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改造招标公告(本溪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5)

本溪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第一社会福利院1号楼电梯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第一社会福利院1号楼电梯改造项目(项目编号:HLQGC202505011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隆全过程项目管理(辽宁)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6月 10 日 9:00 时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本溪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第一社会福利院1号楼电梯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8302.89元;
最高限价:548302.89元;
采购需求:1号楼电梯改造(工程量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华隆全过程项目管理(辽宁)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37号);
方式:现场领取/邮箱发送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9: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华隆全过程项目管理(辽宁)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37号);
六、开启
时间:2025年6月10日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隆全过程项目管理(辽宁)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3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方式说明:报名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hlqgc666@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邮箱)同时需拨打电话024-44517666告知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未收到报名材料。 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邮件时间为准。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4、资质证明文件及联合体协议等。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本溪市
联系方式:张先生 13130104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隆全过程项目管理(辽宁)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37号
联系方式:任妍妍;024-44517666
邮箱地址:hlqgc666@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妍妍
电 话:024-44517666

注:公告中内容与采购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采购文件内容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