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临时应急处置服务招标公告(邳州市水务局2025)



项目概况 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临时应急处置服务项目 JSZC-320382-GXZB-G2025-000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内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23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2-GXZB-G2025-0009
项目名称: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临时应急处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30.000000万元(采购包1:320.000000万元;采购包2:2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一不接受超过人民币205元/吨的投标报价,采购包二均不接受超过人民币200元/吨的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

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临时应急处置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服务时间以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日起计算,以具体发生服务时间为实际周期,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或南水北调邳州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正式运营,合同履行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2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潜在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刘林壮 联系电话:0516-86626567
地址:邳州市中汇广场4号楼219室
(二)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采购
终止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六)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七)采购意向链接: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b123e0d4-c7ee-4ba7-84a1-e9f5d74449d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邳州市水务局
单位地址:邳州市运河街道运平路57号
联系人:黄晓峰
联系电话:150500486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邳州市中汇国际广场四号楼219室
联系人:刘林壮
联系电话:0516-86626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林壮
电话:0516-86626567

JSZC-320382-GXZB-G2025-0009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临时应急处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82-GXZB-G2025-0009采购人:邳州市水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徐州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3第四章评标标准22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3第六章采购需求29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33《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临时应急处置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遵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编制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共分七章: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徐州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临时应急处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一)项目名称: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临时应急处置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JSZC-320382-GXZB-G2025-0009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和未通过“苏彩云”系统下载的招标文件,为未依法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务必在时限内登录“苏采云”系统,先报名本项目并在本系统中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则投标无效!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四、投标有关信息(一)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09:30(北京时间)。(二)开标时间:2025年6月23日09:30(北京时间)。(三)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五、采购人(一)名称:邳州市水务局(二)地址:邳州市运平路57号(三)联系方法:15050048653(四)采购项目联系人:黄晓峰;联系电话:15050048653六、采购代理机构(一)名称:徐州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地址:邳州市中汇国际广场四号楼219室(三)联系方法:0516-86626567(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刘林壮;联系电话:0516-8662656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采购人。采购人即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二)政府招标采购方式。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的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三)采购人在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贯彻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四)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对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的,应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五)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应当是能够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除外。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投标人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或受法人委托的受托人。(七)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二、招标(八)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九)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现场考察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3.开标前答疑会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三、投标(十)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十一)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语言书写,否则无效。(十二)投标文件的构成:1.投标文件的构成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2.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所提要求为准。(十三)投标函和价格表、商务条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1.投标函和价格表的要求见本章(十二)、(十三),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2.商务条件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3.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十四)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投标人作出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3.采购人不支付各标段预算金额以外的任何费用。4.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提交滑动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价格,投标人提交多个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十五)投标货币。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十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采购人可以要求对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次,但该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30天。2.采购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必须要在距投标有效期满2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如果有关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应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3.如果采购人发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并在投标有效期届满前,没有收到投标人同意的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投标人不接受上述延期的要求。(十七)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签署要求(1)投标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凭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4)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十八)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十九)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收到投标文件后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二十)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均为无效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二十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所进行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然后纳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二十二)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二十三)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6.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7.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8.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9.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10.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开标(二十五)开标: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2.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3.所有投标单位使用CA证书在开标时间时,解密各自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操作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4.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五、评标(二十六)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对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X(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其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二十七)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二十八)评标1.评标工作程序:(1)投标文件初审。①资格性审查。②符合性审查。(2)澄清有关问题。(3)比较与评价。(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5)编写评审报告(评标报告)。2.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响应性的判定,要基于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得寻求外部的证据。3.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X(二十九)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适用于总价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将修正后的报价,形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材料,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三十)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说明,并规定回复时间。投标人说明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十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三十二)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定标(三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三十四)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三十五)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果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政府采购合同(三十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方式):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十七)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三十八)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应当在评审结果公示日起三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2.如果中标人没有遵守本章(三十八)1或本章(三十九)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3.中标人凭采购人出具验收书的复印件及收款收据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履约保证金在采购人处存放期间,不计利息。(三十九)腐败和欺诈行为: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投标人等参与招投标的各方,均应在招标、采购、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和最高的道德水准。(1)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含义:①“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了谋求私利,影响相关人员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有价物品,并导致损害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和他人利益的行为。②“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隐瞒事实真象,给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及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2)如果被推荐的中标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法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撤消其已签署的合同。八、询问和质疑(四十)询问和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分别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九、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四十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X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的条款项号相对应的,若有增加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因此而造成矛盾时,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项号内容一总则(一)本项目采购人:邳州市水务局(二)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服务(五)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徐州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无同时明确相关事项如下:1、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四、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五、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一)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二)查询渠道包括: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诚信江苏”网(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或“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4.“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三)截止时点(查询环节):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束前。(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五)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标准不高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二招标(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二)不安排现场考察。(三)不安排开标前答疑会。三投标(一)投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二)投标人须用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入“苏采云”系统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离线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特别说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需要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三)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照以下要求提交:一、《投标函》。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三、价格部分《开标一览表》。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四、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一)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二)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原件扫描件(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原件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三)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须提供投标单位污泥处置能力的环评验收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五)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五、《偏离表》。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六、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材料(如有);七、价格折扣文件格式(非必须提供)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法规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四)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注: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五)投标人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注: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扫描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四)商务条件见:一、本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二、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1和(十二)2。(五)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见本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或本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六)本项目:采购包一不接受超过人民币205元/吨的投标报价,采购包二均不接受超过人民币200元/吨的投标报价。(七)以人民币报价。(八)线上要求: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特别说明: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说明: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即供应商投标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提供线上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九)见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1和(十二)2(十)投标文件的提交:1.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5年6月23日09:30前(北京时间)。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09:30(北京时间)。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十一)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四开标(一)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5年6月23日09:30(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二)线上开标时,“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所有投标人解密(或解密时间)结束后,“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五评标(一)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二)一、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二、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本项目共分两个采购包,开评标顺序为采购包一至采购包二,采购包一、采购包二兼投不兼中。三、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一名中标人。(三)1.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规定回复时间。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没有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认为投标人拒绝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六政府采购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中标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履约保证金:无七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分别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分别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接收人:刘林壮联系电话:0516-86626567办公地址:邳州市中汇国际广场四号楼219室附加说明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开标一览表》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本章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或成交金额费率最低收费金额(每个委托项目)5000元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1.60%50-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1.50%400-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1.10%1000-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0.80%5000-1亿元以上(含1亿元)0.25%1-10亿以上(含10亿元)0.05%10-50亿元以上(含50亿元)0.01%50亿元以上0.01%说明: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另外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率(%)。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5.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如低于5千元,按5千元收取;如高于10万元,按10万元收取。超出5万元的,超出部分按8折计算收取。(PPP项目按10万元)。6.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采购预算为1元的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按100万元计算。7.多标段项目按总项目收费,最高不超过15万元。8.收款人:徐州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账号:32050171756000000432评标标准本章说明:本项目最低评标价法。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属采购包:采购包一/采购包二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中标人: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友情提醒: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合同条款(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以下简称“乙方”)承担(项目名称)工作。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工作内容及工作依据等一、项目内容覆盖邳州市城镇共计27座水厂。包含城区城东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炮车污水处理厂、东湖污水处理厂,镇区21座污水处理厂,张楼水厂、土山水厂的污泥进行无害化临时应急处置。二、工作范围和工作量采购包一(处置方式为污泥建筑材料利用):处理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约污泥总量的60%(因污水处理厂日产污泥量不稳定,在执行阶段以日产量进行调剂)。采购包二(处置方式为污泥焚烧):处理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约污泥总量的40%(因污水处理厂日产污泥量不稳定,在执行阶段以日产量进行调剂)。三、基本要求(一)处置方式要求:可无害化处置污泥的(采购包一:污泥建筑材料利用;采购包二:污泥焚烧)。(二)运输要求:污泥处置地点位于徐州境内。邳州市境内运输由各污水处理厂送达并承担运费,超过邳州市境内的运输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车辆由中标单位提供,且所有投入本项目的运输车辆须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运输车辆需安装定位,必须密封,无跑冒滴漏现象等相关部门关于运输污泥的要求。运输过程中应进行全过程监控和管理,防止因暴露、洒落或滴漏造成的环境二次污染;严禁随意倾倒、偷排污泥。(三)计量要求:以水厂或中标单位通过有权机构检验合格的电子地磅过磅数量净重为准。需定期鉴定设备是否准确无误,出具鉴定合格报告。(四)管理要求:污泥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及污泥处置单位对污泥量进行污泥处置联单(污泥处置三联单)确认,各方留存相应联单信息。同时根据江苏省固废管理规定,对污泥的产生、转移及处置利用等信息需中标单位协助登录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登记,动态管理。(五)处置量要求:为确保乙方在合同期内持续履行污泥接收、运输及无害化处置义务,如因设备故障、日常检修、大气管控等客观原因造成减产或停产的,应提前3日函告甲方,以便甲方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第二条服务期限一年,自2025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具体服务时间以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日起计算,以具体发生服务时间为实际周期,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或南水北调邳州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正式运营,合同履行终止)。第三条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1、本项目采购包合同单价为元/吨。2、付款方式:付款按月结算,每个月20号之前,乙方向甲方报送费用拨付审核单,确认无误后,当月25号前费用转入乙方指定账号。第四条售后服务涉及省、市等相关部门、单位考核检查,需提供必要相关材料文件,陪同现场查看。第五条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或产品的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权其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诉讼;2、如果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被第三方诉称侵权了该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他权利,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以乙方的名义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由甲方承担的侵权费用。甲方将尽可能地对乙方抗辩给予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本合同项目成果以及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申请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和其它智力成果的权利和权益。涉及乙方产品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第六条保密条款(如涉及)1、双方签订保密协议,根据工作需要使用相关数据。2、甲乙双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前,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承担保密义务。在验收前,乙方向甲方提交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资料;3、对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或了解的任何秘密,任何一方均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利用或披露。第七条项目执行核验甲方按照相关规定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核验,对污泥处置量、处置情况等工作进行数据核验,如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及项目要求等情形的,甲方按照合同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第八条违约责任乙方在正常生产状态下,无故停止或减少接收污泥的,以所属标段预算金额20%进行处罚承担违约金。无故年度累计停运超15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第九条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可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2、任何一方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合同受阻,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7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9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双方也可解除合同。第十条纠纷管辖1、合同实施过程中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邳州市的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监管部分壹份,代理机构壹份,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任何对合同条款的变更或修改均需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文件,该文件作为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将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可以对本合同进行修改与补充,并在双方签署补充合同后生效,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和乙方由其正式授权代表于上述所写日期和地点签订本合同。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临时应急处置服务项目2、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530万元,其中采购包一为320万元,采购二为210万元。二、项目内容覆盖邳州市城镇共计27座水厂。包含城区城东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炮车污水处理厂、东湖污水处理厂,镇区21座污水处理厂,张楼水厂、土山水厂的污泥进行无害化临时应急处置。本项目共分两个采购包:采购包一(处置方式为污泥建筑材料利用):处理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约污泥总量的60%(因污水处理厂日产污泥量不稳定,在执行阶段以日产量进行调剂)。采购预算金额为320万元,单价限价为205元/吨。采购包二(处置方式为污泥焚烧):处理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约污泥总量的40%(因污水处理厂日产污泥量不稳定,在执行阶段以日产量进行调剂)。采购预算金额为210万元,单价限价为200元/吨。三、服务需求及质量标准(一)处置方式要求:可无害化处置污泥的(采购包一:污泥建筑材料利用;采购包二:污泥焚烧)。(二)运输要求:污泥处置地点位于徐州境内。邳州市境内运输由各污水处理厂送达并承担运费,超过邳州市境内的运输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车辆由中标单位提供,且所有投入本项目的运输车辆须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运输车辆需安装定位,必须密封,无跑冒滴漏现象等相关部门关于运输污泥的要求。运输过程中应进行全过程监控和管理,防止因暴露、洒落或滴漏造成的环境二次污染;严禁随意倾倒、偷排污泥。(三)计量要求:以水厂或中标单位通过有权机构检验合格的电子地磅过磅数量净重为准。需定期鉴定设备是否准确无误,出具鉴定合格报告。(四)管理要求:污泥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及污泥处置单位对污泥量进行污泥处置联单(污泥处置三联单)确认,各方留存相应联单信息。同时根据江苏省固废管理规定,对污泥的产生、转移及处置利用等信息需中标单位协助登录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登记,动态管理。(五)处置量要求:为确保乙方(即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持续履行污泥接收、运输及无害化处置义务,如因设备故障、日常检修、大气管控等客观原因造成减产或停产的,应提前3日函告甲方(即采购人),以便甲方启动应急处置方案。乙方在正常生产状态下,无故停止或减少接收污泥的,以所属标段预算金额20%进行处罚承担违约金。无故年度累计停运超15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四、售后服务涉及省、市等相关部门、单位考核检查,需提供必要相关材料文件,陪同现场查看。五、付款方式1、支付按照各标段实际处置污泥量*中标单价结果计算,年终总支付价格不超过各标段预算金额;2、付款按月结算,每个月20号之前,中标单位向邳州市水务局报送费用拨付审核单,确认无误后,当月25号前费用转入指定账号。六、服务周期1年(具体服务时间以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日起计算,以具体发生服务时间为实际周期,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或南水北调邳州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正式运营,合同履行终止)。二、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一、投标函格式致:徐州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82-GXZB-G2025-0009]招标文件,(姓名)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投标人承诺并同意如下:1.投标人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插入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投标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5.投标人在投标初始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投标人同意在授予合同后,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公证费(如有)。8.徐州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开标一览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徐州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确定。9.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传真: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格式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三、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临时应急处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82-GXZB-G2025-0009所属采购包:序号偏离内容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性别:男(女)年龄:岁民族:族职务:身份证号: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临时应急处置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82-GXZB-G2025-0009)的招、投标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法律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授权委托。委托人(电子签章):受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后)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项目名称: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临时应急处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82-GXZB-G2025-0009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项目名称: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临时应急处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82-GXZB-G2025-0009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我单位在参加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临时应急处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82-GXZB-G2025-0009)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格式项目名称: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临时应急处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82-GXZB-G2025-0009投标人郑重声明: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邳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临时应急处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82-GXZB-G2025-0009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符合条件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且乙方向甲方出具预付款保函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符合条件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注:1、付款条件一中,出具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的合同款应当与保函金额一致。2、付款条件二中,预付款比例设定应符合《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泥临时应急处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