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机器人生产示范中心招标公告(温州技师学院2025)


温州市本级 | 教学仪器

项目概况
2025年度工业机器人生产示范中心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JSXY-2025-3-001
项目名称:2025年度工业机器人生产示范中心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元):6958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5年度工业机器人生产示范中心项目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958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6月1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9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室(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技师学院
地 址:温州市洞头区瓯帆路16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忠剑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610285
质疑联系人:王天翔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610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纪凤/陈素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57703076
质疑联系人:钱学丰
质疑联系方式:1580577972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发稿【招标文件】2025年度工业机器人生产示范中心项目采购.doc517.6K

发稿【招标文件】2025年度工业机器人生产示范中心项目采购.doc

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WZJSXY-2025-3-001招标项目:2025年度工业机器人生产示范中心项目采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温州技师学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目录第一部分公开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一、说明11二、招标文件1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5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五、开标和评标18六、授予合同23七、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24第三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第四部分附件31第五部分采购需求59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65一、总则65二、评标组织65三、评标程序65四、评标办法65注:标“▲且加下划线”为投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加粗部分为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各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第一部分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度工业机器人生产示范中心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9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ZJSXY-2025-3-001项目名称:2025年度工业机器人生产示范中心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元):6958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5年度工业机器人生产示范中心项目采购数量:1预算金额(元):6958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9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9日09:30开标地点(网址):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室(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无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技师学院地址:温州市洞头区瓯帆路1600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忠剑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610285质疑联系人:王天翔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7-886102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纪凤/陈素芳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57703076质疑联系人:钱学丰质疑联系方式:1580577972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温州技师学院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5月29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2025年度工业机器人生产示范中心项目采购2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预算金额695800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3采购需求详见第五部分4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是指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2.采用含税人民币报价。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开招标公告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如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的,评审时应以资质最低的一方为依据。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指定其中一家企业为总承包主体,即为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7.投标文件中需要签章或签字的内容(资格文件等其他另有要求的除外)可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有效公章或电子签章及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代表(或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8踏勘现场不组织,如有需要投标人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投标人因现场踏勘影响投标报价、方案编制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供应商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投标报价或提出索赔等要求。9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0分包和转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分包2.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运输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2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2.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1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审小组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审小组有权做投标无效处理,详见评标办法。1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13投标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二类:(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1份。(2)递交1份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如有):与“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58000634@qq.com,传送的备份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未加密导致投标信息泄露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全套纸质投标文件叁份。14电子招投标特殊情况处理方式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投标人递交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5投标委托▲1.投标委托(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1.1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1.2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5年01月01日(含)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月);1.3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证明(2025年01月01日(含)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月)。▲2.投标委托(适用于联合体投标):2.1投标人代表是联合体成员中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提供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2.2投标人代表不是联合体成员中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提供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5年01月01日(含)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月);2.3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证明(2025年01月01日(含)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月)。16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评审地点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室18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货物类,核心产品为:铣削加工平台、机械手19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0标的名称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名称:铣削加工平台、机械手、AGV小车2.本项目属于 工业 行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1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2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R适用 £不适用 (1)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如遇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4)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23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24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后中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5合同签订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58000634@qq.com。26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7其他1.公开招标公告属于本招标文件的一部分2.电子评标注意事项:2.1投标人必须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登记注册,相关事宜请参照(《投标人网上注册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注册-投标人注册申请”),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后台依法进行网上自主下载。2.2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目前“政采云”平台仅支持浙江汇信或天谷CA锁,个体工商户投标仅支持浙江汇信CA锁)申领操作流程”】。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CA驱动和申领流程》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2.4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3.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4.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5.在投标文件解密前,请务必检验 CA 锁与所用电脑的兼容性,部分电脑因 CA 驱动未正常安装、USB 接口兼容性差等原因可能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提醒操作的,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7.投标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说明1.本次招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温州技师学院。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投标人”“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5“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备份投标文件”系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2.6“电子签章”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7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章或公章。2.8“▲且加下划线”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应当做出实质性响应。3.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投标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招标文件论证费:本次采购,招标文件论证费按照固定金额人民币3500元,向本项目中标人收取,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请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论证费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但不单独列出。4.3投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标项收取,收费标准(差额累进):中标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按6000固定金额收取;中标金额在5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的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75%收取;中标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7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本次采购为货物招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9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90万元×1.5%×0.75=1.0125万元请各投标人将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不单列。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采购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收款户名: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款账号:76060122000323292收款银行:宁波银行温州瓯海支行收款行号:313333030036关于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详细事宜请咨询采购代理机构王女士(0577-86077700)5.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5.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往前追溯三年;5.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5.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或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5.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投标无效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6.特别说明: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3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6.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三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7.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7.2支持绿色发展7.2.1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7.2.2鼓励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7.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7.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7.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7.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7.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7.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7.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7.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7.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7.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7.4支持创新发展7.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7.4.2贯彻落实对首台套产品、符合条件的制造精品的政府首购制度。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7.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7.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投标人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2.质疑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2.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电子签章或公章。2.3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投诉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或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4.澄清或修改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同时政采云系统会向所有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更正提醒信息,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公告附件,潜在投标人在收到该公告附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电子签章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文件为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1.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58000634@qq.com,递交1份,传送的备份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未加密导致投标信息泄露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和“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以下的“附件”,指的是第四部分附件中的表格,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电子签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1)2)报价明细表;(见附件2)3)投标报价部分其他内容(如有,格式自拟)。(2)资格文件:(见附件3)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五选一)(见附件3-1)(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关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见附件3-2)(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并各自加盖电子签章或公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见附件3-3)4)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或分包意向协议(如有)(见附件3-4)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投标协议,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3)商务和技术文件1)评分索引表(见附件4)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3)投标函(见附件6)4)投标声明书(见附件7)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8)6)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如有)(见附件9)7)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有)(见附件10)8)采购需求偏离表(见附件11)9)货物配置清单(见附件12)10)常用材料、零配件及备品备件报价清单(见附件13)11)投标产品技术支持材料(见附件14)12)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附件15)13)承诺书(见附件16)14)质保期外年维保报价(见附件17)1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以上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所附格式填写,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没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对服务的技术规格和要求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必须相等于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应要求,并使采购人满意。同时在采购需求偏离表中作出详细说明。5.投标文件格式5.1投标文件须包括本须知第4条中规定的全部内容,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格式在不改变格式内容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在所提供表格格式之外,投标人可以增加自行设计的表格及内容,以便更细致全面的说明其能力。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6.1投标人应根据电子投标操作指南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6.2由于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导致评审小组作出的对投标人的误判,责任由投标人自己承担。7.投标报价7.1投标人须按第四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报价明细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报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7.2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7.3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7.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9.投标有效期9.1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9.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1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其中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10.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电子签章或公章并由投标人代表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10.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或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0.4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递交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投标要求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2.备份投标文件的加密、递交(如有)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加密、递交。本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的签收工作后,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由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所有投标文件的开封过程的有关内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投标人递交的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超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送达的;(2)未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3.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3.2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3.3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起至投标(响应)有效期届满,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不可撤销。3.4投标人撤销(撤回)投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利益、代理机构利益、其他投标人利益,否则,投标人撤销(撤回)投标无效。五、开标和评标1.评审小组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和采购人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3.开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前往开评标现场,只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1开标准备①制订开标、评审工作的组织方案,落实工作场地、设施,检查录音录像采集设备运行情况。采用电子评审方式的,验证电子评审系统是否正常运行。②通知或邀请相关单位和人员出席开标、评审活动(按规定由相关监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随机抽取、通知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除外)。③准备政府采购项目的相关文件资料,如项目政府采购预算确认书(计划)、专家抽取有关凭证、项目书面说明、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质疑答复情况、现场工作所需的相关登记表单、评审工作底稿等。④其他应准备的事项。3.2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①开启评审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②解密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采购代理机构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规定时间(不少于30分钟)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政采云平台规定时间内通过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以下情形的,按以下情况处理:投标人在政采云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58000634@qq.com)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请各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电子开评标期间,投标人(授权代表)需确保在各自所在的区域具备上网的技术条件并保持网络及联系方式畅通,联系方式为获取招标文件时留的联系方式,无法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为避免出现意外,建议全程由一台电脑进行操作(包括标书制作、上传、解密等),中途不要更换电脑。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③投标文件解密结束,组织投标人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④采购代理机构对资格进行审查。⑤评审小组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⑥评审小组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⑦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4.评标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组织评审。评审活动一般应按以下程序组织开展:①开启评审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②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审小组各成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③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小组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审小组组长。④宣布获取本项目采购的投标人名单,宣读最终提交投标文件且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组织评审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⑤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审小组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小组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评审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须通过政采云平台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⑥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评审小组独立评审。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评审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主观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审小组各成员签字确认。⑦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5.投标无效的情形▲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1)逾期上传电子档投标文件至“政采云”平台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无效。(3)仅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4)投标文件只有商务技术文件或者商务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部分上传在一份文档中的。▲5.2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资格审查材料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的;(4)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5.3在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商务和技术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提供合法、有效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代表与投标文件所附身份证明不符;(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且加下划线”的内容发生实质性偏离的;(5)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未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的;(7)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8)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9)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0)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在“资格文件”或“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5.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报价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5)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6)投标人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含)的,未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的(包括项目具体成本测算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等)或阐述了具体原因但评审小组认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评审现场,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等),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投标人不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视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的;(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5.7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6.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6.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6.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6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澄清”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7.投标文件的澄清7.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评审小组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需盖电子签章或公章),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上述第6条规定,凡属于评审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7.2如果投标人代表拒绝按评审小组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审小组可以对其作出投标无效处理。▲7.3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投标人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8.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8.1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小组应当停止评标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8.2评标中因评审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审小组组成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8.3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8.5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审小组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8.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9.确定中标候选人9.1本次招标由评审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9.2本项目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不少于2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9.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直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组织采购。9.4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合同等材料及时组织验收,并严把质量关。9.5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也不保证最低价中标。10.定标(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10.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在采购结果确认环节,中标候选人撤销文件不能成为采购人不确认采购结果的正当理由。10.2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1.采购结果复核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成交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实质性条款、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情况详细记录,并纳入采购档案。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及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六、授予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3.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4.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采购过程(采购文件)中应明确以下要求:(1)不得明示或暗示投标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2)投标人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3)合同总价不为零,投标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文件中明确);(4)不得将投标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5)合同签订后,不得接受投标人无效承诺的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6)合同签订后,不得向投标人索要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7)履约验收环节,不得因投标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减免投标人违约责任。七、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第三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将由温州技师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经评审最终确定的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采购人提出涉及中标人的主要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其进行确认或拒绝。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未做拒绝或提出修改要求的,采购人将视作认同。2025年度工业机器人生产示范中心项目采购项目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WZJSXY-2025-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温州技师学院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签约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海经区瓯帆路1600号甲方:温州技师学院(采购人)乙方:(中标人)温州技师学院的(项目名称、编号)在国内以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人。双方本着诚信及互利互惠的原则,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本合同签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采购内容1、产品名称、规格及数量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1根据应标文件详细填写合同金额:大写: 小写:2、标准和计量单位(1)本合同项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在招标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颁布的最新版本标准或行业(部)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行业(部)标准的则按企业标准执行。(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侵权索赔。乙方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四、设备交货1、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储存等并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复杂情况(例如恶劣天气)和温州地区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问题。乙方应承担由于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2)每一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装箱清单、合格证和齐全的技术资料等。(3)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标注“收货人”“货物名称”“小心轻放”、“防潮”、“此端朝上,请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标志。2、交货方式(1)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现场并落地就位。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并签署交货单。(2)在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在货物发运前3天,将要发运货物的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箱件数、重量、包装箱尺寸(长×宽×高)和货物的卸车,贮存的特殊要求以及运输工具名称以及启运日期,以传真、书面等形式通知甲方。(3)如因乙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传真等形式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承担。3、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一次性验收合格。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5、技术文件和资料(1)随同货物一起发运需随机提供包装完整的目录索引、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性能测试报告、合格证书等(如有);资料需装订成册,其费用包括在货物总价内。(2)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途中丢失或破损字迹不清,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文件、资料补齐。五、付款方式与结算1、履约保证金支付合同签订后,乙方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允许使用银行转账或保函(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等形式。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无质量问题,甲方按程序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或退还保函。2、合同金额结算及支付方式:合同生效、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合同金额40%(填写预付款比例)正规发票或收据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40%的预付款;待乙方完成全部货物交付等服务,甲方验收合格并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甲方支付剩余的合同款:(1)货物交付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并具备实施条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货物总价的100%。结算时,须提交下列资料:a.乙方须开具合同总价100%的正式发票;b.双方出具的项目验收合格证明;c.乙方配合甲方做好资产入库工作。(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采购内容发生增减,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按实际调整。增减内容的价格参照合同内相应设备的合同价结算。六、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设备前应将所采用的全部标准提交给甲方,以征得甲方同意。2、乙方所提供设备的设计、制造、检测、验收、安装、调试等所采用的标准应符合ISO、IEC、GB标准和设备生产厂家所在国的标准,或其它与之等效的标准,还应符合有毒气体、腐蚀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等专业标准及安全标准等的要求(如有)。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保证是企业原厂生产的货物而不是其他地方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原包装未拆封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常运行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使甲方满意的性能,并且确保一次性通过各项检验和测试。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材料和配套件的缺陷所产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4、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的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期限内,用与报价时采用的零件、部件或材料免费更换有缺陷的或不符合要求的零件、部件或材料,同时相应延长其质保期。5、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七、售后服务1、未特别注明免费保修期的设备,均要求提供三年的原厂免费保修服务;在质保期外,乙方有义务对所售设备进行终身维修,协商收取维修费用。2、质保期:X年的质保期即保修期(以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修、维护或更换。(若质保年限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以投标文件为准)(1)接到上门维修通知后,乙方应2小时内响应,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方案,直至故障完全恢复正常服务为止,要求在12小时内解决问题。(2)质保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保期相应延长30天,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乙方免费予以更换,否则将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对甲方的补偿;(3)非因甲方人为原因而出现设备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产生的实际费用。如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理、调换,费用另行协商;(4)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免费提供设备运行所需全部备件,并提供免费维修、保养服务。质保期满后,仅收取零配件成本费用,价格应低于市场价,免人工费、差旅费,所涉及软件终身免费升级。八、验收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书面证书,乙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2、乙方配合甲方及甲方委托第三方机构的验收工作,根据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封存样品等约定的质量、数量、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设置验收指标及其标准,制定验收指标及标准。3、如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处理。整改结束后,重新组织验收,待验收合格后签署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单当日为最终验收日期。4、本项目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或检测等机构验收的,所有验收费用由乙方支付。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11号)、《温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办法》(温财采〔2020〕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若以上规定有更新的以最新的文件为准。九、双方责任1、甲方(1)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货款。(2)组织对货物的验收。2、乙方(1)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服务和工程。(2)对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和工程质量问题无条件负责处理。十、乙方履约延误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误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由双方认可。3、除了合同条款中不可抗力的情况外,除非延误是取得甲方同意而不收取赔偿费,乙方延误交货或提供服务将按合同条款第十一条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4、所有提供的货物及验收都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十一、误期赔偿费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零点三(0.3%)计收,直至验收完毕为止。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百分之壹拾伍(15%)。一旦延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其他相应责任。十二、不可抗力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破坏性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时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或双方协商解决。十三、税费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十四、违约终止合同1、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可考虑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十五、履约保证金的罚没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减扣。2、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加收违约赔偿金。3、乙方提供的货物须和报价文件中所承诺的货物规格、数量、型号等相符(合同中另有规定除外),如不符,除追究乙方责任外,其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十六、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仲裁。十七、转让和分包及货物不可替代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履行合同的义务。2、货物不可替代,乙方不得将合同货物的生产制造转交其他生产厂商或以其他厂商的货物替代。十八、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十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合同壹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代理公司一份。甲方:(印章)温州技师学院全权代表:(签字)地址: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帆路1600号邮政编码:325000电话:0577-88850195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城南支行账号:1203219009064014378乙方:(印章)全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第四部分附件一、报价文件部分格式投标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报价文件标项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或公章):投标人地址:年月日投标报价文件标项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或公章):投标人地址:年月日附件1开标一览表序号标项名称单位数量投标总报价(元)备注小写:大写:备注:注:1.▲不提供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此栏内投标总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投标报价相一致。3.投标总报价是指投标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投标人所有的货物价款,即包括货物及其附件的采购、制造、税金、安装费、检验费、质保期内维修保护费、售后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验收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备注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备注:1.“报价明细表”内“投标总价”应与附件1“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相一致。2.▲不提供此表的报价,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3.本项目为总价合同,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采购内容未包含在《报价明细表》名称栏中,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4.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5.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6.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成本测算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等,以备评审专家核查。7.▲投标人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含)的,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的(包括项目具体成本测算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等),未提供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资格文件部分封面格式资格文件标项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或公章):投标人地址:年月日资格文件标项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或公章):投标人地址:年月日附件3资格文件附件3-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五选一)(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说明:1.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证照)。附件3-2关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并各自加盖电子签章或公章)致:温州技师学院、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就(标项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承诺具备下列条件:1、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资格条件:(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6)我方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我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查询记录为准。3、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承诺如有虚假,将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由采购人取消我公司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且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报告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经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予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我单位已知晓前述法律规定,对此无任何异议。注:▲本承诺函必须提供。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3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温州技师学院(单位名称)的2025年度工业机器人生产示范中心项目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或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的名称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写,不得缺漏;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3.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4.中标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5.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企业名称填写所有联合体成员名称,盖章可只需联合体牵头方盖章。监狱企业资格证明材料(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或公章):日期:注: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此声明函,如提供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件3-4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或分包意向协议(如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投标协议,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_______(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_______(标项名称)_______(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就有关联合投标事宜订立协议如下:1、_________(牵头人全称)_____________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其他成员全称)_______________为联合体的成员方;......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1)由牵头人代表本联合体与采购人联系,负责协调工作。(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负责,由各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中的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意愿。(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a.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b.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接收采购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合同款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c.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详细安排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合同占比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具体说明如下:(牵头人全称)合同占比:_______%(联合体其他成员全称)合同占比:_______%3、有关本次联合响应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4)(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的成员方)之间(填写是或者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将该协议书原件送交采购人。5、如中标,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合同款支付至合同约定的牵头人账号。联合体成员1:联合体成员2: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或公章):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或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协议签订时间:协议签订时间: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标项名称)项目【招标编号:】的中标人,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投标人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投标人名称),(某分包投标人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某分包供应商名称)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八、(投标人)与(分包企业)之间(填写是或者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或公章):分包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三、商务和技术文件部分封面格式商务和技术文件标项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或公章):投标人地址:年月日商务和技术文件标项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或公章):投标人地址:年月日商务和技术文件附件5评分索引表为了方便专家评审投标文件,针对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要求,投标人应制作投标文件索引,置于投标文件首页,格式如下:序号评分内容页码123456789...备注:一.“评分内容”对应“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二.评标内容自行添加。本表可扩展。三.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最前页根据本评标细则制作评分索引表,清楚标注响应内容及证明材料的所在页码。附件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适用于非联合体响应)致:温州技师学院、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姓名、性别、年龄)在我单位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附后)法定代表人电话: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或公章)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响应)致:温州技师学院、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身份证号:)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温州技师学院(标项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1.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5年01月01日(含)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月);2.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证明(2025年01月01日(含)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月)。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或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致:温州技师学院、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特此告知。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章或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章或公章):……日期:年月日▲1.投标人代表是联合体成员中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提供本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代表不是联合体成员中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提供本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5年01月01日(含)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月);3.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证明(2025年01月01日(含)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月)。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附件6投标函致:温州技师学院、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温州技师学院(标项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我方(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本次项目中的一切投标相关事宜。我方己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一)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二)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三)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四)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六)如中标,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七)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投标声明书致:温州技师学院、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填写“有”或“没有”,如实填写,如不填写视同未按要求填写)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期限未满的情形;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信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的资质等级(请附上有关证书)8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9作为承包人经历年数10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说明:所有投标人都须填写此表。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如有)说明: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3/t20190330_11833800.htm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4/t20190403_11849836.htm),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http://www.ccgp.gov.cn/zcfg/bwfile/201904/t20190403_11853998.htm)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投标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并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2、评审小组成员审查此项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附表(1)投标产品中节能产品明细清单制造商品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产品所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认证机构数量(2)投标产品中环保产品明细清单制造商品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产品所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认证机构数量备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附后附件10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有)标项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用户名称项目名称数量合同金额用户联系电话/手机备注:证明材料附后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采购需求偏离表标项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是否偏离(提供说明)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页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注意:1.逐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填写响应规格;如不填写或留空,则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自行承担投标响应风险。2.偏离说明是指对采购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采购需求)、负偏离(低于采购需求或未按采购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无偏离(满足采购需求);3.投标人保证:除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4.建议投标人准备采购需求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如证书、检测报告等)条目索引,要求清晰提供的证明材料(如证书、检测报告等),由不清晰或者模糊造成无法判断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货物配置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产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性能及指标备注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3常用材料、零配件及备品备件报价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制造商产地品牌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注: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4投标产品技术支持材料说明:1.投标人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以证明其对技术指标的应答;2.技术支持资料应是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彩页、Datasheet)或由有关政府部门或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报告;3.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资料,可被视为是无效的技术支持资料;4.如上述资料之间存在不一致的,以有关政府部门或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报告为准;5.若对技术指标的应答无技术支持资料证明,评审小组可不予承认,并可认为该应答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技术评审,其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投标人可提供同等于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和服务。7.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伪造、变造证书、合同等)谋取中标、成交。投标人投标(响应)产品规格型号与官网公布的产品规格型号一致,但技术参数不一致的,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阐述技术参数不一致的原因,以及通过何种技术路线来实现投标(响应)产品技术参数。附件15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投标人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投标人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投标人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投标人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2024年月日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解密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邮箱地址(58000634@qq.com)发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上表)。附件16承诺书温州技师学院:我单位就(项目编号:)项目承诺如下:若不能落实到位,我方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任何处理决定,我单位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7质保期外年维保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内容报价(元)备注质保期外1年维保服务注: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一、商务要求(技术要求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要求为准)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中标人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允许使用银行转账或保函(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等形式。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无质量问题,采购人按程序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或退还保函。合同金额结算及支付方式▲合同生效、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合同金额40%(填写预付款比例)正规发票或收据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40%的预付款;待中标人完成全部货物交付等服务,采购人验收合格并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采购人支付剩余的合同款:(1)货物交付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并具备实施条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货物总价的100%。结算时,须提交下列资料:a.中标人须开具合同总价100%的正式发票;b.双方出具的项目验收合格证明;c.中标人配合采购人做好资产入库工作。(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采购内容发生增减,采购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按实际调整。增减内容的价格参照合同内相应设备的合同价结算。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一次性验收合格。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保期▲原厂≥3年的质保期即保修期(以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修、维护或更换。验收标准1、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书面证书,中标人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2、中标人配合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机构的验收工作,根据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封存样品等约定的质量、数量、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设置验收指标及其标准,制定验收指标及标准。3、如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应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处理。整改结束后,重新组织验收,待验收合格后签署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单当日为验收日期。4、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验收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11号)、《温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办法》(温财采〔2020〕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服务标准、期限、效率1.质量保证:最新生产的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所供产品整机各部件必须原厂原装,投标人不得自行改装;2.安装调试(若需要安装调试)2.1 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2 安装完成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中标人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中标人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2.3 如中标人委托国内代理(或其他机构)负责安装或配合安装应在签约时指明,但中标人仍要对合同货物及其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2.4 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软件和硬件必须保证同时安装到位;2.5 中标人免费提供合同货物的安装服务;2.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安装调试计划、对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3.培训3.1 提供至少1次的培训,直至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所需技能,包括设备的操作使用、保养,使用注意事项,简易故障的排除等。3.2 中标人应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3.3 投标人应对上述内容的实现方式、地点、人数、时间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4.售后服务4.1接到上门维修通知后,中标人应8小时内响应,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方案,直至故障完全恢复正常服务为止,要求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4.2质保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保期相应延长30天,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人免费予以更换;4.3非因采购人人为原因而出现设备质量问题的,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产生的实际费用。如因采购人使用不当造成故障的,中标人应负责修理、调换,费用另行协商;4.4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免费提供设备运行所需全部备件,并提供免费维修、保养服务。质保期满后,仅收取零配件成本费用,免人工费、差旅费,所涉及软件终身免费升级。4.5中标人应确保设备正常使用,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至少5年的供应。 其他技术、服务要求1.技术支持:中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合同货物软件的升级,免费提供合同货物新功能和应用的资料;2.投标人应提供质保期满后主要零部件报价单、质保期满后维护费、软件升级及其相关服务内容;3.供货时提供有关的全套技术文件(如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证明、相关配套使用手册等);4.投标人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供产品具有合法的版权或使用权,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如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过程中出现版权或使用权纠纷,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5.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人力成本和运输成本以及实际场地的突发情况,投标人在报价前建议现场勘察,充分考虑报价价格。二、技术要求1、设备清单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1精密特种加工自动化研发平台铣削加工平台2台机械手2台AGV小车2台总计2、详细参数要求(一)铣削加工平台参数单位规格★X进给轴行程MM≥50★Z进给轴行程MM≥50★X进给轴功率KW≥1.1★Z进给轴功率KW≥1.1X、Z进给轴电压V220或380铣刀杆距离夹具平面MM≥100Z铣刀杆距离工作台面MM≥265X铣刀杆距离工作台面MM≥215主轴形式齿轮箱带动链条传动主轴转速R/min≥1400(±10%)★Z方向主轴电机功率KW≥1.5★X方向主轴电机功率KW≥1.5X、Z方向主轴电机减速比1:10X、Z方向主轴电压V220/380★快速进给(X/Z)m/min≥15(±10%)切削进给mm/min1-40★定位精度MM±0.01夹具形式液压夹持★夹具尺寸最大夹持外径26推料滑轨气动推料自动上料气动爪自动上料料仓斜轨或直轨落料仓★刀具形式MM钨钢合金铣刀盘孔径(32)★最大刀盘外径MM≥125换刀形式人工换刀电气元器件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自动润滑泵容量Liter4(±5%)机器重量KG≥1000机器(长*宽*高)M≥1.75*1.7*1.4控制系统★1、脉冲当量:X:0.001mm Z:0.001mm★2、联动/控制轴数:2/23、编程范围:0~99999.999mm4、快进速度:≥30000mm/min(0.001mm当量)5、程序容量:电子盘容量为≥2000K,可存储≥200个用户程序,≥10个参数文件。6、补插:直线,圆弧,公/英制、直/锥、多头/单头、变螺距、T型螺纹、8字油槽、定点破口,不等分多头螺纹,公/英制攻丝等。7、显示:为≥8.4寸彩色液晶屏,分辨率为≥800x6008、电子盘:≥2000K存储器,可存≥200个加工程序及参数文件33路开关量,光电隔离,其中机床零信号为中断方式接入,快速响应。9、编码器接口:手轮接口≥1路,x1,x10,x100倍率★10、编码器接口:≥1路,四倍频处理★11、输出信号:X、Z(Y、R)方向电机驱动信号(CP、CW)脉冲输出1路10位模拟量输出,输出范围:0~10V。★12、通信:RS232C,异步串行口,单/双USB接口机械手固定支架机械手牢固可靠的固定在铣削加工平台上,要求安装位置方便机械手将物料从AGV小车抓取到加工位置定制夹具▲根据产品定制夹具1套(需投标人自主勘测现场)(二)机械手1、手臂重量≥22.5kg★2、最大容许负载≥4kg★3、可达范围≥946mm★4、关节活动范围:J1:≥±270°J2:≥±180°J3:≥±155°J4:≥±180°J5:≥±180°J6:≥±270°★5、关节最大角速度:J1:≥180°/sJ2:≥180°/sJ3:≥180°/sJ4:≥225°/sJ5:≥225°/sJ6:≥225°/s6、最大末端工具速度≥4m/s★7、重复精度:≤±0.03mm8、自由度≥6轴★9、I/O电控箱数字输入≥16/数字输出≥16模拟输入≥2/模拟输出≥1★10、I/O末端模块数字输入≥4/数字输出≥4模拟输入≥1/模拟输出≥011、I/0电源:电控箱24V2.0A;末端模块24V1.5A12、IP等级:≥IP54(机器人)≥IP32(电控箱)13、工作温度:0-50℃14、无尘室等级:≥ISO Class 315、电源规格:100-240VAC,50-60Hz★16、电控箱输入接口:3×COM、1×HDMI、3×LAN、4×USB2.0、2×USB3.017、通讯:RS-232、以太网络、Modbus TCP/RTU(master&slave)★18、编程环境:流程图示、脚本编程、开发编程19、产品认证:符合ISO 13849-1、ISO 10218-1、ISO/TS 1506620、人工智能与视觉★20.1 Al功能:影像分类、物件侦测、影像分割、异常侦测、AIOCR。★20.2 应用:定位、一维/二维条形码读取、光学字符识别、缺陷检测、测量、装配检查。20.3 定位精度:2D定位≤0.1mm。★20.4 3D定位(工作点远离100/200/300mm)≤0.24/0.53/1.00mm20.5 手眼相机≥500像素自动对焦彩色相机★21、根据产品定制电动夹爪1套(三)AGV小车1、★导航方式:激光SLAM2、驱动方式:双轮差速3、★长*宽*高≥996mm*646mm*269mm4、★旋转半径≥550mm5、重量≥130kg6、★额定负载≥100kg7、离地间隙≥32mm8、顶升板尺寸≥R=200mm9、★最大顶升高度≥60mm10、★通过性≥3%坡度11、巡航速度≥1m/s12、★电池容量≥24A·H13、综合续航≥8H14、充电方式:手动、自动15、★具有激光雷达、语音播报、氛围灯、防撞条、自动充电等功能16、★根据产品定制电动物料升降装置1套注:▲1、以上设备要求相互联动,与原有的数控车床实现各设备之间的数据传输,完成产品生产加工。具体联动流程如下:由数控车床生产出来的产品放置到半成品物料盘中,由VGA小车运输至机械手上料等待区,后由机械手自动识别到位并根据加工进度情况自动抓取物料送至铣削加工平台,设备加工完成后将物料送至成品区,供应商须到现场进行勘察,以明确现场产线的工作量。▲2、交钥匙工程:(1)中标人需要完成实训室内所有设备的电源线路及通讯线路部署(含硬件、材料配置),确保用户可以在验收阶段直接用。(2)以上项目中标人必须包含所有安装、调试及所需要的配件、材料等。(3)本次建设实训室整体文化环境布置及实训室设备摆放需满足采购人需求。(4)投标人需自主勘察现场,各投标人应根据现场情况,充分考虑施工的实际工程量,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增加其他任何费用。(5)以上技术参数及要求是采购人提出的货物技术说明,如招标文件中遗漏了完工必须具备的设备、配件辅料或服务,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指出,并提出解决方案供采购人参考;中标人有义务保证采购人该项目的完整性,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设备、配件辅料或服务导致无法满足采购人正常需求,中标人须免费提供。三、其他1.除招标文件中所明确的采购需求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性能相当于或高于所明确采购需求的产品参加投标报价。同时在采购需求偏离表中作出详细对比说明。2.带“▲且加下划线”的有关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出现负偏离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打★的条款为重要指标,允许负偏离,但在技术评分时会重点扣分,具体见评标办法。3.如采购需求中未特别注明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则统一执行最新标准、规范。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特制定以下评标办法。一、总则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用,推进技术进步,确保工程质量、交货期,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标报告。对落标单位,评委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标全过程由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三、评标程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然后评审小组对合格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对审查通过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结束之后对报价文件评审,综合评审结果,提交评审报告。四、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商务和技术为70分,报价30分(商务和技术权值为70%,价格权值30%)。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评分细则一、商务和技术分(70分)各评委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判,每人一张评分计算票,并记名。投标文件各项评分内容由评审小组成员各自评分,如某张票的一个因素项目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张票无效。各评审小组成员对各投标人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的合计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分得分(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细则备注1业绩3投标人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签订的同类案例,每个案例得1 分,每个案例需提供完整的合同,最高得3分(同类案例是指与采购标的同品类(至少包含核心产品)的产品案例)。注:提供合同复印件与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公章,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客观分2质保期3所有产品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加1分,最高得3分,延长时间不足一年不计入加分。客观分3政策功能1投标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的0.5分,最高得1分。(强制节能产品除外)客观分4技术响应程度38满足招标文件明确的全部技术要求的得38分:技术要求中标注“★”的条款为重要条款每负偏离一条扣2分,除标注“★”的条款外每负偏离一条扣1分。本项共计38分,38分扣完为止。客观分5产品功能配置情况4投标产品的总体配置和功能的先进性、完整性和适用性情况(评分范围:4;3;2;1;0)主观分6技术方案4提供详细设计方案、平台产品图片或效果图、系统图纸等。(评分范围:4;3;2;1;0)主观分7供货方案3供货方案:包括产品供货时间安排、运输方式、现场安全措施、风险应对措施、应急预案等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3;2;1;0)主观分8安装调试方案4安装调试方案:场地环境的了解、安装调试、现场测试等方案综合评分(评分范围:4;3;2;1;0)主观分9售后服务方案5售后服务方案:包括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机构、人员设置、售后服务计划、配送服务、退换服务、故障响应修复时间、故障无法修复时提供的应急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5;4;3;2;1;0)主观分10培训方案3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的使用对象、课时内容安排、时间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3;2;1;0)主观分11配件及耗材2质保期满后配件、附件、备品备件的准备和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配件及耗材选购价格情况)(评分范围:2;1.5;1;0.5;0)主观分二、报价评分(30分)1报价30资格及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有效投标人进入报价评分。进入商务报价评分的投标人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报价做为评标基准价,其余投标人评审价格与该基准价对比,计算出商务报价评分值(保留小数2位):①有效投标人的评审价格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报价分为满分30分;②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审价格)×价格权值×100;注:以上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2位/2.投标人的综合评分为“商务和技术分”和“报价分”的总计。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WZJSXY-2025-3-001招标项目:2025年度工业机器人生产示范中心项目采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温州技师学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目录第一部分公开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一、说明11二、招标文件1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5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五、开标和评标18六、授予合同23七、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24第三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第四部分附件31第五部分采购需求59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65一、总则65二、评标组织65三、评标程序65四、评标办法65注:标“▲且加下划线”为投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加粗部分为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各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第一部分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度工业机器人生产示范中心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9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ZJSXY-2025-3-001项目名称:2025年度工业机器人生产示范中心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元):6958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5年度工业机器人生产示范中心项目采购数量:1预算金额(元):6958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9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9日09:30开标地点(网址):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室(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无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技师学院地址:温州市洞头区瓯帆路1600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忠剑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610285质疑联系人:王天翔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7-886102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纪凤/陈素芳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57703076质疑联系人:钱学丰质疑联系方式:1580577972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温州技师学院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5月29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2025年度工业机器人生产示范中心项目采购2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预算金额695800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3采购需求详见第五部分4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是指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2.采用含税人民币报价。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开招标公告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如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的,评审时应以资质最低的一方为依据。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指定其中一家企业为总承包主体,即为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7.投标文件中需要签章或签字的内容(资格文件等其他另有要求的除外)可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有效公章或电子签章及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代表(或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8踏勘现场不组织,如有需要投标人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投标人因现场踏勘影响投标报价、方案编制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供应商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投标报价或提出索赔等要求。9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0分包和转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分包2.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运输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2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2.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1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审小组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审小组有权做投标无效处理,详见评标办法。1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13投标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二类:(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1份。(2)递交1份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如有):与“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58000634@qq.com,传送的备份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未加密导致投标信息泄露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全套纸质投标文件叁份。14电子招投标特殊情况处理方式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投标人递交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5投标委托▲1.投标委托(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1.1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1.2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5年01月01日(含)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月);1.3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业机器人生产示范中心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