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招标公告(大同市第二看守所2025)
项目概况
大同市第二看守所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2992025CCS00169
项目名称:大同市第二看守所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00000
最高限价(元):1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大同市第二看守所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11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本次采购项目共分一包,大同市第二看守所食材采购配送服务,供应商所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6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永安路雍锦台一期西门外围商铺开标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市第二看守所
地 址:大同市云冈区口泉乡安居街
联系方式:13935288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誉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永安路雍锦台一期西门外围商铺
联系方式:135460013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山西誉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546001341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二次).doc703.9K
大同市第二看守所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大同市第二看守所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402992025CCS00169采购人:大同市第二看守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誉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9第四部分磋商标准和磋商方法22第五部分采购需求25第六部分合同文本29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2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大同市第二看守所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3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2992025CCS00169项目名称:大同市第二看守所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100000招标控制价(元):11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大同市第二看守所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数量:/预算金额(元):1100000简要规格描述:本次采购项目共分一包,大同市第二看守所食材采购配送服务,供应商所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行期限: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1、时间:2025年06月03日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10日00时00分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3、方式:线上获取。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6月13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永安路雍锦台一期西门外围商铺开标1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代理费收费金额(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同市第二看守所地址:大同市云冈区口泉乡安居街联系方式:139352881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誉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永安路雍锦台一期西门外围商铺联系方式:13546001341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项目联系人:山西誉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1354600134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 明 与 要 求1采购人名 称:大同市第二看守所地 址:大同市云冈区口泉乡安居街联 系 人:王守崇 电 话:13935288159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山西誉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永安路雍锦台一期西门外围商铺联 系 人:赵佳丽电 话:135460013413项目名称大同市第二看守所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4预算金额1100000元5招标控制价1100000元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9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10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1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12投标单位应具备特殊的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13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14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电子公章);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保证金凭证(加盖单位电子公章);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单位电子公章);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盖单位电子公章);5.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加盖单位电子公章);6.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记录声明(加盖单位电子公章);7.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格式自拟) 。8.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加盖单位电子公章);9.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加盖单位电子公章);10.按照“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规定”(若无要求可不提供) (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1.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单位电子公章);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15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务部分:*1.响应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单位电子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单位电子公章);4.提供供应商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间完成的相类似项目案例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电子公章);5.供应商资格声明(加盖单位电子公章);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技术部分:* 1.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2.投标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3.食材物资保障方案(加盖单位电子公章);4.食材配送服务方案(加盖单位电子公章);5.车辆配备情况(加盖单位电子公章);6.后勤专职管理人员(加盖单位电子公章);7.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加盖单位电子公章);8.应急预案(加盖单位电子公章);9.售后服务方案(加盖单位电子公章);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注: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6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7保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 壹万元整(¥:10000元)。(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为(3)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和转账三种方式,由供应商任选其一种方式。 收款单位:山西誉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 帐 户:485320100100285345 (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注:供应商需将保证金汇款凭证单扫描件在磋商截止日前发至shanxiyucheng123@163.com 邮箱,以便查询到账情况。支票倒送或电汇时,请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项目编号。(5)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18签字和(或)盖章要求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写工具” 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相应位置签章(电子公章)加密。19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其余2名从山西政府采购网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0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采购人是21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解密时长为60分钟(供应商携带电脑,自行解密),若遇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解密时间,并通知参加该项目的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报价无效。22关于编写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说明1、电子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公章/签字。2、供应商对已上传的电子加密文件自行下载解密验证。23磋商中可实质性变动内容磋商文件中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服务要求等相关内容及第六部分合同文本中相关内容24其它规定 1.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评标小组应按规定,优先考虑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2.依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企业服务的最终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5、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投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2)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3)投报产品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需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6、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1)投标货物中有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或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投标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投标货物中有环境标志产品的,须如实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7.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在本项目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情况下,对其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本次采购预算金额1100000元,招标控制价1100000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公告。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进行纸质和网上登记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公告。2.3“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5“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6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具有完成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相关组织或机构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机构及评标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4.1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7)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3.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财政管理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4.3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3.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报价费用4.1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上传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评审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6、其它规定6.1.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评标小组应按规定,优先考虑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6.2.依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企业服务的最终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4.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6.5.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投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2)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3)投报产品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需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6.6.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1)投标货物中有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或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投标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投标货物中有环境标志产品的,须如实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6.7.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在本项目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情况下,对其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的内容7.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磋商标准和磋商方法;第五部分采购需求;第六部分合同文本;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供应商应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关注此类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8.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8.3供应商澄清、询问时间及方式:任何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送达代理机构。8.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8.5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而无论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报价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等)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9.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3.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按要求加密上传。评审以政采云平台递交的电子版为准。9.3.2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写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签章(电子公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按照“政采云”系统要求,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60分钟(供应商可在政采云系统中远程解密)。9.4投标保证金(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整(¥:10000元)。(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和转账三种方式,由供应商任选其一种方式。收款单位:山西誉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帐户:485320100100285345(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注:供应商需将保证金汇款凭证单扫描件在磋商截止日前发至shanxiyucheng123@163.com邮箱,以便查询到账情况。支票倒送或电汇时,请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项目编号。(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10、有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10.1报价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11、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13.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加盖标准公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3.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13.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上传加密文件。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电子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磋商截止时间14.1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进行解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14.2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供应商在开标解密截止时间前,可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2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如无法及时对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将补充、修改的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书面递交招标代理机构,作为纸质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5.3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6、磋商及其有关事项16.1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16.2供应商在系统中自行查看开标结果。。16.3本项目第二轮报价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供应商第一轮报价)进行分别记录。16.4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相关职责。16.5正常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依据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工作。如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将依据纸质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工作。五、磋商程序和要求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最后综合评分方式进行。17、磋商小组组成17.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招标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商务、技术类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17.2磋商小组负责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部分的评标事务,出具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磋商报告。17.3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磋商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7.4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7.5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7.7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18、响应文件审查18.1响应文件审查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8.2资格性审查:评审工作开始后,磋商小组须对各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18.3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须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有无重大偏离或保留,包括但不限于:(1)响应有效期不足的;(2)响应服务内容、服务方式、项目完成时间、检验标准和方法、后续服务承诺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3)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4)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8.4关于响应描述(即响应文件中描述的内容)18.4.1响应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规定执行。18.4.2响应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1)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评审。(2)供应商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供应商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响应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供应商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3)若采购人的响应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审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响应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采购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19、确定磋商方案19.1磋商小组根据采购项目需求情况,熟悉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合同草案等条款以及评定原则等事项。19.2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进行评审,并在磋商小组成员评定意见表中详细记录。20、磋商20.1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报价人签到的顺序进行。20.2磋商内容包括报价、业绩、服务期限、服务质量保证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报价人就某些磋商事项做出明确的承诺,承诺内容需在山西政府采购网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保存,并加盖报价人电子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0.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报价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20.4最后报价(第二轮报价)(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第二轮报价),最后报价以电子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将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政采云系统中。在规定时间内未在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也未在系统中上传放弃最终报价函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其第一次报价将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最终报价,同时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放弃最终报价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其磋商保证金。(6)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成员有权拒绝该响应。20.5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文件无效:(1)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2)未在指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3)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4)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5)磋商小组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2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服务和最后报价进行独立评审、打分。21.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审得分情况,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1)综合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2)综合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实训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3)前面两种情况得分也相同的,按照人员配置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21.3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22.确定采购人22.1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法的结果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2.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供应商得分排序,确定下一名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3.采购活动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响应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4.磋商过程保密24.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采购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4.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招标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六、签订合同26.成交通知26.1采购人确定后,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请各供应商自行到山西政府采购网查看结果公示)。26.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磋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参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请各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费 率 服务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28.签订合同28.1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内与成交人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8.2采购人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成交人签订合同。采购人不得再与成交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8.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招标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8.4采购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代理机构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报价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8.5违反28.1条、28.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七、保密和披露29.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9.披露29.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29.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采购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采购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采购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和质疑30、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0.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0.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服务、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0.3供应商对招标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0.4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0.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0.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30.7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0.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有参加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4)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5)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6)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7)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服务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8)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9)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0.9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0.10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九、违约处罚3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招标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招标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采购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采购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第四部分磋商标准和磋商方法一、磋商标准本次磋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诚实信用和择优原则。二、磋商方法1、本次磋商采取综合评分方式进行。2、评分标准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1)报价12分①、参与此次报价的所有合格供应商,报价最低的为基准报价;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②、报价得分=(基准报价/供应商的报价)×12×100%;③、报价得分运算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计算。④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商务9分1、合同执行能力(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递交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间完成的相类似项目案例的证明材料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得3分,满分9分。注:1)案例业绩证明材料指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所在页,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本款可作为得分的合同案例指供应商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中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注: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以上内容要求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是否符合以上要求的,不得分。(3)技术部分79分1、食材物资保障方案(20分)评审依据:①日常食材物资保障方案②应急食材物资采购保障预案③响应物资保障管理制度④服务考核细则(包含:服务态度、送货质量、数量、品种、报价诚信等)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方案中每一项内容分值为5分(其中“项”指上述条款①②③④中内容),不提供不得分。评分标准:方案中内容完整且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实际情况,最高得20分。每有一项存在内容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符、或方案内容不切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方案内容夸大、凭空编造;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有漏项;或存在明显文字性错误、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每缺少一项内容,该条不得分。2、食材配送服务方案(12分)评审依据:①保证供货充足,并在招标人下达采购计划后按时、保质保量、安全运输到指定地点的方案②配送运输人员安排③拥有完善、有效的物流或货物配送体系,保证准时、准确配送的具体操作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方案中每一项内容分值为4分(其中“项”指上述条款①②③中内容),不提供不得分。评分标准:方案中内容完整且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实际情况,最高得12分。每有一项存在内容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符、或方案内容不切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方案内容夸大、凭空编造;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有漏项;或存在明显文字性错误、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每缺少一项内容,该条不得分。3、车辆配备情况(6分)供应商拟用于本项目的普通厢货、冷鲜车辆,每提供一辆得3分,满分6分。(注:若为自有车辆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实景照片,提供材料不完整不得分;若为租赁车辆,须提供有效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提供材料不完整不得分。)4、后勤专职管理人员(6分)提供针对本项目配备的后勤专职管理人员1人,得1分,每多配备1人加1分,最高得6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配备人员身份证、健康证,不提供不得分。5、质量、安全保证措施(15分)评审依据:①食材源头可追溯②食材检验方法及质量标准③发货作业、配送作业④食材安全、责任赔付说明⑤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方案中每一项内容分值为3分(其中“项”指上述条款①②③④⑤中内容),不提供不得分。评分标准:方案中内容完整且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实际情况,最高得15分。每有一项存在内容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符、或方案内容不切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方案内容夸大、凭空编造;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有漏项;或存在明显文字性错误、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每缺少一项内容,该条不得分。6、应急预案(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包含①食材物资延误配送解决方案②食材物资意外污损危情处理方案③服务人员突发性缺岗维稳方案④突发食物中毒问题处置方案⑤突发意外情况(天气)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方案中每一项内容分值为2分(其中“项”指上述条款①②③④⑤中内容),不提供不得分。评分标准:方案中内容完整且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实际情况,最高得10分。每有一项存在内容缺陷的扣0.5分,扣完为止。(“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符、或方案内容不切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方案内容夸大、凭空编造;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有漏项;或存在明显文字性错误、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每缺少一项内容,该条不得分。7、售后服务方案(10分)售后服务内容:包含①组织架构②服务流程③售后服务承诺④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有合理的对应措施的⑤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方案中每一项内容分值为2分(其中“项”指上述条款①②③④⑤中内容),不提供不得分。评分标准:方案中内容完整且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实际情况,最高得10分。每有一项存在内容缺陷的扣0.5分,扣完为止。(“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符、或方案内容不切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方案内容夸大、凭空编造;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有漏项;或存在明显文字性错误、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每缺少一项内容,该条不得分。三、评审复核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进行复核。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大同市第二看守所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二、服务内容(一)食材采购品种食材采购种类包括:粮油类、蔬菜类、肉类、肉制品类、水产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调味类、奶制品类、饮料副食等食材。(二)食材采购标准食材必须符合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食材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材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1、蔬菜类(土豆、西红柿、青椒、青菜、大白菜、包菜、茨白、芋芳、豆芽等)。蔬菜类必须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色泽鲜亮,水分充足叶面饱满。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质量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不腐烂变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2、肉食类(排肉、精肉,牛肉等)。肉类必须保证提供当日生产产品,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注水,纹理清晰,肉质细腻,品质好。质量要求:须具备有效《动物防疫合格证》,供应商所供应的肉类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各种肉类防疫检测须具有相应的合格证明,如每方肉上必须盖有屠宰场的检验检疫章等。3、水产类(鱼、虾等)水产类须鲜活、无腐烂变质,大小基本统一,须保证处理干净、表面无鳞片、血迹、内脏清理彻底、无异味。质量要求: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4、豆制品类(豆腐、千张、香干、素鸡、大油豆腐、小油豆腐等)豆制品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质量要求:来源可靠、放心,无腐烂变质,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5、家禽类(冷鲜家禽)供应商所提供的肉品须具备有效《动物防疫合格证》,禽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注水、无羽毛、表皮无疤痕,大小匀称、肉质紧至,码放整齐;质量要求:产品身体饱满结实,来源可靠,无毒、无害、无污染,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6、蛋类蛋类须新鲜,不超过三日以上产品,大小均匀,外壳无破裂,光洁饱满的产品,周转箱堆放。质量要求:禽蛋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7、水果类水果须保证新鲜,无农药,无异味,无挤压、虫眼、过熟或欠熟,大小重量匀称等,表面无疤痕,果体光洁饱满,大小均匀,无损伤,无皱褶变形,无腐烂变质、农药残留等。质量要求: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8、佐料类定量包装调味品及小食品须保证品牌、品种、规格完全符合用餐要求,内外包装规格与标注相符,是符合国家食品行业规定的正规产品,出厂日期到收货日期间隔时间不得超出商品保质期限的三分之一,商品包装须有合格证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生产许可标识。质量要求: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9、粮油类:要求供应商产品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害,货物净重量须与外包装标明的重量一致,符合国家食品行业的标准产品。质量要求: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粮、油必须要求供方提供经国家食品卫生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出具的该批准粮、油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10、奶制品类定量包装牛奶及奶制品须保证品牌、品种、规格完全符合用餐要求,内外包装规格与标注相符,是符合国家食品行业规定的正规产品,出厂日期到收货日期间隔时间不得超出商品保质期限的三分之一,商品包装须有合格证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生产许可标识,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11、其它食材:必须符合其国家食品相关规定和标准。(三)食材采购价格各类食材以当天市场挂牌价为参考依据,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四)配送要求1、大同市第二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主管根据就餐人数和就餐标准,制定菜品结构,分析食材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将采购计划发给供应商,供应商负责按照采购计划单上的日期和食材数量运输到甲方在押人员食堂。2、一般情况下,供应商需在每日早9时前将当日所需原材料送至甲方在押人员食堂。3、甲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配送食材时,经与供应商协调,按照需求及时提供配送服务。4、因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按时送货时,供应商应提前告知甲方及甲方食堂。5、因市场休市等因素无法保障每天配送,供应商需提前告知甲方在押人员食堂主管,双方商定配送时间。(五)包装和运输1、食材均应符合相关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照国家主管机关最新的规定进行包装,以便产品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交货地点。2、供应商应采取适宜产品运输的包装方式和措施,确保食材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和损坏。(六)验收与检查1、食材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在押人员食堂)后,经食堂检验人员核对检查验收,无任何质量问题后,食材运输人员负责搬运到库房。2、食材申购数量以市斤计量(上下浮动不超10%),数量以检验人员过磅为准,双方需在一式两联的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货、收货凭证,甲方将该货物清单与发票同时作为向供应商结算的财务凭证。3、若食材包装检查不合格的、保质期检查不合格的或不符合其它安全相关的,验收人员有权拒收,做退货处理或由供应商负责更换货物。4、随车附带相关食材检验报告,确保质量。(七)其他要求因供应商所配送食财造成甲方人员食用后发生食物中毒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八)支付方式1、本次磋商成交价格不作为最终支付依据,实际支付为采购人按照每月实际采购数量×各类食材当日市场价(不得高于市场价)据实结算。2、每月采购人财务人员与供应商核对当月食材采购金额,双方确认无误后,供应商开具发票,财务人员进行核对后,于次月以公户转账形式支付相应货款,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付款的,经双方协商决定即可。(九)其它事项其它和具体相关事项,双方共同协商决定。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四、服务地点:大同市第二看守所指定地点。五、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第六部分合同文本(范本仅供参考)需方:供方:供方在服务项目采购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主要条款供方向需方提供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款项支付:本次磋商成交价格不作为最终支付依据,实际支付为采购人按照每月实际采购数量×各类食材当日市场价(不得高于市场价)据实结算。四、售后服务及承诺五、服务期:1、服务期:六、交验1、供方依据服务承诺,及时向供方提供服务。2、供方所提供服务不满足需方要求时,供方应及时进行解决。七、需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八、供方责任1、保证所供服务均为标书承诺服务,符合采购代理行业标准。2、保证服务的质量标准,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做及时回访等服务。九、违约责任1、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绝。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2、供方不能提供服务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3、供方逾期提供服务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4、因需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十、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需方(章):供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填写和提交下述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中提到的文件。二、响应文件格式封面格式(正/副)本大同市第二看守所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单位全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二〇二五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部分一、营业执照(副本);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保证金凭证;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扫描件;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三、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五、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公章)年月日六、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记录声明;无违法记录声明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公章)年月日七、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采购人):(供应商名称)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磋商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我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后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书);如成交,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书(副本)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采购人):(供应商名称)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磋商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成交,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采购人):(供应商名称)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磋商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成交,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采购人):(供应商名称)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磋商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成交,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采购人):(供应商名称)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磋商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投标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如成交,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采购人):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本单位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已清楚知道并承诺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本承诺书,如有任何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为维护本次招标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投标行为,保证做到合法投标、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招标采购工作中做到: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招标、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2.不与用户串通参与招标,损害采购人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3.不以向用户、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招标工作;6.保证严格遵守招标会议纪律。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之规定上报省级主管部门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包号)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十一、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部分1、投标函响应函:(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7、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8、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9、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0、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提供服务。1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公开报价后撤回报价的;(5)在磋商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招标小组的任何活动的;(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联系电话:供应商(电子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附供应商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四、供应商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间完成的相类似项目案例证明材料供应商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间完成的相类似项目案例证明材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完成时间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五、供应商资格声明供应商资格声明1、名称及其它情况:(1)供应商名称:(2)地址:(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主管部门:(5)性质:(6)职工总数:(7)管理及技术人员人数:(8)最近一次资产负债表(到止);2、有关银行的名称和地址:。我们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如贵中心需要我们愿意出示进一步的证明文件。供应商(电子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六、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序号项目名称总报价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标准备注1注:本次磋商成交价格不作为最终支付依据,实际支付为采购人按照每月实际采购数量×各类食材当日市场价(不得高于市场价)据实结算。供应商(电子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七、投标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序号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情况符合/正偏离/负偏离备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情况符合/正偏离/负偏离备注供应商(电子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材采购配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