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改造提升指导评估招标公告(南通市民政局2025)



2025年南通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改造提升指导评估项目磋商公告

南通市民政局现就[2025年南通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改造提升指导评估项目]进行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2025年南通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改造提升指导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民政局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MZ2025004
2.项目名称:2025年南通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改造提升指导评估项目
3.项目类型:服务
4.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预算金额:10万元;
6.最高限价:1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7.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6月-2025年10月。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9日。
地点:南通市民政局网站
方式:自行下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5年6月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地点:南通市崇川路106号南通市民政局5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见面磋商模式,投标供应商在南通市崇川路106号南通市民政局5楼会议室,参加磋商活动。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认证、业绩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民政局
联系人:刘女士 0513-59003678
2025年南通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改造提升指导评估项目磋商文件(二次)5.29 .docx

2025年南通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改造提升指导评估项目磋商采购文件二○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南通市民政局现就[2025年南通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改造提升指导评估项目]进行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2025年南通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改造提升指导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民政局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TMZ20250042.项目名称:2025年南通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改造提升指导评估项目3.项目类型:服务4.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5.预算金额:10万元;6.最高限价:1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7.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8.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6月-2025年10月。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9日。地点:南通市民政局网站方式:自行下载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2025年6月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南通市崇川路106号南通市民政局5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见面磋商模式,投标供应商在南通市崇川路106号南通市民政局5楼会议室,参加磋商活动。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认证、业绩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市民政局联系人:刘女士0513-59003678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采取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文件的约束力4.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5.磋商文件的解释5.1磋商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构成1.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公告(2)磋商须知(3)项目需求(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组成(6)附件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3.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3.2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3.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南通市民政局网站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构成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有效期3.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4.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4.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响应文件的提交1.1响应文件三部分内容(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须分别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成册,不得相互混淆,文件自编目录并连续标注页码,不得将内容拆开。价格文件不得出现于其他磋商文件中。1.2纸质响应文件每一部分内容均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纸质响应文件,并将每一部分内容的正本、副本及图纸类等(如需提供图纸等其它资料的话)合并密封,分别装在三个密封袋或密封箱内(如有A3大小的图纸类,可单独密封),密封完好以不泄露投标文件内容为主要判断依据。1.3纸质响应文件须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正、副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文件内容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4递交时间:供应商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提交磋商文件,即视为已响应参加磋商活动。友情提醒: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本项目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一份,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报价响应文件打印盖章(或电子签章)后的响应文件的扫描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报价响应文件需分别逐页连续扫描为两个独立的PDF文件),可以采取U盘、电子光盘两种方式中任意一种方式提交,需单独密封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应与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负。2.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1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交通路况、停车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磋商响应文件提交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响应文件的拒收3.1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任何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4.1响应文件的撤回4.1.1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书面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4.1.2供应商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4.2响应文件的修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再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五、磋商与评审1.磋商仪式1.1采购人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磋商活动。1.2磋商活动的文件密封性检查工作由采购人组织。1.3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涉及到的磋商文件密封性检查、磋商结果确认等工作,按照采购人指引进行。2.磋商小组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2.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5在评审期间,采购人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3.6采购人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4.评审过程的澄清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5.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人,采购人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并记录存档。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5.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7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及磋商小组联系(适用于不见面磋商模式)。6.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6.1.1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6.1.2未完整提交响应文件的。6.1.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6.1.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1.5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6.1.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1.8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6.1.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1.10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1.11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密封的。6.1.12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密封的。注:凡是响应文件中涉及供应商资信认证、人员证书、业绩荣誉等复印件,和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和以供应商名称落款并注明需要盖章的,均需相应盖章或签字。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6.1.13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悬殊,评标委员会认为得分畸低者没有实质性响应的。6.1.14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6.2凡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标处理。6.2.1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印章)的;6.2.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2.3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6.2.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或者对采购文件质量要求未明确响应的;6.2.5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6.2.6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6.2.7与采购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6.2.8与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6.2.9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磋商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6.2.10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6.2.11采用暗标方式的技术标中,有不符合采购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6.2.1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全的;6.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6.3.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6.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3.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3.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3.5因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磋商无法继续进行的(适用于不见面磋商模式)。6.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6.4.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采购;2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人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六、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3采购人将在“南通市民政局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2向采购人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无效: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其中:对评审过程中涉及到的密封检查、身份核对、澄清等和程序性事项,供应商如有异议的,必须当时提出。否则,均视为供应商无异议。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事后不得再就前述事项提出任何异议或质疑投诉。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提起质疑采取书面形式,可以现场送达,也可以邮寄。质疑受理部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路106号南通市民政局,联系电话:59003678。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质疑。2.5.2超出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机构有权依据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成交通知书3.l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磋商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2.1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等。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磋商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一、项目概况(一)项目简介通过实地调研走访,全面掌握全市57家未保站的改造提升、服务运营、资金管理、服务活动开展等情况,通过调研评估、问题诊断、整改提升,确保各站点达到省级规范运营标准,并推动深入实施“兜底监护、关爱提质、资源链接、社会倡导”等四大工程,更好的满足儿童的需求。(二)项目说明1.调研评估:全面掌握南通市57个未保站点在保障机制、场地建设、服务运营、服务内容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系统分析,梳理问题清单,并进行调研分析。2.指导提升:依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管理和服务规范DB32/T4656—2024》,通过分阶段对站点建设、管理、服务情况进行跟踪指导,推动站点落实整改措施,完善服务体系。3.年度评估:围绕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服务提供三个方面,最终形成年度评估报告,作为项目购买方与项目执行方协商对未来项目方案、项目实施、项目管理等方面改善的参考依据;作为优秀项目评比、资金投入等方面的参考依据。(三)项目内容(一)调研评估1.调研评估目标(1)评估各站点在保障机制、场地建设、服务运营、运营监管等方面的工作进度情况。(2)挖掘典型经验,发现薄弱环节,为后续改造提升提供依据。2.调研评估重点(1)保障机制:运营资金是否到位、相关制度是否完善、政策执行是否规范。(2)场地建设:选址规划是否合理、面积是否达标、标识是否清晰完善、功能区域划分是否合理、设备配置是否齐全。(3)服务运营:人员配置是否达标、培训提升是否完善、服务档案是否完善、物资管理档案是否完善、社会参与度是否达标。(4)运营监管: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接受相关指导和监管。(二)指导提升1.指导提升内容(1)保障机制完善1)制度优化:对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管理和服务规范》中“运营管理”要求,指导站点健全管理制度、资金筹措机制、突发事件预案及政策执行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合规。2)政策落实:核查《镇(街)未保工作站建设和运营方案》执行情况,重点指导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性、政策保障等完成情况。(2)场地建设整改1)硬件升级:依据“场地建设”标准,指导完善标识系统、设备配置,补充缺失的文体活动器材及办公用品。2)安全合规:核查安全风险排查记录,推动每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场所符合儿童友好原则。(3)服务运营提升1)队伍建设:依据“服务运营”要求,指导站点配备足够人员,确保其专业背景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推动民政部门及社会组织落实岗前培训。2)服务规范:指导完善困境儿童“一人一档一策”档案管理,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服务、安全法治教育等核心内容;定期核查服务记录完整性及服务成效。3)社会参与:推动站点动员企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设计儿童保护宣传活动,提升辖区居民政策知晓率及服务满意度。(4)运营监管强化1)日常指导:联合县级未保中心开展月度监管,重点核查资金使用合规性、物资管理档案及服务流程规范性。2)动态跟踪:建立整改台账,通过线上平台实时追踪整改进度,确保整改措施按时完成。(三)年度总结评估1.年度评估目标(1)全面走访南通市57个未保站点年度提升成效,评估是否达到“未保站改造提升工作通知”的工作要求。(2)形成科学、规范的评估结论,为项目续约、资金分配、政策优化提供决策依据。(3)总结优秀经验,识别系统性短板,推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四)项目产出1.调研评估产出:(1)形成《调研分析报告》,含基本建设情况、亮点经验、问题清单与整改建议,明确各站点达标项、薄弱项及共性问题。(2)全市未保站建设问题汇总表及整改优先级排序。2.指导提升产出:(1)实地走访,加强指导提升,针对每一家未保站的情况,形成《XX未保站具体整改方案》,制定个性化整改计划。(2)形成《年度指导总结报告》:全面总结提升成效,提炼可推广经验,为后续政策优化提供依据。3.年度评估产出:形成《年度评估报告》,包括57家省级未保站得分排名及达标情况分析;共性问题深度归因,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典型案例汇编,提炼可复制推广的创新模式。4.做好未保站相关亮点宣传工作,获得市级及以上媒体平台活动报道至少2篇,扩大项目示范性,提升项目影响力。(二)中标人需在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执行率100%,并报送结项报告,由南通市民政局进行评估。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宣传报道情况等。(三)中标人应规范执行项目,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组织实施,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与组织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员工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组织或个人合作开展。(四)中标人应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执行的程序、进度、责任;重大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做好记录,定期做好项目的评估与优化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服务对象的身体情况和特点,预测可能出现的风险并确定应急方案。(五)实施周期1.项目实施周期:2025年6月-2025年10月。二、项目管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建立健全项目资金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将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和管理,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严格遵守项目资金支出范围,将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受益对象和服务活动,确保专款专用。(二)供应商应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程序,购买物资或服务履行必要的询价或比价程序以保证购买价格的公允,并保存有关资料;受益对象选择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妥善保管相关材料,必要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三)供应商应规范项目资料管理,及时将项目立项、执行、财务、受益对象确认、监督、评估等资料汇集整理,保证项目资料的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四)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将不定期对磋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审计,确保执行进度和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三、付款周期【特别提醒】付款方式不接受负偏离及任何意图改变付款方式的意图表达,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1.本项目资金由甲方按照项目评审和项目评估的情况以人民币方式按30%、70%的计划进行拨付:1.1项目签约后10个工作日内,凭供应商有效发票,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30%。1.2项目执行结束后,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对所有采购项目的结项评估,并出具书面评估意见,所有评估意见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凭供应商有效发票支付第二笔资金(合同价70%)。2.最终的结算方式,以双方就本项目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磋商方式见面磋商模式: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磋商活动。二、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评审步骤第一阶段: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第二阶段: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对每个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第三阶段:以供应商价格标文件内的竞争性磋商报价(即首次报价)为基础,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单一分别进行磋商。单一分别磋商结束后,系统进入报价环节。第四阶段:投标人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环节结束后,磋商小组对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部分评审。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一)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二)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三)商务技术分:80分各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分项评分细则分值机构资质(24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曾经执行过行政事业单位组织的服务类项目,且执行验收合格的,服务类每有1个得1分,其中评估服务类每有1个得2分,每个评估服务类项目就高得分,不同时得分,最高得10分。(投标时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报告或合同中载明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的尾款结款收据凭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0在专业媒体或期刊上发表过既往执行行政事业单位组织的服务类项目相关报道的,市级每有1篇得1分,省级每有1篇得2分,省级以上每有1篇得4分,未响应得0分,最高得8分。8投标人获得的区级及以上单位行政表彰奖项荣誉,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6项目技术实施(32分)项目实施方案有明确目标,且有可供评估成效的考核点。目标很清晰,指标设定明确可测量,得8分;目标比较清晰,指标设定具备一定的可测量性,得5分;目标清晰度一般,测量指标设定不足,得2分;未响应该项内容的不得分。8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实施计划与进度安排的科学性。实施计划可操作性强且进度安排合理适当,得8分;实施计划可操作性比较强且进度安排较好,得5分;实施计划可操作性不强、进度合理性不足,得2分;未响应该项内容的不得分。8项目实施方案中有对项目运行必要的管理性举措,包括各种内外部监督机制。管理性措施考虑周全,有助于项目目标实现的,得8分;管理性措施考虑比较到位,得5分;管理性措施粗糙,对促进目标实现的作用不明显,得2分;未响应该项内容的不得分。8项目实施方案中的资料台账管理制度完善,对于项目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归集和保管工作的有明确规定的,得8分;项目实施方案中的资料台账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对于项目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归集和保管工作的规定比较清晰、合理的,得5分;项目实施方案中的资料台账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的,对于项目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归集和保管工作的没有明确规定的,得2分;未响应该项内容的不得分。8执行团队(24分)投标人具备稳定的全职工作团队,职业化程度较高。投标人与团队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团队人员缴纳的2025年任意1个月的保险缴费证明,每提供1人得2分。该项最高得8分。8投标人财务管理规范,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得4分,未响应得0分。4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全职工作人员熟悉本地社会组织基本情况,具备从事本项目工作的类似经验,每提供1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履历证明得2分,最高得6分。6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全职工作人员熟悉相关社会工作方法,项目人员具有社会工作从业资格证,每1人得2分,最高得6分。6(四)价格分:2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磋商小组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六)采购人代表宣布评审结果。(七)公告成交结果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民政局网站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八)发放成交通知书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513-59003678。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三部分组成。一、资格审查文件(不能出现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格式见附件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商务响应文件(不能出现价格文件)1.资质证书、类似业绩、售后服务等;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三、价格文件1.报价总表(格式见附件4);2.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四、电子标书(U盘)包含商务响应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全部内容。附件1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承诺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做出如下承诺: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X年XX月XX日注:提供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附件4报价总表项目名称报价(元)项目完成时间付款方式2025年南通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改造提升指导评估项目大写:小写:完全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完全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付款方式注(1)本表为格式表,不得自行改动,必须提供,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比选采购文件。(2)响应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该项目的全部内容,包括响应及完成委托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报价包括不限于在外餐饮、交通费、意外保险、人员工资、专家劳务费、办公费、资料费、税费等费。(3)报价总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人(签字):日期:附件5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附件6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改造提升指导评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