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安全升级招标公告(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2025)
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安全升级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5月30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执行编号:CZ(C)25826
二、预算金额:
266,1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安全升级
266,100.00元
1
项
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金额总计:266,1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5月30日 至 2025年6月9日
文件购买费:5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
方式或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9日17:00时。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工本费汇至以下账户内。并将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名称)、《采购文件获取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5239774@qq.com(邮箱,邮件标题请备注报名单位全称)。
户 名:重庆信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重庆银行江北支行(行号:313653000388)
账 号:260101040015936
3.工本费: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各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说明: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按以上要求依法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6月11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5年6月11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5号双鱼座B座7楼大华信通会议室。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5年6月11日 14:30
磋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5号双鱼座B座7楼大华信通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
采购经办人:谢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538057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石小路150号
代理机构:重庆信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邓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11151 1362830883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5号双鱼座B座4楼
九、附件
定稿-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安全升级项目.doc
采购文件获取表.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竞争性磋商文件StTMSinto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信通招标编号:CZ(C)25826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安全升级项目采购人: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信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5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磋商有关说明-3-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六、其它有关规定-4-七、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6-※一、采购项目一览表-6-二、项目采购要求-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4-一、交付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14-二、报价要求-14-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14-四、付款方式-15-五、知识产权-15-六、培训-15-七、其他-15-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响应无效和采购终止-16-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6-二、评审标准-18-三、响应无效-21-四、采购终止-21-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2-一、磋商费用-2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22-三、磋商要求-22-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23-五、成交通知-23-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4-七、采购代理相关费用-25-八、签订合同-25-第六篇采购合同格式-26-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7-一、经济部分-28-二、技术部分-30-三、商务部分-32-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4-五、其他应提供的材料-38-1.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信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的委托,对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安全升级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1.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标的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安全升级项目26.61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2.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预算金额26.61万元。1.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1.4.四、磋商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9日17:00时。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工本费汇至以下账户内。并将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名称)、《采购文件获取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5239774@qq.com(邮箱,邮件标题请备注报名单位全称)。户名:重庆信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重庆银行江北支行(行号:313653000388)账号:2601010400159363.工本费: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各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说明: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按以上要求依法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5号双鱼座B座7楼大华信通会议室。(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6月11日北京时间14:00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北京时间14:30时;(六)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6月11日北京时间14:30时。1.1.5.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1.6.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响应无效。(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上发布,无论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1.1.7.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联系人:谢老师电话:023-65380579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石小路150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信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邓老师电话:023-6771115113628308839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5号双鱼座B座4楼1.2.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1.2.1.※一、采购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安全升级项目1项1.2.2.二、项目采购要求各功能模块概述(实现具体功能)(一)系统中包含电话号码的页面共25个,如下图:系统里所有含电话的页面,全部受权限管理,有权限的可以查看电话,没权限的*号遮挡。七包含客户电话号码的页面列表、报表功能按钮查看权限控制七1、厅堂预约-查看预约记录列表-隐藏电话号码修改-监控点击记录查看-隐藏电话号码七七2、告别厅预约登记列表-隐藏电话号码修改-监控点击记录查看-隐藏电话号码七七3、来电咨询列表-隐藏电话号码修改-监控点击记录七七七4、接运派车记录列表-隐藏电话号码修改-监控点击记录查看-隐藏电话号码七七5、火化预约登记列表-隐藏电话号码修改-监控点击记录七七七6、冷冻资料列表-隐藏电话号码修改-监控点击记录查看-隐藏电话号码七7、死亡人员资料列表-隐藏电话号码修改-监控点击记录查看-隐藏电话号码七七8、守灵治丧列表-隐藏电话号码增加、修改-监控点击记录七七9、取灰操作-骨灰暂存列表-隐藏电话号码增加-监控点击记录七七七10、[火化]列表-隐藏电话号码导出-监控点击记录七导出权限控制11、电话回访[守灵治丧]列表-隐藏电话号码导出-监控点击记录七导出权限控制七12、寄存登记列表-隐藏电话号码修改、导出-监控点击记录七导出权限控制13、来电咨询统计报表-隐藏电话号码导出-监控点击记录七导出权限控制七14、预约派车统计报表-隐藏电话号码导出-监控点击记录七导出权限控制七15、冷冻资料统计报表-隐藏电话号码导出-监控点击记录七导出权限控制七16、守灵治丧统计报表-隐藏电话号码导出-监控点击记录七导出权限控制七17、逝者火化统计报表-隐藏电话号码导出-监控点击记录七导出权限控制18、区域火化数量统计-详情报表-隐藏电话号码导出-监控点击记录七导出权限控制19、取灰统计报表-隐藏电话号码导出-监控点击记录七导出权限控制七20、寄存统计报表-隐藏电话号码导出-监控点击记录七导出权限控制21、寄存欠费统计报表-隐藏电话号码导出-监控点击记录七导出权限控制七22、寄存欠费统计-详情详情增加电话号码七七七七23、寄存缴费汇总(存入)报表-隐藏电话号码导出-监控点击记录七导出权限控制七24、寄存缴费汇总(取出)报表-隐藏电话号码导出-监控点击记录七导出权限控制25、单项统计查询列表-隐藏电话号码修改-监控点击记录七七(二)系统中包含查询和导出功能的页面共73个,如下图:系统里面所有含查询、导出的页面,全部需要监管,每次查询导出都会进行记录,并支持指定条件的记录导出。<1>页面添加查询日志功能。七<2>页面添加导出日志功能。七包含查询或导出功能的页面七1、业务登记16、收费项目汇总表31、火化炉信息46、火化量(人、炉)统计61、取灰统计2、厅堂预约17、电话回访[火化]32、火化证信息47、火化量分时段比较62、寄存统计七七3、来电咨询18、电话回访[守灵治丧]33、LED屏配置48、车辆接运项目汇总表63、寄存消费统计4、接运派车记录19、服务评价34、厅堂QCLED屏配置49、业务登记统计64、寄存欠费统计七5、火化预约登记20、业务统计核查35、触屏配置50、来电咨询统计65、寄存缴费汇总6、冷冻资料七21、丧葬补助登记36、信息墙配置51、预约派车统计66、电子讣告使用统计七7、死亡人员资料22、馆内减免登记37、寄存室管理52、冷冻资料统计67、线上讣告统计8、项目流转单23、寄存登记38、电子屏免责文档53、守灵治丧统计68、服务评价统计9、守灵治丧七24、悼念取灰七39、电子屏轮播图54、火化操作统计69、营业目标达成度七10、外来派工单25、取灰详细记录40、费用模板配置55、火化预约统计70、字典维护11、火化排队登记26、寄存室查询41、费用模板权限56、单项消费统计71、治丧费用项目七12、火化操作27、车辆信息42、费用模板项目57、费用负数统计72、寄存费用项目七13、取灰操作七28、厅堂信息43、费用项目汇总表(通用)58、逝者火化统计73、案件监控设置七14、财务核账[前台]29、接运/殡导排班44、业务综合情况汇总表59、区域火化数量统计七15、财务核帐[小卖部]30、冷冻机信息45、费用项目分时段比较60、派工统计七(三)客户信息安全管控模块1、电话号码权限配置管理<1>、添加电话号码显示、隐藏权限功能〖新增〗:电话号码显示、隐藏权限按钮功能增加〖新增〗:电话号码显示、隐藏权限按钮功能修改〖新增〗:电话号码显示、隐藏权限按钮功能删除<2>菜单页面配置号码显示、隐藏权限按钮〖修改〗:包含电话号码的功能菜单,配置号码显示、隐藏权限按钮增加〖修改〗:包含电话号码的功能菜单,配置号码显示、隐藏权限按钮修改〖修改〗:包含电话号码的功能菜单,配置号码显示、隐藏权限按钮删除<3>角色权限重新匹配电话号码查看权限〖修改〗:包含电话号码的功能菜单,角色权限重新匹配电话号码查看权限修改2、电话录音功能管理(殡仪服务科)<1>、电话录音参数设置〖新增〗:电话录音参数设置(录音保存天数可以配置;如180天)<2>、电话号码配置〖新增〗:电话号码配置增加〖新增〗:电话号码配置修改〖新增〗:电话号码配置删除<3>、语音电话拨打软硬件整合开发(需提供一个专用电话号码)〖新增〗:语音电话盒硬件对接〖新增〗:客户端软件开发,获取业务系统用户电话号码〖新增〗:客户端软件开发,获取电话盒驱动及接口〖新增〗:死亡人员资料界面增加无号码拨打功能<4>、电话录音展示、查询〖新增〗:电话拨打记录展示〖新增〗:电话拨打记录查询〖新增〗:电话拨打记录导出3、数据导出管理(含73个页面)<1>、导出权限配置〖新增〗:报表导出权限,附带电话号码显示、隐藏权限功能〖修改〗:包含电话号码的报表,是否显示电话号码受电话号码显示/隐藏权限功能控制〖修改〗:包含电话号码的报表导出功能,是否显示电话号码受电话号码显示/隐藏权限功能控制4、业务操作页面权限控制(含25个页面)〖修改〗:包含电话号码的业务操作页面数据列表,是否显示电话号码受电话号码显示、隐藏权限功能控制〖修改〗:包含电话号码的业务操作页面的详细内容,是否显示电话号受电话号码显示、隐藏权限功能控制〖新增〗:包含电话号码的业务操作页面的查询功能,增加操作日志记录〖新增〗:包含电话号码的业务操作页面的修改功能,需增加操作日志记录〖新增〗:业务操作日志记录增加报表〖新增〗:业务操作日志记录增加报表筛选查询〖新增〗:业务操作日志记录增加导出功能,包含大概的操作内容,操作账号及操作时间记录〖新增〗:业务操作日志记录定期清除5、监控预警功能<1>、日志预警条件(如参数:半小时、操作3人、预警短信接收人、无号拨打3次预警、日志预警监测时间间隔)〖新增〗:日志预警条件增加〖新增〗:日志预警条件修改〖新增〗:日志预警条件清空能设置预警的条件((1)死亡人员资料、骨灰寄存登记,监控2个页面的修改功能,半小时内同一个人修改逝者数量超过3人预警。(2)逝者案件已经结束,再去修改逝者信息预警。(3)执行含电话号码的数据导出直接预警。(4)无号码拨打电话次数限制预警。<2>、日志预警展示查询界面〖新增〗:日志预警内容列表展示〖新增〗:日志预警内容导出预警数据〖新增〗:日志预警内容记录,条件筛选查询6、客户数据安全统计分析〖新增〗:对所有查看电话、导出电话号码的敏感行为进行记录并统计分析〖新增〗:按时间段查询敏感行为记录〖新增〗:按用户登录账号查询敏感行为记录〖新增〗:统计数据,可查看单条敏感记录明细7、殡仪服务报表<1>、新增七张统计分析报表(通用自适应配置数据列)〖新增〗:按用户筛选条件,导出客户无纸化资料图片(时间、长江流域遗体)〖新增〗:殡葬补助登记(含遗体、器官捐献)-报表中需展示用户的补助费用和上级栏目(需要能配置)。统一口径(死亡日期、火化日期)动态增加或减少报表中需要的字段。救助减免,需要展示费用明细,并按政策分类并合计。〖新增〗:殡葬补助回款需按收费分项,点击可查看明细:人员信息、收费信息。〖新增〗:长江干线流域浮尸处置登记表-报表中需统计处置每具浮尸的系统消费明细及财务分项。〖新增〗:96000专线减免登记-报表中需要配置展示用户的补助费用明细及上级栏目〖新增〗:日出殡表:提取厅堂号、逝者姓名、出殡时间、纸棺、乐队等信息〖新增〗:太平间月数据汇总:提取时间、工作人员姓名、火化炉型、厅堂号等信息<2>、火化排队情况〖新增〗:查看车间高档炉、普通炉的火化排队情况表<3>、多点位火化证获取自己号段的ID〖新增〗:号段的设置〖新增〗:获取自己号段的火化证ID〖新增〗:多点位火化证增加〖新增〗:多点位火化证修改〖新增〗:多点位火化证删除<4>、火化证补办(1)个人开具模版〖新增〗:火化证补办个人开具模版增加〖新增〗:火化证补办个人开具模版修改〖新增〗:火化证补办个人开具模版删除〖新增〗:火化证补办个人开具模版打印〖新增〗:火化证补办个人开具模版补办记录列表〖新增〗:火化证补办个人开具模版补办记录查询(2)单位开具模版〖新增〗:火化证补办单位开具模版增加〖新增〗:火化证补办单位开具模版修改〖新增〗:火化证补办单位开具模版删除〖新增〗:火化证补办单位开具模版打印〖新增〗:火化证补办单位开具模版补办记录列表〖新增〗:火化证补办单位开具模版补办记录查询<5>、缴费时指定负数项目无需审核〖新增〗:指定无需审核负数项目费用名称设置(只是96000)〖修改〗:缴费审核,过滤指定无需审核的费用项目<6>、火化证打印时间控制〖修改〗:死亡人员资料中增加尊体状态(火化中)〖修改〗:火化操作点击开始火化,修改逝者的尊体状态为火化中〖修改〗:死亡人员资料界面点击打印火化证时,检查是否已经开始火化或已经火化结束,否者提示不能打印火化证〖修改〗:作废更换火化证的打印也需要做打印验证8、火化业务调整<1>、普通炉火化结束后,需要增加“冷却”这一状态〖修改〗:普通炉火化结束后,需要增加“冷却”这一状态。〖修改〗:普通炉冷却结束后,才能显示取灰信息。〖修改〗:LED屏幕内容需要增加,冷却中的逝者信息。〖修改〗:LED屏幕内容,冷却结束的逝者,转到取灰信息中。<2>、火化预约信息传递(1)殡殓组增加业务待处理展示功能、语音播报功能。如:遗体转火化通知殡殓需要出机操作。这里需要增加windows一体触控机,方便工作人员操作。〖新增〗:殡殓组一体触控机客户端程序和界面展示〖新增〗:待处理业务数据,和总台/车间联动〖新增〗:语音播报(2)火化车间LED屏幕展示调整〖修改〗:火化车间LED屏,调整火化逝者信息的展示。<3>、火化车间LED屏数据调整〖修改〗:表格中“火炉名称”改为“火化炉号”;高档炉LED同步修改。9、冷冻业务调整〖修改〗:添加冷冻信息,保存时在弹出框中大字体显示冷冻时间,员工核对确定。〖修改〗:冷冻资料编号,查询位置更换〖修改〗:冷冻资料重名情况下,关联逝者出现混淆的情况处理。〖新增〗:首页增加厅堂使用情况展示/并设置权限控制10、财务科<1>、新增统计报表1张。统计报表中“挂账缴费”一项现在是以单位名称分类汇总显示,希望能增加以服务类别归类进行汇总显示。建议通过新增报表来调整。〖新增〗:基本非基本服务类别报表展示界面〖新增〗:基本非基本服务类别报表查询条件〖新增〗:基本非基本服务类别报表导出<2>、填写时候的限定。服务部业务收费项目中“其他”项目一栏,现在很多没有填写具体事项,不清楚具体是什么内容,每笔都要进行核对,不便工作。应增加备注信息,并强制要求填写。〖新增〗:费用栏目增加备注信息〖修改〗:报表中展示备注信息11、千秋堂<1>、寄存欠费统计功能中查看详情、导出时,考虑新增具体格位编号与层数信息,方便统计超期骨灰,后勤处理超期骨灰时了解,该骨灰具体层数和位置编号,参照寄存统计功能中的位置信息的导出表格就行。〖修改〗:寄存欠费统计查看详情功能〖修改〗:寄存欠费统计导出功能并增加层数和位置编号<2>、新增功能:按费用档次进行统计汇总,汇总单明细按寄存统计表即可〖新增〗:费用档次统计汇总报表展示界面〖新增〗:费用档次统计汇总报表查询条件〖新增〗:费用档次统计汇总报表导出<3>、短信功能。能通过后台可向欠费客户发送欠费短信提醒,同时可自主选择客户发送欠费短信。〖新增〗:欠费客户发送欠费短信功能〖新增〗:自主选择客户发送欠费短信<4>、千秋堂寄存格位号码推送到总台时,希望不要在总台操作界面上显示一些因格位较高,未使用的T开头号码(特号)。以免错选,造成工作上的不便。。〖新增〗:参数设置过滤不使用的层数或T开头的格位〖修改〗:使用格位时,过滤参数配置中不展现的格位层数或T开头的格位12、数据传输链路加密〖新增〗:客户信息参数加密/解密算法。〖修改〗:所有页面参数传递,含客户信息的参数,传输加密/解密。13、客户隐私信息加密存储〖新增〗:加密算法调用〖新增〗:解密算法调用〖修改〗:所有含客户隐私信息的数据加密存储,解密访问。14、登录安全措施<1>、登录失败5次锁定帐户30分钟或联系管理员解锁〖新增〗:登录失败次数增加〖新增〗:登录失败次数修改〖新增〗:登录失败次数清空〖新增〗:锁定帐户时间增加〖新增〗:锁定帐户时间修改〖新增〗:锁定帐户时间清空〖修改〗:记录登录失败的次数〖修改〗:记录每次登录失败的时间〖修改〗:登录验证调整〖修改〗:管理员解除账号锁定状态〖新增〗:增加定时器判断账号锁定的时长〖新增〗:定时器自动解除账号锁定<2>、短信验证码登录〖新增〗:增加短信配置功能增加〖新增〗:增加短信配置功能修改〖新增〗:增加短信配置功能删除〖新增〗:增加短信三方接口对接〖新增〗:增加短信验证码发送功能〖新增〗:增加短信验证码登录验证功能<3>、微信扫码登录〖新增〗:增加微信扫码配置功能增加〖新增〗:增加微信扫码配置功能修改〖新增〗:增加微信扫码配置功能删除〖新增〗:增加微信扫码三方接口对接〖新增〗:增加微信二维码生成功能〖新增〗:增加微信二维码登录验证功能<4>、自主重置密码〖新增〗:增加重置密码短信验证〖新增〗:增加重置密码验证条件〖新增〗:重置密码页面设计〖新增〗:增加重置密码保存功能<5>、强制密码更换〖新增〗:强制密码过期周期设置功能(如:3个月)〖新增〗:用户登录管理中新增强制密码过期周期检测功能〖新增〗:弹出强制密码修改页面,修改密码〖修改〗:现有登录中整合强制密码修改功能(四)便民服务安全管控1、服务器网络调试〖新增〗:配合云机房调试访问短信通道〖新增〗:配合云机房调试访问微信支付通道〖新增〗:服务器配置调试短信功能〖新增〗:服务器配置调试微信支付接口(五)安装及培训1、设备安装、调试等2、各部门现场培训(六)其他情况说明1、盒子+电话使用常见为2个点位1)业务发展科-部分遗体需要联系公安等部门2)殡仪服务科-联系客户2、拨打和客户回拨都能录音1)支持客户回拨,拨打和客户回拨都需要录音2)旧话机能使用,如果旧话机有液晶显示号码功能,则会泄露客户电话号码(六)其他要求1、后端开发语言:C#2、前端开发语言:JavaScript/TypeScript3、数据库:MSSQLServer(七)硬件设备序号设备名称详细描述单位数量1语音电话盒套装语音电话盒+耳麦,支持RJ45网口通讯接口;支持二次开发;参数:Phone口、Line口、USB口、耳麦接口、电压 DC12V、DSP技术消除回音抑制噪音>60dB、频率响应300-3400HZ、采样率8K/S。套42语音电话控制器转接、录音、分发控制,支持RJ45网口通讯接口;支持二次开发;参数:LCD段码显示屏以及LED状态指示灯、录音数据格式Wav/ALaw、录音触发模式 压控/声控/键控/持续录音、信噪比>60dB、网络接口RJ-45、电话接口RJ-11、电压 DC12V台23Windows一体触控机I3-8代以上/8G/128G(固态)/WIFI/LAN/音响;大小:21.5寸;屏幕分辨率:1920*1080;触屏类型:电容;外壳:全封闭/支持壁挂;台11.3.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1.3.1.一、交付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付时间签订合同之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实施及上线工作。(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三)验收方式由采购人进行验收,成交供应商予以协助。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采购文件、合同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1.3.2.二、报价要求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产品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报价风险。只能在最高限价范围内报价,且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及方案。1.3.3.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一)质保期:本项目质量保证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质保期内,当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发生改变时,成交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免费修改相关内容。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升级和免费上门技术支持服务。(二)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在8小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三)质保期之后服务要求质保期外,成交供应商继续提供免费电话和远程技术支持,并以优惠的价格提供及时的现场维护和技术支持。1.3.4.四、付款方式(一)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且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二)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三)采购人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四)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方式:所有项目内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1.3.5.五、知识产权(一)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二)成果及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使用本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和向外泄露数据。1.3.6.六、培训(一)成交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免费培训(提供培训纸质和电子文档),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二)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提供有关程序接口,以备其它第三方系统能无缝接入该系统。1.3.7.七、其他※(一)若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一经发现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责任。(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4.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响应无效和采购终止1.4.1.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名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名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带※标准部分。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技术、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技术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1.4.2.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10%)10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2技术部分(60%)301.起评分:有效供应商的起评分为30分。2.扣分条款:响应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采购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采购文件第二篇中 “※”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从起评分中扣除3分,扣完为止。根据技术响应偏离表内容进行评审10整体实施方案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整体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组织与管理、各项管理制度、项目建设规划及进度计划、系统安装方案、系统测试方案、系统验收管理、运行保障方案、风险管控方案。(1)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2)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3)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4)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5)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方案。2.方案中任有一处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况的,视为一处瑕疵:①要素欠缺、仅有标题而无实质意义叙述内容、内容表述不完整;②方案及措施存在不科学、不合理之处,或存在逻辑漏洞;③内容粗略,难以理解方案中的所表达意图,或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或无连贯性;④内容空泛,无具体实施方法或内容;⑤方案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方案相关内容不利于项目目标实现;⑥方案内容中包含其他项目名称,或出现与本项目不相关的其他内容;⑦操作性不强或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目标。10技术设计方案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技术设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系统功能描述、系统设计、业务管理目标的支撑能力。(1)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2)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3)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4)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5)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10培训方案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包含:培训目标、培训组织机构、培训内容、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培训对象。(1)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2)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3)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4)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5)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方案。2.方案中任有一处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况的,视为一处瑕疵:①要素欠缺、仅有标题而无实质意义叙述内容、内容表述不完整;②方案存在不科学、不合理之处,或存在逻辑漏洞;③培训内容不全面,描述模糊或不完整,缺乏对具体培训项目的详细说明;④培训目标不明确,过于笼统,缺乏具体量化指标,难以评估培训效果;⑤内容粗略,难以理解方案中的所表达意图,或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或无连贯性;⑥方案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方案相关内容不利于项目目标实现;⑦操作性不强或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目标。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采购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30%)10企业业绩2022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信息化建设项目业绩的,有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质保期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质保期每增加1年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承诺书内容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不一致,实施时以承诺内容为准。10售后服务方案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保障措施、故障响应及处理、服务质量保证。(1)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2)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3)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4)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5)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方案。2.方案中任有一处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况的,视为一处瑕疵:①要素欠缺、仅有标题而无实质意义叙述内容,内容空泛、无具体方法或内容,内容表述不完整;②方案缺乏科学合理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③方案出现矛盾或流程违反常识;④售后服务流程体现出效率低下或没有时效性;⑤售后服务措施保障、培训计划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⑥方案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方案相关内容不利于项目目标实现;⑦操作性不强或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目标。8企业资质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2、供应商具有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颁发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四级得0.5分,三级得1分,二级得1.5分,一级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4.3.三、响应无效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名或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招标控制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4.4.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5.1.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5.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采购合同格式;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5.3.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保证金: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五)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建议在电子文档载体上备注供应商名称);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名或盖章。(七)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八)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1.5.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5.5.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5.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相关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相关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5.7.七、采购代理相关费用(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费用,采购代理费用:6000元。(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信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重庆银行江北支行账号:2601010400159361.5.8.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1.6.第六篇采购合同格式采购合同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项目名称相关内容数量综合单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技术及质量要求二、商务要求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7.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偏离表(二)其它资料(格式自拟)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1.7.1.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总价报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以我方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1.7.2.二、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偏离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可参照技术部分评分需要的资料提供,为方便专家评审,可自行编制目录)1.7.3.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可参照商务部分评分需要的资料提供,为方便专家评审,可自行编制目录)1.7.4.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电子邮箱:@(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电子邮箱:@(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1.7.5.五、其他应提供的材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采购文件获取表采购项目编号CZ(C)25826项目名称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安全升级项目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办公电话邮箱地 址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日期2025年 月 日工本费:人民币500元/份,共计500元温馨提示:供应商未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回传汇款凭证、盖章的采购文件获取表或未按时缴纳工本费从而影响投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安全升级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