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免疫组化仪耗材及设备租赁招标公告(瑞安市人民医院2025)
项目概况
瑞安市人民医院全自动免疫组化仪耗材及设备租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2530624-04二次
项目名称:瑞安市人民医院全自动免疫组化仪耗材及设备租赁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元):15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全自动免疫组化仪耗材及设备租赁
数量:3
预算金额(元):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全自动免疫组化仪耗材及设备租赁
备注:国产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6月2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0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5)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6)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瑞安市人民医院
地 址:瑞安市万松路10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元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5866866
质疑联系人:王上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7-65866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夏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15
质疑联系人:杨震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瑞安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04全自动免疫组化仪耗材及设备租赁 二次.doc755.4K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J-2530624-04二次项目名称:全自动免疫组化仪耗材及设备租赁瑞安市人民医院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11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6第四章评标办法28第五章采购合同3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0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瑞安市人民医院全自动免疫组化仪耗材及设备租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20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2530624-04二次项目名称:瑞安市人民医院全自动免疫组化仪耗材及设备租赁预算金额(元):3000000最高限价(元):1580000采购需求:全自动免疫组化仪耗材及设备租赁标项一:标项名称:全自动免疫组化仪耗材及设备租赁数量:3年预算金额(元):30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全自动免疫组化仪耗材及设备租赁备注:国产合同履约期限:按采购文件要求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6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6月20日09:00开标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5)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6)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瑞安市人民医院采购人地址:瑞安市万松路10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元勋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5866866质疑联系人:王上东质疑联系方式:0577-658668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夏奇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15质疑联系人:杨震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01561,0577-8550156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瑞安市人民医院采购人地址:瑞安市万松路108号联系人:张元勋联系电话: 0577-65866866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联系人:沈夏奇联系电话:0571-81061815邮编:310012Email:32929076@qq.com3踏勘现场自行踏勘4资金来源已落实5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1)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4)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适用 □不适用 6投标产品主体1.核心产品为试剂;节能环保的投标产品主体为核心产品7投标保证金□适用 不适用 8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9投标截止时间按“招标公告”规定10投标地点按“招标公告”规定11开标时间和地点按“招标公告”规定12投标答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的,请于2025年6月6日17:00之前将疑问发送至该电子邮件(邮箱32929076@qq.com)。答疑回复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本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13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采购文件的修改和澄清(答疑)答复的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若后续仍有更正内容,将继续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本网站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14投标文件形式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2种形式的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以U盘形式提供。15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到达开标时间后,供应商自行解密。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以便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单独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3)供应商若选择非开标当天递交,请确保在2025年6月18日17:00之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或直接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7室,接收人:沈夏奇,电话:13185034671)16询标澄清在评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或代理机构代为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回复相关内容并提交。17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8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9样品 不提供20演示 不要求21支持中小企业1.说明(1)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同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价格扣除: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3.本项目采购标的:试剂,所属行业为:工业22联合体和分包(1)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3联合体投标说明(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业绩证明材料均认可。(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采购文件评标细则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符合评审要求。24其他(1)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3)供应商上传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解密出现问题后,由此导致对该供应商投标无法评审的,其后果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4)各供应商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或查阅采购文件和相关更正公告等,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5)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2章采购内容及需求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全自动免疫组化仪耗材及设备租赁采购,合同期3年。二、招标技术要求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1用于对石蜡组织、冰冻切片、细胞涂片进行免疫组化单重、双重及多重染色、EBER原位杂交;2可实现烤片、脱蜡、抗原修复、阻断、标记一抗、标记二抗、显色直到复染在内所有步骤在同一台机器全自动完成,无需人工干预;△3要求单次同时孵育玻片≥48张/轮,每架处理通量≥10张,单架处理,组架独立运行,可以连续上载玻片,临时增加玻片;4根据不同指标方案免疫组化染色时间从2.5-3.5小时可完成≥60张切片从烤片到复染的全流程染色;5采用机械臂加样,加样针可自清洁;6试剂位数量≥50个;▲7孵育方式:抗体试剂孵育采用玻片水平放置的方式,避免因倾斜角过大的孵育方式带来的染色不均风险;8冲洗及试剂滴加均采用侧面滴加的方式,避免喷射清洗及正面滴加对组织的伤害,最大程度保护不脱片;△9采用固体盖板技术,有效防止试剂挥发,保证试剂均匀覆盖组织切片,保护组织不脱水不干片;10试剂区具备制冷功能,可实现<16℃低温保存功能;11每个玻片位可独立控温,而非同组架统一控温。温控范围:室温—100℃;12仪器操作电脑为显示屏触控,内嵌至仪器内部,实现仪器电脑一体化或者配置独立电脑操作系统;13能够自动监测辅助试剂余量,做到液体少于警戒值时提醒添加试剂,少于启动值时无法开始实验;△14一抗试剂瓶使用权限开放,可无限次使用,不受次数约束,每一步实验流程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编辑;15仪器除满足常规免疫组化以外还可以开展原位杂交项目包括EBER、Kappa、Lambda等,提供相关项目备案证;16支持冰冻免疫组化功能,能提供冰冻免疫组化试剂盒P63、CK5/6等,试剂盒包含一抗,二抗等试剂,提供相关项目备案证;17平台支持多色荧光免疫组化功能,能提供多色荧光免疫组化试剂,提供相关项目备案证;△18可提供成熟的双染二抗试剂,试剂搭配套餐≥15个,能运行EBER/CD20,EBER/CD3双染等;19平台使用全中文系统;20设备供应商可提供自主生产的ALK、CD20、ER、PR、HER2、CD117等试剂(提供注册证证明文件);平台提供与机器匹配的一抗试剂种类≥290种;检测仪器与HP检测试剂、DAB染色液(或免疫显色试剂)需为同一品牌产品(提供注册证证明文件);△21提供的一抗、二抗试剂均有省阳光采购平台采购代码,可在平台上进行采购;22免疫组化配套二抗规格200-300测试,二抗试剂系统中提供专用的返蓝染色液;23具有机载大容量辅助试剂桶、废液收集桶;24具备自动升降门或运行过程中设备门自动锁定,避免盖门不固定带来的染色风险及可能的机械危险;脱蜡溶液为环保无害液体,DAB废液和无害废液分开收集,平均有害废液量≤15ml/片;25可在运行中即时添加辅助试剂,加载新的一抗和检测系统;26配置要求26.1全自动免疫组化仪系统1套;27其他要求27.1提供本项目的供货清单;27.2提供本项目的设备是全新机;27.3投标设备的生产日期不得早于24年10月1日;27.4中标供应商免费开放中标设备及软件的接口数据,提供接口文档,将中标设备及软件连接到院方指定的软件上,院方负责协调连接中相关事宜,中标供应商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本项目不包含软件第三方接口费),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27.5试剂(耗材)采购期内,由供应商负责设备的保养维修,医院不再支付维修费用;△27.6HP(幽门螺旋杆菌)检测的报价包含一抗、二抗环节所有的试剂及玻片等辅助耗材费用;上机二抗检测的报价包含二抗环节所有的试剂及玻片等辅助耗材费用,且该项报价≤24元/人份;△27.7如因临床样本量增加或设备故障率升高,现有设备无法满足临床需求时,供应商应按需增加设备的数量;同种试剂、耗材在一年内更换批号次数不得超过3次;三、投标报价和结算1、投标价:合同期内设备租赁费用和试剂耗材(详见“测试项目报价表”)的采购价格。3.▲合同期内设备租赁费最高限价1万元,合同期内试剂耗材费最高限价157万元。1.1设备租赁费:该报价包括合同期内全部设备的租金、设备折旧费、设备的保修、维修保养等费用。每年的设备租赁费用固定不变。▲1.2试剂报价:该报价包含合同期内所有测试项目的价格,提供各项目采购单价。供应商需提供测试项目所需的主试剂、所有辅助的试剂和耗材(包括各种质控品、定标液)以及完成测试所需的所有耗材。上述所有试剂、耗材和服务费折算成测试项目的单价。供应商提供给医院所有试剂必须为原厂包装完整、未使用过的试剂。该报价中含试剂配送等相关伴随的服务费。主试剂每包装测试数是指主试剂包装盒上或者说明书上注明的测试数,如果主试剂包装盒上或者说明书上没有注明测试数,按说明书上的测试要求来计算主试剂每包装测试数。1.3“测试项目报价表”是医院对合同期测试量的预估,医院按临床实际需求量采购,对最终用量不作承诺。1.4合同期内除上述费用外,医院不再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合同期内试剂价格不高于投标价,医院根据实际临床需要用量采购试剂。合同期满后,合同自行终止。2、合同期:3年。4.2.1合同执行的起始时间:由于基建进度的不确定性,本项目招标涉及的耗材的采购合同和设备租赁合同的开始时间,以医院书面通知为准。所有相关的设备均需按医院指定时间到货及安装。3、鉴于3年合同期内,设备和耗材销售情况都可能发生变化。投标商可以就所投项目提供备选方案,备选方案要求试剂的价格不允许高于投标价格。设备的租赁费用不允许改变。备选方案提供的设备和试剂综合性能不能低于采购文件要求,且必须满足▲条款的要求。在合同签订后,该方案要和采购人协商。是否选用及何时选用备选方案由采购人确定。是否采纳备选方案和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不冲突。4、由于涉及到设备的安装、调试、质控等,相应周期会比较长,这将会影响到使用科室日常工作的过渡、影响到试剂和设备的供给。请投标商提供过渡期医院工作的解决方案。在合同签订后,该方案具体实施要和医院协商,并得到医院认可。如该过渡方案不能满足医院临床需求,医院可以自行采用解决方案,所涉及的设备和试剂均由医院自行解决,该过渡期时间计入本项目的合同期,医院不另外增加本合同的合同期。5、结算5.5.1设备租赁费用: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甲方在收到预付款保函等担保措施、合同生效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其余款项逐年支付。(适合中小企业投标)签订合同后,逐年支付。(适合大型企业投标)6.5.2耗材费用按月结算。按单个项目进行测算,有效测试数按实际收费人数数据为准。(适合大中小企业投标)78.四、商务条款1、设备到货期:接到医院的发货通知后的1个月内到货;耗材到货期:供应商接到医院的发货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耗材按医院要求的数量及时送达医院指定的地点;2、货物送达医院时,应在发票或送货单上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注册证失效日期、制造商、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产品有效期;如该货物为已消毒产品需注明灭菌日期(或灭菌批号)和灭菌有效期,货物名称和货物规格(型号)须与产品注册证一致。如果属于需要冷链管理的试剂及耗品,需要提供冷链溯源证据。3、医院对货物的外包装完好性、数量、规格、厂家、生产批号、灭菌日期(灭菌批号)、有效期,冷链溯源证明等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入库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必须更换货物,并且赔偿由此给医院造成的损失;入库记录为入库验收的唯一有效凭证,入库验收时间以入库记录时间为准。4、耗材:医院在耗材入库后按月结算,供应商按当月入库金额提供发票,医院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耗材款。5、供应商发生一次下列情况之一,必须及时对货物进行处理,若造成医院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损失,按损失部分的2倍进行赔偿,该赔偿款从试剂款中扣除;如全年发生多次(三次或三次以上)的,医院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入库验收和使用中发现货物达不到产品功能性能要求或甲方使用要求的;(2)不按时供货;(3)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或质量问题;(4)交货时,货物已过保质期的。6、报价方式:本项目涉及的产品报价为到用户价,包括运输、保险、税金、调试、安装、完工、配送仓储费等一切费用。7.售后服务合同期内设备(含所有部件和配件)免费质保8、技术支持8.1投标商应提供免费软件升级8.2按需(院方需求为主)提供设备或试剂的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产品技术要求)。8.3进口的医疗器械,必须提供海关报关单、商检证书及相关安全许可证明。9、培训9.1投标商应按维修手册对用户的使用人员进行设备预防性维护等培训,提供详细的培训记录。9.2在购买投标商提供的试剂期内,投标商每年对用户至少两名医学工程人员提供(厂家组织)的维修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9.3投标商应在医院现场按操作手册对医院所有的相关操作及使用人员提供详细的临床使用培训和日常保养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熟练的操作。并提供详细的培训PPT,提供设备的操作规程。9.4上述培训所需的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9.5随机提供中文说明书(含维修维护相关内容)。9.6提供书面版和电子版SOP(标准操作规程,非使用说明书)10、安装调试10.1安装地点:瑞安市人民医院10.2安装完成时间:在货物到货后或者甲方另行指定的安装开始日期起的(30)天内。10.3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10.4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装卸、搬运和设备保险等与安装相关全部费用由投标商负责。10.5投标商全面负责机房结构、线路等图纸设计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10.6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过程中医院需配合的内容。10.7投标商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买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设备技术指标,合同内容等一起作为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加盖公章(买方由设备科签字为准)。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投标商必须更换设备。并且赔偿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技术验收(该费用由投标商负责))11.交货11.1交货地点:瑞安市人民医院12、其它:12.1在合同期内,合同执行与法律,法规或政府行政部门的要求发生抵触,则应按法律,法规或政府行政部门的要求及规定执行,院方有权终止合同。在本协议合同有效期限内:如果浙江省对上述试剂(或耗材)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则按集中招标采购目录执行;如果甲方发现高于浙江省阳光采购平均价的项目,乙方要调整到平均价及以下,如果乙方拒绝调整价格,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2.2合同执行期内,经向检察机关查询,发现中标人或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即取消中标资格或停止采购合同。▲12.3提供设备和主试剂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附表:测试项目报价表序号测试项目名称项目三年测试数单个测试报价耗材品牌分析设备品牌及型号项目三年测试数总价1HP(幽门螺旋杆菌)检测18000 2上机二抗检测450009.第三章供应商须知9.1.一、总则9.1.1.1.1实施依据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9.1.2.1.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9.1.3.1.3定义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制造商:是指拥有投标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9.1.4.1.4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9.1.5.1.5投标费用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9.1.6.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9.1.7.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9.1.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1.9.1.9踏勘现场(如适用)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9.1.10.1.10分包(如适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载明分包的具体情况,应符合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条件。9.1.11.1.11偏离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9.1.12.1.12其他说明1.12.1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1.12.2供应商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1.12.3采购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供应商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1.12.4采购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供应商。1.12.5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1.12.6供应商为履行合同引起的相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合同实施过程中,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1.12.7项目资金性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且资金已落实。1.12.8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1.1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12.10为证明供应商拥有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供应商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供应商无关。1.12.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9.2.二、采购文件9.2.1.2.1采购文件组成2.1.1第一章招标公告2.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3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2.1.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2.1.5第四章评标办法2.1.6第五章采购合同2.1.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1.8补充文件9.2.2.2.2采购文件的解释权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9.2.3.2.3采购文件的质疑2.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规定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2.3.2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2.3.3质疑期限为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3.4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2.3.5质疑书必须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2.3.6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2.3.7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9.2.4.2.4采购文件的澄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2.5.2.5采购文件的修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3.三、投标文件9.3.1.3.1投标文件3.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响应。3.1.2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采购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投标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9.3.2.3.2投标文件组成3.2.1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3.2.2资格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材料。(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商业信誉可提前自查,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①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c.商业信誉: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特定资格条件:无。(4)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3.2.3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授权代表的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任职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文件;(4)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5)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凭证均须提供(6)试剂和设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凭证均须提供(7)投标产品主体列入节能产品证明资料、投标产品主体列入环境标志产品证明资料(如有),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9)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1)投标产品为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提供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等证明材料(如有);(12)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13)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14)技术规格偏离表;(15)合同主要条款响应表;(16)医院检验项目过渡期解决方案(17)安装调试方案:包括对场地环境的了解、人员的安排、时间进度的规划,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等。(18)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对象、课时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19)设备场地布局图(20)设备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方案。(21)试剂配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总体规划方案、运输方案和配送设备设施配备。(22)质量控制方案(23)业绩: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投标货物(全自动免疫组化仪)同机型租赁(或销售)合同,或与投标货物(HP(幽门螺旋杆菌)检测试剂)同品牌销售合同,提供与最终用户的合同复印件(2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9.3.3.3.3投标文件的编制3.3.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3.3.2供应商应准备2种形式的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以U盘形式提供。3.3.3投标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除此之外的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均视为无效)。3.3.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除联合协议外,其他采购文件要求需盖章的部分,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即可。9.3.4.3.4投标报价▲3.4.1本次投标报价为含税人民币价。3.4.2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及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产品及服务须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3.4.3报价应按不同费用构成分开填写,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4.4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9.3.5.3.5投标保证金3.5.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9.3.6.3.6投标文件有效期3.6.1投标文件有效期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应在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合同签订后,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3.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3.6.3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9.4.四、投标9.4.1.4.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9.4.2.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9.4.3.4.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均可撤回其已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内容修改。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浙江政府采购网”将予以拒收。4.2.2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9.4.4.4.3备选投标方案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标。9.4.5.4.4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标项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9.5.五、开标、评标及合同签订5.1开标准备5.1.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组织开标、开启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5.2开标流程(两阶段)5.2.1开标第一阶段(1)采购代理机构开始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2)解密时间为开标后30分钟内。(3)解密失败的异常处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上传成功后,原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第一阶段开标结束。(5)转入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6)商务技术文件开启后30分钟内,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32929076@qq.com,联系人:沈夏奇);说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的,视同不存在《声明书》中所涉及的利害关系。5.2.2开标第二阶段(1)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大会第二阶段。公布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同时公布有效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2)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9.5.1.5.3投标文件初步评审5.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首先审查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5.3.2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5.3.3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产生不公平影响的。5.3.4细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5.3.5重大偏离和保留、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界定。初步评审时如发现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和保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重大偏离和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细微偏差,在详细评审时可按评标办法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供应商的评审。5.3.6初步评审工作内容(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3.7除符合5.6款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和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资料,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如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或其他内容不齐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负责。9.5.2.5.4投标文件的澄清5.4.1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进行澄清并做出书面答复。5.4.2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9.5.3.5.5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在投标报价方面是否有计算、累计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及顺序如下:(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如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分项价格或单价有遗报,应视作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其分项价或单价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合理的原则对其予以确定;(7)政采云平台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以澄清方式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9.5.4.5.6合理报价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5.5.5.7无效标5.7.1资格证明文件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定属实后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内容不能充分证明供应商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2)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未出具联合协议或联合协议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5.7.2商务技术文件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认定,经认定属实后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方案,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2)投标文件非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不齐全的;4)投标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盖章的;5)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6)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7)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8)不符合招标范围、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无法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9)未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或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不足以证明所投货物可合法销售(适用于医疗器械);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11)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与采购无关的赠品、回扣或者其他商品、服务;1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3)供应商IP、MAC、设备硬件信息一致;14)供应商串通投标,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5)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5.7.3报价文件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认定,经认定属实后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报价,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2)投标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盖章的;3)《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4)所投标项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5)《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为零的,或其报价(大写)无法按正常书写方式进行报价唱标的或无投标报价的;6)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未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8)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9)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11)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与采购无关的赠品、回扣或者其他商品、服务;12)供应商IP、MAC、设备硬件信息一致;13)供应商串通投标,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4)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9.5.6.5.8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9.5.7.5.9评标5.9.1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价。5.9.2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详见第四章。9.5.8.5.10有效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情况处理评审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9.5.9.5.11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9.5.10.5.12确定采购结果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9.5.11.5.13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9.5.12.5.14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质疑5.14.1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5.14.2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5.14.3采购过程的质疑期限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采购结果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5.14.4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5.14.5质疑书必须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5.14.6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5.14.7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5.14.8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9.5.13.5.15发出中标通知书5.15.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9.5.14.5.16签订合同5.16.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5.16.2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5.16.3拒签合同的责任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应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9.5.15.5.17采购代理服务费5.17.1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5.17.2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5.17.3中标服务费按计价[2002]1980号文规定(见下)×80%收取:中标金额P(万元人民币)货物采购代理服务费(万元人民币)100以下P*1.5%100-5000.4+P*1.1%500-10001.9+P*0.8%1000-50004.9+P*0.5%5000-1000017.4+P*0.25%10000-10000037.4+P*0.05%10.第四章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一、总则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人员将本着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精神,进行评标工作,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的有关情况。对未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标、询标、评审等工作,并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意见和评标报告。三、评标纪律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2.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3.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供应商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4.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6.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供应商或与中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7.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供应商的优劣情况,以及认为差异较大的情况等,应以书面意见作出真实、专业、诚恳负责的表述,不得违背客观、公正的原则。8.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人,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供应商或其他单位提供。9.在中标结果公布前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予以保密。10.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2.在整个评标过程中,供应商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四、评标程序1.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2.熟悉采购文件和评标办法。3.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组织评审。评审程序如下:1)开启评审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2)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审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3)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审小组组长。4)通报报名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名单及资格预审情况(如有),宣读最终提交采购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审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5)根据需要简要介绍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6)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采购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授权代表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未签字确认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人员对有关采购文件、采购响应文件、样品、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采购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供应商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可停止评标工作,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评审报告是根据评审人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内容,预算执行确认书编号,采购预算金额,采购方式,发布公告时间;公告发布网站,采购响应截止时间,购买采购文件单位情况,采购响应单位情况等2)评审小组组成;3)评审方法和标准;4)评审情况及说明;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五、评标细则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对各供应商的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分因素在分值范围内进行各自打分。每个供应商最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2.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评审委员会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评分因素及分值范围1)商务技术分该评分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在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表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每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序号评标内容满分分值1对应于招标文件“二、招标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每1条“△”条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扣3分,其他条款每1条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扣1分。462医院检验项目过渡期解决方案:方案考虑周全,措施有效得4分;方案与项目需求吻合,措施满足项目要求得3分;方案措施内容略有瑕疵得2分,方案措施考虑有欠缺得1分,方案和措施有重要缺陷或无得0分。43安装调试方案:包括对场地环境的了解、人员的安排、时间进度的规划,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等。方案考虑充分措施有效得3分;方案合理措施一般得2分;方案合理措施差得0.5分;无方案得0分。34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对象、课时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方案考虑充分安排有效得3分;方案合理安排一般得2分;方案合理安排差得0.5分;无方案得0分。35设备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方案。响应时间短,解决方案充分得3分;响应时间一般,解决方案较合理得2分;响应时间长,解决方案一般1分,响应时间长,解决方案差0.5分;无解决方案得0分。36试剂配送方案:1.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总体规划方案、运输方案和配送设备设施配备。方案设计详尽合理预见性强的3分,方案设计较详尽合理预见性较强得2分,方案设计简单的得1分,方案设计有缺漏,预见性不强或无方案得0分37质量控制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控制、检测技术提升等服务方案,方案考虑充分安排有效得3分,方案较合理安排较充分有效的得2分,方案安排不充分,内容不完整的的得1分,方案安排差的得0.5分,无方案得0分38业绩: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投标货物(全自动免疫组化仪)同机型租赁(或销售)合同,或与投标货物(HP(幽门螺旋杆菌)检测试剂)同品牌销售合同,每提供1个与最终用户的合同复印件得1分,最高得3分。39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评审:对所投产品是否取得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情况进行评价给分(已列入强制要求的除外)。所投产品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所投产品取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证明材料: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2)价格分价格评分将在有效供应商范围内进行,最高得30分,最低得0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扶持政策说明:(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上述(1),(2),(3),(4),(5)政策不重复计算。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六、询标对投标文件中存在含义不清楚的内容,必要时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询标记录需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它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七、修改评标结果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11.第五章采购合同医用耗材采购合同买方(甲方):瑞安市人民医院合同编号:卖方(乙方):合同签署地:瑞安市甲乙双方根据医用耗材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本协议的标的为本协议附件中列明的且能够达到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所有技术指标和功能需要的耗材,见附件清单。第2条采购期限本协议采购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若因政策改变或买方经营方针改变,买方可以单方面无条件终止本协议。第三条采购方式3.1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买方向卖方采购附件1中列明的耗材,按照实际的采购需求分批向卖方传达发货通知(发货通知中需列明本次采购数量、金额、送达时间等基础信息),卖方收到买方传达的发货通知并确认后,即认为双方达成本次采购的协议。卖方必须按照发货通知的要求及时送达耗材。3.2上述的发货通知均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适用本协议的规定。除非本采购协议另有规定或双方共同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无权对附件1中列明的耗材做出任何调整。第四条采购价格和付款方式4.1设备租赁费用: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甲方在收到预付款保函等担保措施、合同生效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其余款项逐年支付。(适合中小企业投标)签订合同后,逐年支付。(适合大型企业投标)4.2耗材费用:按单个项目进行测算,有效测试数按医院LIS数据为准,该款项按月结算。(适合大中小企业投标)4.3上述价格还包括但不限于卖方以安全的方式将相关的材料运至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及其卸至指定地点内的费用。4.4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如果浙江省对附件1所列明的耗材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则高于集中采购项目的价格必须下降到集中采购的价格。而对于高于浙江省阳光采购平均价的项目,要调整到平均价。如果拒绝调整价格,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第五条交货、退货和换货5.1卖方接到买方的发货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或发货通知内规定的时间将相应的耗材按买方要求的数量及时送达买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运费、保险费、装卸费等所有费用。5.2发货时需提供的相关文档5.2.1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如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3C证书复印件、产品合格证等(如适用);5.2.2经销商资质证明文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3卖方发货的耗材的有效期必须还剩余三分之二以上,否则买方有权退货。5.4当买方入库后的耗材的有效期不足三个月,买方可与卖方友好协商换货事宜。第六条质量标准和检验6.1买方按投标文件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耗材或设备原厂说明书的标准对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果验收结果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耗材。卖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卖方逾期交货处理;卖方拒绝更换货物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6.2耗材送达买方时,卖方应在发票或送货单上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注册证失效日期、制造商、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产品有效期;如该货物为已消毒产品需注明灭菌日期(或灭菌批号)和灭菌有效期,货物名称和货物规格(型号)须与产品注册证一致。如果属于需要冷链管理的耗材,需要提供冷链溯源证据6.3买方对耗材的外包装完好性、数量、规格、厂家、生产批号、灭菌日期(灭菌批号)、有效期,冷链溯源证明等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入库验收。若验收不合格,卖方必须更换货物,并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入库记录为入库验收的唯一有效凭证,6.4入库验收时间以入库记录时间为准。第七条不可抗力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和/或相关的各方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八条违约责任及索赔8.1除第七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外,卖方发生一次下列情况之一,必须及时对耗材进行处理,若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赔偿损失,按损失部分的2倍进行赔偿,该赔偿款从耗材款中扣除;如全年发生多次(三次或三次以上)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8.1.1入库验收和使用中发现耗材达不到产品的验收要求、功能性能要求或买方使用要求的;8.1.2交货时,耗材已过保质期的。8.1.3在使用过程中因耗材的质量问题发生不良事件或损害侵权事件的。8.2卖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买方有权终止合同:8.2.1卖方的任一资质证书已过有效期的;8.2.2卖方在产品经销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8.2.3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且乙方无法解决。8.3卖方不按照发货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供货的,每超过一天,卖方需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时,卖方需额外支付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的违约金,并且买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8.4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耗材的,买方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买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买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的一年期市场贷款利率向卖方支付违约金。第九条保密本协议各方应对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基于本协议获知的其它方的信息、资料、财务数据等信息严格保密。任何一方在未经其它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将上述信息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内容披露给任何其它方,但依法及有关规定需要向政府机构上报、备案或根据司法机关的要求必须提交的情况除外。第十条税务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凡因本协议以及基于本协议买方向卖方传达的送货通知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本协议相关的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瑞安市人民法院处理。第十二条生效及其他12.1本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招投标文件和其相关的承诺书为本协议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2.2如在合同期内,合同执行与法律,法规或政府行政部门的要求发生抵触,则应按法律,法规或政府行政部门的要求及规定执行,买方有权终止合同。1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买方单位名称(盖章):瑞安市人民医院税号:12330381470860064L单位地址:浙江省瑞安市万松路108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577-65866806传真:0577-65629570开户行:账号:邮政编码卖方单位名称(盖章):税号: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行:账号:邮政编码耗材名称(注册证)型号规格制造商单位单价(元)注册证号其他备注附件1清单:专业设备租赁合同甲方:瑞安市人民医院合同编号:乙方:填写日期:年月日合同签署地:瑞安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的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产品名称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计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产品名称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计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1、合同标的及金额2、具体配置:见配置清单。12.3、付款方式、期限:设备租赁期()年,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甲方在收到预付款保函等担保措施、合同生效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其余款项逐年支付。(适合中小企业投标)。签订合同后,逐年支付。(适合大型企业投标)。4、到货日期:合同签定后()个月内。5、运费承担和运输方式:由乙方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费、保险费、装卸费等所有运输费用。6、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并承担费用。7、维修:租赁期内免费保修。具体内容见售后服务承诺书。8、说明书及文件:提供操作手册(2)套,并提供维修手册、维修密码。9、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按投标文件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原厂标准对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甲方按上述要求和标准进行验收。由乙方直接提供的进口设备,乙方须提供报关和商检合格记录,费用由乙方负责。10、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1、租赁的仪器设备所使用的软件如有更新的,乙方应免费帮助甲方升级。12、购买的仪器设备所使用的试剂(或耗材),在本协议合同有效期限内:如果浙江省对上述试剂(或耗材)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则按集中招标采购目录执行;如果甲方发现高于浙江省阳光采购平均价的项目,乙方要调整到平均价及以下,如果乙方拒绝调整价格,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3、质量保证: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保修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3.1更换货物: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重新计算质保期,由甲乙双方协商,根据情况处以合同总金额的不低于(3%)的违约金。13.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协商,根据情况处以合同总金额的不低于(1%)的贬值金额。13.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并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14、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备品、配件配置清单或仪器说明书。15、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如双方因此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5%)违约金。如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按逾期(延长的收货时间)付款金额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6、由于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单位)原因导致未按期到货,则视作违约,乙方须支付甲方违约金,每超过一天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1‰);逾期超过(30)天,甲方可以按以下方法处理:16.1甲方如要求乙方继续供货,乙方必须继续按甲方新指定的期限供货,并根据情况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不低于(3%)的违约金。16.2甲方有权终止全部合同,乙方必须退还全部货款,并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17、在货物到货后或者甲方另行指定的安装开始日期起的,超过(30)天,设备安装调试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的,则视作违约,乙方须支付甲方违约金,每超过一天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逾期超过(30)天时,甲方可以按以下方法处理:17.1甲方如要求乙方继续完成安装,乙方必须继续按甲方新指定的期限完成安装,并支付不低于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17.2甲方有权终止全部合同,乙方必须退还全部货款,并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18、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8.1更换货物: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重新计算质保期,如果超过合同规定的到货期,按照该合同第13.1条处理。18.2贬值处理:若甲方接受部分不符合标书和合同的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根据情况处以合同总金额的不低于(1%)的贬值金额。18.3退货处理:若甲方不接受部分不符合标书和合同的情况,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并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19、如有任何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对已到医院的租赁设备均需协商撤回时间,至少留有(2)个月时间给医院进行其他品牌仪器的替换,之后乙方才可以撤回相关设备。20、本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招投标文件、承诺书为本协议书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瑞安市人民法院处理。2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甲方单位名称(盖章):瑞安市人民医院单位地址:浙江省瑞安市万松路108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577-65866806传真:0577-65629570开户行:账号:邮政编码: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行:账号:邮政编码:13附件一:配置清单(含配套耗材)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制造商及品牌注册证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4附件二、售后服务承诺书1.质保期1.1.1.整机质保:租赁期内整机(含所有部件和配件)免费质保。1.2.2.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商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设备的功能和技术指标达到投标文件和国家相关标准。质保期内,因设备各种故障应由售后服务商免费提供技术服务、维修及所需零部件、耗品;任何零部件、耗品出现故障或性能无法达到要求,维修方式为更换全新部件及耗品,医院在质保期内无需支付任何费用。1.3.3.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商每年按维护手册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必须提供详细的质保内容和保养执行情况的文档。1.4.4.质保期内每年故障停机时间不得超过(12)天,每超过一天质保期相应延长(10)天。1.5.5.如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售后服务商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2.售后服务2.1.1.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售后服务商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2.2.2.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用户的报修电话)应立即做出回应,并在(24)小时内派员到达甲方现场实施维修。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8)年的供应。维修过程中所需零配件售后服务商在接到医院电话通知后最长不超过(3)天必须送达医院。2.3.3.对维修工程师的要求:维修前应将用户存储的扫描程序备份,维修结束后恢复原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制造商或其国内售后服务机构盖章:(代理商盖章)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承诺甲方(医疗卫生机构):瑞安市人民医院乙方(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承诺,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动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六、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七、乙方如违反本承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八、本承诺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九、本承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1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15.1.报价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序号及标项内容: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1)开标一览表;(2)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5.2.1、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价格单位:元人民币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注:1、具体价格明细详见《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3、开标一览表上任何超出采购文件的优惠内容均不计入评标。4、表格可扩展。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5.3.2、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格式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标项内容:价格单位:元人民币序号内容金额(单年)金额(3年)1设备租赁费用2试剂耗材采购金额3投标总价1617附表1:测试项目报价表序号测试项目名称项目三年测试数单个测试报价耗材品牌分析设备品牌及型号项目三年测试数总价1HP(幽门螺旋杆菌)检测18000 2上机二抗检测45000附表2:试剂耗材价格试剂耗材名称(注册证)型号规格制造商单位单价(元)注册证号阳光采购代码(如有)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7.1.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7.2.资格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序号及标项内容: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材料。(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商业信誉可提前自查,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①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c.商业信誉: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特定资格条件:无。(4)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基本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1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承诺函(采购人):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承诺如有虚假,将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由采购人取消我公司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且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报告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经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予以处理。我单位已知晓前述法律规定,对此无任何异议。投标人全称(盖章):日期:17.3.注:1、▲本承诺函必须提供。(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7.417.517.617.717.8.(3)特定资格条件:无。(4)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18.日期:年月日18.118.2.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序号及标项内容: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授权代表的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任职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文件;(4)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5)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凭证均须提供(6)试剂和设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凭证均须提供(7)投标产品主体列入节能产品证明资料、投标产品主体列入环境标志产品证明资料(如有),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9)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1)投标产品为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提供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等证明材料(如有);(12)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13)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14)技术规格偏离表;(15)合同主要条款响应表;(16)医院检验项目过渡期解决方案(17)安装调试方案:包括对场地环境的了解、人员的安排、时间进度的规划,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等。(18)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对象、课时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19)设备场地布局图(20)设备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方案。(21)试剂配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总体规划方案、运输方案和配送设备设施配备。(22)质量控制方案(23)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投标货物(全自动免疫组化仪)同机型租赁(或销售)合同,或与投标货物(HP(幽门螺旋杆菌)检测试剂)同品牌销售合同,提供与最终用户的合同复印件(2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8.3.1、投标函格式投标函(采购人单位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项目名称)进行投标。为此我方:1、承诺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天。2、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3、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补充(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4、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5、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6、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7、完全理解不一定接受最低价中标。8、我公司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保证投标文件中所列举的投标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9、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0、我方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况: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单位地址:邮编:电话:传真:18.4.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名称:法定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该同志系公司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8.5.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致:(采购代理机构):我_(姓名)系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采购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签署时间: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授权代表的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任职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文件18.6.4、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参考格式:致:____(采购代理机构):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或地区的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的(贸易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1)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第号(项目编号)招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3)我方兹授予(贸易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贸易公司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贸易公司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贸易公司名称:制造商名称:签字人职务和部门:签字人职务和部门: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贸易公司盖章:制造商盖章:18.7.5、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18.8.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18.9.(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18.10.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凭证均须提供18.1118.12.6、试剂和设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18.1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凭证均须提供18.1418.1518.16.7、投标产品主体列入节能产品证明资料、投标产品主体列入环境标志产品证明资料(如有),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18.17.8、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出具声明函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920.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衣、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元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下6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F20人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下10000万元以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插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8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20.1.9、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20.2.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20.3.11、投标产品为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提供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等证明材料(如有);12、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分包意向协议(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13、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20.4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20.5.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20.620.7.本单位在此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标,中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贵公司按采购文件约定支付中标服务费。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中标服务费收取账号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银行账号:120202120990678201514、技术规格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标项内容: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说明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与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二、招标要求1、租赁设备的技术要求”逐条对应2、“偏离情况”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符合”2租赁设备的技术要求15、合同主要条款响应表合同主要条款响应表声明:本公司在此郑重承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合同》的要求,如本项目中标,按《采购合同》要求,与采购人签定供货合同。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6、医院检验项目过渡期解决方案2117、安装调试方案:包括对场地环境的了解、人员的安排、时间进度的规划,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等。2218、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对象、课时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2319、设备场地布局图2420、设备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方案。2521、试剂配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总体规划方案、运输方案和配送设备设施配备。2622、质量控制方案2723、业绩: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投标货物(全自动免疫组化仪)同机型租赁(或销售)合同,或与投标货物(HP(幽门螺旋杆菌)检测试剂)同品牌销售合同,提供与最终用户的合同复印件2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附件1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附件2中标通知书接收函我公司接收本项目中标通知书的邮箱为: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手机:───────────────────────────────────────────说明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会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投标人收到邮件即视为收到中标通知书,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需中标通知书原件,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现场或邮寄获得。附件3: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信贷政策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中标单位如需要融资,可联系以下银行: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银行名称产品特点(不超过120字)经办人联系方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手续简便:以政府采购合同为基础,无需额外抵押和担保;融资价格优惠:最低可享受4.15%的优惠利率,随LPR浮动调整;到账时间快速:最快可实现当日申请,当日放款;办理流程省心:线上操作流程,免去银行排队奔波。张经理0577-65819553(瑞安)0577-88093286(温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一、融资方式:采取简易方式,根据流水及纳税情况核定额度。信用方式。(融资200万以下)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及供应商资金需求确定,以信用为主,追加采购合同项下的预期销货款为我行质押。(融资200万以上)二、融资利率:在我行一般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王经理0577-8818662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政府采购贷”业务,是指我行为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企业发放的,用于中标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短期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免抵押、免担保,手续便捷、审批快速,单笔金额最高500万元,单笔期限最长18个月。郑经理0577-881939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民生银行供应链金融“政采贷”产品,专为政府采购场景下的中小企业融资而设计,最高融资额度可达政府采购合同交易金额的70%,最高单笔授信金额可达500万元,期限最长可达1年,无需抵押,无需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材料简单,流程便捷,利率优惠。项经理1805777963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宁波银行政府采购融资指应供应商申请,以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回款为主要还款来源,为满足供应商履行采购合同所需资金而向其提供融资的信贷业务。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其他授信材料即可申请,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最大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陈经理0577-88007377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门槛低:纯信用,平台注册入库并取得采购合同即可申请手续简:线上申请+线上签约,足不出户利率优: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执行额度高:最高为合同金额的80%叶经理0577-8800893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政采贷是招商银行针对政府采购招投标中标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未来应收账款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无需抵质押物。额度最高可达2000万,同时可开通自助贷款直通功能,自助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支持线上申请、随借随还。陈经理0577-8805687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融资担保方式及融资金额:1、采取信用免抵押的企业,最高融资金额200万元;2、采取政府采购中标应收帐款质押的,最高融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单笔提款金额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70%。融资利率:在本单位一般性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张经理陈经理0577-88369368/138577131180577-56969696-526506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政采订单贷:订单在手,融资无忧。用于满足供应商订单采购所需资金周转的贷款产品。门槛低,无须抵押,凭中标通知书即可申请,额度高,最高可贷500万元,单笔业务金额可贷中标金额的80%,最长期限可贷1年。陈经理13736355866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城分行政采订单贷:1、面向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满足供应商资金周转需求,凭中标通知书即可申请,2、秒知额高,最高可贷500万元,单笔业务金额可贷中标金额的80%,最长期限可贷1年。信保贷:1、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2、担保灵活,信用贷款3、贷款年利率至少可享受本单位一般性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 %戴经理1360577230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手续便捷,授信审批全程上门服务;无需抵押,无抵押贷款一步到位;额度灵活,随借随贷,单户最高2000万元;期限匹配,与付款周期相吻合;利率优惠,本行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水平至少下浮10%;一对一增值服务方案—您的财富管理银行。缪经理0577-8824845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政采e贷:是浦发银行面向温州地区经营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专属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产品。产品特点:纯信用、免担保、门槛低、授信快、在线贷、秒放款所需材料:企业基础证件、相关中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采购合同等)、其他必要文件叶经理0577-55570829温州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银行选择表(温州市供应商填写)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地是否有融资意向融资联系人联系方式温州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选择作为意向融资银行(可多选)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城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注:1、本表填写对象为注册地在温州市域内的供应商。2、财政部门根据企业自行选择,将本表及企业相关信息推送至相对应的融资意向银行经办人。3、供应商填表后发送至racgb@126.co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自动免疫组化仪耗材及设备租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