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直钻 直钻等物资招标公告(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25)



项目名称: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25.05.29-直钻等-询比采购

项目编号:盘江精煤股份-2025-HW9463

项目实施地点:物资采购部

项目概况:直钻等

标段/包名称: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25.05.29-直钻等-询比采购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5-29 11:08:12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6-04 08:00:00

截标/开标时间:2025-06-04 08:05:00

开标地点:采购部

公告PDF:
直钻等-采购公告.pdf

其他附件

直钻等询价单.xlsx

采购单位信息

招标人名称/采购单位名称: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润静

联系电话:0858-3703036

代理机构信息

更多详细信息来源::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25.05.28-直钻等-询比采购项目询比采购模式采购公告1.采购条件项目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直钻等物资采购,采购人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筹措解决。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直钻等物资采购进行询比采购。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名称: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直钻等物资采购。2.2项目地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及实际管理的煤炭企业。2.3采购范围:见下表。2.4主要物资简介:序号物资名称参考规格型号单位需求数量到货地点1直钻等详见附件询报价单批1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及实际管理的煤炭企业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可为本次项目提供服务的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3.2所投产品、物资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及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需要取得相关证件资质的必须取得有效证件资质。所投产品、物资需要取得煤安证、防爆合格证要求的必须取得煤安证、防爆合格证。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4.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及获取时间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6月4日8时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能源板块(https://gzny.e-qyzc.com/#/home)下载电子采购文件。5.报价文件的递交5.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4日8时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能源板块上传电子报价文件。5.2逾期未上传的报价文件,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能源板块将予以拒绝。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能源板块(https://gzny.e-qyzc.com/#/home)上发布。7.联系方式采购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单位: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部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干沟桥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干沟桥联系人:联系人:秦工电话:电话:0858-3703063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两者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干沟桥联系人:秦工电话:0858-37030632承办单位名称: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干沟桥联系人:秦工电话:0858-37030633采购项目名称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直钻等物资采购4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筹措解决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6采购范围见公告:2.4主要物资简介7交货地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及实际管理的煤炭企业或相应物资公司仓库8技术性能指标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9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可为本次项目提供服务的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2所投产品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及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需要取得相关证件资质的必须取得有效证件资质。所投物资需要取得煤安证、防爆合格证的必须取得煤安证、防爆合格证。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0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可接受高于本项目供货的技术方案及资料。11偏差不允许负偏差。12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澄清、补遗文件(若有时)13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承办单位可对已发出的釆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项目采购文件澄清在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能源板块(https://gzny.e-qyzc.com/#/home)系统里向所有供应商发出,澄清内容一经网上交易系统发出,无论供应商是否查阅下载,均视为供应商已知晓采购人所澄清的相关内容,供应商在采购活动开展期间应注意查阅,否则后果自负。14采购文件的异议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若有异议要求澄清,应在报价截止期以前,上传至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能源板块发布补遗或公告予以答复,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能源板块发布的本项目澄清公告。15最高报价限价最高报价:无。16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能源板块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签字、盖章(1)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或电子印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报价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2)报价文件格式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报价而不委托代理人报价,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报价,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2中标价以中标的供应商在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单价)为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对报价进行修正的,以供应商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报价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也不解释原因。3报价文件的真实性要求供应商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供应商声明不存在限制报价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报价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报价行为;如报价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报价文件作否决报价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或签订合同后发现的,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4评标办法最低报价(不带评审环节)5否决报价的情况1)响应电子版文件未按时上传至指定平台的;2)所提供的服务在设计、质量、技术、方案及报价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的;3)供应商与在承办单位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不一致,不能提供其权利义务转移的合法有效证明的;4)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供应商又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5)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报价、串通报价、以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报价的。7特别说明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按平台流程,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本采购文件在“第四章供货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报价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第四章供货要求”中的“采购货物配置及技术规范”。3、供应商上传的盖章版电子报价文件内容和在平台上录入的相关内容不一致时,以上传的盖章版电子报价文件内容为准。1总则1.1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2.4主要物资进行询价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承办单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采购项目名称:见采购需求。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2无效标条款2.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给予废标,项目采购终止:1.至报价截止时间,有效报名或有效递交报价文件家数不足3家的;2.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不参与评审:1.递交的报价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公章或签字的;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报价文件或者报价函中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大写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报价有效的;4.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5.报价高于采购文件载明的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如有);6.供应商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评审办法最低报价(不带评审环节)最低报价(不带评审环节)本次评标采用按条目最低价中标法。技术参数、功能要求全部符合我方使用要求的,填写附件“报价单”后,同时注明完全符合我方实际使用要求并盖章上传即可,若为煤安防爆物资必须附上相关安全证书。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材料、配件等其他物资单次采购合同买方(甲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卖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地:贵州省盘州市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材料、配件等其他物资单次采购合同本《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合同》(以下“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共同签署:买方(甲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卖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14302772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纪绍思法定代表人: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干沟桥地址: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以下称“标的物”)事宜,经友好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标的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元)含税总价元)到货地点到货时间12以上单价含【】%增值税,含运杂费以及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费用。合同总价款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根据采购文件、招投标响应文件等,以上合同总价款包含随机赠送的相关配件,详见附件】不含税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注:1.发票填写必须与本合同相符,否则不予接收;2.交货时,请附订货通知。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金额不因国家增值税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履行合同期间遇到国家增值税法定税率调整,则合同约定税率随法定税率同步调整,合同总金额也做相应调整,以实际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第二条质量标准和技术指标2.1乙方承诺提供的商品满足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并完全符合出厂标准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等要求,符合,等标准,标的物的质量应符合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谈判文件、投标文件等以及乙方在投标、响应过程中作出的书面确认及承诺等。乙方确认,乙方随货提供,等,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煤安证、防爆证等国家、行业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并加盖乙方公章。2.2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是合法所有的全新产品,并不得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物权瑕疵、知识产权瑕疵等)。第三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3.1乙方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提供货物运至本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本合同货物的包装应符合等专业包装标准,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转运、装卸,并具备防震、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雨、防冻、耐粗暴搬运条件,确保标的物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指定地点。3.2包装物及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包装物(是/否)回收。由于乙方没有按规定包装或者采用不充分、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引起标的物锈蚀、损坏、丢失的,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3.3【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填写】包装标志应包括如下内容:名称、数量、箱号、毛净重、尺寸、收货人和合同号。3.4【如涉及】乙方应随同每批标的物/每件包装箱内附详细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产品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进口设备报关单。第四条交货及运输4.1乙方应提前日通知甲方交运日期,同时将合同号、产品名称、材质、数量、运输方式等告知甲方。4.2乙方负责标的物的运输,并承担运费、运输保险费、运杂费(包括但不限于交付前的短途倒运等)、装车费用由乙方承担,卸车事宜及费用由收货单位承担。运输过程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等各种风险均由乙方承担。4.3乙方应在约定的交货期限内将标的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或(详见第一条交货地点),收货人:,联系电话:。在交付标的物时,乙方应同时向甲方提供运货单、物流单等原始单据。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乙方将产品运送到其他地点,但甲方应在交货前日前通知乙方。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费用。第五条验收5.1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三条之约定进行验收。标的物的所有权自验收合格后转移至甲方。5.2甲方应在收货后个工作日内进行外观质量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包装、品种、数量、材质、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若在验收时发现标的物的品种、型号、规格和数量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或存在其他问题,当场拒收。对产品质量的异议,甲方随时发现可随时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乙方逾期不作书面答复或逾期未能解决的,甲方有权采取退货、换货、减少价款、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解决等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逾期解决的,视为乙方逾期交货。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费用。第六条付款方式6.1按照业务类别不同选择不同付款方式:6.1.1物资、服务类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甲方挂账,次月起甲方根据资金情况6个月内支付完毕。6.1.2预付类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6.1.2.1甲方以订单形式订货,发货前按照订单总金额比例【】%,以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为支付方式,支付预付款【】元(大写:),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实际重量或数量结算,乙方开具与本合同标的物名称、型号相符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6.1.2.2甲方应在【】日内按照合同付款约定付款比例【】%,支付预付款【】元(大写:【】),货到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与本合同标的物名称、型号相符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第七条质保期及售后服务7.1标的物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在质保期内,因标的物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损失一概由乙方负责。7.2在质保期内,如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自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小时内派出维护人员到达现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修理、更换、重作等措施,并在日内予以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逾期到场服务或者逾期解决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天没有解决的,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于10日内取回设备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同时乙方需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费用。(2)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另需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费用。7.3在质保期内,如标的物出现故障或失去效用,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更换后的质保期重新计算。7.4在质保期内,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不少于次现场培训及技术指导;且无论是否在质保期限内,乙方均应提供甲方所购买产品的相关技术支持。第八条不可抗力8.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及时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天内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8.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合同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受阻所造成的损失,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8.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30天,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第九条违约责任9.1一方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需按照本合同之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9.2若乙方发生上述情形之外的违约时,乙方在接到甲方关于违约的通知时,均应当就每一项违约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9.3如果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应的违约金和损失费用,不足的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9.4乙方交付上述各项违约金,并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第十条合同变更或解除10.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须采用书面形式。10.2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2)在履行期间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合同义务的;(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合同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4)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10.3解除本合同不免除甲乙双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廉洁条款为保证本合同合法廉洁履行,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旅游、娱乐、高档宴请、赠送礼品、礼券、现金等任何形式的回扣或变相利益输送。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若有违反本约定,经查属实,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取消此后乙方参与甲方招投标或供应商资格。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并提供相应证据,甲方按规定处理。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纪行为的,甲方保证乙方在正常业务中不受不公平待遇。对于乙方个人举报,甲方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双方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其他13.1乙方须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标的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人关于侵害专利、专业技术、商标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甲方受到任何第三人提出侵权指控的,乙方须立即与第三人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如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13.2本协议替代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签订的其他意向协议、备忘录、会议纪要、协议、订单或其他相关往来文件。13.3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谈判文件、投标文件、招投标过程中的澄清文件、乙方在投标响应过程中作出的书面确认承诺等以及技术协议等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之约定为准。13.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此页无正文,系双方签字页)买方(甲方)卖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干沟桥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委托代理人:开票电话:0858-3700026开票电话:联系电话、传真: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州盘江支行开户银行:账号:2410084209022101919账号:税号:915200007143027723税号:邮政编码:553536邮政编码:第四章供货要求(采购货物配置及技术规范)备注:1.所列物资型号仅为询比采购参数最低等级要求,不作为询比采购物资的指定品牌;2.供应商报价时,报价物资性能、技术参数等必须不低于采购文件技术要求。一、供货清单:序号物资名称参考规格型号单位需求数量到货地点1直钻等详见附件询报价单批1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及实际管理的煤炭企业二、技术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
询 报 价 单

采购编号:

报价单位名称(盖章):

报价联系人、电话 : 报价有效期 : 报价日期:

一、
项数
物资编码
物 资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含税13%、含运费)
金额(元)
品牌
生产厂家
执行标准
使用单位
备注

1
011000010001
直钻
φ6

20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2
011000010002
直钻
Φ7

20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3
011000010002
直钻
φ7

1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

4
011000010004
直钻
Φ9

20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5
011000010005
直钻
Φ10.5

20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6
011000010006
直钻
Φ12

5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月亮田矿

7
011000010039
直钻
φ5

20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8
011000010043
直钻
Φ10

20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9
011000010048
直钻
Φ3.2

1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

10
011000010049
直钻
Φ8

20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11
011000010049
直钻
Φ8

5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月亮田矿

12
011000010050
直钻
Φ8.7

20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13
011000010051
直钻
Φ13

5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月亮田矿

14
011000010051
直钻
Φ13

1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

15
011000010052
直钻
Φ16

5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月亮田矿

16
011000010066
直钻
Φ3.3

20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17
011000010067
直钻
Φ6.8

20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18
011000010070
直钻
Φ6.2

20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19
011000010206
直钻
Φ4.2

20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20
011000020001
锥钻
Φ14

2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

21
011000020003
锥钻
①15

2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

22
011000020005
锥钻
Φ18

1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

23
011000020014
锥钻
Φ25

2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

24
011000020015
锥钻
Φ26

1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

25
011000020046
锥钻
Φ12

2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

26
011000020087
锥钻
Φ48

2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

27
011000020090
锥钻
Φ60

2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

28
011000030023
锥柄麻花钻
φ26

10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29
011000030105
加长锥柄麻花钻
φ70*550(刃长350)

4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30
011000030116
加长锥柄麻花钻
φ58*600(刃长400)

4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31
011000030117
加长锥柄麻花钻
Φ70*600(刃长400)

4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32
011000040031
机用丝锥
M30

50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33
011000040041
机用丝锥
M24

30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34
011000040061
机用丝锥
M16

50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35
011000050012
手丝锥
M12

30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36
011000050031
手丝锥
M20

45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37
011000060005
直柄键槽铣刀
Φ10

10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38
011000060025
直齿键槽铣刀
Φ8

10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39
011000070001
白钢车刀
20*200

4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

40
011000070002
白钢车刀
22*200

25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

41
011000070024
90°外圆车刀
YT1520*25*130

10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金佳矿

42
011000070065
90°外圆车刀
YT1525*25*200

10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金佳矿

43
011000070066
90°内圆车刀
YT1525*25*200

10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金佳矿

44
011000150023
三面刃铣刀
φ100*12*32孔

4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火铺矿

45
011000150049
三面刃铣刀
Φ100*10*32孔

2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月亮田矿

46
011100010001
外径千分尺
100-125

3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47
011100010002
外径千分尺
50-75

3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48
011100010007
外径千分尺
150-175mm

3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49
011100010008
外径千分尺
175-200mm

3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50
011100010010
外径千分尺
225-2:

3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51
011100010012
外径千分尺
275-300m

3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52
011100030022
双外爪游标卡尺
0-500mm

5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53
011100030030
游标卡尺(闭式)
300mm(可测深度)

10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合计

二、
质量要求:(质保期、交货期、质量要求标准必须填写)

三、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到货(请仔细核实、交货时间能否满足?)

四、
交货地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及分子公司使用单位

五、
运输方式:汽运

六、
付款方式:发票(一票结算)入账后,次月起买方根据资金情况,通过承兑汇票或银行转帐分月支付。

七、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可为本次项目提供服务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经销商,并通过贵州能源集团采购服务平台注册的厂商。涉安产品需提供相关资质。

八、
其他说明事项:报价供应商必须填写品牌及生产厂全称,交货时间、报价单必须盖章上传。

九、
报价要求:请报价厂商按统一的报价单及平台要求在2025年6月4日8时前上传平台。

十、
报价单回函统一名称:(报价公司名称+物资名称)报价单

十一、
评标方法:按条目最低价中标; 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0.1%收取。

十二、
注: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及询报价单的全部内容,响应并满足要求的报价视为有效报价;因报价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价方承担!

联系电话:
0858-3703063

业务员:秦润静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部

2025年6月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直钻 直钻等物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