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2025)
项目概况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JSZC-320300-XZCG-G2025-004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19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41
项目名称: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16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本次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包含基本服务;房屋维护服务;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保洁服务;保安服务;会议服务、公共设施节水、节电、节能管理、物业移交等,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1)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时间截点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2)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1)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2)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投标人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项号“17”的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项号“19.2”的内容)。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1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9日9:30
2.递交: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16-83637762
通讯地址:徐州市三环南路32号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六)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电子招标投标。
1.电子投标准备: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行业规范-《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6.投标人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b7428757-a84e-4b18-9257-fcdd5c18b44e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徐州市三环南路32号
联系人:蔡欣
联系电话:13775841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
联系人:徐可
联系电话:67019093 670190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可
电话:67019093 67019038
JSZC-320300-XZCG-G2025-0041采购文件.doc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文件 第16页 共59页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41
采 购 人: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五年五月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总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
第四章 评标标准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 采购需求
第七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4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时间(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四、投标有关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19日9:3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的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下同)
2.开标时间:2025年6月19日9:30
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采购人
1.名 称: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地 址:徐州市三环南路32号
3.联系电话:0516-83637762
4.采购项目联系人:蔡欣 电话:0516-83637762
六、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 邮编:221018
3.联系方法:0516-67019093、67019038
4.采购项目联系人:徐 可 电话:0516-67019093、6701903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目录
一、总则
二、招标
三、投标
四、开标、评标
五、中标和合同
六、询问和质疑
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一、总则
1. 采购人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2. 政府采购方式
2.1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3. 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4.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5.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二、招标
7. 招标文件的内容
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
第四章 评标标准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 采购需求
第七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 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9.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9.1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10. 样品
10.1本项目对样品的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11. 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11.2投标有效期: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12. 招标文件售价
12.1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13.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13.1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14. 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14.1 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
14.2 现场考察: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14.3 开标前答疑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15.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5.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15.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16. 终止招标
16.1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17.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三、投标
18. 投标人
18.1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8.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8.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19. 投标文件
19.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9.2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19.3 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19.4 投标文件的退还: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19.5 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19.6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19.7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9.8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 投标报价要求
20.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20.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有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
20.3 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20.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20.5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报价,提交2个以上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20.6 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21. 投标人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2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
22.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22.2投标文件的递交: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23. 分包
23.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3.2 招标文件对本项目分包的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24. 相同品牌产品投标
24.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的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24.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的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24.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24.1、24.2条规定处理。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四、开标、评标
26. 开标
26.1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26.2 开标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
26.3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26.4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6.5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如责任方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责)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27.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8.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9.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0.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1.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
31.1 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31.2 本项目的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
3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同时按照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的比值,同比例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9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五)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5.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五、中标和合同
36. 确定中标人
36.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6.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中标人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37.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8.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9.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40.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六、询问和质疑
41. 询问和质疑
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2.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网址:)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
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项号对应的,或增加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项号
内容
一、总则
1.1
本项目采购人: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1
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服务
5.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7.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电子招标投标。
7.1
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二、招标
9.1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64万元
10.1
本项目对样品的要求: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
11.2
投标有效期:90天。
12.1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13.1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免费。
14.2
现场考察:不组织现场考察。
14.3
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15.1
15.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15.3
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16.1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17.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一、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二、查询渠道包括:
1.“信用中国”网();
2.“中国政府采购”网();
3.“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
4.“信用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
三、截止时点(查询环节):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束前。
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五、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投标
18.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9.1
投标人须用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入“苏采云”系统下载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后,离线编制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特别说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需要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
19.2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
一、基本目录
1.《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
2.《授权委托书》(提供扫描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资格条件(1~7及9项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时间截点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
(2)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1)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2)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投标人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项号“17”的内容)。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1)中小企业承接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注: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注: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
(3)投标人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
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1.《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2.《投标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3.《采购需求符合性条件响应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4.《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四、综合评审评分项
(一)技术部分
1.物业管理服务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二)商务部分
1.组织机构设置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2.投标人业绩(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
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
无
注:
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文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核对)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
19.3
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
特别说明: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
19.4
投标文件的退还:
投标文件不退还投标人,若采购人索取中标人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的,须在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采购人。
19.5
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加密。
二、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三、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2和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
19.7
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应当拒收并提示。
19.8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
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须先撤回投标文件,重新编制(即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应当拒收。
“苏采云”系统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提示),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提取投标文件。
20.6
不接受超过164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22.1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19日9:30
22.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9日9:30
2.递交: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
23.2
招标文件对本项目分包的规定:采购人不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24.1
报价相同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的方式:由采购人确定。
核心产品为两个及以上(具体见24.3)的,不同投标人所投的核心产品中有部分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照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24.2
评审得分相同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的方式:由采购人确定。
核心产品为两个及以上(具体见24.3)的,不同投标人所投的核心产品中有部分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照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2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无。
四、开标、评标
26.1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6月19日9:30
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26.3
线上开标时,“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
所有投标人解密(或解密时间)结束后,应当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内容: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无。
“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26.4
“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后5分钟内,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确认开标过程。在以上时间内投标人没有确认的,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26.5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如责任方为“苏采云”系统,“苏采云”系统免责)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26.6
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无。
29.
1.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
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规定回复时间。
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没有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认为投标人拒绝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
31.1
本项目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中标和合同
36.2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中标人方式:
一、确定人:采购人。
二、确定中标人方式:
按照以下顺序确定中标人:
1.投标人投标报价低的,被确定为中标人。
2.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得分高的,被确定为中标人。
3.投标人投标报价和《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得分都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
37.1
确定中标人后,通过“苏采云”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或通过其他必要的方式以其他形式告知未中标人其评审结果。
37.2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标结果在“苏采云”系统进行公示和公布。
38.
特别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询问和质疑
41.
1.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3775841168
通讯地址:徐州市三环南路7号
附加说明
第4章 评标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细化和量化
是否客观分
价格部分(10分)
价格
(10分)
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报价÷各投标人投标报价×10
是
技术部分(69分)
物业管理服务方案(69分)
基本服务方案(20分)
方案要求对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一)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及标准”中“1. 基本服务”中“服务内容”(共10项)的“服务标准”进行完善,且表述具体方案措施。
上述内容齐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无缺陷(缺陷是指: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得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分,单项内容分(2分)扣完为止。
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20分,最低得0分。
否
房屋维护服务方案(4分)
方案要求对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一)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及标准”中“2.房屋维护服务”中“服务内容”(共4项)的“服务标准”进行完善,且表述具体方案措施。
上述内容齐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无缺陷(缺陷是指: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得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项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存在缺陷的,单项内容不得分。
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4分,最低得0分。
否
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方案(8分)
方案要求对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一)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及标准”中“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中“服务内容”(共8项)的“服务标准”进行完善,且表述具体方案措施。
上述内容齐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无缺陷(缺陷是指: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存在缺陷的,单项内容不得分。
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8分,最低得0分。
否
保洁服务方案(5分)
方案要求对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一)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及标准”中“4.保洁服务”中“服务内容”(共5项)的“服务标准”进行完善,且表述具体方案措施。
上述内容齐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无缺陷(缺陷是指: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得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项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存在缺陷的,单项内容不得分。
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5分,最低得0分。
否
保安服务方案(16分)
方案要求对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一)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及标准”中“5.保安服务”中“服务内容”(共8项)的“服务标准”进行完善,且表述具体方案措施。
上述内容齐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无缺陷(缺陷是指: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得1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分,单项内容分(2分)扣完为止。
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16分,最低得0分。
否
会议服务方案(5分)
方案要求对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一)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及标准”中“6.会议服务”中“服务内容”(共5项)的“服务标准”进行完善,且表述具体方案措施。
上述内容齐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无缺陷(缺陷是指: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得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项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存在缺陷的,单项内容不得分。
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5分,最低得0分。
否
公共设施节水、节电、节能管理方案(5分)
方案要求对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一)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及标准”中“7.公共设施节水、节电、节能管理”(共5项)进行完善,且表述具体方案措施。
上述内容齐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无缺陷(缺陷是指: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得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项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存在缺陷的,单项内容不得分。
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5分,最低得0分。
否
物业移交方案(6分)
方案要求对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一)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及标准”中“8.物业移交”(共2项)进行完善,且表述具体方案措施。
上述内容齐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无缺陷(缺陷是指: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分,单项内容分(3分)扣完为止。
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4分,最低得0分。
否
商务部分(21分)
组织机构设置方案(17分)
组织机构设置方案(6分)
针对本项目需求,分别对服务中心部门、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部门、消防设施维护服务部门、保洁服务部门、保安服务部门、会议服务部门的职责、工作流程进行详细描述(共6部门)。各服务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内容齐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无缺陷(缺陷是指: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得6分,每缺少1个服务部门职责或服务岗位工作流程内容或每项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
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最低得0分。
否
人员配备具体方案(6分)
方案要求针对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六、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中“(一)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具体需求”要求的岗位(六类),详细描述各岗位职责。
各岗位职责内容齐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无缺陷(缺陷是指: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得6分,每缺少一类岗位职责内容扣1分,扣完为止;每类岗位职责内容存在缺陷单项内容分(1分)扣完。
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最低得0分。
否
用工方案(5分)
方案要求对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六、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中“(二) 用工要求”进行完善,且表述具体方案措施。
上述内容齐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无缺陷(缺陷是指: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得5分,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
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5分,最低得0分。
否
投标人业绩(4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卖方(乙方),合同签订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之后,合同内容为物业管理类项目(非居住类物业)的合同扫描件,每提供一份得2分。
本项最高得4分,最低得0分。
是
注:评分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甲方: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乙方: 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41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按照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等,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1章 物业管理服务基本情况
第1条 物业管理服务区域
项目名称
物业名称
物业地址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办公区
徐州市泉山区三环南路32号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港务区法庭办公区
徐州市泉山区时代大道9号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详见合同附件1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1.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要求
1.1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原则:统一、规范、高效、安全。
1.2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要求:见合同附件2。
2.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要求
2.1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备原则:精干、专业、敬业、健康。
2.2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均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2.1无犯罪记录、无恶习、无复杂社会关系;
2.2.2有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具备正常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2.2.3岗前培训合格率100%。
2.3按照乙方投标文件中《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组建物业管理服务队伍。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报送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花名册、照片、相关证件影(复)印件和证明。合同期满后,甲方向乙方退还相关证件影(复)印件和证明。
3.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要求:见合同附件3。
4.采购需求:见合同附件4。
5.验收标准(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
(1)验收标准:见本合同“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2)验收要求、验收程序:乙方提出书面验收要求,甲方接到书面验收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书,如乙方对验收书有异议,在接到验收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
(3)验收组织方式:R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
验收主体: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 R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 R否
是否进行抽查:¨是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4)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日内组织验收)
(5)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6)履约验收程序:
(7)履约验收的内容: (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
6.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工资要求
(1) 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规定,乙方按月足额发放工资;
(2)不得低于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乙方按规定另行支付:①加班加点的工资;②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③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④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3)工资发放采用银行代发方式。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1.达到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日常考核细则》(见合同附件5)90分以上。
2.在有重大接待任务及重要检查时,不出现严重问题。
3.不出现水、电安全事故。
4.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防疫规定,认真履行消毒防疫措施。
5.日常保洁,同一部位不能出现3次以上问题。
6.要求按时巡视环境、设备,不得造成损失。
7.要求及时发现水、电设备故障。
8.要求及时发现空房未上锁并及时处理。
9.不得做出任何有损公共卫生的事,如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或乱写乱画等。
10.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无故缺勤,或上班时间串岗、空岗等。
11.不得发生服务态度恶劣,粗言秽语,不按甲方规定保障行为。
12.物业服务人员要求按规定统一着装。
13.不得工作散漫、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错。
14.不得消极怠工,态度不端正,工作被动、拖拉、未能按时完成工作。
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及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合同总价: ¥ 大写:人民币 。
2.经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第一种付款方式(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
(1)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即¥ 大写:人民币 ,在合同签订生效,甲方自收到发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
(2)预付款抵扣后期应支付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预付款抵扣完后,每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即合同总价)*90% /24”。
第二种付款方式((提交预付款保函的)
(1)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四十(40%)即¥ 大写:人民币 作为预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且乙方向甲方出具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四十(40%)即¥大写: 人民币的预付款保函,甲方自收到发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40%)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
(2)预付款抵扣后期应支付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预付款抵扣完后,每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即合同总价)*60% /24”。
第三种付款方式
在签订合同时,如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甲方可凭考核结果按月支付乙方服务费。(注:此条符合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每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即合同总价)/24。
3.每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支付
每月甲方按验收(考核)结果,收到乙方开具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乙方。具体如下:
3.1验收(考核)结果按照《物业管理服务日常考核细则》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全额支付合同约定的“每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3.2验收(考核)结果按照《物业管理服务日常考核细则》考核得分在89—60分(含60分)之间的,实际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为:[(实际得分+10)/100]*合同约定的“每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3.3验收(考核)结果按照《物业管理服务日常考核细则》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全额扣除合同约定的“每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甲方有权保留与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的权利。
第四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七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大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管道井等;
2.上下水管道、落水管、供电线路、共用照明、化粪池、配电设备(高低压)、中央空调、加压供水设备、消防设备、电梯设备等;
3.配电房、水泵房、消防、安全监控室、公共卫生间等。
第八条 资料移交
1.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根据乙方需要移交相关资料:
2.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已经移交给乙方的资料移交给甲方。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 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检查和考核。
1.2乙方如有人员调整应经甲方书面同意。涉及项目主管等人员的调整应提前2个月告知甲方。
1.3甲方有权警告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乙方人员。按照甲方要求,乙方更换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人员。
1.4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甲方的义务
2.1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2.2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由甲方指定。
2.3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服装及所有服装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4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1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1.2有权要求甲方指定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2.乙方的义务
2.1 乙方不得分包本项目;
2.2提供的物业服务符合本合同“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2.3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具体见“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中“1.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要求”;
2.4乙方应按响应文件配备人员及到岗,具体见“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中“3. 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要求”;
2.5按照甲方要求,乙方更换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人员;
2.6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
2.7乙方如有人员调整应经甲方书面同意,涉及项目主管等人员的调整应提前2个月告知甲方;
2.8不得占用非指定的物业管理用房,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
2.9不得因乙方原因,发生火灾、水灾、伤亡等重大安全事故;
2.10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相关资料等交还给甲方。
2.11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监督。
2.12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2.13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对自己管理的范围内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2.14乙方对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不得违章指挥、强制冒险作业、违规作业。
2.15乙方负责处理本公司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以及一切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乙方保证如有上述情况发生,积极处理,确保不影响甲方正常办公。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乙方按合同履约,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甲方每逾期10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0.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的(1)%。
二、乙方的责任
第一部分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全额扣除当月的合同约定的 “每月物业管理服务费”,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不予补偿;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赔偿费从物业管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如有)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
(1) 乙方分包本项目的;
(2) 按照《物业管理服务日常考核细则》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章 物业管理服务基本情况”中“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中“6.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工资要求”的。
第二部分
(一) 乙方违反“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中“2.乙方的义务”中2.3—2.15的,第一次发生(发现)的,甲方有权从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扣1000元。第二次发生(发现)的,甲方有权从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扣2000元,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不予补偿;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赔偿费从物业管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如有)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
(二) 上述违约事项如与《物业管理服务日常考核细则》中相关内容相同,乙方应先行承担上述违约责任,乙方按照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后,甲方按照《物业管理服务日常考核细则》考核时,将不再扣减相应的分值。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生效日期以下列条件全部满足的最晚日期为准:
1.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甲方收到乙方按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合同总价)的 0 %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乙方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甲方。乙方可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详见《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规定)。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及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41]为准。
第十六条 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一 份,乙方一份,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一份存档,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备案。
第十七条 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甲方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制度规定确定本合同 ( )部分涉及国家秘密,该涉及国家秘密部分不公告;甲方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与乙方约定本合同( )部分涉及商业秘密,该涉及商业秘密部分不公告。
甲 方 乙 方
单位签章: 单位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1: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附件2: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要求(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见乙方投标文件中《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合同附件3: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要求(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见乙方投标文件中《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方案》。)
合同附件4:采购需求(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附件5:《物业管理服务日常考核细则》
合同附件5:物业管理服务日常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
标准
实得
分数
1、 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5分)
服务要求
1.房门:无污迹,无损坏,开启灵活无杂音,磁吸完好。
全部符合得5分,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3分。
2.地面:无污渍、痰渍、水渍,光洁明亮。墙面:无花斑,无蛛网、无污迹.无脱落。踢脚线:清洁。
3.地毯:吸尘干净,无污迹。
4.会议桌:桌面无灰尘,光亮,抽屉内无杂屑和灰尘。
5.天花板:无蛛丝污渍、尘渍,光洁明亮。
6.窗帘:清洁完好干净使用自如。窗户:清洁明亮窗柜窗台干净,开启自如。
7.客用品:品种正确,数量准确,清洁完好。
8.气味:空气清洁,无异味。
9.会议室设施:各类设施完好,无损坏。
二、设施设备管理
(25分)
设备管理综合要求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建立设备台帐,项目齐全、目录清晰、管理完善,可随时查阅。
全部符合得5分,发现一项不合格扣1分。
2.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测试及监督、维修保养、运行记录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一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4.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 尘,无鼠、虫害发生。
5.配备所需各种专业技术人员,维修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房屋管理及维护
1.房屋图纸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
全部符合得4分,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
2.楼号楼层有明显标志及引路平面图。
3.无违反规划私搭、乱建。
4.大厦外观完好、整洁。
5.装饰装修房屋的,不危及房屋结构与他人安全。
6.房屋完好率达98%以上 。
7.房屋零修及时率达98%以上,零修合格率达100%,并建立回访制度和回访记录。
供电系统
1.保证24小时正常运行,出现故障,立即排除。
全部符合得4分,发现一项不合格扣1分。
2.限电、停电按规定提前上报。
3.配电室严格按国家标准操作运行 。
4.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5.制定临时用电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给排水系统
1.按规定对供水蓄水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保持水池、水箱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全部符合得4分,发现一项不合格扣1分。
2.设备阀门、管道无跑、冒、滴、漏。
3.所有排水系统通畅,汛期道路无积水,楼内、地下室及车库无积水、浸泡发生。
4.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限水、停水能预先通知行装处。
5.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事故。
电梯系统
1.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齐全有效,通风、照明及其它附属设施完好。
全部符合得4分,发现一项不合格扣2分。
2. 轿厢、机房等保持清洁。
3. 运行出现险情后,应有排除险情的应急处理措施。
空调系统
1.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正常,无超标噪音和严重滴漏水现象 。
全部符合得4分,发现一项不合格扣1分。
2.中央空调出现运行故障后,及时报修甲方人员并做好记录。
3.制订中央空调发生故障应急处理方案。
4.“三废”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贮放、清运管理有序。
三、楼内卫生保洁
(25分)
大堂及走廊公共区域
1.大门口台阶每月清洗一次,大理石台及地砖每月上尘油保养一次;随时随地做到人走地面净,随时清抹污渍,无痰迹、无绿苔。
全部符合得10分,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
2.大厅地面每天用尘油保养一次,每周晶面处理一次;做到无污渍、尘渍、灰尘、光洁晶亮。
3.瓷砖墙面每周日上午清抹3米以下墙面一次;每周全面刮洗一次;做到无污渍、灰尘、光洁明亮。大厅内所配物品要即时保洁、做到无灰尘、污渍。
4.大门玻璃3米以下随时清除污渍、手印、保洁;两天刮洗一次;做到无污渍、灰尘、手印,光洁明亮。
5.电动门头卫生的清理每周一次;做到无污渍、灰尘、脏物。
6.不锈钢饰物及信报箱每天上午用不锈钢清洁剂抹一次,随时保洁;做到无污渍,锈迹,手印,光洁明亮。
7.标识按钮每天上、下午刮洗一次;随时清除污渍、手印,光洁明亮。
8.配套设施每天清抹一次,随时保洁;做到无污渍、灰尘。
9.3米以上配套设施每天用除尘弹除尘一次;每月全面清抹一次;做到无蛛丝、污渍、尘渍,光洁明亮。
10.天花板、灯饰、风口每天用除尘弹除尘一次;每月全面清抹一次;做到无蛛丝、污渍、尘渍,光洁明亮。
11.悬挂物每天上午清抹一次,随时保洁;做到无蛛丝、污渍、灰尘,光洁明亮。
12.烟灰、废纸筒每天清收清理二次,同时清抹桶身,随时清除污渍、痰渍保洁;规定做到无异味、污渍、痰渍、光洁明亮,垃圾不能满。
13.消防设施每天上午清抹一次,保洁;做到无蛛丝、污渍、灰尘,光洁明亮。
14、植物、花盆等每天下午清抹花盆花槽一次,随时清除杂物、枯叶;做到无蛛丝、灰尘、杂物、枯叶。
15.各楼层瓷砖地面每天上下午各清拖一次,并随时保洁;做到无污渍、痰渍、水渍,光洁明亮。
16.走廊瓷砖墙面、耐水围墙每天下午清抹3米以下一次;每月全面清刮一次;做到无污渍、灰尘,光洁明亮。
17.各楼层玻璃护栏、窗框、窗台每天上午清抹一次;每周清刮玻璃一次,并随时保洁;做到无灰尘,污渍,玻璃窗明亮。
卫生间、茶水间区域
1.茶水间门、门框要及时清理保洁做到干净整洁。瓷砖地面每天上下午各刷洗一次,并随时保洁;每周消毒二次;做到无污渍、积水、杂物、洁净。
全部符合得6分,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
2.瓷砖墙面每周刷洗一次,并随时保洁;每周消毒一次;做到无污渍、积水、杂物、洁净。
3.天花、风口、灯饰、管道等每天用除尘弹尘一次;每周清抹一次;,做到无污渍、灰尘。
4.卫生间电热水器要保证外部无灰尘、温度调节合理。便器洁具每天上下午各刷洗二次,随时冲洗污垢;每周消毒二次;做到无污、无垢、无臭,光亮如新。
5.卫生间档板每天清抹一次;做到无污渍,无水迹。卫生间水池及时清洁、做到无污渍。卫生间配套设施(榨水车、抹手纸、大卷纸盒)每天保洁做到无污渍、干净整洁。
6.镜面每天及时保洁清除水渍,随时清抹手印;做到无污渍、灰尘、手印、光洁明亮。
7.垃圾桶、茶叶框每天清抹一次;做到无污渍,无茶垢,无垃圾外溢。
8.茶水间不锈钢水池每天及时清除茶渍、污渍,做到无污渍、光亮整洁。镜面每天早晨刮洗一次,随时清抹手印;做到无污渍、灰尘、手印、光洁明亮。
10.消防管道每月清抹一次,玻璃窗台、窗框每天上午清抹一次;每周清刮玻璃一次,并随时保洁;做到无灰尘,污渍,玻璃窗明亮。
11.垃圾桶每天清收二次,并清抹桶身,随时保洁;做到无异味、污渍、尘渍、垃圾不满。
消防楼梯区域
1.金属门每天下午清抹一次,并保洁;每周全面清刮一次;做到无污渍、锈迹、手印,光洁明亮。
全部符合得5分,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
2.扶手每天下午用除尘弹尘一次,不锈钢面板每天上午用不锈钢清洁剂抹一次,并随时保洁;每周上不锈钢油一次;做到无污、无垢、无臭、光亮如新。
3.石材地面每天上下午各清拖一次,并保洁;做到无污渍、灰尘、保持光洁。
4.门轨槽每天早晨清理清抹一次,并保洁;做到无污渍,光洁明亮。
5.阶梯每天上午清拖一次,不间断保洁;做到无垃圾、污渍、洁净。
6.白灰墙面周用除尘弹尘一次;有污渍,鞋印随时用沙纸打磨;做到无灰尘、污渍、洁净。
7.天花、灯饰等用尘弹除尘一次;每月全面清洁抹一次;做到无蛛丝、污渍、光洁明亮。
8.每天定时更换地毯,随时保洁;每周清洗一次;做到无污渍,无杂物。
9.电梯四壁每天清抹一次;每周上保养油一次;做到无油迹,无污渍,无灰尘。
10.电梯槽每天清扫一次;做到无杂物。电梯门处边框每天保洁、做到无灰尘、无污渍。
顶层天台及平台
1.天台地、渠口每天上下午各清扫地面一次;清理渠口,每周全面清洗一次;做到无污渍,无垃圾杂物,整洁。天台地面要每天保洁、及时清理落叶灰尘。
全部符合得4分,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
2.天台架、灯饰及其它设施每周全面清抹一次;做到无尘渍、整齐。
3.顶楼天台每周全面清洁一次做到无污渍,杂物,10平方米内不超过3个烟头。
4.植物、花盆、人造植物等每天下午清抹花盆花槽一次,随时清除杂物、枯叶;做到无蛛丝、灰尘、杂物、枯叶。
5.每月定时冲洗地面、车位做到无污渍、光亮干净。每天及时清扫地面,地角线每天清拖一次,并随时保洁,做到无杂物,无水迹。环氧树脂地坪要每天保洁、做到无污渍、干净明亮。
6.灯具、消防栓、监控器、停车牌,每天用除尘弹除尘一次,每周清抹一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蛛丝。
四、节能管理
(10分)
1.成立本区域节能工作组织,有专人负责本区域节能管理工作。
全部符合得10分,发现一项不合格扣1分。
2.根据上级部门提出的节能目标,将指标任务分解并落实。
3.根据国家标准,严格控制公共区域空调机组开启时间和温度,明确各区域责任人,空调开始时间禁止长开门、开窗。
4.根据季节、天气的变化调整路灯、景观照明时间,尽可能减少路灯、景观照明开启时间。
5.节约用水,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调小出水量,严防“跑冒滴漏”,严禁“长流水”。
6.会议室、餐厅准备、清扫时间照明灯开启应合理。
7.休息日电梯应合理开启,减少电能的浪费。
五、保安及
车辆管理
(25分)
1.有专业保安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保安人员熟悉大楼的环境,着装整齐,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服务热情、认真负责,无迟到、早退、旷工、闲聊、睡岗、脱岗。无当班及酒后上岗。工作散漫、不服从队长合理工作安排、对上级要求整改之事项无动于衷的。
全部符合得25分,发现一项不合格扣3分。
2.制订完善的安全防范及消防安全制度、措施。保安队员考核考勤制度健全。
3.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登记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个人及群访事件的处置工作。
4.做好进出车辆的查验工作,进出中心各种车辆管理有序,无堵塞交通现象,不影响行人通行。做好进出口车辆停放疏导管理。
5.非机动车辆有集中停放场地,管理制度落实,停放整齐,场地整洁。
6.工作区域内发生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上级汇报。
7.注重巡查、检查效果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迅速上报、处置。
六、人员配置及管理
(10分)
持证上岗
物业管理人员、安保、水电等需持相关职业技能操作证书上岗。
全部符合得4分,发现一项不合格扣1分。
技能培训
员工应了解法院工作基本常识,各工种相关技能上岗前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人员配置
不定时对中标单位最低配备的人员进行出勤考核。
人员变动率3个月不超过10%,全年不超过30%(采购方认为不合格要求更换的除外)。
考勤情况
1.未按规定履行请销假制度。
全部符合得3分,发现一项不合格扣1分。
2.发现人员迟到早退。
3.工作时间擅离职守、不在工作岗位。
4.员工请假超过2天未安排人员顶岗。
勤务规范
1.员工统一着工装,服装整洁,佩戴工牌,认真履职。
全部符合得3分,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
2.上班时间聚集聊天或大声喧哗等。
3.值班室、办公室或操作间较乱或个人物品乱放乱挂。
4.个人要讲卫生。做到勤理发修胡须、勤洗澡、勤修指甲、勤换衣物。
5.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吸烟、吐痰、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
6.工作人员私自调岗或睡岗的。
第六章 采购需求
一、说明
(一)采购人: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标的: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五)本项目不接受超过164万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二、项目基本概况
1.物业情况:
项目名称
物业名称
物业地址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办公区
徐州市泉山区三环南路32号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港务区法庭办公区
徐州市泉山区时代大道9号
2.采购人提供投标人使用的场地、设施、设备、材料等:
采购人可提供的办公室,办公室数量:1间;面积: 20㎡;办公室内可用设施设备:办公桌2套。
三、物业范围
1.物业管理(建筑物)
名称
明细
服务内容及标准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二、项目基本概况”中“1.物业情况”
总面积
建筑面(㎡)
23000㎡
见“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5.保安服务”
需保洁面积(㎡)
40000㎡
见“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4.保洁服务”
门窗
门窗总数量(个)及总面(㎡)
门600个、窗900个、总面积5000㎡
见“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2.房屋维护服务”及“4.保洁服务”
地面
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瓷砖总面积:18000㎡
见“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2.房屋维护服务”及“4.保洁服务”
内墙饰面
内墙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内墙饰面乳胶漆总面积:30000㎡ ;瓷砖:1062㎡
见“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2.房屋维护服务”及“4.保洁服务”
顶面
顶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石膏板总面积:11000㎡;铝扣板总面积:3000㎡
见“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2.房屋维护服务”及“4.保洁服务”
外墙
外墙各材质及总面积(㎡)
石材墙面:8000㎡
见“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2.房屋维护服务”及“4.保洁服务”
外墙需清洗面积(㎡)
干挂幕墙:14773.56㎡
见“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 “4.保洁服务”
会议室
室内设施说明
会议桌、会议椅、话筒、led大屏、空调、音频设备、灯光设备等
见“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2.房屋维护服务”、“4.保洁服务”及“6.会议服务”
会议室数量(个)及总面积(㎡)
6个会议室总面积1000㎡
见“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 “4.保洁服务”及“6.会议服务”
接待室
接待室数量(个)及总面积(㎡)
1间,总面积:85㎡
见“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 “4.保洁服务”及“6.会议服务”
多功能室数量(个)及总面积(㎡)
1间,总面积:200㎡
见“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 “4.保洁服务”及“6.会议服务”
卫生间
卫生间数量(个)及总面积(㎡)
28个卫生间,总面积700㎡
见“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 “4.保洁服务”
垃圾存放点
各垃圾存放点位置、面积(㎡)及数量(个)
垃圾站2个,面积30㎡
见“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 “4.保洁服务”
车位数
地面车位数
地上:60个;地下:60个
见“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5.保安服务”
车行/人行口
车行口
3个
见“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5.保安服务”
人行口
3个
见“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5.保安服务”
设施设备
电梯系统
客梯2台
见“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及“5.保安服务”
空调系统
2套集中供暖供冷系统、30个空调
见“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及“5.保安服务”
给排水系统
生活泵:2个
喷淋泵:2个
消防泵:2个
给排水泵:2个
见“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及“5.保安服务”
消防系统
报警主机2台
见“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及“5.保安服务”
照明系统
室内照明+室外照明
见“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及“5.保安服务”
供配电系统
配电室1间
见“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2.物业管理(室外)
名称
明细
服务内容及标准
室外面积
12000㎡
见“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 “4.保洁服务”及“5.保安服务”
广场
6000㎡
见“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 “4.保洁服务”及“5.保安服务”
消防栓
消防栓60个
见“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及“4.保洁服务”
垃圾箱
垃圾箱120个
见“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 “4.保洁服务”
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及标准
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基本服务;房屋维护服务;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保洁服务;保安服务;会议服务;公共设施节水、节电、节能管理;物业移交等。
1.基本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目标与责任
1.结合采购人要求及物业管理服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管理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
2
服务人员要求
1.每季度至少开展 1次岗位技能、职业素质、服务知识、客户文化、绿色节能环保等教育培训,并进行适当形式的考核。
2.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向采购人报备。
3.服务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验及资格条件应当与所在岗位能力要求相匹配,到岗前应当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以达到岗位能力要求,国家、行业规定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证书的,应当按规定持证上岗。
4.着装分类统一,佩戴标识。仪容整洁、姿态端正、举止文明。用语文明礼貌,态度温和耐心。
3
思想政治教育
1.每季度至少开展 1 次对服务人员思想政治教育的培训,提高服务人员思想政治意识。新入职员工应当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培训。
2.发现服务人员违法违规或重大过失,及时报告采购人,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4
档案管理
1.建立物业信息,准确、及时地对文件资料和服务记录进行归档保存,并确保其物理安全。
2.档案和记录齐全,包括但不限于:①采购人建议与投诉等。教育培训和考核记录。保密、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记录。②房屋维护服务:房屋台账、使用说明、房屋装修、维保记录等。③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设备台账、设备卡、使用说明、维保记录、巡查记录、设施设备安全运行、设施设备定期巡检、维护保养、维修档案等。④保安服务:监控记录、突发事件演习与处置记录等。⑤保洁服务:工作日志、清洁检查表、用品清单、客户反馈表等。⑥清洁整改记录、消杀记录等。
3.遵守采购人的信息、档案资料保密要求,未经许可,不得将建筑物平面图等资料转作其他用途或向其他单位、个人提供。
4.履约结束后,相关资料交还采购人,采购人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存档。
5
服务改进
1.明确负责人,定期对物业管理服务过程进行自查,结合反馈意见与评价结果采取改进措施,持续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
2.对不合格服务进行控制,对不合格服务的原因进行识别和分析,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再发生。
3.需整改问题及时整改完成。
6
重大活动后勤保障
1.制订流程。配合采购人制订重大活动后勤保障工作流程,需对保障活动进行详细了解,并根据工作安排制定详细的后勤保障计划。
2.实施保障。按计划在关键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部署,确保任务顺利进行,对活动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对车辆进行有序引导和管理,确保交通安全畅通,以礼貌、专业的态度对待来宾,展现良好形象。
3.收尾工作,对现场进行检查,做好清理工作。
7
应急保障预案
1.重点区域及安全隐患排查。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重点部位及危险隐患进行排查,并建立清单台账;应当对危险隐患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措施进行控制或整改并定期监控;随着设施设备、服务内容的变化,及时更新清单/台账,使风险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应急预案的建立。根据办公楼隐患排查的结果和实际情况,制定专项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火情火警紧急处理应急预案、紧急疏散应急预案、停水停电应急预案、有限空间救援应急预案、高空作业救援应急预案、恶劣天气应对应急预案、防疫应急处理预案、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应急方案等。
3.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应急预案定期培训和演练,组织相关岗位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留存培训及演练记录和影像资料,并对预案进行评价,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结合。
4.应急物资的管理。根据专项预案中的应对需要、必要的应急物资,建立清单或台账,并由专人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如有应急物资不足,及时通知采购人购置齐全,确保能够随时正常使用。
8
服务方案及工作制度
1.制定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人员录用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管理服务管理制度、公用设施设备相关管理制度等。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交接方案、人员培训方案、人员稳定性方案、保密方案等。
3.制定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主要包括:房屋维护服务方案、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方案、安检服务方案、保洁服务方案、保安服务方案、会议服务方案、节能服务方案等。
9
信报服务
1.对邮件、包裹和挂号信等进行正确分理、安全检查和防疫卫生检查。
2.及时投送或通知收件人领取。
3.大件物品出入向采购人报告,待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放行。
10
服务热线及紧急维修
1.设置 24 小时报修服务热线。
2.紧急维修应当 5 分钟内到达现场,不间断维修直至修复。
2.房屋维护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主体结构、围护结构、部品部件
1.每季度至少开展 1 次房屋结构安全巡视,发现外观有变形、开裂等现象,及时建议采购人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并采取必要的避险和防护措施。
2.每季度至少开展 1 次外墙贴饰面、幕墙玻璃、雨篷、散水、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检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
3.每半月至少开展 1 次公用部位的门、窗、楼梯、通风道、室内地面、墙面、吊顶和室外屋面等巡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
4.每年强降雨天气前后、雨雪季节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
5.办公楼外观完好,建筑装饰面无脱落、无破损、无污渍,玻璃幕墙清洁明亮、无破损。通道、楼梯、门窗等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2
其他设施
1.每半月至少开展 1 次大门、围墙、道路、场地、管井、沟渠等巡查,每半月至少检查 1 次雨污水管井、化粪池等巡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
方案实施维修。
2.每年至少开展 1 次防雷装置检测,发现失效,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
3.路面状态良好,地漏通畅不堵塞。
4.接到采购人家具报修服务后,按照《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约定及时处理一般性小修,处理不了时及时通知家具供货商对保修期内的家具进行维修,及时对保修期外的家具进行维修。
3
装饰装修监督管理
1.制订《装饰装修监督管理制度》
2.装饰装修前,供应商应当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装修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装
饰装修须知,并按照《装饰装修监督管理制度》对装饰装修过程进行管理服务。
3.根据协议内容,做好装修垃圾临时堆放、清运等。
4.受采购人委托对房屋内装修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不因装修而危及大楼结构安全、人身安全和影响正常办公秩序。
4
标识标牌
1.每月至少检查 1 次标识标牌和消防与安全标识。应当规范清晰、路线指引正确、安装稳固。
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基本要求
1.重大节假日及恶劣天气前后,组织系统巡检 1 次。遇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集中组织轮休员工进行防涝除雪等应急工作。
2.具备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环境和场所(含有限空间),温湿度、照度、粉尘和烟雾浓度等符合相关安全规范。
3.确保供水、供电、排水系统、消防系统、人员车辆进出入系统等设施设备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出现故障应立即进行维修。维修不了的须上报采购人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抢修,并做好配合保障工作。
2
设备机房
1.设备机房门口有机房类别及安全标志。落实各类机房责任人、督查人,且设备系统图、应急预案流程图、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等上墙文件或证书符合各设备机房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机房巡视及外来人员记录清晰完整,标识统一。
2.设备机房门窗、锁具应当完好、有效。
3.每半月至少开展 1 次清洁,整洁有序、无杂物、无积尘、无鼠、无虫害,温湿度符合设备运行要求。
4.按各设备机房国家标准规范规定维护/保管消防、通风、应急照明,防止小动物进入。
5.安全防护用具配置齐全,检验合格。
6.应急设施设备用品应当齐全、完备,可随时启用。
7.配电室绝缘工具每年度进行耐压检测试验,其中绝缘手套、绝缘靴须每半年进行耐压检测试验。
3
给排水系统
1.设施设备、阀门、管道等运行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
2.有水泵房、水箱间的,每日至少巡视 1 次。每季度至少养护 1 次水泵。
3.遇供水单位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采购人。
4.每季度至少开展 1 次对排水管进行疏通、清污,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
4
电梯系统
1.电梯运行平稳、无异响、平层、开关正常。每周至少开展 2 次电梯的安全状况检查。
2.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等证件齐全。相关证件、紧急救援电话和乘客注意事项置于轿厢醒目位置。
3.有电梯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开展演练 1 次。电梯出现故障,物业管理服务人员 10 分钟内到场应急处理。
4.出现电梯困人情况后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须立即到场进行救助和排除故障。现场解决不了的应通知电梯维保公司进行救援,在此期间应做好和被困人员的沟通联系工作,稳定被困人员情绪静待维保救援。
5.每半月进行1次电梯五方通话试运行,保持应急通话畅通。
6.电梯维修、保养时在现场设置提示标识和防护围栏。
7.根据采购人需求,合理设置电梯开启的数量、时间。
8.及时清洁电梯桥厢,要求光洁、明亮、无污垢、无斑点。
5
空调系统
1.定期维保并做好记录,保证空调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每年至少开展1 次新风机、空气处理机滤网等清洗消毒;每 2 年至少开展 1 次风管清洗消毒。
3.每年至少开展 1 次分体式空调主机(含空调过滤网)和室外机清洁。每月至少开展 1 次挂机和室外支架稳固性巡查。
4.制冷、供暖系统温度设定及启用时间符合节能要求。
5.发现故障或损坏应当在 30 分钟内到场,及时通知空调维保公司维修。
6.正确操作设备,出现异常(需要停机的要及时停机)及时通知维保单位进行处理,保障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6
消防系统
1.消防设施平面图、火警疏散示意图、防火分区图等按幢设置在楼层醒目位置。
2.消防系统各设施设备使用说明清晰,宜图文结合。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正常。
4.消火栓箱、防火门、灭火器、消防水泵、红外线报警器、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等系统运行正常。
5.消防监控系统运行良好,自动和手动报警设施启动正常。
6.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运行正常。
7.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8.制定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计划,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完好,可随时起用。
7
供配电系统
1.电工须持证上岗。建立 24 小时运行值班监控制度。
2.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加强高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控制柜及线路等重点部位监测。
3.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接地等保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
4.发生非计划性停电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采购人,快速恢复或启用应急电源,并做好应急事件上报及处理工作。
5.复杂故障涉及供电部门维修处置的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并向采购人报告。
6.电工应每天巡检一次,每月彻底检修一次,及时处理查出的问题,处理不了的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处理,并立即上报。记录各类仪表数值,并做好数值对比工作。
7.接到维修要求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做好登记工作。
8.检修时必须挂标志牌作业。
8
照明系统
1.外观整洁无缺损、无松落。
2.更换的照明灯具应当选用节能环保产品,亮度与更换前保持一致。
3.每周至少开展 1 次公共区域照明设备巡视。
4.在车库、走廊、楼梯道应多采用声、光、时控灯具,能做到人走灯熄,车离灯暗。
4.保洁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基本要求
1.建立保洁服务的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并按照执行。
2.做好保洁服务工作记录,记录填写规范、保存完好。
3.作业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对作业人员或他人造成伤害。相关耗材的环保、安全性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4.进入保密区域时,有采购人相关人员全程在场。
2
办公用房区域保洁
1.大厅、楼内公共通道:
①公共通道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 1 次清洁作业。②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每周至少开展 1 次清洁作业。③指示牌干净,无污渍,每日至少开展 1 次清洁作业。
2.电器、消防等设施设备:
①配电箱、设备机房、会议室音视频设备、消防栓及开关插座等保持表面干净,无尘无污迹,每月至少开展 1 次清洁作业。
②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表面光亮,无尘、无斑点,每月至少开展 1 次清洁作业。
3.楼梯及楼梯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 1 次清洁作业。
4.开水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 1 次清洁作业。
5.作业工具间:
①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 1 次清洁作业。②作业工具摆放整齐有序,表面干净无渍,每日消毒。
6.公共卫生间:
①保持干净,无异味,垃圾无溢出,每日至少开展 1 次清洁作业。
②及时补充厕纸等必要用品。
7.电梯轿厢:
①保持干净,无污渍、无粘贴物、无异味,每日至少开展 1 次清洁作业。②灯具、操作指示板明亮。
8.平台、屋顶、天沟保持干净,有杂物及时清扫,每月至少开展 1 次清洁作业。
9.石材地面、内墙做好养护工作,每季度开展 1 次清洁作业。(各类材质地面、内墙服务管理标准详见 4.1中的要求)
10.地毯干净、无油渍、无污渍、无褪色,每月至少开展 1 次清洁作业。
3
公共场地区域保洁
1.每日清扫道路地面、停车场等公共区域 2 次,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
2.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及时清扫积水、积雪,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各种路标、宣传栏等保持干净,每月至少开展 1 次清洁作业。
4.清洁室外照明设备,每月至少开展 1 次清洁作业。
5.绿地内无杂物、无改变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每天至少开展 1 次巡查。
6.办公区外立面定期清洗、2 米以上外窗玻璃擦拭,每年至少开展 1 次清洗。(各类材质外立面服务标准详见4.1中的要求)
4
垃圾处理
1.在指定位置摆放分类垃圾桶,并在显著处张贴垃圾分类标识。分类垃圾桶和垃圾分类标识根据所在城市的要求设置。
2.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每日开展至少 1 次清洁作业。
3.垃圾中转房保持整洁,无明显异味,每日至少开展 1 次清洁作业。
4.化粪池清掏,无明显异味,每半年至少开展 1 次清洁作业。
5.每个工作日内要对楼层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分类,并运至垃圾集中堆放点。
6.垃圾装袋,日产日清。
7.建立垃圾清运台账,交由规范的渠道回收处理。
8.做好垃圾分类管理的宣传工作,督促并引导全员参与垃圾分类投放。
9.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的执行标准,按所在城市的要求执行。
5
卫生消毒
1.办公用房区域、公共场所区域和周围环境预防性卫生消毒,消毒后及时通风,每周至少开展 1次作业。
2.采取综合措施消灭老鼠、蟑螂,控制室内外蚊虫孳生,达到基本无蝇,每季度至少开展 1 次作业。
3.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邀请专业单位开展消毒、检测等工作。
4.1各类材质地面、内墙服务管理要求及各类材质外立面服务要求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瓷砖地面
1.日常清洁:推尘,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
2.深度清洁:使用洗洁精或肥皂水清理。
2
水磨石地面
1.日常清洁:推尘,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
2.深度清洁:使用洗洁精或肥皂水清理。
3
地板地面
1.定期保养。使用中性清洁剂清洁,避免使用强酸或强碱清洁剂,定期进行基础维护。
2.日常维护。使用湿润的拖把清洁,污染严重时局部清洁,每月对地板进行打蜡处理。
4
地毯地面
1.日常用吸尘机除尘,局部脏污用湿布配中性清洁液重点清洁。
2.用地毯清洗机进行整体清洗,除螨。
5
乳胶漆内墙
1.有污渍时用半干布擦拭。
6
墙纸内墙
1.有污渍时用半干布擦拭。
7
木饰面内墙
1.有污渍时用中性清洁剂、半干布擦拭。
8
石材内墙
1.有污渍时用半干布擦拭。
9
干挂石材外墙
1.定期专业清洗。
10
玻璃幕墙外墙
1.定期专业清洗。
5.保安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基本要求
1.建立保安服务相关制度,并按照执行。
2.对巡查、值守及异常情况等做好相关记录,填写规范,保存完好。
3.配备保安服务必要的器材。
2
出入管理
1.办公楼(区)主出入口应当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
2.设置门岗。在出入口对外来人员及其携带大件物品、外来车辆进行询问和记录,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
3.排查可疑人员,对于不出示证件、不按规定登记、不听劝阻而强行闯入者,及时劝离,必要时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4.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疏导上访人员,有效疏导如出入口人群集聚、车辆拥堵、货物堵塞道路等情况。
5.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安检员应熟练操作安检设备,对当事人及物品进出实行安检、登记、电话确认等分类管理措施。大宗物品进出会同接收单位收件人审检,严防违禁品(包括毒品、军火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等)、限带品(包括动物、任何未经授权的专业摄影设备、无人机等)进入。
6.提供现场接待服务:
①做好来访人员、车辆进出证件登记,及时通报。
②严禁无关人员、可疑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办公楼(区)内。
③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分类放置。
④现场办理等待时间不超过 5 分钟,等待较长时间应当及时沟通。
⑤对来访人员咨询、建议、求助等事项,及时处理或答复,处理和答复率 100%。
⑥接待服务工作时间应当覆盖采购人工作时间。
⑦与被访人进行核实确认;告知被访人的办公室门牌号;告知访客注意事项(根据实际需要填写注意事项)。
3
值班巡查
1.建立 24 小时值班巡查制度。
2.制定巡查路线,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执行,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及装修区域的巡查。
3.巡查期间保持通信设施设备畅通,遇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在现场采取相应措施。
4.收到情况异常指令后,巡查人员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4
监控值守
1.监控室环境符合系统设备运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确保系统功能正常。
2.监控设备 24 小时正常运行,监控室实行专人 24 小时值班制度。
3.监控记录画面清晰,视频监控无死角、无盲区。
4.值班期间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密制度,做好监控记录的保存工作。
5.监控记录保持完整,保存时间不应少于 90 天。
6.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或查阅监控记录,经授权人批准并做好相关记录。
7.监控室收到火情等报警信号、其他异常情况信号后,及时报警并安排其他安保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理。
5
车辆停放
1.车辆行驶路线设置合理、规范,导向标志完整、清晰。
2.合理规划车辆停放区域,张贴车辆引导标识,对车辆及停放区域实行规范管理。
3.严禁在办公楼的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车辆或充电。
4.非机动车定点有序停放。
5.非机动车充电桩每日根据上班时间启闭,充电插座要安装漏电保护器,日常巡查发现有异常充电器的须立即断开电源。
6.发现车辆异常情况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登记;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疏导和协助处理,响应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6
消防安全管理
1.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
2.消防控制室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 2 人。
3.消火栓、应急照明、应急物资、消防及人员逃生通道、消防车通道可随时正常使用。
4.易燃易爆品设专区专人管理,做好相关记录。
5.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每半年至少开展 1 次消防演练。
7
突发事件处理
1.制定突发事件安全责任书,明确突发事件责任人及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2.建立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队伍,明确各自的职责。
3.识别、分析各种潜在风险,针对不同风险类型制定相应解决方案,并配备应急物资。
4.每半年至少开展 1 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并有相应记录。
5.发生意外事件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维护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服务正常进行,保护人身财产安全。
6.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服务应急预案终止实施后,积极采取措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消除事故带来的不良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的人员和部门。
7.事故处理后,及时形成事故应急总结报告,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方案。
8
大型活动秩序
1.制定相应的活动秩序维护方案,合理安排人员,并对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2.应当保障通道、出入口、停车场等区域畅通。
3.活动举办过程中,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护和突发事故的处置工作,确保活动正常进行。
6.会议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会议受理
1.接受会议预订,记录会议需求。
2
会前准备
1.根据会议需求、场地大小、用途,明确会议桌椅、物品、设备、文具等摆放规定,音、视频设施保障措施。
3
引导服务
1.做好引导牌并放置在指定位置,引导人员引导手势规范,语言标准。
4
会中服务
1.会议期间按要求加水。
5
会后整理
1.对会议现场进行检查,做好会场清扫工作。
7.公共设施节水、节电、节能管理
7.1定期巡查及时统计损坏的设备设施并报给采购人,消耗品及时供应保证物业正常运行。
7.2巡查卫生间,发现跑、冒、滴、漏水情况迅速处理或报告;
7.3发现用水冲洗汽车、坐垫等情况要及时劝阻并报告;
7.4发现房间无人或开门窗时开空调的情况及时提醒;
7.5发现长明灯的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8.物业移交
8.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必须与原物业公司进行交接,并派员进驻物业管理服务区域;中标人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尽快做好接管原物业的相关图纸、资料,并对设施、设备逐项进行交接前的调试和测定;要求务必三天内完成交接,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负责监督交接。
8.2本项目合同期结束后,要求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要做好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在新供应商未进驻前,按原合同继续做好物业管理(注:继续做的费用不含在本合同总价内),同时清点物品,配合使用单位及新中标人做好移交工作,无条件配合移交下一合同期内的供应商。
(二)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中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文件。
2.《物业管理服务方案》需包括以下内容:
2.1基本服务方案;
2.2房屋维护服务方案;
2.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方案;
2.4保洁服务方案;
2.5保安服务方案;
2.6会议服务方案;
2.7公共设施节水、节电、节能管理方案;
2.8物业移交方案。
五、供应商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
序号
用途
作业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基本服务
签到机
1
台
办公电脑
1
台
2
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管道测漏仪
1
台
管道疏通机
1
台
专业万用电表
2
台
兆欧表
2
台
3
保洁服务
洗地机
1
台
吸尘器
1
台
4
保安服务
巡更系统
1
套
对讲机
5
台
说明:本“供应商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有偏离,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六、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
(一)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具体需求
部门职能
岗位
同时在岗人数
岗位所需人数
备注(岗位所需服务时长或时段、需具备的上岗资格证、人员学历、工作经验等要求)
服务中心
项目班长
1
1
项目班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年以上行政机关单位物业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协调能力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经理简历。
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水电工
2
3
年龄52岁以下,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资格,投标文件中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证书的扫描件。
消防设施维护服务
消防管理员
1
1
年龄52岁以下,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投标文件中提证书扫描件。
保洁服务
保洁员
11
11
保洁员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52岁以下。
保安服务
门岗
4
10
保安员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52岁以下,身高170cm以上。
会议服务
会务
1
1
会务服务人员具备会议服务专业知识及经历,年龄40岁以下。
合计
27
注:供应商应当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
供应商应当自行为服务人员办理必需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应当考虑在报价因素中。
说明:以上表格中“同时在岗人数”“岗位所需总人数”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有偏离,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二)用工要求
充分结合预算实际,在不减少人员配备数量的情况下,合理合法采用切合实际的用工形式(如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等)。
注:供应商应当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
供应商应当自行为服务人员办理必需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应当考虑在报价因素中。
(三)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中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方案》文件。
2.《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方案》对照“(一)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具体需求”及“(二)用工要求”编制,包含但不限于组织机构设置方案、人员配备方案。
(1)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包含但不限于: ①明确各服务部门(服务中心部门、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部门、消防设施维护服务部门、保洁服务部门、保安服务部门、会议服务部门)职责②按照服务岗位编制工作流程。
(2)人员配备具体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按照岗位(六类)配备人员、详细描述各岗位职责及所配备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3)用工方案。
七、物业管理服务期限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说明:本“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有偏离,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八、付款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说明:本“付款方式”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有偏离,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九、投标报价的相关说明
1.不接受超过164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2.报价不得违反徐州市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和徐州市关于社会保险基数的相关规定。采购人有权进行核查,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以及证明材料,供应商如不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书面说明以及证明材料,以及供应商违反上述规定,都将被采购人认定为该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该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报价须充分考虑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因素和社会保险基数调整因素。
4.报价需充分考虑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内的市场因素和成本变化状况的风险。
5.采购人不支付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6.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说明:本“投标报价的相关说明”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有偏离,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十、验收标准与要求: 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第一章物业管理服务基本情况”中“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中“5.验收标准(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
十一、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目录
1. 投标函
2. 开标一览表
3. 分项价格表
4.偏离表
5. 授权委托书
6. 中小企业声明函
7.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10.投标人相关承诺
11.投标人书面声明
12.采购需求符合性条件响应表
1. 投标函
致: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41]招标文件, 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投标人承诺并同意如下:
1. 本项目由投标人本企业提供服务,投标人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插入编号] [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投标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投标有效期为90天。
5.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的规定由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解释,投标人完全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的规定。
7.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确定。如我单位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作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附件予以公告。
8.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手机号码:
传真: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2.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41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总价(小写)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投标文件
总价(大写):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3.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41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详细分项报价内容自制)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本表的总价合计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以及按单价汇总金额应保持一致。
3.投标人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
4.偏离表
项目名称: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41
序号
偏离内容
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中的内容
(正/负/无)偏离
说明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除采购需求符合性条件外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下同)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5.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 性别:男(女)
年龄: 岁 民族: 族
职务:
身份证号:
兹委托( )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41)的招、投标活动及签订合同。( )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法律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 )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特此授权委托。
委托人(公章): 受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后)
6.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名称: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41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的(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目)属于(物业管理);承接企业为(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7.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41)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项目名称: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41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单位的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活动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电子签章):
日 期:
说明: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9.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项目名称: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41
投标人郑重声明: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41)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
设备:
1. (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附后)
2. (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附后)
3. (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附后)
…………
专业技术能力:
1. (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附后)
2. (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附后)
3. (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附后)
…………
特此声明。
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投标人相关承诺
项目名称: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41
我单位承诺:
如有参与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与我单位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我单位不再参加该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投标人书面声明
项目名称: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41
我单位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特此声明。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采购需求符合性条件响应表
项目名称: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41
序号
采购需求符合性条件
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中的响应情况
(完全响应/未完全响应)
说明
1
关于“供应商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的响应情况
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相关要求
关于“同时在岗人数”“岗位所需总人数”的响应情况
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相关要求
3
关于“物业管理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
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相关要求
4
关于“付款方式” 的响应情况
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相关要求
5
关于“投标报价的相关说明”的响应情况
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相关要求
注:
1.上表响应情况栏为必填内容,说明栏为选填内容。
2.如响应情况栏未填写或填写“未完全响应”,在符合性审查时均按照响应无效处理。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