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组织服务联合体招标公告(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2025)



2025年北碚区社会组织服务联合体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5月30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预算金额:
300,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6月3日 至 2025年6月9日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6月10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5年6月10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三楼会议室。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5年6月10日 14:30
磋商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三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
采购经办人:梁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886231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将军路80号
代理机构:重庆承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廖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533033543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30号8-10

九、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2025年社会组织联合体社工项目.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项目名称:2025年北碚区社会组织服务联合体项目采购人: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承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2-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5-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8-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9-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4-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19-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1-1.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承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5年北碚区社会组织服务联合体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2.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2025年北碚区社会组织服务联合体项目301其他未列明行业1.3.二、资金来源福彩资金及其他补助资金,预算金额为30万元。1.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5.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9日;2.报名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将《竞争性磋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390658457@qq.com(邮箱);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包。(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三楼会议室。(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6月10日北京时间14:00-14:30。(七)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6月10日北京时间14:30。(八)磋商保证金:按照《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关于持续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取消磋商保证金收取。1.6.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7.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8.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电话:023-68862311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将军路80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承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廖老师电话:15330335432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30号8-10附件1竞争性磋商报名登记表项目名称2025年北碚区社会组织服务联合体项目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QQ邮箱单位地址备注:1.91.10.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将《竞争性磋商报名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390658457@qq.com(邮箱)。1.11.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一、项目概况《关于印发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公益慈善三大服务联合体建设方案的通知》(渝民〔2024〕24号)文件要求,按照系统集成、规范高效、共建共享原则和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功能完备、服务高效建设思路,在有条件的区县建设集党建统领、孵化培育、能力提升、资源整合、引领示范、清正廉洁建设、成果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社会组织服务联合体,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能力,大力强化社会组织扶持培育监管,助力社会组织改革创新,有效提升社会组织规范性、活跃度,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同时,该文件也提出“倡导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社会组织承担联合体运营管理,提供专业服务。”二、项目服务内容(一)平台运营。依托北碚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等相关阵地持续建立完善集引导、培育、扶持、服务于一体的社会组织服务联合体,开展场地运营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平台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做好常态运营基础保障、对外接待及宣传、固定资产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负责平台的设备设施维护及清扫保洁工作,承担水电费、物管费及网络费用等。探索打造社会组织联合体分部。协助民政局办理日常事务工作,定期向民政局汇报运行情况。与救助联合体保持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共同推进相关工作。成果要求:1.形成北碚区社会组织服务联合体管理制度(包括基地管理办法、孵化流程等机制性文件,基地入驻协议、基地工作业务程序规范、内部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1套;2.形成社会组织分部建设方案1套,强化分部-本部联动工作。3.强化联合体氛围打造,形成可展示的氛围1套;4.加强工作沟通,重大活动提前半月沟通报告。(二)辅助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创建“碚社有为”党建品牌,协助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系,建立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台账,做好全区社会组织党组织及党员的动态管理。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孵化培育,指导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协助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党建活动,开展理论学习。配合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开展其他日常管理工作。成果要求:1.撰写“碚社有为”党建品牌创建方案1套;2.定期收集社会组织党建动态,建立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包括已建和应建未建等)工作台账1套并及时更新;3.开展社会组织党建专题培训及党建特色活动4次、清正廉洁建设培训1次、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培训1次,每次参加组织不低于15家。(三)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建设全区社会组织“1+N”孵化培育体系,协助区民政局指导各镇街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及工作开展,做好指导服务。做好全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品牌建设工作,提供注册协助、战略规划、管理咨询、成长辅导、服务设计、政策咨询、项目管理、资源链接、场地支持等服务。开展全区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现状调研,摸清全区行业协会商会的整体情况、发展现状、规模大小及发展困境。协助指导镇街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工作,收集整理社区社会组织优秀案例。成果要求:1.培育社会组织(含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30家,引导全区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大局。2.为社会组织提供政策咨询、能力建设、注册引导、公益宣传、服务场地支持等服务不少于25家,服务人次不低于50人次。3.组织各类社会组织集中培训(面向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工作人员等,开展法律法规、项目运作、业务技能、专业知识等培训)6次,平均2月1次,每次不少于20家参加;4.围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主题完成调研报告1份;5.收集整理、包装策划社区社会组织优秀案例不少于5个。6.探索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经验交流沙龙1场。(四)社会组织人才培育。依托北碚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打造北碚区社会组织人才基地、志愿者实践基地,孵化指导社会组织,助力社会组织成长。筛选行业领域专业人才,优化扩容社会组织人才智库,积极发挥人才智库作用,服务本地社会组织发展。开展项目设计、资源链接及运营管理指导等工作,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支持,链接不少于项目总资金15%的等价各类社会资源。成果要求:1.打造北碚区社会组织人才基地1个、志愿者实践基地1个,协助做好9.5中华慈善日【重庆慈善周】等慈善志愿服务活动,依托社会组织人才基地、志愿者实践基地组织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不少于1场,参与人数不少于50人;2.筛选行业领域专业人才,优化扩容社会组织人才智库,持续引入专家型、专业技术型、行动型人才智库,其中专家型人才不少于10人,技术型人才不少于20人,行动型人才不少30人,积极发挥人才库作用,赋能社会组织发展;3.开展项目设计、资源链接及运营管理指导等工作,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支持,链接不少于项目总资金15%的等价各类社会资源。(五)搭建社会组织交流提升平台。策划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完成方案撰写、策划实施、督导项目开展等大赛全流程服务),推动我区创投大赛品牌化,通过竞争机制选拔优质社会组织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资源对接和能力建设,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建立需求清单,策划实施民政服务项目,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益服务。成果要求:全年分类策划组织开展创投大赛不少于2场,实施项目不少于6个;(六)推进成渝社会组织合作发展。加强成渝两地(特别是北碚、遂宁)社会组织合作,推动社会组织协同发展。搭建成渝两地行业协会商会交流发展平台,协调推进两地行业协会商会等开展交流合作。成果要求:开展成渝社会组织交流合作2次。(七)宣传推广。开展立体宣传,在区级、市级、国家级媒体上推送中心报道,运营微信公众号,常态保障每月宣传信息。制作区社会组织服务联合体宣传片。负责联合体品牌塑造、宣传推广,印制宣传折页、画册等宣传品。及时更新联合体文化氛围展示内容等。成果要求:1.内部宣传方面,每月提供经认可的活动简报不少于2篇、经验型材料(每篇不少于500字)不少于1篇;2.对外宣传方面,市级媒体不低于2次/年、区级媒体不低于4次/年、自媒体不低于24次/年。(八)项目结项。项目结项时提交项目成果1份(项目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调研报告、案例、手册、书籍、论文等);项目结束时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围绕着社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全年形成经认可的经验总结材料不少于2篇。(九)协助完成其他社会组织改革创新相关工作。三、人员要求项目团队需要2名固定工作人员,至少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需要2个及以上的支持团队,至少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具备社会工作等职业资格。四、其他要求(一)为本项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按实施方案推进落实。(二)对服务对象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外传;一切对外报送材料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报送。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接触到的所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保密义务在合同期满后继续有效。如违反保密义务,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三)尊重知识产权,对项目提炼的有关工作创新举措或亮点工作等内容,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在项目实施区域外使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成果、资料的知识产权均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不得将这些成果用于其他项目或向第三方转让、许可使用。1.12.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13.一、服务期、地点1.14.(一)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15.(二)服务地点:北碚区范围内。1.16.二、报价要求1.17.(一)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只填报总价,不填报明细报价表。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调研费、培训费、活动经费、宣传经费、差旅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1.18.(二)结算: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本次采购结算价以成交价(即:最终报价)进行结算,在竞争性磋商范围内的报价包干使用。1.19.三、付款方式1.20.(一)采购人按照项目合同金额分3次向供应商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中期评估达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终期评估达标且审计报告无问题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1.21.(二)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有效的税务发票,成交供应商未提交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暂不支付相应款项。1.22.四、违约责任1.23.如出现以下情况即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须退还采购人已支付全部款项:1.24.(一)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与成交供应商响应的技术需求不一致;1.25.(二)成交供应商成交后,不能按期完成项目开发部署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1.26.五、验收方式1.27.采购人组织验收评审小组,对本项目进行审查验收。1.28.六、知识产权1.29.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29.1.七、其他1.30.(一)为本项目提供项目团队,确保项目顺利实施。1.31.(二)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作出响应。1.32.(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33.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34.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所有内容。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提示:请慎重考虑是否推荐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供应商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该种情况的处理方式予以明确。)1.35.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20%)2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2服务部分(60%)项目分析(15分)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提供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实施地基本情况的了解、社会背景分析、服务对象基本情况和需求情况分析等。评审小组对方案的针对性、完整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5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12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8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的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1.提供方案(格式自定)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1)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2)内容存在逻辑漏洞;(3)内容存在常识错误;(4)内容存在科学原理错误;(5)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6)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7)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项目目标和计划(15分)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提供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目标响应背景分析、回应拟解决的问题和相关方需求等。评审小组对方案的针对性、完整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5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12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8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的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服务宣传方案(15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情况提供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服务的详细操作、如何开展宣传服务、宣传媒介、宣传形式等。评审小组对方案的针对性、完整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5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12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8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的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项目管理(15分)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提供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过程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评审小组对方案的针对性、完整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5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12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8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的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3商务部分(20%)团队配置(7分)项目团队中,项目负责人和专职人员共计不超过3人:1.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和专职人员中每具有1名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得4分。2.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和专职人员中每具有1名中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得2分。3.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和专职人员中每具有1名初级(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得1分。注:本项计分人数不超过3人,最多得7分。提供拟配备人员名单并明确所担任职务、行业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机构荣誉(7分)1.供应商获得社会组织评估5A等级的得5分;获得4A等级的得3分;获得3A等级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获得国家级关于社会工作表彰奖励的得2分;获得省市级关于社会工作表彰奖励的得1分。此项最多得2分。类似业绩(6分)2022年至今供应商承担过类似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且经终期评估获得优秀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最多得6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对小微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36.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37.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38.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39.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40.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41.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六)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1.42.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43.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44.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45.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为:3000元;(二)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账户:开户单位:重庆承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冉家坝支行账号:01250141700011161.46.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1.47.九、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48.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就2025年北碚区社会组织服务联合体项目达成以下服务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执行。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49.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方案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相关证明材料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1.50.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磋商项目名称:2025年北碚区社会组织服务联合体项目单位:元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总计注:1.供应商应按项目情况填写本表。2.该表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或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1.51.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磋商项目名称:2025年北碚区社会组织服务联合体项目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并按要求签署或盖章。(二)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建议按第四篇评审标准中服务部分要求的内容编写)1.52.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磋商项目名称:2025年北碚区社会组织服务联合体项目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并按要求签署或盖章。(二)按第四篇评审标准中的商务部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1.53.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2025年北碚区社会组织服务联合体项目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2025年北碚区社会组织服务联合体项目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组织服务联合体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