.1由磋商小组成员推选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16.6.1.2由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阅读采购文件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磋商响应文件无效情形、磋商办法、磋商标准,以及其他与磋商有关的内容。16.6.2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16.6.2.1磋商小组首先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是指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16.6.3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6.6.3.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响应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16.6.3.2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6.6.4磋商响应文件的错误修正16.6.4.1《磋商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6.6.4.2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7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6.7.1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1)磋商响应文件未有效授权,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要求的。(3)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本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采购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4)磋商响应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磋商响应方案的。(5)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采购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6)磋商响应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7)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采购文件要求或磋商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9)供应商串通投标,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10)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①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②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③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④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1)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16.7.2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1)未在政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或者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且拒不接受修正的。(4)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为零的(包括响应文件中标明:免费或赠予)或磋商总报价未包含全部采购内容或超过了本项目最高限价的。(5)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如供应商初次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初次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以及相应证明材料,或如供应商最终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提交最终报价的同时提供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及相应证明材料,以备磋商小组核查。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①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②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③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④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7)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17、磋商响应文件的评估、比较、评分17.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磋商响应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磋商响应人的得分。17.2对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汇总的磋商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畸高、畸低(磋商小组成员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以及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磋商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磋商小组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18、修改磋商结果18.1磋商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18.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将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19、供应商排序及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以下规定确定供应商排名并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19.1磋商小组根据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与报价得分之和)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排序。特殊情形按以下原则处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0、起草、签署评审报告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起草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磋商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1、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内容的保密21.1开标后,直到宣布成交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磋商响应人或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1.2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成交人过程中,磋商响应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22、废标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满足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或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情形除外)。(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报价均超过预算,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24、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以磋商办法为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以打分的方法,排出推荐成交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磋商结果报经采购人同意,最终确定成交人。25、采购人应当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顺序确定成交人,不得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以外确定成交人。26、政府采购法规、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七、合同签订及其他27、成交通知书(1)确定成交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网站上公布竞争性磋商结果。(2)成交候选供应商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并签订合同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如成交人拒绝承担成交的项目,或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先后顺序,将下一顺序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预成交人进行公示,或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复议后提出重新组织采购等建议。(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罚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8、合同的签订成交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9、履约保证金:详见采购文件30、合同款结算方式:详见合同条款。31、履约时间:详见采购文件32、采购方式改变在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及其报价、售后服务承诺等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以及采购过程中出现其他不正常情况时,经批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重新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采购。33、质疑与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磋商小组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4)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4、解释权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浙江中医药大学和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招标需求【适用于标项1、2、3、4、5】一、采购项目概况为切实保障学校教职工的身心健康,缓解工作压力,增强教职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学校计划组织教职工开展2025年、2026年疗休养活动。本次采购旨在选择专业、优质的服务供应商,为教职工提供舒适、安全、丰富的疗休养体验,确保疗休养活动达到放松身心、增进交流的目的。2025、2026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单人平均综合补贴不超过600元/人/天,总额度不超过3000元/人,预估采购份数为1328人份(3000元/人份),预估总金额:¥3984000(叁佰玖拾捌万肆仟圆整),本项目不保证每个标项出行人数,以实际出行人数为准并结算。标的清单标项标项名称(标的)数量预算(元)备注1疗休养线路一1项796,8002疗休养线路二1项796,8003疗休养线路三1项796,8004疗休养线路四1项796,8005疗休养线路五1项796,800二、服务内容1.负责制定详细的疗休养行程安排,包括交通、住宿、餐饮、活动等环节,行程应包含5天的疗休养时间(含往返路途时间,省外地点可视情适当延长在途时间。)2.提供往返交通服务,根据疗休养地点及教职工人数,合理安排舒适、安全的交通工具,如大巴、高铁、飞机等,并负责交通票务预订、接送站(机)等相关事宜。3.安排舒适、卫生的住宿环境,住宿标准应达到四星及以上酒店标准,房间设施齐全,保证热水供应、网络覆盖等基本条件。4.提供营养均衡、符合卫生标准的餐饮服务,包含早餐、午餐、晚餐,每餐应提供多种菜品选择,满足不同教职工的饮食需求,同时考虑特殊饮食禁忌(如素食、回民餐等)。5.组织丰富多样的疗休养活动,活动应注重劳逸结合,以放松身心为主。6.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负责全程的组织协调、安全保障、医疗急救等工作,确保疗休养活动顺利进行。三、服务要求标项标项内容数量一①嘉兴线、②温州线、③江西线、④湖北线(恩施州、黄冈市)、⑤杭州区域内(含桐庐、淳安、建德)特色康养线1项二①舟山线、②衢州线、③安徽线、④四川线、⑤杭州区域内(含桐庐、淳安、建德)特色康养线1项三①宁波线、②绍兴线、③江苏线、④青海海西州线、⑤杭州区域内(含桐庐、淳安、建德)特色康养线1项四①湖州线、②台州线、③吉林线、④重庆线(涪陵区、万州区)、⑤杭州区域内(含桐庐、淳安、建德)特色康养线1项五①丽水线、②金华线、③福建线、④新疆阿克苏线、⑤杭州区域内(含桐庐、淳安、建德)特色康养线1项1.以上各标段兼投不兼中。各标段目的地中若含有浙江省教师疗休养基地,疗休养单位可视情选择基地。2.湖北、四川、青海、吉林、重庆、新疆阿克苏线的线路,应尽可能包含部分机票或高铁费用,由响应方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明确。其他线路应包括全部交通费用。3.2026年省外地点需要根据当年上级部门疗休养政策确定,如有减少,采购人不承担责任。4.以上标段各条线路由投标人分别提供2个方案(杭州区域康养线提供1个方案),2个方案中应包括该线路的主要热门景点,采购人可在每条线路的2个方案涉及的景点和酒店范围内进行选择和优化。5.要求安排优质的导游全程陪同服务(含地接导游服务)。6.交通:全程空调大巴车,车况好,座位充足,空调效果好,要求五年内设施好的空调大巴车。7.游览标准:游览线路必须包含其主要景点,标示每一天的具体行程安排,分上午、下午,每个景点的游览时间安排及价格。8.住宿标准:要求四星级及以上或相应标准的宾馆,住宿优先考虑一人一间,省外路线可安排两人一间,含早餐(不低于20元/人)。交通便利、环境较好、干净卫生、服务优质,有较强的接待能力,同时配套设施齐全、使用方便安全。如果疗休养人员觉得宾馆住宿环境不满意,有权要求调整酒店,投标人应予以调整并不得降低标准。9.用餐标准:在正规饭店或农家乐就餐,正餐(中、晚)餐标不低于60元/人/餐。10.休养价格:还必须包括游线景点门票、上下索道、交通费、人身意外保险费等费用,并明确标示每项的具体价格。11.确保疗休养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活动安全、人身安全,投标人必须为每位参加疗休养人员购买商业保险,包括旅行社责任险和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保额的个人旅游人身意外险(人身意外险包括意外伤害、突发性疾病、伤害医疗、突发性医疗等)。乘坐飞机、火车、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必须购买公共交通意外保险。发生意外情况时有应急预案。如遇意外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12.不得强行推销自费项目,零购物。13.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开具疗休养发票。14.具体出行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不得以时间更改为由调整价格。15.疗休养行程、注意事项和安全告知书人手1份,全程做好安全工作,做到事事提醒;制定应急预案并于出行前提供给采购人,如遇意外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16.线路优化:精心安排好线路,衔接要合理;中标人应提前安排好场馆预约;同时须详细说明持有各项证件等的优惠政策。17.疗养人员名单个人信息不得外泄。18.如线路参加人数增加或减少,在不超报价标准的前提下,有可接受的应变方案。19.个人自理费用由中标人直接向教职工收取。20.其他:(1)每次疗休养出行前,旅行社须与该出行团签订《疗休养出行协议(合同)》和安全告知书;行程中须有统一标识,且向各参团人员告知陪同专员及组织人员的联系方式。(2)因台风、地震、泥石流等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调整选择相近路线。(3)服务期间如遇上级调整疗休养政策,由双方协商按照新政策执行。(4)采购人在合同服务期内所支付结算金达到该标项预算金额或合同服务期到期时,该标项服务合同自动终止。线路具体疗休养线路及方案由投标人按照浙江省疗休养相关标准以及疗休养单位的要求进行设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体线路及服务方案,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最终线路安排需经使用单位同意,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遇疫情、台风等特殊情况需调整线路,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不再另外增加费用。验收方式:每批次完成疗养服务回程时,出行教职工填写《满意度调查表》,对本次出行计划、酒店、就餐等情况进行满意度评分(调查表选项填写不全或赋分不在设定范围内的视为无效),满意度调查结果由导游(或供应商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签字,采购人确定后留存。考核标准:当次满意度平均分高于80分(含),全额支付当次疗休养费用;当次满意度平均分高于70分(含)低于80分(不含),扣减当次疗休养费用的5%;当次满意度平均分低于70分(不含),扣减当次疗休养费用的10%。如果服务过程中出现集体食物中毒、交通安全等事故或其他采购人认为该供应商不适合继续服务的事由,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第二年服务资格并要求该供应商承担相应损失,第二年对取消标项重新采购确认供应商。满意度调查表疗休养时间月 日— 月 日线路评分项目及分值(100分)满意度评价(请在选项后空格内评分)较好(16-20分)一般(12-15分)较差(0-11分)餐饮状况(20分)住宿条件(20分)参观行程(20分)车辆状况和司机服务(20分)全陪、地接导游服务(20分)合计得分对本次疗休养的总体评价及建议:教职工代表签字: 旅行社代表签字: 四、资信商务要求履约时间和地点履约时间:合同签订时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投标人累计结算金额至标项预算金额或服务期满后,合同履行完毕)。履约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指定地点。履约保证金无。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本合同价款的40%。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满意度考核结果支付余款。(考核标准:当次满意度平均分高于80分(含),全额支付当次疗休养费用;当次满意度平均分高于70分(含)低于80分(不含),扣减当次疗休养费用的5%;当次满意度平均分低于70分(不含),扣减当次疗休养费用的10%。)2、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预付款保函(如有)同步调整)。3、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可以采用以下付款方式:疗休养活动完成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发票、与线路名称和执行时间对应的参加疗休养教职工签名的实际参加人员名单、酒店入住清单、费用结算清单以及《满意度调查表》,服务期内采购人根据本单位教职工实际参加人数,按实结清已完成的疗休养活动费用。其他1、报价说明▲本项目标项1-5报价为固定金额3000元/人(如投标人最终报价为除“3000元”以外的其他金额,作无效标处理)。(标项1-5的投标报价内应包含住宿、餐饮、景点门票、上下索道、交通费(偏远省份不含大交通)、导游费、人身意外保险费等疗休养所有费用)。2、▲本项目采用兼投兼评不兼中的方式。供应商可参加所有标项的投标、评标,但最多只能成为一个标项的成交供应商。即1个供应商同时为2个及以上标项评审中排名第一时根据标项顺序确定其成交的标项(在剩余标项中上述供应商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剩余标项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根据对应标项评分排名顺序递补,依此类推直至所有标项成交供应商产生为止。说明:如N个(N≥2)标项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同一家,则排序在后的标项有效投标人须≥N+2家(例:N=2则标项二有效投标人须≥4家、N=3则标项三有效投标人须≥5家),有效投标人不足则该标项废标。3、▲报价范围应当涵盖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税金、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投标费用等一切成本及费用(以上所有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分列)。4、具体线路合同中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条款,以磋商文件为准售后服务要求疗休养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收集教职工的反馈意见,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总结。针对教职工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制定改进措施并及时反馈给学校。若在疗休养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或纠纷,应在接到学校通知后的2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 3个工作日内妥善解决。安全保密要求服务供应商应制定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教职工在疗休养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活动过程中涉及的教职工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违约责任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采购人应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2.采购人无故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日支付违约金。3.中标人逾期履行合同义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六每日支付违约金。中标人逾期五日及以上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拒付(或要求中标人退还)合同价款,中标人应按合同预估总价款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履行期限可相应顺延。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邮寄或送达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第四部分合同条款(本合同为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按磋商约定协商确定)项目编号:确认书编号:甲方(采购人):浙江中医药大学乙方(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鉴证方):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号为HSZB-2024-258的(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和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疗休养服务,线路安排为:,具体线路协议详见附件1。1.负责制定详细的疗休养行程安排,包括交通、住宿、餐饮、活动等环节,行程应包含5天的疗休养时间(含往返路途时间,省外地点可视情适当延长在途时间。)2.提供往返交通服务,根据疗休养地点及教职工人数,合理安排舒适、安全的交通工具,如大巴、高铁、飞机等,并负责交通票务预订、接送站(机)等相关事宜。3.安排舒适、卫生的住宿环境,住宿标准应达到四星及以上酒店标准,房间设施齐全,保证热水供应、网络覆盖等基本条件。4.提供营养均衡、符合卫生标准的餐饮服务,包含早餐、午餐、晚餐,每餐应提供多种菜品选择,满足不同教职工的饮食需求,同时考虑特殊饮食禁忌(如素食、回民餐等)。5.组织丰富多样的疗休养活动,活动应注重劳逸结合,以放松身心为主。6.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负责全程的组织协调、安全保障、医疗急救等工作,确保疗休养活动顺利进行。7.以上各标段兼投不兼中。各标段目的地中若含有浙江省教师疗休养基地,疗休养单位可视情选择基地。8.湖北、四川、青海、吉林、重庆、新疆阿克苏线的线路,应尽可能包含部分机票或高铁费用,由响应方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明确。其他线路应包括全部交通费用。9.以上标段各条线路由乙方分别提供2个方案(杭州区域康养线提供1个方案),2个方案中应包括该线路的主要热门景点,疗休养单位可在每条线路的2个方案涉及的景点和酒店范围内进行选择和优化。10.要求安排优质的导游全程陪同服务(含地接导游服务)。11.交通:全程空调大巴车,车况好,座位充足,空调效果好,要求五年内设施好的空调大巴车。12.游览标准:游览线路必须包含其主要景点,标示每一天的具体行程安排,分上午、下午,每个景点的游览时间安排及价格。13.住宿标准:要求四星级及以上或相应标准的宾馆,住宿优先考虑一人一间,省外路线可安排两人一间,含早餐(不低于20元/人)。交通便利、环境较好、干净卫生、服务优质,有较强的接待能力,同时配套设施齐全、使用方便安全。如果疗休养人员觉得宾馆住宿环境不满意,有权要求调整酒店,投标人应予以调整并不得降低标准。14.用餐标准:在正规饭店或农家乐就餐,正餐(中、晚)餐标不低于60元/人/餐。15.休养价格:还必须包括游线景点门票、上下索道、交通费、人身意外保险费等费用,并明确标示每项的具体价格。16.确保疗休养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活动安全、人身安全,乙方必须为每位参加疗休养人员购买商业保险,包括旅行社责任险和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保额的个人旅游人身意外险(人身意外险包括意外伤害、突发性疾病、伤害医疗、突发性医疗等)。乘坐飞机、火车、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必须购买公共交通意外保险。发生意外情况时有应急预案。如遇意外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17.不得强行推销自费项目,零购物。18.按照甲方的要求开具疗休养发票。19.具体出行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不得以时间更改为由调整价格。20.线路具体疗休养线路及方案由乙方按照浙江省疗休养相关标准以及疗休养单位的要求进行设计。乙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体线路及服务方案,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最终线路安排需经使用单位同意,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遇疫情、台风等特殊情况需调整线路,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不再另外增加费用。21.验收方式:每批次完成疗养服务回程时,出行教职工填写《满意度调查表》,对本次出行计划、酒店、就餐等情况进行满意度评分(调查表选项填写不全或赋分不在设定范围内的视为无效),满意度调查结果由导游(或乙方代表)和甲方教职工代表签字,甲方确认后留存。考核标准:当次满意度平均分高于80分(含),全额支付当次疗休养费用;当次满意度平均分高于70分(含)低于80分(不含),扣减当次疗休养费用的5%;当次满意度平均分低于70分(不含),扣减当次疗休养费用的10%。如果服务过程中出现集体食物中毒、交通安全等事故或其他甲方认为该乙方不适合继续服务的事由,甲方有权取消该乙方第二年服务资格并要求该乙方承担相应损失,第二年对取消标项重新采购确认乙方。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磋商记录。二、合同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和合同金额1.履行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2.履行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3.本合同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人×疗休养人数,具体结算金额按实际人数按实结算。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提前五天向甲方提供有关疗休养住宿、餐饮、景区、行程安排等相关资料。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人员任何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或要求乙方退还合同价款。3.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绝支付合同价款,并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四、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完成,不得转让、转包给任何第三方;2.乙方转让或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和拒付(或要求乙方退还)合同价款,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五、付款方式1、由甲方确定疗休养具体人数,根据人数及成交单价确定结算总价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结算总价的40%。2、乙方提供的服务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按满意度考核结果支付余款。(考核标准:当次满意度平均分高于80分(含),全额支付当次疗休养费用;当次满意度平均分高于70分(含)低于80分(不含),扣减当次疗休养费用的5%;当次满意度平均分低于70分(不含),扣减当次疗休养费用的10%。)3、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预付款保函(如有)同步调整)。4、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可以采用以下付款方式:疗休养活动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与线路名称和执行时间对应的参加疗休养教职工签名的实际参加人员名单、酒店入住清单、费用结算清单以及《满意度调查表》,服务期内甲方根据本单位教职工实际参加人数,按实结清已完成的疗休养活动费用。六、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磋商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验收不合格的,或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服务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甲方有权自行选择以下办法处理: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所有损失。⑵解除合同:甲方拒付(或要求乙方退还)合同价款,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3.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七、履约(质量)保证金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元,本合同签订前由乙方交入甲方账户。履约保证金在甲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乙方无违约行为后一次性结清退还。八、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日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履行合同义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每日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五日及以上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付(并要求乙方退还已付)合同价款,乙方还应按合同预估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本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履行期限可相应顺延。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邮寄或送达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九、争议的解决本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和鉴证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附件及双方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磋商记录等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公章):浙江中医药大学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滨文路548号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景江苑支行开户银行: 帐号:1202023419100001174帐号: 签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合同鉴证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电话: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附件:1.线路协议;2.疗休养线路安排;3.服务承诺;4.营业执照附件1线路协议合同编号:疗休养单位(甲方):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职工疗休养团)电话:0571-86603578住所地: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开户行及账号:工行景江苑支行1202023419100001174统一社会信用号码:12330000470004110Q旅行社(乙方):住所地:邮编:经营范围:境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联系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统一社会信用号码:为保证疗休养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疗休养人员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本次疗休养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疗休养线路及时间疗休养地点:,疗休养团号:;时间:4晚5天,共5日,出发日期:2025年月日,结束日期:2025年月日。第二条疗休养费用及支付1.疗休养费用(含税)总计为人民币元,由下列项目组成:(1)疗休养者共人,疗休养费用标准3000元/人。(2)导游服务费:/元/人,共/人,合计/元;(已含报价内)(3)其他费用:无。2.疗休养费用支付按下列第(3)种方式:(1)报名时支付预付款/元,余款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付清;(2)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款;(3)其他方式:疗休养结束,经疗休养单位验收合格,书面确认旅行社无违约行为后,旅行社开具并向疗休养单位交付正规发票后60天内一次性付清。第三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行社提示疗休养单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疗休养单位同意(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疗休养人员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保险产品名称:,保险人:,保险费: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条的疗休养费用内,保险金额(根据保单填写):详见保单。第四条疗休养单位的权利1.有权自主选择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的强制交易行为。2.有权知悉其购买的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3.疗休养人员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当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时,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5.《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疗养人员的其他权利。第五条疗休养单位的义务1.如实告知与行程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确保身体健康状况适宜本次疗休养;如实填写相关的个人信息,确保所持身份证在出游期间有效。2.疗休养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疗休养费用。在接受相关组织、机构或者旅行社经营者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疗休养人员不得擅自脱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团的,必须征得导游的同意。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行程中,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4.遵守疗休养行程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疗休养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行社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疗休养人员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疗休养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5.在疗休养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疗养活动,不得损害旅行社经营者和旅行社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6.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当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7.与旅行社发生纠纷时,积极劝导疗休养人员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8.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第六条旅行社的权利1.核实疗休养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根据疗休养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疗休养人员报名参团。2.按照合同约定向疗休养单位收取全额费用。3.劝阻疗休养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的行为。如疗休养团队遇突发事件或者疗休养安全事故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4.要求疗休养人员遵守合同约定的疗休养行程安排,拒绝疗休养人员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5.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行社的其他权利。第七条旅行社的义务1.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标准为疗休养人员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变更疗休养行程安排。2.应当在疗休养行程开始前向疗休养单位提供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行程单》,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1)疗休养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2)交通、住宿、餐饮等疗养服务安排和标准;(3)疗休养、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4)自由活动时间安排;(5)疗休养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等不确定性用语。3.旅行社未与疗休养人员协商一致或者未经疗休养人员要求,指定购物场所、安排疗休养人员参加另行付费项目,以及旅行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疗休养人员购物、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疗休养人员有权拒绝,也可以在疗休养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退还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4.向疗休养人员提供的疗休养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误导疗休养人员。对疗休养人员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5.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疗休养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疗休养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疗休养人员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6.突发事件或者疗休养安全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对疗休养人员作出妥善安排。7.为疗休养团队安排符合相关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在组织、接待疗休养人员过程中,不得安排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第八条合同的变更1.旅行社与疗休养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2.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由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等客观原因,造成疗休养行程安排的交通服务延误、景区临时关闭、宾馆饭店临时被征用、出境管制、边境关闭、目的地入境政策临时变更、政府机构发布橙色及以上疗休养预警信息等)影响疗休养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1)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疗休养人员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疗休养人员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疗休养单位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2)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可以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疗休养单位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疗休养单位。(3)危及疗休养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疗休养单位分担。(4)疗休养过程中如遇疫情、台风等特殊情况需调整线路,旅行社须无条件配合,疗休养单位不再另外增加费用。造成疗休养人员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交通、人员等费用,由旅行社承担,且滞留期间食宿不得低于合同原定标准。第九条合同的解除1.疗休养单位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按照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疗休养费用总额40%;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疗休养费用总额55%;出发当日,支付疗休养费用总额70%。2.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疗休养单位退还全额疗休养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疗休养单位支付违约金: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疗休养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疗休养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出发当日,支付疗休养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3.疗休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疗休养人员健康和安全的;(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疗休养人员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后,旅行社应当参照本条第1项相关约定扣除业务损失费;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疗休养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疗休养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疗休养人员返回出发地或者疗休养人员指定的合理地点。由于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第十条违约责任1.疗休养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疗休养单位应向旅行社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2.疗休养单位无故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日支付违约金。3.旅行社逾期履行合同义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每日支付违约金。旅行社逾期五日及以上履行合同义务的,疗休养单位有权解除本合同、拒付(并要求旅行社退还已收)合同价款,旅行社还应按合同预估总价款的20%向疗休养单位支付违约金,造成疗休养单位损失的,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4.旅行社安排的疗休养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合同约定不符,造成疗休养人员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退还疗休养单位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支付本合同总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5.擅自缩短疗休养时间、遗漏疗养景点、减少疗休养服务项目的,旅行社应赔偿未完成约定疗休养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并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遗漏无门票景点的,每遗漏一处旅行社向疗休养单位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6.旅行社不履行包价疗休养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疗休养人员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疗休养单位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疗休养人员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疗休养单位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疗养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赔偿金。7.旅行社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疗休养单位和旅行社对赔偿标准未作出合同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有关规定,亦可参照适用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旅办发〔2011〕44号)。8.与疗休养人员发生纠纷时,旅行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第十一条特别提醒1.为了确保疗休养团顺利出行,防止疗休养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疗休养人员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必要评估,如存在下列健康问题的病患者请勿报名,如隐瞒参团发生事故,责任自负:(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2.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参团,如危及其他疗休养人员健康和安全的,其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责任免除1.因疗休养人员自身原因(如违法犯罪行为、过失行为、行为判断失误、疾病、自甘风险参加某些疗休养项目等)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导致疗休养合同无法履行或者疗休养人员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协助处理,因此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疗休养单位承担。2.旅行社就疗休养活动中可能危及疗休养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已向疗休养人员作出明确的告知或警示,且事后履行了必要的救助义务,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3.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疗休养人员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疗休养人员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第十三条本合同词语定义1.疗休养费用,指疗休养单位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境内疗休养服务的费用,包括:交通费(含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2.离团,指团队疗休养人员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3.脱团,指团队疗休养人员未经导游同意脱离疗休养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5.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疗休养人员行程结束前解除合同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餐饮住宿、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及导游服务等已实际发生的费用和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含预订金)。如旅行社代购的是团队包机票,执行的是团体优惠价格,附有严格的限制使用条件(不能改、不能转、不能退),行前解约后机票价格作为实际损失。6.公共交通,指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开放的提供运输服务的交通方式,包括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也可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疗休养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1.疗休养单位委托他人签订合同的,受托人有义务将本合同相关信息及时、全面地向疗休养人员作出必要说明,受托人在合同中签字即表明其所代表的疗休养人员对本合同及相关信息具有同等知悉程度,相关信息包括对疗休养人员的特别提醒、警示以及合同中对旅行社责任免除等约定。2.疗休养单位不同意(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3.费用按实际出行人数结算。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组成1.本合同一式五份,疗休养单位四份、旅行社一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行程单》(含服务标准)以及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变更或者补充的协议和声明,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疗休养单位(盖章):浙江中医药大学旅行社(盖章):代表(签字):合同经办人(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一、重要提示1、本章节中有提供格式的,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参照本章节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2、本章节未提供格式的,请各磋商响应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3、可以提供复制件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公章(例如:各类资格资质证书、业绩材料、许可材料、荣誉证书等)。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组成清单中标注“▲”的内容为必须提供的内容,未提供的投标无效。5、投标文件内容须与评分表内容进行关联定位,如未按要求进行关联定位,后果自负。二、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声明书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作出自己的判断。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情况,将有可能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投标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采购编号:HSZB-2025-468标项: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资格文件资格条件表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SZB-2025-468序号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除承诺函、说明、声明外的其他证件提供扫描件)1.基本资格要求:(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3联合体(如有)联合体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4.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各声明函格式附后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标项: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浙江中医药大学的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标项: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疗休养线路一(标的),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疗休养线路二(标的),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疗休养线路三(标的),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疗休养线路四(标的),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5..疗休养线路五(标的),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注:填写要求: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三、联合体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全部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对联合体报价给予4%的扣除)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特别重要提示:供应商如为联合体投标应在制作投标响应文件前通过“政采云”平台自行组成联合体,如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未通过“政采云”平台自行组成联合体的,将可能被视为投标无效。四、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报价文件目录(1)投标响应函…………………………………………………………………(页码)(2)开标一览表…………………………………………………………………(页码)(3)磋商价格组成明细表………………………………………………………(页码)(4)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响应函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SZB-2025-468)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1、我方同意在供应商编制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5)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和环保标准。(6)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7)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4、提供编制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包括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具体内容为:(1)资格文件。(2)报价文件。(3)商务技术文件。(4)编制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知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文件。(5)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5、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强行撤销的,承诺按本项目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7、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服务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投标文件中的资料。8、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的规定,供应商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投标(应)文件中提供真实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须提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产彩页(或说明书)等材料的查询网站或原件,以供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核查资料真实性。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由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中标,采购人保留追溯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所产生的法律费用和时间损失由供应商承担。9、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成交无效。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号码:日期:年月日注:未按照本项目响应函要求填报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可能导致该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二、开标一览表【适用于标项1、2、3、4、5】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你方磋商文件要求,本磋商响应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磋商响应文件,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的价格完成编号为HSZB-2025-468的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实施。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备注1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3000元/人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以上报价应与“投标费用明细表”中的“合计”数相一致。3、项目费用包括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4、▲本项目标项1-5报价为固定金额3000元/人(如投标人最终报价为除“3000元”以外的其他金额,作无效标处理)。(标项1-5的投标报价内应包含住宿、餐饮、景点门票、上下索道、交通费、导游费、人身意外保险费等疗休养所有费用)。5、▲报价范围应当涵盖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税金、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投标费用等一切成本及费用(以上所有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分列)。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三、磋商响应文件报价明细表【适用于标项1、2、3、4、5】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SZB-2025-468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费用名称费用说明单价(元)数量小计(元)备注合 计:3000元注:1、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四、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在你公司组织的浙江中医药大学(采购人)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项目名称)HSZB-2025-468(项目编号)的招标中若获中标,我公司保证在收到你公司通知后按采购文件中前附表的规定,向你公司即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户名: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睦支行。账号:951601543984000653)。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目录(1)授权委托书………………………………………………………………………………(页码)(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页码)(3)公司介绍及提供同类项目经验…………………………………………………………(页码)(4)资质文件(如有)………………………………………………………………………(页码)(5)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7)分包意向协议(需明确分包的金额比重、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需体现分包商的信息)(如有)……………………………………………………………………………………………(页码)(8)其他必要提供的材料…………………………………………………………………(页码)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兹委派我公司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联系电话:手机:传真:),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项目编号:XXXX)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若中标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特此告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兹委派我公司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联系电话:手机:传真:),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项目编号:XXXX)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若中标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公司介绍及提供同类项目经验。四、资质文件(如有)。五、商务、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文件要求采购文件响应偏离说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七、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八、其他必要提供的资料。第六部分评标办法本评审办法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本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一、总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对落标人,磋商小组不作任何落标解释。二、评审组织评审工作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负责审标、询标、评审等工作,并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意见和评审报告。三、评标程序程序如下:第一步: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符合性审查、报价评审)。第二步:对初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第三步:对各供应商的的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并汇总。第四步: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公布其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公布最终报价。第五步:磋商小组以商务技术标和报价标合计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得分第一名的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推荐得分第二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单位,推荐得分第三名的为第三中标候选单位,并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合计分值相同时以报价标得分高为先,合计分值、报价标得分均相同时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记名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顺序。四、磋商要求1、磋商小组将按竞争性磋商有关规定与供应商进行封闭式磋商,磋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报价、合同条款响应情况、技术方案的可行性、承诺的后期服务等。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小组就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条款进行澄清,供应商在磋商时可以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或调整,在磋商结束前,供应商应对其澄清、补充、调整的相关内容以书面方式进行最终确认,形成最终承诺书。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磋商最多不超过2轮。在磋商过程中,采购人及磋商小组有权变更相关要求,不对因此而受影响的供应商承担责任。磋商中如有实质性变动,磋商小组将用书面形式通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磋商小组提出的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最终报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之后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一般不得少于3家。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或满足财库[2015]24号文件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五、评审细则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从最终投标报价、供应商的资信、业绩、技术方案、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评审。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对各供应商的商务报价方面在分值范围内进行统一打分,对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方面在分值范围内进行统一打分,对各供应商的技术方面在分值范围内进行独立打分。每个供应商最终得分=商务技术分+报价分1、商务技术分:70分【适用于标项1、2、3、4、5】该评分分值由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在分值范围内统一打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表格)。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分。评审因素分值评分细则主观分/客观分属性。商务分业绩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3分。注:需提供完整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客观分技术分响应程度10根据响应(满足)程度进行评析: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招标需求中“二服务内容、三服务要求”的得10分,条款、参数有偏离的,负偏离每项扣0.5分。客观分住宿方案2投标人提供本标项中的线路1的住宿方案介绍,包括住宿方案与采购需求的贴合程度,舒适程度、地理位置便利性、接待能力等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分值0.5、1、1.5、2);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主观分2投标人提供本标项中的线路2的住宿方案介绍,包括住宿方案与采购需求的贴合程度,舒适程度、地理位置便利性、接待能力等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分值0.5、1、1.5、2);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主观分2投标人提供本标项中的线路3的住宿方案介绍,包括住宿方案与采购需求的贴合程度,舒适程度、地理位置便利性、接待能力等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分值0.5、1、1.5、2);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主观分2投标人提供本标项中的线路4的住宿方案介绍,包括住宿方案与采购需求的贴合程度,舒适程度、地理位置便利性、接待能力等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分值0.5、1、1.5、2);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主观分2投标人提供本标项中的线路5的住宿方案介绍,包括住宿方案与采购需求的贴合程度,舒适程度、地理位置便利性、接待能力等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分值0.5、1、1.5、2);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主观分用餐方案2投标人提供本标项中的线路1的用餐方案介绍,根据用餐方案与采购需求的贴合程度,用餐环境、卫生安全、口味特色等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分值0.5、1、1.5、2);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主观分2投标人提供本标项中的线路2的用餐方案介绍,根据用餐方案与采购需求的贴合程度,用餐环境、卫生安全、口味特色等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分值0.5、1、1.5、2);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主观分2投标人提供本标项中的线路3的用餐方案介绍,根据用餐方案与采购需求的贴合程度,用餐环境、卫生安全、口味特色等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分值0.5、1、1.5、2);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主观分2投标人提供本标项中的线路4的用餐方案介绍,根据用餐方案与采购需求的贴合程度,用餐环境、卫生安全、口味特色等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分值0.5、1、1.5、2);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主观分2投标人提供本标项中的线路5的用餐方案介绍,根据用餐方案与采购需求的贴合程度,用餐环境、卫生安全、口味特色等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分值0.5、1、1.5、2);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主观分特色景点2投标人提供本标项中的线路1策划方案,根据策划方案是否具有特色,景点选择、活动安排等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分值0.5、1、1.5、2);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主观分2投标人提供本标项中的线路2策划方案,根据策划方案是否具有特色,景点选择、活动安排等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分值0.5、1、1.5、2);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主观分2投标人提供本标项中的线路3策划方案,根据策划方案是否具有特色,景点选择、活动安排等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分值0.5、1、1.5、2);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主观分2投标人提供本标项中的线路4策划方案,根据策划方案是否具有特色,景点选择、活动安排等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分值0.5、1、1.5、2);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主观分2投标人提供本标项中的线路5策划方案,根据策划方案是否具有特色,景点选择、活动安排等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分值0.5、1、1.5、2);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主观分日程安排2投标人提供本标项中的线路1的日程安排,根据日程安排轻松、合理、切合疗休养性质等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分值0.5、1、1.5、2);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主观分2投标人提供本标项中的线路2的日程安排,根据日程安排轻松、合理、切合疗休养性质等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分值0.5、1、1.5、2);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主观分2投标人提供本标项中的线路3的日程安排,根据日程安排轻松、合理、切合疗休养性质等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分值0.5、1、1.5、2);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主观分2投标人提供本标项中的线路4的日程安排,根据日程安排轻松、合理、切合疗休养性质等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分值0.5、1、1.5、2);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主观分2投标人提供本标项中的线路5的日程安排,根据日程安排轻松、合理、切合疗休养性质等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分值0.5、1、1.5、2);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主观分团队成员2拟投入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包括①工作履历、技术能力②职称、类似项目经验等:根据拟投入本次项目负责人综合实力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分值0.5、1、1.5、2),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履历表和相关资料、证书)主观分2项目组实施人员:包括①项目小组整体人员的技术能力、②专业分布、类似项目经验等情况;根据拟投入本次项目组实施人员配置合理性,人员经验、技术能力等综合实力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分值0.5、1、1.5、2),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履历表和相关资料、证书)主观分服务方案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各项资源调动的能力、管理与协调方法、服务重难点问题及解决方案等内容。(评审分值0.5、1、1.5、2、2.5、3),未提供不得分。主观分2投标人对偏远地区交通费的承担或承诺情况以及与对应食宿安排的均衡情况综合评审(评审分值0.5、1、1.5、2)未提供不得分。主观分质量保证措施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根据加强服务保障的相关措施先进、合理、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分值0.5、1、1.5、2)未提供不得分。主观分应急预案2投标人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如交通故障、紧急疾病、恶劣天气等)进行分析,并编制应对措施(评审分值0.5、1、1.5、2)未提供不得分。主观分安全保证2投标人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供相应安全承诺及安全保障措施情况综合评审。(评审分值0.5、1、1.5、2)未提供不得分。主观分合理化建议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情况编制合理化建议的针对性性、可行性综合评审。(评审分值0.5、1、1.5、2)未提供不得分。主观分备注:磋商小组在项目评审直至合同签订、履约期间,有权要求供应商出具投标文件中的主要业绩证明合同等其他原件,予以确认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上报主管部门予以处理。2、报价分总分30分报价评分将在有效供应商范围内进行,最高得30分,最低得0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此项由磋商小组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如供应商初次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初次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以及相应证明材料,或如供应商最终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提交最终报价的同时提供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及相应证明材料,以备磋商小组核查。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进行价格扣除或价格分加分。此项由磋商小组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六、成交办法采购人将根据磋商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有关规定确定成交人。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采购编号:HSZB-2025-468采购人:浙江中医药大学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部分编制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知7一、总则11二、磋商文件11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3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5五、开标16六、磋商18七、合同签订及其他22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招标需求24第四部分合同条款27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3资格文件35报价文件41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48二、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9三、公司介绍及提供同类项目经验。49四、资质文件(如有)。49五、商务、技术偏离表。49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50七、分包意向协议51八、其他必要提供的资料。52第六部分评标办法53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9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SZB-2025-468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984000最高限价(元):3984000标项一:疗休养线路一数量:1预算金额(元):7968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嘉兴线、温州线、江西线、湖北线(恩施州、黄冈市)、杭州区域内(含桐庐、淳安、建德)特色康养线,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注: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标项二:疗休养线路二数量:1预算金额(元):7968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舟山线、衢州线、安徽线、四川线、杭州区域内(含桐庐、淳安、建德)特色康养线,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注: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标项三:疗休养线路三数量:1预算金额(元):7968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宁波线、绍兴线、江苏线、青海海西州线、杭州区域内(含桐庐、淳安、建德)特色康养线,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注: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标项四:疗休养线路四数量:1预算金额(元):7968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湖州线、台州线、吉林线、重庆线(涪陵区、万州区)、杭州区域内(含桐庐、淳安、建德)特色康养线,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注: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标项五:疗休养线路五数量:1预算金额(元):7968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丽水线、金华线、福建线、新疆阿克苏线、杭州区域内(含桐庐、淳安、建德)特色康养线,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注: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5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6月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本项目响应文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传输递交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6月9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2)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3)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4)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5)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7)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8)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81-7190。(9)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该投标人的第一次有效质疑。(10)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滨文路54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汪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603578质疑联系人:刘清明质疑联系方式:0571-866580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职工疗休养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