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节能改造招标公告(湖州湖燃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5)
[市本级][正在投标]湖州观凤商城空调节能改造项目
[市本级][正在投标]湖州观凤商城空调节能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变更公告
答疑澄清
开标结果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异常公告
1.发包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发竞包施工类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竞包方式】
本发包项目湖州观凤商城空调节能改造项目已同意批准建设,计划建设投资估价约165.2473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发包人为湖州湖燃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发包代理为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项目发包编号为hzgq202505295 。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发包项目地点:项目位于湖州市,具体由发包人指定为准。
发包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冷水机组以及该机组所需配套设备材料的安装、调试等;具体情况详见招标需求、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
3.竞包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竞包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完成备案。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B证。如在竞包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竞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竞包;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其他要求: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的人数1名;【注;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本项目采用电子发竞包,竞包单位在制作电子竞包文件前须在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 用户可通过发包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发包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2 CA锁办理 :
http://www.hzlscgfw.cn/xzzx/20220505/a59accbb-5de7-4e4e-b7b8-e6c1166375ea.html
5.竞包文件的递交
5.1竞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包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6日14时00分。竞包人应在竞包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登录-上传竞包文件模块,上传“CA 加密后的电子竞包文件”;
5.2逾期上传电子竞包文件的,发包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发包公告在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hzlscgfw.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发包人:湖州湖燃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四中路227号
联系人:郭云飞
电 话:0572-2716096
发包代理机构: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太湖路777号
联系人:沈晓燕
电 话:0572-2885823
监督小组:湖州湖燃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发包监督小组
地 址: 浙江省湖州市四中路227号
联系人: 梅妙艳
电话:0572-2716108
采购平台: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
地 址: 湖州市吴兴区苕溪东路1518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72-2377267、0572-2228963
8.软件技术支持
电 话:4009280095转5;0572-2375013;0572-8293029;0572-5672608;0572-6065951
CA锁相关问题咨询杭州天谷客服 电话:4000878198
远程不见面竞包:是指将传统的竞包场所搬到网上,发包人、竞包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竞包会议现场参与即可进行竞包文件在线解密、竞包人在线质疑、发包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CA锁和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用。
表10_2_2-12招标控制价费用表.xlsx
20250526发包文件-湖州观凤商城空调节能改造项目(评审完毕).doc
湖州观凤商城空调改造项目图纸.rar
清单-湖州观凤商城空调节能改造项目.xlsx
招标文件正文.pdf
湖州观凤商城空调节能改造项目.rar
【表10.2.2-12】
招标控制价费用表
工程名称:湖州观凤商城空调节能改造项目
第1页 共1页
序号
工程名称
金额(元)
其中:(元)
备注
暂估价
安全文明
施工基本费
规费
税金
1
单项工程
1652472.68
8644.48
28198.11
136442.70
1.1
安装
1652472.68
8644.48
28198.11
136442.70
合计
1652473
8644.48
28198.11
136442.70
湖州观凤商城空调节能改造项目公开发包文件(电子全流程)项目发包编号:hzgq202505295发包人:湖州湖燃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盖章)发包代理机构: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发包公告(公开发包)31.发包条件3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33.竞包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发包文件的获取35.竞包文件的递交46.发布公告的媒介:47.联系方式48.软件技术支持5第二章竞包人须知6竞包人须知前附表61.总则102.发包文件133.竞包文件144.竞包185.竞包196.评审197.合同授予208.纪律和监督22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10.其他(发包人要求)23第三章评审办法23评审办法前附表271.评审方法282.评审标准293.评审程序3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5第五章工程量清单93第六章图纸96第七章竞包文件格式97第八章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105第1章发包公告(公开发包)湖州观凤商城空调节能改造项目发包公告1.1.1.发包条件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发竞包施工类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竞包方式】本发包项目湖州观凤商城空调节能改造项目已同意批准建设,计划建设投资估价约165.2473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发包人为湖州湖燃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发包代理为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项目发包编号为hzgq202505295。1.2.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发包项目地点:项目位于湖州市,具体由发包人指定为准。发包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冷水机组以及该机组所需配套设备材料的安装、调试等;具体情况详见招标需求、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质量要求:合格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1.3.3.竞包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竞包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完成备案。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B证。如在竞包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竞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竞包;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其他要求: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的人数1名;【注;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电子发竞包,竞包单位在制作电子竞包文件前须在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完成相关注册。1.4.4.发包文件的获取4.1用户可通过发包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发包文件进行查看咨询。4.2CA锁办理:http://www.hzlscgfw.cn/xzzx/20220505/a59accbb-5de7-4e4e-b7b8-e6c1166375ea.html1.5.5.竞包文件的递交5.1竞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包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6日14时00分。竞包人应在竞包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登录-上传竞包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竞包文件”;5.2逾期上传电子竞包文件的,发包人不予受理。1.6.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发包公告在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hzlscgfw.cn/)上发布。1.7.7.联系方式发包人:湖州湖燃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四中路227号联系人:郭云飞电话:0572-2716096发包代理机构: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州市太湖路777号联系人:沈晓燕电话:0572-2885823监督小组:湖州湖燃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发包监督小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四中路227号联系人:梅妙艳电话:0572-2716108采购平台: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地址:湖州市吴兴区苕溪东路1518号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72-2377267、0572-22289631.8.8.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转5;0572-2375013;0572-8293029;0572-5672608;0572-6065951CA锁相关问题咨询杭州天谷客服电话:4000878198远程不见面竞包:是指将传统的竞包场所搬到网上,发包人、竞包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竞包会议现场参与即可进行竞包文件在线解密、竞包人在线质疑、发包人在线回复等操作。CA锁和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用。2.第二章竞包人须知2.1.竞包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发包人详见发包公告1.1.3发包代理机构详见发包公告1.1.4项目名称详见发包公告1.1.5建设地点详见发包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100%自筹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发包范围详见发包公告1.3.2计划工期详见发包公告1.3.3质量要求合格1.4.1竞包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能力详见发包公告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竞包预备会☑不召开1.10.2预备会提疑截止时间/年/ 月/日1.10.3预备会书面澄清的时间/年/ 月/日1.11偏离☑不允许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2.1构成发包文件的其他材料发包文件修改补充文件;竞包人提疑回复函;发包控制价;2.2.1竞包人提疑的截止时间2025年 6 月 1 日 17时00分00秒2.2.2竞包截止时间2025年 6 月 6 日 14 时 00 分(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2.2.3提疑、答疑澄清的方式提疑:竞包人对发包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有任何疑问,应于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hzlscgfw.cn/)—供应商登录—选择相应工程-网上提问,进行提疑;答疑澄清:无论是发包人根据需要主动对发包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竞包人的对发包文件提交的疑问,发包人都将于规定的修改发包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过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进行发布。查看答疑:竞包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登录-相应工程公告中的“答疑信息”区随时查看系统中有关该工程的答疑澄清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竞包损失自负。2.3.1发包人修改发包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日17时00分00秒3.1构成竞包文件的主要组成部分☑资格 ☑商务 □技术3.2.3竞包报价要求、发包控制价及其计算方法第五章第2.1条、3.7条本工程设发包控制价为165.2473万元(大写:人民币 壹佰陆拾伍万贰仟肆佰柒拾叁元整)3.3.1竞包有效期60天3.4.1竞包保证金□不要求递交竞包保证金☑要求递交竞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30000元 ,大写:叁万元整;交纳方式:网银或电汇或电子保函(☑关联 □不关联)投标保证金交纳的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等信息请登录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我的项目-进入项目-保证金查询中进行查看。投标截止前,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且确保到达指定账户。注:(1)保证金查询中显示“缴纳成功”即表示缴纳并关联成功。(2)投标保证金必须与本项目进行关联。(3)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如有不明请咨询:软件公司,联系方式:0572-2375013、4009280095 转 5;电子保函咨询方联系方式:0572-2205678。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湖州绿采平台电子投标保函业务操作手册》。3.5.3签字或盖章要求发包文件提供竞包文件格式中有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按要求执行。3.5.4竞包文件份数要求承包后提供完整的竞包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3 份及电子档1 份。3.5.5装订要求/4.1.1竞包文件上传及包封要求竞包文件(CA加密后的电子竞包文件):在竞包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上的竞包文件递交模块上传; 4.1.2封袋上应载明的信息/4.2.2竞包文件递交地点竞包文件(CA加密后的电子竞包文件):登录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上传5.1竞包时间和地点竞包时间:同竞包截止时间竞包地点: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 台-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即可。网址:http://www.hzlscgfw.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 laction/hall/login5.2竞包程序竞包文件解密顺序:按系统内设定的顺序:1.竞包截止前30分钟,由代理机构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做好网上不见面竞包准备;2.各竞包人应于竞包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锁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3.竞包截止时间,由代理机构公布竞包人情况、解密要求、在线公布现场监督、见证人员;4.竞包人需在系统开启竞包文件解密时间后30分钟内对竞包文件进行网上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其竞包将被拒绝;5.①发包人代表在竞包现场随机抽取一种评定方法②确定评定方法后,由发包人代表在解锁前抽取 A、B 或浮动率等系数;6.竞包文件导入等全程操作;7.对网上发竞包过程有异议的,竞包人应当直接在线提疑,同时由发包人在线进行回复,如未提出疑问的,已视同认可开标过程等事宜,后期不得再对此提出相关质疑。8.宣布竞包会议结束。注:1)采购平台见证人员、现场监督人员做好相关工作并签字;2)电子交易平台遇网络故障、设备故障、断电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开标、发包人无法解密等情形,2小时内能够恢复正常,待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原定解密时间重新计算,2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由发包人确定另行开标时间;3)电子交易平台网络不畅导致竞包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发包人相应延长解密时间,超出相应延长解密时间仍然未解密的,视做撤销竞包文件。6.1.1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发包人可以选派1名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但不得作为评委组长。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竟包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内或开标后1时内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确定承包方式(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承包人)□是☑否,推荐的承包候选人数:3人7.2评审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公示期为3日。7.4.1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金(含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保兑支票)或☑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保单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承包价的2%(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0.6%;工期履约保证金:0.4%;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履约保证金:0.2%;安全无死亡履约保证金:0.6%;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0.2%)。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机电安装工程相关专业1名(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中未体现专业的提供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注:各人员在本工程中所任岗位需在项目管理机构表中注明。】9.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提供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C证)9.3材料信息价、人工信息价材料市场信息价:2025年第4期人工信息价:2025年第4期电子发包竞包□否☑是,具体要求:1、各竞包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竞包文件;2、发包人对各竞包文件的现场解密。整个竞包会议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未成功解密的,均按未提交投标文件处理。竞包人硬件设备要求各竞包人需要保障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硬件要求符合以下内容:1.具备摄像头与耳麦(用于接收代理公司开标指令)。2.要求使用ie浏览器11及以上版本。3.电脑操作系统要求在win7及以上。4.内存要求在4G以上。5.要求正确安装湖州市电子招投标驱动程序。竞包会议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摄像头范围,因竞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未成功解密的,均按无效标处理。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2.1.总则2.2.1.1.1项目概况1.1.1根据我市相关文件规定,本发包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发包。1.1.2本发包项目发包人:见竞包人须知前附表。1.1.3本发包项目发包代理机构:见竞包人须知前附表。1.1.4本发包项目名称:见竞包人须知前附表。1.1.5本发包项目建设地点:见竞包人须知前附表。2.2.2.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发包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竞包人须知前附表。1.2.2本发包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竞包人须知前附表。2.2.3.1.3发包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本次发包范围:见竞包人须知前附表。1.3.2本发包项目的计划工期:见竞包人须知前附表。1.3.3本发包项目的质量要求:见竞包人须知前附表。2.2.4.1.4竞包人资格要求1.4.1竞包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竞包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竞包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竞包人须知前附表。1.4.2竞包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发包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发包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发包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发包项目提供发包代理服务的;(6)与本发包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发包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发包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发包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发包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发包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竞包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承包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的;(13)近三年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14)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湖州市本级内竞包的;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发包项目竞包。1.4.4竞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竞包截止日前(近三年)有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2)竞包截止日前被行政机关通报限制在本区域内竞包;(3)竞包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4)竞包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5)有在建工程,未竣工或未提供其他情况说明。2.2.5.1.5费用承担1.5.1竞包人准备和参加竞包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竞包人在成交后,及时交纳交易服务费金额,系统将实时生成针对单笔订单唯一的收款账号,届时请下载“项目缴纳清单”并按生成账号进行针对性打款。账号信息如下:户名:湖州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号:以缴费流程页面上生成的缴纳账号为准开户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注意:交易服务费须单笔足额缴纳至实时生成的唯一收款账号中。超额、不足、分批次缴纳或自行转账至其他账户均视为无效缴纳,须重新缴纳后申请原缴纳费用退款。成交单位可在线缴纳交易服务费及申请发票开具,如有疑问请咨询:0572-2373070。操作方法详见https://www.hzlscgfw.cn/dtgg/20240227/81034cc2-7ade-47a6-a091-8caf5d4265b8.html1.5.3本项目发包代理服务费6000元,由成交单位支付,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当天一次性结清。发包人有权拒绝未支付发包代理服务费的单位成为成交单位2.2.6.1.6保密参与发包竞包活动的各方应对发包文件和竞包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2.7.1.7语言文字发包竞包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2.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2.9.1.9踏勘现场(本项目不作要求)1.9.1竞包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发包人按竞包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竞包人踏勘项目现场。1.9.2竞包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竞包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发包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竞包人在编制竞包文件时参考,发包人不对竞包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2.10.1.10竞包预备会(本项目不作要求)1.10.1竞包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竞包预备会的,发包人按竞包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竞包预备会,澄清竞包人提出的问题。1.10.2竞包人应在竞包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发包人,以便发包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竞包预备会后,发包人在竞包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竞包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下载发包文件的竞包人。该澄清内容为发包文件的组成部分。2.2.11.1.11偏离2.2.12.竞包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竞包文件偏离发包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发包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2.13.1.12转包和分包2.2.14.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作:承包人应选择符合有关资质要求的单位进行分包,且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还应征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2.发包文件2.2.15.2.1发包文件的组成2.1.1本发包文件包括:(1)发包公告;(2)竞包人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竞包文件格式;(8)竞包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发包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发包文件的组成部分。2.2.16.2.2发包文件的澄清2.2.1竞包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发包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竞包人须知前附表2.2.1规定的时间前在竞包人须知前附表2.2.3规定的方式进行提疑,要求发包人对发包文件予以澄清,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2.2.2发包人根据需要主动对发包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竞包人对发包文件提交的疑问,发包人都将作出统一解答或予以澄清,并以发包文件补充(澄清、答疑)文件的形式在竞包人须知前附表2.2.3规定的方式发布。如果澄清内容影响竞包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竞包截止时间。2.2.3提疑、答疑澄清信息将统一按竞包人须知前附表2.2.3规定的方式进行发布。2.2.17.2.3发包文件的修改2.3.1发包人可对发包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发包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发包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当发包文件、发包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如果修改发包文件的时间距竞包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竞包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竞包截止时间。2.3.2发包文件的修改将按竞包人须知前附表2.2.3规定的方式进行发布。3.竞包文件2.2.18.3.1竞包文件的组成3.1.1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基本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②基本账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③企业资质证书;④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资料①拟参加竞包的项目负责人证书(详见发包公告要求,建造师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②拟参加竞包的项目负责人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③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1人1岗,不得兼任;④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主要负责人)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⑤授权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如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注册企业聘用合同。提供汇总表的,为方便查找,请打“√”标明);(3)竞包声明书;(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授权委托书(如有);(6)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竞包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7)湖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竞包人廉洁守信承诺书;(8)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9)本项目“竞包保证金交纳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网银转账记录、电汇凭证或电子保函等有效证明)及成功交纳竞包保证金平台截图(平台显示“缴纳成功”字样的界面截图或标注出函时间的界面截图);(10)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外,还需配备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各人员在本工程中所任岗位需在项目管理机构表中注明,1人1岗,不得兼任】;(11)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须提供竞包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包截止时间止任意一周(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竞包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12)竞包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注:上述资料由竞包人扫描件或电子文件上传。竞包单位必须确保竞包时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3.1.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竞包函;(2)竞包报价【报表格式采用《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格式】:报价封面;表10.2.2-5报价扉页;表10.2.2-6编制说明;表10.2.2-11竞包报价费用表;表10.2.2-12单位(专业)工程竞包报价费用表;表10.2.2-13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表10.2.2-16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0.2.2-16综合单价计算表;表10.2.2-17综合单价计算表(技术措施);表10.2.2-17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10.2.2-18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技术措施);表10.2.2-18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0.2.2-2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0.2.2-21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0.2.2-2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表10.2.2-2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0.2.2-24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表10.2.2-25计日工表;表10.2.2-26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0.2.2-27主要工日一览表;表10.2.2-29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10.2.2-30;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10.2.2-31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表10.2.2-32主要工日、材料和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调整一览表;表10.2-33主要工日、材料和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调整一览表;表10.2-34(3)主要材料选用品牌一览表(4)竞包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发包人要求提供的或竞包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3.1.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无3.1.4信誉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无2.2.19.3.2竞包报价3.2.1竞包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竞包人在竞包截止时间前修改竞包函中的竞包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竞包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发包人设有发包控制价的,竞包人的竞包报价不得超过发包控制价,否则按无效竞包处理;发包控制价或其计算方法在竞包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3.4本项目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3.3.5报价如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3.3.6竞包人对发包文件里有关竞包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竞包截止时间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3.3.7竞包报价的其他说明详见竞包人须知前附表。2.2.20.3.3竞包有效期3.3.1除竞包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竞包有效期为60天。3.3.2在竞包有效期内,竞包人撤销或修改其竞包文件的,应承担发包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包有效期的,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包人延长竞包有效期。竞包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竞包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包文件;竞包人拒绝延长的,其竞包失效,但竞包人有权收回其竞包保证金。2.2.21.3.4竞包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规定形式及数额交纳投标保证金。①网银或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中转出,汇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规定的账户中,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3.4.2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成交的投标人和成交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向发包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行为的;(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3.5竞包文件的编制3.5.1竞包人如确需报名此项目,需经登录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hzlscgfw.cn/)—“供应商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CQZF”的交易文件(即本项目发包文件)3.5.2CA加密电子竞包文件应按第六章“竞包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竞包文件的组成部分。3.5.3CA加密电子竞包文件应当对发包文件有关服务期、竞包有效期、发包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4CA加密电子竞包文件应由竞包单位进行电子签章盖章确认。3.5.5竞包人编制的CA加密电子竞包文件,必须是使用新点竞包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系统自带更新系统)生成的后缀名为“HZCQTF”的CA加密电子竞包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竞包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竞包文件。3.5.6注册及标书制作工具注册及标书制作工具相关下载地址:http://www.hzlscgfw.cn/xzzx/sec.html。2.3.4.竞包2.3.1.4.1竞包文件密封和标记4.1.1提供的竞包文件按竞包人须知前附表4.1.1要求执行。4.1.2竞包文件:竞包人应在竞包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上的竞包文件递交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竞包文件。4.1.3未按竞包人须知前附表4.1.1、4.1.2项要求的,发包人应予拒收。2.3.2.4.2竞包文件的递交4.2.1竞包文件(CA加密后的电子竞包文件):竞包人应在竞包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的竞包文件递交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竞包文件;4.2.2到竞包截止时间止,发包人收到的竞包文件(成功解密)少于3个的,发包人将依法重新组织发包。2.3.3.4.3竞包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竞包人须知前附表2.2.2项规定的竞包截止时间前,竞包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包文件。4.3.2竞包人撤回竞包文件的,应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撤回通知,发包人按本章第3.4条相关规定退还已收取的竞包保证金。2.4.5.竞包2.4.1.5.1竞包时间和地点5.1.1发包人在竞包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竞包截止时间(竞包时间)和竞包人须知前附表第5.1项规定的地点公开竞包,所有竞包人应在竞包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参加竞包会议,具体要求见竞包人须知前附表第5.1项规定。2.4.2.5.2竞包程序具体要求见竞包人须知前附表第5.2项规定。2.4.3.5.3竞包异议竞包人对竞包有异议的,应当在线提出,发包人在线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如未提出疑问的,已视同认可开标过程等事宜,后期不得再对此提出相关质疑;2.5.6.评审2.5.1.6.1评审委员会6.1.1评审委员会按竞包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组建。6.1.2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竞包人或竞包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竞包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竞包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发包、评审以及其他与发包竞包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竞包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6.1.3、参加评审的人员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发包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监督;6.1.4、根据发包文件精神,参加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应对整个评审过程保密,不得泄露;6.1.5、通讯工具管理:在评审期间,每个评委的手机统一存放;6.1.6、在评审期间,任何人不允许把竞包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审指定地点,材料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评委完成评审时应如数、及时归还;6.1.7、竞包人对发包人和评委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承包资格。2.5.2.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5.3.6.3评审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包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2.6.7.合同授予2.6.1.7.1确定承包人方式7.1.1除竞包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承包人外,发包人依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承包候选人确定承包人,评审委员会推荐承包候选人的人数见竞包人须知前附表。评审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承包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竞包报价低的优先;竞包报价也相同的,由发包人或其授权的评审委员会抽签确定。7.1.2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当向发包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7.1.3发包人在确定承包人前须对拟承包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2.6.2.7.2评审结果公示7.2.1发包人在竞包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评审结果。7.2.2发包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所有承包候选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日。竞包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发包的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发包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发包竞包活动。2.6.3.7.3承包通知7.3.1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发包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放弃承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发包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承包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承包条件的,发包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排名第二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排名第二的承包候选人因同样原因的,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发包人也可以重新发包。7.3.2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竞包有效期内,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在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hzlscgfw.cn//)承包结果公示的方式通知未承包的竞包人。7.3.3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须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办理事项以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规定为准,咨询电话:0572-2053887。2.6.4.7.4履约保证金7.4.1在签订合同前,承包人应按竞包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和发包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发包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竞包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发包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除竞包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成交合同金额的2%。所有担保形式,开具机构需在湖州市开设营业场所,必须是不可撤销保函,且无条件支付或见索支付。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7.4.3履约保证金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历天内且需在合同签订之日前提交招标人,否则每延迟一天扣罚2000元。2.6.5.7.5签订合同7.5.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自承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发包文件和承包人的竞包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发包人取消其承包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递补中标后产生的差价成本等))。7.5.2竞包人存在撤销竞包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发包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发包人重新发包的,发包人可以拒绝竞包人再次竞包该项目。2.7.8.纪律和监督2.7.1.8.1对发包人的纪律要求发包人不得泄露发包竞包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竞包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7.2.8.2对竞包人的纪律要求竞包人不得相互串通竞包或者与发包人串通竞包,不得向发包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承包,不得以他人名义竞包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承包;竞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2.7.3.8.3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竞包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承包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2.7.4.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竞包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承包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2.7.5.8.5投诉竞包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发包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按规定程序向发包人的纪检或分管发竞包监督部门投诉。2.8.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竞包人须知前附表。2.9.10.其他(发包人要求)1、凡遇到政府指令要求暂停施工的情况(如重大社会活动、重大体育赛事、重要考试、城市管理相关重要检查等),投标人必须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停止施工,连续停工时间超过8小时的,招标人同意相应顺延工期,但招标人不承担该类停工可能涉及的成本及费用增加(政府主管部门发文明确由招标人承担费用的除外)。在整个施工期间,因节假日、重大社会活动、重大体育赛事、城市管理相关重要检查、领导视察、行业内相关检查等情况,需要投标人对施工现场及外围环境进行整理、清扫、美化的,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政府相关部门、招标人、监理单位的管理与安排,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如未按时完成的,招标人有权指定其他承包人完成相关工作,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在相关清单子项及措施费内对此给予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2、各投标单位在遇到台风等恶劣气候时,因充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涉及的措施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独计量。3、承包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工期及时组织机械、人员进场施工,各工作面平行施工;承包人需要对人员组织、机械投入、资金保障、原材料组织等认为必要的各种保障措施进行全面考虑,投标单位须全面考虑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发生不另计价。4、承包人在施工前做好各项进场准备工作,如因周边环境等原因造成施工中断,由承包人负责协调解决。5、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市住建局最新文件执行,要求落实7个100%全覆盖的基础上,强化落实以下要求:①所有建筑施工工地桩基施工前必须100%实施硬化永久性施工道路和临时性施工便道采用配筋混凝土(不得使用钢板栈道)并满足载重车辆行驶需求,其他桩基施工区域采用薄层混疑土硬化。②围挡、道路喷雾设施全数设置施工现场封闭围和所有道路两侧均须设置喷雾设施,除下雨天外全天候进行喷雾降尘。③裸土全覆盖、全硬化或绿化。除正在施工的土方外,其它部位和时段的裸土均须全覆盖、全硬化或绿化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达到2000目/100cm*100cm要求。④土方作业全部采用湿法作业。所有正在施工的土方作业点均须采用雾炮等移动抑尘措施进行作业。⑤垃圾分类严格实施。办公区、施工区、食堂和生活区完善投放分类设施,按照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实施精准分类,并派专人进行管理。中标单位应按照最新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并建立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涉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政府主管部门发文明确由招标人另行支付费用的除外)。招标人将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若执行不到位,招标人有权对其处罚,发现一次扣罚2万元,若同一问题再次发现,罚金翻倍,以此类推;若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除行政罚款外,另行单次扣罚5万元。涉及处罚费用招标人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6、承包人进场时,施工中应对周边的构筑物及已施工好的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对因自身原因造成已完设施损坏的,在监理下发通知书7天内进行修复,修复时间以监理通知书为准,修复及赔偿等发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若不能按期修复或修复后达不到原质量标准通过验收的,则由建设单位安排其他单位进行修复,所产生的费用由施工方承担,费用直接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7、工程验收通过后至移交招标人前,由投标人负责对工程实体及现场的看护、管理、成品保护工作,涉及发生的看护、管理及整修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工程质保期间,投标人严格履行质量保修责任与义务。若投标人不及时维修,招标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发生费用招标人将直接从投标人的工程结算款或保修款内扣除。招标人有权根据投标人未能按时到场查看、维修、解决问题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程度,对投标人追究相关责任并进行经济索赔。8、投标人应在合同工期内合理组织施工交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办理好交安组织审批、道路交通运输等相关的手续,做好车辆进出的管理和疏导,确保车辆、人员进出安全,承包人还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施工现场周边各方面的影响,自行协调好与周边居民等的关系,服从交警、环保、行政执法等部门的管理,如果产生有关矛盾、纠纷,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其间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因处理不当造成群体性事件的,每次处罚5万元。9、所有材料由各投标单位均自主报价、自主选择,但必须完全符合设计要求。10、承包人的雇员及设备的保险等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并自行承担费用,不另行计量。11、本工程最终造价以审计为准,因竣工结算审计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含审计追加费等)按照《关于工程结算送审的承诺书》执行(详见后附件)。12、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应遵守招标人关于工程变更审批流程的规定,未经批准的工程变更不予计量。13、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建设廉政合同》。招标人将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全面开展“廉政文化进工程”活动,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布置、接待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在相关措施费内给予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14、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应选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家和品牌,施工单位应提前20天将其选用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品牌及型号报送发包人、设计人、监理单位进行审核,必要时应提供样品确认。要求所有选用的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与对应材料设备的投标报价相符,经审查确认后方可采购。若发现有违上述要求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重新更换品牌或型号,直至审查通过为止。若发现审查不通过或不经审查直接使用的,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并且赔偿发包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为此所需的时间承包人应综合考虑,不得以样品得不到及时确认等理由贻误工期。如发生工期延误,后果由承包人承担。15、承包方在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在施工过程中,如遇障碍物、管线等情况,涉及挖除、修复、保护举措等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另计量。若应甲方要求,对其进行永久实体加固(永久实体加固需设计院出图确认)等情况,产生费用单独计量。16、工地现场需符合相关文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17、中标单位进场后在正式开工前,应自行与环卫部门签订施工期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置协议,相关费用均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计价。18、在进行高空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高空作业技能和规范的高空作业的安全措施,高空作业时须按相关部门规定配备专业的高空作业人员。中标单位须为所有施工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必须保证施工人员及周围行人、建筑物等和实物财产的安全,做好预防保护措施,确保万无一失。若发生事故,无论受损方是招标人、中标人或第三方,均由中标人负责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即使由招标人垫付相应款项的,招标人也有权向中标人全额追偿。19、工程履约保证金,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提交发包人,否则每延迟一天扣罚2000元。20、本项目进场前中标人应于业主、监理、物业进行对接沟通,应无条件服从业主和物业的管理。21、工程必须在6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如上述工期产生延误甲方将一次性扣罚3万元(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同时每延期一天,从履约保证金中另行扣罚合同价的万分之五,扣罚金额上限为达到全部履约保证金为止。22、本项目质保期两年。23、质保期内竞包单位应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并承担相关设备的年度检验费用。24、竞包单位应承诺项目竣工后须提供给使用方本项目详细的项目情况说明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维护保养手册,并且提供有关培训的安排,竣工后须对使用方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理论+实际操作),培训所发生的费用计入竞包总价。25、上诉条款与合同中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26、其他事项请参照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答疑。3.第三章评审办法3.1.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文件审查形式评审标准竞包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竞包人条件符合条二章竞包人须知1.4.1-1.4.4及发包公告要求等签字盖章符合 “竞包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盖章(含电子签章)竞包文件编制按发包文件要求编制,无字迹或上传电子文件辨认不清竞包书唯一不应出现“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竞包书,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情形。其他不同竞包人未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竞包文件;竞包文件未附有发包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文件组成符合第二章竞包人须知3.1.1条资格文件主要内容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条款。商务文件审查形式评审标准竞包人名称与资格文件一致签字盖章符合 “竞包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盖章(含电子签章)竞包文件编制按发包文件要求编制,无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报价、清单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开标记录中的填写内容(即解密后系统公布的内容)与竞包函中的填写内容一致。竞包人的竞包报价书对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暂定价、暂列金未进行更改。其他竞包文件未附有发包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商务评审竞包内容符合第二章“竞包人须知”第1.3.1项规定竞包报价(1)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开标记录中的填写内容(即解密后系统公布的内容)与竞包函中的填写内容一致。(2)竞包人的竞包报价书对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暂定价、暂列金未进行更改。(3)竞包报价未高于发包控制价;分部分项清单中设综合单价限价的,其竞包单价未高于相应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取费未低于规定的下限;规费、税金按规定计取;商务文件竞包总价表上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竞包授权代理人签章。工期符合第二章“竞包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竞包人须知”第1.3.3项规定竞包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竞包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竞包人须知”第3.1.2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条款。信用文件审查信用评审业绩有效性/评分/评审分值计算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文件:100分权重商务文件:100%2.2.2商务文件评定按第三章2.2.3条规定评定2.2.3商务文件得分按第三章2.2.4条规定计算2.2.4信用文件评定/ 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商务文件得分评审顺序由评标委员会对有效商务标得分最高的前21名进入资格审查(第21名有并列的,并列的全部进入评审),不足21名时全部进入评审。串通竞包形为3.4串通竞包的判定 按第三章3.4规定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3.5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竞包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竞包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3.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允许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特殊情况的:(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本条建设单位是指中标项目的建设单位);注:上述第2条、第3条,竞包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竞包文件一起上传,否则视为有在建工程。4.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3.2.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发包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竞包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发包人授权直接确定承包人,但竞包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3.3.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3技术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4商务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最终得分与评分标准2.2.1竞包人最终得分竞包人的最终得分=商务文件得分×商务文件权重(100%)。各部分权重按评审办法前附表执行;2.2.2商务文件评定商务标总分100分,按以下三种标准标准评定。评定方法1:(一)有效标的确定竞包人的有效报价高于发包控制价的,则该报价为无效竞包报价,其余为有效竞包报价。凡有效竞包报价低于平均报价(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所有有效竞包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价,当有效竞包报价在3家及以下时,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全部有效竞包报价的算术平均值)8%及以上,其竞包作无效标处理。有效竞包报价中去除无效标后,剩余为有效竞包。凡有效竞包低于平均报价5%—8%(含5%,不含8%)区间范围的,称为有效低价竞包,剩余的统称为有效合理竞包。(二)竞包报价评定发包人于竞包现场当场在下列两种竞包报价中随机抽取一种作为最佳报价:A.有效合理竞包中的最低值和有效合理竞包中的次低值两者的平均值;B.有效合理竞包的平均值;评定方法2:(一)有效标的确定同方法一。(二)竞包报价评定发包人于竞包现场当场在下列两种竞包报价中随机抽取一种作为最佳报价:A.有效合理竞包的平均值和有效合理竞包中的最低值两者的平均值;B.有效合理竞包中去除最低值后的平均值(最低值2个及以上相同的,则去除一个最低值后进行计算)。评定方法3:(一)有效合理竞包的确定竞包人的竞包报价高于发包控制价的,认定为无效竞包报价,其余为有效竞包报价。有效竞包报价中有以下报价的,视为有效低价竞包。1.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竞包报价低于控制价超过20%(含);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项目低于控制价超过30%(含)的。(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有效竞包报价剔除有效低价竞包,剩余的统称为有效合理竞包。(二)评标基准价确定评标基准价按照下表的规则予以确定,本工程下表中的工程类型为市政公用项目。工程类型商务标评标基准价确定方式评标基准价 =经评审的各有效合理投标价格算术平均值×(1+浮动率C)×投标价格权重B + 招标控制价 ×(1-浮动率A)×(1-投标价格权重B)。设经评审的各有效合理投标价格算术平均值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为F,根据F的数值范围分别确定浮动率A。投标价格权重B的确定:40%、42%、44%、46%、48%、50%、52%、54%、56%、58%、60%十一档数值。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浮动率C的确定:-1.5%、-1.0%、-0.5%、0%、0.5%、1.0%、1.5%七档数值。建筑工程项目(仿古建筑)1.F≤5% A取6.5%、7%、7.5%、8%、8.5%、9%、9.5%、10%、10.5%、11%、11.5%十一档数值;2.5%10% A取2.5%、3%、3.5%、4%、4.5%、5%、5.5%、6%、6.5%、7%、7.5%十一档数值;市政公用项目1.F≤8% A取11.5%、12%、12.5%、13%、13.5%、14%、14.5%、15%、15.5%、16%、16.5%十一档数值;2.8%15% A取6.5%、7%、7.5%、8%、8.5%、9%、9.5%、10%、10.5%、11%、11.5%取十一档数值;园林绿化项目(以绿化为主)1.F≤10% A取13.5%、14%、14.5%、15%、15.5%、16%、16.5%、17%、17.5%、18%、18.5%十一档数值;2.10%20% A取6.5%、7%、7.5%、8%、8.5%、9%、9.5%、10%、10.5%、11%、11.5%十一档数值; 注:1.根据竞包时抽取的序号对应数值,经评审的各有效合理竞包价格算术平均值的计算方法为所有有效合理竞包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当有效竞包报价在3家及以下时,算术平均值则为全部有效合理竞包报价的平均值)2.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计算、复合并签字确认。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发包期间保持不变(计算错误,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a.纯算术性四则运算错误;b.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竞包人报价的。由于评审差错,导致否决竞包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3.评标基准价(除计算差错外)一经确定在项目的后续评审中不再调整(包括复评环节)。《浮动率A、权重B、浮动率C坐标对应查询表》开标时所有竞包人解密→发包人解密→由发包人代表当场分别在1、2、3……9、10、11这11个序号中随机抽取1个序号→由评标委员会对资格评审、技术标(如有)、信誉标(如有)、有效标的判定、有效合理标的确定→计算F值→根据F的范围和现场抽取的序号确定浮动率A ,F值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抽取的A值序号1234567891011☑建筑工程项目(仿古建筑)F≤5%6.5%7%7.5%8%8.5%9%9.5%10%10.5%11%11.5%5%4.5%5%5.5%6%6.5%7%7.5%8%8.5%9%9.5%F>10%2.5%3%3.5%4%4.5%5%5.5%6%6.5%7%7.5%□市政公用项目F≤8%11.5%12%12.5%13%13.5%14%14.5%15%15.5%16%16.5%8%9%9.5%10%10.5%11%11.5%12%12.5%13%13.5%14%F>15%6.5%7%7.5%8%8.5%9%9.5%10%10.5%11%11.5%□园林绿化项目(以绿化为主)F≤10%13.5%14%14.5%15%15.5%16%16.5%17%17.5%18%18.5%10%9.5%10%10.5%11%11.5%12%12.5%13%13.5%14%14.5%F>20%6.5%7%7.5%8%8.5%9%9.5%10%10.5%11%11.5%权重B40%42%44%46%48%50%52%54%56%58%60%浮动率C-1.50%-1.00%-0.50%0%0.50%1.00%1.50%2.2.3商务标得分1.各有效竞包与最佳报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计算商务标得分:(适用于评定方法一和二)K=(有效竞包报价—最佳报价)÷最佳报价*100%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100分;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0.1%,在总分上扣0.8分;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0.1%,在总分上扣0.6分。2.各有效竞包报价与评标基准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有效竞包报价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的,按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适用于评定方法三)K=(有效竞包-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100分;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1%,在总分上扣3分;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1%,在总分上扣1.5分。注:综合评估法中的评标基准价或最佳报价值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计算确定,除计算差错外(计算错误,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a.纯算术性四则运算错误;b.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审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在整个招标过程中保持不变(包括复评环节)。3.4.3.评审程序3.4.1.3.1初步评审3.1.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竞包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竞包。3.1.2竞包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竞包:(1)第二章“竞包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竞包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或确认的。(4)各竞包单位未认真摸底人工、材料及机械的市场价并结合我市造价部门发布的信息价进行自主报价,大幅度超出市场价范围,且在竞包文件中没有充分、必要合理说明,或者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该竞包人为不合理的不平衡报价,扰乱竞包市场。3.1.3竞包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竞包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竞包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竞包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竞包。(1)竞包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4.2.3.2详细评审3.2.1评审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2规定的评审因素、分值及权重对商务文件计算出得分;3.2.2按本章第2.2.2规定分值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4.3.3.3竞包文件的澄清、补正和否决3.3.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竞包人对所提交竞包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竞包文件在实质上响应发包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竞包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且细微偏差不影响竞包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补正。评审委员会不接受竞包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竞包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竞包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竞包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审委员会对竞包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竞包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3.3.4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拒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3.4串通竞包行为3.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竞包人相互串通竞包:(一)竞包人之间协商竞包报价等竞包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竞包人之间约定承包人;(三)竞包人之间约定部分竞包人放弃竞包或者承包;(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竞包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竞包;(五)竞包人之间为谋取承包或者排斥特定竞包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3.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包人相互串通竞包:(一)不同竞包人的竞包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竞包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包事宜;(三)不同竞包人的竞包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竞包人的竞包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竞包人的竞包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竞包人的竞包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不同竞包人的采用同一台电脑进行编制竞包文件(如采用同一MAC地址、硬盘号、主板号、CPU号、或同一造价工具加密器等等)。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发包人与竞包人串通竞包:(一)发包人在竞包前开启竞包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竞包人;(二)发包人直接或者间接向竞包人泄露评审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发包人明示或者暗示竞包人压低或者抬高竞包报价;(四)发包人授意竞包人撤换、修改竞包文件;(五)发包人明示或者暗示竞包人为特定竞包人承包提供方便;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省略,使用时按(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附件(省略,工程报价中相应体现)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自筹100%。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实际以业主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含税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配合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本工程通用合同条款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双方签字盖章:年月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询标纪要及承诺书;(5)发包文件及投标疑问回复;(6)本合同通用条款(7)投标书及其附件;(8)工程报价文件;(9)图纸;(10)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1)工程量清单;(12)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13)其它与工程相关并经监理、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资料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其它施工所需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浙建站计〔2013〕63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浙建站计〔2014〕31号)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发包文件及施工图纸中的有关技术要求等。如遇设计或施工规范和标准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矛盾的情况时,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提出解决办法,报发包人审核,严格按照发包人关于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实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发包人、承包人加盖法人公章的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之文件;(3)中标通知书;(4)投标函及其附录;(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文件;(11)发包文件;(12)投标文件;(13)施工组织设计;(14)其他合同文件。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肆套,不足部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请加晒,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完整的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安全专项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每月实际已完工程形象进度报告和已完成工程量月报表,下月进度计划表和拟完工工程量表等相关文件,以及所需的材料计划及发包人需要配合的工作,其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须由承包人提供的其他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①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提供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报工程师审核;②每月25日前后提供本月目前已完工程形象进度报告和已完成工程量月报表、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及拟完工工程量报表,以及所需的材料计划及发包人需要配合的工作。③其他专用合同条款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提供期限按具体专用条款的约定执行。如果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临时提供某些报表和资料,承包人应无条件按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提供此类报表和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叁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盖有承包人公章的纸质文件和文件的电子稿;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文件7天内审核完成并报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文件21天内审核完成。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和发包人。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承包方与监理在现场办公室各准备一整套手续齐全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承包人项目经理本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红线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范围内及施工便道均属于承包人责任范围内。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若承包人有需要的,发包人可配合提供临时用水、用电接口,但接出费用及后期使用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协调处理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相关费用承包人自行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归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单价调整方法按第12.1.1(三)条执行。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按实调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代表发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对成本、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管理。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在开工前完成。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协调处理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相关费用承包人自行承担;2、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构筑物、障碍物、管线、古树名木保护等情况,涉及挖除、修复、保护举措等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另计量。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后委托审核,承包人根据自身情况和归档需要,在相应的时间内提交竣工资料和结算书。所有资料应清晰完整,均需按照市城建档案馆的入档要求进行装订再送至发包人资料室存档,否则不予审计。在一次性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书后,发包人承诺按国家、省、市等有关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规定进行结算。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贰或肆套,其中一套用于城建档案馆存档(若有)、一套用于项目业主存档(若有)、一套用于发包人档案室存档、一套用于工程结算审计(发包人档案室存档资料目录及工程结算审计资料明细待工程开工后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明确),其它需提供给相关部门(如质量监督部门、消防主管部门等)的竣工资料数量由承包人自行考虑。承包人另须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档案扫描件、音像图片资料贰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6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与电子文档。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应在开工前仔细研究施工图,对施工图进行认真审核,发现任何问题及时告知监理人及发包人。2、做好属于总承包管理范围内由发包人独立发包的各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单位施工、安装、验收等管理、协调、配合、服务工作,执行发包人的各项管理制度,前述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工作,若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因此发生的费用。4、为保证工程施工过程的连续性、可追溯性和痕迹化管理,承包人应按有关规范填写现场施工日志,及时如实填写(不得后补),把工程有关的环境、技术、质量、安全、生产变化、人员变动、问题发现与解决等情况,详细记录,并接受监理人、发包人的随时检查。5、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地方及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强制性标准,遵守发包人相关制度、流程,如有不遵守上述规定的行为,发包人有权按相关规定对承包人进行处罚。6、因施工噪声、物体坠落、材料抛撒、建筑垃圾、现场排污、地下水及泥浆沉淀池排放等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问题和手续由承包人和有关部门联系自行解决,并按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要求标准化管理及环保要求实施施工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给予配合。7、承包人应根据建设工程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要求以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建筑材料与构建的常规检测等,检测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另行计取。8、承包人应配合各专业承包单位(含发包人独立发包专业工程施工单位)的预留预埋工作,负责已施工完的半成品保护。同各专业承包单位进行技术复核并办理交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得破坏已完成的半成品,确保预留预埋的准确无误。9、施工期间承包人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电缆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古树名木承担保护义务及费用承担。因承包人施工不当行为导致的民事纠纷、工程停工、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等一切法律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与责任。10、负责临时用电设施的日常管理使用,在施工期间临时用电设施如有故障或损坏,由承包方负责修复。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规范操作,如果发生事故由承包方自行负责。11、承包人的施工管理区及施工场地应设有临时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施工排水设施,生活、施工垃圾等处置应妥当,施工材料如涂料、化学品等应妥善存放,并设有防雨、防风等措施。12、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其劳务及职员的雇佣、安全教育培训、工资的支付、人身安全保障、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劳务及职员发生任何违法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及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13、承包人应负责承包项目在施工过程的之前、之中、之后协调工作,包括工序、场地、材料堆放、人员食宿、水、电供应等。14、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施工中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15、如遇上级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到达施工现场需要紧急停工及整理现场卫生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响应。16、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承包人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的便利及公用道路以及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有产生不必要或不适当的干扰。如造成损失或破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承担发包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17、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产品及工艺等必须有完整的知识产权,若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发包人因此遭受损失的,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施工管理人员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到位率必须达到月日历天数的85%以上,专职质量管理员、专职安全管理员及施工员的到位率必须达到月日历天数的90%以上;项目经理到位率未达到月日历天数的85%的,按(月日历天数×85%—实际到位天数)×3000元/天,在当期工程款中扣罚;项目技术负责人到位率未达到月日历天数的85%的,按(月日历天数×85%—实际到位天数)×1500元/天,在当期工程款中扣罚;专职安全员及施工员到位率未达到月日历天数的90%的,按(月日历天数×90%—实际到位天数)×750元/人•天,在当期工程款中扣罚。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员、专职安全员管理及施工员中任何一人到位率未达到70%,扣罚全部项目经理到位率履约保证金,并作违约处理,发包人有权及时进行处理,解除合同、清退出场,已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施工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员、专职安全管理员及施工员)的考勤以半天为时间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员、专职安全管理员及施工员每天上午、下午均需到监理单位指定的场所进行书面签到或指纹识别、人脸识别,每半天在岗时间不少于三小时视为到位,少于三小时视为未到位。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每个月将采取多种形式对施工管理人员的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施工管理人员在书面签到或指纹识别、人脸识别后未经申明而擅自离岗的,则视为半天不到位,另按500元/人•次进行扣罚,扣罚款项在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提出索赔。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出具罚款单,情节严重的可解除合同并要求施工单位赔偿发包人全部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或不可抗拒原因不得变更。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不能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到位,视作违约,分别从工程款中扣罚10万元和工程款中扣罚8万元。若经发包人同意后,中途变更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每次分别从工程款中扣罚2万元和工程款中扣罚1万元。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提出索赔或解除合同。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提出索赔或解除合同。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须经发包人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提出索赔或解除合同。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提出索赔或解除合同。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违法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法律法规约定执行。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不允许承包人违法分包。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如需分包的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且专业分包单位资质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由承包人与分包人自行结算,与发包人无关。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1、承包人进场后至工程竣工(交工)验收完成并移交发包人之前,由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并承担与此相关的费用;2、承包人应在做好自身范围内的材料设备及工程成品保护工作的同时,还应做好对其他专业工程的材料设备及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破坏、损失,则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在合同签订前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2%(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0.6%;工期履约保证金:0.4%;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履约保证金:0.2%;安全无死亡履约保证金:0.6%;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0.2%)。如履约保证金递交形式为银行保函,保函的开具银行需在湖州市区开设营业场所(必须是不可撤销保函,且无条件支付或见索支付)。至竣工验收合格前如银行保函已失效,成交单位应对银行保函进行延期,如未延期,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合同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如履约担保递交形式为履约担保书,则需提供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保单保函/凭证(详见合同附件)。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施工发包文件明确的所有工程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任何付款凭证需经发包人代表签署确认意见后有效。涉及设计变更、工期顺延、材料价格、停/复工令、工程索赔等可能影响工程价款或工期的签证需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签证才有效。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竣工(交工)验收合格标准,工程达到合格并完成合同约定及发包人增加的所有工作内容,退还质量履约保证金,如达不到须无条件返工以达到合格目标,同时扣罚全额质量履约保证金;承包人还应承担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还应承担返工造成的其他连带损失。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就损失部分继续赔偿。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5.3.3在工程的检查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施工单位有施工质量问题并整改不及时,每发生一次按20000元处罚,并限期无条件进行整改。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市、区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等相关规定,发包人将进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若施工单位未按前述要求实施的,发包人有权对其处罚,发现一次扣罚2万元,若同一问题再次发现,罚金翻倍,以此类推;若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除行政罚款外,另行单次扣罚5万元。涉及处罚费用发包人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2)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安全,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建立有效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施工过程中应佩戴安全帽、安全绳等施工防护用具,若发现有违前述规定的,发包人有权扣罚200元/次/人,费用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如在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除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外,另扣罚全部安全无死亡履约保证金。(3)施工单位需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如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有人上访的,每次扣款5万元(发包人在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并上报建设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4)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每发出一次整改通知书,如未按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扣罚金5000元。若同一问题再次发出整改通知单的,在上次扣除罚金的基础上翻倍处罚,屡次不执行的以此类推。质检站、安监站等每发出一份整改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扣罚金1万元,若同一问题再次发生,在上次扣除罚金的基础上翻倍处罚,以此类推。(5)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施工现场周边各方面的影响,自行协调好与周边居民等的关系,如果产生有关矛盾、纠纷,由施工单位负责处理,期间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如因处理不当造成群体性事件的,每次处罚5万元。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核。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如扬尘、污水排放等)必须严格按照市、区住建局最新文件执行,要求落实7个100%全覆盖的基础上,承包人应当切实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及污水排放等方面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严格落实7个100%(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车辆行驶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且密闭无洒漏,禁止建筑石材现场开放式加工、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及时办理排水许可证。严格实施垃圾分类,办公区、施工区、食堂和生活区完善投放分类设施,按照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实施精准分类,并派专人进行管理。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项目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前需由发包人支付其总费用的50%,余额含在应付进度款中随进度款支付,在本工程竣工前全部支付完毕。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1、施工方案;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8、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9、其他。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4天内,开工前7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审定完毕并报发包人或向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修改意见或21天内进行最后审定;若监理人或发包人对其施工组织设计提出质疑或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承包人在必须在3天内修正完毕并重新提供正式的施工组织设计。即使发包人和监理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不视为同意,承包人应催促发包人和监理人尽快确认。。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供的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审定完毕并报发包人或向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修订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提出修改意见或21天内进行最后审定。即使发包人和监理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不视为同意,承包人应催促发包人和监理人尽快确认。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进场,作施工前期准备,但工期仍以开工令下发时间开始计算。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第7.3.1条执行。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第7.3.1条执行。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1、除通用条款约定外,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延长由双方协商解决。①由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②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③符合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造成的工期延误。2、季节性雨水、台风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视为应考虑在合同工期内,原则上不予顺延,但政府发文(非承包人原因的除外)要求停工的除外。3、工程延期的审批: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4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逾期不提出的,工期不予顺延。必须是非承包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工程师才可以考虑是否受理承包人的延期申请;下列情形不在同意延期范围内:a、若只是局部工程受到影响,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予以弥补,而不能推迟工程的总工期;b、延期工程项目如果不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即使是重要工序但不在关键线路上的,工程师也不考虑延长工程总工期。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与延误天数相等的工期。承包人承诺只要求工期延顺,不对费用向发包人作任何索赔。5、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的,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7.3.2项约定的原则承担。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程必须在合同订立后6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如上述工期产生延误甲方将一次性扣罚3万元(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同时每延期一天,从履约保证金中另行扣罚合同价的万分之五。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第7.6条执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4小时内降水量达到200mm以上的暴雨;(2)10级以上的大风(台风);(3)40摄氏度及以上且持续2天以上的高温天气。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1)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在投标文件中有明确品牌的,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确实因市场缺货采购不到需要更换品牌的,需要提前书面申请征得发包人签字同意,更换的品牌必须与投标品牌是在同等档次,擅自更改使用不是指定品牌的材料设备造成返工等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并且承担工期和质量损失责任。(2)本项目严禁使用“仿冒品牌”、“借用品牌”等贴牌产品,按发包人代表要求提交相应产品的授权书或代理合同,如发现贴牌产品、以伪劣产品冲抵或与发包人确认的材料设备不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偿将所有货物替换成技术参数与投标承诺时一致的,并且按该批材料、设备价格总额的20%对承包人进行罚款,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抵。(3)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对所购材料的确认或认可并不免除承包人对材料的责任,如事后发现不合格材料或不符合设计、投标文件承诺的材料,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将拒绝使用,承包人应无条件负责更换或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4)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应选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家和品牌,施工单位应提前20天将其选用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品牌及型号报送发包人、设计人、监理单位进行审核,必要时应提供样品确认。要求所有选用的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与对应材料设备的竞包报价相符,经审查确认后方可采购。若发现有违上述要求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重新更换品牌或型号,直至审查通过为止。若发现审查不通过或不经审查直接使用的,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并且赔偿发包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为此所需的时间承包人应综合考虑,不得以样品得不到及时确认等理由贻误工期。如发生工期延误,后果由承包人承担。(5)所有样品都应贴有标明其产品名称或类别、厂家名称、型号、品名、供应商的名称和出产国等的样品标签。(6)在每次呈报样品时,承包人都应附上一份申报单,其中应列出上述的样品数据和资料,并写明每一样品所对应的图纸号和合同价格组成明细单中的对应项目编号,并预留发包人和监理人的批复意见栏;申报单一式四份,以便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复后,有关各方都能得到一份原始记录;申报单的格式应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7)承包人所呈报的所有样品,包括其包装、运输等的费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担。经审批同意的样品需妥善陈列在现场的样品间。(8)设计方拟定立面、地面的样品,单种样品根据样式和颜色的不同,每种样品做不少于10m2在工程实体部位上,费用自行考虑在报价中,不另行支付。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通用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通用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通用条款》执行。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由承包人检测的项目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专业检测机构重新检测。如重新检测的结果与承包人提交的检测结果相符且满足相关要求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重新检测的结果不满足相关要求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承包人负责对相关的工程内容进行彻底整改直至检测结果合格,涉及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由发包人扣罚其全部履约保证金。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应遵守发包人关于工程变更审批流程的规定,未经批准的工程变更不予计量。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联系单签证费等工程变更费用,应经监理单位或第三方审核单位及发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审核确认,仅作为工程变更审批与工程款支付的依据,最终费用以结算审计为准。综合单价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2.1.条相应内容进行调整。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书面合理化建议后7天。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人已审查的书面合理化建议后7天。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3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招标,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提前28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实施暂估价项目的招标以便满足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发包人确定暂估价项目的成交人后,承包人应与成交人签订暂估价合同,除非承包人通过监理人向发包人报送了能够证明分包人不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及资金实力的证明材料。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暂定价调整:(1)材料及设备暂定价仅调整材料、设备价格,其他内容不予调整,具体如下:材料及设备的签证价与暂定价之差计补差价,差价仅计税金;(2)暂定综合单价调整按照“12.1.1条款”确定。(3)暂定价材料价格双方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的,则由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单位定价,如承包人拒绝接受该定价则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施工,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4)暂定价项目未能达成一致涉及专业施工及专业供货商,发包人有权另行组织招标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3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暂定价的确定按10.7.1条暂定价调整办法执行。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差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可以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承包人承担±5%以内的人工和单项材料的价格风险,超过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收益。施工机械台班一类费用(机械原值)不作调整,仅调整二类费用中机上人工和燃料动力,风险幅度与人工和单项材料的价格风险相同。2、采用抽料补差法进行价差调整。按施工期信息价算术平均值,与投标基准价格(信息价)相比扣减风险费用后(扣减后应按投标浮动比例调整),计算全部或部分人工、材料、机械价差,调整合同价格,价差只计税金,并按整体工程一次性结算。3、工期延误(工期延误、工期延长、工程延误开工、工程中途停工)的责任担当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5.0.6条有关条款执行。4.0.0.1.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内工作量所包括的风险及《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关于人工、材料价格风险的约定。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上风险费用应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不再另行计取。12.1.1.工程量清单项目和工程量调整一、发生下列情况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予以调整: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缺陷、重复列项;2、工程变更引起新增或减少清单项目;3、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后与原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特征描述不符。二、发生下列情况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予以调整: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有偏差;2、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三、综合单价调整:合同项目中各单位工程的项目编码(前九位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综合单价都相同的情况下,可合并汇总各单位工程相应工程量清单的合价金额,对比合同总价来判定该清单项目是否需要重新组价。因上述第(12.1.1)第一、二条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变化,按以下规定调整综合单价: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综合单价的,按原综合单价;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目工程量15%及以上时,或者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增减工程量单价按第3条处理。上述工程量增减的“减”为:合同清单工程量-变更后剩余工程量-合同清单工程量*0.15或者0.25,综合单价调整方式: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差距在15%以内,按投标报价不调整;差距在15%以上的重新组价方式同投标综合单价异常的处理。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确定。1.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市场价格之差;2.清单项目组合内容中某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定额子目价格;3.如该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异常,则不宜参照,按(12.1.1)第三条第3款重新计算综合单价。4.如投标组价时有子项报价遗漏,认为是报价优惠,调整时原遗漏内容及材料价格按正常定额组价方式予以扣除再增加新内容及材料价格;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可按以下原则处理:(1)依据合同约定编制依据、组价原则和承包人投标报价浮动率,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中标价及招标控制价均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2)如当前施工的计价依据缺项内容,承包人应通过市场调查等手段提出单价,经发包人确定后执行。四、投标综合单价异常的处理(1).投标综合单价遇下列情况,应对其异常性进行判定:a.投标综合单价与按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b.虽然综合单价正常,但组成综合单价的人、材、机消耗量或单价与按合同约定计价依据计算的人、材、机消耗量或单价相比偏差±30%以上;c.其它异常情况。(2).综合单价异常且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工程量15%以上的,按以下原则处理:a.工程量增加超过工程量15%以内的,按原综合单价计算,增加超过15%以外部分工程量,按(12.1.1)第三条第3款重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合价;b.工程量减少超过本项工程量15%以内的,按原综合单价在合同总价中扣除,减少超过15%以外部分工程量,按(12.1.1)第三条第3款重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合价后,在合同总价中扣除。五、措施项目调整因第12.1.1条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数量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调整措施项目内容及措施费。其中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措施项目,按12.1.1条规定计价;施工技术措施费中以“项”为单位的根据投标文件一次性包干,但因重大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数量变化引起(含甩项)措施变动部分除外,该变动部分重新组价。六、编制依据、组价原则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浙江省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湖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等根据计算工程量和综合单价。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暂列金额后的合同金额的20%。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当实际支付款达到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暂列金额后的合同金额的50%时,预付款一次性扣回。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合同签订后。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承包方应在每月25日前(节假日则向后顺延)向建设单位及监理报送当月施工(完成情况及下月计划)进度表和工程进度申报单。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2.3.3条执行。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即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暂列金额后的合同价的20%;主要设备(冷水机组及配套辅助设备附带资料)到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后,经审核无误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暂列金额后的合同金额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竣工资料后,甲方支付至扣除暂列金额后合同金额的80%;工程通过审计核准后支付至核准价的98.5%,剩余1.5%工程款作为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采用保函方式提供的,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审核核准后付清,不再提留1.5%工程款】注:(1)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施工方上报监理、跟踪审计(如有)、甲方,经三方审核确认为准。(2)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所有资料移交后,项目可先行送审。(3)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视履约情况返还履约保证金,质量保修金按合同约定执行。(4)承包人收取预付款及每期工程款时应开具正规发票(增值税专票)为付款的前提。承包人未提前开票的,发包人有权推迟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2.4.2条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2.4.2款第(1)条执行。(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7天。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7天。(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14天。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条款》执行。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48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3.2.2条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同时承包人还承担与工程延误相同违约金。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条款第13.3.1条执行。(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双方约定。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历天内向发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提交工程竣工结算送审资料,若超期送审,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扣罚费用5万元,每超期满一个月的,另行处罚2万元,依此类推,累计扣罚的费用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单项工程结算审计提供资料清单》为准,包括但不限于结算书、施工合同、地勘资料、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发包文件、投标文件、开竣工报告、隐蔽验收资料、工程联系单、测量记录等有关工程资料,及提供相关电子版资料。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按照规定提交工程竣工结算送审资料后,发包人应及时办理送审程序,委托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一般项目规定在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资料完整后起算30日内出具初审意见,特殊项目以发包人另行确定为准。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条款执行,工程最终费用结清前必须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即通过各方共同签字盖章确认结算审计核订单无异议且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后执行。关于竣工结算审计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照工程结算审计的管理规定,结算审计应通过一审及二审复核的方式最终确定审定价格。即一审机构初步核定完成后,由发包人再行委托审计机构对于一审意见进行复审的过程,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发包人的审计工作,最终以各方确认的审定结果为准。承包人应承担的审计费用应按照附件《关于工程结算送审的承诺书》有关计取规定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以发包人要求为准。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实际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起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金按本工程造价的1.5%计算,缺陷责任期满时,扣除垫付的保修费用,退还剩余保修金(不计利息)。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或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按最终工程整体结算价款的1.5%计算;(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按最终工程整体结算价款的1.5%计算。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现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直接在质量保修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讨。(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到达现场进行抢修、处理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抢修、处理,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直接在质量保修金中扣除。发包人有权根据承包人未按时派人到达现场进行抢修、处理而对工程及发包人造成的不良后果程度,对承包人追究相关责任并进行经济索赔。(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事故问题,应当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落实处理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单位处理,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直接在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发包人仍可向承包人追偿。(4)凡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返工修复二次达不到承诺要求的,更换新机。承包人承担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质量问题。(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的。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格标准的,承包人必须自费返工至约定质量标准;对多次返工仍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工程,发包人有权聘请第三方进场施工该部分工程,使其质量达到约定质量等级,第三方修复费用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款项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够扣除部分作为承包人对发包人的债务(同时按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以上LPR利率计算利息损失),承包人应当及时清偿。工程质量不合格返工使工程逾期完成或第三方重新修建使工程逾期,承包人必须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金。2、如承包人不按合同要求执行发包人指令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3、施工中,承包人已申请监理人或发包人进行中间工序验收,经监理人或发包人检查,发现承包人申请验收的工序存在严重失误,遗漏施工项目或与施工图纸有较大偏差,施工后会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应无条件及时处理并支付不少于人民币5000元/次的违约金。4、如承包人有转让(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挂靠行为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报监管机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罚。5、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发包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7、质保期内乙方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乙方怠于履行上述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或更换,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8、因乙方所提供货物存在部分或全部的质量问题或质量瑕疵导致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需负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被侵权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赔偿、事故纠纷的处理、甲方在事故中的全部损失等。甲方先行处理的,事后可向乙方追偿。9、乙方因自身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现场的材料、设备等权益或相关采购合同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以不超过原合同价或当时市场价等合理的最低价格转让给发包人,或由承包人协助发包人与采购合同的供应商达成相关的转让协议。。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8.3条执行。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8.7条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施工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1、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0.其他(发包人要求),合同签订时附后。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2: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附件13: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保单保函/凭证附件14:安全管理协议附件15:工程运输车辆安全文明管理协议附件16:关于工程结算送审的承诺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 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保温工程的保修期为2年;8.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贰年(绿化养护期一年)。自完工验收完成后开始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维修费用经审计后由保修金中扣除。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发包人保留最终工程整体结算价款的1.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后并回访质量符合要求后,退还剩余保证金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息),退款应扣除已发生的修理费用,赔偿金等款项(如有);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8: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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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空调节能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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