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专线改造及校舍维修招标公告(巢湖市槐林镇学区管理委员会2025)
巢湖市槐林学区2025年中小学空调专线改造及校舍维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巢湖市槐林学区2025年中小学空调专线改造及校舍维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AMMZN00075
项目名称:巢湖市槐林学区2025年中小学空调专线改造及校舍维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17.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1174737.99元
采购需求:2025年巢湖市槐林学区中小学110个教室空调专线及电路配套设施改造,槐林镇初中教学楼、实验楼、食堂、厕所、看台维修,坝镇初中老化线路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4日至2025年06月17日,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82321755。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湖山路原老党校(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磋商时供应商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操作流程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等工作,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如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或操作不当造成无法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等情况,责任自负。
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巢湖市槐林学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槐林镇槐林路35-1号附近
联系方式:0551-88729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院内)
联系方式:0551-82321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15357710929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4分47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6-03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6-0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4分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docx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工程类)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类)项目名称:巢湖市槐林学区2025年中小学空调专线改造及校舍维修项目编号:2025AMMZN00075采购人:巢湖市槐林学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3日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工程类)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5AMMZN000752.项目名称:巢湖市槐林学区2025年中小学空调专线改造及校舍维修3.项目地点:巢湖市4.项目单位:巢湖市槐林学区管理委员会5.项目概况:2025年巢湖市槐林学区中小学110个教室空调专线及电路配套设施改造,槐林镇初中教学楼、实验楼、食堂、厕所、看台维修,坝镇初中老化线路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项目预算:117.50万元8.项目类别:政府采购工程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本次采购第1包二、供应商资格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获取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四、磋商时间及地点1.磋商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六、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巢湖市槐林学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槐林镇槐林路35-1号附近联系人:沐主任电话:0551-88729015第1页/共116页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院内)联系人:孙工电话:0551-823217553.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4.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巢湖市财政局地址:巢湖市世纪大道68号电话:0551-82367013七、其他事项说明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3、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参与磋商时间,如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采购文件无法获取,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等,责任自负。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磋商时供应商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操作流程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等工作,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如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或操作不当造成无法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等情况,责任自负。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2页/共116页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第3页/共116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3.1采购人巢湖市槐林学区管理委员会3.2采购代理机构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巢湖市财政局3.4.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7.3现场踏勘☑自行踏勘□集中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视同放弃现场踏勘,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17时00分9.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13.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4.1磋商有效期90日历日15.1响应文件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5.3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无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邀请17.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系统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19.1磋商时间详见磋商邀请磋商地点详见磋商邀请注:供应商可以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无须现场参加磋商19.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2.41最后报价扣除(本项目不采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24.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27.2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3)磋商业绩承诺函;(如有)(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磋商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28.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1报价扣除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报价扣除填写。如有最新规定,按照最新规定执行。第5页/共116页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9.1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30.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31.1□不收取收取(1)金额:□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协会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合公协【2023】03)文件规定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下表: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注: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中标服务费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5000-1000)万元×0.25%=10万元(6000-5000)万元×0.1%=1万元合计收费=1.5+3.2+2.25+10+1=17.95万元成交服务费第6页/共116页(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3)支付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三个工作日内(4)收取单位: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2.12合同签订及公开时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34.4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书面形式递交(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接收部门: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韩工0551-82321755通讯地址: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院内)35其他内容35.1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35.2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法□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法35.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23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35.4质量标准要求质量标准:合格35.5项目经理其他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资格见采购需求要求(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项目经理社保形式(如要求):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2合同签订及公开时间根据(1)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合财购〔2022〕573号及(2)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合财购〔2022〕184号规定的时间填写。如有最新规定,按照最新规定执行。第7页/共116页(3)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情形除外:①法定情形;②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全面履约。(4)成交后若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导致该项目经理无法进场履约的,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因此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视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35.6业绩要求说明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的供应商业绩(如要求)、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名称及项目经理业绩(如要求)进行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如涉嫌造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上报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35.7安全文明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规定35.8总包及分包规定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分包情况□允许专业分包,分包项目、内容及分包商须经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同意和认可☑不允许35.9现场条件具备开工条件35.10采购人提供的资料☑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电子版图纸获得方式: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35.11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费(如有)(1)成交供应商须向造价咨询机构缴纳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费,可以通过转帐(同城)、电汇(异地)方式。35.11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2)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下列两个表中费率分别计算累计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最低标准收取),供应商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采购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计算结果有小数的,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①工程量清单编制收费:中标金额(万元)费率100以下4.8‰100-2004.3‰200-5003.8‰500-10003.4‰1000-20003.0‰2000-50002.8‰5000-100002.5‰10000以上2.3‰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收费:中标金额(万元)费率100以下2.0‰100-2001.8‰200-5001.6‰500-10001.4‰1000-20001.3‰2000-50001.2‰5000-100001.1‰10000以上1.0‰35.12特别提醒(1)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磋商、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成交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严肃查处。(2)本工程在发放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后,供35.12特别提醒应商应对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等数据进行复核。如供应商认为数据有误,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中数据将被作为有效数据用于判定最后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的依据(清单工程量出现重大错误除外)。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若供应商对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未提出相关疑问,视同认可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合理。成交后,供应商应按其报价完成磋商范围和图纸内的全部内容,不得以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存在漏项或数量偏差或不合理提出各种形式的索赔。35.13关于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相关约定(1)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磋商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2)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供。(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35.14社保证明材料(如有)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除项目经理外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磋商小组确认。(4)参与磋商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②医保证明材料。(5)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35.15重要提示(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35.15重要提示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合同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3)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4)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5.16解释权(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5.17特别提醒(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如不同响应文件的制作机器码相同,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35.18其他补充说明(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35.18其他补充说明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供应商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2)电子保函指引:①供应商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②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保函”栏目查看《合肥市(信易贷)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电子保函的递交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详见操作手册)。③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3)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需提供与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三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提供与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三份(光盘或U盘介质)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行网上磋商,本项目二轮报价或多轮报价(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环节采取线上方式发起多轮报价,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系统中“多轮报价--二轮报价”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应内容回复。第12页/共116页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工程项目采购。2.定义2.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2.2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磋商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3.4.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4.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3.4.4若采购需求中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提供的工程非中小企业承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5若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第13页/共116页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3.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3.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5.8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资金来源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4.2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磋商邀请。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6.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磋商文件构成7.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14页/共116页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7.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7.3现场踏勘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8.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8.2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8.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8.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9.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9.2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承担工程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第15页/共116页9.3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9.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1.1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1.4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12.报价12.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内容。所有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2.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磋商工程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磋商报价中。12.3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4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3.磋商保证金13.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4.磋商有效期第16页/共116页14.1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响应文件的制作15.1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供应商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2)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联合协议及磋商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或公章。(3)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交易系统。15.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响应文件是指解密后的响应文件)。15.3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6.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响应第17页/共116页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延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7.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17.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磋商邀请”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7.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7.3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7.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18.磋商小组18.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18.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18.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19.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19.2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9.3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第18页/共116页程序如下:19.3.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磋商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初审依据。19.3.2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9.3.3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3.4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9.4相关说明。19.4.1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网上答疑;19.4.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第19页/共116页商。19.4.3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9.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9.4.5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9.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20.终止竞争性磋商20.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21.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第20页/共116页22.最后报价22.1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22.2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22.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22.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2.5除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22.6供应商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项目所在地最新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及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等,结合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磋商文件的要求自主报价。22.7供应商的报价应严格执行下列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22.7.1不可竞争费用:执行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的通知(合建监管〔2024〕13号)。如有最新规定的按最新标准执行。22.7.2其他项目费:第21页/共116页(1)暂列金额;(2)暂估价;22.7.3工程增值税税率:9%22.7.4磋商文件中明确的由采购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费。22.7.5法规规章、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22.8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修改,否则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供应商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任意增删、修改清单项目与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22.9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价格包括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每一清单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总价内,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任何与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22.10工程材料22.10.1材料供应方式:本工程使用的材料由承包人采购供应;22.10.2材料价格:除甲供材和实行暂估价的材料及设备以外,由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确定磋商最后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成交后不作调整,综合单价中的材料费应包括材料运杂费、采保费及试验检验费。22.10.3采购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前款所称暂估价,是指不能确定价格而由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22.11本项目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供应商可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磋商报价的情况,第22页/共116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如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磋商报价范围内,采购人不再承担该费用。22.12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22.12.1本工程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工程总造价在磋商范围内包定,除经批准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外,其它工程造价增减均不予签证计价。22.12.2磋商前,供应商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存在项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的,必须在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疑问,否则采购人可不予答复。22.12.3采购人对疑问应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的,采购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供应商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采购人应进行修正并重新公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22.12.4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疑问的,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供应商必须按其报价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的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22.13成交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一律不予调整。22.14本工程不接受恶意不平衡报价,不保证最低价成交。23.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3.1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24.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25.编写评审报告25.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第23页/共116页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26.保密要求26.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7.成交结果公告27.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7.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28.成交通知书28.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磋商结果29.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9.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0.履约保证金30.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1.成交服务费第24页/共116页31.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32.签订合同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开。32.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2.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3.廉洁自律规定3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3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4.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4.2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4.3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4.4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5页/共116页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6页/共116页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1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1)供应商一旦成交,磋商时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工程师及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位,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2)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磋商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确需更换时,须报采购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成交供应商磋商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采购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采购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采购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2材料要求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若该材料经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负。因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工程施工重点难点/4报价须知供应商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5重要说明(1)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澄清、修改、补充等相关资料均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请供应商自行从网上下载,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有无相关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2)在工程项目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最后报价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项目概算相比降幅过小,或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磋5重要说明商小组可以否决其报价。(3)注册地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4)供应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府的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5)采购需求中:(5.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6)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按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的通知(合建监管〔2024〕13号)执行,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已按规定的措施项目、费率和单价列出采购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清单,供应商应承诺报价中已包含采购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应按清单所列金额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备注:如有相关政策文件更新,按照最新政策文件执行。5项目经理供应商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供应商5项目经理名称一致)。6初审业绩无7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巢湖市槐林学区2025年中小学空调专线改造及校舍维修所属行业:建筑业8其他1、成交后配备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序号岗位数量工作职责负责技术服务工作,具有建筑工程1技术负责人1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注:上述人员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成交后配备,由采购人进行核查。2、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月核定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100%。第29页/共116页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法2.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巢湖市槐林学区2025年中小学空调专线改造及校舍维修项目初审表序号评审指标合格条件1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应完整地体现出营业执照的全部内容。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供应商资格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3资质证书提供满足供应商资格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5项目经理1.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单位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2.提供项目经理承诺,格式后附。6承诺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查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不得相同8授权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9磋商响应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0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1不良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须知第19.3.1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3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注: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时自主选择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或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资源用于交易活动。供应商在参与采购活动时可直接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电子证照。供应商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采购人、磋商小组不得因政务数据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等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在最终生成响应文件时依据交易文件约定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2.2综合评分2.2.1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2.2.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7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技术资信分(70分)供应商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最高得12分。注: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工的证明资料,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①项目竣工验收报告;②验收完成证明材0-12分技术资信分(70分)供应商业绩料。(3)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项目内容等),应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5)供应商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计分。0-12分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承担过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最高得8分。注: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工的证明资料,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①项目竣工验收报告;②验收完成证明材料。(3)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项目内容、项目经理姓名等),应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5)项目经理业绩和供应商业绩可以重复计分。0-8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计划、施工流程等(5分):1.内容全面清晰具体,施工计划完整详细,流程规范高效,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5分;0-10分第32页/共116页2.内容全面清晰具体,有具体的施工计划,流程规范,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得4分;3.内容待完善,施工计划待优化,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3分;4.未提供或提供的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措施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布置及方案实施等(5分):1.内容全面清晰具体,完整详细,技术措施得当,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5分;2.内容全面清晰具体,技术措施完善,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得4分;3.内容待完善,技术措施待优化,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3分;4.未提供或提供的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1)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依据本工程特点提出的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进行评审(5分):1.内容详实、表述清晰,管理制度完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内容完整、表述较清晰,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4分;3.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方案有待提升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3分;4.未提供或提供的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质量措施方案进行评审(5分):1.措施内容全面清晰具体,完整详细,技术措施得当,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5分;2.措施内容全面清晰具体,技术措施完善,具有可行性、0-10分第33页/共116页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得4分;3.措施内容待完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3分;4.未提供或提供的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与措施(1)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依据本工程特点提出的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进行评审(5分):1.内容详实、表述清晰,管理制度完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内容完整、表述较清晰,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4分;3.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方案有待提升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3分;4.未提供或提供的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依据本工程特点提出的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方案进行评审(5分):1.措施内容详实、表述清晰,有具体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措施内容完整、表述较清晰,有保障措施,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4分;3.措施整体方案有待提升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3分;4.未提供或提供的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0-10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1)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依据本工程特点提出的工程进度网络计划等进行评审(5分):1.内容详实、表述清晰,进度网络计划图完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内容完整、表述较清晰,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4分;3.工程进度计划方案有待提升的,可行性、实用性、针0-10分第34页/共116页对性有待改善的,得3分;4.未提供或提供的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依据本工程特点提出的工程进度保证措施进行评审(5分):1.措施内容详实、表述清晰,管理制度完善,有具体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措施内容完整、表述较清晰,有保障措施,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4分;3.措施整体方案有待提升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3分;4.未提供或提供的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后续服务方案(1)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管理制度、保障措施等情况综合评分(5分):1.内容详实、表述清晰,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完善,有具体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内容完整、表述较清晰,有保障措施,配备售后服务人员较为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4分;3.售后服务管理制度、保障措施方案有待提升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3分;4.未提供或提供的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维保方式、维保内容、时间保证等情况综合评分(5分):1.内容详实、表述清晰,售后人员配备充足、故障响应时间短,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内容完整、表述较清晰,配备售后服务人员较为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4分;3.维保方式、维保内容、时间保证等方案有待提升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3分;0-10分第35页/共116页4.未提供或提供的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价格分(3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2.2.3分值汇总(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第36页/共116页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第37页/共116页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第38页/共116页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39页/共116页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通用合同条款。上述资料由承包人自行准备。第40页/共116页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2.5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2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承包人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驻场时间每月不少于天,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小时。33.7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不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签订合同前。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45.1.1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关于建造要求:(1)绿色建筑等级要求:/;(2)智慧工地管理要求:/;(3)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4)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要求:/;(5)/。57.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在收到发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57.5.2包人发出的开工令后,须严格按照合同工期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全部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每延期竣工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2000元/天的违约金:延期竣工14天且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逾期除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4%。6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11.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8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9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0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1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进度款按月核定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100%。1215.2.1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315.3.13质量保证金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1)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银行保函、工程质量保险等担保方式,担保/保证金额为:/;(2)/;(3)其他方式:/。注:以现金形式提交质量保证金的(含从工程款中以扣留方式提交的),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质量保证金的收取按照《关于全面免收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的通知》(合财购〔2023〕356号)执行。如有最新规定,按照最新规定执行。第43页/共116页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第44页/共116页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套(含竣工图套),不足的由承包人自行复制,费用自理;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关于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保管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第45页/共116页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备注:与合同补充条款相对应)。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备注:与合同补充条款相对应)。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第46页/共116页务:;;;通信地址:。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确需更换的须在签订合同后,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令签发前。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素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发包人批准。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确需更换的须在签订合同后,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发包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发包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做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人索赔。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第48页/共116页巢湖市槐林学区2025年中小学空调专线改造及校舍维修采购需求(本采购需求仅供参考,具体以磋商文件为准)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1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1)供应商一旦成交,磋商时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工程师及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位,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2)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磋商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确需更换时,须报采购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成交供应商磋商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采购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采购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采购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2材料要求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若该材料经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负。因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工程施工重点难点/4报价须知供应商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5重要说明(1)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澄清、修改、补充等相关资料均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请供应商自行从网上下载,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有无相关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2)在工程项目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最后报价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项目概算相比降幅过小,或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报价。(3)注册地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4)供应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府的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5)采购需求中:(5.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6)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按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的通知(合建监管〔2024〕13号)执行,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已按规定的措施项目、费率和单价列出采购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清单,供应商应承诺报价中已包含采购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应按清单所列金额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备注:如有相关政策文件更新,按照最新政策文件执行。5项目经理供应商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供应商名称一致)。6初审业绩无7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巢湖市槐林学区2025年中小学空调专线改造及校舍维修所属行业:建筑业8其他1、成交后配备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序号岗位数量工作职责1技术负责人1人负责技术服务工作,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注:上述人员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成交后配备,由采购人进行核查。2、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月核定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1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调专线改造及校舍维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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