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方案编制招标公告(磐安县人民政府安文街道办事处2025)
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项目概况
上章未来社区创建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9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ACG2025-CS-001
项目名称:上章未来社区创建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实施方案核心指标达到政府相关要求:省建设厅、省风貌办《关于公布浙江省第七批未来社区创建名单的通知》(浙建风貌〔2023〕24号)。未来社区九大场景创建指标、评价指标:原则上按省、市、区关于未来社区的文件要求进行设计,若后期招标人要求调整,以后期招标人提供的书面要求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获取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1)条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9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09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 https://www zizfcg 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 czt.zj. 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相关材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磐安县人民政府安文街道办事处
地 址: 磐安县安文街道双溪路1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良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4661160
质疑联系人:郑超群
质疑联系方式:0579-84661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磐安县青创园13幢2楼
传 真:0579-84669890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琴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4669890
质疑联系人:傅英丹
质疑联系方式:0579-8466989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
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号
传真:
联系人:陈巧慧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88382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上章未来社区创建方案编制.docx152.5K
采购文件--上章未来社区创建方案编制.docx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确认表采购单位磐安县人民政府安文街道办事处招标单位浙江中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名称上章未来社区创建方案编制财政审批号磐财采确临【2025】604号招标项目编号PACG2025-CS-001单位负责人:(签名)采购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2025年5月27日代理机构:(盖章) 2025年5月27日财政局采购监管科:(盖章) 2025年5月27日上章未来社区创建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PACG2025-CS-001项目名称:上章未来社区创建方案编制采购单位:磐安县人民政府安文街道办事处招标机构:浙江中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招标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说明第六章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磋商)公告本项目经磐安县财政局临[2025]604号采购计划确认书批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9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上章未来社区创建方案编制2.项目编号:PACG2025-CS-0013.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40万元6.最高限价:40万元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8.采购需求:项目内容数量单位最高限价(万元)备注上章未来社区创建方案编制1项40详见采购需求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特定资格条件: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接受(部分/全部)联合体投标。大型企业与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大型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大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中型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且联合协议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30%。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牵头人制作、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即可。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且分包协议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当达到本项目规定的比例,如无特别规定的,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30%及以上。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获取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1)条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14:3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2.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2025年6月9日14:3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浙江中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磐安县青创园13幢2楼),联系人傅英丹,联系电话:13758941215(681215)邮箱:303202538@qq.com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投标的,投标无效。3.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五、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2025年6月9日14:30(北京时间)2.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https://wwwzizfcg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相关材料。八、政采贷具体要求、条件和操作教程可通过政采云首页右上角——网站导航——金融服务查看,也可拨打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咨询,也可查看公告附件中的相关宣传资料,或向各地已开通政采贷的银行咨询办理。中标供应商可通过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具体的条件、要求和操作程序由申请贷款的中标供应商向各地保险公司、银行咨询办理。风险提示:(1)本内容仅为提供给各中标供应商对办理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的宣传和了解之方便,对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均以各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也不作强制要求。(2)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有风险,请详细了解并综合评估后再决定。(3)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不为任何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项目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解释或其他连带责任。九、业务咨询(招标需求的疑问请向采购人询问或反映)1.采购人名称:磐安县人民政府安文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陈良画联系电话:0579-84661160质疑联系人:郑超群联系电话:0579-84661160地点:磐安县安文街道双溪路128号2.招标采购机构名称:浙江中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傅英丹联系电话:0579-84669890地址:磐安县青创园13幢2楼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联系人:陈巧慧监督投诉电话:0579-84883829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号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需求磐安上章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实施方案的编制范围:规划单元东与岭外村、胡村交界,南含芭蕉坞小区,西临五指社区,北至里朱坑与东川交界;社区由芭蕉坞小区、梦展花园小区、黄山苑住宅区,原上章老村、根溪、岩里、应古等行政村组成,总面积约1075.9公顷。1、基本情况1.1、区域位置:明确创建项目所在区位,规划单元、实施单元的范围、面积等。1.2、社区现状:分析评估社区内的历史人文、基地资源,以及人口、用地、交通、公服设施、商业设施、建筑、景观环境等现状相关情况。1.3、居民意愿:分析社区居民创建意愿,明确居民场景需求等。1.4、创建优势:提炼总结未来社区创建存在的优势和不足。2、创建目标提出社区的创建思路、目标定位和文化专篇。3、文化专篇挖掘社区文化底蕴、分析文化创建思路、凝练社区文化主题。4、总体设计充分考虑社区居民需求,明确九大场景设施布局空间落位,形成九大场景空间落位图和一览表。对社区需打造的核心节点分析十五分钟生活动线,针对方案的车行(公共交通)动线、人行动线、交通组织、游线组织、生活圈体系、规划结构等内容进行分析评估。分析评估社区核心空间内各设施的优劣势,针对性的提出实施改造内容。5、品牌形象设计与视觉体系阐述充分考虑社区实际情况,根据凝练的社区文化,系统构建包含品牌识别标识(VI)、基础要素规范、办公应用系统及延展物料设计的视觉体系;同步实施导视系统规划,涵盖室内导航标识、沿路氛围营造及通用系统设计,形成空间导向与文化感知的双重导引;对现有展陈材料进行系统性梳理,重点完成内容架构优化与视觉呈现升级,协助展陈内容出具(如海报、图片、VLOG等)。6、场景系统策划在九大场景空间落位图和一览表基础上,明确具体位置、规模、类型、产权、运营主体等内容,形成九大场景配套空间配置清单;形成九大场景指标落实分析表、场景系统构架图、项目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图、效果图、分析图等)。7、数字化系统设计基于未来社区的现状基本条件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数字化系统建设思路、顶层设计、主要建设内容,突出创新性和亮点特色。8、运营组织基于九大场景项目提出业态策划及落位;明确运营组织架构、运营模式、资金平衡;提供创建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名单以及工作专班职责分工情况。明确参与各方主体的核心优势和主要职责。本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声明的采购标的:序号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名称(标的名称)项目属性所属行业1上章未来社区创建方案编制服务类 ⑯其他未列明行业二、编制依据2.1实施方案核心指标达到政府相关要求:省建设厅、省风貌办《关于公布浙江省第七批未来社区创建名单的通知》(浙建风貌〔2023〕24号)。2.2未来社区九大场景创建指标、评价指标:原则上按省、市、区关于未来社区的文件要求进行设计,若后期招标人要求调整,以后期招标人提供的书面要求为准。三、编制要求4.1项目结合居民需求、社区现状、创建优势与未来社区的理念,挖掘社区特色,根据社区特点,对社区文化、品牌等进行提炼总结。4.2结合社区特色编制文本。4.3充分理解“139顶层设计”精神内涵。以人民美好生活向往为中心,以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为三大价值坐标,构建未来社区九大场景。4.4结合未来社区建设的邻里、健康、教育、服务、治理、创业、建筑、交通、低碳九大场景要求和社区资源禀赋,提出社区创建的特色亮点场景、相关设施和场景内容。4.5九大场景系统集成需要充分考虑社区的人口情况、构成情况以及实际需求,提出场景设施建设的规模、布局,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优质的场景服务。根据社区实际情况,重点考虑青年人群的需求和场景空间。4.6在全面调研分析社区多元需求基础上,依托“1326N”分层架构体系,聚焦基层治理智能化升级、智慧社区、数字社区等场景,出具数字化系统的规划,推动数字社会场景。四、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2创建目标3文化专篇4品牌形象与视觉体系阐述5空间改造提升6场景设计7数字化方案8运营组织方案9实施计划与资金平衡10政策与机制保障五、创建咨询服务内容5.1与采购人充分沟通,深入研究项目基础资料,协助采购人提岀本项目的总体定位和特色优势;5.2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政府部门要求的实施方案报审文件,协助采购人进行报审工作;5.3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实施方案设计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以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5.4协助乡镇(街道)在未来社区创建过程中对相关文件内容进行解析,针对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进行分解指导;八、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2)方案通过未来社区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3)通过未来社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与说明1效力标准其他内容与前附表有冲突的,以“前附表”为准。2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3免责声明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4投标报价及费用1.投标报价设置以单价或总价形式报价的,应以人民币报价;设置以利率报价的,应以利率形式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计取,以中标价为取费基数,由中标供应商支付;5联合体本项目接受(部分/全部)联合体投标。大型企业与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大型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大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中型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6签字或盖章线上电子投标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7投标文件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60天8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开标前3天,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将答疑内容以传真或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前书面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9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投标。分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三类,不同形式递交的文件内容均应一致:(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拒收投标文件。(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提供1份。(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将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正本 1 份,副本1份。备份文件不做强制性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提供,后果自行承担。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投标的,投标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供应商若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按要求密封送交到浙江中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6楼),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也将被拒收。10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1评标结果公示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12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1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4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 1% 收取,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自提交之日起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无息退还。15付款方式1.预付款:根据(浙财采监〔2020)3号)、(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相关规定,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1)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3)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4)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2.其他款项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16核心产品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无17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18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1)最高限价40万元(2)项目属性:②服务类(①货物类/②服务类/③工程类)(3)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③建筑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明确)(注: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①农、林、牧、渔业/ ②工业/ ③建筑业/ ④批发业/ ⑤零售业/ ⑥交通运输业/ ⑦仓储业/ ⑧邮政业/ ⑨住宿业/ ⑩餐饮业/ ⑪信息传输业/ 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⑬房地产开发经营/ ⑭物业管理/⑮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⑯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4)本项目 ②否 (①是/②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①是”的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预留份额通过 / 措施进行:①将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②将采购项目标项 (一/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③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 30% 以上;④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 %(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 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6)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②否”的采购项目,即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项目,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相关政策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说明)执行。19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20有效投标人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如有效投标人为2家时,依法继续开标。1、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中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方)和磐安县人民政府安文街道办事处(采购人)。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3.“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4.“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核心参数。(三)投标要求及费用1.投标商一旦购买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招标通知(邀请)书及投标商须知中所有条款和规定。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计取,以中标价为取费基数,由中标供应商在领中标通知书时支付;(四)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五)投标委托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期间如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派代表参加电子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得对开标过程及开标结果提出质疑。(六)特别声明▲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投标(或无效中标)处理。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支持绿色发展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按《目录》(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磋商文件的澄清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以书面或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不包含问题来源。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四)磋商文件的答疑1、磋商响应方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或对采购内容要求澄清的,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时,将疑点和要求的澄清内容在磋商日期前三个工作日用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磋商响应方公章和注明日期。采购人应用书面作答。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方。2、磋商响应方若认为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磋商文件的答疑阶段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磋商文件,首次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针对磋商文件的相关质疑和投诉。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注: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分为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两部分。(其中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供与否不做强制性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请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系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按照“(二)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制作。2.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序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因网络或者其他非投标人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方可启用备份投标文件。若正常解密成功,则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文件均不予以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1.资格审查文件序号内容(以下内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1投标函(附件3)2资格声明函(附件4)3投标单位情况表(附件5)4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5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附件6)(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6无围标串标等负面行为承诺书、《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附件7)7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8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附件8)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联合体牵头方提供)(附件9)10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附件10)11联合投标协议书(若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附件11)12中小企业相关材料(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必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非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格式自拟)2.技术商务文件序号内容1评分响应表(联合体牵头方提供)2投标声明书(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产品技术指标响应情况4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中的评分内容(1,2,3,4,5,6......)尽量按序排列5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其他需说明的资料。(格式自拟)6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3.报价文件序号内容(序号1-3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审查的,责任自负。)1投标函(联合体牵头方提供)(附件3)2开标一览表(联合体牵头方提供)(附件15)3投标分项报价表(联合体牵头方提供)(附件16)4享受价格优惠的相应材料(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有则提供5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注:(1)以上要求提供的内容附件中如有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若未提供则格式自拟。(2)填写报价表格时,各项费用应如实填写,如已含在产品价格中,则填“含”,所有相关的费用都应考虑在报价中不允许免费赠送,不允许空白。供应商在总价中应充分考虑作业期间成本投入的市场风险、政策性调整及服务期间的不可预见因素,今后不再作调整,采购人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3)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少报、漏报的投标报价无效。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包括涉及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4)投标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买方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5)关于本项目投标价格的信息只允许出现在“报价文件”中,不得出现在技术标及商务标中。如提供纸质备份文件的,报价文件须单独密封。(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上标明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提供详细的技术规格等说明资料。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为整个采购项目的总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的采购、施工、保险、运输、辅工辅料、检验、售后服务、税费、竣工验收专家费以及施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其他一切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合同总价不作调整。▲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投标人对同一投标货物不得同时出现可选择性品牌和一个品牌中的可选择性型号。▲5.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部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数量为1份。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部分: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文件1份、报价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以上所称的备份投标文件(即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供与否不做强制性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利弊因素自主决定。(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包装。2.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要求按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别密封包装。3.投标文件的包封应密封完好,正确标明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人名称。电子投标文件须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关联定位。4.招标文件对签字、盖章有特别要求的地方,纸质版本投标文件无论正本或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可以将扫描件上传至政采云系统,采用CA签章。投标人应写全称。5.纸质投标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有篡改,一经发现,将被列入不良行为。6.电子投标文件(包括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中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部分均采用CA签章。7.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8.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浙江中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纸质投标文件1套,按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递交或邮寄地址:浙江中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磐安县青创园13幢2楼);电话:0579-84669890)。(七)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失信名单,同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7.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8.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及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八)投标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废标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招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政府采购云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四、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场地,只需在开标时间做好开标准备(如投标文件的解密和投标价格的确认),确保联系方式的畅通。(二)开标程序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开标及评审,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工作人员将开启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2)若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或者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工作人员将上传投标人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2.开标及评审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起半个小时内。(2)由采购人代表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审查和技术商务评审结果;(4)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投标人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如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开启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3)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技术商务评审;2.开标第二阶段(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商务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第二阶段。(2)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导致无效的原因;公布有效供应商的名单及其技术商务得分。(3)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系统形成开标记录。(4)价格评审。价格评审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该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原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五、磋商与评标(一)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组织竞争性磋商会议。磋商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进行磋商、定标。(二)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磋商小组就所有投标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合格投标人。①磋商小组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②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标”审查投标方的技术和服务或生产能力。如果确定投标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③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且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负偏离(使采购人无法接受)、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④磋商小组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⑤采购人将拒绝被磋商小组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方。投标方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三)磋商与评审1.采购人根据需要对合格投标方进行磋商。2.磋商小组成员与资格审查合格投标商进行谈判。投标方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投标人进行磋商。磋商的内容主要有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合同草案,包括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期限和方式、资金支付要求、验收标准等投标人所作的重要答复均应补充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投标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为了更好地实现采购目标,磋商小组可能对部分设备进行增删或技术规格、质量要求以及磋商文件的其他条款进行修改,但涉及实质性变动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商。投标商收到修改磋商文件的通知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参加磋商活动。4.如对磋商文件中的设备及规格要求没有更改的,即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审。如果有更改的则按照新的规定,并在启封商务标之前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商对修改磋商文件的通知进行签字,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价。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报价作无效处理。5.在评标过程中,如磋商小组在某个评标阶段发现前一阶段评标过程中出现漏评、错评等特殊情形的,可以由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做出书面评标意见,当场复评更正评标错误,但此复评仅限于投标商出现重大偏离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的情形,不得涉及投标商评分得分的更正修改。为此,可能造成的投标商投标文件的开启拆封,评标顺序的变更,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与磋商小组不承担责任。6.在磋商过程中,专家组和采购代理机构可能发起多轮报价,各响应方提供的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次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在本项目全部磋商结束后进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次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7.如本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做流标处理;如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有效投标商不足三家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流标;也可以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文件规定执行。(四)磋商程序1.初审和初评:磋商小组由有关专家共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对所磋商单位的磋商响应书进行初审和初评。根据初审和初评的情况,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对初评中最差的磋商单位将取消参加竞争性磋商资格的权力;磋商响应文件存在“▲”项不允许实质性负偏离,或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本文件规定项数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2.第一轮磋商:对进入第一轮磋商的磋商单位再次进行评审、质疑和澄清。在此阶段,磋商小组依据磋商单位递交的磋商响应书进行技术规格、服务和商务磋商,根据评审情况要求磋商单位进行重新承诺服务和第二次商务报价,以满足业主最大需求。3.根据第一轮磋商的情况,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对第一轮磋商中排名较差的磋商单位将取消参加竞争性磋商资格的权力;4.第二轮磋商:对第一轮磋商结果不满意,磋商小组可以再次要求磋商单位进行第二轮磋商,磋商内容及要求跟第一轮磋商一样,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对第二轮磋商中排名较差的磋商单位将取消参加竞争性磋商资格的权力。5.第N轮磋商:磋商小组对第一、二轮磋商结果都不满意,可以进行第三轮磋商或者多轮磋商。6.最终轮磋商:在全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发起最终轮磋商,磋商单位必须在最终轮磋商结束前对磋商服务的技术要求、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需求进行最后的承诺。6.磋商时,磋商供应商应派代表在采购机构指定的方式参加磋商。磋商供应商人员必须及时解释和澄清磋商响应书内容及重新作出承诺,并以书面的形式签署确定等,后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必须优于或等于前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7.如果最后一轮的磋商结果不能满足采购单位的需求,此次竞争性磋商失败,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另行组织采购。8.在磋商期间,采购机构可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9.磋商单位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每次报价及重新承诺)截至时间前在系统上递交。磋商小组负责本次项目所有磋商任务,包括全程磋商、推荐磋商成交候选人、填写磋商采购结果报告等。(五)评审纪律和要求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9.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审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①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②在得知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③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④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⑤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⑥上述①至⑤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16.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六)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七)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在电子投标系统中显示的金额与投标文件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的金额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六、采购方式变更采购响应截止时间止或评审期间,出现参与采购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原则上应终止采购活动,重新组织采购。法定特定情形除外。七、定标(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未明确视同不得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2.支持绿色发展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支持创新发展3.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https://wwwzizfcg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二)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2)经质疑,采购人审查确认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八、合同授予1.合同的签订1.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与成交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1.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1.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1.4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人根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1.6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2.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3.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4.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采购单位与中标人各执两份,浙江中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磐安县财政局采购监管科各执一份。5.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九、质疑与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第四章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本次招标的特点,特制定本评标细则。一、评标组织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共同组成。评审全过程由县公证处工作人员或采购管理部门全程监督。2、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制定的评审办法对投标商进行评审排序,将综合得分第一的投标商向采购人推荐其为成交投标商。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进行书面审核和评论后,由各专家独立酌情给分,打分时保留小数1位,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果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投标人资信、业绩及技术性能等的最终得分为评标专家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2位小数。技术商务90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分)备注1类似项目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类似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进入磋商响应文件,否则不得分)。1客观分2项目工作人员情况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中,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或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及以上职称的,每人次得2分,累计最高得4分。注:需提供证书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件进入磋商响应文件,否则不得分4客观分3对项目区位的了解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区位,实施单元范围交代的内容与本项目的符合性、一致性,由评审专家酌情打分。3主观分4对社区周边的分析供应商对社区规划单元及周边公共服务、商业、交通等设施的分析描述的内容由评审专家酌情打分。5主观分5项目背景根据供应商对社区内各小区建成年代、常住户数、人数、风貌,实施单元内可利用空间的位置、面积、现状功能和产权情况等由评审专家酌情打分。5主观分6项目调查分析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社区居民调研及分析,明确调研对象和问卷调研人数、调研方式、人群结构特征,分析总结优势和不足,由评审专家酌情打分。5主观分7挖掘项目文化对本项进行社区文化特色挖掘和文化主题凝练,提出文化彰显策略形成文化研究专项等内容由评审专家酌情打分。5主观分8品牌策划对本项目提出具体品牌策划设计方案,根据整体品牌设计方案的完备性、主题及创意性由评审专家酌情打分。5主观分9品牌形象系统设计对本项目提出具体品牌形象系统设计方案,根据整体设计方案的完备性、主题及创意性由评审专家酌情打分。5主观分10创建目标对本项提出社区的创建思路、目标定位和特色主题,明确社区受益人数等内容由评审专家酌情打分。5主观分11空间设计对本项目提出具体空间设计方案,包括空间内部导视、外部氛围形象等展示,根据整体设计方案的完备性、主题及创意性由评审专家酌情打分。5主观分12氛围打造对本项目提出具体氛围打造的相关物料设计方案,根据整体设计方案的完备性、主题及创意性由评审专家酌情打分。5主观分13体系打造对社区的场景体系、打造思路明确,形成项目场景空间集成、配置清单等由评审专家酌情打分。5主观分14场景响应对社区各分项场景内容、空间载体、规模、指标响应等由评审专家酌情打分。5主观分15数字化方案对本项目提出数字化平台建设模式、组织架构思路、数字化需求清单、总体框架和路线合理、清晰等内容由评审专家酌情打分。5主观分16数字方案实施对项目不同场景提出数字服务落地方案、数字化应用、融合社区运营等措施与实际情况相符的情况由评审专家酌情打分。5主观分17运营策划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社区服务需求、市场资源、运营目标、运营模式等方案由评审专家酌情打分。5主观分18运营实施针对社区场景运营提出运营主体、运营内容和资金平衡测算内容等由评审专家酌情打分。5主观分19实施推进明确社区建设主体、建设模式、建设进度安排等内容由评审专家酌情打分。3主观分20投资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建设投资方案,资金明确且分配合理等内容由评审专家酌情打分。4主观分注:如发现标书中有虚假响应的,一经采购单位查实,将上报给财政局采购监管科,建议取消其投标资格。三、商务报价(10分)1.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计算报价得分保留小数2位。3.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如专家小组一致认为最低投标报价或某些分项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专家小组有权通知投标方限期进行解释。如投标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专家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确定该投标为无效标。4.报价评审优惠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四、定标办法1.决标1)磋商响应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商务资信分。2)磋商小组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商为预成交投标商(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为预中标单位);如果得分相同,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同,以抽签决定,并编写采购报告。2.所有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参见本竞争性磋商采购第三部分:“投标商须知”中的相关内容,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3.▲报价超过预算的,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为无效标。第五章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说明一、政策优惠说明根据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浙财采监(2022)3号和浙财采监(2022)8号等相关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段,在评审时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投标报价,此评审投标报价仅在评标时使用。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三、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部分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四、投标供应商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五、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六、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第六章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磐安县政府采购合同(样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浙江中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招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序号采购内容单位及数量二、合同金额单位:元序号名称型号数量单价货物总价款(元)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履行地点:八、款项支付:(1)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2)方案通过未来社区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3)通过未来社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浙江中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审核,报磐安县财政局采购监管科备案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浙江中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磐安县财政局采购监管科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约地点:签约时间: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1.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可选用)上章未来社区创建方案编制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名称:商务标/技术标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附件2:所有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1.商务技术文件的封面格式:(正本/副本)上章未来社区创建方案编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名称:商务标/技术标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附件3投标函(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根据贵方(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磋商文件编号(磋商编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谈判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1)政府采购云系统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份;(2)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们承担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可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6)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附件4资格声明函致:(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的采购活动,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采购项目的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项目名称为:。4、我方及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最近三年内的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投标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填表日期:单位名称电话地址传真主管部门企业性质企业法人资质等级授权代表职务单位概况职工总数员工:人技术工人:人高级技师:人工程师:人流动资金营业面积固定资金维修网点单位简历优势及特长磋商响应方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6: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我公司自愿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四)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的;(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十一)擅自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的;(十五)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十七)财政、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十八)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无围标串标等负面行为承诺书本人作为经授权的投标人(或供应商、竞拍人等,下同)代表,清楚知晓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交易,下同),现对以下事项作出郑重承诺并签名:一、我单位和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二、我单位和本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拒绝参与围标串标,决不损害其它投标人、招标人(或采购人、拍卖人等,下同)的合法权益。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等行为,本人作为违法行为直接责任人员,将承担被执行失信惩戒并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后果。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申明书)投(竞)标供应商名称企业资质等级(如有)企业地址联系电话拟投(竞)标项目名称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供应商市场行为信用情况有无受到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无被区县级及以上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状态的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无被“信用浙江”网或“中国信用网”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有无受到财政部门处理、公告的不良行为;有无受到司法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不诚信公告(不在公告期但在三年内)申请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对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财库2022-3号)《关于较大数额罚款》以下的除外。(二)各级司法机关对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刑事判决)投标供应商声明以上内容是本企业市场行为信用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法定代表人签名: (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注:1、本表格内容须如实填写;2、本表格由供应商自己填写,若无表中所列情况,则在相应栏中写“无“,若有,须按具体次数分别说明(包括处罚时间、事由、处罚主体等);附件8承诺函(采购单位名称):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特此承诺!投标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委托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职务: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双面):粘贴处磋商响应方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此表格格式不得修改。附件10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单位名称):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如有虚假,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本表允许联合体投标时适用)联合投标协议书甲方:乙方:(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各方经协商,就响应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方为企业(此处填中型、小型、微型),预计本次承当的合同金额为%。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签约各方各持一份,交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招标机构各一份。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 年 月 日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 年 月 日附件12评分响应表投标单位名称: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页码1详见第几页2…………注:1、投标单位根据所投标项的评分表内容,按此格式提供评分响应表一份,置于技术文件第1页。2、投标人在标注页码时,应如实准确地标注页码,因投标人页码标注错误,导致专家误评、漏评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响应投标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投标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3类似业绩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业主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业主联系人联系方式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商公章,原件备查。磋商响应方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4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明细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姓名年龄性别资格证书拟担工作岗位注:此表可以根据人数进行增减调整。响应投标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投标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5(初次)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内容数量单位投标总价1安文街道荷塘社区未来社区规划设计实施方案1项小写:大写: 注:1.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2.“投标总价”应与“报价明细表”中“投标总价”一致。磋商响应方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6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费用名称金额1人工费2材料费3设备费……投标总价注:1、投标总价应与磋商报价一览表报价相一致。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其市场风险由磋商响应方承担。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须由中标单位开具正式发票。3、本表仅供参考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由投标人自行编制。磋商响应方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7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填表说明1.中小企业声明函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向制造商或承建(承接)企业咨询相关数据。2.投标人应当按照前附表明确的项目属性选择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进行声明。声明函应按上述内容及格式填写,不得修改。3.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根据首页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确认表填写采购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4.标的名称应填写第二章中具体的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名称,应按采购的具体货物或服务逐项罗列,仅以项目名称代替所有采购标的名称的,评审小组可以不予认可其声明。5.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根据第二章中采购的具体货物或服务逐项列明的所属行业填写。5.企业名称处填写制造商或承建(承接)企业名称。6.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制造商或承建(承接)企业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7.根据实际情况,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中企业类型中三选一。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9.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第十三条、第二十条规定:中标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序号行业分类中小微型企业总要求中型企业标准小型企业标准微型企业标准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万元)20000万以下500万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2工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3建筑业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4批发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5零售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7仓储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8邮政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9住宿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10餐饮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附件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声明函应按上述内容及格式填写,不得修改。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材料的,视为小微企业,报价分计算时对投标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如中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同公告。3.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附件19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有效文件。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确认表采购单位磐安县人民政府安文街道办事处招标单位浙江中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名称上章未来社区创建方案编制财政审批号磐财采确临【2025】604号招标项目编号PACG2025-CS-001单位负责人:(签名)采购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2025年5月27日代理机构:(盖章) 2025年5月27日财政局采购监管科:(盖章) 2025年5月27日上章未来社区创建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PACG2025-CS-001项目名称:上章未来社区创建方案编制采购单位:磐安县人民政府安文街道办事处招标机构:浙江中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招标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说明第六章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磋商)公告本项目经磐安县财政局临[2025]604号采购计划确认书批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9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上章未来社区创建方案编制2.项目编号:PACG2025-CS-0013.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40万元6.最高限价:40万元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8.采购需求:项目内容数量单位最高限价(万元)备注上章未来社区创建方案编制1项40详见采购需求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特定资格条件: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接受(部分/全部)联合体投标。大型企业与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大型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大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中型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且联合协议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30%。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牵头人制作、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即可。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且分包协议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当达到本项目规定的比例,如无特别规定的,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30%及以上。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获取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1)条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14:3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2.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2025年6月9日14:3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浙江中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磐安县青创园13幢2楼),联系人傅英丹,联系电话:13758941215(681215)邮箱:303202538@qq.com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投标的,投标无效。3.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五、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2025年6月9日14:30(北京时间)2.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https://wwwzizfcg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相关材料。八、政采贷具体要求、条件和操作教程可通过政采云首页右上角——网站导航——金融服务查看,也可拨打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咨询,也可查看公告附件中的相关宣传资料,或向各地已开通政采贷的银行咨询办理。中标供应商可通过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具体的条件、要求和操作程序由申请贷款的中标供应商向各地保险公司、银行咨询办理。风险提示:(1)本内容仅为提供给各中标供应商对办理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的宣传和了解之方便,对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均以各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也不作强制要求。(2)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有风险,请详细了解并综合评估后再决定。(3)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不为任何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项目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解释或其他连带责任。九、业务咨询(招标需求的疑问请向采购人询问或反映)1.采购人名称:磐安县人民政府安文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陈良画联系电话:0579-84661160质疑联系人:郑超群联系电话:0579-84661160地点:磐安县安文街道双溪路128号2.招标采购机构名称:浙江中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傅英丹联系电话:0579-84669890地址:磐安县青创园13幢2楼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联系人:陈巧慧监督投诉电话:0579-84883829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号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需求磐安上章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实施方案的编制范围:规划单元东与岭外村、胡村交界,南含芭蕉坞小区,西临五指社区,北至里朱坑与东川交界;社区由芭蕉坞小区、梦展花园小区、黄山苑住宅区,原上章老村、根溪、岩里、应古等行政村组成,总面积约1075.9公顷。1、基本情况1.1、区域位置:明确创建项目所在区位,规划单元、实施单元的范围、面积等。1.2、社区现状:分析评估社区内的历史人文、基地资源,以及人口、用地、交通、公服设施、商业设施、建筑、景观环境等现状相关情况。1.3、居民意愿:分析社区居民创建意愿,明确居民场景需求等。1.4、创建优势:提炼总结未来社区创建存在的优势和不足。2、创建目标提出社区的创建思路、目标定位和文化专篇。3、文化专篇挖掘社区文化底蕴、分析文化创建思路、凝练社区文化主题。4、总体设计充分考虑社区居民需求,明确九大场景设施布局空间落位,形成九大场景空间落位图和一览表。对社区需打造的核心节点分析十五分钟生活动线,针对方案的车行(公共交通)动线、人行动线、交通组织、游线组织、生活圈体系、规划结构等内容进行分析评估。分析评估社区核心空间内各设施的优劣势,针对性的提出实施改造内容。5、品牌形象设计与视觉体系阐述充分考虑社区实际情况,根据凝练的社区文化,系统构建包含品牌识别标识(VI)、基础要素规范、办公应用系统及延展物料设计的视觉体系;同步实施导视系统规划,涵盖室内导航标识、沿路氛围营造及通用系统设计,形成空间导向与文化感知的双重导引;对现有展陈材料进行系统性梳理,重点完成内容架构优化与视觉呈现升级,协助展陈内容出具(如海报、图片、VLOG等)。6、场景系统策划在九大场景空间落位图和一览表基础上,明确具体位置、规模、类型、产权、运营主体等内容,形成九大场景配套空间配置清单;形成九大场景指标落实分析表、场景系统构架图、项目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图、效果图、分析图等)。7、数字化系统设计基于未来社区的现状基本条件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数字化系统建设思路、顶层设计、主要建设内容,突出创新性和亮点特色。8、运营组织基于九大场景项目提出业态策划及落位;明确运营组织架构、运营模式、资金平衡;提供创建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名单以及工作专班职责分工情况。明确参与各方主体的核心优势和主要职责。本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声明的采购标的:序号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名称(标的名称)项目属性所属行业1上章未来社区创建方案编制服务类 ⑯其他未列明行业二、编制依据2.1实施方案核心指标达到政府相关要求:省建设厅、省风貌办《关于公布浙江省第七批未来社区创建名单的通知》(浙建风貌〔2023〕24号)。2.2未来社区九大场景创建指标、评价指标:原则上按省、市、区关于未来社区的文件要求进行设计,若后期招标人要求调整,以后期招标人提供的书面要求为准。三、编制要求4.1项目结合居民需求、社区现状、创建优势与未来社区的理念,挖掘社区特色,根据社区特点,对社区文化、品牌等进行提炼总结。4.2结合社区特色编制文本。4.3充分理解“139顶层设计”精神内涵。以人民美好生活向往为中心,以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为三大价值坐标,构建未来社区九大场景。4.4结合未来社区建设的邻里、健康、教育、服务、治理、创业、建筑、交通、低碳九大场景要求和社区资源禀赋,提出社区创建的特色亮点场景、相关设施和场景内容。4.5九大场景系统集成需要充分考虑社区的人口情况、构成情况以及实际需求,提出场景设施建设的规模、布局,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优质的场景服务。根据社区实际情况,重点考虑青年人群的需求和场景空间。4.6在全面调研分析社区多元需求基础上,依托“1326N”分层架构体系,聚焦基层治理智能化升级、智慧社区、数字社区等场景,出具数字化系统的规划,推动数字社会场景。四、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2创建目标3文化专篇4品牌形象与视觉体系阐述5空间改造提升6场景设计7数字化方案8运营组织方案9实施计划与资金平衡10政策与机制保障五、创建咨询服务内容5.1与采购人充分沟通,深入研究项目基础资料,协助采购人提岀本项目的总体定位和特色优势;5.2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政府部门要求的实施方案报审文件,协助采购人进行报审工作;5.3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实施方案设计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以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5.4协助乡镇(街道)在未来社区创建过程中对相关文件内容进行解析,针对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进行分解指导;八、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2)方案通过未来社区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3)通过未来社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与说明1效力标准其他内容与前附表有冲突的,以“前附表”为准。2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3免责声明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4投标报价及费用1.投标报价设置以单价或总价形式报价的,应以人民币报价;设置以利率报价的,应以利率形式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计取,以中标价为取费基数,由中标供应商支付;5联合体本项目接受(部分/全部)联合体投标。大型企业与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大型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大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中型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6签字或盖章线上电子投标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7投标文件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60天8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开标前3天,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将答疑内容以传真或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前书面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9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投标。分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三类,不同形式递交的文件内容均应一致:(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拒收投标文件。(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提供1份。(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将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正本 1 份,副本1份。备份文件不做强制性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提供,后果自行承担。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投标的,投标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供应商若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按要求密封送交到浙江中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6楼),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也将被拒收。10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1评标结果公示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12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1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4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 1% 收取,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自提交之日起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无息退还。15付款方式1.预付款:根据(浙财采监〔2020)3号)、(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相关规定,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1)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3)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4)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2.其他款项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16核心产品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无17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18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1)最高限价40万元(2)项目属性:②服务类(①货物类/②服务类/③工程类)(3)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③建筑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明确)(注: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①农、林、牧、渔业/ ②工业/ ③建筑业/ ④批发业/ ⑤零售业/ ⑥交通运输业/ ⑦仓储业/ ⑧邮政业/ ⑨住宿业/ ⑩餐饮业/ ⑪信息传输业/ 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⑬房地产开发经营/ ⑭物业管理/⑮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⑯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4)本项目 ②否 (①是/②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①是”的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预留份额通过 / 措施进行:①将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②将采购项目标项 (一/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③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 30% 以上;④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 %(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 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6)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②否”的采购项目,即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项目,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相关政策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说明)执行。19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20有效投标人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如有效投标人为2家时,依法继续开标。1、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中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方)和磐安县人民政府安文街道办事处(采购人)。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3.“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4.“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核心参数。(三)投标要求及费用1.投标商一旦购买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招标通知(邀请)书及投标商须知中所有条款和规定。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计取,以中标价为取费基数,由中标供应商在领中标通知书时支付;(四)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五)投标委托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期间如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派代表参加电子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得对开标过程及开标结果提出质疑。(六)特别声明▲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投标(或无效中标)处理。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支持绿色发展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创建方案编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