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招标公告(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2025)



[招标文件]虞北地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一期工程)第ZM02标段施工【招标公示】[A3306040760000982001001]

<spa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虞北地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一期工程)第ZM02标段施工

项目代码:

2411-330604-04-01-629588

标段(包)名称:

虞北地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一期工程)第ZM02标段施工

标段(包)编号:

A3306040760000982001001

招标人:

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39****2582

电话:133****7313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5-29 19:42:58

公示结束时间:

2025-06-03 19:42:58

信息来源: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招标正文(虞北地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一期工程)第ZM02标段施工)(公示稿).pdf

浙江省虞北地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一期工程)第ZM02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5月29日—1—说明一、浙江省虞北地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名称)第ZM02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版)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4]17号)为依据,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而成。招标文件引用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正文。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是必须遵循的通用条款和规定,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进行了补充、细化。在“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对“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了补充、细化或约定。三、招标文件中的“通用技术规范”直接引用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二册)技术规范。根据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项目专用技术规范”中对“通用技术规范”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四、“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按照浙江省地方标准《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部分:公路工程》(DB33/T628.1—2021)编制。五、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避免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评审而被拒绝。六、《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部分:公路工程》(DB33/T628.1-2021)、《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版)由投标人自备。—2—目录招标文件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6.发布公告的媒介7.监督部门8.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29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附录8定标办法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三、定标方法四、定标报告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打分制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3—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发包人义务4.承包人5.材料和工程设备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交通运输7.7承包人的交通协助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10.进度计划11.开工和交工12.暂停施工13.工程质量14.试验和检验15.变更16.价格调整17.计量与支付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20.保险21.不可抗力22.违约24.争议的解决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附件二廉政合同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附件四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附件五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附件六项目经理委任书附件七履约保证金格式附件八发包人支付担保格式附件九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格式附件十工程质量责任合同附件十一项目图纸资料保密承诺书格式附件十二相关人员在职承诺书格式附件十三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第二卷第六章图纸(另册)第三卷第七章技术规范(一)通用技术规范(二)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四卷—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双信封)一、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一、第一信封封面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投标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附有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六、施工组织设计七、项目管理机构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九、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十一、承诺函十二、商务及技术文件其他材料二、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一、第二信封封面二、报价函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四、合同用款估算表—5—第一卷—6—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①虞北地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一期工程)第ZM0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新网2025()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虞北地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虞发改设计〔2024〕37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以虞区交复〔2022〕15号批准(批复机关及文号)。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ZM02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现状南北中心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路线线位采用现状老路线位。路线起点位于与江东路交叉处,起点桩号K3+510;终点位于在建杭绍甬高速交叉处以南约1km,终点桩号K15+310;路线全长11.8km。其中起点至杭甬高速公路段(K3+510~K5+000)为利用段,完全利用段长1.49km;杭甬高速公路至终点段(K5+000~K15+310)采用高架+地面道路形式快速化改造,起点顺接现状杭甬高速分离式立交桥,沿现状南北中心大道向北,主线在环镇南路至伞城大道交叉口以南约400m范围内采用地面道路敷设形式,向北以高架形式连续上跨伞城大道、在建G329国道、振兴大道后落地,快速化改造路段长10.31km。项目实施期间,全线采用“边通车边施工”的实施方案。本项目主线高架共设置桥梁9005.9m/2座【其中特大桥8957.86m/1座,特大桥起讫桩号为K5+914.770-K14+872.630,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后张)T梁,先简支后连续,跨越平交口和河道采用钢混组合梁和悬浇连续梁;下部结构桥台采用大挑臂双柱式墩,互通区部分采用门架墩,落桥处采用柱式墩,桥台采用柱式台,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中桥48.04m/1座,中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后张)矮T梁,简支桥面连续;下部结构桥台采用柱式墩、柱式台,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互通立交4座【分别为伞城大道互通、许家互通、边沥线互通、振兴大道互通:①伞城大道互通为菱形互通,主线范围为K5+500.000~K6+938.600,全长1438.600m;匝道总长755m。互通区内共设置主线桥梁1022.6m/1座、匝①示范文本中以“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为例,招标文件的获取、递交等内容可根据“电子交易平台”不同作相应修改。—7—道桥梁540m/2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装配式T梁,先简支后连续,下部结构采用矩形柱式墩、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②许家互通为菱形互通,主线范围为K8+211.500~K10+510.000,全长2298.5m;匝道总长1750m。互通区内共设置主线桥梁2298.5m/1座、匝道桥梁1299.3m/4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装配式T梁,先简支后连续,下部结构采用矩形柱式墩、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③边沥线互通为半菱形互通,主线范围为K12+971.800~K13+732.600,全长760.8m;匝道总长699.056m。互通区内共设置主线桥梁760.8m/1座、匝道桥梁510m/2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装配式T梁,先简支后连续,下部结构采用矩形柱式墩、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④振兴大道互通为菱形互通,主线范围为K13+827.400~K15+310,全长1482.6m;匝道总长800.928m。互通区内共设置主线桥梁1044m/1座、匝道桥梁574.8m/2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装配式T梁,先简支后连续,下部结构采用矩形柱式墩、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主线地面道路共设置桥梁639.44m/11座【其中大桥126.04m/1座,为拼宽大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矮T梁和T梁,第一联结构连续,第二联采用桥面连续;下部结构桥墩采用柱式墩,桥台采用轻型台,墩台均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中桥441.32m/8座、小桥72.08m/2座,其中拼宽中小桥224.16m/4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空心板或预应力砼矮T梁或预应力砼T梁,结构简支、桥面连续;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台,桥台采用轻型台或柱形台,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涵洞17道(钢筋砼圆管涵14道,钢筋砼箱涵3道),平面交叉11处(中分带开口平面交叉9处、右进右出平面交叉2处)。2.2技术标准:本项目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及《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17)规定标准进行设计,主线高架道路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为80km/h,桥梁宽度27m;主线地面道路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50m。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主线设计洪水频率1/100,地面道路设计洪水频率1/100,地震基本烈度VI度。其它技术指标应按有关现行标准、规范执行,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规定。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虞北地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一期工程)照明划分第ZM01标段、第ZM02标段,第ZM02标段起讫桩号为K10+540-K15+310,长约4.77公里;标段内含高架桥4332.63/1座,互通立交2座(边沥线互通、振兴大道互通),地面道路桥梁144.12m/3座,主要工程内容为:本标段桩号范围内的道路照明及相关配套工程等的施工、试运行及相应的培训与测试、施工图补充设计的配合工作、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建安费约2600万元;—8—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6个月(184日历天),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18个月,保修期24个月(其中LED光源的保修期为52个月)。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本项目非政府采购工程,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所有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不少于总工程量的50%。☑3.3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当期为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企业信用等级对应的资质类别应与招标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一致。□3.3投标人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①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6其他要求: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查询①房建等投标人未参加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招标时适用。—9—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4.招标文件的获取①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4.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月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5年月4日17:00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投标文件的递交②☑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09时00分;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7.监督部门行业监督: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邮编:312300电话:0575-82129099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①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②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10—招标人: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称山北路306号客运中心交通大厦11楼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邮政编码:312300邮政编码:310030联系人:任女士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575-82963992电话:0571-85393046传真:0575-82963992传真:0571-85393046日期:2025年5月28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①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4]1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招标人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称山北路306号客运中心交通大厦11楼联系人:任女士电话:0575-82963992传真:0575-8296399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联系人:杨成蛟电话:0571-85393046传真:0571-853930461.1.4招标项目名称虞北地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一期工程)第ZM02标段1.1.5标段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及自筹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84日历天(6个月),试运行期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节点工期要求:/1.3.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评分90分及以上。1.3.4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①示范文本中以“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为例,可根据交易场所及“电子交易平台”不同作相应修改。—12—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见附录5其他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且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不少于总工程量的50%。(3)联合体成员方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12)财产被接管或全部冻结的;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信用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时间:2022年1月1日以来①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投标截止时间至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期间投标所需资质条件的动态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状态;(2)/1.10.2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提出问题/1.11.1分包不得分包的工程内容为: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分包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公路水运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管理实施细则》有关分包管理的规定。分包的其他规定:/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业务管理”——“网上提问”在线提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3.1.1投标文件密封形式双信封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无①近三年,上半年发布招标公告的,统一为“____年1月1日以来”;下半年发布招标公告的,统一为“____年7月1日以来”。—13—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材料3.1.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制作说明:(1)将已下载的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excel格式)导入计价软件,完成工程量清单制作(2)从计价软件导出已制作好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excel格式)(3)将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网上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填写工程量清单3.2.3报价方式单价3.2.6是否接受调价函不接受3.2.8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以招标人报造价主管部门备案后的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再乘以随机抽取的调整系数来确定。工程量清单预算为元。①调整系数在三个连续值(、、)②中开标时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为调整系数。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无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3.4.1投标保证金③□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个标段4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网上银行或柜面电汇或柜面行内转账(浙江农信)或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一天的16时(北京时间)前到账,按不少于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若产生到账时间晚于保证金截止时间或非基本账户缴纳或缴纳不足额,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虚拟子账号:201000167905864003854;如提交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自主办理。保险保函费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①工程量清单预算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或以补遗书形式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公布。②0.92、0.93、0.94、0.95、0.96、0.97六个值中确定三个连续值。③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标段工程量清单预算的2%,且不超过50万元。—1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续。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之内退回,中标人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上传交易平台后退还。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4)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交易中心登记后,平台将自动划转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再退还给投标人。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保证电子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扫描件;(2)施工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5)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从业企业查询(输入从业单位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网页截图;(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如投标人为法人独资或自然人独资企业的,则体现股东名称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市场监督部门出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扫描件;(7)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查询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无须提供财务状况表,但须提供流动资金证明材料。□提供,要求的年份:____年、____年、____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及需附资料年份: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从“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未体现资格审查或加分业绩所需相关信息的,还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1)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但需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2)___/____(招标人认可的其他情形,应在招标文件中对相关业绩的认定标准和证明材料作出明确规定)。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以下资料:(1)项目经理: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建造师注册证书、社保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社保证明;安全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社保证明。身份证应提供正反双面扫描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资料证书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项目经理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的,还须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项目经理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但已进行更换的,应附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应附资料/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5)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或盖单位电子公章)和(或)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投标人应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1)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2)投标保证金未与所投标段关联的。(3)未按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3.4.1要求缴纳投标保证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2.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金的。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的开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通知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双信封)5.2.1如发现投标文件有4.2.4项情况之一的,相应投标文件不予开标,招标人将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5.2.2招标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宣布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投标人: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若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已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当场宣布招标失败,结束开标。(3)投标人解密: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投标人解密时间:20分钟。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0.187.226.117/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线解密。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4)公布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果解密完成后,招标人公布投标人名单、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同时宣布第二个信封预计开标时间。(5)异议及回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的解密、唱标内容、开标记录、唱标次序等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我有异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6)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开标程序(双信封)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7)开标结束招标人宣布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5.2.3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不得读取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5.2.4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1)招标宣布开标纪律;宣布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及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抽取系数现场抽取调整系数、复合系数和下浮系数。(4)公布第二个信封开标结果公布所有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5)异议及回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的解密、唱标内容、开标记录等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我有异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6)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7)开标结束招标人宣布第二个信封开标结束。5.2.5开标特别说明事项(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在3家(含)以上时,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3)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4)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造成投标失败的,投标人自行负责。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6特殊情况的处理(1)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2)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并告知在线的投标人。(3)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必须符合不见面开标技术要求并运行正常,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5.2.7不见面开标软硬件要求(1)建议电脑配置:4G以上内存,Microsoft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正版office软件,耳机。(2)50M以上网络带宽连接。(3)安装新点驱动(上虞版)。相关驱动可在电子交易平台登录界面的驱动下载页面下载。(4)使用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11(IE11)及以上浏览器,加入可信任站点,添加兼容性视图设置,修改Activex控件和插件设置,关闭弹出窗口拦截。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①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确定方式:按1:2比例规定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开标后,发现有与招标人存在隶属关系的单位(企业)参加投标的,招标人不得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所有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均从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被发现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1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可从评标委员会中取消1名招标人代表(若无招标人代表则取消一名专家),由其余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最终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得少于5人,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应从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补抽。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1)当有效投标人(指进入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范围且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下同)少于3家时,论证是否具备竞争性,若具备竞争性则全部(不排序)进入定标程序,并提交评标报告。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2)当有效投标人在3(含)~5(不含)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并提交评标报告。(3)当有效投标人在5(含)家以上时,推荐的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人数为5家,并提交评标报告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及内容公示媒介:“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公示内容:(1)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姓名;(4)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5)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6)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7.4定标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流程操作办法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7.4.1定标原则招标人应当按照充分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报价等因素,择优选择合适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4.2定标核查招标人在定标会议前应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应包括信用信息、行贿情况等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核查的其他内容。7.4.3考察招标人在定标会议召开前可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并出具考察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报告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单位的内容。如招标人组织考察的,应采用同一标准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人员应参照《定标委员会成员回避情形》执行回避纪律。本项目定标前是否进行考察:(否)。7.4.4质询招标人在定标会议召开前可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质询,质询应当以书面形式采用同一标准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质询人员应参照《定标委员会成员回避情形》执行回避纪律。质询及回复不得改变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的实质性内容。本项目定标前是否进行质询:(否)。7.4.5组建定标委员会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4定标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设组长,组长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项目分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其他成员从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产生。7.4.6定标委员会成员回避定标委员会成员存在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候选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的情形,或者存在与中标候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定标的情形的,应当主动回避。7.4.7面询定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面询,面询要求招标人将书面另行通知。本项目是否进行面询:(否)。7.4.8定标要素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确定定标要素及其内容。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定标核查情况、质询或考察报告(若定标会议前开展了考察、质询),此外,还可以参考以下要素:(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等;(2)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等;(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团队服务本项目的实施能力与响应能力;(6)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包括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报告,评标专家的意见建议等;(7)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8)缺陷责任期、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是否能通过就近的地理优势提供高效及时的服务。(9)招标人认为需考量的其他要素。7.4.9定标会议定标会议原则上应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并全程录音录像。7.4.10定标办法定标办法详见附录8。定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同时出现在所有中标候选人中投标报价最高和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除价格部分以外的其他评审内容得分最低情形的(不包括并列最高、最低情形),应在定标报告中阐述具体理由。定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出现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余中标候选人(指中标人的投标报价高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于所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价,服务招标项目超过10%,施工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项目超过5%)等情况时,应在定标报告中阐述具体理由。7.4.11定标结果公告定标结束后,招标人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中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定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的原因做出任何解释。公告的中标人因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的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况,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4.12保密要求招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透露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质询报告、中标人推荐以及与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定标会议结束后,定标投票表、过程记录、录音录像等书面或影音资料均由招标人统一密封保存。7.4.13监督管理招标人对整个招标和定标过程负责,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定标全过程进行监督。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电子交易平台”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7.1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不得超过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若采用银行保函,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若采用保险公司保函,应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并经发包人同意若采用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应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并经发包人同意8.5.1监督部门行业监督:绍兴市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邮编:312300电话:0575-82129099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9.2否决投标9.2否决投标9.2.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2否决投标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9.2.2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各条款所列否决投标情形之一的。9.2.3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9.3其他9.3.1定标结束后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应按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9.3.2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24—附录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①标段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第ZM02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所有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不少于总工程量的50%①具体资质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25—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①标段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第ZM02标段承诺提供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注:1、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或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工程量比例分别出具。2、参加多个标段投标时,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未注明标段号的,所投标段均予认可,注明标段号的,注明的所有标段均予认可。①具体财务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流动资金一般不超过预期中标价的10%。—26—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①标段业绩要求第ZM02标段自2020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的照明工程(不含养护维修、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____年___月____日以来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项规定。2、联合体投标时,业绩可由联合体任意方提供。①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资格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应按使用指南设置。—27—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①标段信誉要求第ZM02标段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及1.4.4项情形。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①具体信誉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第1.4.4、1.4.5项规定的内容重复。—28—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①标段:第ZM02标段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1、担任过一个签约合同价1200万元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的照明工程(不含养护维修、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EPC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专业及等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②3、拟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1、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③安全负责人11、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2、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④2.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①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具体资格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一般只要求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②部分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作要求的附属设施招标时不适用。③部分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作要求的附属设施招标时不适用。④本解释仅适用于项目经理有无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机电工程的结束时间以完工证书上的业主认定的完工日期为准。房建、绿化工程等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29—(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4.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项规定。5、联合体投标时,人员可由联合体任意方提供。6、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连续三个月(自2025年2月1日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连续三个月(自2025年2月1日以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30—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①人员最低数量要求资格要求///①本表仅适用于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31—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①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单位最低数量要求/////①本表仅适用于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32—☑附录8定标办法一、定标原则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二、定标组织(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三、定标方法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直接票决法:☑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直接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N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直接票决法三: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N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多个时,采用□抽签抽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逐轮票决法:□逐轮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N≥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N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第N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对进入淘汰投票的中标候选人逐轮进行淘汰,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中标候选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N个中标候选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33—汰投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1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逐轮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多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逐轮淘汰1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存在中标人,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中标人。在确定最终中标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最终的中标人。□票决抽签法:□票决抽签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N≥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较多的N个中标候选人(最终得票均须超过半数)进入抽签环节,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时全部进入。投票过程中出现票数相同时,则采用□抽签抽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确定进入抽签范围的中标候选人。当得票超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N时(假设此时得票超过半数中标候选人数量为n),按照前一轮得票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在得票未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中,取“N-n+2”个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投票(在取第“N-n+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一并进入二次投票),以每人投票支持“N-n”个中标候选人,直至确定N个得票超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定标委员会在上述N个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票决抽签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逐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逐轮淘汰1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N个中标候选人,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N个中标候选人。在最终确定第N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进入抽签环节的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在上述N个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其他定标办法:,。四、定标报告(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定标程序;2.定标委员名单;3.定标要素;4.定标办法;5.定标结果。—34—1.总则①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①正文内容不得修改。—35—(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他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日期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结果);—36—(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5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已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预备会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37—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4)投标人所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涉及本次招标资格审核的相关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的业绩证明材料不一致,但《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与所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人所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涉及本次招标加分的相关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的业绩证明材料不一致,但《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与所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满足加分条件的。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38—(3)对于本章第1.12.3项(3)、(4)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9)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39—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电子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在收到修改内容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中以书面形式完成。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密封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资格审查资料;(9)承诺函;(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投标函;(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合同用款估算表。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40—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4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制作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①,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被否决。(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电子版),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①为减少评标阶段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工作量,建议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同时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清单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应保证投标人无法修改。投标人只需填写各子目单价或总额价,即可自动生成投标报价。—41—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5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6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则“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4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具体年份及需附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需附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7规定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9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允许更换。3.5.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3.5.11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43—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的正本。3.7.5投标时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但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副本,纸质投标文件应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并加盖公章。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44—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45—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3评标及补救措施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体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进行。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请行政监督部门,由招标人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7.4定标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是否采用评定分离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46—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8.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5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和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工程资金监管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8.6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中标人应签署项目图纸资料和保密承诺书。7.8.7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47—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招标人逾期未答复异议事项,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及《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令2013年第23号)办理。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48—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投标文件递交后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9.2其他约定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9—第三章评标办法—5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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