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督导评估机构招标公告(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5)



楚雄州民政局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督导评估机构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楚雄州民政局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督导评估机构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单位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

行政区域
楚雄州
公告时间
2025-06-0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6-03 06:00:00至2025-06-10 23:59:00每日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线上获取(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开标时间
2025-06-26 09:00:00

开标地点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新安路水泥厂小区40号三楼云南咏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预算金额
¥12.4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子洲、蒋学能

项目联系电话
18787864354、15887515874

采购单位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楚雄市鹿城东路28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8-6016816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咏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楚雄市鹿城镇新安路水泥厂小区40号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787864354、15887515874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楚雄州民政局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督导评估机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线上获取(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2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ZC2025-G3-00319-YNYM-0013
项目名称:楚雄州民政局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督导评估机构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12.48
最高限价(万元):12.48
采购需求:采购督导评估机构对精神康复社会服务机构服务情况进行培训督导和评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督导评估方案;每季度开展1次过程督导,每次督导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督导报告;项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终期评估报告及政策建议报告(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等。评审时小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1)楚雄州民政局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督导评估机构采购项目(二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6-03 06:00至2025-06-10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线上获取(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2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新安路水泥厂小区40号三楼云南咏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楚雄州民政局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督导评估机构采购项目(二次):保证金金额:1248(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网银、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6-26 09:00 其他:1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投标人认真学习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汇信CA:0571-88350735 云南CA:4006727666 云南壹证通:4000040628 福建CA:0591-87760022 2.1 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CA管理。使用操作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投标人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云南省投标人注册入驻与配置。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投标人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CA管理-给当前账号绑定CA-选择对应CA-下载驱动-客户端&驱动下载。下载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6389de80d15111ee8160d911f316cf0d)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相关驱动及客户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在获取采购文件详情页面,在意向标项(包)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提交申请即可。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投标人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电子开标:投标人在开标地点使用账号密码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
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281号
联系方式:0878-6016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咏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镇新安路水泥厂小区40号三楼
联系方式:18787864354、158875158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子洲、蒋学能
电 话:18787864354、15887515874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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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楚雄州民政局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督导评估机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docx
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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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民政局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督导评估机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CXZC2025-G3-00319-YNYM-0013D际名印Yongming采购人: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咏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评标办法24第四章合同条款31第五章采购需求3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9第一章招标公告楚雄州民政局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督导评估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楚雄州民政局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督导评估机构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XZC2025-G3-00319-YNYM-0013项目名称:楚雄州民政局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督导评估机构采购项目(二次)预算金额:12.48万元最高限价:12.48万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需求:采购督导评估机构对精神康复社会服务机构服务情况进行培训督导和评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要求”。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督导评估方案;每季度开展1次过程督导,每次督导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督导报告;项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终期评估报告及政策建议报告(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服务地点:楚雄州(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等。评审时小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03日06时00分至2025年06月10日23时59分,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线上获取(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1248.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网银、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3.其他:3.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3.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投标人认真学习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汇信CA:0571-88350735云南CA:4006727666云南壹证通:4000040628福建CA:0591-877600223.2.1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CA管理。使用操作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3.2.2注册投标人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云南省投标人注册入驻与配置。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3.2.3驱动、客户端下载投标人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CA管理-给当前账号绑定CA-选择对应CA-下载驱动-客户端&驱动下载。下载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6389de80d15111ee8160d911f316cf0d)3.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相关驱动及客户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在获取采购文件详情页面,在意向标项(包)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提交申请即可。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投标人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3.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3.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3.2.7电子开标:投标人在开标地点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281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78-60168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咏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镇新安路水泥厂小区40号三楼联系人:马子洲、蒋学能联系方式:18787864354、15887515874、0878-303383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子洲、蒋学能电话:18787864354、15887515874、0878-303383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名 称: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地 址:楚雄市鹿城东路281号联 系 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78-6016816 1.1.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云南咏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镇新安路水泥厂小区40号三楼联 系 人:马子洲、蒋学能联系方式:18787864354、15887515874、0878-30338381.1.4项目名称楚雄州民政局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督导评估机构采购项目(二次)1.1.5服务地点楚雄州(采购人指定地点)1.2.1资金来源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采购督导评估机构对精神康复社会服务机构服务情况进行培训督导和评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要求”。1.3.2标项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项。1.3.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督导评估方案;每季度开展1次过程督导,每次督导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督导报告;项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终期评估报告及政策建议报告(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1.3.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据实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据实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据实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据实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等。评审时小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据实提供《资格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据实提供《资格声明函》。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投标截止前10天,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同时发布澄清、修改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投标人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网上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自行承担。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遗、答疑文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1.10.2的时间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6日09时00分3.3.1投标有效期(日历天)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交付人和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网银、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件精神,自2023年5月1日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按标准下浮50%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1248.00元。(一)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以投标人名义提交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及其他名义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等信息,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已公布的项目银行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账户名称:云南咏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552899991013000091157银行行号:301738000021联 系 人:马子洲联系电话:18787864354、0878-3033838(二)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保函投标人应是投标人,受益人应是采购人,保证人应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应正确填写受益人和投标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当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且符合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形的,由银行按照银行保函合同对采购人代偿投标保证金额。(三)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险保函方式的: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当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且符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形的,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代偿投标保证金金额。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购人与投标人合同备案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4.4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若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的,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1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3.6.2投标文件的签署文件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采用电子签章。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按《投标人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utm=a0017.b3687.48.18.4b09ec80cbc911edb8a97356c5970511)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等相关操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审阶段。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的构成:5人或以上单数,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7.3.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成交人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本项目中标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中标人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规定的退还时间退回履约保证金。注:履约担保金额不得超过中标价金额的5%,成交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则视为放弃中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2022年1月至今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投标人与用户单位签订的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标的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或用户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得分。10.1.2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按《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记入不良行为并在公告期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含被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被人民法院判决有罪的行受贿罪犯以及被人民法院判决需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等被记录入不良行为的当事人)。10.1.3中标价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10.1.4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10.1.5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和团队人员。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中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团队人员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10.1.7招标文件的解释采购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解释。对采购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10.2最高限价12.48万元注:投标人投标总报价高于投标限价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10.4“暗标”评审否10.6计算机辅助评标是,采用政采云电子化评标系统辅助评标。10.7评标结果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上予以公示。10.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和“采购需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3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如有串通投标行为和投诉的,按云政办发〔2010〕10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招标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和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处理。2.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的规定,按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3.如对电子采购流程不清楚可查阅政采云(https://e-learning.zcygov.cn/index)“秒懂政采云 项目采购”学习。4.本次采购采用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开展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云南支持云南壹证通CA、云南CA,申请相关说明如下:(1)云南壹证通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登录名bszb(凭此登录名可直接登录)。云南壹证通7*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0871-67276028(紧急办理可拨19988166369)。(2)云南CA申领链接:https://cap.yunnanca.net/login,请投标人自行注册办理,云南CA客服热线400-6727-666。 (3)如果投标人已办理以上任一CA机构的数字证书(CA)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均可直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一、中小企业价格扣除评分优惠政策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注:①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时,标的名称须根据本次采购标的名称逐项填写。②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③中标人享受本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评分优惠政策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投标人如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在投标价格评审中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若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且能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相关证明材料指:最新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等),在商务评分时给予对应的加分(若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不再对节能进行评审价格的扣除)。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查阅、下载;国家生态环境部网(http://www.sepa.gov.cn/)查阅、下载。五、支持脱贫攻坚政策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及《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20〕9号)相关规定:各级预算单位采购农副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物业公司须提供其注册地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如中标后,其相关证明随中标结果一同公告。注:上述政策不重复享受,如投标人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政策优惠,仅享受最高的优惠对价格进行扣除。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0.1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根据下表内容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楚雄州民政局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督导评估机构采购项目(二次)其他未列明行业10.16公平竞争投标人应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0.17信用状况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由投标人自行承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核实,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并存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采购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采购人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采购人予以答疑,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文件,包含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采购需求、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同1.10.2的时间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如对电子采购流程不清楚可查阅政采云(https://e-learning.zcygov.cn/index)“秒懂政采云项目采购”学习。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获取最新的招标文件用于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2.3.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书面形式发布的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投标文件。3.1.2投标文件需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编制,相关的证明材料应使用原件扫描件。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方式进行报价。3.2.2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单位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投标保证金。3.4投标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投标保证金。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投标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签署3.7.1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和签名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投标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3.7.2因复印、扫描、拍摄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4.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对文件进行加密。4.2.3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址为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修改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有关电子投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3)开标:顺序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主持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按照上述开标顺序,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注:本项目实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可不需到场解密。(4)唱标: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在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服务期限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5)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6)开标会议结束。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无效:1、在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的;2、未按4.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要求提交的;3、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不一致的;4、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6、投标人提交的标书格式不符合3.7.1项要求的;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人编制或投标资料装订相互混乱的。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采购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它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采购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采购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采购人额外补偿;(4)采购人预先内定中标人;(5)其它串通投标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9.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项目:(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投标人拟在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人员等不是本单位人员。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9.2.3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投标人之间其它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9.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9.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但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9.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9.4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9.5投标人提供的质疑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9.6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原件。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接收质疑函的部门:云南咏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马子洲、蒋学能联系电话:18787864354、15887515874、0878-3033838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镇新安路水泥厂小区40号三楼9.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9.8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事项,并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书面报财政部门备案。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2.1.1资格评审前附表评审内容及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据实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据实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相应的专业团队、设备等。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据实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据实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据实提供《资格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据实提供《资格声明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据实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承诺函》。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评审。二、初步评审与详细评审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初步评审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文件的签署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报价唯一《投标文件》中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其他要求投标文件未出现其他不满足招标文件条款内容且未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详细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100分)投标报价:10分技术部分:73分商务部分:17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2.2.1(1)投标报价10分以通过初步评审后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给予10%的报价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不重复计算,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2.2.1(2)技术部分项目理解及分析12分包括但不限于:1.对项目背景、项目内容的理解;2.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理解及解析;3.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等3项内容。(1)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求,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4分。(2)每有一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2分。(3)每有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0分。注:3项内容累计计分,满分12分。服务方案25分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岗位工作需要,制定内容清晰、完整、科学,可执行的服务指标量及专业服务实施方案,有保障服务专业性的技术支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有专业技术支撑,专业督导、内部督导,并有督导计划;2.基础工作扎实,具有可持续性;3.试点服务目标明确、具有可及性、推广性;4.直接服务人员能力培训计划定位精准、内容完整;5.有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的措施等5项内容。(1)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求,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5分。(2)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基本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3分。(3)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阐述但阐述有缺漏且未贴合项目需求,难以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分。(4)每有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0分。注:5项内容累计计分,满分25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承诺16分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计划保障措施;2.服务质量承诺;3.服务质量保障措施;4.违约处罚措施及承诺等4项内容。(1)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求,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4分。(2)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基本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2分。(3)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阐述但阐述有缺漏且未贴合项目需求,难以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分。(4)每有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0分。注:4项内容累计计分,满分16分。管理制度8分包括但不限于:1.财务管理制度;2.内部管理制度;3.档案制度;4.内部考核制度等4项内容。(1)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求,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2分。(2)每有一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分。(3)每有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0分。注:4项内容累计计分,满分8分。数据保密措施12分包括但不限于:1.防范措施;2.实施细则;3.规章制度等3项内容。(1)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求,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4分。(2)每有一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2分。(3)每有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0分。注:3项内容累计计分,满分12分。2.2.1(3)商务部分人员配备9分项目团队人员中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级别:社会工作师)的得2分,其他人员每有一人具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兼职精神科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技师、心理咨询师等与精神障碍患康复相适应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得1分。最高计9分,一人多证不重复计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对应的人员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毕业证、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无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相应内容的,不得分。类似业绩8分类似业绩指2022年1月至今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满分8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投标人与用户单位签订的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标的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或用户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得分。1.评标方法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中标候选人出现有2家及以上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若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票数最多者优先。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1)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投标报价高于拦标价的;(5)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6)服务期限超过规定期限的;(7)拟投入人员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8)投标文件未出现其他不满足招标文件条款内容且未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为一至四项评分之和。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4.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第四章合同条款楚雄州民政局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督导评估机构采购项目(二次)合同书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采购合同。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项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位金额(元)1根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应按国家和地**府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质量标准完成服务工作。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三条责任与义务1.甲方责任与义务(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项目服务费。(2)甲方及时提供与本合同有关的项目服务所需的基础资料、批准文件等有关资料,并对其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负责。(3)对乙方在进行项目服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帮助协调解决乙方在开展项目服务工作过程中与相关单位的关系。(4)甲方应维护乙方的项目服务成果,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借给第三方使用。(5)在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已开始项目服务工作的,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项目服务费。2.乙方责任与义务(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项目服务范围、标准实施项目服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标准向甲方交付项目服务成果,并对提交的相关项目成果质量负责。(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借甲方提供的项目服务文件和基础资料。(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项目服务及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法律权利,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全部法律责任。(4)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向甲方提供相应服务,履行服务承诺,实施双方共同拟定的服务方案。第四条服务内容及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未尽事宜按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具体服务内容及标准包含招标文件的《招标内容及要求》、乙方投标文件的《服务实施方案》和乙方的所有承诺服务内容。第五条服务期1.服务期:自年月日到年月日;地点:。第六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7条付款方式进度款支付时间:。尾款支付时间:。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昆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昆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局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份。第五章采购要求为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民发〔2017〕167号)和省、州《关于印发“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精神,为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引导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科学布局布点、夯实基础能力,增强运行效率,着力提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水平,经研究,开展楚雄州民政局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督导评估机构采购项目采购工作。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督导评估方案;每季度开展1次过程督导,每次督导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督导报告;项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终期评估报告及政策建议报告(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二、服务内容(一)前期准备全面收集本地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政策文件、机构运营资料及服务对象基础数据,明确评估重点与方向并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可操作的督导评估方案,涵盖评估指标、流程、方法及工具,提交采购方审核确认。(二)过程督导一是开展服务规范性检查,实地走访社区康复机构,检查服务资质、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标准,查看服务记录、档案管理的完整性与规范性。二是开展服务质量监测,通过现场观察、服务对象访谈、家属沟通等方式,评估康复训练、心理疏导、社会功能重建等服务内容的开展效果与专业水平。三是进行问题反馈与指导,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服务机构提出整改建议,开展技术指导与培训,协助优化服务流程。督导评估次数不少于4次,业务服务培训人次不少于200人次,确保登记的精康服务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不少于60%。(三)终期评估一是开展服务成效评估,运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评估服务对象在症状缓解、生活自理能力、社会融入程度等方面的改善情况,形成个体评估报告。二是开展机构综合评价:从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社会效益等维度,对各社区康复机构进行综合评分,出具机构评估报告。三是政策执行分析,分析本地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政策执行情况,总结经验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与发展规划。(四)成果提交形成《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过程督导报告》《终期评估报告》《政策优化建议报告》等成果文件,内容需数据详实、分析透彻、建议可行。三、服务标准(一)专业性要求承接机构需具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等相关领域专业背景,拥有3年以上社会服务评估经验,熟悉精神障碍康复服务流程与规范。项目团队成员应包括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精神科医师等专业人员。(二)评估指标标准服务规范性指标严格依据《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对机构资质、人员资质、服务流程等进行逐项评分,达标率需≥90%;服务质量指标通过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样本量不低于服务对象总数的80%),满意度需≥80%,服务计划完成率需≥90%;服务成效指标依据标准化评估量表,评估服务对象功能改善情况,有效率需≥70%。四、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关于贯彻落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资源共享与转介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民发〔2024〕59号);2.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148号);3.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关于印发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的通知(民发〔2020〕147号);4.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关于印发《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资源共享与转介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发〔2023〕70号);5.未尽事宜按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须按照本格式编制)楚雄州民政局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督导评估机构采购项目(二次)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投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内容及说明1投标报价(元)小写:大写:2服务期限3服务地点4投标保证金5项目负责人 6其他说明(如有)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格式自拟)一、资格审查文件1.投标人应按所附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2.资格声明中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3.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注册资金其中高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中级职称人员账号经营范围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商业信誉承诺书致: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云南咏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开招标采购活动的资质审查标准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最近三年内,我方无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情况;没有被暂停或取消过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现象;法定代表人、财务及其他部门负责人最近三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发生过重大责任性质量事故;未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和处罚;无不良记录。我方所做上述承诺信息真实有效,若有不实,我方愿意无条件自动放弃投、中标资格,并自愿放弃退还投标保证金。特此承诺!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致: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云南咏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我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2、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建立账册、财务制度。3、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出具,分析财务预算、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4、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5、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6、及时依法上缴各项税收,在合规合法条件下做好纳税筹划等。7、自觉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拒绝、隐匿、谎报。我公司承诺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查询我公司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我公司将自愿接受处罚。特此承诺!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本承诺书声明:本公司参与贵方组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开招标采购活动做出如下承诺:本公司完全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予以公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无可不填报):。特此承诺。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致: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云南咏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承诺书声明:本公司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作出如下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文件。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六)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云南咏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我方在近三年承接的项目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未因违规或违约介入诉讼或仲裁,不存在拖欠工资情况及重大质量问题、重大安全事故,未因违规或违约解除合同。我方在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暂停参加投标活动的处罚阶段。5.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若在本项目的招标投标的全过程中,被查实我方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投标文件的要求,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的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方将无条件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经济损失)。特此声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解释: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承诺函致: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云南咏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依法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开招标采购活动。现本公司郑重承诺:1、我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可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我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我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我方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处罚期限届满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但应提供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2)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如出现上述情形的,将向财政部门报告,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八)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标准相关要求。资格声明函致: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云南咏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我公司(公司名称)愿意参加,提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并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资格条款,我公司作出以下声明;1.我公司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上、财务上和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及云南咏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我公司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3.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与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5.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6.我公司完全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我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或未履行,本单位愿意接受相关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直接控股关系,是指单位或个人股东的直接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3、直接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九)投标保证金凭证云南咏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转账、银行汇款、支票、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保证金。开票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说明: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要素一致,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附:投标保证金/保函、保险等缴纳凭证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说明: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中小企业身份。《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投标人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注: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可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至少选择1项填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节选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填写此函。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1、2、3、…本公司为参加(项目名称:、包件号:项目编号:)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提供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二、商务文件1.投标人应按所附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2.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一)投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内容及说明1投标报价(元)小写:大写:2服务期限3服务地点4投标保证金5项目负责人 6其他说明(如有)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函致: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我方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一、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投标报价小写:元,大写:元,在(服务期限)内完成项目需求所含内容。二、遵守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三、向贵方提供所有与报价项有关的真实有效的数据、情况和资料。四、如我方报价被接受,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保证按质按量完成相关服务内容。五、本投标函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开标后90日历天,在此期间本投标函之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六、如果我方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成为止,本投标保持有效。七、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报价。八、(其他补充说明)。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的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有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申请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五)拟派往项目组人员情况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资格证书编号在实施项目和已完项目情况用户单位项目名称项目金额日期在实施或已完备注注:附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毕业证、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其他人员简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工作年限拟担任职务注:1.按照招标文件中资格要求、评分标准等要求附其他人员的相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毕业证、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六)2022年1月至今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合同金额(万元)主要内容项目完成时间12345…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投标人与用户单位签订的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标的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或用户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技术文件1.投标人应按所附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2.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一)项目理解及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项目背景、项目内容的理解;2.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理解及解析;3.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有专业技术支撑,专业督导、内部督导,并有督导计划;2.基础工作扎实,具有可持续性;3.试点服务目标明确、具有可及性、推广性;3.试点服务目标明确、具有可及性、推广性;4.直接服务人员能力培训计划定位精准、内容完整;5.有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的措施。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服务计划保障措施;2.服务质量承诺;3.服务质量保障措施;4.违约处罚措施及承诺。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财务管理制度;2.内部管理制度;3.档案制度;4.内部考核制度。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数据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防范措施;2.实施细则;3.规章制度。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提供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相关资料,如投标人优于招标文件的承诺及说明等(格式自拟,不强制要求提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督导评估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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