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仪器设备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矿产实验研究中心20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矿产实验研究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分析仪器)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矿产实验研究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分析仪器)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9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B-2025-Z-050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矿产实验研究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分析仪器)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8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00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全谱交直流电弧发射光谱仪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 ;标项 3,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无;标项3: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9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9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矿产实验研究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88号
联系方式:0994-2331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益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416号盈科国际中心30楼3001室
联系方式:0991-3651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楠
电 话:0991-3651985

附件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矿产实验研究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分析仪器)【xie】.doc450.4K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矿产实验研究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分析仪器)(项目编号:ZYZB-2025-Z-050)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矿产实验研究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岩矿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代理机构:中益招标有限公司采购内容:分析仪器项目编号:ZYZB-2025-Z-050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5第三章合同协议书21第四章采购需求31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31.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矿产实验研究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分析仪器)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矿产实验研究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分析仪器)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9日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YZB-2025-Z-050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矿产实验研究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分析仪器)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8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数量:1预算金额(元):20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标项二标项名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数量:1预算金额(元):12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标项三标项名称:全谱交直流电弧发射光谱仪数量:1预算金额(元):6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2、3: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无;标项3: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方式:免费获取,投标人登陆政采云账户(网址: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9日16: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9日16: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矿产实验研究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岩矿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地址: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路2号联系方式:0991-48125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益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416号盈科国际中心30楼3001室联系方式:谢楠高庆龙0991-365198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谢楠电话:0991-3651985185991925652.第二章投标须知2.1.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矿产实验研究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分析仪器)第二章第1.2款采购内容(分析仪器 )第二章第1.3款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第二章第1.4款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二章第1.5款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2、3: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矿产实验研究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岩矿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地 址: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路2号联系方式:0991-4812519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益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16号盈科国际中心30楼3001室 联系人:谢楠联系方式:18599192565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无;标项3: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第二章第3.2款(4)信用查询时间2025年05月30日-2025年06月19日查询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不接受第二章第6.2(3)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无第二章第7.1款现场考察不组织第二章第8.1款分包不允许第二章第9.1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中小企业在融资、保证金、履约保证等方面有需求的,可查询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相关政策,通过专业化的担保途径解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3款招标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章第11.1款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9日 16:00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5.5款预算资金380万元第二章第16.1.4款业绩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第二章第17.1款投标保证金1、金额:标项1: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标项2:24000.00元(大写:贰万肆仟元整)标项3:120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2、形式:支票、汇票、保函、单位账户网银转账等非现金形式;3、递交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4、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到帐后,至代理机构处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如需):5、账户信息:单位名称:中益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东路支行帐 号:991905768210301注:用网银转账提交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未按招标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请各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注明项目名称(若字数超标,可自行简写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如未注明,造成保证金无法查明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第二章第18.1款投标文件有效期120日历日第二章第19.1款投标文件份数经加密的电子版文件一份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0.2款封面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第二章第22.1款政采云平台政采云平台五、响应文件的评审第二章第29.1款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二章第30.1款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5.1款财政部门指定发布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第二章第37.3款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5-10%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39.1款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向中益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质保期一年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中出现的商标、名称或供应者等均不做特别指定的要求,仅作为对技术规格的描述要求,按“或相当于”理解,供应商在投标时不得低于此要求。2.2.投标须知正文2.3.一、总则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采购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采购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项目地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5履约期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招标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5偏离2.5.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投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2.5.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2.6特别说明2.6.1除招标文件内有特殊说明外,本次投标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投标单位法人所拥有。2.6.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6.3供应商在招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文件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供应商资格条件。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供应商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供应商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投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3.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供应商在项目地具有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等能力。4.费用和知识产权4.1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采购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4.2供应商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联合体形式6.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投标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考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分包8.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供应商符合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的,报价可以优惠扣除。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须知前附表。9.2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9.3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有需求的,可查询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相关政策,通过专业化的担保途径解决。2.4.二、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合同协议书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10.2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3评审委员会根据与供应商投标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1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2.1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委员会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10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12.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2.5.三、投标文件13.一般要求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3.2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3.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3.4投标文件应采用加密的电子版形式,纸质版、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13.5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14.投标文件的组成14.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性自查表(2)投标函、投标声明(3)投标保证金(4)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及报价说明(5)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材料(6)项目方案(7)响应/偏离表(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14.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5.报价15.1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内容,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5.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内所有服务费的总和,供应商应结合市场状况、工作成本进行自主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履行本项目所必须所须发生的全部费用和供应商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完成满足实体检测、节能检测要求的一切费用(含税金),包括但不限于仪器设备费、检测费、技术工作费、报告文本费、规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包含为达到检测条件所需的其他费用)。各综合单价不因检测数量变化、位置、市场价格波动、政策变化及所有不可预见等因素改变而增减。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项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分项报价的单价和合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15.3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五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1.1款的有关要求。15.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5.5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5.6采购人不保证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16.符合投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1供应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16.1.1供应商应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能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6.1.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而被拒绝。16.1.3至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6.1.4供应商应当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6.2供应商对本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的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进行重点全面描述及承诺,并提供相应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经国家机关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8.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7.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未按投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17.4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投标文件有效期18.1投标文件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投标文件须上传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9.2投标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2.6.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加密,在解密时间内,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进行解密。20.2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加密和解密,将导致代理机构无法接收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2.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2.7.五、投标文件的评审23.投标程序23.1投标程序:唱标、初步审查(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澄清、投标、综合评分、推荐候选供应商。23.2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3.2招标按本章第28.1款或者第28.2款情形进行。24.初步审查24.1评审委员会对参加投标的单位提交的首次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的,其投标文件无效,评审委员会应当告知有关投标单位。25.资格审查25.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项目评审因素资格性检查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2)提供上一年度(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近12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按实际时间提供)3)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时间提供)4)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时间提供)5)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2、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须知3.2项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结论是否通过审查,进入下一阶段1)“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应写“通过”或“不通过”。2)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表中全部为“√”,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若审查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全部成员投票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6.符合性审查26.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包括首次提交的投标文件、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项目评审因素符合性检查1、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字迹清晰可辨2、投标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4、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5、投标文件承诺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6、报价具有唯一性,未超过采购项目预算7、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不符合采购文件的其他要求结论是否通过审查,进入下一阶段1)“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应写“通过”或“不通过”。2)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表中全部为“√”,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若专家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专家投票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7.澄清27.1评审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包括首投标应文件、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28.投标28.1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投标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投标,并给予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平等的投标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28.2对于未明确投标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投标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投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情况认为投标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直接与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投标。28.3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招标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服务要求,需经投标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投标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投标单位的解决方案。28.5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或者报价应按本章第19.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统一递交给评审委员会。28.6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可以根据投标情况退出投标,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投标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7.4款规定退还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28.7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且又未按本章第28.6款规定退出投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9.综合评分29.1经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9.2评审时,投标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供应商最终得分=最终价格评分A(含D中小企业价格折扣)+B+C。29.3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标项1:项目评审内容分值A:价格评分30分价格基准值的确定: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效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满分。30分B:技术部分评分64分技术指标及配置投标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的得 40 分。带“*”号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的,每项扣 4 分;其余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或缺项的,每项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注:1、带“*”项技术指标及配置需提供产品厂家官网截图或厂家公开发布的技术白皮书(技术书册)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证明,否则不予认定。40分实施方案(1)交货期优于采购文件要求得4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1分;(2)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产品供货安装计划与调试等、安全保证措施方案等)内容全面、切实可行,得6分;以上内容每有一条缺失扣3分,描述不清或逻辑混乱的扣1.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方案不得分。不提供则不得分。10分售后服务体系及服务情况根据投标人制定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期限、质保期、售后服务人员、售后响应时间等)。以上内容每有一条缺失扣2分,描述不清或逻辑混乱的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方案不得分。8分培训计划据本项目所有供应商提供的培训计划(含:对甲方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安排、现场培训、使用方法培训、简单维护保养、常见故障的维修等)以上内容每有一条缺失扣1分,描述不清或逻辑混乱的扣0.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方案不得分。6分C:商务部分评分6分经营业绩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分6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分D: 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二)价格扣除办法: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项2:项目评审内容分值A:价格评分30分价格基准值的确定: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效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满分。30分B:技术部分评分46分技术指标及配置投标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的得 30 分。带“★”号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的,每项扣 3 分;其余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或缺项的,每项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注:1、带“★”项技术指标及配置需提供产品厂家官网截图或厂家公开发布的技术白皮书(技术书册)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证明,否则不予认定。30分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产品供货安装计划与调试等、安全保证措施方案等)内容全面、切实可行,得6分;以上内容每有一条缺失扣3分,描述不清或逻辑混乱的扣1.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方案不得分。不提供则不得分。6分售后服务体系及服务情况根据投标人制定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期限、质保期、售后服务人员、售后响应时间等)。以上内容每有一条缺失扣1分,描述不清或逻辑混乱的扣0.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方案不得分。4分培训计划据本项目所有供应商提供的培训计划(含:对甲方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安排、现场培训、使用方法培训、简单维护保养、常见故障的维修等)以上内容每有一条缺失扣1分,描述不清或逻辑混乱的扣0.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方案不得分。6分C:商务部分评分24分经营业绩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分4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分优惠措施需承诺合同签订后提供产品的同时提供赠送的耗材等实质性优惠措施,承诺函中需包含可提供赠品数量及价值。以各响应单位提供的承诺函中赠品价值进行横向对比,满分为20分,按赠品价值高低依次递减5分。(价值相同名次可并列)20分D: 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二)价格扣除办法: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项3:项目评审内容分值A:价格评分30分价格基准值的确定: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效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满分。30分B:技术部分评分64分技术指标及配置投标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的得 40 分。带“*”号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的,每项扣 4 分;其余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或缺项的,每项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注:1、带“*”项技术指标及配置需提供产品厂家官网截图或厂家公开发布的技术白皮书(技术书册)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证明,否则不予认定。40分实施方案(1)交货期优于采购文件要求得4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1分;(2)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产品供货安装计划与调试等、安全保证措施方案等)内容全面、切实可行,得6分;以上内容每有一条缺失扣3分,描述不清或逻辑混乱的扣1.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方案不得分。不提供则不得分。10分售后服务体系及服务情况根据投标人制定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期限、质保期、售后服务人员、售后响应时间等)。以上内容每有一条缺失扣2分,描述不清或逻辑混乱的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方案不得分。8分培训计划据本项目所有供应商提供的培训计划(含:对甲方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安排、现场培训、使用方法培训、简单维护保养、常见故障的维修等)以上内容每有一条缺失扣1分,描述不清或逻辑混乱的扣0.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方案不得分。6分C:商务部分评分6分经营业绩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分6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分D: 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二)价格扣除办法: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30.提出中标候选人30.1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评审价格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1.确定中标单位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单位。32.终止采购3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招标采购活动,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33.重新评审33.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投标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委员会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4.保密及串通行为34.1评审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4.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投标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应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投标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公开招标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投标文件或者退出、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投标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2.8.六、中标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5.中标信息的公布35.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6.询问及质疑36.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询问或者质疑的,必须遵守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且应提交纸质的质询或者质疑文件原件,并须附证明材料,同时说明供应商联系人、联系方式。原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被授权代表签署。37.成交通知37.1中标单位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单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7.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7.3中标单位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7.4中标单位没有按照本章第37.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8.签订合同38.1投标文件、中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8.2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8.3中标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中标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8.4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2.9.七、其他规定39.采购代理服务费39.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0.其他规定40.1投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货物类)第一部分合同书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招标人(全称):(甲方)投标人(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2、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商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金额合计3.合同金额3.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3.2本合同价为固定总价。4.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5.付款方式: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组成合同的文件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采购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7)其他合同文件。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招标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投标人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投标人(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承诺售后服务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伴随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生效23.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4.附则24.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三部分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2(6)款项目现场第5.1条履行合同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第9.2(1) 款质量保证期 第9.2(3) 款响应时间第13.5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第14.2(6) 款伴随服务1、售后维修维护、缺陷坏损货物更换2、按通用条款执行第20.2条解决争议的方式第24.1条合同未尽事项附件1 供货明细表附件1货物配置清单货物名称:合同编号:序号名称型号规格厂家、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备 注制表人:(盖供货公司章)联系电话:4.第四章采购需求5.标项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仪器总体要求*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要求为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要求为串级四极杆质谱仪,而非普通的单级四极杆质谱仪。2、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要求能适用于应用领域广泛的各种样品的元素分析、同位素分析分析任务,满足环境、食品、医药、地质、金属材料、生物样品、化工材料分析等。3、仪器要求要求能进行样品定性、半定量、定量、同位素比分析。2.仪器工作环境2.1工作环境温度:15-30℃;2.2工作环境湿度:<80%(无冷凝);2.3电源:单相200-240V,50Hz;二、仪器技术要求1、进样系统:1.1配置高灵敏度同心雾化器和小体积旋流雾室进样系统。1.2为减小样品记忆效应,雾室应直接连接到炬管的基座上,而无需在雾室与炬管之间使用传输管。1.3全景式彩色等离子体观测窗,实时监测锥孔及喷射管孔样品沉积,便于维护和清洗。2.全基体进样系统(AMS):*2.1可实现样品气体稀释,稀释倍数大于100倍。*2.2可通入纯氧气,实现有机样品的直接进样分析。2.3可通入等离子体改性气甲烷气,实现特殊应用分析。3、射频发生器:*3.1、高频率自激式全固态射频发生器,要求频率30MHz以上,3.2、具有虚拟接地的、不额外依靠外部物理接地的消除锥口二次电弧放电技术,无需屏蔽炬等额外安装与维护,无需屏蔽炬等额外消耗。如需要屏蔽炬,需要配置20套屏蔽炬备用。*3.3等离子体工作线圈无需外部冷却水额外冷却,实现超低射频能量损耗。3.4、等离子体炬位XYZ三轴计算机全自动调节。*4、气体控制:使用不少于5个高精度气体质量流量控制器,控制包含等离子体气、辅助气、雾化气、全基体进样系统气和碰撞反应气等五路气体流量;5、接口:*5.1、为保证最强离子束聚焦和耐各类样品基体,接口部分应由三个锥构成,所有锥孔直径都不小于0.9毫米。5.2、锥间不通入气体。6、四极杆离子偏转器:*6.1四极杆设计,可同时进行目标离子选择和不带电物质去除。*6.290度离子偏转技术,实现分析离子与未电离的中性粒子和光子彻底分离。6.3离子透镜彻底免维护。7、四极杆碰撞反应池:*7.1具有轴向加速的四极杆碰撞反应池系统。7.2具有动能甄别碰撞模式消除干扰。*7.3具有四极杆动态带宽调谐反应模式消除干扰。*7.4可以使用包括氦气,氢气、甲烷,氧气等多种碰撞或反应气体及混合气。*7.5可使用纯氨气作为反应气体(>99.999%)*7.6单次分析中,可实现标准模式、碰撞模式和反应模式切换。*7.7池体内部或池体前端应具有一套可实现全质量筛选功能的四极杆结构设计,从而实现强反应性气体下反应副产物的去除。*7.8具有智能电子稀释技术,可实现一次进样中直接分析1000ppm钠标准溶液,得到10个以上不同稀释倍数的检测。8、四极杆质量分析器:*8.1质量范围:1-285amu.*8.2分辨率:0.1-2.0amu连续可调。8.3驱动频率≥2.5MHz。9、检测器:9.1长寿命、双模(脉冲方式和模拟方式检测)同时型检测器。*9.2检测器瞬时采集速率不低于100,000数据点/秒。10、真空系统:*10.1、四级真空系统。*10.2、关机后24小时冷启动至工作所需要的真空度时间≤8分钟,真空度最高可达10-8Tor。*11仪器面板11.1嵌入式液晶触摸屏*11.1.1液晶触摸屏可进行硬件控制,包括锥、真空、等离子体等。*11.1.2液晶触摸屏可实时显示测试结果。*11.1.3液晶触摸屏可视化仪器参数诊断,查看仪器运行参数,包括雾化气背压,真空压力等。*11.1.4液晶触摸屏可以进行仪器运行分析与统计,包括氩气消耗,仪器运行时间等。*11.1.5液晶触摸屏可查看仪器维护视频。*11.2仪器面板LED状态显示灯*11.2.1LED灯不同颜色状态显示仪器操作模式、数据采集模式和待机模式。12、软件:12.1、操作系统:Microsoft®Windows10以上操作系统。*12.2、可实现仪器自动开机、自动优化、自动分析和自动关机的无人值守分析。*12.3、多元素分析不同元素可以设置超过15个不同的分辨率。*12.4、ICP-MS操作软件允许在多台电脑(10台以上)脱机安装并处理数据以及操作演示。*12.5提供基于浏览器的网页版数据查看功能,电脑无需连接网络,随时可进行数据查看、处理、导出,独立运行,无需启动仪器操作软件。*12.6仪器提供接口,将生成的数据集可直接从软件发送至LIMS系统13、仪器整体性能13.1、灵敏度:低质量数:≥50Mcps/ppm;中质量数:≥100Mcps/ppm;高质量数:≥80Mcps/ppm13.2、随机背景:<1cps(220amu)13.3、氧化物离子(CeO+/Ce+)≤2.5%,不使用制冷雾室13.4、双电荷离子(Ce2+/Ce+)≤3.0%13.5、检出限:Be(9):<0.5ppt;In(115):<0.1ppt;U(238):<0.1ppt*13.6、稳定性:≤4%RSD(4小时)。不加内标,每10分钟测量一次。*13.7、同位素比精度:107Ag/109Ag同位素比,RSD<0.08%。*13.8四极杆最短驻留时间(dwelltime)10µs。13.9在一次样品测试中,可以设置8种不同分辨率,调节范围0.1-2.0amu。*13.10、低含量受干扰元素分析能力:1000mg/LNaCl基质中50ppt的80Se回收率优于95%。(提供官方发布的应用文章)13.11、同时形态分析能力:具有As和Cr形态同时分析的能力。(提供官方发布的应用文章)*13.12、具有将P和S转化为PO、SO离子进行检测的能力以消除NO、O2离子对P、S的干扰,分析PO、SO离子的检出限优于0.1ppb和0.25ppb。(以公开发表的论文文献为准)。*13.13、具有无需化学分离直接分析87Rb/87Sr比值的能力(所需分辨率287,000),分析结果的误差与TIMS相比小于1%。(以公开发表的论文文献为准)。*13.14具有分析5N高纯氧化钆中Tm、Yb、Lu杂质含量的能力(提供官方发布的应用文章)*13.15具有分析5N高纯氧化铽中Lu杂质含量的能力(提供官方发布的应用文章)*14自动进样器配置同品牌快速自动进样器,自动进样器位数不小于270位,可以实现快速进样,测试时间15个元素120个样品不大于100分钟,1个元素120个样品不大于40分钟。三、配置要求: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主机以及安装工具包1套,包含高灵敏度同心雾化器和小体积旋流雾室;全基体进样系统;全彩色等离子体观察窗;等离子体位置XYZ三轴全自动调节;三锥接口;射频发生器;1.0mm以上直径的采样锥和0.8mm以上直径的截取锥;四极杆离子偏转器;带轴向加速的四极杆碰撞反应池;含预四级杆的超高稳定特种合金四极杆质量分析器;双模同时检测器;四级真空系统;操作软件等。2、循环冷却水1套3、仪器调试溶液1套4国内配套配置要求:4.1、知名品牌商用电脑*14.2、激光打印机*14.3、15KVAUPS电源1套(延时不小于1小时)*1四、售后服务与培训1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仪器的安装调试,并达到标书和技术文件(仪器说明书等)要求的性能,如果现场安装测试指标未通过,购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2供应商免费提供用户现场安装、调试及培训。安装工程师在用户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现场讲解培训,人员不限。免费提供仪器使用手册、培训教材、应用文章等。保证用户掌握基本操作,可以正确操作使用仪器。3供应商提供免费专业培训名额2名,包括仪器的基本原理、操作、日常维护及基础分析仪器理论课程,并提供上机培训。*4制造厂家国内子公司必须具备ISO9001/ISO14001质量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必须包含“安装维修服务”。5提供终身的技术支持。在客户遇到困难,可及时提供方法开发和应用支持的指导。6.标项2: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招标参数★为关键项1.总体要求1、全谱直读型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广泛应用于各行业的科研和生产过程分析,可方便的进行定性、半定量和精确的定量分析,是常量、微量和痕量无机元素同时分析的理想仪器。★2、所投产品必须为制造厂商同类型产品中的高端且成熟的型号,该型号信息网络可查,不允许因本次投标升级原有配置。提供同型号产品至少5份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2.技术要求2.1进样系统:2.1.1高效同心雾化器或平行通道雾化器,保证仪器高灵敏度的同时具有良好的耐盐特性,可选有机进样器、高盐雾化器、氢氟酸雾化器。2.1.2分体设计的可拆卸式石英炬管,预准直的炬管座内置式气路连接。2.1.312滚轮,4通道蠕动泵,泵速调节范围不小于0-120rpm,连续可调。★2.1.4气路部分均采用高精度的质量流量计控制,其中等离子体气流量控制精度≤1L/min,辅助气流量控制为等于或优于0.1L/min,雾化器流量控制调节步长等于或优于0.01L/min★2.15不低于240孔位自动进样器,样品管体积≥15mL,XYZ三轴进样系统(提供实物照片证明)★2.16自动稀释进样系统,该系统至少有2*6通阀,1*7通阀,1*12通阀及三个注射泵系统组成。与OES主机同一流路在线联用,同一软件平台操作,ICPOES主机软件可控制该设备。样品超标线时候可实现5-200倍的自动稀释,100倍以内稀释精密度≤2%;自动配标线可以实现从单一母液配置标线,且R2≥0.999;(提供设备实物照片,彩页资料证明)2.2检测器★2.2.1检测单元:≥100万像素CCD检测器,一次曝光,在光谱仪波长范围内具有连续像素,能任意选择波长,全谱段响应,且具有防溢出功能设计;(须响应具体的像素数值并盖章证明)★2.2.2采用高效半导体进行检测器恒温,恒温温度≥-10℃;(须响应具体的温度数值,恒温温度提供软件截图并盖章证明)2.2.3高紫外量子化效率,无镀膜,量子化效率不低于75%,具有极宽的动态范围和极快的信号处理速度2.3光学系统:.稳定高效的中阶梯光栅光学系统★2.3.1恒温温度≤36℃,精密度±0.1℃,驱氩气;(须响应具体的数值,恒温温度提供软件截图并盖章证明)★2.3.2中阶梯光栅石英棱镜二维分光系统,不接受CaF2棱镜系统,中阶梯光栅刻线密度≥80条/毫米;★2.3.3焦距:≤390mm(须响应具体的数值);★2.3.4波长范围:165-900nm,全波长覆盖;可测Al167.079nm,Cs894.347nm谱线。(提供Al167.079nm,Cs894.347nm谱线的测量截图并盖章证明)★2.3.5利用无干扰的汞/氖的特征谱线,对光谱的细微偏移进行实时校正,确保长期稳定性;(提供技术说明文件并盖制造商公章)2.3.6吹扫型光室:对189nm以下波长测定,选择氩气进行光路吹扫;2.3.7光学分辨率(FWHM):≤7pm@200nm;2.4等离子体:★2.4.1自激式全固态射频电源,可调范围不小于550-1600W,连续1W可调;(提供功率设置界面截图并盖章证明)2.4.2垂直矩管,轴向、径向双向观测;具备轴向衰减,径向衰减功能;★2.4.3提供≤550W超低功率待机;(须响应具体的数值,提供设置界面截图并盖章证明)2.4.4RF源频率40.68MHz或者27.12MHz;功率稳定性:≤0.1%,频率稳定性:≤0.01%2.4.5尾焰去除方式:空气切割或者冷锥去尾焰,如使用空气切割需配置空气压缩机;2.5软件要求:2.5.1图形化操作界面,软件操作方便、直观,具有定性、半定量、定量分析功能。2.5.2具有全谱采集功能,软件上可直接获取完整全谱图。2.5.3具有多种干扰校正方法和实时背景扣除功能:如标准比较法、内标法、干扰元素校正系数法(IEC)、标准加入曲线法等,丰富了用户多种分析研究的手段。2.5.4具有可视化炬焰观测模块(提供软件界面截图证明)。★2.5.5可集成同品牌超级微波消解仪,自动化分析仪器平台实现消解到测试的全流程自动分析(提供设备彩页资料及实物照片并盖章证明)。2.6性能要求:2.6.1分析速度:约每分钟200条谱线;2.6.2测定谱线的线性动态范围:≥105(以Mn257.6nm来测定,相关系数≥0.999);★2.6.3精密度:测定1ppm或10ppm多元素混合标准溶液,重复测定十次的RSD≤0.5%;★2.6.4稳定性:测定1ppm或10ppm多元素混合标准溶液,8小时的长时间稳定性RSD≤1%;(需要现场验收)2.6.5检出限:(单位ug/L,按JJG768-2005规定的元素)Zn213.8Ni221.6Mn257.6Cr283.5Cu324.7Ba455.40.510.5110.33.配置要求(主机标配)3.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主机1台3.2波长范围至900nm的光学系统1套3.3全自动氖或汞灯波长校正装置1套3.4石英进样系统一套(含石英旋流雾化室,石英同心雾化器,石英炬管,雾化室连接管,中心管)3.5ICP专用操作软件3.6安装附件包(含水路气路连接管*1套,耐高温排风管*1个,用户手册*1)3.7≥240位自动进样器,含15mL样品管3.8冷却循环水系统,制冷量1490W,温度范围5-35℃。3.9主流台式电脑一台,含操作系统3.10自动稀释进样系统1套3.11有机进样系统1套3.12激光打印机:多功能黑白激光打印机4.备件与耗材4.1恒温光室1套4.2全自动氖或汞灯波长校正装置1套(单独供货,不安装在光室)4.3RF射频源1套4.4石英进样系统一套(含石英旋流雾化室,石英同心雾化器,石英炬管,雾化室连接管,中心管)4.5冷却循环水系统,制冷量1490W,温度范围5-35℃4.6检测器及制冷单元1套4.7氩气质量流量控制器3套4.8控制电路板1套4.9可车载防震外壳1套5.服务要求5.1提供仪器的详细操作说明书。5.2用户现场免费安装、调试、培训,维修响应时间一般情况≤24小时,到现场时间小于72小时;供应商设有专业的培训中心,为用户提供免费培训(2人次,不少于4天)。5.3仪器安装调试合格后制造商提供保修期一年,制造厂方终生提供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7.标项3:全谱交直流电弧发射光谱仪技术参数1、仪器用途适用于地球化学样品中Ag、Sn、B、Mo、Pb等元素的测定;2、总体要求仪器能够满足(土壤样品化学成分分析1:250000)DZ/T0130.5-2006、(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规范1:250000)DZ/T0258-2014等标准的要求。3、工作条件*电源:380V,50Hz;环境温度15~30℃,相对湿度≤80%。4、技术参数*4.1光路形式:垂直对称式Ebert-Fastic型*4.2光路型式:三透镜复合聚焦*4.3光路焦距:≥600mm*4.4平面光栅:2400条/mm4.5色散率:0.65nm/mm(一级)*4.6理论光学分辨率:0.003nm(300nm)*4.7实际光学分辨能力:0.025nm*4.8波段范围:包含230~340nm*4.9波长准确度:±0.006nm(实时校正)*4.10波长重复性:≤0.001nm(实时寻峰)*4.11采集系统:高性能CMOS传感器基于FPGA技术的同步高速采集系统,全谱自动测量。4.12光源:交、直流电弧(两用)4.13电流范围:交流(2~20A)、直流(2~15A)4.14引燃方式:高压脉冲4.15电极夹:具备循环冷却水装置,自动校准,自动控温:22℃±2℃4.16分光室恒温系统自动控温:35℃±0.1℃4.17进样方式:固体粉末直接进样,无需化学消解和稀释4.18定量分析时间:≤60秒/样品(根据元素不同时间有差异)4.19测控系统稳定性:RSD≤0.1%4.20检出限满足:Ag:0.02μg/g、Sn:1μg/g、Mo:0.3μg/g、B:1μg/g、Pb:2μg/g4.21软件具有谱线位置自动实时校正功能、自动扣背景功能,并具有多谱线联合分析功能4.22台式仪器,重量≤180Kg5、配置要求5.1仪器主机1台;5.2冷却循环水机1台;5.3备用水冷电极夹1套;5.4操作软件1套;5.5品牌计算机1台5.6激光打印机1台5.75KVA稳压电源1台6、仪器售后服务及要求6.1现场安装:厂家工程技术人员在用户提出安装要求后,在一周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设备安装,所需工具器材,交通食宿厂家自理。6.2检验调试:厂家工程技术人员现场安装的同时,对设备进行检验调试,使设备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要求。6.3现场培训:厂家技术人员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对用户操作人员现场进行仪器使用及维护培训。6.4仪器自安装验收合格免费保修12个月。买方提出有关维修的问题,卖方必须做到8小时内响应,如不能解决问题将派人现场排除固障。6.5如厂家有同系列仪器软件升级,买方享有免费升级的权力。8.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内容: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地址:联系人:电话::容aobiao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年月日一、资格性自查表二、投标函、投标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三、投标保证金附件3:投标保证金;四、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及报价说明附件4:报价一览表附件5:报价明细表及报价说明附件6: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9:投标人监狱企业声明函五、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材料附件10: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附件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附件13: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14:信用记录六、项目方案附件1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设备一览表附件16:服务附表七、响应/偏离表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8.1.一、资格性自查表序号审查因素投标文件中对应页码1有效的营业执照2经审计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4社保缴纳证明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6保证金缴纳凭证 7结合资格性审查表自行编制………注:依据投标须知前附表填写8.2.二、投标函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投标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投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投标文件有效期)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经加密的电子版一份,并保证投标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中标资格后,按照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声明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技术服务。二、我方承诺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及报价;(2)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3.三、投标保证金附件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8.4.四、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附件4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内容备注1供应商名称2报价大写: 小写: 3履约期限4其他事项声明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处理。2、须附详细的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中总金额和此表中首次投标报价一致。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元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报价(元)备注首次投标总价注:1、供应商可在此表后附其报价详细说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相关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说明: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仅需提供声明函,不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表可不提供。附件9投标人监狱企业声明函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1)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仅需提供声明函,不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非监狱企业,本表可不提供。8.5.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如果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提供新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或新企业验资报告,则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近十二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对于资信证明文件中写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银行资信证明的抬头可以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不同。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无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据复印件,指供应商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缴纳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1)如供应商的社会保险为委托第三方代缴,还需同时提供供应商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署的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写明第三方为供应商代缴其社会保险)。(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见附件11(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12(六)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财库[2016]125号)见附件14注:1、以上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行政原章。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附件10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固定电话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能力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供应商近三年项目业绩项目业绩名称项目地点、起止时间合同内容、金额甲方联系人及电话备注后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附件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本公司(或单位)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采购人):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编号)招标,本公司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若贵方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注:近三年指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附件13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采购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供应商(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4信用记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即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近3年(出售文件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截图含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3)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例如:网站搜索页输入供应商名称,截图查询结果。说明:供应商提供的截图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截图不一致的,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8.6.六、项目方案结合评审办法自行编制附件1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职责分工姓名年龄专业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岗位备注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说明:包括项目实施人员、培训人员及售后服务人员,后附全部人员注册证书、身份证、职称证、近半年内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6服务附表服务机构名称备注地址注册资本金其中:供应商出资比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或租房合同等)员工总人数其中:技术人员数经营期限售后服务协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售后服务内容此部分内容做附件进行详细说明服务承诺工作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传 真附人员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负责人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7.七、响应/偏离表序号投标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注:1、与投标文件中“第四部分技术要求”逐条对应填写。2、投标人需在“响应文件的规格/条款”中对具体的响应参数、规格做出明确、详细的填写。3、“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8.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仪器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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