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桥线建设 望桥线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徐州市铜山区城市管理局2025)
[铜山]望桥线建设项目望桥线建设工程监理
[0]望桥线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3010380000808
项目名称
望桥线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E3203010380000808002001
标段名称
望桥线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5月2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6月12日
工程类型
工程监理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望桥线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重新招标)1徐州市铜山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的望桥线建设项目已经徐州市铜山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铜经发投审【2023】38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对本项目的监理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3工程概况3.1工程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徐海学院南侧,规划虎山路至现状大学路。3.2工程规模:本项目新增用地约50.2亩,规划虎山路至现状大学路车道边,建设长度约 1180 米、宽度 30 米。建安工程造价约3608万元。监理合同估算价约60万元。3.3招标范围:3.3.1施工阶段: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即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工程建设的合同与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参与竣工结算审核;履行安全监理责任。3.3.2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3.4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6月3.5要求工期:150日历天,符合施工工期要求(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3.6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5.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5.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2)总监理工程师无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超过5年的。(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已满 6 个月)。说明: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监理服务。5.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自 2022年5月 1 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5.4.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5.4.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5.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路支行 开户账号:3203230601010000039828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6.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xxxx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6.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6.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至 2025年6月12日09时30分 。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7.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7.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为:9.1分值设定a投标人投标报价 94-98分 b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2-6分9.2评分细则 A、投标人投标报价(94-98分) (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的造价和监理工作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联合以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和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自主报价。本项目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为:60万元;(注:报价范围已含安全责任费) 超出此最高投标限价的不再参与评标。 评分办法:本工程确定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四。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 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取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说明: 1、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当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94-98分(但超出本招标文件规定监理费招标控制价的不再参与评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B、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2-6分)本标段信用分按照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评标当天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取。(以徐 州 市 建 筑 业 企 业 信 用 评 价 动 态 查 询 系 统 “ 网 址 为 http://120.26.7.227:5080/a/archives/archivesMainScore/queryMainList ”中评标当日公布的信用分为准)。企业信用分占评标总分值的取值为G值,G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企业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为X,X值计算方法为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时企业信用考核公布得分百分比与G值的乘积,得分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如企业考评分为77.50,G值为6分,则该企业参与投标信用分值为77.50%*6=4.65分);商务标(投标人投标报价)分值依据G值作相应调整(如G值取值6分,投标人投标报价分值则为94分)。 10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11其他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2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1.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12招标人:徐州市铜山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彭祖路人防世纪大厦联系人:董凤凤 电话:0516-696885901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16号楼联系人:陈峰、沈棋 电话:0516-85743599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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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望桥线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重新招标)1徐州市铜山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的望桥线建设项目已经徐州市铜山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铜经发投审【2023】38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对本项目的监理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3工程概况3.1工程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徐海学院南侧,规划虎山路至现状大学路。3.2工程规模:本项目新增用地约50.2亩,规划虎山路至现状大学路车道边,建设长度约 1180 米、宽度 30 米。建安工程造价约3608万元。监理合同估算价约60万元。3.3招标范围:3.3.1施工阶段: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即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工程建设的合同与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参与竣工结算审核;履行安全监理责任。3.3.2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3.4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6月3.5要求工期:150日历天,符合施工工期要求(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3.6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5.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5.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2)总监理工程师无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超过5年的。(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已满 6 个月)。说明: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监理服务。5.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自 2022年5月 1 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5.4.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5.4.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5.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路支行 开户账号:3203230601010000039828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6.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xxxx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6.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6.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至 2025年6月12日09时30分 。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7.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7.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为:9.1分值设定a投标人投标报价 94-98分 b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2-6分9.2评分细则 A、投标人投标报价(94-98分) (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的造价和监理工作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联合以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和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自主报价。本项目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为:60万元;(注:报价范围已含安全责任费) 超出此最高投标限价的不再参与评标。 评分办法:本工程确定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四。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 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取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说明: 1、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当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94-98分(但超出本招标文件规定监理费招标控制价的不再参与评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B、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2-6分)本标段信用分按照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评标当天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取。(以徐 州 市 建 筑 业 企 业 信 用 评 价 动 态 查 询 系 统 “ 网 址 为 http://120.26.7.227:5080/a/archives/archivesMainScore/queryMainList ”中评标当日公布的信用分为准)。企业信用分占评标总分值的取值为G值,G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企业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为X,X值计算方法为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时企业信用考核公布得分百分比与G值的乘积,得分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如企业考评分为77.50,G值为6分,则该企业参与投标信用分值为77.50%*6=4.65分);商务标(投标人投标报价)分值依据G值作相应调整(如G值取值6分,投标人投标报价分值则为94分)。 10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11其他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2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1.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12招标人:徐州市铜山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彭祖路人防世纪大厦联系人:董凤凤 电话:0516-696885901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16号楼联系人:陈峰、沈棋 电话:0516-85743599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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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工程编号:E3203010380000808002001招标人:徐州市铜山区城市管理局工程名称:望桥线建设工程监理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1目录招标文件核准单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一)前附表(二)第二章监理合同文本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招标文件核准单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徐州市铜山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望桥线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监理投标。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陈峰法人(印章)联系电话:0516-85743599法定代表人(印章)通讯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16号楼2025年5月29日招标人核准意见经办人:董凤凤法人(印章)签发人:法定代表人(印章)联系电话:0516-69688590通讯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彭祖路人防世纪大厦2025年5月29日3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一)项号内容规定1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望桥线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徐海学院南侧,规划虎山路至现状大学路。工程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壹个标段工程规模:本项目新增用地约50.2亩,规划虎山路至现状大学路车道边,建设长度约1180米、宽度30米。建安工程造价约3608万元。监理合同估算价约60万元。要求质量标准:同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要求工期:150日历天,符合施工工期要求(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招标范围:1、施工阶段: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即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工程建设的合同与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参与竣工结算审核;履行安全监理责任。2、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已落实。3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90天(日历天)4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JSTF及后缀名为.nJSTF各壹套。5现场踏勘时间:自行踏勘提交答疑时间:2025年6月7日17时00分前回复答疑时间:2025年6月8日17时00分前答疑地点及方式: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09时3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议。7备注:1、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视为放弃其投标,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除外。2、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书面投标文件。3、徐州市网上招投标制作工具教学视频网址:http://ggzy.zwb.xz.gov.cn/81、潜在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5年6月7日17:00前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报送招标人。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和投诉执行苏建规字【2016】4号文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提出,不接受纸质异议和投诉。83、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同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信息并挑选的扫描件是指同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信息时这一时间点的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信息。如果本次投标所挑选的扫描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里有更新或变动的,请及时重新同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信息并重新挑选对应的扫描件,否则投标文件中所挑选的扫描件不是变动后的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内容。建议投标人在生成标书后,检查不加密文件中投标人及总监业绩公示一览表中的信息与扫描件是否是当前招投标系统中最新的扫描件。4、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一正三副书面的投标文件以及后缀名为.nJSTF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后期根据招标人需要,中标人仍需无偿免费提供投标文件。5、招标代理费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的50%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代为支付。6、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执行。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故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制作,并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视为放弃其投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故障除外。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联系(客服电话:4009980000),软件公司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3、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JSTF格式)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另一个即为不加密(NJSTF格式)投标文件,若中标后则刻录到空白光盘上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存档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找到“网上开标”模块,根据操作手册(请在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CA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并在系统显示的30分钟解密倒计时时间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醒: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互联互通驱动2.0本。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件硬件设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8、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投标阶段--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操作--模拟解密,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9、本项目通过网上系统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日之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投标人多次撤回修改投标文件,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6前附表(二)项号内容规定9注意:以下招标文件中黑体字为投标重要信息,请仔细阅读!一、投标人在本工程开标会议上应遵照以下条款,否则视为自动弃权:1、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议。需登录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2、开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二、本工程无效标书判定: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的;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如投标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7.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8.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9.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应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超出国家规定的浮动幅度的;10.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2.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3.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的;14.投标文件提出的监理范围、监理服务期、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7.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8.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19.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20.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第7页共69页望桥线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重新招标)1徐州市铜山区城市管理局建设的望桥线建设项目已经徐州市铜山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铜经发投审【2023】38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对本项目的监理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3工程概况3.1工程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徐海学院南侧,规划虎山路至现状大学路。3.2工程规模:本项目新增用地约50.2亩,规划虎山路至现状大学路车道边,建设长度约1180米、宽度30米。建安工程造价约3608万元。监理合同估算价约60万元。3.3招标范围:3.3.1施工阶段: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即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工程建设的合同与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参与竣工结算审核;履行安全监理责任。3.3.2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3.4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6月3.5要求工期:150日历天,符合施工工期要求(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3.6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5投标人资格要求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5.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5.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8页共69页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2)总监理工程师无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超过5年的。(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已满6个月)。说明: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监理服务。5.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自2022年5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5.4.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5.4.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第9页共69页5.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开户行: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路支行开户账号:3203230601010000039828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6.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银行保函要求如下: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6.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xxxx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第10页共69页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6.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6.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6.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12日09时30分。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7.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7.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为:9.1分值设定a投标人投标报价,94-98分b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2-6分9.2评分细则A、投标人投标报价(94-98分)(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2)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的造价和监理工作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联合第11页共69页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自主报价。本项目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为:60万元;(注:报价范围已含安全责任费)超出此最高投标限价的不再参与评标。评分办法:本工程确定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四。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取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说明:1、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当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94-98分(但超出本招标文件规定监理费招标控制价的不再参与评分)。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B、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2-6分)本标段信用分按照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评标当天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取。(以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动态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120.26.7.227:5080/a/archives/archivesMainScore/queryMainList”中评标当日公布的信用分为准)。企业信用分占评标总分值的取值为G值,G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企业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为X,X值计算方法为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时企业信用考核公布得第12页共69页分百分比与G值的乘积,得分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如企业考评分为77.50,G值为6分,则该企业参与投标信用分值为77.50%*6=4.65分);商务标(投标人投标报价)分值依据G值作相应调整(如G值取值6分,投标人投标报价分值则为94分)。10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11其他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1.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12招标人:徐州市铜山区城市管理局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彭祖路人防世纪大厦联系人:董凤凤,电话:0516-696885901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16号楼联系人:陈峰、沈棋电话:0516-85743599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5月29日第13页共69页一、总则1、工程概况1.1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公司全称)受徐州市铜山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人全称)的委托,对望桥线建设项目(工程名称)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监理投标。1.2本工程具体概况:委托监理的范围及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该工程招标人和代理公司双方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合同已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现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公司全称)对前附表所述工程项目具体实施招标代理事宜。工程名称、建设地点、结构类型及层数、建筑面积、承包方式、要求工期、要求质量标准及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注意:以下文件中招标人是指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上述工程已履行完审批手续,工程建设监理项目发包初步方案已经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标公告已经发布,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3、资金来源招标人的资金已经通过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各项支付。4、备选标本工程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选标。5、投标费用及招标代理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此费用概不负责。5.2招标代理费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的50%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代为支付。6、招投标过程中监理组人员的管理6.1招投标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6.2中标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亲临施工现场组织本工程项目施工的监理,必须严格遵循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中标总监不能亲临施工现场组织本工程项目的监理或招标人发现有挂靠的现象,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与其签定的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6.3在投标报名之后任何一环节之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更换,确须更换,需经招标人同意。本工程中标总监理工程师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再变更。6.4凡在实际工作中不完全履行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人(主要指人员配备、到场情况、设备设施以及工作情况),招标人将根据考核情况给予监理费2%--4%的处罚,直至清理退场,并承担招标人的一切损失。6.5本文件监理合同补充协议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6.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7、现场踏勘第14页共69页建议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现场踏勘的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8.1本工程的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及所有澄清、修改的文件包括补充资料和答疑纪要组成。8.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等有关招标资料有异议或疑问需要澄清。投标人应当于2025年6月7日17时00之前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报送招标人。招标人应当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解答,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9.2本项目采用网上答疑,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修改,均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布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前后互相矛盾时,以公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掌握上述网上公示信息,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9.3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10.2招标人收到潜在投标人报送的有关要求答疑文件后,应进行归纳汇总,召集有关部门进行答疑,编制答疑纪要,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潜在投标人给予明确回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不足3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3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应加盖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法人印章,必须经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三、投标报价第15页共69页11、投标报价内容11.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监理范围和监理业务范围内所需的全部费用。11.2投标人应根据监理的范围、监理业务和内容,自主报价(含安全责任费),但超出招标控制价的不再参与评标。11.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包括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长、工期延误、施工工程合同价款的不确定性,相关政策出台导致相关费用发生变化等),并计入报价,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中标价款为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费用,无论发生何种原因及相关因素,中标价款均不予调整。11.4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的造价和监理工作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联合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自主报价。11.5本项目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0万元;超出此限价的不再参与评标。四、投标文件12、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3、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第13.1—13.10条内容:13.1投标函;13.2递交的投标保证金证明;13.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13.4授权委托书;13.5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获得的各种荣誉的证明材料(“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备案,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总监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13.6计划投入的主要检测设备、仪器一揽表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检测的协议(原件扫描件在“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13.7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13.8监理服务承诺书(签字盖章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13.9投标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13.10投标文件其他附件。注:以上内容格式(部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4、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必须使用从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的本工程招标文件(JSZF格式)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4.1投标文件应包括加密的投标文件(JSTF格式)及未加密的投标文件(nJSTF第16页共69页格式)。14.2投标文件制作辅导视频下载网址为:http://ggzy.zwb.xz.gov.cn/。14.3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14.4建议投标人在生成标书后,检查不加密文件中投标人及总监业绩公示一览表中的信息与扫描件是否是当前招投标系统中最新的扫描件。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5.1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加密的投标文件(JSTF格式)一份并按前附表要求上传,不加密(NJSTF格式)投标文件,刻录到空白光盘上作为后期中标备用投标文件。加密的投标文件应与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内容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将作废标处理。15.2投标文件需要进行电子签章的位置应进行电子签章。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相关规定所列的日历日内有效。16.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招投标监督机构核准,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7、投标保证金1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17.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开户行: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路支行开户账号:3203230601010000039828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17.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银行保函要求如下: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第17页共69页(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17.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xxxx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17.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17.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7.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17.8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招投标监管机构依其情节轻重,除扣罚其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外,还将依法给予查处。17.8.1投标人不参加投标;17.8.2在开标时证件不齐全,投标书明显有瑕疵等原因故意废标;17.8.3在开标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17.8.4或者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合同的;17.8.5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的,17.8.6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17.8.7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17.8.8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的。18、履约保证金18.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可以采取现金、支票、汇票等方式,也可以根据招标人所同意接受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或担第18页共69页保公司等出具的履约保证,其数额应当不高于合同总价的10%。18.2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期限。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均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须知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8.3本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招标人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者担保公司担保书的方式。造价在5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也可以由招标人依法实行抵押或者质押担保。招标人支付担保应是全额担保。也可为合同价的10%-15%实行滚动担保。本段清算后进入下段,否则,将依据担保合同要求担保人承担支付责任。18.4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担保。19、投标预备会19.1本项目无投标预备会。20、勘察现场投标人自行勘察。五、投标文件递交21、投标文件的递交21.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21.2投标文件上传完毕后,投标人可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获取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作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证明。21.3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视为放弃其投标,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除外。21.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醒: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递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2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六、开标23、开标会第19页共69页23.1开标会议应当在招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由招标人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议需登录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23.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特别说明详见“前附表(一)第8条”,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23.2.1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投标人名称及电子标书上传情况;(3)投标人解密其投标文件;(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密并导入投标文件;(5)开标结束。23.2.2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线解密),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入。23.3开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23.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应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载明的解密时间内(30分钟)使用密钥(CA锁)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招标人应当开启所有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23.5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其投标。23.6招标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宣布至投标报价的百位,投标报价十位数字按四舍五入计算)、修改内容、工期、质量、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23.7网上投标文件递交应急处理:23.7.1投标人因自身网络故障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完成上传提交。23.7.2因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后启用未加密的投标文件,使用应急开评标系统进行开、评标活动。23.7.3非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人加密的投标文件在开标过程中解密失败的,可以启用其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参与开、评标活动。23.7.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导致网上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可以启用未加密的投标文件,使用应急开评标系统继续进行开、评标活动。23.7.5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应急开评标系统的,视为放弃其投标.第20页共69页23.8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异议人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本项目开标通过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开标情况公布等交互环节。23.9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做如下提醒:1、本项目通过网上系统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日之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投标人多次撤回修改投标文件,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业务管理-上传投标文件-上传-识别加密证书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3、投标人进入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后,紧接着就把解密锁插入电脑上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的指令发出之后到解密截止时间之前有充足的解密时间(正常情况下,每个投标人解密自己投标文件时间不到一分钟),如果投标人网络或电脑出现问题,可能会影响解密时间(若因投标人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锁不出故障。4、请各投标人提前购买配置好相关设备,并提前做好设备调试,以保证远程开标时与开标主会场交互顺畅。七、评标、定标24、评标、定标工作在招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进行。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定标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由经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5、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6、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27、本工程的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指以投标价格、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因素为评价指标,并将标量化计分,按总分排列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方法。27.1评标步骤:27.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伍人组成。评标专家采取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第21页共69页27.1.2评标前准备工作:27.1.2.1资料准备: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图纸答疑、招标控制成果文件、相关评标用表及其他评标资料。以上资料除招标控制成果文件外,其他资料应做到评标专家人手一份,招标人应保证评标资料的完备性、真实性。27.1.2.2评标委员会推举项目评委会负责人(组长)。27.1.3资格审查27.1.3.1资格审查的方式方法:27.1.3.1.1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采用合格制27.1.3.1.2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制定资格审查的条件,内容包括以下方面:27.1.3.1.2.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7.1.3.1.2.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27.1.3.1.2.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规定进行配备。27.1.3.1.2.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27.1.3.1.2.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7.1.3.1.2.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7.1.3.1.2.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2)总监理工程师无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超过5年的;(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已满6个月)。说明: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监理服务。27.1.3.1.2.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第22页共69页(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自2022年5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27.1.3.1.2.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27.1.3.1.2.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27.1.3.1.2.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27.1.3.1.3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和投标文件必须是真实完整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所报材料不真实完整,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7.1.3.1.4本工程资格审查在工程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附件(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27.1.3.1.5招标人针对本工程资格审查的具体方法为:资格后审。27.1.3.1.6投标人有权了解本单位的资格审查结果,招标人应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投标人如认为招标人的行为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投诉。招标人接到投诉后,应由原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过程及结果进行审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资格审查方式和评审办法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和资格审查结果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不一致的,应当以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为准。27.1.4初步评审(符合性评审):27.1.4.1听取招标人对招标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前期开标情况的介绍,认真阅读、研究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了解和熟悉评标的要求,核对并确认评标中需要使用的表格内容。27.1.4.2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在阅读投标文件的基础上,认真核对评标工作用表;27.1.4.3认真阅读清标报告,根据清标报告的相关内容,对投标人投标书进行符合性评审;需要投标人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向投标人进行澄清;27.1.4.4分析投标人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所作的书面说明;27.1.4.5对存在过低的投标价格的投标人进行澄清,分析其作出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确定过低的投标价格是否能够成立;27.1.4.6评标委员会形成初步评审结论。第23页共69页27.1.5详细评审:27.1.5.1有效投标报价的确定:通过初步评审后,按本招标文件第29条的方法确定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有效投标报价。27.1.5.2评标委员会认定各投标人是否以低于成本(投标人自身的个别成本)报价竞标及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之后,严格地对中标价进行复核,检查中标人有无漏项或发生计算错误。另外对其他投标价也应进行复核,认为有涉嫌哄抬标价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可暂停评标,并提请招投标监督机构依法进行查处。27.1.6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拟定一份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并报监督机构备案。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27.2本工程评分标准及细则:27.2.1分值设定27.2.1.1投标人投标报价:94-98分27.2.1.2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2-6分27.2.2评分细则A、投标人投标报价(94-98分)(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2)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的造价和监理工作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联合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自主报价。本项目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为:60万元;(注:报价范围已含安全责任费)超出此最高投标限价的不再参与评标。评分办法:本工程确定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四。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取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第24页共69页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说明:1、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当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94-98分(但超出本招标文件规定监理费招标控制价的不再参与评分)。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B、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2-6分)本标段信用分按照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评标当天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取。(以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动态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120.26.7.227:5080/a/archives/archivesMainScore/queryMainList”中评标当日公布的信用分为准)。企业信用分占评标总分值的取值为G值,G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企业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为X,X值计算方法为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时企业信用考核公布得分百分比与G值的乘积,得分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如企业考评分为77.50,G值为6分,则该企业参与投标信用分值为77.50%*6=4.65分);商务标(投标人投标报价)分值依据G值作相应调整(如G值取值6分,投标人投标报价分值则为94分)。27.2.3评分实施细则:前述二项计分项目中,客观分由评委按评分标准集体认定。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应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打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每项得分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各项得分合计即为最终得分。28、本工程的定标办法28.1评标委员会在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对各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推荐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8.2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投标报价较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的方式确定。28.3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9、无效标书的判定:(详见前附表二)30、投标文件的澄清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第25页共69页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是按照本招标文件第32条规定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3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31.1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及招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1.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2、错误的修正32.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32.2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32.3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应以标出的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4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33、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33.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招标文件第31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33.2在评价与比较时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第27项内容的规定,通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等综合评价。33.3投标价格采用价格调整的,在评标时不应考虑执行合同期间价格变化和允许调整的规定。八、合同订立34、办理《中标通知书》34.1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并于15日内将评标、定标报告及评标、定标有关资料报市招投标监督机构核准,办理《中标通知书》。在该通知书(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中标通知书”)中告知中标单位签署实施、完成和维护工程的中标标价(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具体日期、地点。34.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4.3在中标单位按本招标文件第18条的规定提供了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及时将未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35、订立监理合同35.1合同授予标准第26页共69页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招标文件第27条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5.2合同协议书的签署35.2.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价款、质量目标、工期以及其他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应当将合同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5.2.2合同书写合同文本应统一打印。第27页共69页第二章监理合同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徐州市铜山区城市管理局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望桥线建设工程监理;2.工程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徐海学院南侧,规划虎山路至现状大学路;3.工程规模:本项目新增用地约50.2亩,规划虎山路至现状大学路车道边,建设长度约1180米、宽度30米。建安工程造价约3608万元。监理合同估算价约60万元。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建安工程费约3608万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整(¥元)(其中:不含税总价人民币¥元,税率%,增值税元。遇国家税率调整,上述税金依国家税法政策同步调整)。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与施工工期同步,若工期增加,监理费不另增加)。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江苏徐州市。3.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肆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0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3暂停与解除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2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7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8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施工阶段监理及工程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工程施工阶段:“三控、两管、一协调及安全监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即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工程建设的合同与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参与竣工结算审核;履行安全监理责任。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进度控制方面确保工程在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时限内竣工。如因非发包人原因,施工单位未按期完成,监理承担连带责任。还包括:1)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有关进度的条款;2)审核、优化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控制其执行,必要时,及时调整施工总进度计划;3)审核、优化项目施工各阶段、月度的进度计划,并控制其执行,必要时作调整;■质量控制方面按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规范规定,确保工程验收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的标准;在日常检查验收中,监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除做好平时检验、巡视监理外,旁站监理必须按旁站监理方案执行,如发现旁站监理人员不到位,委托人将视为监理人违约,监理人须向甲方交纳5000元/次违约金。还包括:1)审核施工图,组织设计交底会议,提出相关建议或意见;2)审查和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核实并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要求、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规范等质量文件;3)审批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并依据质量管理规划进行分析,调整和确定质量控制重点、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和监理措施,制定质量控制的各项实施细则、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4)检查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适合于本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切实发挥作用,督促承包人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5)协助办理并移交与项目施工有关的测量控制网点;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测量实施报告,并依据监理规范要求检查和复核有关测量成果;6)审查承包人自建的试验室或委托试验的试验室;审查批准承包人按合同规定进行的材料、工艺试验及确定各项施工参数的试验;7)审查进场工程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型号等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许可文件及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的试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等。必要时,监理人可按合同约定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样检测试验;8)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重要部位、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必须采取旁站监理;对施工质量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和统计工作,对发现质量问题的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拍照或录相;9)组织或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审批事故处理方案,并监督质量事故的处理;10)组织并主持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查会和分析会,分析、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11)对工程项目的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等及时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和质量评定工作;12)审查竣工资料,组织竣工预验收;13)参与竣工验收,提交质量评估报告;14)在工程保修阶段,根据委托人要求安排监理人员参与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投资控制方面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按施工合同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委托人现场工地代表共同签字后方可拨付工程款;与委托人共同协商控制施工合同范围、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及合同外不可预见工程项目的造价、工程款支付签证、初步审查工程签证等工作、管理施工合同,对资金使用计划、进度款拨付、变更签证等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如总监签字审核后的造价,经委托人专业人员审核后造价审减额超8%以上,委托人将对监理人进行罚款10000元/次;审减额大于自报误差率,将视为监理人违约,监理人将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再有类似情况加倍支付违约金。还包括:1)工程付款审核,并报委托人审批;2)审核其它付款申请单,并报委托人审批;3)审核及处理各项施工索赔中与资金有关的事宜,并报委托人审批;4)审核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有关投资的条款;5)审核、分析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6)编制施工阶段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并控制其执行;7)利用专业投资控制软件每月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并提供各种报表。■安全管理方面按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安全规范、标准、规程规定,对施工单位实施安全监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杜绝、控制、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如因监理方原因导致上述情况出现,监理方与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还包括:1)审核职业健康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等专项方案,督促施工单位指定相应的保证体系并监督落实;2)督促施工单位履行职业健康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等义务;3)组织工地职业健康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等日常检查,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相应检查;4)制订应急管理措施;5)组织、协助处理安全事故;6)组织、协调处理工地的各种纠纷;7)组织、监督工地的保卫及产品保护工作。■合同管理方面1)协助委托人处理有关索赔事宜,并处理合同纠纷;2)进行各类合同的跟踪管理并定期提供合同管理的各种报告;3)合理划分子项目,明确各子项目的范围;4)确定项目的合同结构,绘制项目合同结构图。■信息管理方面1)进行各种工程信息的收集、整理、存档;2)定期提供各类工程项目管理报表;3)建立工程会议制度;4)督促各施工单位整理工程技术资料;5)按旬、月向委托人提供监理工作报告。■组织与协调方面1)检查施工许可等手续的办理情况,向委托人提交检查报告;2)审查工程开工条件,检查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3)复核和审查施工单位、分包单位以及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供应单位的资格;4)组织、协调委托人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5)配合委托人进行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风险管理方面1)制订风险管理策略;2)在合同中采取有利的反索赔方案;3)制订合理的工程保险投保方案;4)工程变更管理;5)协助处理索赔及反索赔事宜;6)协助处理与保险有关的事宜;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城镇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理委托合同、施工图设计(含变更)、施工承包合同、本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洽商记录等。(2)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工程施工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3)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批文;(4)经审查的施工图纸、资料及说明;(5)监理合同及有关文件;(6)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有关文件、附件;(7)业主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项目监理机构:(1)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规范建设监理市场,严禁无证监理、出卖资质,监理单位不得将监理业务转包或分包;(2)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具有独立于施工单位的工程检测体系,用于工程抽检;(3)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独立的办公室及生活场所,并至少配备一辆交通车辆,相关费用自理;(4)服务期间被发现有出卖资质、非法挂靠行为的监理人,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委托监理合同,清退监理人员并按委托监理合同总价的20%收取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监理人必须在10日内退场,并且不得提出任何对委托人不利的要求。2.3.2项目监理人员(1)监理人员必须挂牌上岗,未经委托人和监管方同意不得更换监理合同备案时列出的人员。否则,委托人有权按监理员20000元/人次,专业监理工程师50000元/人次,总监理工程师100000元/人次扣除其监理费用;经委托人和监管方同意的更换的,监理人按监理员10000元/人次,专业监理工程师30000元/人次,总监理工程师50000元/人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2)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在工地现场不得少于24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每周在工地现场不得少于6天,其中白天在岗时间不少于48小时。监理人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的连续性,监理组成员离开施工现场必须报经委托人代表同意,并指定具有同等执业资格的人员暂代工作,未履行上述程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按5000元/人次进行处罚。如不能按照规定要求到岗履职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3)监理人派出的监理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或者监理规程规定必须在现场的时间内,未经委托人代表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委托人有权按下列标准扣除其监理费用:2~4小时的,按500元/人次;4~8小时的,按1000元/人次;8~48小时的,按5000元/人次;超出48小时的按更换人员标准处罚。如不能按照规定要求到岗履职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监理人员。(4)总监理工程师每周必须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工地例会,并向发包人提供会议记录,第二天必须完成分发工作,由委托人召开的工地调度会议必须参加,缺席一次扣罚监理费5000元;施工中需监理人员旁站的,必须自始至终进行旁站,发现一次旁站不到位扣罚监理费5000元。(5)监理人监理的工程达不到施工合同标准的,委托人将不支付监理费用。(6)监理人必须按委托人要求提供监理的工程的各工作面的验收、旁站影像资料及文字记录,汇集整理刻成光盘交委托人存档。(7)监理员必须取得相关监理从业资格证书,且工作满3年或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8)总监工程师必须与投标时一致,且不得更换,如换总监,委托人有权按总监理工程师100000元/人次扣除其监理费用并解除监理合同。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经委托人和监管方同意后,监理人按总监理工程师50000元/人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9)监理人应每月组织两次安全、质量联合检查(监理单位进场后10天内向委托人报联合检查方案,确定检查日期),对本项目各单体进行评比,形成检查报告,并报委托人存单,档案资料作为对监理单位的考核依据。(10)监理人员早工程建设中不得向承包人指定或推荐厂家、某品牌建筑材料,否则委托人有权更换监理人员。(11)工程签证过程中,如由于监理人对签证事实的描述和意见表达含糊不清而导致无法落实该签证的办理,其责任由监理人承担;如发现监理人对所办签证事实有不合理情况时,将根据该份签证的上报价格,由监理人承担相应损失金额的违约金。施工方上报签证后,监理人须在7日内予以审核完毕,否则每延迟一天应承担违约金200元每天每份。(12)监理人必须具备任何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13)如监理人监理不到位,工程出现质量、安全等问题,每发生1次甲方将罚款2000作为处罚金。如累计出现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4)监理方不得以监理费未足额拨付为由不履行监理职责,否则发包方有权解监理工合同。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委托人认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其他情形。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1)职责范围按本合同专用条款2.1.2款。(2)工程变更和签证授权涉及设计变更和签证单的签字,监理人的总监工程师签字后应在24小时内送交委托人工地代表核准。其中,涉及到费用增加的签证单,监理人应在签字前通知委托人的工地代表,确认是否需要征得委托人同意,否则,因监理人签证所发生的增加费用,委托人将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经济或者其它任何纠纷,将由监理人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调换前需征得委托人代表同意。2.5提交报告1、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分别于开工前、每月25日前、工程竣工验收前提供上述文件,每式叁份。2、已经产生的上述资料应在本合同签订之后五日内提供,尚未产生的资料应在该资料产生后及时提供,并最迟不得超过三日。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7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按委托人要求。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无息。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①本合同签订,项目正式开工且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②施工工程量完成至合同工程量的50%且财政资金到位后,付至合同价的40%;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该工程监理费用为固定总价,包含本工程监理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监理费不因工程延期、提前、工作内容增加及工程造价增减而调整。注:1、委托人有权根据监理人的服务表现酌情支付监理费(例如,对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核不严,进度严重滞后,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数据高估冒算,经招标人专业人员审核后造价审减额超8%以上,委托人将对监理人进行罚款10000元/次;审减额大于自报误差率,将视为监理人违约,监理人将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再有类似情况加倍支付违约金),并在其企业信用手册上登记评价意见。2、监理人应做好监理服务职责报告的总结,并做好各方资料的归档工作,待所有资料整理完毕交付委业主、配合完成结算审核工作且责任保证期满后,根据监理人“三控、三管、一协调”职责,经委托人书面签字认可,由建设单位提供考核评价并严格兑现奖惩。3、每次付款前,监理人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拒付,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监理人承担,并且监理人不得以此为由中断监理工作。4、合同中的付款如与徐州市铜山区重点工程付款比例、时间不一致,支付程序遵循徐州市铜山区城建重点工程付款程序。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执行通用条款。6.2变更6.2.1合同价款指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期内为完成监理服务范围内所有工作应获得的酬金以及提供部分监理设备与用品所付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监理单位驻地建设费、人员服务费、交通费、办公设备、用品费、监理设备使用维护费、监理服务风险费、保险费、前期服务费、结算收尾费、缺陷责任期服务费、竣工资料整理费、各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6.2.2当工程工期调整或延期导致监理服务期延长时,监理人应视为正常服务,其合同价款总额保持不变。6.2.3在签订本合同后,因政策调整、物价变动等因素而引起监理人服务费用的变化,其合同价款不予调整。6.2.4在签订本合同后,因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而引起的监理服务费用的变化,其合同价款不予调整。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徐州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3咨询费用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已含在合同价内。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本工程相关文件。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9.补充条款9.1中标总监理工程师不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在其他项目工地担任总监及兼职,否则视为监理人违约,违约金按监理费的10%计取,直接在支付监理费时扣除。监理人员未按中标书填报到岗的按相应比例扣除监理费用。填报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更换,任何变更将视为违约。9.2凡在实际工作中不完全履行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人(主要指人员配备、到场情况、投资控制、设备设施等情况),招标人将根据考核情况给予监理费相应比例的处罚。9.3每周必须主持工程例会和专题例会,并形成文字会议纪要。每月20日前需提供工程进度报表以及资金计划。如未按时完成则视为违约,监理人将支付给委托人5000元/次的违约金。9.4普通监理员无签署意见权,本工程监理签字权只授予总监理工程师。在签署变更签证或其他重要文件时不得只署名或签“情况属实”之类的简要文字,必须分析原因,得出结论,形成具体意见。违反本约定视为监理人违约,发现壹次监理人需支付5000元违约金,如超过伍份以上签证及重要文件,均是简要文字,委托人将扣除监理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工程各项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处理,未及时通报建设单位,视为监理人员违约,发现一次监理人需支付5000元违约金。9.5工程进度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节点完成,监理承担连带责任。施工过程中进度按月考核,当月计划没有完成将视为监理人违约,每拖延一天,支付1000元/天违约金。竣工工期每拖延一天支付1000元/天违约金,监理人由此产生的延期费用由监理人自行承担。9.6施工过程中的分部分项验收,必须保证一次通过,否则视为监理人未尽到职责,支付10000元/次违约金,两次未通过翻倍支付违约金。9.7如在结算审核中发现竣工图与现场实际不符,将视为监理未尽到审核竣工图责任,视为违约,扣除10%监理费,作为违约金。9.8如因监理人原因导致质检、安检站对本工程的相关罚款,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进行等额处罚。9.9因监理工程师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9.10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监理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监理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9.11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9.12因图纸变更较大导致的工程变化,影响工期较大的,应明确提出并报委托人。9.13监理工程师对于验收记录除签字外必须注明验收意见,涉及费用增减的须报委托人代表签字。9.14监理工程师需要取得委托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的签证、需增加工程费用的现场签证、形象进度工程量的核准、影响工期的签证及开工令、停复工令的签发。9.15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9.16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9.17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监理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并签字,视为监理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9.18监理人员要严把施工质量关,因施工不当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时,扣罚监理单位监理费的10%。对因监理单位失职造成质量、安全、工期等达不到要求的,要视情况相应扣减监理费10-50%,并抄送资质管理部门。9.19总监及监理人员需现场公示,监理人员须入驻现场全日制巡视旁站监理(若相关专业施工进行时,监理人员必须到场旁站监理,否则按脱岗处以相应违约金),要实行定人定岗,持证挂牌上岗。9.20监理人应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监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必须在本企业注册。如委托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监理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将对监理人进行10000元/次处罚。9.21监理人须在进场前15天内将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简历以书面的形式报送委托人,所有监理人员必须与监理合同备案人员相符并经委托人认证后方可上岗,人员未按约定时间上岗的,按10000元/人/天扣款,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以上人员有不胜任,监理人须在3日内予以更换;否则罚款10000元/次/人/天。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望桥线建设 望桥线建设工程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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