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电梯招标公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5)



项目概况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WSBJ-HD-202504C
项目名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5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客梯、货梯维修)B级及以上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电子交易的说明: 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11)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11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919238
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878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通信科技园启迪楼2楼1208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小磊、石晓林、黄思波、王芳、高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098397
质疑联系人:毛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919156/hzwsgc@163.com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开标6.16)ZJWSBJ-HD-202504C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478.7K

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电子交易)
项目编号:ZJWSBJ-HD-202504C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6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WSBJ-HD-202504C

2.项目名称: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0000元
5.最高限价:250000元
6.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维保设备清单”
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8.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1

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客梯、货梯维修)B级及以上。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6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5年6月16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电子交易的说明: 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11)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115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华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919238
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878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通信科技园启迪楼2楼1208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小磊、石晓林、黄思波、王芳、高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098397

质疑联系人:毛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919156/hzwsgc@163.com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为采购人在用的25台电梯(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文一校区、东岳校区)提供日常维保服务、零星维修、抢修解救、检验检测、驻点值班等服务。

1.维保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型号
地点
电梯参数
数量
服务期

1
奥的斯REGEN-M电梯
32号学生公寓西南
19层19站19门额定载重量:1050Kg;
1台
2025.7.15-2027.7.14

2
奥的斯REGEN-M电梯
32号学生公寓西北
18层18站18门额定载重量:1050Kg;
1台
2025.7.15-2027.7.14

3
西子奥的斯OH5000电梯
33号研究生公寓
11层11站11门额定载重量:1000Kg ;
2台
2025.7.15-2027.7.14

4
西子奥的斯OH5000电梯
35号研究生公寓
17层17站17门额定载重量:1000Kg;
1台
2025.7.15-2027.7.14

3
西子奥的斯OH5000电梯
35号研究生公寓
18层18站18门额定载重量:1000Kg;
1台
2025.7.15-2027.7.14

4
广州日立MCA电梯
第十教育科研楼
6层6站6门额定载重量:1000Kg
1台
2025.7.15-2027.7.14

5
广州日立MCA电梯
图书馆东
12层12站12门额定载重量:1050Kg
2台
2026.3.15-2027.7.14

6
恒达富士电梯FHSP
第三教学科研楼
7层7站7门额定载重量:1350Kg;
1台
2025.7.15-2027.7.14

7
奥的斯GEN2
第一实验楼
8层8站8门额定载重量1600Kg
4台
2025.7.15-2027.7.14

8
通力电梯
下沙校区体育馆
2层2站2门额定载重量1000KG
2台
2025.7.15-2027.7.14

9
通力电梯
下沙校区体育馆
2层2站2门额定载重量800KG
1台
2025.7.15-2027.7.14

10
西子奥的斯电梯
下沙校区国际交流中心
8层8站8门额定载重量1000Kg
3台
2025.7.15-2027.7.14

11
奥立达电梯
第十一教学楼
6层6站6门额定载重量:1000Kg
1台
2026.4.15-2027.7.14

12
奥的斯电梯
文一校区实验大楼
8层8站8门额定载重量1000Kg
1台
2025.7.15-2027.7.14

13
恒达富士电梯FHSP
文一校区实验大楼
8层8站8门额定载重量1000Kg
1台
2025.7.15-2027.7.14

14
西奥电梯
文一校区图书馆
4层4站4门额定载重量800Kg
1台
2025.7.15-2027.7.14

15
通力电梯
东岳校区明志楼
6层6站6门额定载重量1000Kg
1台
2025.7.15-2027.7.14

二、电梯维修保养服务要求及规范

(一)日常维保应符合以下规范

1.TSG T5001-2023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2.T/BLTJBX 07-2023《电梯修理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范》
3.GB/T 18775《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规范》
4.GB/T 10059-2023《电梯试验方法》
以上规范、标准不论有无年代号,除有特别说明的以外,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二)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相关记录作为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评估的依据。

2.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保障电梯的安全正常运行。供应商的维修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修保养标准或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在维修保养记录上签字。

3.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不符合维保规范要求的驻点维保人员,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的,须于15日内予以更换。

4.供应商未能在72小时内修复故障电梯,并投入正常运行,采购人有权约请非供应商单位人员从事电梯维修保养的相关工作。

5.采购人负责使用管理电梯钥匙,对供应商提交的《维护保养记录》、《设备维修记录》、《电梯安全隐患报告》审核签字。

6.采购人为驻点维修人员提供有必要的驻点场所,以利供应商顺利开展维保工作。
(三)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采购人提供维修保养所必需的工作环境。

2.有权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3.严格按照国家行政管理及特种设备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要求完成电梯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电梯的维修保养记录,记录应详细可追忆。

4.每季度向采购人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内容详尽完整准确的“电梯安全检查报告”,若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维修方案。

5.在日常的维保过程中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管理部门出具“电梯隐患报告”,写明所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以及建议采取的处理措施。

6、应设立全天候24小时服务、投诉电话及紧急救援服务,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接警后驻点区域电梯必须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非驻点区域电梯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在10-15分钟内完成释放被困人员,一般故障(非电子板、主机、变频器原因的常见故障)必须在60分钟内解决。易损部件12小时内更换修复,非易损件48小时内提供,故障电梯必须在72小时内必须恢复安全运行。

7.属于下沙校区的电梯必须委派驻点维修人员至少一名, 驻点维修人员须具有电梯维修经验3年以上,做到随叫随到,随坏随修的原则,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8.供应商成交后须配合采购人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找并排除电梯安全隐患。

9.供应商根据电梯定期检验的要求,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2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10.供应商确保每次现场作业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不得少于两人,作业后及时做好清场工作,不得单独作业,不得无证上岗。采购人有重大活动或特殊需要时,供应商须派专人现场值班保障电梯正常运行。

11.供应商维保人员作业时应挂牌作业,及维修标志应置于可视范围内,防止因标识不明造成人员伤亡。

12.供应商须针对我校不同品牌电梯分别提供足够数量的常规备品备件,且必须是全新的正规厂家生产的配件。电梯配件单价不得高于投标文件的报价。

13.配合采购人做好电梯故障应急演练,并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修改电梯楼层(封层)参数,满足采购人对电梯运行的特殊需求。

14.根据国家及地方管理部门对电梯的要求,完成电梯部件的检测、校验与调试工作(如限速器校验等)。

15.本次采购服务也包含电梯部件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参数改变而进行的调整(如钢丝绳长度调整;轿厢称重装置调整等)。

16.电梯维修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借用的零配件,在电梯维修完成后需归还给采购人。
17.供应商应安排每月一次的轿厢内轿壁养护和专业清洁,所需的工具由采购人提供。

18.供应商在保养过程中,导轨油及井道门锁等清洁工具由供应商免费提供。
19.供应商必须做好电梯维修前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包括第三方人员在内的所有人身安全,因违反安全规定而引发的工伤事故和电梯损坏,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见第四条维修保养内容清单。
(二)▲服务地点:见第四条维修保养内容清单。
(三)▲付款方式:

按期结算:每 半年 末(月、季度或半年),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 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期款项。 支付前供应商需提供“电梯安全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附上合同复印件,供应商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与采购人结算剩余的维保费用。若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有电梯停止使用或更新改造,则该电梯维保费结算至电梯停用之日,后续不再支付。

(四)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付方式:保函/汇票/支票/电汇/转账等。

交付完毕后提供保函或联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大厅开收据,所有电梯服务期结束且完成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凭原始收据不计息退还。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开户银行:工行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6209008806216。
(五)违约条款

1.维修使用的电梯配件原则上要求是原电梯生产厂家提供的优质配件,供应商对其提供的维修配件的质量负全部责任。电梯配件更换前,须经采购人授权人员签字同意。因供应商提供电梯配件的质量问题、以及不正确的维修维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以投标配件单价提供维修配件,每延误一天,扣维修保养费(从合同金额中扣除)贰佰元。

3.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替换测试用配件或者将属于采购人其它电梯控制板拆卸作替换试验品,每发生一次,扣除维修保养费(从合同金额中扣除)壹仟元。

4.电梯维护保养工作虚报、未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维修与保养,每发生一次扣除维修保养费(从合同金额中扣除)伍佰元。

5.同一电梯在6个月内,发生三次电梯困人事故的,扣除该电梯6个月的维修保养费(从合同金额中扣除);

6.电梯检验不合格的电梯,复检后仍不合格的,扣除该电梯的全部维修保养费(从合同金额中扣除);

7.除重大的机械部件损坏外,电梯在72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运行的扣维保款壹仟元,超过72小时的每延长24小时加扣贰佰元维保费。

8.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接警后维修人员未能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每发生一次,扣除维修保养费(从合同金额中扣除)壹仟元;一般故障维修人员未能在60分钟内到达现场的每发生一次,扣除维修保养费(从合同金额中扣除)伍佰元。

9.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因其技术能力、过错或疏忽所造成的采购人设备故障或数据丢失无法恢复,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额不受本合同发生金额的约束;对因其过错或疏忽所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0.供应商对因不可抗力(如火灾、洪水、地震等)导致的电梯故障、损坏及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1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维保,采购人3次书面告知后,供应商仍未整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供应商人员擅自配置采购人电梯机房钥匙或在电梯非应急抢修时段,未经采购人电梯管理人员同意,擅自对电梯进行作业,采购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力。

(3)供应商未能在电梯发生故障后72小时内,彻底修复,采购人为保障电梯的安全正常使用,有权约请第三方对电梯进行检测与维修,供应商无权解除合同,而采购人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力。

(4)采购人违规使用电梯,严重影响电梯的运行安全,且供应商3次以上提出书面意见仍未改正的,供应商有权解除合同。

(5)采购人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供应商向采购人发出3次以上书面催款通知仍不付款,供应商有权解除合同。

▲注:双方解除合同,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为避免造成设备无法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对所采购项目提供无偿服务3个月。
12.双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以外的理由解除合同,由采购人原因解除合同的,供应商不退保养费。由供应商原因解除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供应商保养费将按实退还给采购人。

13.任何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前附表
序号
事项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1
项目属性
服务类。中小企业所属其他未列明行业

2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3
分包
(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 B不同意分包。本项目内容整体不可分割。

4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A不组织。

供应商可自行前往,请提前一天预约,联系人: ;联系电话:
☐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5
样品提供
þA不要求提供。
☐B要求提供,
(1)样品: ;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审标准;
(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þ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成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成交人提供的样品,成交人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6
方案讲解演示
þA不组织。
☐B组织。

7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
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无效。

(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提供。

8
最后报价要求
有关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均计入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一览表(报价表)》是最后报价的唯一载体。磋商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
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最后报价的;
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9
采购机构代理费用
1.参照浙价服[2003]77号文规定的费率7折收取,按照成交金额,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3000按3000收取。
2.采购代理服务费以电汇方式支付。
3.服务费缴纳账号: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方式:177468706483

10
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东海宾馆裙楼301;备份响应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俞工;1990663723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

11
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二、总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的磋商、评审、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响应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备份响应文件”系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响应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1)。
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
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应当做出实质性响应。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线上电子交易)方式进行。
(四)竞争性磋商委托
▲1.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近一年任意一个月);

▲3.供应商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

(五)磋商费用
1.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2.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3.成交供应商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成交供应商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浙价服[2003]77号文规定的费率7折收取,按照成交金额,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3000按3000收取。

5.磋商保证金(元):无
(六)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适宜分包的理由是:项目内容整体不可分割。
(八)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服务。

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除财库《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企业类型以外的供应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三、磋商文件构成、修改、解释

(一)磋商文件的构成
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邀请
2.采购需求
3.供应商须知
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6.响应文件格式
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会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若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供应商已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
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文件为准。
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各部分分别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指定位置。
响应文件组成: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目录
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支持材料与采购需求偏离表响应不一致,以产品技术支持材料为准。
(二)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响应客户端)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2.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加盖公章,供应商应写全称。
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或者由供应商代表签名。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响应文件份数: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上传一份;备份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后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一份。
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供应商自行承担邮寄风险。
备注:
(三)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修改和撤回
1.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
▲a.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
b.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后,可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
b.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响应项目名称、标项、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非电子签章),供应商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包装的备份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d.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3.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响应客户端)编制加密响应文件。

备注:
供应商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四)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有中文汉语说明的除外)。
(五)磋商报价
1.报价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2.本次磋商采用人民币报价;

3.最后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

▲4.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六)响应有效期
▲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
五、响应无效的情形
未响应磋商文件“▲”标记条款要求的,响应无效。
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证明材料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资格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
(4)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不涉及的除外),或未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填写。

2.在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商务和技术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
(2)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响应函、授权委托书;

(3)委托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但未提供符合要求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

(4)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
(5)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负偏离达到规定数目的,视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6)响应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响应方案;
(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8)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2)最后报价具有选择性;

(3)未按规定提交磋商记录或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响应无效。
特别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响应文件开启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

开启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启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

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启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七、评审程序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一)资格审查

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审。

(二)信用信息查询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截止时间;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名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四)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磋商记录,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名或者加盖公章。
(五)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一、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最后报价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报价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电子签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六)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七)汇总商务技术得分

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现场监督员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八)排序与推荐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九)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名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名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十)补充说明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八、成交与合同
(一)成交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3.评审结果公示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二)合同授予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被取消成交资格,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九、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商务分+技术分+价格分
商务分、技术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分、技术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二、评审标准
商务技术分 总分 80分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细则

商务分( 8 分 )

业绩
2
2022年1月1日以来同类电梯维保项目的业绩及满意度证明:电梯维保合同每份有效合同得1分,最高得2分。(响应文件内提供合同及对应用户满意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体系认证
3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项1分,最高3分。(响应文件内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企业信用
3
根据供应商的公司服务履约能力情况。最高得分3分。(响应文件内提供相关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技术分( 72 分 )

整体维保服务方案
5
电梯维保服务方案:
供应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维保服务方案。(评审范围:5,4,3,2,1)

5
根据供应商对采购需求的理解(特别是电梯整个系统)及现场踏勘实际情况,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是否透彻及详细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范围:5,4,3,2,1)

5
供应商应当提供 7×24 小时电话支持服务。承诺在接到困人救援电话后维修人员20分钟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40分钟到达现场的得5分,在接到困人救援电话后维修人员20-30分钟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60分钟到达现场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承诺书,不提供不得分。)

4
在合同期内的维保可提供2名人员24小时驻点维保的得4分;可提供1名人员24小时驻点维保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在投标时明确驻点人员信息,提供维保单位的承诺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驻点人员食宿由供应商负责)。

5
电梯维保单位的综合水平(评审范围:5,4,3,2,1)(需提供第三方证明材料并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

4
电梯维保单位的应急救援能力(评审范围:4,3,2,1)(需提供第三方证明材料并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人员配置
3
根据供应商员工的基本素质和技术力量,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经验、资历情况。

5
有获得过电梯安装维修工二级/工程师类及以上或电工二级/工程师类及以上职业资格认定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5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者扫描件以及本单位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
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中技术人员同时持有有效期内的电梯安装维修、焊工、电工及高空作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每1份得1分,满分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和最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提供不得分。注:若提供虚假材料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维保配件备件方案
15
满足采购文件中配备件的要求且最终配件报价(常用材料报价表合计价格)最低的报价为配件评审基准价,其最高得15分。配件基准价/配件报价*15%*100=得分。配件报价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报出,磋商小组无异议即为最终配件报价。(常用材料报价表书格式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常用材料报价表书格式)

5
响应方确保配件、备件供货的措施合理程度及方案完善情况。(评审范围:5,4,3,2,1)

教育培训
3
投标人针对工作人员有明确的①文明安全教育制度、②全面详细的上岗培训方案、③定期培训和考试制度,符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每提供以上三种制度及培训方案其中1种的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服务措施及响应承诺
5
根据服务响应承诺及服务措施优劣、合理性评分,含抢修解救(评审范围:5,4,3,2,1)

合理化建议
3
根据响应方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及对应措施方案进行评分(评审范围:3,2,1)。

2、报价分 总分 20 分

报价评分将在有效供应商范围内进行,最高得 20 分,最低得 0 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注:报价不得低于自身成本范围之内,若报价明显低于预算,响应方须说明理由并经磋商小组认可,否则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响应无效。
说明: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后计算价格得分。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确认书号: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乙方(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鉴证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项目 (填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填采购方式) 的中标(成交)结果,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采购服务内容及合同价格

序号
名称
主要内容
服务期限
服务费用

1

合同总价(元,人民币):小写¥ ,大写: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含乙方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设备、材料等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差旅费、设备使用费、材料费、折旧费、运输费、其他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保修保换费、保险费、税费、检验检测费、9台电梯对讲服务费等。对于据实结算的服务采购,须列明服务单项报价,最终实际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总额。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

三、服务时间与地点

1.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服务地点: 。
3.联系人及电话:甲方 姓名_________联系电话(办公电话及手机号) ;乙方 姓名 __________联系电话(办公电话及手机号) 。

四、履约保证金与付款方式

1. 履约保证金(如无则删除本条款):合同总金额的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交付方式:保函/汇票/支票/电汇/转账等。交付完毕后提供保函或联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大厅开收据,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凭原始收据不计息退还。收款单位(户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开户银行:工行高新支行。银行账号:1202026209008806216。

2. 付款方式(根据项目要求、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按以下方式选择填写):

(1)预付款方式:

①乙方为中小企业的,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且乙方已向甲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服务结束,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

②乙方为大型企业的,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且乙方已向甲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服务结束,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

③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预付款保函同步调整)。

(2)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按月结算付款。

(3)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乙方为大型企业的,可以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①一次性付款:服务结束,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②按期结算:每 末(月、季度或半年),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 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期款项。

③按进度付款:每个进度节点,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对应款项。

④其它支付形式:

(4)房屋租赁、服务器租用、数据库使用等租用型项目,合同生效、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期支付费用(月、季度、半年或整年)。

付款前,乙方须交纳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并提供甲方财务处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合格增值税发票。

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税号:12330000470009026T

开户银行:工行杭州高新支行。账号:1202026209008806216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按采购文件及采购结果填写,如有)

六、知识产权要求

1.乙方应保证提供产品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对于非乙方所有知识产权的产品,乙方有义务提供给甲方正规渠道证明。甲方在使用、制造和销售产品时必须拥有相关知识产权许可的,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向甲方授予该知识产权的使用许可。

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采购合同项下的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否则由此所导致的所有责任以及甲方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七、验收

1.验收前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及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交甲方。

2.如甲方需要,验收时乙方应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3.验收应当按照本合同及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双方约定的验收时间进行。乙方应当在验收前做好验收的必要准备并向甲方发出可以进行验收的书面通知,并同时按约定提交拟验收的服务成果。乙方提交验收书面通知及拟验收的服务成果不符合前述规定的,视为乙方未提交验收。乙方提交验收书面通知及拟验收的服务成果符合前述规定的,甲方应当在收到该验收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开始验收。

4.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如经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当立即采取修改、完善或甲方要求的其他补救措施,并与甲方约定新的验收时间进行验收;若乙方重新提交验收而导致原定的服务完成期限或验收合格期限逾期的,乙方须承担逾期责任。
八、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服务时间、地点、内容、数量和质量等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在服务期限内,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约定的数量、质量等标准,应当及时更换、补齐或提升服务质量水平至本合同要求的标准。

2.乙方应具有提供本合同所载服务应当具有的各项资质及专业技术人员,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以及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明操作,安全服务;由于乙方的管理失误或乙方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3.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对本项目所含货物类产品免费提供维护、维修或更换,包括设备维修所需的零配件及不能解决的故障需要返回生产厂家维修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九、保密条款

乙方对合同内容及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应负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披露。违反前述约定的,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惩罚性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保密期限自乙方接收或知悉甲方信息资料之日起至该信息资料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保密义务之日止。

十、违约责任

1.维修使用的电梯配件原则上要求是原电梯生产厂家提供的优质配件,供应商对其提供的维修配件的质量负全部责任。电梯配件更换前,须经采购人授权人员签字同意。因供应商提供电梯配件的质量问题、以及不正确的维修维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以投标配件单价提供维修配件,每延误一天,扣维修保养费(从合同金额中扣除)贰佰元。

3.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替换测试用配件或者将属于采购人其它电梯控制板拆卸作替换试验品,每发生一次,扣除维修保养费(从合同金额中扣除)壹仟元。

4.电梯维护保养工作虚报、未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维修与保养,每发生一次扣除维修保养费(从合同金额中扣除)伍佰元。

5.同一电梯在6个月内,发生三次电梯困人事故的,扣除该电梯6个月的维修保养费(从合同金额中扣除);

6.电梯检验不合格的电梯,复检后仍不合格的,扣除该电梯的全部维修保养费(从合同金额中扣除);

7.除重大的机械部件损坏外,电梯在72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运行的扣维保款壹仟元,超过72小时的每延长24小时加扣贰佰元维保费。

8.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接警后维修人员未能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每发生一次,扣除维修保养费(从合同金额中扣除)壹仟元;一般故障维修人员未能在60分钟内到达现场的每发生一次,扣除维修保养费(从合同金额中扣除)伍佰元。

9.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因其技术能力、过错或疏忽所造成的采购人设备故障或数据丢失无法恢复,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额不受本合同发生金额的约束;对因其过错或疏忽所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0.供应商对因不可抗力(如火灾、洪水、地震等)导致的电梯故障、损坏及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1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维保,采购人3次书面告知后,供应商仍未整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供应商人员擅自配置采购人电梯机房钥匙或在电梯非应急抢修时段,未经采购人电梯管理人员同意,擅自对电梯进行作业,采购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力。

(3)供应商未能在电梯发生故障后72小时内,彻底修复,采购人为保障电梯的安全正常使用,有权约请第三方对电梯进行检测与维修,供应商无权解除合同,而采购人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力。

(4)采购人违规使用电梯,严重影响电梯的运行安全,且供应商3次以上提出书面意见仍未改正的,供应商有权解除合同。

(5)采购人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供应商向采购人发出3次以上书面催款通知仍不付款,供应商有权解除合同。

12.双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以外的理由解除合同,由采购人原因解除合同的,供应商不退保养费。由供应商原因解除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供应商保养费将按实退还给采购人。

13.任何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同时应立即尽一切合理努力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减少损失。

4.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甲方的单位公章盖采购中心合同专用章(其它部门公章无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采购合同管理实施细则》(杭电采〔2023〕154号)执行。(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次采购过程中形成的招标(非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澄清承诺、补充协议、附件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上述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投标(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4)招标(非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5.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和鉴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1158号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工行高新支行
开户银行:

帐号:1202026209008806216
帐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方(公章):

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目 录
▲1.资格文件(单独上传)。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客梯、货梯维修)B级及以上。
2.商务和技术文件(单独上传)
(1)响应函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近一年任意一个月)

(3)供应商同类合同一览表
(4)采购需求偏离表

(5)服务方案
(6)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3.报价文件(单独上传)
(1)初次报价一览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
(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评分索引表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分
自评依据
页码

商务分

技术分

备注:本表仅为方便磋商小组评审使用,不作为判别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资格文件
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说明:
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供应商名称) 参加(项目名称) 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如下:
一、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四、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客梯、货梯维修)B级及以上。
商务和技术文件
(1)响应函
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编号:ZJWSBJ-HD-202504C)项目,为此,我方提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一份、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 份。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我方在磋商响应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4.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关于代理服务费,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联系:
联系人:

职务:

手机:

电子邮箱:

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授权委托: (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 ,手机: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编号:ZJWSBJ-HD-202504C)项目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告知。
▲提供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近一年任意一月)。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供应商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代表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身份证件复印件
正面:
反面:

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近一年任意一月)
(3)供应商同类合同一览表
序号
采购人
项目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万元)
附件页码
合同签订时间
采购人联系人
联系方式

说明:
1.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业绩合同扫描件;
2.所有合同扫描件应清晰,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名盖章等内容;
3.供应商应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合同扫描件内容。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采购需求偏离表
采 购 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项目名称: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项目编号:ZJWSBJ-HD-202504C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规格
是否偏离(提供说明)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1

2

……

服务要求

1

2

……

说明:
1.逐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响应规格;
2.偏离说明是指对磋商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采购需求)、负偏离(低于采购需求)、无偏离(满足采购需求);
3.如不填写或未如实填写,自行承担磋商响应风险。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服务方案
(6)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5)常用材料报价表书格式(OTIS电梯适用OH5000/GEN2、其他型号电梯参照以下报价)
名称
品牌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
小计

奥的斯电梯光幕
CEDES,≥150束
1


微科光幕
XT5242C001,≥150束
1


奥的斯门电机
XRDS-80J
1


门机控制器(DO3000)
XAA24360AR1
1


夹绳器控制装置
JSQ-12
1


变频器风扇
MMF06024
1


旋转编码器
DAA633W1
1


液晶外呼面板
XBA25140AEE999
10


单米显示板
XAA23550B4
10


双米显示板
XAA23550B2
10


导靴/对重 靴衬
PAA237E1
10


补偿链导向装置
橡胶材质
1


平层光电感应器
CEDES
1


限速器
TBA20602A209
1


限速器钢丝绳(元/米)
Ø8 / Ø9
100


涨紧轮开关
UKS
1


涨紧轮装置
TAA267B4
1


导向轮
DAA20700C1
1


限位开关
S3-B1370
1


按钮
XAA32CY5A
100


应急电源
DAA718J1
1


横流风扇
轿顶
1


富士断路器
CP3*F/CP3*T
1


相序继电器
DAA630D2
1


富士接触器
SH-4
1


富士接触器
SC-4-1
1


导轨支架

1


富士接触器
SC—N3 110V
1


称重开关
欧姆龙Z-15GQ-B
1


轿顶轮
Ø520
1


门钢绳(套)

10


门挂轮
48/56
100


门滑块
XAA237E1
100


门机皮带驱动轮
适配DO3000门机
1


层门偏心轮
Ø25mm
1


厅门门锁触点
ZA-06
1


层门锁钩
161门锁
1


轿门门刀
HYF210C
1


轿顶检修盒
DAA24831L
1


RS5通讯板
RS5
10


曳引轮
三槽OTIS专用
1


曳引钢丝绳(元/米)
Ø10 / Ø12 / Ø13
100


消防开关
XAA23503CQ1
1


消防开关玻璃

1


缓冲器安全开关
ZS231
1


LED筒灯
5W 75-90mm
1


随行电缆

100


变压器
220V-36V
1


LED圆形(吸顶)
25W
1


LED长形灯(吸顶)
36W
1


抱闸微动开关
Z-15GQ22-B
1


抱闸制动臂(含片)
DZD1-500
1


电阻器

1


抱闸制动器
TAA330BA1/A4
1


抱闸/松闸电池
CB1250/1270
100


施耐德接触器
LC1D80
1


厅门强迫关门装置
根据开门尺寸800/900/1000/1100
10


应急灯
XAA417AK1/2
10


合计:

报价文件
(1)初次报价一览表
采 购 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项目名称: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项目编号:ZJWSBJ-HD-202504C

序号
名称
地点
参数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1
奥的斯REGEN-M电梯
32号学生公寓西南
19层19站19门额定载重量:1050Kg;
1台

2
奥的斯REGEN-M电梯
32号学生公寓西北
18层18站18门额定载重量:1050Kg;
1台

3
西子奥的斯OH5000电梯
33号研究生公寓
11层11站11门额定载重量:1000Kg ;
2台

4
西子奥的斯OH5000电梯
35号研究生公寓
17层17站17门额定载重量:1000Kg;
1台

3
西子奥的斯OH5000电梯
35号研究生公寓
18层18站18门额定载重量:1000Kg;
1台

4
广州日立MCA电梯
第十教育科研楼
6层6站6门额定载重量:1000Kg
1台

5
广州日立MCA电梯
图书馆东
12层12站12门额定载重量:1050Kg
2台

6
恒达富士电梯FHSP
第三教学科研楼
7层7站7门额定载重量:1350Kg;
1台

7
奥的斯GEN2
第一实验楼
8层8站8门额定载重量1600Kg
4台

8
通力电梯
下沙校区体育馆
2层2站2门额定载重量1000KG
2台

9
通力电梯
下沙校区体育馆
2层2站2门额定载重量800KG
1台

10
西子奥的斯电梯
下沙校区国际交流中心
8层8站8门额定载重量1000Kg
3台

11
奥立达电梯
第十一教学楼
6层6站6门额定载重量:1000Kg
1台

12
奥的斯电梯
文一校区实验大楼
8层8站8门额定载重量1000Kg
1台

13
恒达富士电梯FHSP
文一校区实验大楼
8层8站8门额定载重量1000Kg
1台

14
西奥电梯
文一校区图书馆
4层4站4门额定载重量800Kg
1台

15
通力电梯
东岳校区明志楼
6层6站6门额定载重量1000Kg
1台

说明:▲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总价(人民币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此表在不改变格式要求的情况下,可自行增行。
2.以上报价包含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设备、材料等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差旅费、设备使用费、材料费、折旧费、运输费、其他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保修保换费、保险费、税费、检验检测费、9台电梯对讲服务费、电梯年检费等。对于据实结算的服务采购,须列明服务单项报价,最终实际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总额。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若属于中小企业)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

1.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仅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评判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的唯一依据。
4.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不涉及的除外),或未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6.如项目包含“多件”标的物的,需按标的物项数逐项填写。

(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采购人)单位的______(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件1: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 (供应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响应(响应)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说明。
供应商(法定名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供应商法定名称章(印模) 供应商“XX专用章”(印模)
SHAPE \* MERGEFORMAT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电梯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