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而未供批文分类清理 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招标公告(永宁县自然资源局2025)
永宁县批而未供批文分类清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为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批而未供批文分类清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号)要求,按照《关于开展批而未供批文分类清理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办发〔2025〕7号),我局拟开展永宁县批而未供批文分类清理工作。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诚邀相关技术服务单位报名开展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永宁县批而未供批文分类清理项目
(二)项目内容:本次批而未供批文分类清理工作,清理范围为2009年至2023年批而未供建设用地审批数据,主要包含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项目、自治区及以下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项目。工作程序为按照“分类清理、图数一致、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原则,根据下发的批而未供批文明细表和数据,对批文进行核对或补充空间信息,按照通知明确的分类清理认定类型进行标注,根据实际情况填报认定和统计表,通过部审查核实后形成具备供应可能的数据库成果,纳入监管系统实行统一监管。
(三)项目建设范围:永宁县行政辖区范围。
二、技术及技术单位资质要求
(一)技术服务单位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技术服务单位需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备案函、资产评估公告等;
(三)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六)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七)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加盖公章);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中标单位不得转包。
三、意向报名时间及谈判时间
本公告报名期限为3个工作日,凡有意报名者,必须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于2025年6月3日至6月5日内送到永宁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规划利用保护二室(303室)进行报名,报名日期截止后不再收取任何报名资料。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永宁县杨和南街255号
联系电话:0951-8016309
发布日期:2025年6月3日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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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批而未供批文分类清理 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