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光合聚落创新体验站项目招标公告(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2025)
浙江珑盛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光合聚落创新体验站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光合聚落创新体验站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3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NBHSWCS248
项目名称:光合聚落创新体验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647598
最高限价(元):1647598
采购需求:1、以装配式建筑形式建设全国首个零碳休息站,面积约107平方,沿场地围墙设置光伏栅栏。2、对光合聚落创新体验站附属配套设施进行提升,包括改建约360平方研学剧场等;3、墙体裂缝修补,版面更换,研学配套设备软件、硬件更新等。
标项名称:光合聚落创新体验站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47598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
1、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龙观乡
2、计划工期:45日历天
3、施工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5、安全要求:合格。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45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开标室[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5年6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开标室[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寄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第9点—“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4)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5)因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已调整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政采云系统自动生成的仍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故查询的内容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为准。
(6)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ggzy.zwb.ningbo.gov.cn/tzgg/360383.jhtml办理具体业务。
(7)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龙兴路5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旭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5880066
质疑联系人:梁锋
质疑联系方式:0574-55880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珑盛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壹都文化广场2号楼70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浩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57446993
质疑联系人:陶林芳
质疑联系方式:1505849550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大厦
传 真:/
联系人 :王老师
投诉电话:0574-8729754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光合聚落创新体验站项目(终稿).doc552.1K
光合聚落图纸.zip34.2M
预算审核.zip641.0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光合聚落创新体验站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海曙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29日 12:1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06月0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开标室[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1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开标室[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
预算金额
¥164.7598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俞浩楠
项目联系电话
18857446993
采购单位
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龙兴路5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4-55880066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珑盛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壹都文化广场2号楼7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857446993
光合聚落创新体验站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2025NBHSWCS248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浙江珑盛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5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6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资料表15第四部分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技术需求19第五部分评定成交的标准20第六部分合同条款和格式29第七部分附件(格式)551.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光合聚落创新体验站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3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5NBHSWCS248项目名称:光合聚落创新体验站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647598最高限价(元):1647598采购需求:1、以装配式建筑形式建设全国首个零碳休息站,面积约107平方,沿场地围墙设置光伏栅栏。2、对光合聚落创新体验站附属配套设施进行提升,包括改建约360平方研学剧场等;3、墙体裂缝修补,版面更换,研学配套设备软件、硬件更新等。标项名称:光合聚落创新体验站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1647598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1、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龙观乡2、计划工期:45日历天3、施工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4、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5、安全要求:合格。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45日历天。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响应。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1.3.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1.4.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开标室[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1.5.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6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开标室[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1.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1.7.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寄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第9点—“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4)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5)因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已调整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政采云系统自动生成的仍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故查询的内容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为准。(6)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ggzy.zwb.ningbo.gov.cn/tzgg/360383.jhtml办理具体业务。(7)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龙兴路500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旭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5880066质疑联系人:梁锋质疑联系方式:0574-558800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珑盛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壹都文化广场2号楼702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俞浩楠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57446993质疑联系人:陶林芳质疑联系方式:1505849550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大厦传真:/联系人:王老师投诉电话:0574-8729754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2.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1、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详见采购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2、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3、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则不受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4、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4.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A、第一册:资格文件A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3.中小企业声明函;A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A5.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6.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7.诚信承诺书。B、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B1.磋商函;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B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格式自拟);B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自拟);B6.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自拟,如有需提供);施工方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管理与控制、外部协调组织和措施、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配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管理体系和措施、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和布置、突发事件应急措施、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等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及如下附表:包括但不仅限于:(1)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各分部分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工程进度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突发事件应急措施、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及如下附表(格式见附件):(2)拟投入本采购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3)拟配备本采购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4)劳动力计划表;(5)计划开、竣工日期及施工进度网络图;(6)项目管理机构:1拟派往本采购项目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2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格式见附件);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B7.商务技术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B8.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C、第三册:报价文件C1.报价单(初次报价);C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将招标人提供的预算书完整放入);C3.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4.2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供应商应准备以下磋商响应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供应商应对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4.3磋商响应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观看);②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浏览)。(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4)磋商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5、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5.1、磋商响应文件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分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5.2、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响应文件制作说明:(1)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21-07-23/12975.html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观看);②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浏览)。(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5.3、磋商响应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4、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6、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90天。磋商有效期不足的按无效响应处理。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7、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或电子CA签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送8.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8.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8.3、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须在封袋上注明:(1)注明:“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2)采购编号:;(3)项目名称:;(4)所投子包(如有多个子包须填写):;(5)在年月日(规定的开启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6)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9、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2、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愿提供,用于异常处理):供应商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份,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密封后通过EMS等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送达地址:浙江珑盛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壹都文化广场2号楼702),联系方式:俞浩楠,18857446993。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联系电话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2727742037@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中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对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的、或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但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供应商又未提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将被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无效。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10、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也应重新制作递交。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响应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11、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共3人(含)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代表不得少于一人)。评审专家将按规定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磋商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2、竞争性磋商程序与评定成交的标准详见“第四部分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技术需求”。1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则不受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14、错误修正磋商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磋商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15、成交结果通知磋商小组将根据“第四部分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技术需求”确定的评审方法和原则,按照磋商结果排序,确定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推荐成交供应商。推荐成交供应商如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重新采购。采购人确认评审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载明的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向其他供应商发出磋商结果通知书。确定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定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若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有效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16、签订合同确定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确定成交通知书的30日内,应与采购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的约定内容签订书面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7、保密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前,磋商小组名单应该保密。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参与人员应该对磋商过程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18、磋商服务费确定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磋商服务费。磋商服务费的收费依据及相关规定详见“第三部分磋商采购资料表”。19、特别说明19.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磋商响应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磋商响应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十),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19.2、其他说明1、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双方友好商定。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磋商响应的作无效响应处理。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20、磋商采购文件对供应商质疑的相关规定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第3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资料表本部分各条款是关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具体说明和要求,如与第二部分有矛盾的,应以此为准。条款号内 容说 明1采购人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联系人:陈旭联系电话:0574-558800662项目名称:光合聚落创新体验站项目施工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3名 称:浙江珑盛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壹都文化广场2号楼702项目联系人:俞浩楠联系方式:18857446993 报 价 4最高限价: 1647598 元人民币;采购报价应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凡影响响应报价的所有相关费用应列入本次报价中。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施工工序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工期等的要求。如漏报,最终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成交商承担,采购人一律不予承担。本次报价形式:固定单价,可调总价。本工程合同综合单价应以采购人磋商时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为基础,按中标下浮率(合同下浮率)进行浮动后的价格(其中:暂定价项目除外,暂定价项目投标报价时应与采购人约定的相一致,合同结算办法详见合同专用条款)。*所有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第二次报价开启后的30分钟内)在线提交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磋商小组以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作为价格评议的标准。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 和 递 交*5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6磋商保证金金额:无*7磋商保证金的提交和退取:无*8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见“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4条款9报价的价格构成: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0磋商有效期: 90 天11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准备以下磋商响应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3)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成交以后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3份。1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开始磋商时间:详见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3其他应注意的事项:详见“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须知”商 务 条 款14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需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金额: 合同金额的1% 15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或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等形式履约保证金收件人: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待成交人履行完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10日内退还。16施工地点:位于海曙区龙观乡1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竣工后付至合同价的80%,验收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8.5%,剩余1.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修期(2年)满后28天内扣除承包人应承担的保修费用后退回余款。竞 争 性 磋 商 程 序18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并做开标记录;第二阶段:(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4)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5)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6)开标会议结束。竞 争 性 磋 商 其 它 约 定191、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规格要求/服务要求/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同意。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后,在正式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与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相一致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明细,作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授 予 合 同20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确定的规格、数量和金额签订合同。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服 务 费 21本项目代理费在确定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单位。(本项目代理费用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的工程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其他补充内容221、磋商响应报价应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为基础,以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内容包含为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2、供应商应以采购文件、合同条款、答疑文件、施工规范(标准)、施工现场特点、供应商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等为依据,参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计价定额和文件,按企业定额,结合市场行情和本企业技术、经济、管理等综合实力,综合考虑各种报价风险因素,在保证质量、工期、安全的前提下,以保本微利为原则进行报价,但不能低于企业成本价。3、供应商的报价应在充分履行合同条款的基础上,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工期、质量、安全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以下费用(以下费用包括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和由以下费用引起的各种税费):包含但不限于现场考察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与施工方案相关的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开办费、垃圾外运及处置费、成品保护、竣工保洁、保险费、管理费用、规费、利润、安全文明费、税金、招标代理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产生的所有费用。4、供应商在报价中要充分考虑合同规定的各种风险因素引起的费用变化。5、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自行仔细踏勘施工现场的地质、地貌情况,进行全面、科学的设计,供应商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经验,考虑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报价。6、供应商应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采购人对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时自主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7、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及暂列金额按实际发生结算,结算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8、成交人发现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有误差的,成交后5天内,将误差部分工程量提交采购人,同时提供计算底稿和相关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经采购人核实,采购人认为确有调整必要的,采购人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认为无调整必要的,采购人将不予调整。9、如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的,以施工图为准。注意:本表内打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响应文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视为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第四部分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技术需求一、项目要求采购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人民币 1647598 元(其中暂估价(含税) 190750 元,暂列金额(含税): 109000 元,其他不可竞争费(含税): 0 元)。推荐成交候选人1家二、技术需求按照国家及地方颁发的现行相关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实施本项目工程的施工。*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工程量清单另附册4.第五部分评定成交的标准本评定成交的标准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中相关条款的具体补充,如有矛盾,以本评定成交的标准为准。磋商小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廉洁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依据磋商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的内容进行评审。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磋商的澄清1、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3、磋商现场,供应商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的,则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廉洁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依据磋商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的内容进行评审。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商务技术文件满分90分,报价文件满分10分。每个供应商最终得分=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报价文件得分(以第二次报价依据计算得分,在磋商内容不变的情况下,第二次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评审程序: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第一阶段:(1)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并做开标记录;第二阶段:(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4)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5)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6)开标会议结束。2、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时间后一小时内。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论是否启用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3、竞争性磋商不进行公开唱价。磋商小组在磋商开始后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4、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审小组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报价处理。5、比较与评价:评审小组根据“附表3商务技术评分表”的要求,对照磋商响应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审小组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技术得分为各评审小组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6、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是指评审小组根据报价初步审查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初步审查中,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报价处理。7、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也须在政采云中完成。8、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顺序修正。如供应商不接受按以上规则确定的评审价和成交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9、评审小组根据报价文件评审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10、综合评估: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总得分相同时,最终报价低者排序优先;总得分和最终报价均相同时,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的名次排序,先抽中的排名在先。12、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小组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采购人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1、资格审查内容序号资格审查内容备注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4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2、响应性审查内容:序号审查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符合/不符合)1供应商名称应当为供应商全称,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响应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或《组织授权书》(适用非法人的其它组织,格式参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响应文件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与营业执照相符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第六章)。3磋商有效期提供“报价函”。4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7、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5响应文件组成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4、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6磋商报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 1647598 元(其中暂估价(含税) 190750 元,暂列金额(含税): 109000 元,其他不可竞争费(含税): 0 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提供“报价单(初次报价)”。未擅自变更采购人提供的暂估、暂列金额项目。详见磋商采购资料表。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响应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作无效响应处理。评审小组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响应报价低于成本价的。7不存在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符合所述要求。8符合实质性条款(带*号条款)符合所述要求。9其他无效响应认定情形商务条款响应表中有缺项、漏项且评审小组认定该缺项、漏项使得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采购人提供的对应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应一致,不得缺项。评审小组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认定情形。审查结论(合格/不合格)3、商务技术文件评审(总分90分)资格审查评审以及响应性审查评审均合格后,进入下一步评审打分工作。该评分分值由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在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表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每个供应商的技术分为磋商小组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供应商分值最高得分商务技术90分1针对供应商关于本项目的采购人需求、工程施工内容及现场了解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对采购人需求、工程施工内容理解充分,现场情况了解全面的,得5分;对采购人需求、工程施工内容理解较为充分,现场情况了解较为全面的,得4分;对采购人需求、工程施工内容理解较一般,现场情况部分了解但未全面的,得3分;对采购人需求、工程施工内容理解未充分,现场情况未全面了解的,得2分;对采购人需求、工程施工内容不够理解,现场情况不够了解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52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经理)情况(包括人员的专业类别组成情况、人员架构情况、技术能力、工作经验、岗位培训等情况)进行评审。人员配置实力强的,得5分;人员配置实力较强的,得4分;人员配置实力一般的,得3分;人员配置实力欠满足要求的,得2分;人员配置实力不够满足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5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便捷性情况(响应时间及到达现场的时间)进行评议。(1)接到采购人通知能在30分钟及以内响应且到达时间在2小时及以内的得6分;(2)接到采购人通知能在1小时及以内响应且到达时间在12小时及以内的得5分;(3)接到采购人通知能在2小时及以内响应且到达时间在24小时及以内的得4分;(4)接到采购人通知能在4小时及以内响应且到达时间在48小时及以内的得3分;(5)接到采购人通知响应时间超过4小时或到达时间超出48小时的得2分。(6)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或内容不全的不得分。 6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现场管理等措施(体现出对本项目各方面有充分了解和有价值的实施措施)进行评议。施工方案、现场管理等措施详尽,内容清晰、针对性强的,得5.5分;施工方案、现场管理等措施较详尽,内容较清晰、针对性较强的,得4.5分;施工方案、现场管理等措施尚为详尽,内容尚为清晰、尚为针对的,得3.5分;施工方案、现场管理等措施一般详尽,内容一般清晰、一般针对的,得2.5分;施工方案、现场管理等措施欠详尽,内容欠清晰、欠针对的,得1.5分;施工方案、现场管理等措施不够详尽,内容不够清晰、不够针对的,得0.5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5.55针对供应商关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议。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全面、具有合理性,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的,得5分;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较全面、合理性较好,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高的,得4分;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全面性一般,具有一定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得3分;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缺少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得2分;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够全面,不够具有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得1分。未提供内容本项不得分。5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的保证方案进行综合评议。方案详尽,具有针对性,可执行力度高的,得5分;方案内容充分,有一定针对性,可执行力度较高的得4分;方案内容一般充分,针对性一般,可执行力一般的,得3分;方案内容欠充分,欠针对,欠缺执行力度的,得2分;方案内容不够充分,不够针对,执行力不够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57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进行综合评议。施工进度计划详尽完整,时间节点明确,充分可靠的,得5分;施工进度计划较详尽完整,时间节点较明确,较充分可靠的,得4分;施工进度计划一般详尽完整,时间节点一般明确,一般可靠的,得3分;施工进度计划欠详尽完整,时间节点欠明确,欠可靠的,得2分;施工进度计划不够详尽完整,时间节点不够明确,不够可靠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58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进度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议。进度保障措施完全适应本项目,内容详尽的,得5分;进度保障措施较适应本项目,内容较详尽的,得4分;进度保障措施一般适应本项目,内容一般详尽的,得3分;进度保障措施欠适应本项目,内容欠详尽的,得2分;进度保障措施不够适应本项目,内容不够详尽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59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保障体系、技术操作规程等措施内容进行评议。措施完全适应本项目,内容详尽的,得,5分;措施较适应本项目,内容较详尽的,得4分;措施一般适应本项目,内容一般详尽的,得3分;措施欠适应本项目,内容欠详尽的,得2分;措施不够适应本项目,内容不够详尽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51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安排、技术和组织管理措施等内容进行评议。措施完全适应本项目,内容详尽清晰的,得5分;措施较适应本项目,内容较详尽清晰的,得4分;措施一般适应本项目,内容一般详尽清晰的,得3分;措施欠适应本项目,内容欠详尽清晰的,得2分;措施不够适应本项目,内容不够详尽清晰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511针对供应商关于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成品保护的各项措施进行综合评议。成品保护的各项措施科学可靠的,得5分;成品保护的各项措施较科学可靠的,得4分;成品保护的各项措施科学可靠性一般的,得3分;成品保护的各项措施欠科学可靠性的,得2分;成品保护的各项措施科学可靠性不够的,得1分。未提供内容本项不得分。512根据供应商的质量保修期方案、售后服务优惠承诺、售后服务保障进行评议。方案完全适应本项目,内容详尽完整的,得5分;方案较适应本项目,内容较详尽完整的,得4分;方案一般适应本项目,内容一般详尽完整的,得3分;方案欠适应本项目,内容欠详尽完整的,得2分;方案不够适应本项目,内容不够详尽完整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513针对供应商拟投入的施工机具、仪器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的程度进行综合评议。施工机具、仪器完全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的,得5分;施工机具、仪器较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的,得4分;施工机具、仪器一般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的,得3分;施工机具、仪器欠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的,得2分;施工机具、仪器不够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内容本项不得分。514针对供应商关于本工程特点、难点、重点方案的分析合理、针对性进行综合评议。对本工程特点、难点、重点方案的分析合理,针对性强的,得5分;对本工程特点、难点、重点方案的分析较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对本工程特点、难点、重点方案的分析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对本工程特点、难点、重点方案的分析存在不合理处,缺少针对性的,得2分;对本工程特点、难点、重点方案的分析不够合理,不够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内容本项不得分。515针对供应商关于本工程特点、难点、重点的解决措施进行综合评议。对本工程特点、难点、重点的解决措施详尽、完整的,得5分;对本工程特点、难点、重点的解决措施较详尽、较完整的,得4分;对本工程特点、难点、重点的解决措施一般详尽、一般完整的,得3分;对本工程特点、难点、重点的解决措施欠详尽、欠完整的,得2分;对本工程特点、难点、重点的不够详尽,不够完整的,得1分。未提供内容本项不得分。516对提供的突发性事件时(如台风、暴雨、火灾等情况)的应急预案时进行综合评议,最高得5分:应急预案详尽、完整的,得5分;应急预案较详尽、较完整的,得4分;应急预案一般详尽、一般完整的,得3分应急预案欠详尽、欠完整的,得2分;应急预案不够详尽,不够完整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517平面布置图: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工程编制的平面布置图进行综合评议,最高的5分:平面布置合理的,得5分;平面布置较合理的,得4分;平面布置一般合理的,得3分;平面布置欠合理的,得2分;平面布置有不够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51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相关证书,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319业绩: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接过类似建筑类工程的,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有效业绩证明材料: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缺一不可。0.5价格分10分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中的参与评审的价格最低的报价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基准价得1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最低的供应商得满分10分,其余供应商得分为:报价得分=(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注:投标报价是指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最后报价。10该评分分值由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在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表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每个供应商的技术分为磋商小组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主观分偏离平均分30%及以上的),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总得分=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报价文件得分(以第二次报价依据计算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5、推荐成交候选人5.1本次评标,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排序第一名为成交候选人。5.2总得分相同时,最终报价低者排序优先;总得分和最终报价均相同时,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的名次排序,先抽中的排名在先。6、其他说明除另有约定外,本细则所列计算公式,其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中间计算过程不予取舍,采用内插法计算各项得分。7、本细则由采购人负责解释。评标过程如有异常情况,由评委集体讨论决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第六部分合同条款和格式(本合同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各方就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实际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实际竣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实际签发的竣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实际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和安全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安全等级要求: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可调总价合同。合同下浮率为: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4)本合同通用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电子文档);(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宁波市海曙区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加盖公章后生效。在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计人民币元,形式为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如为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履约保证保险,则须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递交给发包人。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执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市[2017]21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内容。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以下主要专用合同条款根据建市[2017]21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的格式与内容确定,除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期间有补充约定外,本合同的专用合同条款按以下条款执行。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浙江省、宁波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场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宁波市工程建设相关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地方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如有不一致,从严原则处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执行通用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原则上为工程开工前七天,但双方同意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若开工后出现因发包人未及时提供图纸而使承包人在关键线路上的施工不得不中断的情形,工期予以顺延,但不予赔偿工期顺延期间承包人的费用、利润及损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一式捌套(包括竣工图用图)。承包人另外要求增加提供的图纸和资料,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图。1.6.2图纸的错误其他约定:开工前,承包人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合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以及图纸中的错、漏、碰问题,并做好各系统综合平衡工作。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专项施工方案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在工程开工前7天,其他文件在相应专项工程或部位施工前7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四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稿和电子稿;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接到相关文件后14天内。若因承包人提交的文件不符合审批要求的,则应由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文件之日起7日内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文件,修改期间不计入发包人审批期限,且修改期间工期不予顺延。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审批的且影响施工关键线路,则工期相应予以顺延,但不赔偿工期顺延期间的承包人的利润及损失。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在施工现场保存至少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通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驻项目所在地;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姓名:移动电话:邮箱:。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驻项目所在地;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姓名:移动电话:邮箱:。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驻项目所在地;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姓名:移动电话:邮箱:。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由发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另行确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自行承担,该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允许对下列工程量清单的错误进行调整:(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2)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有偏差;(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2.发包人2.1许可或批准因发包人未办妥有关行政许可手续而被行政机关责令停工的,发包人同意承包人顺延工期,但不赔偿费用及利润。发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已告知,或承包人已知晓有关手续尚未办妥而仍愿意签订与履行合同的,合同签订后除无法抗拒的外因外,承包人不得以此类事由对合同效力提出异议,并不得擅自停工。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签发(或会签)各项工程变更、各类签证,监理合同规定的需由发包人批准的其他职权。对承包人、监理人有监督、协调的权利,履行对索赔事项的处理、合同的变更等事项。涉及工程内容、质量标准、造价及工期等变更联系单等书面文件上,发包人代表的签字仅代表其已将变更事项上报发包人审批,不代表发包人已同意该变更,应履行发包人内部审批程序,最终需经发包人同意并盖章确认。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提供。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应在具备竣工验收合格条件后2个月内按宁波市城建档案归档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竣工资料,至少包括纸质及电子资料各3套,为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竣工资料必须报监理全面核对,并签章后交发包人确认。(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1)达到宁波市政府规定的文明施工要求,夜间施工时间应符合环保部门要求;2)禁止向河道排放杂物、污水、泥浆等,如有违反,承包人承担所有责任;3)交工前,承包人应自行清运、清理完毕发包人提供场地范围内的所有机械、建筑垃圾、生活设施等所有发包人认为应该清理、清运的物品,费用承包人承担。②按要求办妥外来人员的居住证、务工证、健康证、计划生育证等证件并承担相应费用。③根据宁波市及鄞州区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因承包人责任造成不良影响和罚款等均由承包人承担。④竣工资料备案及存档由承包人配合完成。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技术职称:;证书编号:;联系电话:;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履行承包人的职权,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以及工程造价控制负责,所有上报给发包人的文件均需项目经理签字。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月到位率≥80%,并满足现场施工管理要求;且重要工程例会及验收环节等必须由项目经理参加。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B(A、15;/B、25)天,每天工作时间不得少于B(A、5;/B、8)小时,且重要工程例会及验收环节等必须由项目经理参加。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违约金C(A、500;/B、1000;/C、2000)元/次,违约金从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中扣除,该项限额不足时,承包人应在3日内补足,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发包人对项目经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处理,应根据监理人对项目经理的考勤结果进行。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到任。项目经理不得违反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经理的管理规定。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承包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如因项目经理调离承包人单位、死亡、重大疾病(按2007年《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经发包人书面许可后允许更换,上述原因以外自行更换项目经理的均视为擅自更换。承包人项目经理以及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的姓名、职称、身份证号、执业资格证书号、注册证书号、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等资料应当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处违约金5000元/次,违约金从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中扣除,该项限额不足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且有权拒绝接受其擅自更换的项目经理。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认为项目经理无法履行职责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发《整改通知书》,承包人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仍无改善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同时扣罚违约金2000元/次,违约金从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中扣除,该项限额不足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发包人可以一次性扣除承包人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应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提交与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的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认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履行职责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发《整改通知书》。承包人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仍无改善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管理人员。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发包人可以一次性扣除承包人投标函附录中承诺中的“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该项限额不足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对工程影响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主要施工人员每月在施工管理现场不得少于25天。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违约金2000元/人/次,违约金从投标函附录中承诺中的“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中扣除,该项限额不足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且有权拒绝接受其擅自更换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违约金500元/人/次,违约金从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中扣除,该项限额不足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有关约定:(1)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工程照管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对合同内分期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由承包人承担保护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7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1%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形式为:(A、履约保证金B、履约保函C、履约保证保险)①如提供履约保函的,将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参考本工程招标文件附件《履约保函》格式的银行保函一份。②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形式。③如提供履约保证金保险的,将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中心支公司或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鄞州分中心出具的保险保单一份。竣工验收合格且按规定完成竣工资料备案后根据实际履约情况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无息退还履约担保。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竣工资料无法备案的,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整改完成后,按规定上交经监理签章确认的竣工资料,且由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根据实际履约情况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无息退还。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授予监理人的权利。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监理人应就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人员等方面对承包人进行监督,涉及费用、工期、图纸更改、工程质量标准等工程变更指令和付款、索赔、暂停工程施工及开、复工指令的下达权需取得发包人书面批准方可执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由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人三方协商确定。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合同约定作出公正确定,应在合同当事人会商之日起14天内提供书面确定意见。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合格。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须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和设备以及工程的安全负责,负责做好其所辖人员的工作及生活场所的日常治安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相应费用承包人承担。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在进场后七天内编制完成并交监理人审核后报发包人审定。施工期间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垫付的,可向承包人追偿。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执行,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全面做到安全生产。安全施工与检查、安全防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对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监理人和发包人有权随时对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监督检查。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经跟踪审计单位审核,发包人、监理人确认后,且承包人递交履约担保后将80%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拨付给施工单位,竣工时全额结清。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如若在施工检查中发现施工方未能按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每次并处以违约金,违约金为1000元-5000元/次。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各分部分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工程进度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在开工日期7天前根据投标承诺及工程实际情况(重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人审核通过并报发包人备案。监理人、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在5日内完成修正并提供给监理人;承包人不按时提供时,造成发包人无法判断工程进展是否顺利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调整而造成工程造价变化,结算时造价不予调整。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14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10个工作日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接到发包人进场通知后3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前完成,如有未尽事宜,则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应备好开工所需的材料、工程设备、做好劳动力安排,因承包人未做好开工准备工作,导致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相关事宜承、发包双方协商解决。发包人仅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不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也不向承包人支付利润。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经双方确定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情形:工期延误仅指(1)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重大变更造成关键线路延期,致使工程量增加超过总工程量20%的;(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场地等,导致关键线路延误的;(3)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发包人不承担以上原因所致的机械台班停置、人员窝工、停工等损失(包括费用索赔及合理利润)。特殊情况协商解决。本条款约定:1、发包人未能按约支付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用、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不作为顺延工期处理。2、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在10日内办理签证相关手续,发包人按规定补偿工期,但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不予补偿。逾期不办或补办均不予认可。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应向发包人支付延期违约金5000元/天。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有权在违约行为发生后,在当期应付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履约担保金额,实际损失超出该限额的发包人有权追偿。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地勘资料未涉及的地下管道、地雷、岩层等,但不包括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日降雨量大于50mm的雨日超过1天;(2)政府有关部门通知停工的其它恶劣气候条件。当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生时,承包人负有以下义务:一是采取合理措施继续施工,若承包人未履行减损义务,则无权就损失扩大部分获得补偿;二是及时通知监理人和发包人,并在通知中明确描述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内容,以及其无法预见的理由。若发包人采纳承包人意见,则监理人可发出合同变更指令,若发包人不认可承包人的意见,则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如异常气候条件发生于因承包人原因的引起工期延误之后,承包人无权要求发包人赔偿其工期及费用。7.8暂停施工7.8.1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不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利润,如造成关键线路延期,则发包人同意调整工期,但利润不予计取。7.8.2因承包人原因暂停施工达到30天的,无论是否收到复工通知,均可视为承包人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保管费用承担:执行通用条款。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以发包人书面要求为准。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以发包人书面要求为准。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以发包人书面要求为准。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以发包人书面要求为准。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变更。1.法律法规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政策性调整;2.工程变更;3.项目特征描述不符;4.工程量清单缺项;5.工程量偏差;6.物价变化;7.暂估价;8.计日工;9.现场签证;10.不可抗力;11.误期赔偿;12.施工索赔;13.暂列金额;14.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按通用条款执行,其余按双方协商约定处理。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1.1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若有二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且单价不一致的,参照单价较低的类似项目单价)按以下原则计算确定: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3)当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工程量出现偏差时,该部分单价可选B(A/B)方式调整:A.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或工料单价)应予以调整;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或工料单价)应予以调整。B.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应予调整。(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以及以下规定的计价依据、取费标准、材料价格和中标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中标浮动率=(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100%,中标价及招标控制价均指剔除了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暂列金额以及不可竞争费后的价格。1、计价依据及原则:①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②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联系单、工程预算书等;③《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各专业、《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一、二)》(浙建站计[2013]63号、浙建站计[2014]31号)及省市建设和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有关文件和图;④现场踏勘情况。2、取费标准:①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按相应工程中值取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建发〔2022〕37号)市区中值取费计取,经与委托方沟通,施工组织措施费不计取提前竣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标化工地增加费、二次搬运费;②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各专业工程按相应工程中值取定;③规费:按相应工程标准费率的30%计取(如有新的政策性文件,从其规定);④税金:浙建建发(2019)92号规定9%计入。3、人工、材料信息价:①人工信息价(含机上人工):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5年4月刊宁波市信息价;②材料价格选用先后顺序(含机械燃料动力费):《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5年4月刊宁波市区信息价、《浙江造价信息》(正刊)2025年第4期、无信息价的材料或设备采用市场价。以上信息价、市场价均按除税价计取。。10.4.1.2关于其他项目费变更的约定:(1)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项目、工作,或者发生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事件,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程序向发包人提出费用或责任事件确认的书面资料,办理现场签证。现场签证作为其中结算、竣工结算的依据。发包人在现场签证时涉及工程量、价、费等内容的,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由具备工程计价资格的人员核对,并详细、明确签署相应意见,否则视为认同承包人提出的内容及金额。(2)计日工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所发生的数量计算。(3)暂列金额在减去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等金额后,如有余额,归还发包人。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奖励由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带给发包人利益的/(A、20;/B、30;/C、40)%。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由发包人发出使用指令。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1.1合同当事人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不作调整。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本条的补充约定:(1)本条所称的法律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2)国有投资项目应按本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采用合同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价格形式,即:A(A、单价合同;/B、总价合同)。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3计量关于工程量计算原则约定:按现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关于计量周期及本合同计量方式和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工程费进度款支付方式:竣工后付至合同价的80%,验收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8.5%,剩余1.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修期(2年)满后28天内扣除承包人应承担的保修费用后退回余款。发包人在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经发包人财务认可的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承包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税率与审计报告中的税率一致,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竣工资料未通过跟审单位、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的,发包人有权推迟组织竣工验收。验收结果以发包人出具或认可的书面验收报告为准。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计违约金。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无(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3.4.2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前交付单位工程,由此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但利润不予计取。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承包人应当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4天内完成竣工退场,逾期未完成的,按通用条款执行。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及其完整的结算资料3份。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或者结算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的意见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申请单或结算资料,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从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申请单或结算资料起计算。承包人未能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书,由此引起的工程结算审计滞后,后果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整的、符合审计要求结算资料后60天内上报审计部门审计,承包人有义务积极配合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发包人在审计结束后28天内完成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审批,逾期未完成审批不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结算申请单。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30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第16.1.2(2)条处理。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承包人对发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内容,应在收到竣工付款证书后7天内提出,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认可发包人的审批结果。结算报告未明确违约金、赔偿金的,不代表发包方放弃追究相关权利。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三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但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第16.1.2(2)条处理。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15.2.1本合同缺陷责任期为C(A、6;/B、12;/C、24)个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因施工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使工程或某项主要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发包人有权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前要求施工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延长的缺陷责任期为C(A、6;/B、12;/C、24)个月。15.3质量保证担保承包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担保形式为(A、质量保证金保函;/B、质量保证金;/C、质量保证金保险)。①采用质量保证金保函的,承包人最迟在缺陷责任期开始前7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参考本工程招标文件附件《质量保证金保函》格式的银行保函一份。缺陷责任期延长的,承包人最迟应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之日前14天向发包人提交延长缺陷责任期的质量保证金保函(或质量保证金保险)或顺延原保函(或质量保证金保险)的有效期截止时间,否则发包人有权向第三方担保人提出索赔。②采用质量保证金的,在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发包人支付工程结算尾款时一次性扣留。③采用质量保证金保险的,承包人最迟在缺陷责任期开始7日前向发包人提供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鄞州分中心出具的保险保单一份。(2)质量保证金保函(或质量保证金保险)担保时间或质量保证金扣留期限与第15.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期保持一致。(3)质量保证金额度:质量保证金额度为工程审定结算价款的1.5%。(4)承包人与质量保证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缺陷责任期延长的,继续提供质量保证担说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承包人应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的费用以及因工程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承包人拒绝维修或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缺陷或损坏,且经发包人书面催告后仍未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后,应根据缺陷或损坏的具体情况,在合理时间内到达工程现场进行保修,一般情况下,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情况特殊,最迟不得超过48小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按通用条款确定。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16.1.3关于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约定:/。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按通用条款确定。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未履行文明施工承诺、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率承诺、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工程变更实施未及时上报工程变更联系单、未按合同约定配合竣工验收和结算工作。(1)承包人通过内部承包等方式将工程交由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以外的人实施的,视为非法转包。(2)承包人未按约定及时向发包人移交工程资料,以及未按要求办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资料归档。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除通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外,承包人未履行文明施工承诺、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率承诺、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等,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可在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承包人应承担其违约行为及纠正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延误工期的,根据实际延误的时间,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延误赔偿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延误超过56天的,超出部分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延误赔偿标准两倍支付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不足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逾期超过60天,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执行通用条款。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6.2.3.1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产生的费用未超过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限额的,由承包人承担;产生的费用超出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限额部分,由发包人承担。16.2.3.2承包人延误合同工期赔偿标准为5000元/天,延误合同工期违约金限额,履约担保金额的40%;该项限额不足时,发包人有权在结算价款中扣除。未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违约金限额,履约担保金额的20%;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履约担保金额的20%;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履约担保金额的10%;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限额,履约担保金额的10%。以上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继续向承包人追偿。因承包人违约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就全部损失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向承包人追偿。16.2.3.3承包人应充分了解工地情况、当地的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治安、绿化、卫生等方面的关系处理及施工过程中材料和设备的存储堆放、二次搬运、保管、水平运输、垂直运输、临时设施租用、垃圾清运、夜间施工、赶工措施、工程变更造成的窝工等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合同价格和工期的情况,考虑处理所发生情况的费用已由承包人在合同价款中已综合考虑,发包人无需再另行支付。16.2.3.4承包人必须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如因民工工资纠纷对发包人造成负面影响的,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16.2.3.5因承包人施工建设需要,而产生的临时设施需要租用土地的,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与发包人无涉,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并办理相关手续。16.2.3.6如因承包人原因发生造成第三人跌倒、摔伤,自行车、三轮车、电瓶车等车辆损坏、侧翻的,相关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与发包人无涉。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火灾、洪水、罢工、政府征用、政府禁止令等。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解除前产生的损失由各自承担,人员设备的撤离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除承包人应投保的工伤保险及承包人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的财产保险外,承包人还应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购买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并承担保险责任。承包人A(A、应当;/B、不需)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不同意。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宁波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一《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附件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4.0.1.1.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发包人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住建部的有关廉政规定。(二)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操办婚丧嫁娶、安排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下属单位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有关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乙方予以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部门的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完结时止。第七条本合同共捌份,正本贰份,副本共陆份,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2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均为保修项目。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8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空调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零部件,并且其质量保证自更换之日起再计2年);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28天内,扣除保修费用、违约金等费用后,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包人。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以发包人出具或认可的验收报告为准。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在质量缺陷责任不明确的情况下,由承包人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身不存在过错。保修担保的金额暂定为本工程结算价款的1.5%实际额度按甬建函【2017】96号文件规定执行,保修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待工程验收合格2年后28天内扣除承包人应承担的保修费用和违约金等费用后一次性退还保修金余款,所有工程保修金无息退还。质保金退还时,必须收到承包人的支付申请且扣除已发生的维修费用和违约金等费用后28天内返还。采用质量保证金保函或质量保证金保险形式的,有效截止时间至缺陷责任期满,若发生延长缺陷责任期的,承包人应提前延长保函或保险的有效截止时间,否则发包人有权向第三方担保人提出索赔。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缺陷责任期延长的,继续提供质量保证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返还质量保修金的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质量保修金申请后,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承包人的剩余质量保修金返还给承包人。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第7部分附件(格式)5.附件1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资格文件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盖章)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的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采购人名称)的工程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为授权代表人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附件4磋商函致(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竞争性磋商编号、磋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磋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为对(项目名称)进行报价,在此:1、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1)初次响应报价人民币:详见报价文件;(2)质量目标:;(3)工期:日历天;(4)安全要求:。本报价已经包含了所投项目应纳的税金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它费用。本报价在报价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5)本磋商响应文件自接受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天内有效。(6)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条款规定。(7)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条款规定。(8)保证在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并保证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支付磋商服务费。(9)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10)完全同意采购文件中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条款,保证在成交后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贵方一次性交纳磋商服务费。我方如逾期未交纳(含未足额)的,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规定应交纳金额(含欠交纳)的200%交纳违约金和滞纳的银行利息。承诺在未交足上述违约金和利息前,同意不再参加贵方代理的其他项目,如果贵方不接受我们的磋商响应,我们自愿放弃任何方式进行抗辩的权力。(11)我们郑重声明:本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情况和文件完全是真实的,我公司符合采购法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3、与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报价单(初次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工程名称光合聚落创新体验站项目供应商名称项目内容最高限价中工程费用组成(元)浮动率响应报价中工程费用组成(元)备注光合聚落创新体验站项目(工程量清单中除暂列金、暂估价、其他不可竞争费外的内容)1347848 % 暂列金(含税)109000/109000不得调整暂估价(含税)190750/190750不得调整其他不可竞争费(含税)0/0不得调整合计1647598/ 保留至整数位响应总价(大写) 元保留至整数位备注:1.浮动率=【(响应总价-暂列金-暂估价-其他不可竞争费)/(最高限价-暂列金-暂估价-其他不可竞争)-1】×100%;2.浮动率以%表示,保留两位小数,如“-9.12%”;若浮动率与响应总价不符的,以响应总价为准,调整浮动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注:按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另册)附件7项目管理机构(1)拟派往本项目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编号一旦我方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我方保证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注:本表至少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2)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取得资格证书时间资格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建设规模担任职务在建或已完获奖情况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已成交但尚未实际开工的项目视为在建工程,供应商必须按实填写。(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管理与控制、外部协调组织和措施、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配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管理体系和措施、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和布置、突发事件应急措施、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等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及如下附表:(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3)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表(4)劳动力计划表(5)计划开、竣工日期及施工进度网络图附件8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注:供应商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资格文件编制内容A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3.中小企业声明函;A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A5.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6.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7.诚信承诺书。附件9: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划分标准: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请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2.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致:采购人我单位承诺:我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受到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我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磋商响应的违法行为记录;我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6000300≤Z<5000 Y<300Z<3004、批发业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50≤X<300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 10≤X<100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10002000≤Z<5000 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n【表10.2.2-4】\n\n\n\n\n\n\n光合聚落创新体验站项目\n工程\n\n招标控制价\n\n招标控制价\n(小写):\n1647598元\n\n\n(大写):\n壹佰陆拾肆万柒仟伍佰玖拾柒元伍角柒分\n\n\n\n\n\n\n\n\n\n招 标 人:\n\n\n造价咨询人:\n\n\n\n\n(单位盖章)\n\n\n\n(单位资质专用章)\n\n法定代表人\n或其授权人:\n\n\n法定代表人\n或其授权人:\n\n\n\n\n(签字或盖章)\n\n\n\n(签字或盖章)\n\n编 制 人:\n\n\n复 核 人:\n\n\n\n\n(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n\n\n\n(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n\n编制时间:\n\n\n复核时间:\n\n\n\n\n【表10.2.2-12】\n\n\n\n\n\n\n\n招标控制价费用表\n\n工程名称:光合聚落创新体验站项目\n\n\n第1页 共1页\n\n序号\n工程名称\n金额(元)\n其中:(元)\n备注\n\n暂估价\n安全文明\n施工基本费\n规费\n税金\n\n1\n学研剧场舞台搭建\n450172.43\n40000.00\n3314.85\n4228.08\n37170.20\n\n\n1.1\n建筑\n446902.43\n40000.00\n3314.85\n4228.08\n36900.20\n\n\n1.2\n安装\n3270.00\n\n\n\n270.00\n\n\n2\n公厕及室内外其他改造\n366453.63\n21000.00\n5194.07\n6481.79\n30257.64\n\n\n2.1\n公厕改造\n127815.07\n\n2089.22\n2664.79\n10553.54\n\n\n2.2\n室内其他改造\n51240.43\n10000.00\n460.88\n587.85\n4230.86\n\n\n2.3\n室外其他改造\n91838.92\n3000.00\n1718.47\n2191.90\n7583.03\n\n\n2.4\n市政\n12908.04\n8000.00\n6.89\n3.96\n1065.80\n\n\n2.5\n卫生间给排水工程\n48067.01\n\n464.18\n522.13\n3968.84\n\n\n2.6\n卫生间电气工程\n34584.16\n\n454.43\n511.16\n2855.57\n\n\n3\n体验馆装修\n42825.88\n\n134.72\n165.89\n3536.08\n\n\n3.1\n建筑\n29350.31\n\n95.25\n121.50\n2423.42\n\n\n3.2\n设备维护\n13475.57\n\n39.47\n44.39\n1112.66\n\n\n4\n室外咖啡馆\n788145.63\n114000.00\n3979.31\n4048.65\n65076.25\n\n\n4.1\n建筑\n259411.26\n114000.00\n1020.42\n720.35\n21419.28\n\n\n4.2\n咖啡馆电气工程\n24706.19\n\n213.03\n239.63\n2039.96\n\n\n4.3\n咖啡馆给排水\n1441.29\n\n33.91\n38.14\n119.01\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光合聚落创新体验站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