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道路用沥青混凝土 道路用沥青混凝土、二灰碎石及水泥稳定碎石招标公告(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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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道路用沥青混凝土、二灰碎石及水泥稳定碎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JBD-2025-G-A67)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武清区一、招标条件本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道路用沥青混凝土、二灰碎石及水泥稳定碎石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道路用沥青混凝土、二灰碎石及水泥稳定碎石采购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道路用沥青混凝土、二灰碎石及水泥稳定碎石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道路用沥青混凝土、二灰碎石及水泥稳定碎石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或承诺书;(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3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06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1、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财务室)。3、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一经售出,概不退还。(1)现场获取: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盖投标人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2)线上获取: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方式将采购文件费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时间以采购文件费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人未报名处理。电汇后将报名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及编号、所投包号及事项)、单位介绍信(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发至gc@tjbd666.com,并联系022-84186009或16622352901获取招标文件。(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包号)汇款账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账号:441150100100274018户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售价:300元/包。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14时30分递交方式: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四楼(天津市武清区东蒲洼街前进道903号A座)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0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四楼(天津市武清区东蒲洼街前进道903号A座)七、其他项目名称: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道路用沥青混凝土、二灰碎石及水泥稳定碎石采购项目招标需求:AC-13沥青混凝土、AC-13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沥青混凝土、AC-20热再生沥青混凝土、AC-25沥青混凝土、泡沫沥青、二灰碎石、水泥稳定碎石采购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期供货,接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交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武清区东蒲洼街前进道903号A座联系人:靳工电话:022-59669910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联系人:郝文杰、吕玥、张勇电话:022-84186009、1662235电子邮件:gc@tjbd666.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用沥青混凝土 道路用沥青混凝土、二灰碎石及水泥稳定碎石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