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生态修复招标公告(伊吾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



哈密市伊吾县前山乡2025年草原生态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哈密市伊吾县前山乡2025年草原生态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自行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6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SJX(HM)-2025-002 
    项目名称:哈密市伊吾县前山乡2025年草原生态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508946.6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哈密市伊吾县前山乡2025年草原生态修复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508946.6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草原生态修复1050亩播撒2100 kg冰草、新麦草、多年生黑麦草混合种,修缮输水管道3109米及配套灌溉设施地面支管与滴灌毛管铺设,围栏建设3377米。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2025年6月20日-2026年6月19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自行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6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6月16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吾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哈密市伊吾县
联系方式:19990236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环球国际18-7
联系方式:18609029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蕊
电 话:18609029178

附件信息:

定稿:哈密市伊吾县前山乡2025年草原生态修复项目.docx275.9K

哈密市伊吾县前山乡2025年草原生态修复项目项目编号:XJSJX(HM)-2025-002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伊吾县林业和草原局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8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23第五章采购需求70第六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78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8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哈密市伊吾县前山乡2025年草原生态修复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自行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6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哈密市伊吾县前山乡2025年草原生态修复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自行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6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SJX(HM)-2025-002项目名称:哈密市伊吾县前山乡2025年草原生态修复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508946.60元最高限价:3508478.62元采购需求:草原生态修复1050亩播撒2100kg冰草、新麦草、多年生黑麦草混合种,修缮输水管道3109米及配套灌溉设施地面支管与滴灌毛管铺设,围栏建设3377米。合同履行期限:1年(2025年6月20日-2026年6月19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6月03日—2025年06月1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自行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6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6月16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伊吾县林业和草原局地址:伊吾县党校联系人:李主任联系电话:199902363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环球国际18-7联系人:杨蕊电话:1860902917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伊吾县林业和草原局地 址:伊吾县党校联系人:李主任联系方式:199902363361.2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环球国际18-7联系人:杨蕊电话:186090291781.3.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4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1.5.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哈密市伊吾县前山乡2025年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建筑业1.5.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建。1.10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否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项目预算金额:3508946.60 元最高限价:3508478.62 元注: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5.4是否组织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组织现场踏勘相关要求:/5.7是否需要提供样品: 否提供样品要求包括:(样品的制作标准和要求、接收及退还,样品检测 报告,检测机构、检测内容等内容)7.1如供应商对多个包进行磋商响应,可以成交多包(本项目不适用)10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 构出具的保函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要求的非现金形式保证金数额:70000.00 元保证金收款人: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保证金收款账号:3011000509200128329保证收款银行及行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广北支行 102884000129 (磋商保证金专户,不作它用)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注意事项:在汇款附言(或银行摘要)中,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保函提交方式 :供应商须通过\" 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https://jinrong.zcygov.cn/), 申请办理投标电子保函, 成功出函 的等效于缴纳投标保证金。磋商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保函系统进行查询,保函信息以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电子保函评审 时将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投标保证金(投标电子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1.1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日13.1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6日16:00(北京时间)14.1开标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18.1采购人是否委托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人:否22.1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23.1是否由成交人缴纳招标代理费:是采购代理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形式:转账、电汇等形式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项目属性:工程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关于本项目所有公告、公示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2、请参加磋商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 并通 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 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 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 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申领。 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6、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 专区, 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 安装完成后, 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 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 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 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在政采云平台上 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 通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 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 ,“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版面获取操作指南, 同时对 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8、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 器) ,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 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 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时间无法 正常解密,视为开标后撤销其响应文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9、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 一次性提出注: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本项目不 接受供应商多次/反复质疑。10、报价构成: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完 成本工程的各项材料、设备、服务以及其他有关费用等。11、工程项目:最终报价除不可竞争费用外,其他相关费用按照最终报价,由投 标单位自行调整,但最终报价与最终工程量清单计算结果须保持一致。12、报价要求: 工程量清单报价,最后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的响应总价。 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将最后报价的相应工程量清单递交至采购人处。13、本项目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2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3.3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要求。1.4如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但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本项目不适用)1.5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5.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2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为非中小企业制造或提供的服务、工程为非中小企业承接,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措施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承接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5.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1.5.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5.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5.7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5.8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5.9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6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1.6.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1.6.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6.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为无效响应;1.6.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六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1.7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1.7.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1.8正版软件1.8.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为无效响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1.8.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1.9信息安全产品(本项目不适用)1.9.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为无效响应。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1.10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本项目不适用)1.10.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10.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10.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10.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10.5大中型企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报价总金额的比例。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10.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10.7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1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活动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费用3.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4.适用法律4.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构成5.1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5.3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4现场踏勘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5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供应商能够利用采购人现有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5.6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5.7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对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见磋商文件第六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本项目不适用)5.8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本项目不适用)5.9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6.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因供应商未及时登陆媒体(网站)查看导致通知未及时收到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6.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布;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6.4为了保证对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期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6.5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6.6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范围、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7.1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7.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采购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7.3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或服务或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7.4除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5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响应文件构成8.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四部分构成。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8.2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第六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8.3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或服务或工程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8.4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8.5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的(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9.响应报价9.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9.2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文件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全部内容。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供应商有赠与行为的,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9.3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响应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将被认定为其响应文件无效。9.4供应商应按照“第五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报价。并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响应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10.磋商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2交纳保证金的形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约定外,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0.3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由于到账时间晚于响应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0.4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10.5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响应文件有效期。10.6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保函)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8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10.9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0.10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10.11终止采购活动的项目已经收取磋商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10.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10.12.1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10.12.2成交人不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0.12.3成交人不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0.12.4成交人不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10.12.5存在的串通投标情形的;10.12.6存在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行贿事实的;10.1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11.响应文件有效期11.1响应文件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退还其磋商保证金。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响应文件的制作1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如因不按电子招投标平台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12.2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招投标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1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12.4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12.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响应文件的提交13.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电子招投标平台。时间以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响应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1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1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响应无效处理:13.3.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的。13.3.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13.3.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13.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13.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13.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五、开标及评标14.开标14.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开标为远程电子开标。14.2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14.2.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2.2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响应无效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14.2.3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因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编制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响应无效。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作响应无效处理。14.3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4.4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5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14.5.1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14.5.2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投标客户端编制同时生成的)。14.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15.资格审查15.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及其投标服务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标;资格证明文件不按电子招投标平台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将被认定为未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进行评标。15.2资格审查要求详见第六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5.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第六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6.磋商小组16.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6.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7.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7.1详见第六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成交18.确定成交人18.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综合得分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人。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9.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0.废标20.1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0.1.1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0.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0.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0.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0.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21.签订合同21.1成交人、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1.2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1.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1.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人可以依法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22.履约保证金22.1成交人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22.2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也可以自愿采用其他履约保证金的提供方式。22.3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上述条款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3.代理服务费23.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由成交人支付的,成交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响应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24.询问与质疑24.1询问24.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4.2质疑24.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4.2.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须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4.2.4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24.2.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6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回复。24.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其他25.1本次采购活动中除磋商文件规定外还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5.2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5.3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本合同文本仅供参考,具体签订以伊吾县林业和草原局提供合同为准。)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5)增值税销项税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节通用条款(参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通用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伍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全部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完成工程量报表、月进度报表、工程竣工资料、结算审计资料及竣工图(含电子版一份)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工程开工7日前提供完善施工图的实施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专项工程、特殊工程实施前7日提供专项方案,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月进度报表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视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日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方项目负责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合同价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另行约定;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督促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2)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3)协调解决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4)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5)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6)审核工程进度报表;(7)发布工程暂停施工命令;(8)同意组织竣工验收;(9)签发工程接收证书;(10)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11)发包人其他授权。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3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合格、完整的竣工资料(含工程竣工图纸及有关的技术档案资料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双方另行协商确定。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招标确定;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同投标文件承诺时间。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确定。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3日的,承包人承担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1%的违约金;擅自离开施工现场>3日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承包人承担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1%的违约金;若原项目经理客观上已经无法履行职责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审核确认更换的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前2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施工图纸所有内容。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详见附表11-3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见监理合同。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总包单位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37号令)。严格落实补充完善的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7日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5日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6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实影响施工进度;②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③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④不可抗力,此延误工期须在发现后七天内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合同约定执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违约金上限执行国家规定。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双方另行协商确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双方另行协商确定。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相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相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相关规定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无;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④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和暂估价以外的材料价格由投标方自主报价,并承担风险,结算时不予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无。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施工图纸包含内容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材料价格风险费用计取按新建标[2008]4号文,投标报价考虑新建标[2008]4号文中材料价格风险幅度。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价格调整信息的;(3)经批准变更设计的;(4)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费用增加的;(5)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对本合同工程进行结算的工程量应按照经发承包人双方认可的实际完成的按现行规范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工程量确定。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支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14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20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14.3竣工结算资料提交竣工结算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投标书、投标(经济标电子版)、隐蔽资料、检验类资料、评定类资料、施工图纸(竣工图)、验收资料(分部验收、分户验收、竣工验收)、经济技术签证及图纸会审资料、工程决算书(包括广联达电子版)、承诺书(甲乙双方)、委托书(乙方),以上资料要求装订成册,编写页码,电子版同时报送。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期满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14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10天内。14.4.3结算:付款方式:转帐方式支付。结算办法:1、按财建〔2004〕369号执行。所有工程的经济签证资料都必须有施工方、业主方的签字并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进入结算,否则不予进入工程结算。(费用索赔及现场签证均执行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G的G.8表和G.9表及相关内容)2、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工程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审核完毕后现场签证,方可进入结算,否则,竣工结(决)算时不予认可。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确定。(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确定。(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确定。(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确定。(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确定。(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6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19.争议解决19.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9.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其他事项的约定:/。19.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19.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附件5: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6: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7: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9:履约担保格式附件10: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1: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2: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3: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参考)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了加强本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进一步明确建设、施工双方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义务和责任,更好完成工程的施工任务,双方签订本责任书。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1.杜绝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群伤事故和火灾;2.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标准;3.其他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二、双方责任:(一)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1.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区域内供水、供电、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相邻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合同约定);2.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3.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包含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4.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1.施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同时对施工现场原有的地下管线、构筑物及地下工程的保护、安全负责;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2.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专款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单位应接受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一经发现施工单位挪作他用,建设单位有权予以扣回;3.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国家执业证书并经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及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4.垂直运输设备的操作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电工及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5.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照国家住建部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法规、规范标准及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6.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并当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可能产生的危害;7.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8.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的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9.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建立用火审批制度。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作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和破坏环境;10.施工单位应及时办理开工各项手续。三、管理要求:1.施工单位应接受建设(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及上级相关部门对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并对存在问题或隐患应在规定的时间整改落实,服从建设和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对监理发出的有关安全问题整改意见及时落实整改。否则建设(代建)单位有权给予一定的处罚或扣罚相应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并采取强制措施解决;2.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每旬不少于一次,且应将检查情况及时向监理、业主书面报告;3.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施工存在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大风、暴雨、消防等突发公共危险隐患编制应急预案。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及业主、监理、决不隐瞒。并采取相应措施组织抢险救援,最大限度消除影响,减少损失,同时保护好现场,开展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5.建设、施工双方应严格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四、本责任书自施工单位中标之日起或施工单位进场后生效,工程竣工且施工单位退场后自动失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5: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6: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7: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8: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附件12: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承包人: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地址: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区位于哈密市伊吾县前山哈萨克民族乡,共分为2个项目区,分别为墙墙沟塘坝输水管道修缮项目区、墙墙沟村西塘坝修复区,除墙墙沟塘坝输水管道建设部分外,修复区周边均有乡道连接,交通较为便利;草原修复项目各部分临近G7京新高速,在确立草原修复目标时,除了要达成草原生态修复的基本要求,还必须充分兼顾修复后的景观效果。以打造新疆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样板工程为总体目标,通过创新发展模式、提升工作质效,推动本土优良草品种的转化落地,进一步提升国产草种子的生产供应能力,为草原生态修复和草种业发展贡献力量。二、主要建设内容草原生态修复1050亩播撒2100kg冰草、新麦草、多年生黑麦草混合种,修缮输水管道3109米及配套灌溉设施地面支管与滴灌毛管铺设,围栏建设3377米。(1)墙墙沟塘坝输水管道修缮工程墙墙沟塘坝位于前山哈萨克民族乡墙墙沟村西侧,建设内容为管道改建修缮3109米,及配套的沉沙井、阀门井等。(2)墙墙沟村西塘坝修复区该修复区地址位于前山哈萨克民族乡墙墙沟村西侧600m处,实施面积为1050亩,围栏建设3377米,修复区北侧为墙墙沟塘坝可作为水源供水,蓄水量16.96万立方米,该区水源充足,土地地势平坦开阔、交通较为便利,基于这些显著优势,拟将该区域打造为专业乡土草种基地,在基地的建设过程中,会着重聚焦于当地原生草种的繁育工作,充分挖掘和发挥本地草种的优良特性。通过一系列科学、高效的繁育措施,全面提升草种子的生产水平,增强其供应能力,进而推动国产草种业朝着更高质量的方向稳步迈进。与此同时,为伊吾县草原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以及草牧业的蓬勃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基础物资保障,助力伊吾县生态与产业的协同发展。三、技术要求1、墙墙沟塘坝输水管道修缮工程(1)管道管材选择要求①管道能承受要求的内压力和外荷载。②管道使用性能的安全及维修工程量小,减少运行期的维护工作;适应温差的变化,连接方式简单可靠;垫层处理形式简单易行。③管道使用年限,按20年设计。(2)不同管材性能比对目前在长距离中小管径的管道输水工程中,应用较多为钢管、连续缠绕玻璃钢夹砂管、球墨铸铁管、PVC管、PE管等。参考已建工程管材的使用和运用情况及本工程的供水保证率和运行特点,钢管、连续缠绕玻璃钢夹砂管、球墨铸铁管、PE管、PVC、管都可满足供水要求,但钢管、球墨铸铁管投资大,成本高,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本次设计初选玻璃钢夹砂管、PVC管和PE管作为推荐管材进行比选。①PVC管PVC管是聚氯乙烯复合管管材,具有以下优点:PVC管道的优点:具有耐化学腐蚀、耐磨损、易安装和维护,价格相对较低等。PVC管道的缺点:对紫外线和氧化剂敏感、易老化、抗冲击性能较差等。②连续缠绕玻璃钢夹砂管连续缠绕玻璃钢夹砂管是以树脂为基体材料,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为增强材料,石英砂为填充材料而制成的新型复合材料。它以其优异的耐腐蚀性能、水力性特点、轻质高强、输送流量大、安装方便、工期短和综合投资低等优点,成为化工行业、排水工程以及管线工程的最佳选择。在管径大于500mm的管径上玻璃钢夹砂管价格优势明显。③PE管PE管是由单体乙烯聚合而成,是一种原料为聚乙烯材质的纯塑料管道,其有着良好的卫生性能、耐腐蚀性能、耐冲击性和施工性能。但普通的PE管耐热老化性较差且强度较低,承压能力有限,本次项目考虑洪水冲击及地貌变化,需要其有较强的抗蠕变性能和较高的持久机械强度,因此可选择采用钢丝骨架PE管。(3)管材确定经比较连续缠绕玻璃钢夹砂管、PVC管、钢丝骨架PE管材料的性能上都能满足本工程的设计要求,但经过长期经济性及耐久性比较,管径大于500mm的连续缠绕玻璃钢夹砂管价格上明显优于PVC管和PE管;钢丝骨架PE管在耐久性和经济性综合考虑由于其他两种管材,因此,本工程设计初选管材采用钢丝骨架PE管。(4)管道设计①管道设计流量的确定管道各节点设计流量的采用灌水率方法计算,通过各节点控制的灌溉面积,计算出各段管道的设计流量为:输水干管0+000至3+109.0m,长度3109.00m,设计流量为,480m³/d。(5)管道水锤验算及管道压力等级确定①管道水锤验算最大水锤压力往往很大,用提高管材强度的办法来抵抗水锤压力是不经济的,一般不采用。常用的措施是:加紧管理,慢开、慢关闸阀,务必使闸阀全开、全关历时T≥Tt,不发生直接水锤压力。尽量使闸阀全开、全关历时T≥Ts,不计水锤破坏力。设置安全装置,在管网中设置安全阀削弱水锤正压力,设置空气阀,削弱水锤负压力。②管道压力等级管道系统中各管段的设计工作压力,可取正常运行情况下最大工作压力与残余冲击压力之和,最大工作压力应根据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比较确定。本项目为自压供水灌溉项目,本项目区各管段的设计工作压力为静水压力+残余水击压力之和。本项目管道管材额定压力按管道额定压力应≥各管段设计工作压力。根据各管线水锤验算、最小关阀历时及管道压力等级计算结果,可以看出当最小关阀历时小于表中的时间时,将产生直接水击压力,因此在工程运行时,输水主管的关阀时间小于24.6分钟。(6)管道开挖断面设计①横断面设计根据国家标准《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20203-2017),确定本工程管沟开挖底宽L为管道外径D与两侧工作面宽度b之和,即L-D+2b。当400各段具体的开挖断面为:输水干管管沟管底开挖底宽为160cm、填高为180cm;1#分干管管沟管底开挖底宽为140cm、填高为160cm、2#分干管、3#分干管管沟管底开挖底宽为130cm、填高为150cm。4#分干管管沟管底开挖底宽为91.5cm、填高为131.5cm。②管沟回填管沟开挖回填标准横断面(一)管底以下15c至管顶30c范围人工夯Hf0:871:500WH步88888R998少88899墙原土筛分细砾料,粒径≤2.0cm夯填压实度≥0.9.压实后每层厚度100200mm1:500WHf0品步8H:8888887R99少88899管底以下15c至管顶30c范围人工夯墙原土筛分细砾料,粒径≤2.0cm夯填压实度≥0.9.压实后每层厚度100200mm—管底以下 15cm 至管顶以上30cm 区域回填采用人工回填细砾料,粒径<2.0cm,其余部分管沟回填采用原土机械回填,管底以下 15cm 回填采用夯填,夯填压实度>0.9,其余部分回填不进行压实;要求管 道两侧同时均匀回填,不扰动管位,多余弃土堆于管沟顶部,堆积宽 度同管沟底部开挖宽度,坡度、宽度规则、平整堆放。(7)阀井阀井位置根据管沟开挖、管道安装实际情况在0-2m内进行适当调整,阀井两侧及基础、管底以下回填土、细粒垫层夯实,夯实相对密度>0.75;阀件法兰、管件法兰执行标准GB/T9124.1-2019,所有阀件采用法兰连接:供水管道复合式高速进排气阀执行标准GB/T36523-2018;施工单位采购阀井材料,连接方式、阀件、法兰必须采用同一标准两两相连时候采用同一尺寸型号、同一连接方式。设置排泥井一座,排泥周期根据水质监测数据动态调整,保障输水管线长期稳定运行。(8)管道安全设计为了控制或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系统中必须安装必要的附属设备,即控制与保护装置。输水管网的附属设备主要包括进水阀、进排气阀、连接件等。为保证管网安全,在主干管每个分水口节制阀后均设置自动进排气阀。进排气阀设置在管道系统的驼峰、变坡及节制阀处,其作用一是在管道输水过程中排出管内空气,防止管内积气发生气蚀和影响管道过流能力;二是在管内产生负压时吸入空气,避免产生负压以保证系统安全运行。本设计在干管每隔约0.6km设一处进排气阀,另在管道局部高处也设置进排气阀。进排气阀的管径为所设管道管径的1/6~1/8计。为方便检修,进排气阀下安装蝶阀,蝶阀规格尺寸与进排气阀配套。①进水阀进水阀是指安装在各级管道入口的阀门,其作用是当灌溉开始时开启阀门使水流通过,灌溉结束时关闭阀门切断水流。进水阀安装在各干管和各分干管、地埋支管首端进水口处。为方便检修,在干管和各分干管的进水阀后设伸缩节。②进排气阀进排气阀设置在管道系统的驼峰和变坡处,其作用一是在管道输水过程中排出管内空气,防止管内积气发生气蚀和影响管道过流能力;二是在管内产生负压时吸入空气,避免产生负压以保证系统安全运行。本设计在干管和分干管每隔约0.4km设一处进排气阀,另在管道局部高处也设置进排气阀。进排气阀的管径为所设管道管径的1/6~1/8计。为方便检修,进排气阀下安装蝶阀,蝶阀规格尺寸与进排气阀配套。每条干管、分干管首端设蝶阀控制启闭。③连接件干管和分干管连接件主要包括钢制三通、钢制四通、钢制变径、钢制弯头、吸水喇叭口、钢制法兰、钢制短管和伸缩节等。其中:钢制管件采用02S403图集,管件压力级别高于管道一级以上。④其他a.阀门井与排水井、检查井阀门井主要设置在干管与分干管上游阀门处,排水井设置在干管和地埋支管的末端。井的尺寸按照井内的设备和便于人员操作、维修来确定。阀门井和检查井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本项目共安装空气阀井7座、阀门井3座、排泥井2座。b.镇墩为防止管道发生位移,根据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需要设置镇墩。在总干管、干管的分水口处、变径处、转弯处、管道末端处、阀门井前后设置镇墩。2.墙墙沟村西塘坝修复区该项目区由于地下已建主管网,只考虑地面管道部分。(1)管材比选a.选择要求1)管道能承受要求的内压力和外荷载。2)管道使用性能的安全及维修工程量小,减少运行期的维护工作;适应温差的变化,连接方式简单可靠;垫层处理形式简单易行。3)地面管道使用年限,按10年设计。4)管径在满足供水能力的情况下,选择合适材质,降低投资。b.管材性能目前在中小管径的管道输水工程中,应用较多为钢管、球墨铸铁管、PVC管及PE管等。参考已建工程管材比选的特点以及各种管材在新疆的应用情况,钢管、球墨铸铁管用于保证率相对较高的人饮工程中,管径较大、投资较高;玻璃钢管承压范围小,管径﹥400mm时工程投资最小,优势明显;管径<400mm时,PVC管和PE用的较多,投资最省。本项目为加压滴灌供水系统,管道直径基本小于400mm,PVC-U、PVC-M和PE管3种管材均能满足本工程使用。1)PVC-U管、PVC-M管:PVC-U管、PVC-M管均是聚乙烯复合管管材,PVC-M管材具有以下优点:优异的韧性和抗冲击性能:与同规格的普通PVC-U管材相比,抗冲击性能显著提高,能更有效地抵抗点载荷和地基不均匀沉降。抗水锤性能提高:可以有效地抵抗水锤,杜绝管线在运营过程中的破坏。耐环境开裂的性能提高:有效抵抗安装和运输过程中对管材的外力冲击。同时由于PVC管材的材料属性等原因,其缺点也较为明显:如PVC管的耐热性能不佳,地面管长期日晒的情况下管材的强度会明显下降,容易发生软化、变形,甚至出现破裂的情况,影响正常使用。而在低温环境下(如低于0℃),PVC管会变脆,抗冲击性能减弱,受到外力撞击时容易破裂。连接可靠性不高:PVC管通常采用胶水连接或橡胶圈连接等方式。胶水连接对操作要求较高,若胶水涂抹不均匀或连接部位处理不当,容易出现渗漏现象。橡胶圈连接虽然安装相对简便,但在长期使用过程中,橡胶圈可能会老化、磨损,导致密封性能下降,从而引发漏水问题。2)PE管:PE管具有良好的柔韧性和抗冲击性能,能在一定程度上弯曲而不破裂,可适应基础沉降或地面运动,降低了管道因地面不均匀沉降等因素导致破裂的风险。在低温环境下,PE管仍能保持良好的柔韧性和抗冲击性能;PE管材本身无毒,不结垢、不滋生细菌,对水质无污染,是一种可回收的塑料制品。PE管使用寿命也依赖连接质量和设备技术,虽然PE管的热熔连接和电熔连接方式具有诸多优点,但连接质量对设备和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要求较高。如果操作不当,如热熔温度控制不准确、电熔时间不足等,可能会导致连接部位强度不够,出现渗漏等问题。(2)管道设计按照《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第6.3.2条规定,通过计算可得:管道设计流速应控制在0.9~1.5m/s,干管和分干管计算为v=1.25m/s。(3)管材确定及安装要求由于地面管线需长期暴露于阳光下及面对恶劣天气,因此,该区地面管道材料选择以PE管为主,其有着化学性质稳定、抗老化性好、耐低温等特点。管径选择Ф90,材质为高密度聚乙烯(HDPE),公称压力0.25Mpa,管道总长度7543米,铺设在地面,管道安装方法为热熔安装,安装标准参考《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第2部分: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GB/T19472.2)。(4)滴灌管设计根据计算滴灌带采用Φ20,材质为PE,滴头流量为2.1L/h,滴头间距0.3m的压力补偿式滴灌管,滴头为压力补偿式滴头,额定工作压力为0.25Mpa,铺设面积1050亩。(5)草种选择本项目以构建乡土草种繁育基地为核心目标,遵循\"适地适草\"原则,通过气候条件、土壤条件等分析结果,选择适宜的植物种进行繁育,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保证草种的生长和质量,为后续的草地生态修复提供种源支撑。植物种选择:冰草、新麦草、多年生黑麦草的混合种子。播撒量2kg/亩,共计2100kg。(6)补播方式基于生态保护优先原则,在不破坏原始草原的条件下,本项目采用免耕补播技术实施退化草原植被修复工程。为保证补播成功,使用免耕松土补播机进行播种,在最大限度减轻对天然草场原有植被破坏的情况下播种牧草,实现对天然植被的最小扰动(地表破坏率≤3%)。(7)围栏安装针对退化草原开展的围栏建设工程,技术设计参照《草原围栏建设技术规程(NY/T1237-2006)》进行设计,围栏工程采用编结网围栏,围栏建设长度3377米。①编结网围栏规格(7×110×60型):网格围栏经纬线均为中碳丝,网宽1100mm,经、纬,线均为热镀锌。横(纬)线7道,自顶端而下至地面间距分别为200mm、200mm、180mm、180mm、180mm、160mm,自上向下为Φ2.8mm、Φ2.5mm、Φ2.5mm、Φ2.5mm、Φ2.5mm、Φ2.5mm、Φ2.8mm,中碳镀锌钢丝,抗拉强度为≥900MPa;纵(经)线为Φ2.5mm低碳镀锌钢丝,间距600mm,抗拉强度为≥550MPa,环扣沿经、纬线在100N力作用下位移不大于10mm,边线绕结沿纬线在100N力作用下位移不大于10mm,绕结圈数大于2圈,热镀锌钢丝锌层重量不少于80g/m。网片重量≥390kg/km。网片用绑钩通过铁质挂线柱预留的挂网孔,固定在角铁桩上。②角钢立桩规格:角钢立柱规格,门柱、角柱90mm×90mm×8mm×2100mm,中间柱70mm×70mm×7mm×2150mm,小立柱40mm×40mm×4mm×2000mm,材质为热轧等边角钢,支撑杆用直径50mm的焊管。第一个挂线孔距桩顶100mm,孔距自上而下分别为200mm、200mm、180mm、180mm、180mm、160mm。角柱、门柱埋深0.75米;中间柱设置200米一个,埋深0.8米;小立柱8米一个,埋深0.65米。③围栏门规格围栏门包括门柱、门框、门网、门耳、支撑柱等。门柱采用90mm×90mm×8mm的热轧等边角钢;门框尺寸2500mm×1200mm,由Φ25镀锌钢管焊接;自门框顶端算起,自上而下在200mm和1000mm处焊接2个铁质门轴。四、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第六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说明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二.综合评分细则表资格审查表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是否符合资格性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上述资料须复印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未满一年的新公司提供截止开标前的财务报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资格审查人员开标当日在线实时查询为准。特定资格(1)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采购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备注:如有一项未通过,采购人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符合性审查表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是否符合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字迹清晰可辨签字盖章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报价唯一)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投标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磋商保证金按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并提供相关证明工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程质量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备注:如有一项未通过,磋商小组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综合评分表评分项目评审项目分值评标要点及说明报价部分(30分)投标报价30 分评标基准价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部分权重×100商务部分(20分)项目管理人员组成10分1、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材料管理员等要配备齐全,其中技术负责人须附职称证书,其他人员须附上岗证。上述管理人员相应证件提供齐全,得5分,每有1人证件不全扣1分,扣完为止。2、项目成员中具有水利专业中级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1分;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副高、正高)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5分。注:提供的人员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及近半年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的缴纳社保证明,否则不计分。类似业绩6分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6分。(日期以合同签订时日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扫描件,否则无效。信用等级4分1、信用评价经中国水利部认定为AAA级(施工)的,得4分;2、经中国水利部认定为AA级(施工)的,得3分;3、经中国水利部认定为A级(施工)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截图)技术部分(50分)工程总体分析4分投标人充分理解项目的目标与要求,对项目分析透彻,掌握疑难点和风险点,并做出合理解决方案。①项目现状理解、②项目目标和要求、③项目疑难点、④项目风险点,每有1项得1分,本项最多4分。方案完整、分析透彻、符合实际情况、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4分;每存在一处缺漏或不完整详实或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施工方案15 分1.施工方案应能符合工程实际情况,能提高生产率、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消耗、减轻劳动强度、提高进度提案,方案完整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满分 5 分;方案基本完整,基本满足需求得3分,方案有较大缺陷,不能满足需求得1分。其他不得分。2.施工方法先进、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方案完整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满分 5 分;方案基本完整,基本满足需求得3分,方案有较大缺陷,不能满足需求得1分。其他不得分。3.制定应急管理措施,合理化建议、现场文明施工等方案,方案完整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满分 5 分;方案基本完整,基本满足需求得3分,方案有较大缺陷,不能满足需求得1分。其他不得分。施工计划15分综合评审工程总进度计划是否合理且留有余地、对施工进度安排是否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1.施工施工计划安排合理、可行、符合实际情况、完全满足要求的得15分;2.提供了施工进度计划但不完全合理、可行的得12分;3.提供了施工进度计划但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得8分。4.未提供不得分。劳动力安排计划10分综合评审调配投入计划合理性及劳动力安排计划。①调配投入②劳动力安排计划,每有1项得5分,本项最多10分。每存在一处不完整详实或不合理的扣2.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和体系6分1.质量保证措施符合科学的施工规律、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并有针对性,同时要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的得3分;质量保证措施基本符合施工规律及国家标准,具有可行性得2分;质量保证措施有较大缺陷,不符合实际情况得1分,其余不得分。2.安全保证措施符合科学的施工规律、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并有针对性,同时要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的得3分,安全保证措施基本符合施工规律及国家标准,具有可行性得2分;安全保证措施有较大缺陷,不符合实际情况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次磋商采用一轮磋商,两次报价形式进行,即响应文件中报价为一次报价,开标过程中的磋商报价为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增加新的需求,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技术、商务、价格部分分值分配如下:评分项目商务评分技术评分价格评分合 计分值20分50分30分100分具体打分标准如下:(1)商务、技术评分磋商小组分别对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评议比较,详细对比其商务、技术等各种因素方面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商务、技术评审表的相应项各自记名打分。(2)商务、技术得分统计将所有磋商小组的商务、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技术得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0.01)。(3)价格核准和评分A、价格的核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争。如果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供应商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将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B、政策价格扣除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a)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b)《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上述要求并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微企业的投标总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c)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d)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符合上述规定的小微企业投标总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C、价格评分磋商小组对入围的供应商的最后价格进行修正及价格扣除得出评审价。3.1在响应文件检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3.2比较、评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3.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排序并列。3.4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概况、开标日期和地点;(2)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3)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4)评标结果和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4.评标细则及标准4.1磋商小组只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4.2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服务、信誉、业绩、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和响应文件规范性等。4.3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依据响应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5.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废标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6.定标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人。6.2.定标程序6.2.1磋商小组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排序并列。6.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至采购人。6.2.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6.2.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人,采购人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6.2.5采购单位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7.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7.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7.4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7.5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7.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为保证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供应商需参照如下的格式,认真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写工作。需建立详细的目录。2.各供应商提交文件中涉及商业机密的,应明确标明,采购人及最终用户将给予保密处理,否则视为公开资料。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响应文件封面(参考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目录1、响应文件封面二、供应商资格声明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书四、资格证明文件五、磋商保证金六、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七、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8、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九、磋商函十、磋商函附录十一、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2、施工组织设计十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十四、项目经理简历表15、其他材料一、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供应商资格声明供应商资格声明1.供应商概况:A.供应商名称:B.注册地址:传真:电话:邮编:C.成立或注册日期:D.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法人投标时提供法人证明及由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退休证和聘用证明资料。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授权代表,参加(采购人)的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授权代表在磋商、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授权委托人投标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由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退休证和聘用证明资料。四、资格证明文件注:提供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资格要求的全部证明文件五、磋商保证金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提供相应凭证。六、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实施时间项目内容说明说明:根据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标书内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扫描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人,清楚知晓我公司本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二、我单位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响应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人签名:盖章(公章):年月日八、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草原生态修复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