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厂设备招标公告(麻江县金竹街道办事处2025)
麻江县2024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产业帮扶金竹街道食品加工厂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概况 麻江县2024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产业帮扶金竹街道食品加工厂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5年06月18日 13时2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52263520250004E3
项目名称:麻江县2024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产业帮扶金竹街道食品加工厂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526001
预算金额(元):126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26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面条制品相关设备设施,包括:1.旋转式一拖二包装机;2.双秤散面自动上料机;3.金检重检机;4.旋转式捆扎一拖四包装线;5.四秤散面自动上料机;6.1-2.5 公斤全自动纸包装机;7.收缩膜包装机;8.收缩上料机;9.双秤散面自动上料机。10.节能锅炉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标项名称:麻江县2024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产业帮扶金竹街道食品加工厂设备购置项目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12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面条制品相关设备设施,包括:1.旋转式一拖二包装机;2.双秤散面自动上料机;3.金检重检机;4.旋转式捆扎一拖四包装线;5.四秤散面自动上料机;6.金检重检机;6.1-2.5 公斤全自动纸包装机;7.收缩膜包装机;8.收缩上料机;9.双秤散面自动上料机。10.节能锅炉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30天内全部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盖电子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第七条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8日 23时59分至 2025年06月18日 13时20分
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8日 13时20分00秒
投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8日 13时20分
开标地点: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 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入库注册(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文件。 3、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受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的限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麻江县金竹街道办事处
地址:贵州省麻江县金竹街道
项目联系人:杨超
项目联系方式:18685702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俊成恒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凯里市温州大道6号凯里国际商贸城7栋4层403号
项目联系人:龙施俊
项目联系方式:13508558826
文件预览:
招标文件正文.pdf
交易公告.pdf
麻江县2024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产业帮扶金竹街道食品加工厂设备购置项目项目招标文件(2025-05-28)麻江县2024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产业帮扶金竹项目名称:街道食品加工厂设备购置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类别:货物项目编号:P52263520250004E3001采购人:麻江县金竹街道办事处详细地址:贵州省麻江县金竹街道联系人:杨超联系电话:18685702767代理机构:贵州俊成恒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凯里市温州大道6号凯里国际商贸城7栋4层403详细地址:号联系人:龙施俊联系电话:13508558826目录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第二节货物要求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第四节图纸附件(如有)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第二节评分标准第三节废标条款(针对整个项目/品目)第四节无效标条款(针对单个供应商)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发布采购公告第二节获取采购文件第三节交纳投标保证金第四节递交投标文件第五节开标及资格审查第六节评标第七节发布中标公告二、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第九节支付代理服务费第十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第十一节退还投标保证金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规范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一节编制要求1.1第二节投标文件范本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麻江县2024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产业帮扶金竹街道食品加工厂设备购置项目(采购标的)招标项目欢迎潜在投标人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1813:20(北京时间)前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递交投标文件。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一、项目概述本项目麻江县2024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产业帮扶金竹街道食品加工厂设备购置项目由麻江县人民政府以麻江县政府采购计划书[2025]89号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麻江县金竹街道办事处。二、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大写)壹佰贰拾陆万元整(¥1260000.00元)。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大写)壹佰贰拾陆万元整(¥1260000.00元)。本项目按(☑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固定价□多种报价)进行投标报价。(/)计价单位人民币:元(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三、采购合同管理:1.是否允许分包:□是☑否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包含: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等内容)、金额或者比例:/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否,具体内容为:特别提示:如采购项目或品目涉及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遵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规定。五、采购文件解释权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六、采购人名称:麻江县金竹街道办事处地址:贵州省麻江县金竹街道联系人:杨超联系电话:18685702767电子邮件:/七、代理机构名称:贵州俊成恒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凯里市温州大道6号凯里国际商贸城7栋4层403号联系人:龙施俊联系电话:13508558826电子邮件:/八、监督部门监督部门:麻江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55-2620886详细地址:麻江县杏山街道办事处光明街7号注意:1.获取采购文件前,尚未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注册登记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用户注册”进入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业务办理指南→数字证书办理→企业(其他组织)信息入库办理等相关操作指南”,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工具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softtypecode=03(注:使用实体数字证书(CA)的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贵州省版)”,使用贵州交易通(无介质CA)的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黔东南交易通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锁)进行上传操作,且取得成功提示。投标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供应商上传及撤回投标文件入口)。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有阐述、演示与样品递交要求的按照其要求响应),于开标时间前使用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序列号相同的CA锁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项目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上传投标文件后进行CA锁续费,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续费后的CA锁重新生成投标文件并重新上传)。第二节货物要求一、货物范围本项目采购的货物来源范围要求为中国境内合法生产商、经销商提供的货物。采购范围:采购清单所示全部内容。二、货物须满足的规范、标准本项目执行的规范或标准所提供货物必须是原厂全新合格产品,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扫描件盖电子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并打印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为本采购公告发布后任意一时间段。(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七条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一、采购清单及技术规格要求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参数单位数量备注1★旋转式一拖二包装机(含双秤散面自动上料机1套)1.带墨轮式自动打码机,可以自动在包装袋上打印生产日期;2.具备扁平袋包装功能;3.包装入口设置齐面整理装置和包装膜除静电装置;4.具有薄膜自动涨紧调节功能;5.各衔接处有碎头接料槽,方便清理卫生;6.有防止过载、短路等电气危害的保护措施;7.适合面条厚度1.0~3.0mm、面条长度200-240mm、面条宽度0.8~3.0mm;8.端封:旋转式切刀;9.包装速度不低于20包/min;10.重量范围:200~1000g,克重偏差±3g以内,合格率≥98%,综合成品≥95%;11.制袋器通用,宽度方便调节;12电器及电击隐患部位具有相应防护和标识提示,运转部位及安全隐患部位具有相应防护和提醒标识;13.无漏电和线路裸露现象,钣金件和加工件边角无明显棱角和飞边等易伤人缺陷;14.双秤散面自动上料机,适合散面长度200~240mm,运送效率每小时≥1.5吨。(供应商需提供由生产厂商出具的技术参数说明书或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参数确认函)套1含:旋转式一拖二包装机1套、双秤散面自动上料机1套2金检重检机1.金检机最佳(空机)检测精度:不锈钢球:≤Φ1.5mm;铁金属球:≤Φ套32金检重检机1.0mm;非铁金属球≤Φ1.3mm实际精度受具体产品密度、形态、车间环境、皮带速度等不同客观条件影响各不相同,以车间实际生产要求为准。2.重检称检测精度:±0.3g,3.皮带有效宽度:不小于230mm4.剔除功能:蜂鸣报警报警灯显示、自动链接剔除机、在线自动剔除。套33★旋转式捆扎一拖四包装线(含四秤散面自动上料机1套)1.带墨轮式自动打码机,可以自动在包装袋上打印生产日期;2.具备扁平袋包装功能;3.包装入口设置齐面整理装置和包装膜除静电装置;4.具有薄膜自动涨紧调节功能;5.各衔接处有碎头接料槽,方便清理卫生;6.有防止过载、短路等电气危害的保护措施;7.适合面条厚度1.0~3.0mm、面条长度200-240mm、面条宽度0.8~3.0mm;8.端封:旋转式切刀;9.捆扎机捆扎速度不低于15扎;10.捆扎重量范围:50~200克;11.包装速度不低于10包/min;12.重量范围:200~1000g,克重偏差±5g以内,合格率≥98%,综合成品≥95%;13.制袋器通用,宽度方便调节;14.电器及电击隐患部位具有相应防护和标识提示,运转部位及安全隐患部位具有相应防护和提醒标识;15.无漏电和线路裸露现象,钣金件和加工件边角无明显棱角和飞边等易伤人缺陷;16.四秤散面自动上料机,适合散面长度200~240mm,运送效率每小时≥1.5吨。(供应商需提供由生产厂商出具的技术参数说明书或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参数确认函)套1含:旋转式捆扎一拖四包装线1套、四秤散面自动上料机1套4★全自动纸包装连线(含1-2.5公斤全自动纸包装机不带折尾机2台、收缩上料机1台、收缩膜包装1台、双秤散面1.具备把散面条用食品级包装纸包装成圆柱形的功能;2.具备将包好的圆柱形挂面,自动输送到收缩膜包装机里的功能;3.具备把圆柱形的挂面自动收缩包装功能;4.各衔接处有碎头接料槽,方便清理卫生;5.有防止过载、短路等电气危害的保护措施;6.适合面条厚度1.0~3.0mm、面条长度套1含:1-2.5公斤全自动纸包装机不带折尾机24自动上料机1台)200-240mm、面条宽度0.8~3.0mm;7.单台纸包装机包装速度:每分钟不低于6包8.包装重量范围:1000~2500克;克重偏差±5g以内,合格率≥98%,综合成品≥95%;9.电器及电击隐患部位具有相应防护和标识提示,运转部位及安全隐患部位具有相应防护和提醒标识;10.无漏电和线路裸露现象,钣金件和加工件边角无明显棱角和飞边等易伤人缺陷;11.双秤散面自动上料机,适合散面长度200~240mm,运送效率每小时≥1.5吨。(供应商需提供由生产厂商出具的技术参数说明书或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参数确认函)套1台、收缩上料机1台、收缩膜包装1台、双秤散面自动上料机1台5喷码机1.电气要求:AC100~240V,50/60Hz2.温度/湿度:-10~35℃相对湿度0~85%,不结露3.中文拼音输入4.可喷印行数:1~3行5.最高资料存储量达到60条喷印信息+40个图案信息6.标准喷头喷印范围:2.0mm至20mm7.最长资料长度达到1200个(7×5字符)套16.节能锅炉生物质蒸汽发生器1.操作性:具备一键启动操作全自动运行、自动送料、自动点火、自动补水系统、高低压自动停启,功率任意调节,档位变频控制技术;2.燃料为节能生物质颗粒燃料(可烧柴、煤),配置助燃系统燃烧充分,烟尘少、不堵灰、不易结焦。燃烧室设计悬浮汽化装置,内胆经过6-8次回程燃烧,传热面积大,使热效率达到85%以上;3.出汽时间短,正常燃烧8分钟出蒸汽、蒸汽快速灵活,蒸汽干、不带水,气量足;4.安全保护:具备电子超压保护、机械式安全阀超压保护、缺水保护、漏电保护、过热保护等;5.热量输出功率:60wkcal;6.热量输出功率(折合电):720kw;7.饱和蒸汽压力(新):0.09kpa;8.单(管)体最大水容量:≤29L;9.电压:380V套1以上产品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质保服务承诺函。二、技术参数说明1、本招标文件中所列明品牌或推荐的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功能配置及技术参数说明作用,并非进行投标限制。供应商可提出标准、商标或其他型号,并逐项提供证明材料附件、彩页资料等作出说明,但供应商须保证这些型号要实质上等于或优于参考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以满足采购需求。同时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2、技术参数中带“★”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如供应商以虚假参数应标或虚假承诺,经核查属实的一律作投标无效处理,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且采购人有权向有关单位及部门上报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终止合同的履行及要求赔偿。第二节商务要求▲一、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交货期:30天内全部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交货地点:麻江县(采购人指定地点)。▲二、验收标准、规范1、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2、所提供的产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3、中标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或不合格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因此对采购方造成影响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4、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采购人根据项目需要,可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若在验收时对质量出现争议时请相关部门进行鉴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完毕后,如果采购人需要进行现场实验验证,中标供应商须配合实验验证(包括一定比例的拆机验证),直至完全满足合同要求为最终验收。5、凡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列明的产品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一经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在实施过程中不得改变,采购人一经发现擅自改变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6、供应商应承诺对提供的货物所涉及的专利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软件和技术专利等侵权引起的法律诉讼、裁决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三、售后服务1、投标人应负责将所有投标产品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和位置进行放置,并承担投标产品的安装和配置工作。2、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提供专业技术人员驻场不少于15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对用户进行免费培训及指导,直到用户完全熟练掌握使用。3、质保期内,由于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供应商须无偿对所提供的货物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且必须是货物制造商原产的或是经采购人认可的。超过质保期的,供应商对货物的维护、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维修或更换的零配件,必须是产品制造商原产的或是经采购人认可的。4、中标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售后热线服务,支持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处理并提供相应服务。如超24小时无法解决问题的,中标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备用方案,保障采购方正常运行工作。如质保期内供应商不按时达到现场的,采购人有权另请维修人员进行现场维修,其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支付。6、中标供应商应自行购买货物运输保险,确保货物顺利交付。▲四、质保期项目自验收之日起,产品质保期1年(国家或厂家对产品另有约定更长免费保修期限的从其约定)。▲五、付款方式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分批次支付(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六、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七、其他要求为配合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活动顺利进行,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交原件查验,但供应商需确保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成交无效,并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注: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约定。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1.本品目□是☑否需要阐述阐述内容要求:文本(若有可填)2.本品目□是☑否需要演示演示内容要求:文本(若有可填)3.本品目□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样品展示要求:文本(若有可填)注:供应商派出现场演示人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在开标时间前到达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安排进行系统演示登记后,依次到中心阐述室进行系统演示。第四节图纸附件(如有)……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第二节评分标准一、评分因素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参数、产品性能、产品质量等)和商务因素(如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期、质保期等)。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价、打分。二、评分标准1.符合性审查表: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评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202X.X.X序号供应商名称检查要求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一、符合性检查1商务符合性确定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2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签署: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条款要求二、无效标检查4无效标检查无效标检查符合性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评标专家(签字):2.评分表评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评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202X.X.X供应商名称评分项及分值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评分项分值标准价格分30.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0.0-30.0分技术分50.00(分)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中“采购清单及技术规格要求”的得40分;技术参数中带“★”符号的参数,有1项负偏离扣3分;其余参数有1项负偏离扣1分,最多扣25分。评审依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偏离表”,以逐条对应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的详细要求为评标0.0-40.0分技术分50.00(分)依据,本项不得分的不作为无效标。注:①负偏离包括但不限于: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楚或缺漏项。②带“★”参数须提供由生产厂商出具的技术参数说明书或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参数确认函,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相符的,视同为负偏离。0.0-40.0分投标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供货方案、安装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质量保障措施、应急措施等,根据投标供应商方案的合理性及对采购人需求的符合程度进行综合评分:1.方案内容全面、详细合理,清晰针对性强,符合实际实施情况的,得7.0-10.0分;2.方案内容较全面、较详细合理,清晰针对性一般,较符合实际实施情况的,得4.0-6.9分;3.方案内容有所遗漏、不够详细、不合理、无明显针对性,不符合实际实施情况的,得0-3.9分。0.0-10.0分商务分20.00(分)投标人提供2022年以来的企业类似业绩(采购内容类似且采购规模达到本次采购金额80%以上),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评审依据: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单个采购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金额、签约日期、双方盖章)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0.0-6.0分商务分20.00(分)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0.0-6.0分供应商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质保服务承诺函的得2分。评审依据:以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为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注: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可不提供授权书。0.0-2.0分商务分20.00(分)售后服务:3.1售后服务(3分):1.投标供应商承诺在半个小时内远程响应,3小时内能赶到现场处理故障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得3分;投标供应商承诺在一个小时内远程响应,6小时内赶到现场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得1分。评审依据:以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0.0-3.0分3.2售后服务(2分):供应商书面承诺,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一年的基础上,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评审依据:以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0.0-2.0分3.3售后服务(3分):供应商书面承诺,在质保期内,每年不少于两次到达项目实施地为采购人免费提供维护保养工作的得3分。0.0-3.0分评审依据:以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3.4售后服务(2分):供应商书面承诺,质保期过后,至少每两年到项目实施地为采购人免费提供维护保养工作1次的得2分。评审依据:以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0.0-2.0分3.5售后服务(2分):供应商书面承诺,中标后为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均为2025年后生产的全新设备得2分。提供的产品与承诺不符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评审依据:以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0.0-2.0分节能环保产品加分据黔财采﹝2014﹞15号,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每一项加0.3分;所投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注:此项加分在总分的基础上增加)0.0-2.0分少数民族地区主产品加分项据黔财采﹝2014﹞15号,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少数民0.0-3.0分少数民族地区主产品加分项族自治待遇的省份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省份:云南、贵州、青海),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0.0-3.0分得分105.00分评标专家(签字):评分细则分值评分项评审内容价格部分(满分30.00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技术部分(满分50.00分)技术参数响应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中“采购清单及技术规格要求”的得40分;技术参数中带“★”符号的参数,有1项负偏离扣3分;其余参数有1项负偏离扣1分,最多扣25分。评审依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偏离表”,以逐条对应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的详细要求为评标依据,本项不得分的不作为无效标。注:①负偏离包括但不限于: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楚或缺漏项。②带“★”参数须提供由生产厂商出具的技术参数说明书或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参数确认函,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相符的,视同为负偏离。实施方案投标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供货方案、安装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质量保障措施、应急措施等,根据投标供应商方案的合理性及对采购人需求的符合程度进行综合评分:1.方案内容全面、详细合理,清晰针对性强,符合实际实施情况的,得7.0-10.0分;2.方案内容较全面、较详细合理,清晰针对性一般,较符合实际实施情况的,得4.0-6.9分;3.方案内容有所遗漏、不够详细、不合理、无明显针对性,不符合实际实施情况的,得0-3.9分。商务部分(满分20.00分)业绩投标人提供2022年以来的企业类似业绩(采购内容类似且采购规模达到本次采购金额80%以上),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评审依据: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单个采购合同商务部分(满分20.00分)业绩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金额、签约日期、双方盖章)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质量保障供应商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质保服务承诺函的得2分。评审依据:以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为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注: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可不提供授权书。售后服务3.1售后服务(3分)1.投标供应商承诺在半个小时内远程响应,3小时内能赶到现场处理故障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得3分;投标供应商承诺在一个小时内远程响应,6小时内赶到现场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得1分。评审依据:以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3.2售后服务(2分)供应商书面承诺,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一年的基础上,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评审依据:以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3.3售后服务(3分)供应商书面承诺,在质保期内,每年不少于两次到达项目实施地为采购人免费提供维护保养工作的得3分。评审依据:以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3.4售后服务(2分)供应商书面承诺,质保期过后,至少每两年到项目实施地为采购人免费提供维护保养工作1次的得2分。评审依据:以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3.5售后服务(2分)供应商书面承诺,中标后为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均为2025年后生产的全新设备得2分。提供的产品与承诺不符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评审依据:以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节能环保产品加分节能环保产品加分据黔财采﹝2014﹞15号,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每一项加0.3分;节能环保产品加分节能环保产品加分所投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注:此项加分在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少数民族地区主产品加分项少数民族地区主产品加分项据黔财采﹝2014﹞15号,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省份:云南、贵州、青海),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3.价格分的计算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4.落实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相关规定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有效。鼓励节能环保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所投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每一项加0.3分;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和环保证书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支持少数民族地区产品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①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②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其他:按照《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不得歧视女性企业,投标企业不得存在男女薪酬不平等的情况。5.价格分值计算表:价格分值计算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评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202X.X.X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元)中小企业给予0%价格扣除后报价(元)评标基准价(元)价格分值得分1小微企业2非中小企业34注:中小企业价格扣除仅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有效。评审专家(签字):6.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评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202X.X.X专家专家姓名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采购人代表总分平均分排序评审专家(签名):采购人代表(签名):第三节废标条款(针对整个项目/品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作废标处理,项目/品目评审终止:(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四节无效标条款(针对单个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投标供应商家数:1.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的;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4.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5.投标报价被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6.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采购预算采购人无法支付的;7.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8.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9.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产品的金额达到本项目/品目采购金额60%及以上的,适用本项规定)10.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需缴纳保证金的项目,保证金缴纳情况以中心保证金入账清单为准,不需另行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11.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采购项目/品目中同时投标的;13.1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机器码信息等均异常一致的,视为无效标.15.经查重分析,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视为无效标。16.经查重分析,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人的,视为无效标。1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其他自行列举)。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发布采购公告一、公告发布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http://ggzyjyzx.qdn.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二、更正公告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评标时间调整等有关更正公告。供应商须关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更正公告栏及其他有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节获取采购文件一、获取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二、获取方式按公告确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三、文件售价电子采购文件免费提供。第三节交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第四节递交投标文件一、递交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加密的投标文件。不接受逾时、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三、递交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且取得成功提示。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锁)进行上传操作。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达开标现场,于开标时间前根据《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供应商)》的要求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在线签到、在线解密等工作。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各不齐或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未能完成在线签到、在线解密,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相关后果。第五节开标及资格审查一、开标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二、开标地点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加密的投标文件。不接受逾时、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memberLogin)方式:线上递交(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达开标现场)。三、开标流程1.会议签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内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组织参会人员签到,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内登录http://117.187.102.28:809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入本项目进行签到。2.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3.投标文件解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下达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若在规定时间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退投标文件。4.唱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等相关内容进行唱标。在开标期间,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若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在线进行异议提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的异议进行线上回复。5.核对开标结果:唱标结束后,投标人需在10分钟内未完成开标结果确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果确认且没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注意事项:1.投标人须自行负责参加“不见面”开标活动的网络环境和硬件环境正常。2.投标人在参加“不见面”开标活动的系统端口操作人员除为法定代表人外,一律视为其授权委托人,承认并其在开标、评标活动的所有操作。3.身份验证资料:投标人(供应商)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制作投标文件,在“身份验证及资格审查资料中身份验证资料”环节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需上传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章)。四、资格审查开标唱标完毕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开标会结束,并宣读评标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开标会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资格性审查表》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实行线上审查(资格审查制作方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章制作到投标文件“身份验证及资格审查资料中资格审查资料”中)。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当在评标前及时告知相关供应商未通过理由,投标供应商提出疑义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复核。1.资格性审查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性审查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评审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02X.X.X序号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2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有效(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3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有效(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有效(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并打印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为本采购公告发布后任意一时间段。(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有效(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资格性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第六节评标一、评标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发布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二、评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三、评标流程评标委员会推选出一名评标组长,由评标组长按照以下流程组织评标。(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分和中标候选人推荐。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1.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了实质性响应,即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或响应采购文件技术、商务方面的要求。技术符合性:投标产品的技术成熟性、适用性、性能、参数和规格等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商务符合性:质保、售后服务、业绩、交货期、投标有效期、付款条件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高于采购预算价;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等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2.无效标检查:依照无效标条款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检查,检查供应商是否为有效投标。(二)专家评分:评标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投标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三)评分汇总:评标组长对各评标专家的评分分值进行汇总,计算平均值,评标分值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货物技术优劣顺序排列。依此类推,可继续按商务、信誉等关键因素进行排序推荐。(四)评标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推荐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开评标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五)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评标结果及推荐排序。(六)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由评标组长宣布评标工作结束。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理好投标文件资料,并发放评审费用后评标专家方可离开评标区。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不得擅自离开评标区或进入其他评标室。注:(1)当初步审查结果或评审复核结果确定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评标程序终止。(2)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等人员均不得泄露。(3)开标、评标过程由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相关录音录像资料由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以便为财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项目相关事宜提供资料。(4)演示:如项目有演示需求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织。(5)评标过程中,如需出具统一意见但评标专家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四、询标与澄清(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含义不明、表述不清、有歧义等情况,实质性影响评审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可书面要求供应商就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供应商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书面说明和澄清,未在通知的时间内进行说明和澄清的,视为放弃澄清。(二)供应商的答疑和澄清须为书面形式,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文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澄清和补正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供应商的澄清补正不得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不公正的结果或影响,如有,评标委员会应拒绝其澄清。五、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共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4人。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规,根据采购文件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第七节发布中标公告一、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体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http://ggzyjyzx.qdn.gov.cn/)公告中标结果,并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通知书发布流程采购人应当通过系统自评审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点击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由系统自动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由系统自动告知未中标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第八节质疑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系统以书面形式线上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且必须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①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③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2、质疑文件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②质疑项目及编号、质疑事项;③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④提出质疑的日期。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信用不良的企业若采购人要求拒绝其投标的,不得投标或其投标将被拒绝。5、质疑受理部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采购人:麻江县金竹街道办事处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xxx通讯地址:麻江县金竹街道代理机构:贵州俊成恒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龙施俊联系电话:0855-8357987通讯地址:贵州省凯里市温州大道6号凯里国际商贸城7栋4层403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系统以书面形式线上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二、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第九节支付代理服务费一、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和《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费取费规范》(黔招协通[2017]08号)文件规定向中标人收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二、支付方式代理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或其他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三、户名:贵州俊成恒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账号:0501001000001388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行第十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顺序选择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二、合同内容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所载内容,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第十一节退还投标保证金一、退还时间、方式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心系统自行发起投标保证金退还,中心人员核验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还二、提交资料中标供应商退保证金时,须将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逐页扫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未中标供应商无须提交上述资料。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行为的;2.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3.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签约参考)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所住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一、定义1.合同当事人1.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2.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2.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2.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合同标的及金额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4.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5.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5.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5.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5.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5.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6.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6.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6.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7.合同履行7.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7.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8.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8.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8.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8.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8.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8.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8.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10.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2.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合同价款支付13.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3.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4.履约保证金14.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4.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5.售后服务15.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5.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6.违约责任16.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6.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6.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6.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7.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7.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7.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7.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8.合同分包18.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8.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20.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20.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1.政府采购政策21.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1.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2.法律适用22.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2.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3.通知23.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3.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3.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3.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4.合同未尽事项24.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项目概况麻江县2024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产业帮扶金竹街道食品加工厂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5年06月18日,(,13时2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52263520250004E3,:项目名称:麻江县2024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产业帮扶金竹街道食品加工厂设备购置项目项目序列号ZFCG20250526001,:预算金额(元):1260000.00元最高限价(元)1260000元,:采购需求:采购面条制品相关设备设施,包括:1.旋转式一拖二包装机;2.双秤散面自动上料机;3.金检重检机;4.旋转式捆扎一拖四包装线;5.四秤散面自动上料机;6.1-2.5公斤全自动纸包装机;7.收缩膜包装机;8.收缩上料机;9.双秤散面自动上料机。10.节能锅炉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标项标项名称:麻江县2024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产业帮扶金竹街道食品加工厂设备购置项目数量批:预算金额(元):126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面条制品相关设备设施,包括:1.旋转式一拖二包装机;2.双,:秤散面自动上料机;3.金检重检机;4.旋转式捆扎一拖四包装线;5.四秤散面自动上料机;6.金检重检机;6.1-2.5公斤全自动纸包装机;7.收缩膜包装机;8.收缩上料机;9.双秤散面自动上料机。10.节能锅炉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等。备注:合同履约期限30天内全部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盖电子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七条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5月28日23时59分至2025年06月18日13时20分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售价: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8日13时20分00秒投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8日13时20分开标地点: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入库注册(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文件。3、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受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的限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麻江县金竹街道办事处地址:贵州省麻江县金竹街道项目联系人:杨超项目联系方式:186857027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俊成恒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凯里市温州大道6号凯里国际商贸城7栋4层403号项目联系人:龙施俊项目联系方式:13508558826项目概况麻江县2024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产业帮扶金竹街道食品加工厂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5年06月18日,(,13时2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52263520250004E3项目名称麻江县2024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产业帮扶金竹街道食品加工厂设备购置项目,:项目序列号:ZFCG20250526001预算金额(元)1260000.00元,:最高限价(元):1260000元采购需求采购面条制品相关设备设施,包括:1.旋转式一拖二包装机;2.双秤散面自动上料机;3.金检重检,:机;4.旋转式捆扎一拖四包装线;5.四秤散面自动上料机;6.1-2.5公斤全自动纸包装机;7.收缩膜包装机;8.收缩上料机;9.双秤散面自动上料机。10.节能锅炉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标项标项名称麻江县2024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产业帮扶金竹街道食品加工厂设备购置项目,:数量:批预算金额(元)126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面条制品相关设备设施,包括:1.旋转式一拖二包装机;2.双秤散面自动上料机;3.金检重检机;4.旋转式捆扎一拖四包装线;5.四秤散面自动上料机;6.金检重检机;6.1-2.5公斤全自动纸包装机;7.收缩膜包装机;8.收缩上料机;9.双秤散面自动上料机。10.节能锅炉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等。备注:合同履约期限:30天内全部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盖电子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七条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5月28日23时59分至2025年06月18日13时20分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8日13时20分00秒投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8日13时20分开标地点: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入库注册(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文件。3、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受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的限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麻江县金竹街道办事处地址:贵州省麻江县金竹街道项目联系人:杨超项目联系方式:186857027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俊成恒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凯里市温州大道6号凯里国际商贸城7栋4层403号项目联系人:龙施俊项目联系方式:13508558826项目概况麻江县2024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产业帮扶金竹街道食品加工厂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5年06月18日,(,13时2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52263520250004E3,:项目名称麻江县2024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产业帮扶金竹街道食品加工厂设备购置项目,:项目序列号ZFCG20250526001,:预算金额(元)1260000.00元,:最高限价(元)1260000元,:采购需求采购面条制品相关设备设施,包括:1.旋转式一拖二包装机;2.双秤散面自动上料机;3.金检重检,:机;4.旋转式捆扎一拖四包装线;5.四秤散面自动上料机;6.1-2.5公斤全自动纸包装机;7.收缩膜包装机;8.收缩上料机;9.双秤散面自动上料机。10.节能锅炉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标项标项名称麻江县2024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产业帮扶金竹街道食品加工厂设备购置项目,:数量批:预算金额(元)126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面条制品相关设备设施,包括:1.旋转式一拖二包装机;2.双,:秤散面自动上料机;3.金检重检机;4.旋转式捆扎一拖四包装线;5.四秤散面自动上料机;6.金检重检机;6.1-2.5公斤全自动纸包装机;7.收缩膜包装机;8.收缩上料机;9.双秤散面自动上料机。10.节能锅炉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等。备注:合同履约期限30天内全部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盖电子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七条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5月28日23时59分至2025年06月18日13时20分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8日13时20分00秒投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8日13时20分开标地点: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入库注册(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文件。3、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受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的限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麻江县金竹街道办事处地址:贵州省麻江县金竹街道项目联系人:杨超项目联系方式:186857027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俊成恒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凯里市温州大道6号凯里国际商贸城7栋4层403号项目联系人:龙施俊项目联系方式:13508558826项目概况麻江县2024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产业帮扶金竹街道食品加工厂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5年06月18日,(,13时2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52263520250004E3,:项目名称麻江县2024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产业帮扶金竹街道食品加工厂设备购置项目,:项目序列号ZFCG20250526001,:预算金额(元)1260000.00元,:最高限价(元)1260000元,:采购需求采购面条制品相关设备设施,包括:1.旋转式一拖二包装机;2.双秤散面自动上料机;3.金检重检,:机;4.旋转式捆扎一拖四包装线;5.四秤散面自动上料机;6.1-2.5公斤全自动纸包装机;7.收缩膜包装机;8.收缩上料机;9.双秤散面自动上料机。10.节能锅炉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标项标项名称麻江县2024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产业帮扶金竹街道食品加工厂设备购置项目,:数量批:预算金额(元)126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面条制品相关设备设施,包括:1.旋转式一拖二包装机;2.双,:秤散面自动上料机;3.金检重检机;4.旋转式捆扎一拖四包装线;5.四秤散面自动上料机;6.金检重检机;6.1-2.5公斤全自动纸包装机;7.收缩膜包装机;8.收缩上料机;9.双秤散面自动上料机。10.节能锅炉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等。备注:合同履约期限30天内全部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盖电子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七条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5月28日23时59分至2025年06月18日13时20分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8日13时20分00秒投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8日13时20分开标地点: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入库注册(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文件。3、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受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的限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麻江县金竹街道办事处地址:贵州省麻江县金竹街道项目联系人:杨超项目联系方式:186857027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俊成恒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凯里市温州大道6号凯里国际商贸城7栋4层403号项目联系人:龙施俊项目联系方式:1350855882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加工厂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