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圃良种繁育 苗木培育工程招标公告(泽库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2025)



项目概况                                                                
 黄南州泽库县2025年省级财政“三北”项目资金和日镇苗圃良种繁育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0日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诚誉德竞磋(货物)2025-002-1    
项目名称: 黄南州泽库县2025年省级财政“三北”项目资金和日镇苗圃良种繁育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060000      
最高限价(元): 10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黄南州泽库县2025年省级财政“三北”项目资金和日镇苗圃良种繁育项目(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6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苗木培育工程:培育山生柳扦、青海云杉、圆柏等及容器等。工程建设项目:①苗圃地地力改良、修建灌溉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或投标单位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7、其他要求:
7.1投标人须具备《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7.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农林牧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者劳动合同;提供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驻场承诺书及不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6月10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1号楼114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本次磋商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咨询电话: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 http://tseal.cn/k.html ,咨询电话:400-0878-19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泽库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地 址:泽库县小区路          
联系方式:0973-87526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诚誉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1号楼11408室           
联系方式:0971-8562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971-8562666  

附件信息:

黄南州泽库县 2025 年省级财政“三北” 项目资金和日镇苗圃良种繁育项目(二次).pdf635.8K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诚誉德竞磋(货物)2025-002-1采购项目名称:黄南州泽库县2025年省级财政“三北”项目资金和日镇苗圃良种繁育项目(二次)采购单位:泽库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代理机构:青海诚誉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3.磋商费用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5.磋商文件的质疑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磋商报价及币种9.磋商保证金10.磋商有效期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磋商过程六、磋商程序及方法七、成交办法20.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21.成交通知九、授予合同22.签订合同十、串通投标的认定及处理办法23.串通投标的情形十一、磋商活动终止24.终止情形十二、处罚25.处罚情形十三、其他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货物类)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目录(上册)附件1:磋商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附件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附件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9:磋商保证金附件10: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附件11:分项报价表I附件12:技术规格响应表附件13:其他资格证明材料附件14:投标产品相关资料附件15: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附件16:中小企业声明函(16.2)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8: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附件19: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磋商最终报价表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一)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II第一部分磋商邀请青海诚誉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泽库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的委托,拟对黄南州泽库县2025年省级财政“三北”项目资金和日镇苗圃良种繁育项目(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采购项目名称黄南州泽库县2025年省级财政“三北”项目资金和日镇苗圃良种繁育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诚誉德竞磋(货物)2025-002-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额度1060000.00元最高限价1060000.00元项目分包个数无采购要求苗木培育工程:培育山生柳扦、青海云杉、圆柏等及容器等。工程建设项目:①苗圃地地力改良、修建灌溉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供应商资格条件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时间前1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供应商资格条件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或投标单位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7、其他要求:7.1投标人须具备《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7.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农林牧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者劳动合同;提供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驻场承诺书及不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承诺书。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5月30日报名、磋商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9日获取磋商文件方式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小写: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如下:收款单位:青海诚誉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海湖新区支行投标保证金账号:972901540010101缴费时间: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汇(转)入,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青海诚誉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10: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0日10:00(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远程解密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及联系人采购人:泽库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联系人:旦正才让联系电话:0973-8752687联系地址: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小区路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誉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971-8562666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1号楼11408室其他事项1.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本次磋商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咨询电话: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其他事项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监督单位:泽库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3-8753028青海诚誉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5月30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次采购依据采购人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2.3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3.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愿承担准备和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投标人须知(3)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5)磋商及采购项目服务要求(6)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5.磋商文件的质疑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磋商响应供应商可以对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文件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磋商响应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有变更事宜,应当在发布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磋商响应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磋商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磋商响应供应商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开标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在开标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磋商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三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信息网上。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8.磋商报价及币种8.l磋商报价为总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供应商须按“报价一览表”格式填写投标总报价,最终报价不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8.2磋商函中应注明磋商有效期。8.3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8.4最后磋商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5磋商币种为人民币。9.磋商保证金9.1供应商应将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做为响应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供。交纳的磋商保证金用于因供应商的行为使本次采购活动受到损失的抵项。9.2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交纳到采购文件指定的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9.3磋商保证金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电汇的形式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直接汇(转)入采购文件指定的账户。9.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缴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9.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9.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0.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内容):11.1.1资格审查文件(1)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供应商承诺函(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9)磋商保证金11.1.2符合性审查文件(10)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11)分项报价表(12)技术规格响应表(13)其他资格证明材料(14)投标产品相关资料(15)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6)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8)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19)供应商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第12项“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1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12.2供应商应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详情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12.3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12.4按照磋商文件及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上传至政采云评标系统。12.5供应商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12.6供应商须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提供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准确的联系方式。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应分别按照磋商文件及电子评标系统要求上传。14.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4.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至评标系统。15.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五、磋商过程16.磋商过程16.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磋商文件开启会议。否则,视为自动弃权。16.2磋商时,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16.4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7.磋商小组17.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17.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4)对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7.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3)对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异议;(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7.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7.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18.磋商程序18.1进入评审阶段后,由磋商小组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细评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18.1.1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磋商报价、商务评价、技术评价。18.1.2除响应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其他因素进行客观评审。18.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8.2.1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未按第11.1.2款(10)-(14)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2)符合性审查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3)供应商最后磋商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方案的;(4)产品交货服务期、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投标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6)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2.2非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但在部分可允许范围内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通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1)响应文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5)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情况。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作出。澄清说明材料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答疑,并对评委提出的质疑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作出做出应答(如不能按要求到达则视为自动放弃)。该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期间,供应商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磋商资料做出评审意见。磋商小组对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18.2.3在响应文件初审、复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18.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8.4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8.5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初审阶段合格并按要求提交最终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方面的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时,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质量与售后服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19.评审办法19.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分为磋商报价(最后报价)、商务评价、技术评价三部分组成(满分100分)。19.2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报价(30分)(1)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2)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30%(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技术水平(56)(1)技术参数(18分):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8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3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2)节能和环保(2分):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1分;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该项得分的认定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网页截屏为准。(3)实施方案(36分):①实施方案(6分):针对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设置了项目管理机2技术水平(56)构,并且有科学、具体的项目管理措施,能够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实施方案。包括:①项目实施完整计划②项目实施重难点分析与解决措施③项目实施人员配备,培育工作的流程、方法、措施等。以上因素实质性响应并详尽合理的每一项得2分,满分6分;每缺失一项扣2分,每项中每有一处表述不清楚、针对性不强、逻辑不清晰,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②质量保证措施(8分):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内容详细,措施明确、周密;内容包括:①从产品的来源②产品质量标准③产品运输防护及现场存放④产品质量问题追溯等多方面有效确保货物质量;以上因素实质性响应并详尽合理的每一项得2分,满分8分;每缺失一项扣2分,每项中每有一处表述不清楚、针对性不强、逻辑不清晰,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③成活率保障(12分):根据采购需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有成活率保障措施,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优质苗木保苗率达到90%以上;内容包括①种子采集与处理②整地、施肥及土壤处理③作床④播种,⑤田间管理(覆盖和遮阴、追肥、间苗、灌溉、除草松土、越冬管理),⑥病虫害防治等措施。以上因素实质性响应并详尽合理的每一项得2分,满分12分;每缺失一项扣2分,每项中每有一处表述不清楚、针对性不强、逻辑不清晰,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④应急措施及劳动争议处理(8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服务人员组织方案②极端气象灾害应急措施③突发事件处理措施④劳动争议处理方案等措施。以上因素实质性响应并详尽合理的每一项得2分,满分8分;每缺失一项扣2分,每项中每有一处表述不清楚、针对性不强、逻辑不清晰,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⑤雇佣当地劳动力(2分):与项目所在地进行劳务合作,承诺使用项目所在地劳务人员≥50%得2分,30%≤劳务人员<50%的得1分;劳务人员<30%或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3履约能力(6分)类似业绩情况(6分):提供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6分;不提供不得分。业绩证明材料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4售后服务(8分)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及服务承诺(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打分,①售后服务计划、②服务响应时间、③服务团队、④售后服务承诺,以上4项内容完整、实用、符合行业特征和本项目特点的得8分,4售后服务(8分)每缺失一项扣2分,每项中每有一处表述不清楚、针对性不强、逻辑不清晰,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说明:(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该评分办法可根据项目特点进行细化,但原则上不能改变评分标准中的类别,确需改变的,须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3)提供样品的可加入样品评分标准,分值XX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七、成交办法20.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20.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中标候选人,并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0.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报告推荐的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1.成交通知21.1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1.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八、招标代理费1、收取对象:采购人。2、收费金额: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3、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已商定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及收费标准的不按此表计算。九、授予合同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报青海诚誉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备案。22.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2.3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须缴纳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22.4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依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22.5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十、串通投标的认定及处理办法23.串通投标的情形23.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十一、磋商活动终止24.终止情形24.1在竞争性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磋商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活动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供应商数量不满足相关规定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十二、处罚25.处罚情形2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6)未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7)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8)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5.2出现上述情况,情节严重的,报省财政厅依法进行处理。十三、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货物类)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合同编号: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单位(委托方):(盖章)成交供应商(受托方):(盖章)磋商日期: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______年____月_____日(黄南州泽库县2025年省级财政“三北”项目资金和日镇苗圃良种繁育项目(二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诚誉德竞磋(货物)2025-002-1)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包号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备注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交货时间:;交货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乙方所交付的产品由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报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申请资金拨付,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按进度支付的根据项目情况确定),即人民币(大写):,元。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计(大写)元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约定的免费质保期满(年)且产品无质量问题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以转账方式予以退还。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八、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九、其他约定: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账号: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或经办人:时间:年月日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设备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6.保密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使用,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验收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检验验收11.2.1交货完成后,双方应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检测计划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磋商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支票、汇票或现金。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上册)(一)资格审查文件1、磋商函……………………………………………………………(附件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4、供应商承诺函……………………………………………………(附件4)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附件5)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附件7)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8)9、磋商保证金………………………………………………………(附件9)附件1:磋商函磋商函致:青海诚誉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们收到黄南州泽库县2025年省级财政“三北”项目资金和日镇苗圃良种繁育项目(二次)(青海诚誉德竞磋(货物)2025-002-1)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磋商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诚誉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诚誉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提示:竞争性磋商评标现场供应商须与磋商小组进行一对一的磋商谈判,供应商须委派熟悉该项目且能独立与磋商小组进行磋商谈判的代表参加,并签署所有文件。若供应商所委派的代表不熟悉该项目且不能与磋商小组进行磋商谈判,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该提示不需放入磋商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格式内)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致:青海诚誉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方年月日黄南州泽库县2025年省级财政“三北”项目资金和日镇苗圃良种繁育项目(二次)(青海诚誉德竞磋(货物)2025-002-1)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采购项目服务要求的所有服务,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完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4、我方承诺,除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5、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6、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青海诚誉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青海诚誉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签字或盖章)附件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1、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提供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书、许可证等。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上一年度(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2、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附件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附“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时间前10天内。(格式可自定)附件9: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将银行开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磋商保证金交款证明扫描(或复印)件粘贴后加盖公章)。(磋商响应文件封面)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下册)(二)符合性审查文件1、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附件10)2、分项报价表………………………………………………………(附件11)3、技术规格响应表…………………………………………………(附件12)4、其他资格证明材料………………………………………………(附件13)5、投标产品相关资料………………………………………………(附件14)6、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附件15)7、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附件16)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7)9、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附件18)10、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附件19)附件10: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元)交货服务期备注大写:小写: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可按包增加行)2、磋商报价为总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交货服务期”是指产品能够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4、投标总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1: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单位:人民币(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合计备注1234…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投标总价大写:小写:注:本表应依照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2:技术规格响应表技术规格响应表供应商名称: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偏离序号名称技术参数、指标数量名称技术参数、指标数量1234…注:1、本表应按照采购分项报价表中“产品名称”及采购一览表中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生产厂家出具的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评标环节发现该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生产厂家出具的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填写此表时以招标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投标要求,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在“偏离”中列出“0”;超出、不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在“偏离”中列出“+”、“-”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只注明“+”、“-”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响应。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3: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投标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的相关认证、合格证等材料,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相关认证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等材料。附件14: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投标时提供国家认可的质监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产品检测报告、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彩页(或网页原始截图)等能够证明技术参数响应的相关资料。附件15: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产品类型、使用功能、合同规模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苗圃良种繁育 苗木培育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