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中试研究和产业孵化基地招标代理机构 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中试研究和产业孵化基地招标公告(海南海钢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5)



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中试研究和产业孵化基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中试研究和产业孵化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二)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三)最高限价(折扣率):239,4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玖仟肆佰整),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的四折(即下浮60%)作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控制价详细计算依据详见附件2。
(四)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采购需求
备注

1
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中试研究和产业孵化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包括EPC、监理、设备采购等
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声明);
(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截图并附带公告发出日期之后的水印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业绩要求: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过“机器管招投标”项目,提供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的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16:00
(二)方式:在线获取
(三)地点(网址):http://www.hnhggp.com/;http://www.hncq.cn/
四、参选文件递交
(一)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16:00
(二)线下递交地点: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建设西路48号
五、参选文件开启
(一)开启时间:2025年6月10日16:00
(二)地点: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建设西路4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16:00
七、联系信息
名 称:海南海钢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建设西路48号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18789036263

附件1: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中试研究和产业孵化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doc
附件2: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中试研究和产业孵化基地)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控制价.xls
附件3: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中试研究和产业孵化基地)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报价单.xls

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中试研究和产业孵化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比选人:海南海钢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编号:/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比选公告3第二章参选人须知3第三章采购需求13第四章评分办法14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4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24、第一章比选公告项目概况: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中试研究和产业孵化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www.hnhggp.com/;http://www.hncq.cn/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5年5月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中试研究和产业孵化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机构2.采购方式:公开比选3.最高限价(折扣率):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的四折(即下浮60%)作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控制价详细计算依据详见附件2。4.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采购需求备注1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中试研究和产业孵化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包括EPC、监理、设备采购等 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1.基础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声明);(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截图并附带公告发出日期之后的水印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业绩要求: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过“机器管招投标”项目,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的截图。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月日09:002.方式:在线获取3.地点(网址):http://www.hnhggp.com/;http://www.hncq.cn/4.售价:0(元)四、参选文件递交1.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09:00(北京时间)2.线下递交地点: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建设西路48号五、参选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月日09:00(北京时间)2.地点: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建设西路48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月日09:00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海南海钢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建设西路48号联系人:冯其亮联系方式:18789036263第二章参选人须知一、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 容 及 要 求1比选人名 称:海南海钢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冯其亮 电 话:18789036263 评选地点: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建设西路48号 2比选项目名称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中试研究和产业孵化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机构3项目地点海南省昌江县4最高限价¥2394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玖仟肆佰整)5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6资格要求详见比选公告7比选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元 比选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电汇或者金融、担保机 构出具的保函; 比选保证金账户: 户名: / 开户行: / 账户: / ☑否;本项目不要求保证金8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比选结果如何,参选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比选有关的全部费用;9答疑与澄清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各参选人如认为采购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于参选截止时间 3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疑问;比选文件递交时间视澄清情况可适当顺延。10参选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 1 份(签字盖章后参选文件正本全本PDF彩色扫描件,存储介质为 U盘)。电子版参选文件应封装在单独的信封里,与参选文件正副本一起递交。纸质文件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11参选文件封套注明1.项目名称:2.参选人名称:3.注明正本或副本及“在评选前不得拆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2是否退还参选文件参选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13中选通知在本章规定的比选有效期内,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将中选结果在原比选公告地址公示。14合同授予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天内与中选人的参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15采购结果公示比选结果经比选人确认后 3个工作日内发出中选通知书,并在http://www.hnhggp.com/;发布中选结果公告。16签订合同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17付款方式详见《采购需求》商务条款。18参选文件有效期90天19履约保证金□是 / 元; ☑否 本项目不要求履约保证金二、总则1.项目概况详见比选须知前附表。2.参选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参选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比选的结果如何,比选代理机构和比选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比选人不承诺选择最低报价的参选人为中选人。4.比选内容:详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三、比选文件1.比选文件共六章,包括:第一章比选公告第2章参选人须知第3章采购需求第4章评审办法和程序第5章合同格式第6章参选文件格式2.参选人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参选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比选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参选人自行承担。3.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比选人在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比选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比选人和参选人起约束作用。(2)参选人获取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对份(页)数等方面认真核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参选人自己承担。(3)参选人若对比选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比选截止期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比选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参选人的要求对比选文件做出澄清,比选人都将于比选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下同)予以澄清(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参选人发送。参选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四、参选文件1.参选文件的编制依据(1)比选文件;(2)比选人提供的有关资料;(3)相关的法律法规。2.参选文件内容(1)参选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参选报价表(4)资格审查资料(5)商务文件(6)技术文件(7)比选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及参选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3.参选文件编制说明(1)比选人在本比选文件中提供了参选文件的相关格式,则参选人编制参选文件时应使用比选人提供的格式(如属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没有提供相关格式的,参选人自行编制。(2)参选文件均应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全套参选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上述删改是根据比选人发出的比选文件修改补充文件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参选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参选文件修改处须由参选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3)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内容之前编制可方便检索的总目录或索引。4.参选文件的有效期(1)自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2)在原定参选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比选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参选人提出延长参选有效期的要求。参选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参选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参选保证金,同意延长参选有效期的参选人不允许修改参选文件,但需相应延长参选保证金的有效期。(3)参选文件的编制要求①参选人比选会议时需提供参选文件份数详见前附表,各胶装装订成册,散页无效。参选人应将所有参选文件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参选文件应保证正、副本内容的一致性。②参选文件封面或扉页必须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填写参选文件时,如有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且由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③参选文件应启用密封袋密封,封口处加盖参选人公章,封皮上注明项目名称、参选人名称、注明正本或副本、“在评选前不得拆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④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参选文件中须同时提交参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参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参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五、比选评审1.比选评审时间和地点比选人在参选截止时间和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比选。2.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如发现参选人或其参选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将其参选作否决处理:(1)参选文件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2)参选文件未按比选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3)参选文件关键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4)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比选人组建,对参选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进行评审。4.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5.评审评审小组按照评分表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对参选文件进行评审。6.中选方法(1)比选人应当接受评审小组推荐的中选候选人,不得在评审小组推荐的中选候选人之外确定中选人。(2)比选人根据评审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有排序的中选候选人情况,确定排名前三名的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3)如果排名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将依序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当所有中选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比选人将重新比选。(4)中选后不允许分包、转包。六、保密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之前,与评审、中选有关的信息不得向其它参选人或与这些程序无关的人员泄漏。无论中选与否,参选人不得泄露参选过程中所了解的与项目相关的信息。七、签订合同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按照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中试研究和产业孵化基地):总用地面积169386.48㎡,总建筑面积92501.00㎡,主要建设内容为中试基地、共享厂房、科研实验室、数字展厅、园区产业孵化基地等功能配套项目。二、服务要求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比选人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包括EPC、监理、设备招标等。三、服务期限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四、付款方式及要求每独立完成一个招标任务后15天内,由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后全额支付代理费。付款前,中选人应先提供与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中选人不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比选人有权拒绝支付咨询费用。五、最高限价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的四折(即下浮60%)作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为无效报价,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费用。第四章评分办法一、评审小组比选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织成立评选小组,小组成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二、评审的依据本次评审将严格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所有参选文件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审,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分,综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推荐中选供应商候选人。三、评审标准1.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标准:见附表一和附表二。2.详细评审标准:见附表三。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商务部分25分技术部分45分报价部分30分四、评审工作程序1.评审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评审小组遇到有需要参选人澄清的问题可以书面方式进行质询。3.评审小组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参选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分。4.评审小组按对各供应商的响应综合评分总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推荐中选供应商候选人。5.评审小组完成评选报告。五、参选文件的初审资格性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参选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比选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比选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从参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六、参选文件的详细评审只限于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检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参选文件的详细评审。七、详细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前三名为中选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2)综合评分总分的计算方法:所有评审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本项目不保证低价中选。(4)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评审标准,见后附表。八、中选基本条件1.参选文件完全响应比选文件中所有的实质性要求;2.参选服务性价比对比选人有利;3.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审查情况1基础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通过未提供或无效□拒绝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 提供承诺函□通过未提供承诺函□拒绝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 良好记录 提供承诺函□通过未提供承诺函□拒绝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 提供承诺函□通过未提供承诺函□拒绝5参加本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函□通过未提供承诺函□拒绝6本项目的 特定资格 要求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过“机器管招投标”项目,提供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的截图提供证明□通过未提供证明□拒绝7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拒绝附表2:响应性审查表评审内容审查情况情况说明是否报价超出本项控制价;□是 | □否是否比选有效期不足;□是 | □否是否响应文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是 | □否是否响应服务时间要求;□是 | □否是否参选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是 | □否是否以他人名义提交响应文件、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 谋取中选、采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是 | □否是否有商务技术实质性偏离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是 | □否是否存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可拒绝参选的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而被判定为参选无效的情况□是 | □否附表3:综合评分表评审内容评分标准说明1商务部分(25分)人员配备(8分)拟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中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每 1 人得 0.5,满分 2 分;具备中级招采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证书的人员,每 1 人得 0.5 分,满分 2 分;具备一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每 1 人得 0.5 分,满分 2 分;具备咨询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每 1 人得 0.5 分,满分 2 分。 注:参选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管理体系认证(4分)提供参选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源管理体系证书,须提供相关体系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每提供一份认证证书得1分,满分4分。企业业绩(13分)1、具备机器管EPC招标业绩,每一份得2分;(最高四分)2、具备机器管招投标业绩(资格条件除外),每一份得1分;(最高五分)3、具备EPC招标业绩,每一份得1分;(最高4分)注: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的截图2技术部分(50分)招标工作方案(10分)针对招标工作方案中的基本程序流程的合法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优秀的得 7<F≤10 分,良好的得 4<F≤7 分,一般得 1≤F≤4 分。差的或没有的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分。时间节点保证措施(5分)招标时间节点保证措施;优秀的得 4<F≤5分,良好的得 3<F≤4分,一般得 1≤F≤3 分。差的或没有的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分。服务工作质量保证措施(5分)服务工作质量保证措施;优秀的得 4<F≤5分,良好的得 3<F≤4分,一般得 1≤F≤3 分。差的或没有的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分。自律保证、廉政承诺(5分)自律保证、廉政承诺;优秀的得 4<F≤5分,良好的得 3<F≤4分,一般得 1≤F≤3 分。差的或没有的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分。组织协调保证措施(6分)组织协调保证措施;优秀的得 5<F≤6 分,良好的得 3<F≤5 分,一般得 1≤F≤3分。差的或没有的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分。对复杂项目措施(5分)对复杂项目措施:优秀的得 4<F≤5分,良好的得 3<F≤4分,一般得 1≤F≤3 分。差的或没有的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分。招标风险防范措施(8分)招标风险防范措施(应对投诉质疑方面);优秀的得 6<F≤8 分,良好的得 4<F≤6分,一般得 1≤F≤4 分。差的或没有的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分。招标档案管理办法(6分)招标档案管理办法;优秀的得 5<F≤6 分,良好的得 3<F≤5 分,一般得 1≤F≤3分。差的或没有的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分。3报价得分(30分)满足比选文件需求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合格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选报价)×30%×100。4合计100分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海南海钢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受托人:2025年5月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委托人:海南海钢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受托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与地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中试研究和产业孵化基地)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中试研究和产业孵化基地)地点:海南省昌江县叉河镇投资金额:约3亿建设内容:中试基地、共享厂房、科研实验室、数字展厅、园区产业孵化基地等功能配套项目等。二、委托事项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中试研究和产业孵化基地)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三、合同价款代理报酬标准:暂估代理费为¥,实际代理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计费标准经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金额*(折扣率),折扣后的金额为含税金额,税率为(6%)。详见合同附件1。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七、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海南省昌江县八、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9、其他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盖章):海南海钢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建设西路48号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工行海南分行昌江支行开户银行: 账 号:2201027009200072145账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31MA5T56WK3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l、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格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3.1语言文字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委托人的义务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5、受托人的义务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招标专职人员证书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6、委托人的权利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6)依法选择中标人;(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7、受托人的权利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8、委托代理报酬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时间。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9.4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四、违约、索赔和争议10、违约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一(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11、索赔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12、争议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13、合同变更或解除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末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14、合同生效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5、合同终止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六、其他16、合同的份数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委托人执叁份,受托人各执贰份。17、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第二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3.1语言文字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汉语言文字。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与地方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委托人的义务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中试研究和产业孵化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作。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本项目开标前30日。(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及时提供上述(1)、(2)款所需全部资料,与受托人密切配合和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以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实施;(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姓名:孟丹职务:采购管理职称:/电话:17685024438(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组织协调设计、造价咨询等相关单位与受托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协作关系;(6)应尽的其他义务:配合受托人办理备案审批手续;按时缴纳应由委托人缴纳的相关政策性收费;在招投标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应由委托人承担的其它义务。5、受托人的义务5.1招标代理工作服务人员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职责分工:代表公司对项目招标人全面负责。在招标人授权的代理范围内,就项目招标和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切重大问题代表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解决方案;领导、管理及协调本项目组的工作,负责项目所有文件资料的最终审批确定。项目专职人员:身份证号码:职责分工:负责招标文件初步审核,项目异议及各种复杂问题的处理等。项目专职人员:身份证号码:职责分工:主要负责招标项目的招标工作,包括前期策划、标书编制、组织开、评标等招标活动。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以委托人要求招标的的内容和通知时间为准,(2)为委托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技术支持及法律法规咨询服务。(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详见附件1。(4)应尽的其他义务:办理本项目招标工作有关备案审批手续;收取并按规定退回投标保证金;协助委托人减少政策允许的费用支出。6、委托人的权利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8)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7、受托人的权利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7)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8、委托代理报酬8.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每独立完成一个招标任务后30天内,由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后全额支付代理费。代理报酬的币种:人民币。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支票等其他方式。代理报酬的支付人:委托人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9.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9.4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四、违约、索赔和争议10、违约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友好协商。(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友好协商。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一(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友好协商。(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双方友好协商,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最高违约金不超过本业务合同受托人实际收到的单项业务工作服务报酬的30%(扣除税金)。造成损失的赔偿金为实际直接损失金额的10%,且最高赔偿金不超过本业务合同受托人实际收到的单项业务工作的服务报酬的总额(扣除税金)。(5)任何一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导致对方主张权利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取证费、差旅费等。12、争议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方式解决:依法向委托人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其他16、合同份数16.1双方约定合同伍份,其中,委托人叁份,受托人贰份。17、送达条款17.1合同载明的地址和联系人为双方递交文件、通讯联络、仲裁或司法机关送达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人。地址与联系人变更的,应当通过书面形式告知相对方,否则视为已经送达。相应法律后果由各方自行承担。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正本或副本正本或副本(格式仅供参考)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中试研究和产业孵化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参选文件参选人(盖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日期:年月日一、参选函致:海南海钢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中试研究和产业孵化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完成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2.我方的参选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参选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参选报价;(5)资格审查资料;(5)商务文件;(6)技术文件;.....3.我方承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不撤销参选文件。4.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如有虚假,我方理解贵单位拒绝参选文件的权利。参选人(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参选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参选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参选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反面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海南海钢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人(姓名)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我方参选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本授权书签字之日起至递交参选文件有效期截止期间。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参选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三、参选报价(一)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中试研究和产业孵化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序号填报明细内容1参选报价不含税总价:¥ (元)大写: 税金:¥ (元)含税总价:¥ (元)大写: 2参选保证金(有/无)无3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4参选有效期90天参选人(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报价明细表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中试研究和产业孵化基地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费率中标金额(万元)工程货物工程服务工程施工100以下1.50%1.50%1.00%100-5001.10%0.80%0.70%500-10000.80%0.45%0.55%1000-50000.50%0.25%0.35%5000-100000.25%0.10%0.20%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单暂估中标金额2900.00 400.00 22000.00 暂估中标金额经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金额19.40 3.90 36.55 报价折扣率暂估代理费0.00 0.00 0.00 代理费总计(含税)0.00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暂估代理费=暂估中标金额经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金额×折扣率,折扣后的金额为含税金额,税金不再另计。(如折扣率是四折,则填写0.4)4.本次招标的范围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设备货物、监理服务等。5.单个项目折扣后的代理费不足10000元的,按照10000元计。四、资格审查资料(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五、商务文件六、技术文件七、比选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及参选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中试基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控制价

中标金额(万元)
工程货物
工程服务
工程施工

100以下
0.015
0.015
0.01

100-500
0.011000000000000001
0.008
0.006999999999999999

500-1000
0.008
0.0045000000000000005
0.0055000000000000005

1000-5000
0.005
0.0025
0.0034999999999999996

5000-10000
0.0025
0.001
0.002

10000-100000
0.0005
0.0005
0.0005

100000以上
0.0001
0.0001
0.0001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控制价

暂估中标金额
2900.0
400.0
2200.0

暂估中标金额经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金额
19.4
3.9
36.55

控制价折扣率
0.4
0.4
0.4

暂估代理费
7.76
1.56
14.62

控制价总计
23.939999999999998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暂估代理费=暂估中标金额经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金额×折扣率,折扣后的金额为含税金额,税金不再另计。
4.本次招标的范围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设备货物、监理服务等。
5.单个项目折扣后的代理费不足10000元的,按照10000元计。

工程施工
暂估中标金额经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金额

100.0
0.01
1.0

500.0
100.0
400.0
0.006999999999999999
2.8

1000.0
500.0
500.0
0.0055000000000000005
2.7500000000000004

5000.0
1000.0
4000.0
0.0034999999999999996
13.999999999999998

10000.0
5000.0
5000.0
0.002
10.0

22000.0
10000.0
12000.0
0.0005
6.0

合计
36.55

折扣率
0.4

暂估代理费
14.62

工程货物
暂估中标金额经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金额

100.0
0.015
1.5

500.0
100.0
400.0
0.011000000000000001
4.4

1000.0
500.0
500.0
0.008
4.0

2900.0
1000.0
1900.0
0.005
9.5

合计
19.4

折扣率
0.4

暂估代理费
7.76

工程服务
暂估中标金额经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金额

100.0
0.015
1.5

400.0
100.0
300.0
0.008
2.4

合计
3.9

折扣率
0.4

暂估代理费
1.56

23.939999999999998

昌江叉河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中试研究和产业孵化基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单

中标金额(万元)
工程货物
工程服务
工程施工

100以下
0.015
0.015
0.01

100-500
0.011000000000000001
0.008
0.006999999999999999

500-1000
0.008
0.0045000000000000005
0.0055000000000000005

1000-5000
0.005
0.0025
0.0034999999999999996

5000-10000
0.0025
0.001
0.002

10000-100000
0.0005
0.0005
0.0005

100000以上
0.0001
0.0001
0.0001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控报价单

暂估中标金额
2900.0
400.0
22000.0

暂估中标金额经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金额
19.4
3.9
36.55

控制价折扣率
0.0
0.0
0.0

暂估代理费
0.0
0.0
0.0

控制价总计
0.0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暂估代理费=暂估中标金额经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金额×折扣率,折扣后的金额为含税金额,税金不再另计。
4.本次招标的范围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设备货物、监理服务等。
5.单个项目折扣后的代理费不足10000元的,按照10000元计。

工程施工
暂估中标金额经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金额

100.0
0.01
1.0

500.0
100.0
400.0
0.006999999999999999
2.8

1000.0
500.0
500.0
0.0055000000000000005
2.7500000000000004

5000.0
1000.0
4000.0
0.0034999999999999996
13.999999999999998

10000.0
5000.0
5000.0
0.002
10.0

22000.0
10000.0
12000.0
0.0005
6.0

合计
36.55

折扣率
0.4

暂估代理费
14.62

工程货物
暂估中标金额经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金额

100.0
0.015
1.5

500.0
100.0
400.0
0.011000000000000001
4.4

1000.0
500.0
500.0
0.008
4.0

2900.0
1000.0
1900.0
0.005
9.5

合计
19.4

折扣率
0.4

暂估代理费
7.76

工程服务
暂估中标金额经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金额

100.0
0.015
1.5

400.0
100.0
300.0
0.008
2.4

合计
3.9

折扣率
0.4

暂估代理费
1.56

23.93999999999999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中试研究和产业孵化基地招标代理机构 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循环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中试研究和产业孵化基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海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