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互联网专线服务 WIFI覆盖服务 网络安全及终端安全管理服务 课堂管理软件招标公告(重庆市老年大学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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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重庆市老年大学互联网专线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6月13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C00564 采购执行编号:1708-BC2500400544AFS
项目名称:重庆市老年大学互联网专线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94,000.00元
最高限价:1,594,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重庆市老年大学互联网专线服务
1,594,000.00元
1
项
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1,594,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光纤的全程连接、测试、调通,满足传输要求,7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配套设备的安装、测试、调通,服务期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需具备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复印件,格式自拟)。同一总公司仅能授权一家所属的分支机构进行磋商,且发出授权后总公司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5月30日 至 2025年6月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6月13日 13: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6月13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5年6月13日 14:00
磋商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老年大学
采购经办人:陈胜豪
采购人电话:023-6789086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星辰路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白喆 史庭茜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3509 6756198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喆 史庭茜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703509 67561982
九、附件
附件下载:重庆市老年大学互联网专线服务(重新启动终审稿)CQS25C00564.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号:CQS25C00564采购执行编号:1708-BC2500400544AFS磋商项目名称:重庆市老年大学互联网专线服务采购人:重庆市老年大学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磋商有关说明-3-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六、其它有关规定-4-七、联系方式-4-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6-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6-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6-三、服务及质量需求-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9-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9-二、报价要求-9-三、付款方式-9-四、违约条款-9-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1-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1-二、评审标准-13-三、无效响应-15-四、采购终止-1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6-一、磋商费用-16-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6-三、磋商要求-16-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7-五、成交通知-17-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7-七、采购代理服务费-19-八、交易服务费-19-九、签订合同-19-十、项目验收-20-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0-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1-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2-一、经济部分-23-二、服务部分-25-三、商务部分-27-四、资格条件及其他-29-五、其他资料-34-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老年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老年大学互联网专线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市老年大学互联网专线服务159.41信息传输业1.2.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59.4万元。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需具备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复印件,格式自拟)。同一总公司仅能授权一家所属的分支机构进行磋商,且发出授权后总公司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磋商。1.4.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六)谈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北京时间14:00(八)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6月13日北京时间14:001.5.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6.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7.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老年大学联系人:陈胜豪电话:023-67890869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星辰路2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白喆史庭茜电话:023-6770350967561982传真:023-67707519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2.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标注的服务需求为一般服务要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2.1.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重庆市老年大学互联网专线服务1项服务期2年2.2.※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一)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1.服务范围:互联网接入1024M专线电路(含公共区域WIFI覆盖)及相关安全产品服务;2.服务要求:提供的互联网带宽必须为上下行对等1024M、提供固定互联网IP地址等。相关的互联网安全保障措施或互联网保障安全产品等;3.服务标准:符合相关电信服务标准和电路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保证使用的业务畅通等。可以保障业务正常进行的网络和信息安全的互联网安全保障措施或互联网保障安全产品。2.3.三、服务及质量需求※(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提高互联网访问速度,满足信息化业务需求,重庆市老年大学的互联网出口主线路的带宽1024M,并提供相应的出口地址使用权限,同时在完成相关配套设备的安装、测试、调通过程中,不得因为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业务中断。按照多网融合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为重庆市老年大学指定区域室内提供电话、IPTV、WIFI、有线宽带、网络安全等综合性的电信服务。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位服务时间备注1互联网专线服务1项2年提供带宽1024M,若IP地址发生变化,供应商应全权负责相关变更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商务服务及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2校园WIFI覆盖服务1项2年满足无线漫游3网络安全及终端安全管理服务1项2年需提供相应服务,协助采购人完成安全建设。4云宽带1套2年66个点位的IPTV、WIFI、有线宽带服务。5附加服务1套2年40余个点位提供固定电话。云电脑41台及配套终端,云上互联网带宽1条,课堂管理软件1套。(二)服务要求序号服务内容服务要求1互联网专线服务※1、供应商须具备不少于2个本地互联网的国内出口局向;※2、提供的互联网带宽必须为上下行对等1024M;※3、供应商能够提供固定互联网IP地址;※4、供应商提供专用双路由光缆接入及路由TOP图资料;※5、能应采购人要求,临时限制某段外网IP与采购人IP地址通信能提供接口流量监控,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流量分析报告;2校园WIFI覆盖服务POE接入层交换机※1、交换容量≥672 Gbps,整机转发性能≥102Mpps,千兆电口≥8个,千兆光口≥2个。▲2、支持IP扫描防护、ARP扫描防护、UDP端口扫描防护、TCP端口扫描防护。▲3、支持病毒传播行为可视化,识别并阻断仿冒终端。▲4、支持识别小路由器、摄像头等厂商及终端类型,基于设备指纹等自定义类型并支持设备类型准入策略。▲5、支持收集展示终端IP、MAC、接入位置、接入时间、离线时间、业务群组等六元组信息。▲6、支持对已绑定终端私自更改接入位置可自动阻断,对未绑定终端可阻断ARP、DHCP等非授信业务,维护边界安全。▲7、支持配合管理平台实现终端一键黑名单,任意端口阻断。室内AP※1、千兆电口≥1个,2.5G光口≥1个,Console口≥1个,支持IEEE 802.11a/b/g/n/ac/ax,整机最大支持4条空间流;整机最高接入速率≥2.975Gbps。※2、支持用户隔离,同一AP下用户不能相互访问,支持不同SSID配置不同的认证方式;支持二次认证用户无感知。路由器※1、固化千兆电以太网接口≥8个,千兆光接口≥2个;整机转发性能≥9Mpps;扩展槽位数≥2个,可支持万兆光接口模块;USB接口数≥1个,支持冗余双电源,并内置硬件加密,支持IPSEC;具备L2TP、GRE功能;支持预共享密钥(PSK)认证。无线控制器※1、千兆电口≥8个,万兆光口≥2个,Console口≥1个,USB口≥2个,转发性能≥10G,支持最大管理AP数量≥1000个。内置Portal服务器以及本地用户数据库,不借助外部认证服务器即可实现本地认证,支持自定义Portal界面,支持配置多样的用户隔离,可实现同一SSID下、同一AP下、不同AP间、同一AP的同一SSID下的用户隔离,且能进行组合配置。3网络安全及终端安全管理服务边界安全※1、采用专用多核安全硬件架构产品,设备高度≤2U,配置双电源,整机吞吐量≥5Gbps,最大并发连接数:≥150万,每秒新建连接数:≥4.8万,IPS吞吐量:≥2.8Gbps,AV吞吐量:≥1.7Gbps。支持A-P模式,A-A模式,支持同步配置、会话,心跳接口支持IPv6,Data link接口支持配置2个物理接口;设备具有≥8个千兆电口(1对Bypass),≥1个CONS口,≥2个USB2.0 口,≥1个MGT口。实配入侵防御和防病毒授权以及2年特征库升级服务,提供2年原厂软硬件维保服务。※2、防火墙HA主备模式下支持使用cli命令行显示主备设备的差异化信息,支持自动定时对主备配置进行差异化检测,为解决公网IP地址资源问题,要求必须支持NAT的端口扩展技术。▲3、支持SNAT、DNAT规则的冗余检测功能。▲4、支持双活数据中心组网场景。※5、支持多种畸形报文的攻击防护,支持SYN Flood、DNS Query Flood等多种DoS/DDoS攻击防护,支持ARP攻击防护,支持应用层网关ALG功能,支持TFTP,FTP,RSH,HTTP, SIP、MSRPC、SUNRPC、SQLNET V2、RTSP协议,并且支持IPV6。。▲6、支持策略审计功能。▲7、支持策略自学习。※8、防火墙自身支持根据IP或应用查询历史时间(最近一周、最近一月、自定义时间)的流量、并发连接、新建连接的排名和趋势图,支持最长180天内,任意一天的统计。※9、支持数据包路径检测,可模拟数据包穿越设备,图形化展示数据包通过防火墙各个功能模块包括攻击防护、会话匹配、工作模式、NAT转换、策略匹配、ARP防护、流量管理等,进行有效性检测和快速故障定位。 4云宽带※1、单房间使用WIFI、宽带、电信高清电视,频道栏目≥140路;5附加服务※1、提供40余部基于PSTN或现代VoIP技术固话及号码;※2、云电脑41台及配套终端,云上互联网带宽1条,课堂管理软件1套,具体要求如下:云电脑40台,配置要求:4核8G,系统盘80G,数据盘200G;云电脑1台,配置要求:8核16G,系统盘80G,数据盘1000G;云上互联网带宽1条,要求上行带宽50M;课堂管理软件:支持 40台云电脑管理。3.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3.1.※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采购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光纤的全程连接、测试、调通,满足传输要求,7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配套设备的安装、测试、调通,服务期2年。(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重庆市范围内)(三)验收方式:1.验收组织单位:重庆市老年大学。2.采购人可根据合同及技术需求书和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3.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4.只有当下列条件满足时,才视同验收合格:4.1技术参数与响应文件及承诺一致,在服务有效期内质量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4.2在服务有效期内所暴露的问题已获得令采购人完全满意的解决。4.3技术文档(如有)已经按技术资料要求移交完毕。4.4提供“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标注“▲”号项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注:验收过程中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未提供检测报告视为虚假应标,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4.5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5.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采购合同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3.2.二、报价要求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网络带宽费用、安装调试费、运维人员费、税金、企业管理费、利润、劳动保险费、代理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3.3.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经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意见,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过后,按照采购合同约定金额的50%支付服务期第一年费用,剩余服务费用在合同签订年月的第二年支付。3.4.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自验收之日起,提供1年的免费质保期。2.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3.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涉及到供应商需提供设备(或服务)的,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由供应商负责标准售后服务。同时在响应文件中应予以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文件。(二)售后服务内容供应商在合同服务期内应当为采购方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1.2现场响应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到场,4小时内完成维修,并承担维修的费用。1.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的产品技术预升级,成交供应商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并且保障产品的正常使用。1.4故障恢复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故障造成网络中断恢复时间不大于4小时。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三)维修配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备品备件,保证用户应急所需。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必须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3.5.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3.6.六、保密要求在可能的合作过程中,采购人提出的所有服务需求和改进的建议,均属于采购人专有的技术秘密。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妥善地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和保密工作。4.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4.1.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注:供应商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可提供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授权书格式自拟)。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标注部分。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4.2.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10%1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服务部分75%服务响应(35分)1.起评分:有效供应商的起评分为35分。2.扣分条款:一般服务要求【本磋商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有一条不满足的扣除3.5分,扣完为止。整体架构设计方案(10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架构设计方案,方案根据下述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评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版块:①现状分析;②需求分析;③网络架构设计方案;④安全策略。方案内容满足项目需求且无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不完整、缺项或缺少关键点;不利于本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或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等任意一种情形。提供方案,格式自拟。实施方案(10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根据下述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评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板块:①项目实施进度计划;②网络安全保障措施;③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方案内容满足项目需求且无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售后服务方案(10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根据下述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评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板块:①售后服务组织架构;②售后服务安全保障;③售后服务响应机制;④故障处理措施。方案内容满足项目需求且无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运维服务方案(10分)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运维服务方案,方案根据下述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评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板块:①运维管理措施;②巡检服务;③应急预案;④运维服务计划⑤技术支持方案内容满足项目需求且无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15%人员能力(7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名):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及中级及以上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全部提供得4分,缺任一证书不得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通信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提供证书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业绩(8分)供应商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项目内容为互联网宽带接入(或租赁)或网络安全维护(或防护)的业绩,提供1个得2分,最高8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4.3.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4.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5.1.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5.3.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5.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5.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5.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5.7.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10000-1000000.045%0.045%0.045%1000000以上0.009%0.009%0.009%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5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行号:102653000177)账号:3100023409200174780说明:成交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提供服务的均为微型企业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本篇。5.8.八、交易服务费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5.9.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5.10.十、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5.11.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6.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四、履约保证金:五、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六、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7.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7.1.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人工费/9运输费/10其他费用/11……/12总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7.2.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项目服务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7.3.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7.4.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7.5.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互联网专线服务 WIFI覆盖服务 网络安全及终端安全管理服务 课堂管理软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