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招标公告(泰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25)
【泰州市中心】泰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泰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泰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施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120118860000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泰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已经由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泰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泰发改发[2023]2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为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新港大道西侧、田许公路东侧、港城东路北侧、春港东路南侧
2.2工程规模:
占地面积165亩,建设用地124亩,总建筑面积为8.32万平方米。
2.3工期要求:
9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A3212011886000041004001
泰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施工
桩基、土建、水电、消防、暖通、智能化、内外装饰、电梯、光伏、室外景观绿化桥梁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施工内容
52761.63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后,支付合同价的10%(含应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地下室全部封顶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工程量完成70%时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合格并报送满足评审要求的竣工结算资料后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竣工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每次支付工程款都包含招标人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本工程人工费由建设单位按月足额拨付至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每月10日前施工方须将上月已完工程的人工费报建设单位审核,每次支付工程款中所包含农民工工资不足以支付已完工程的人工费时,建设单位在当月的月底前付清上个月的人工费,且最终支付的人工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中所含人工费总额,同时已拨付的人工费用在应付工程款中扣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 资质;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任职(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具体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5)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6)其他
①□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⑤□ 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7)√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4年 12 月-2025年 5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单项施工合同工程造价金额360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公共建筑按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中的民用建筑工程分类,不含居住建筑、不含单独维修改造加固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为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施工单位。
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①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
②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
√不予认可;
□以下情形予以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③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4)、3.3(5)、3.3(6)、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5月29日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06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3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否;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直接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开标时从以下勾选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C。其中:方法二中R取值为: / ;方法三中R取值为: ,平均值以上(含) 家、平均值以下 家;方法四中R取值为: ;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项规定
财务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项规定
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项规定
拟派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符合 “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2.符合 “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3.符合 “招标控制价”给出的材料暂估价单价和数量、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单价和数量(每项材料数量允许误差±3%以内);4.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不可竞争费费率及计算基础。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规定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规定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 12 分√项目经理答辩: 2 分√信用评价分: 4 分√业绩: 2 分√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投标报价: 79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四√随机抽取(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2、评标基准价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D;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且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是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投标人成本评审中的投标报价平均值以及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1.5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5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5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
(1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1.5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资源配备计划
(1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针对传染病医院项目建设重点、难点分析
(2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2.3.4(2)
项目经理答辩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项目负责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答辩题目(2题),在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采用书面闭卷现场解答(项目负责人自备书写工具)。评分标准:(2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差<70%。
项目经理答辩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2.3.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每高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3.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信用评价分数
信用评价分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信用评价分/100企业信用分执行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规〔2024〕3号)文件、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建筑装修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规〔2024〕4号)文件、关于印发《泰州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泰建规〔2024〕2号)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申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异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投诉。
业绩
除满足资格条件外,投标人完成过单项施工合同工程造价金额360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公共建筑按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中的民用建筑工程分类,不含居住建筑、不含单独维修改造加固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为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一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条的规定。
投标报价合理性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高于(不含等于,下同)招标控制价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高于招标控制价中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的。上述情况每出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附件
1
否决投标条件
详见本章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
2
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详见本章附件B: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3
评标入围方法
详见本章附件C:评标入围方法
4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详见本章附件D: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泰州市海陵南路308号
地址:
江苏省泰兴市科政路39号润泰大厦16楼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赵兵
联系人:
成洁
电话:
0523-86883810
电话:
0523-87723388
附件:
投标人必读文件1.pdf
附件:
泰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施工招标文件5.28.pdf
interface return error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版)使用说明一、《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版)》(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二、《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无需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以“□”标识的,由招标人根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勾选。三、招标人按照《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四、《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五、《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和合理低价法三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招标人选择使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全部条款。六、《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编制。七、《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八、《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九、《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十、《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泰州市住建局招标投标与造价管理处反映。泰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标段编号:A3212011886000041004001招标人:泰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获取5.投标截止时间6.评标办法7.发布公告的媒介8.联系方式9.电子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分包1.11偏离1.12知识产权1.13同义词语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期望值及投标成本预警价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提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开标会要求5.2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5.4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5.5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6.4评标结果公示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7.4签订合同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异议与投诉9解释权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附件B: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附件C:评标入围方法附件D:评标基准价计算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主要条款)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联合体协议书五、投标保证金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七、施工组织设计八、项目管理机构九、诚信投标承诺书十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十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十三、其他材料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项目编号:A321201188600004100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泰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已由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泰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发[2024]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新港大道西侧、田许公路东侧、港城东路北侧、春港东路南侧2.2工程规模:医院占地面积165亩,建设用地124亩,医院总建筑面积为8.493万平方米,工程费用约5.27亿元。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2.3工期要求:900日历天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内容合同估算价(万元)A3212011886000041004001泰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施工桩基、土建、水电、消防、暖通、智能化、内外装饰、电梯、光伏、室外景观绿化桥梁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施工内容52761.63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后,支付合同价的10%(含应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地下室全部封顶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工程量完成70%时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合格并报送满足评审要求的竣工结算资料后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竣工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每次支付工程款都包含招标人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本工程人工费由建设单位按月足额拨付至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每月10日前施工方须将上月已完工程的人工费报建设单位审核,每次支付工程款中所包含农民工工资不足以支付已完工程的人工费时,建设单位在当月的月底前付清上个月的人工费,且最终支付的人工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中所含人工费总额,同时已拨付的人工费用在应付工程款中扣减。)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条件:(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资质;(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任职(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具体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5)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6)其他①□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②□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③□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④□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⑤□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7)☑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4年12月-2025年5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3.4业绩要求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施工合同工程造价金额360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公共建筑按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中的民用建筑工程分类,不含居住建筑、不含单独维修改造加固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为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施工单位。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注:①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②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以下情形予以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③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注:3.3(4)、3.3(5)、3.3(6)、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3.7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4.招标文件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00时00分至2025年6月6日00时0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时00分。6.评标办法6.1是否评定分离:否。6.2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泰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8号联系人:赵兵电话:0523-86883810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泰兴市科政路39号润泰大厦16楼联系人:成洁电话:0523-877233889.电子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9.1“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9.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9.3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9.4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录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9.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9.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9.7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23-8689861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见招标公告1.1.5项目地点见招标公告1.1.6工程规模见招标公告1.1.7合同估算价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1.2.2出资比例出资比例:自筹资金/%;财政资金: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招标公告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9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1月6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最多只能两家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都必须配备项目管理人员,且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企业资质和项目负责人资格均不得低于招标公告的要求,招标公告中的业绩要求仅需联合体成员中的一方具有即可;(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成员具有约束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力。(5)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其中,财产被冻结是指,被冻结财产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及以上。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分支机构除外)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10分包□不允许☑允许,其他要求:中标人不能完成的专业工程可以分包,但被分包单位必须具有与分包工程相应的资质和类似业绩,且必须经招标人确认。1.11偏离不允许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6月6日11时00分前形式: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网上提问”菜单中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答疑澄清文件”菜单发出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形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在“电子交易平台”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答疑澄清文件”菜单发出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形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在“电子交易平台”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4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期望值及投标成本预警价1.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在招标文件发布的同时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发布,供投标人下载。2.本次招标:设有招标人期望值(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L)%,本招标项目L=10。其中:暂列金额详见正式招标控制价;专业工程暂估价详见正式招标控制价;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合计金额:详见正式招标控制价;上述数据以最后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为准。3.本次招标:☑设有投标成本预警价投标成本预警价=招标控制价×(100-K)%,K的取值:15。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含附件);☑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含附件);☑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附件);☑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含附件);需从省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佐证资料,直接发包项目如没有中标通知书,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上述材料未从省主体信息库获取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自行上传):□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如有);☑诚信投标承诺书;(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年-年);☑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证明(如有);☑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如有);(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初始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相关核定资料(如有)☑项目负责人任职信息截图{具体查询方式:微信→发现→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该小程序账号主体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其他应用模块→投资任职情况查询→实名认证后查询页面截图。具体操作详见链接:https://www.sohu.com/a/499188811_121106991﹜(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两个项目负责人均须提供)3.2.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信用承诺☑采用信用承诺制(提供信用承诺书);注:投标保证金采用信用承诺制的;如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约定,存在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须按如下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给付相关款项。未及时给付的,将按信用承诺书中的相关约定进行处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万元)。(2)非信用承诺□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保函□支票□其他:/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提交要求:(1)提交方式①采用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招标人指定账户(一次性足额支付):账户名称:/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开户行:/账号:/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支付凭证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原件扫描上传。②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支票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原件扫描上传。投标截止日须在支票付款期限内。收款人:/③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保函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原件扫描上传。保函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中明确的格式提交。受益人:/(2)采用银行电汇或者网上银行现金支付保证金的,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3投标保证金退还采用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3.5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2签字或盖章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明盖章、签字的地方均需按要求盖章、签字。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要求投标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技术暗标文件编制要求。技术暗标文件编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3.6.6其他编制要求(1)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技术标格式进行编制,保证内容完整。(2)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项目,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含13jt清单数据。(3)投标人应使用带电子签章功能的CA证书(主锁),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项要求加盖电子签章。(4)投标文件应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制作,并通过数字证书认证和加密。(5)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时的CA证书对投标文件解密。(6)投标人必须使用本单位的计算机、加密锁(CA数字证书)、投标软件编制投标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2.3提交投标文件形式及地点□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形式: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文件提交: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网址: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taizhou.gov.cn/)其他材料提交地点:。☑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形式: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文件提交: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网址: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taizhou.gov.cn/)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形式:☑不见面开标□见面开标开标地点: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他说明及要求:/5.1.2开标会要求不见面开标: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5.2.1开标程序不见面开标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提交情况;(4)投标人根据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5)招标代理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批量导入;(6)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a值;(7)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评标入围方法、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K值、K1值、Q1值、Δ值;(如有)(8)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9)开标结束。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已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少于三个,开标继续进行。5.2.2解密时间20分钟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不含招标人代表):☑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其他方式确定6.3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6.2条款执行,评标委员会如推荐拟中标候选人数按实际数量。7.3.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保函√支票√保证保险□其他:□履约保证金金额:(万元)☑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价10%履约保证金返还: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扣除承包人违约金(如有)后无息返还。□不要求8.5.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提出的时间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8.5.2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认定执行《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20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4〕2号)、《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10.2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细微错误、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信息等情况,并且修正这些细微错误、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10.3企业综合信用评价(1)房建、市政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登录“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218.90.248.27/),查询各企业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3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以投标截止日前(不含投标截止日当日)最近时段公告的投标所用资质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为准。未参加最近公告时段信用综合评价的企业,可至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初始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并将相关核定资料编入投标文件。如果无法从上述网址中查询到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评标当时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且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所用资质初始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核定资料,则该投标人的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为0。投标人自行核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公告中的企业名称是否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企业名称一致,不一致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否则因企业名称不一致而查询不到投标人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则该投标人的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为0。如为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成员单位中信用分最高的计取。10.4异议和投诉提出的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异议,通过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平台进行在线投诉,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投诉文件。10.5本招标文件中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类似工程业绩的真实性由招标人负责核实。经查实投标人类似业绩弄虚作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0.6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如没有中标通知书,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为依据。竣工验收佐证资料: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内容填写完整、盖章齐全的交竣工验收报告或交竣工验收证书或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依据。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注:(1)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合同协议书须为单项合同协议书,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合同协议书不符合本条要求的,该合同协议书不予认可。(单项合同协议书是指一个合同的合同协议书)。(2)当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工程造价或建筑面积数值指标不一致时,以数值小的为准。(3)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的,该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均视为项目负责人。10.7(1)评标时,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https://entq.jsszfhcxjstzhfwpt.com:12443/ms/admin/#/open/dthc-list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8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的施工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登录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taizhou.gov.cn/),办事指南栏下载并学习《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操作手册》。因投标人自身设备故障或自身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开标程序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10.9若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期望值或存在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等相关情形的,则报送招投标监管机构进行核查,情况属实的将参照《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进行不良信用公示。10.10如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仅需一方付费下载招标文件。10.1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招标人和中标人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执行。10.12品牌要求:招标人推荐品牌:详见本项目正式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投标人可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说明中明确自己投标选用的品牌。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可以选择“招标人推荐品牌”以外品牌(必须符合同等功能及质量要求)。如果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选择“招标人推荐品牌”以外品牌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中A1.11条的规定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选择“招标人推荐品牌”以外品牌投标的申请必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网上提问”菜单中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投标人不得通过其他途径向招标人发出申请,否则就算招标人出具了“同意申请的证明材料”也不予认可。招标人未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投标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回复的视为不同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可以选择“招标人推荐品牌”以外品牌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招标人出具的“同意申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须盖有招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说明中说明投标选用品牌的,视为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在“招标人推荐品牌”中确定任一品牌的材料、设备,中标人都必须服从,中标人都必须按招标人的要求采购,投入工程使用。10.13投标文件的综合单价组成不得以独立费或简单定额的形式报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允许以独立费报价的除外,具体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每一项目编码对应清单名称下的综合单价组成,应按现行计价规范中的综合单价分析表格式组价,包括完成一个清单项目特征内所包含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综合单价组成中,必须能明确的分析出人工、主要材料的含量,以减少工程结算时人工费、主要材料费调整的争议。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报价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0.14本项目质量目标为鲁班奖,所需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若未能取得,处200万元的罚款(质保金留存)。10.15本项目施工过程须满足相关文件关于绿色建造的要求。(相关文件随本招标文件同步发放)10.16电梯免费质保期24个月。质保期内维保要求:每15天不少于一次常规保养、应急抢修30分钟内到达现场、常规设备故障2小时内修复,若出现不能执行的现象,每次在质保金中扣1000元。10.17其他内容详见合同补充条款。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18开标后先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单位进入下阶段评审。下阶段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评标。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15名的投标人(若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则同分跟进)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若进入第一阶段评标的投标人不足15名,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第二阶段:报价文件评标(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标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10.19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下午1:30时,地点为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5开标室。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签到参加答辩,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此处特指联合体牵头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迟到或未到,视为放弃答辩,评标委员会判定其递交了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并作无效投标处理,同时抄送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答辩时间须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进度进行,请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提前安排好行程。准确答辩时间会电话通知,请各项目负责人电话保持畅通。10.20“省主体信息库”是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内容请投标人查看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5月9日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http://ggzy.taizhou.gov.cn/tzgg/20250509/fae0f069-c7ff-432d-b0d0-b5c2497d1049.html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合同估算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9)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10)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3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招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为同一意思。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1.3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应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投标人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投标人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期望值及投标成本预警价2.4.1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本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电子交易平台”同步发布。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2.4.2招标人期望值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3投标成本预警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标注“如有”且已勾选的材料,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的约定提供。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所列合同价格风险。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缴纳账号、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账户(采用保函、支票、其他的除外)。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采用银行保函的应当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网点的当地行或其上级银行机构出具;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3.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者网上银行现金支付形式提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②投标人违反《诚信投标承诺书》;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④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⑤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⑥投标人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中。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明盖章、签字的地方均需按要求盖章、签字。3.6.3.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需)等电子扫描件。3.6.3.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等电子扫描件。3.6.3.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如没有中标通知书,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佐证资料等电子扫描件。3.6.3.4本章第3.6.3.1项至3.6.3.3项要求应附的电子扫描件应当自行从本企业省主体信息库中获取。3.6.3.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6.3.1项至第3.6.3.2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3.6投标文件中涉及从企业省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本章第3.1.1项,投标人应在相应章节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企业省主体信息库查看相应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企业省主体信息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企业省主体信息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企业省主体信息库相关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未按本项要求从企业省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3.6.4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6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使用CA证书认证并加密,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4.1.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加密详见本章第3.6.6项。4.2投标文件的提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交易平台”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4.2.2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2.3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形式及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开标会要求5.1.1开标时间和地点(一)见面开标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二)不见面开标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15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5.1.2开标会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5.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2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入。5.3开标异议5.3.1见面开标(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开标记录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2)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5.3.2不见面开标(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开标记录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2)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5.4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5.5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2)因本款第(1)条及5.4款所列情况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评标结果公示6.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6.4.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需要进行检验、检测、鉴定、调查取证、组织专家评审或到外地调查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8.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因异议、投诉处理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该款规定的期限内),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电子交易平台”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国家对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要求。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第3.7项中,如招标人勾选了履约保证金优惠政策条款的,按该条款执行。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7.4.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异议与投诉8.5.1异议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8.5.2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8.5.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2.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1.评标入围方法:☑直接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开标时从以下勾选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C。其中:方法二中R取值为:/;方法三中R取值为:,平均值以上(含)家、平均值以下家;方法四中R取值为:;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2.2.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2.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2.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3.符合“招标控制价”给出的材料暂估价单价和数量、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单价和数量(每项材料数量允许误差±3%以内);4.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不可竞争费费率及计算基础。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项规定诚信投标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12分☑项目经理答辩:2分☑信用评价分:4分☑业绩:2分☑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投标报价:79分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直接确定:方法四☑随机抽取(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2、评标基准价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D;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且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是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投标人成本评审中的投标报价平均值以及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2.3.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3.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2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5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5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5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1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1.5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资源配备计划(1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针对传染病医院项目建设重点、难点分析(2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2.3.4(2)项目经理答辩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项目负责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答辩题目(2题),在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采用书面闭卷现场解答(项目负责人自备书写工具)。评分标准:(2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差<70%。项目经理答辩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2.3.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3.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信用评价分数信用评价分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信用评价分/100企业信用分执行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规〔2024〕3号)文件、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建筑装修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规〔2024〕4号)文件、关于印发《泰州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泰建规〔2024〕2号)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申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异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投诉。2.3.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业绩除满足资格条件外,投标人完成过单项施工合同工程造价金额360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公共建筑按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中的民用建筑工程分类,不含居住建筑、不含单独维修改造加固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为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一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条的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高于(不含等于,下同)招标控制价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高于招标控制价中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的。上述情况每出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附件1否决投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2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详见本章附件B: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3评标入围方法详见本章附件C:评标入围方法4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详见本章附件D: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入围且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评标入围2.1.1评标入围条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不超过20家时,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2.2初步评审标准2.2.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详细评审2.3.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1项。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2项。2.3.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3项。2.3.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4(1);(2)项目经理答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4(2);(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4(3);(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4(4)。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评标入围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3初步评审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3.2投标人有本章附件A规定的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3.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对存在算术性错误的投标报价,经修正后,评标委员会应书面通知投标人确认。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4详细评审3.4.1若设有投标成本预警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章节附件B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若未设投标成本预警价,则评标委员会不做低于成本判定。3.4.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1)按本章第2.3.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3.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经理答辩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3.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3.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4.3评分分值计算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4.4投标人一阶段得分=A+B+D。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6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3.6.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3.6.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按本章3.6.1款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3.6.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否决投标条件A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1.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A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A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A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A1.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A1.5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2项规定出席开标会的。A1.6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工程编号或单位工程编号的。A1.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A1.8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投标文件中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A1.9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A1.10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6条,被评标委员会判定无效的投标文件;A1.1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无效投标文件条款;A1.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条款。附件B: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B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3.4.1项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进行评审和判断时,适用本附件所规定的办法。B1.评审程序B1.1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在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并进行本办法所规定的评审,以判别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B1.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经通过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初步评审”,不存在应当否决投标的情形;B2.评审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所参考的评审依据包括:(1)招标文件;(2)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如果有);(3)投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B3.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评标委员会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逐项分析,根据本章第3.3.3项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中的算术性错误进行修正。B4.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B4.1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投标成本预警价且低于投标报价平均值下浮a%的,评标委员会应直接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投标。a的取值范围为3、4、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B4.2投标报价平均值是指进入二阶段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进入二阶段投标人为6家及以下时,其投标报价全部参与计算算术平均值;进入二阶段投标人为7-13家时,去掉其中1个最高投标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进入二阶段投标人为14-15家时,去掉其中1个最低和2个最高投标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附件C:评标入围方法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一:全部入围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四舍五入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四舍五入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后,投标人数量不足R家时,按去除后的实际数量计取。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四舍五入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含)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取平均值以上若干家投标人时,不包括已去除的投标人数量×10%(四舍五入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方法四:二轮抽签法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先按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由高往低排名(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折算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项),第一轮在前R家{末位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含已折算的分值)相同的投标人均参与抽签,此处参与抽签的投标人数量发生变化不影响随机抽取的数量,即随机抽取的家数不变}中随机抽取R/2家(R/2四舍五入取整,若有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R/2家,则有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剩余的名额,在第二轮从上述被抽中单位外的所有进入评标入围环节投标人中抽取。R为评标入围的投标人数量,具体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上述抽取由招标人代表在评标入围环节进行。附件D: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二阶段且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文件;下同)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人期望值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K1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方法四:ABC合成法。(本办法所称投标报价是指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B=在规定范围内的投标报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投标报价,在初步评审后(如招标文件约定进行成本评审则在评标委员会进行成本评审后)在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投标报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投标报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投标报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投标报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投标报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投标报价;规定范围内: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投标报价;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8%、9%、10%、11%、12%、13%、14%、15%机电安装工程10%、11%、12%、13%、14%、15%、16%、17%市政工程15%、16%、17%、18%、19%、20%、21%、22%、23%绿化工程17%、18%、19%、20%、21%、22%、23%、24%、25%、2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投标函及附件,(6)技术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已标价的工程清单或预算书,(10)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招标文件,(12)关于《市级政府投资工程质量安全内控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泰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决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项目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质量保修工作规程》、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建立市级政府投资工程每周清扫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重点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管理的通知(试行)》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需临时占用的土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