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防水补漏工程招标公告(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
浙江省本级 | 防水工程
项目概况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B-2025-190
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工程价款经审计审核后的95%为最高限价。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供应商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交易的说明:①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中医药大学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滨文路54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613561
质疑联系人:刘清明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658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邵东、杨男、曹剑斌、陈敏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981527
质疑联系人:桑国坚
质疑联系方式:0571-5638609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真:
联系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发布稿)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HSZB-2025-190.docx232.1K
(发布稿)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HSZB-2025-190.docx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交易)编号:HSZB-2025-190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一日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审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2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SZB-2025-190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0最高限价(元):2000000采购需求: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主要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备注:工程价款经审计审核后的95%为最高限价。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是;☐否,不接受联合体理由:。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有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至2025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6月12日09点00分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交易的说明:①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滨文路54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613561质疑联系人:刘清明质疑联系方式:0571-866580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赵邵东、杨男、王俭、陶传林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981527质疑联系人:桑国坚质疑联系方式:0571-5638609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工程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属于 建筑业 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规定:建筑业行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材料运输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具体理由: 。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C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至项目现场考察。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审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磋商小组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11.1。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产品: ☑无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报价单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折扣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总价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如供应商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以及相应证明材料,以备评审小组核查。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A座17楼1706室;备份响应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赵邵东,0571-879815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2其它说明联合体或者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联合体各方(供应商与分包供应商)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3成交候选人数量本项目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 3 。14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采购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50%。不足2000元时按2000元收取,以预算为计算基数。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采购邀请、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磋商、评审、成交供应商确定、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文件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响应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3.4.2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匡老师,电话:0571-87807798。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采购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竞争性磋商公告;5.1.2供应商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审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提交响应文件7.采购文件的获取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8.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磋商前答疑会。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0.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响应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商务技术偏离表;11.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报价一览表。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2.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备份响应文件15.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5.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参与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5.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16.响应文件的无效处理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响应文件无效。17.2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响应文件开启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18.2响应文件开启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2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审。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审21.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并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成交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六、成交供应商确定22.确定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成交通知与成交结果公告23.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成交通知。2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成交情况说明、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等相关费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为满分的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最高比例由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采购单位鼓励供应商采取履约保函形式提供信用保证;供应商提供保函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年度单位采购,施工范围包括滨文校区、富春校区以及南校区。二、服务内容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单个项目结算金额上限为20万元,服务期内总预算金额为200万元(100万/年),成交供应商累计工程款结算金额至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服务期满后,则合同履行完毕。三、施工要求1.本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不得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一律不得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2.供应商应严格按磋商文件和已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如有)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的监督和管理。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管理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调换和撤离,并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采购人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直至项目经理,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如项目经理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要求到位,视作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4.在施工期间,成交供应商必须注意院内人员安全,加强安全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因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要求中标供应商在施工中做到封闭性施工。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安全文明施工应符合《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的规定,并符合地**府对安全文明施工合格(或标准化实施)的要求及本招标文件的要求。(2)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特殊工种人员应持证上岗,具备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四、结算依据1.定额人工费按施工期间《杭州市造价信息》公布的定额人工费参考价进行调整;2.材料品牌选择施工期间6个月内《杭州市场价格汇编》出现过的品牌并经采购人确认,有必要更换的材料品牌档次必须为同档次或中档及以上品牌。材料单价按施工期间正刊信息价(除税价)平均值计取(如施工跨月的,按多个月份的信息价平均值计取),无信息价按照签证价计取;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及相关补充解释。政策性法规调整的口径按实计入结算。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法结算;4.聚氨酯油性注浆、丙烯酸注浆按照供应商最终报价为准;5.取费标准:(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仅计安全文明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利润、企业管理费按单独装饰工程取费中值计取,规费按单独装饰工程取费计取,税金按照9%计取。(2)安装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仅计安全文明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利润、企业管理费按水、电、暖通、消防、智能、自控及通信安装工程取费中值计取,规费按水、电、暖通、消防、智能、自控及通信安装工程取费计取,税金按照9%计取。6.如项目中含有零星计日工(俗称包清工),以采购人下达工作任务最近的一次工资信息进行结算。(1个工日为8小时,4小时以内按0.5个工日计,超过4小时的按1个工日计。)备注:“建筑工种人工工资信息”指:“杭州造价信息”发布的“杭州市建筑工种人工工资信息”或“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上的“建筑工种人工工资信息”,结算时,以采购人下达工作任务前最近的一次工资信息为准。7.如项目中含有零星机械使用费发生,以采购人下达工作任务最近的一次“机械设备信息价”为基础乘以供应商最终报价进行计算,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结算。(1个台班为8小时,4小时以内按0.5个台班计,超过4小时的按1个台班计。)备注:“机械设备信息价”指:“杭州造价信息”发布的“杭州市区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市场租赁价格”或“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上的“机械设备信息价”,结算时,以采购人下达工作任务前最近的一次工资信息为准。8.如项目中含有垃圾清运发生,根据供应商最终报价为准。9.水电费扣除方式按照施工定额子目所有的水电费之和扣除。10.单个项目按以上标准计算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须经采购人委托审计审核),成交供应商在此基础上填报工程费折扣,成交后,经审计审定后按磋商承诺的成交折扣进行结算。聚氨酯油性注浆、丙烯酸注浆结算价格=聚氨酯油性注浆、丙烯酸注浆成交价格*成交零星维修改造工程费总价折扣。零星机械使用费结算价格=机械设备信息价*成交零星机械使用费折扣*成交零星维修改造工程费总价折扣。垃圾清运费结算价格=成交垃圾清运费*成交零星维修改造工程费总价折扣。零星人工费结算价格=采购人下达工作任务前最近的一次工资信息*成交零星维修改造工程费总价折扣。除以上(聚氨酯油性注浆、丙烯酸注浆、零星机械使用费、垃圾清运费、零星人工费)部分内容外的其他工程价款结算价格施工审计审定价格*成交零星维修改造工程费总价折扣。五、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2.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人,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工程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问题和成交供应商无违约行为后,由采购人无息退回成交供应商(遇寒暑假及国定假日顺延)。3.质量保修期:本项目要求质保期5年,质保期内发生故障须免费修复。4.付款方式:(1)施工工程在质保期内如有任何质量问题,采购人均可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款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2)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采购人下达工程任务单后,由成交供应商对相应工程进行施工,单项工程项目施工完成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月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并支付。经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对工程造价结算审价完毕,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结算价格的100%。(结算价格=工程造价结算审价×成交供应商成交折扣)(3)采购人对竣工结算审核(审计)期限:以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实际完成的审核(审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协助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的审核(审计)工作,否则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4)采购人完成项目结算付款的期限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供应商开具收款发票后25个工作日内支付。(5)其中工程价款审计后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5%幅度以外的审查费用及核增部分审查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直接支付费用给项目结算审核单位。六、考核标准采购人有权定期对供应商服务内容(包含服务响应、过程服务、资料归档)进行考核,考核未能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实际得分低于80分的),供应商应无条件限期整改,直至符合采购人要求,若出现三次整改后还未能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出现重大安全质量问题或不服从采购人管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采购人的全部经济损失。项目名称评分说明分值实际得分服务响应比对派工后施工人员、材料机具等的组织效率;比对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派工要求的实施能力20分工程质量比对全过程的施工质量及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派工时的期望值35分工程进度比对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派工时的计划工期或定额需要工期20分文明标化比对全过程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防尘降噪等措施布置25分合计100分七、主要材料品牌推荐序号材料名称推荐品牌或制造商备注1防水卷材东方雨虹、深圳卓宝、江苏凯伦(或相当于及以上)注:磋商文件中对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厂家、规格、型号有推荐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采用并选用其中高档产品,或选用与采购人推荐的品牌相当及以上的中高档产品,如磋商响应供应商所选材料设备的材质、规格、颜色、档次与磋商文件及施工图纸要求的存在明显差别,或虽按磋商文件推荐的材料品牌选择但该材料因某种原因停产或其他原因而不能供应的,则实际施工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在磋商文件推荐的材料品牌中自行确定,且响应价格不予调整。八、民事责任1.除磋商文件中约定经查实,响应供应商有串标、虚假响应或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等非法行为的,成交未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响应供应商应承担赔偿采购人工程延误开工的相应损失责任,根据工程实际开工时间计算延误时间,响应供应商按5000元人民币/天赔偿给采购人;成交并签订合同的,响应供应商应承担赔偿采购人工程延误开工的相应损失责任,根据工程实际开工时间计算延误时间,响应供应商按5000元人民币/天赔偿给采购人,采购人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延误天数计算方式:延误天数=实际开工时间-本项目磋商(开标)时间之后的第三个工作日。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供应商出现以次充好、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制止使用,直至停工、返工或解除合同。无论采购人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材料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负;如果供应商采购时擅自更改设备及材料的种类、型号或采购的设备、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将承担违约责任,除重新购置外,还应承担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处罚,处罚金额为重新购置费用的10%,履约保证金不足的,须补足处罚金额。3.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须自费返工至约定质量标准;经多次(两次及以上)返工工程质量仍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还应承担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处罚,处罚金额为不合格部分工程总额的20%,履约保证金不足的,须补足处罚金额。九、其他详见合同条款第四部分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序号评审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磋商文件中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1磋商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每个得0.5分,最多得1分。(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未提供则不给分。)1客观分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3分,未提供不得分;注: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及www.cnca.gov.cn“认证结果”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3客观分3对本项目所用设备(材料)品牌选用优劣性进行评价。(评分范围:4,3,2,1,0)4主观分4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开标前三月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2客观分5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组管理人员的专业配置能否满足项目要求,组织机构是否合理,要求配置: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每有一类得1分,最高得5分。注:需提供具体人员配置清单和相关证书扫描件(允许一人多证)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开标前三月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5客观分6对供应商在本项目中各专业工种的配置和劳动力投入的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评分范围:3,2,1,0)3主观分7对本项目施工总体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价。(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分8对关键节点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法、关键节点施工保障措施的针对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价。(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分9对确保施工质量的方案、质量控制和检验手段的科学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进行评价。(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分10对施工机械和检测设备选用情况,成品保护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可行性、是否满足施工需要进行评价。(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分11对本项目施工组织管理制度和施工组织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价。(评分范围:4,3,2,1,0)4主观分12对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关键节点和线路的保证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等进行评价。(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分13对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的降尘、降噪、建筑垃圾处置及保证施工场地周边空气质量等环保创新措施的创新性、针对性、可行性、科学合理性进行评价。(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分14对供应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评价,包括对施工现场的材料堆场、施工通道的安排,对消防安全的保证措施等进行评价,要求措施完善且到位,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分15对本项目原材料、半成品、外购件外购设备等材料质量保证措施的科学合理性进行评价。(评分范围:3,2,1,0)3主观分16对施工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及承诺的紧急响应时间的评价,评价因素包括响应时间、措施、投入人员力量,要求响应及时、措施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分17对售后服务承诺的范围和完善程度的评价,包括保修范围、保修内容、人员配备、故障响应修复时间方式及保障措施,要求响应及时、措施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评分范围:5,4,3,2,1,0)5主观分18有效最后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权重]的计算公式计算。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报价A:单个工程费总价折扣(权重20)报价B:机械使用费折扣(权重3)报价C:垃圾清运费(单价)(权重3)报价D:聚氨酯油性注浆(权重2)报价E:丙烯酸注浆(权重2)30//*备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审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三、评审程序3.1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无效。3.2磋商。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本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主要就资信、服务方案内容、服务承诺等磋商小组认为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因素与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3.2.1供应商逐家回答磋商小组的提问;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3.2.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在线或以邮件回复做出承诺或回复,承诺或回复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3.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号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中的“※”号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3.3最后报价3.3.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3.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3.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4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3.5汇总商务技术得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以及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磋商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磋商小组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3.6报价评审。3.6.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6.1.1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准;3.6.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6.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6.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6.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6.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6.2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无效。3.6.3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无效。3.6.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7排序与推荐。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8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四、评审中的其他事项4.1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响应文件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4.2.1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4.2.6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4.2.7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9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如供应商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以及相应证明材料,以备评审小组核查。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2.10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4.2.11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2.13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4.2.14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5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6.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6.1未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2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6.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成交无效的,依照6.1-6.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项目编号:HSZB-2025-190确认书编号:甲方(全称):浙江中医药大学乙方(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招标代理机构对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工程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确定为本工程成交人,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2.工程范围:浙江中医药大学20万以内防水补漏工程二、合同工程内容本项目为单项预算或拟投入资金为20万元以内的防水补漏项目。本合同防水补漏项目的施工期限,以甲方每次签发的联系单记载的时间为准。本合同期限为2年,累计工程款结算金额至预算金额或服务期满后,则合同履行完毕。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四、承包方式1.乙方就本合同工程内容的质量、造价、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完工后的保修等实行总承包。2.对甲方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可能纳入乙方的管理,乙方必须接受。其费用应在报价时明确。3.本合同工程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施工企业进行施工。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五、施工队伍乙方投入本工程的具体施工队伍详见附件5《项目班子成员》。乙方投入本工程施工队伍的素质、能力、力量和机械等必须符合投标时的承诺和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如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甲方或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其加强管理,调整和充实力量。乙方必须3天内整改完毕,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付合同价款,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工程造价工程费总折扣为%;本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200万元/2年;乙方累计工程款结算金额至预算金额或服务期满后,则本合同履行完毕。合同期内由甲方进行项目分配且工作量不设下限,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单项工程(防水补漏)项目合同价款是指乙方为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从施工准备、开工至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和保修期服务等承包内容的全部税费。除以下因素可调整项目合同价款外,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调整或变更:(1)工程设计变更:乙方在收到甲方签发的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后,可根据乙方及成交折扣率计算变更费用,交甲方审核确认后,作为调整项目预算金额的依据。(2)属于应该预见预防的因素,而因乙方没有及时预防或预防不力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补偿。属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失误造成费用、工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七、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磋商文件规定保质保量的及时完成防水补漏施工及后续服务。2.乙方应设置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检查制度和登记制度。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规范、规程和建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有关规定或施工图纸(如有)、甲方要求,精心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数据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和整理,并及时移交给甲方。乙方应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4.甲方对工程的现场管理、施工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设备、材料、施工等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其处理方法必须经甲方认可。6.甲方代表如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者,有权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停止施工或返工,乙方必须接受。且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7.甲方有权对工程所有部位以及任何工艺、设备和材料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一切方便并提供必要的数据。8.甲方工程师的检查和检验不解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9.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0.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施工情况(包含服务响应、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文明标化)进行考核(考核表见附件),考核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实际得分低于80分的),乙方应无条件限期整改,直至符合甲方要求,若整改后仍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付合同价款,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同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有权选择采购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将该标项的工作分配给其余两个标段成交供应商。八、施工进度1.本工程合同工期,以甲方每次签发的联系单确定的时间为准。实际工期以开工日至工程验收合格签证日扣除非乙方原因等待验收时间加乙方整改修补的时间为准。2.本合同工期包括:/。3.如应乙方管理不力、计划不周、投入不足造成工期延误的,均由乙方负责。4.如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及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视实际情况作出减少承包范围直至要求撤场的处理。5.合同工期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在七天内协商签证(不能过后补签)可作相应顺延。(1)重大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而影响施工进度的;(2)因甲方提供的施工需求资料、设备、材料未能及时供应到位,而影响施工进度的;(3)因甲方未按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而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的;(4)不可抗力因素。九、设备、材料供应1.本工程除甲供设备外,所用的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均由甲方审核同意后使用,乙方需将材料交甲方确认后再施工。2.甲乙双方采购供应的设备和材料均需附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质保书、试验报告等必要资料,经双方检验、确认后,方可使用。任何一方对材料的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如复验合格,其复验费用由提出复验方负责。如复验不合格,复验费用以及相应的经济损失由材料采购供应方承担。3.部分由甲方供应的设备,可能委托乙方催交、运输、验收、保管,乙方必须接受,其费用按有关规定另行商定。乙方必须在设备进场时认真核验,如因乙方未认真核验而导致不合格甲供设备用于工程(设备本体原因除外),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4.材料品质货真价实,存在假冒伪劣材料的,除乙方无条件返工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付或要求乙方退还合同价款,乙方还应按本合同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需求变更1.甲方发出的变更联系单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必须接受并实施。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联系单上的错误或不合理的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变更联系单施工。3.由于变更联系单影响工程造价的,按本合同结算方式办理。4.如为施工方便而需要改变设计或施工要求的,乙方必须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不予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因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十一、安全文明施工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安全保证体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2.乙方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须为施工人员购买商业保险,并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等)。3.乙方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成品保护。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凡由此而损及甲方利益时,甲方将向乙方索赔。4.乙方应注意保护施工现场邻近建筑物、交通和附近居民的安全,防止因施工不当使附近居民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失,因野蛮施工等违规操作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违规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如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为员工办理社保和人身意外伤害的商业保险,并对员工的安全事故承担所有责任。5.乙方施工时应避开上课、办公的时间,师生如有意见则及时暂缓施工。6.施工现场应做到“落手清”,施工现场垃圾应及时清理并负责外运,或先堆放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再负责组织外运;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7.建筑材料应堆放整齐,不得随意堆放,甲方给每家维修单位有偿配备仓库和管理用房,各施工单位应分类、分批、分规格堆放材料,做好标识,确保仓库整齐、整洁、安全,应自行配备灭火器等消防措施。8.乙方应负责涉及本工程施工的其他配合工作。十二、环境保护1.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施工现场和周边地区的环境。2.乙方对施工和生活所产生的各种生产、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应进行妥善处置,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并严格控制施工噪音。3.如乙方措施不力而造成环境破坏或人员、财产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责任。十三、工程造价结算方式1.定额人工费按施工期间《杭州市造价信息》公布的定额人工费参考价进行调整;2.材料品牌选择施工期间6个月内《杭州市场价格汇编》出现过的品牌并经甲方确认,有必要更换的材料品牌档次必须为同档次或中档及以上品牌。材料单价按施工期间正刊信息价(除税价)平均值计取(如施工跨月的,按多个月份的信息价平均值计取),无信息价按照签证价计取;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及相关补充解释。政策性法规调整的口径按实计入结算。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法结算;4.聚氨酯油性注浆按元/针计算;丙烯酸注浆按按元/针计算;5.取费标准:(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仅计安全文明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利润、企业管理费按单独装饰工程取费中值计取,规费按单独装饰工程取费计取,税金按照9%计取。(2)安装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仅计安全文明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利润、企业管理费按水、电、暖通、消防、智能、自控及通信安装工程取费中值计取,规费按水、电、暖通、消防、智能、自控及通信安装工程取费计取,税金按照9%计取。6.如项目中含有零星计日工(俗称包清工),以甲方下达工作任务最近的一次工资信息进行结算。(1个工日为8小时,4小时以内按0.5个工日计,超过4小时的按1个工日计。)备注:“建筑工种人工工资信息”指:“杭州造价信息”发布的“杭州市建筑工种人工工资信息”或“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上的“建筑工种人工工资信息”,结算时,以甲方下达工作任务前最近的一次工资信息为准。7.如项目中含有零星机械使用费发生,以甲方下达工作任务最近的一次“机械设备信息价”为基础乘以供应商最终报价进行计算,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结算。(1个台班为8小时,4小时以内按0.5个台班计,超过4小时的按1个台班计。)备注:“机械设备信息价”指:“杭州造价信息”发布的“杭州市区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市场租赁价格”或“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上的“机械设备信息价”,结算时,以甲方下达工作任务前最近的一次工资信息为准。8.如项目中含有垃圾清运发生,为元/车。9.水电费扣除方式按照施工定额子目所有的水电费之和扣除。10.单个项目按以上标准计算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须经甲方委托审计审核),经审计审定后按总折扣进行结算。聚氨酯油性注浆、丙烯酸注浆结算价格=聚氨酯油性注浆、丙烯酸注浆成交价格*成交零星维修改造工程费总价折扣。零星机械使用费结算价格=机械设备信息价*成交零星机械使用费折扣*成交零星维修改造工程费总价折扣。垃圾清运费结算价格=成交垃圾清运费*成交零星维修改造工程费总价折扣。零星人工费结算价格=采购人下达工作任务前最近的一次工资信息*成交零星维修改造工程费总价折扣。除以上(聚氨酯油性注浆、丙烯酸注浆、零星机械使用费、垃圾清运费、零星人工费)部分内容外的其他工程价款结算价格施工审计审定价格*成交零星维修改造工程费总价折扣。十四、工程款支付与结算1.施工工程在质保期内如有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均可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款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工程款和进度款的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下达工程任务单后,由乙方对相应工程进行施工,单项工程项目施工完成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月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并支付。经甲方委托第三方对工程造价结算审价完毕,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结算价格的100%。(结算价格=工程造价结算审价×工程费总折扣)3.甲方对竣工结算审核(审计)期限: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实际完成的审核(审计)时间为准。乙方应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的审核(审计)工作,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4.甲方完成项目结算付款的期限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开具收款发票后25个工作日内支付。5.其中工程价款审计后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5%幅度以外的审查费用及核增部分审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直接支付给项目结算审核单位。十五、工程验收与保修1.乙方应按照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整理施工记录和技术资料,并由甲方进行检验和签证。2.当全部合同工程完工,准备交工验收前,乙方应将由施工引起的垃圾、废料或各种障碍物全部清除。并按甲方的要求,整理提交1套竣工资料。当具备交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提前3天提交工程交工验收报告,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报告和上述主要竣工资料后3天内,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无条件整改或返工,直到验收合格。因整改或返工所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全部工程验收合格,自签署工程验收证书之日起3_天内,乙方的人员、机具和材料必须全部退场,并按规定内容整理交齐全部竣工资料。3.若拖延清场,按延误工期承担违约责任。竣工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工程结算。4.本工程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实施保修,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十六、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待服务期满后经甲方书面确认工程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问题和乙方无违约行为后,由甲方无息退回乙方(遇寒暑假及国定假日顺延)。十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的责任(1)因甲方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甲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维修价款的的违约责任:甲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60日内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乙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并支付应付金额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协议期间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影响施工进度。(3)甲方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甲方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4)因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5)甲方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乙方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6)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承接项目施工的违约责任: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伍万元的违约金。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转包或分包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合同价款、没收履约担保,并要求乙方按单项工程项目预算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份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乙方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并承担逾期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无条件配合甲方等部门的检验验收,确保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等级。经验收,如有不合格工程,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的补救、修复措施,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如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还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如无法修复或严重降低工程整体质量,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或(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合同价款、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4)经甲方、监理单位(如有)等部门检查抽检,发现乙方不按设计要求或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或有偷工减料现象,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2000元/次-5000元/次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乙方应承担全部整改费用,直到质量合格为止。如果乙方屡教不改,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清退出场并解除合同,拒付或(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合同价款,乙方还应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5)乙方违反《合同通用条款》第8.9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及时停止撤离,按每次2000元/每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损失。(6)乙方逾期履行合同义务的,应按合同价款的0.5‰/日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10个工作日及以上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拒付(或要求乙方退还)合同价款,乙方应按本项目年度预算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7)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甲方要求进行修复的违约责任:工程移交后,如甲方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维修,并赔偿给甲方带来的各种直接、间接经济损失。乙方不及时维修的,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用于维修以及支付甲方的维修管理费用(按维修费用的15%计算),并在事后要求乙方补足缺额。工程移交后,如甲方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有权扣除乙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要求乙方及时维修,并赔偿给甲方带来的各种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如本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系由乙方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包括甲供材料)引起的,甲方有权无限期追索,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8)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或(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合同价款,乙方还应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9)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违约责任:1由甲方或监理单位(如有)召集的例会和其它重要会议,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人选准时参加,无故缺席或迟到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1000元每次的违约金,因此导致对会议内容不了解的,其后果由乙方自负,违约金由甲方在结算中直接扣除;因此导致对会议内容不了解的,其后果由乙方自负;2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如有)对合理的现场管理,若项目班子主要人员由于工作态度等原因,使甲方及监理不满意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中出现的恶意违规及不服从管理等行为要求按500-1000元/次的支付违约金;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论遇到何种困难(除本合同约定明确的原因和不可抗力除外),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例如甲方未签证费用、合同争议等)擅自停工或变相停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3000元/天的违约金;4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所得工程款应优先支付民工工资;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此为乙方垫款支付的,乙方应按甲方垫付款项金额的3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该笔违约金由甲方在结算中直接扣除;5本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现场施工投入和管理未能履行投标书及询标纪要等相关文件中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进度、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甲方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加强管理,如乙方未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付合同价款,将乙方清退出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6乙方应确保工程安全进行,如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一般安全责任事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万元/起的违约金;出现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万元/起的违约金;所有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7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被处以罚款(违约金)的,以实际行为发生之日为支付时间;8本合同中的罚款特指惩罚性违约金,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罚款及损失赔偿款,甲方有权从履约担保或工程款中直接扣减;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⑩当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应按本合同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a)甲方签发联系单后一周内未施工(或维修)的;(b)出现质量问题,经甲方或监理单位(如有)书面通知后仍不整改的;(c)出现安全事故,不接受监理人和有关职能部门指令采取相应措施的;(d)拒不执行甲方或监理单位(如有)的指令的。3.其他: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履行期限可相应顺延。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邮寄或送达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十八、争议的解决本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九、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和鉴证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附件及双方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滨文路548号地址:邮编: 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工行景江苑支行开户银行: 帐号:1202023419100001174帐号:签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滨文路548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鉴证方:(盖章)附件:附件1:考核表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廉政建设合同附件4:安全生产合同附件5:项目班子成员附件6:主要材料(设备)清单附件1:考核表项目名称评分说明分值实际得分服务响应比对派工后施工人员、材料机具等的组织效率;比对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派工要求的实施能力20分工程质量比对全过程的施工质量及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派工时的期望值35分工程进度比对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派工时的计划工期或定额需要工期20分文明标化比对全过程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防尘降噪等措施布置25分合计100分注:该考核表于维修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时经验收成员综合讨论后打分。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甲方(全称):浙江中医药大学乙方(全称):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本合同缺陷责任期为2年,缺陷责任期自每次施工(维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质保期内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维修,紧急情况下2小时内派人维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如有)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甲方、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甲方(公章):浙江中医药大学乙方(公章):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景江苑支行开户银行:账号:1202023419100001174账号:邮政编码:310053邮政编码:附件3:廉政建设合同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浙江中医药大学(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机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和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乙方不得为甲方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方与乙方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甲方与乙方双方各执三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浙江中医药大学(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地址:邮政编码:310053邮政编码:电话:电话:附件4:安全生产合同为在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甲方浙江中医药大学与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1、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生产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和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指定1名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施工期间,乙方应落实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各专业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发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甲方:浙江中医药大学(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地址:电话:电话:0571-85109817年月日年月日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SZB-2025-190】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建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竞争性磋商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竞争性磋商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响应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响应函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SZB-2025-190】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提交响应文件及报价。为此:1、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响应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商务技术偏离表;2.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报价单;2.3.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对响应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响应文件中的资料。4、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4.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对通过政采云平台开展的质疑、投诉等活动,我方承诺并接受平台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我方认可电子送达与邮寄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文书到达政采云平台日期为送达日期,本公司保证政采云平台账号真实有效。6、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响应)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SZB-2025-190】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响应)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SZB-2025-190】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供应商参加响应)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成交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成交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见响应文件第 页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见响应文件第 页3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4其他实质性要求1:采购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采购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响应文件第 页5其他实质性要求2:见响应文件第 页……其他实质性要求……:见响应文件第 页注: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采购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必须明确响应。五、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前附表中“响应文件中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序号响应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XXX(预先填写)见响应文件第 页2XXX见响应文件第 页……见响应文件第 页六、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响应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供应商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注: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本表格所反映的偏离情况与“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不一致的,以“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为准。3.投标人须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非实质性要求。七、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报价一览表…………………………………………………………………………(页码)一、报价一览表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你方采购文件要求,我们,本响应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报价单的价格完成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SZB-2025-190】的实施。报价一览表报价内容报价报价A单个工程费总价折扣 %报价B机械使用费折扣在公开发布的“机械设备信息价”的基础上,折扣: %报价C垃圾清运费(单价) 元/车报价D聚氨酯油性注浆按 元/针报价E丙烯酸注浆按 元/针注:1、供应商按上表要求填报折扣,单个工程的最终结算价格=审计审定后工程价款*折扣;(如报价九折,则填报90,所填数字不得大于95,超出95的投标无效)。2、供应商在上表中填报“机械设备信息价”的折扣。如有零星机械使用费(不成项发包零星机械使用费)发生,实施过程中以采购人下达工作任务最近的一次价格信息为基础乘以本次最终报价的折扣进行计算,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结算。备注:“机械设备信息价”指:“杭州造价信息”发布的“杭州市区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市场租赁价格”或“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上的“机械设备信息价”,结算时,以采购人下达工作任务前最近的一次工资信息为准。4、供应商在上表中填报“垃圾清运费”,按实结算,每车按3.5立方运距20KM计算。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供应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SZB-2025-190】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法定名称章(印模)供应商“XX专用章”(印模)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SZB-2025-190】响应。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响应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全部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2%的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成交,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响应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成交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成交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供应商名称)若成为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SZB-2025-190】的成交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工程全部由小微企业承建,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浙江中医药大学的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属于(建筑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交易)编号:HSZB-2025-190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一日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审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2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SZB-2025-190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0最高限价(元):2000000采购需求: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2027年度20万元以内防水补漏工程项目主要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备注:工程价款经审计审核后的95%为最高限价。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是;☐否,不接受联合体理由:。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有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至2025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6月12日09点00分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交易的说明:①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水补漏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