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罐污水罐安全附件维修招标公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2025)


内容:

项目名称:
吉林油田新立采油厂油罐污水罐安全附件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新立采油厂油罐污水罐安全附件维修,以最终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根据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交易目录,对本项目进行外委;成本

项目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采购文件的获取:
2025.5.30-2025.6.3

项目单位联系人:
闫肃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0438623133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钟昌英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386231531

其他:


吉林油田新立采油厂油罐污水罐安全附件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doc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新立采油厂油罐污水罐安全附件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竞谈编号:JLYT-XL-2025-JZTP-020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新立采油厂2025年5月目录目录2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3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21.评标方法122.评标程序12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51.评标方法152.评标程序1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6第五章技术要求17第六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18目录20一、投标函21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3三、投标报价24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接受联合体投标)29五、响应及偏差表30六、评分应答表32七、技术承诺书33八、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34九、其他资格条件承诺书35十、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36十一、基本情况表37十二、拟投入本工程的设备和设施配套情况表38十三、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情况表38十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39十五、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40十六、其他资料41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适用于公开竞争性谈判)吉林油田新立采油厂油罐污水罐安全附件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竞谈编号:JLYT-XL-2025-JZTP-0201.竞争性谈判条件本竞争性谈判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机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新立采油厂。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2.1项目概况2.1.1概况:新立采油厂油罐污水罐安全附件维修,以最终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根据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交易目录,对本项目进行外委;2.1.2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10万元(含增值税),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2.1.3建设地点:新立采油厂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2.1.6质量保证期:自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2.1.7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如有);2.1.8资金来源:成本;2.1.9外委施工:专业部门同意外委此项目;2.2竞争性谈判(招标)范围2.2.1工作量:31座油罐6座污水罐安全附件维修,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2.2.2标包划分:一个标包;2.2.3中标人数量:每个标包拟确定1家中标人;2.2.4工作量分配方案或原则:100%;2.3其他2.3.1履约保证金:详见合同条款;2.3.2其他:中标方(中石油内部企业、多源实业及下属单位(含改制前后企业)、公司改制企业及下属单位、免办准入项目承包商除外)需向招标人按项目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二加税费缴纳服务费。3.竞争性谈判投标人资格要求商务资格条件3.1法律3.1.1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事业单位不需查询,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三商黑名单中的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三商处罚名单,在以上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3.2财务3.2.1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技术资格条件3.3安全3.3.1安全监管人员。指定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即可。3.3.2.特种作业人员。登高作业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至少一人,提供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3.3.3.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一是提供工伤保险,二是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3.3.4.应急预案。提供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以及应急联系方式。3.4专业3.4.1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3.4.2人员.技术负责人至少一人,提供工作履历、学历证件等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委托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3.4.3设备及配套场地设施提供所需设备(接地电阻测量仪、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其他设备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要求为主提供)清单及数量,解释软件名称及版本,并提供设备产权归属证明,包括购置发票或购置合同、设备照片等材料;3.4.4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提供不少于5份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结算发票复印件等材料。3.4.5标准、技术方案、设备的性能要求,质量检测手段等出具承诺,符合《石油储罐附件第一部分:呼吸阀》SY/T0511-20103.4.4其他(无特殊要求)3.5公共条款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3.5.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3.5.4在最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3.5.5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3.5.6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3.5.7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3.5.8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3.5.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如无特殊说明,本文件近三年指的是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4.1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采取线上免费发售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3日内可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开标前均可免费获取)4.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于投标人异议或招标人原因导致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请潜在投标人留意;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日期最晚的版本为准。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5.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远程开标方式,线上递交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不接受现场递交;5.2远程开标会地点及时间5.2.1会议地点:腾讯会议软件会议号:2619331715.2.2会议开始时间(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6月6日8时30分(投标人配合主持人完成谈判响应文件递交)5.2.3开标时间(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9时00分(未在本时间前入会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5.3入会准备及注意事项:5.3.1投标人需在在开标时间前将响应文件(PDF格式)上传至投标人网络邮箱(禁止使用QQ邮箱,建议使用163或126邮箱),开标时间后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被接收。5.3.2为保障网络稳定及相关功能的使用,请使用电脑版腾讯会议软件,不建议使用手机版。5.3.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并确保在开标时间前进入腾讯会议指定会议室入会等待。(身份证明资料可为图片格式通过线上递交进行核验)5.3.4每家投标人只限一名投标代表参会,尽量提前入会并进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会议过程需保持网络畅通,请勿在会议结束前中途退出。5.3.5请提前熟悉远程开标相关操作,具体参考《投标人竞谈(电子化)操作指导手册》5.3.6会议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请联系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5.3.7竞谈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小于100M,避免文件下载时间过长。5.3.8投标人竞谈前自建会议室测试好摄像头音频等设备。6.发布公告的媒体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7.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王先生6258814/丁先生6258554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新立采油厂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长山镇邮编:138000联系人:钟先生电话:0438-6231531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不符之处,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公司新立采油厂2025年5月30日附件1:《投标人竞谈(电子化)操作指导手册》附件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1.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报价方式■下浮比例 □直接报价3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或邀请书要求中任何一项不响应或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联合体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为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公司(PMC);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7)评标委员会通过“天眼查”查询投标人关联关系,投标人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均将被否决。(18)投标人明显不符合竞谈文件中公开的资格条件却参加投标的,视为陪标、干扰选商,将被认定为严重违规承包商,并按照《吉林油田公司承包商管理规定》进行处罚。(19) “三商”廉洁承诺书未按照规定格式予以签字盖章或未提供原件的扫描件”。(2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6语言文字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附中文翻译。7文件异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异议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两日前一次性提出;8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9评标结果异议(质疑)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第一日内提出。10对投标人异议(质疑)的要求1.质疑应采取邮件形式,并通知项目负责人。邮箱和联系电话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或邀请书。2.质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名称、联系电话等。(2)质疑事项、主张、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日期。(3)质疑人签名并盖章。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加盖名章;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被授权人签字的,应同时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质疑证据列表及相关证明材料。(5)其它必要内容。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应不予受理。(1)质疑事项阐述不清楚的。(2)未明确提出主张的。(3)未附带证据,或证据不充分、不清,或证据涉第三者商业秘密而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4)对同一事项反复质疑的。(5)虚假、恶意质疑的。(6)质疑事项、主张与所提供证据不一致的。(7)超出质疑有效期的。(8)其它违背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质疑的。11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第二日和第三日内向吉林油田公司企管法规处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联系电话:0438-627859112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3偏差本项目不接受商务和技术负偏差14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于投标人异议或招标人原因导致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请潜在投标人留意。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日期最晚的版本为准。15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其它:16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见第六章投标报价17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30个日历天。18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谈判响应文件组成: 以下谈判响应文件组成中*条款的任何一项不响应或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1.投标函,请按照第六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报价(1)开标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如有)*4.联合体协议书(如接受联合体投标) *5.响应及偏差表6.评分应答表(如有)7.技术承诺书8.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9.其他资格条件承诺书10.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11.基本情况表12.拟投入本工程的设备和设施配套情况表13.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情况表1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5.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16.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谈判响应文件须用中文编写。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2)投标人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制作谈判响应文件,请勿擅自更改格式或者不按照规定填写。投标人应保证谈判响应文件清晰可辨认,若字体过小导致文件看不清,投标人除了提供整体文件外还应提供重要部分放大后的截图(如财务报表等)。如果谈判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或该评分项不得分。 (3)本项目采用电子线上竞谈方式,投标人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为PDF格式,并确保能够打开。(如发生PDF打不开或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有误,投标人后果自负)(4)页码编辑要求:封面为首页,除封面开始插入页码并编制连续页码和目录。(5)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投标人应当在谈判文件中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签字或盖章。谈判响应文件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谈判响应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9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谈判开标程序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接收的谈判响应文件为两家及以上时,将按如下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按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顺序当众唱标,并做好记录;(4)询问投标人代表对唱标内容是否有异议;(6)开标结束。20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新立采油厂选商领导小组21评标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网址、政府相关网址和集团公司相关网址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复核;投标人须承担网络复核不一致的后果(如无效认定、否决投标、不予推荐中标候选人、虚假投标等失信投标认定及其相应的惩戒)。4.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网络核查业绩发票,每年至少抽查三张发票,发现不一致的,全部业绩被认定为无效业绩。5.未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截屏的,不作为否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承担评标现场因网络原因无法查询导致的不利后果。6.项目中涉及投标人资质有效期的,开标日评委评审时必须有效;如果在履约过程中失效,亦或国家、行业取消资质要求的,甲方应要求其提供有效资质或证明,否则应当停止合同履行。22否决投标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23报价修正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24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25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当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1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当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中标人数量+126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27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28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29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0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谈判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1对投标人的纪律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2踏勘■不组织□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潜在投标人自愿踏勘,请按照踏勘时间要求自行前往指定地点,并与踏勘联系人电话联系。33中标候选人考察(1)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现场考察的权利。(2)招标人按照评审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排名次序进行考察。(3)考察的内容是对投标人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和招标人认为必要的资料进行确认。34法律责任投标人应保证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免于被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起诉。如发生该情况,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35保密规定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限本次招标使用,投标人不得对外泄露、公开或传播,违法保密规定将承担法律责任,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由泄密投标人负责相应赔偿。36外汇换算与本项目相关的外汇换算,以开标前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准;如有具体规定,以实际要求为准。37竞争性谈判文件解释权招标人拥有本套竞争性谈判文件最终解释权。如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部分与本表有矛盾,以本表为准。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销售业绩、注册资金次序进行优先排序。2.评标程序2.1初步评审及标准详见第六章响应及偏离表2.2详细评审2.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4款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2.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2.3详细评审标准序号条款内容价格调整标准1付款条件无2交货期无3其他无序号条款内容价格调整标准1付款条件无2交货期无3其他无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发包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新立采油厂乙方(承包人):签订时间:2024年月日签订地点:吉林省松原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油罐污水罐安全附件维修1.2工程地点:新立采油厂1.3工程内容:新立采油厂油气处理站及各中转站油罐污水罐安全附件维修,其中油罐26座,污水罐17座。最终以施工认证工作量为准。(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1.4批准文号:/1.5资金来源: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财安[2024]108号2.承包方式本合同工程采用以下第①种方式进行。①包工包料;②包工部分包料;③包工不包料3.合同工期开工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竣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3.1甲方应制定合理工期,并组织制定节点工期计划。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双方被授权人员签署后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为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特殊情况需要压缩工期的,在技术论证可行并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对增加的费用,甲方应对乙方给予签证认可。3.2开工及延期开工3.2.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如不能按期开工,应当在约定开工日期前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在接到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48小时内未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乙方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3.2.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工,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2.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工,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赔偿甲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工期不宜顺延。3.3工期延误。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损失承担责任,相应顺延工期。3.3.1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48小时内,双方就损失情况和工期延期进行协商,形成书面协议。3.3.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设计或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3.3.3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3.4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施工进度的。3.3.5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3.3.6按施工准备规定,甲方未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源、道路接通条件,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的。3.3.7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所需书面形式的指令、确认单、批准手续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3.8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无4.合同价款与结算4.1合同价款暂定:人民币100000元人民币(小写)壹拾万元整人民币(大写)4.1.1本工程价款按以下第4.1.1.1款方式确定:4.1.1.1可调价格;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根据现场签证及施工图纸,按照甲方现行的《吉林油田公司工程建设预(结)算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结算,经甲方概预算管理部审批后为本合同价款。(正常情况下一般采用可调价格)若结算价款高于合同价款则执行合同价款;若结算价款低于合同价款则执行结算价格。4.1.1.2固定价格:乙方按照已经审批的《施工方案》及设计图纸编制预算,经甲方概预算管理部审定后为本合同价款。一般适用于:①EPC总承包工程.②工程小、工期短、工程量相对明确的工程.③需要反复人员、设备调迁,定額取费不足的工程.4.1.1.3成本加酬金;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乙方实际投入的人员、设备、材料进行现场确认,计算实际发生的成本加上10%-15%的利润为本合同价款。一般适用于:①应急、抢险工程.②工程性复杂、工程量不确定的工程.③甲方要求集中设备、人员抢建的工程.(该方式仅适用于内部施工队伍)选项(4.1.1条款可根据项目实际做适当增减):(1)控、参股企业、改制和外部队伍:工程按照甲方现行的《吉林油田公司工程建设预(结)算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确定的原则进行结算,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结算下浮比例为/%(下浮基数按《吉林油田公司工程建设预(结)算管理规定》执行)。4.1.2甲方审计部对本合同具有最终审计权力。4.2合同价款支付4.2.1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时间及比例:执行公司相关文件。4.2.2工程结算款的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后,按甲方有关财务制度规定支付结算价款的100%(含进度款及预付款、扣除甲供材),预留3%的结算价款作为质保金,保证金不计利息。4.2.3工程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财务结算时,乙方需出具合同、正规发票、工程验收单,费用汇总表等有关资料。4.2.4结算时预留结算价款的3%(不超过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量保证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一次付清(不计利息)。在质量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偿予以返修,如乙方未按甲方规定期限进行返修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予以处理,所发生的返修费用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4.2.5扣除已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和质量保证金后,剩余结算价款以4.2.5.3方式支付。4.2.5.1银行存款支付方式:按照甲方资金批复计划,挂账次月后支付结算价款30%;挂账期满6个月支付剩余结算款。4.2.5.2商票支付方式:按照甲方资金批复计划,挂账次月后全额开立商业承兑汇票,票据期限5个月。4.2.5.3其他方式。按照关联交易规定执行4.2.6本合同价款②税(①含;②不含)。4.2.7乙方应开具①发票,税率9%;①增值税专用;②增值税普通;③行政事业收费;4.2.8乙方负责开具合法发票,乙方不开具合法发票,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责任。4.2.9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收款人:开户行:账号:5.双方权利义务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1甲方需积极组织办理相关前期手续、征地协调、甲供材采购,确保各项手续办理及时、物资到货满足施工进度需要,为乙方提供能够连续施工的条件。5.1.2甲方在签订合同及开工后,有权对乙方现场投入的人员、设备等进行不定期核查,如果发现乙方进场的人员和设备等与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场报验信息不符,有权直接要求或通过监理方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力进行追偿。甲方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在场时间80%以上。5.1.3有权要求乙方按工程设计和经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和进度。5.1.4有权派驻工地代表,代表甲方全权负责协调处理工程施工中的有关事宜,甲方派驻的工地代表:姓名:职务:5.1.5对乙方不按设计或标准施工的行为,有权进行纠正,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5.1.6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因此影响工期或影响甲方正常投产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5.1.7有权要求乙方施工中遵守国家环保、土地、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对于施工中造成的环保土地等损坏行为有权纠正,并要求承担责任。5.1.8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有权要求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5.1.9甲方在实施过程发现乙方对甲方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等及监理存在贿赂现象,对工程质量、安全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或解除合同。5.1.10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工程款项。5.1.11其它无。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2.1对于通过投标或竞争性谈判获得中标的,乙方在合同签订前需向甲方交纳相当于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也可以提供银行保函代替履约保证金。由甲方财务部门出具收据。合同履约验收后,甲方扣除扣罚金额,剩余部分一次性返还乙方(不计利息)。甲方及其上级公司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5.2.2制定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批准后,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按时、按质全面的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施工任务。5.2.3接受甲方工地代表和甲方委派的监理,对施工质量、进度、环保、安全等的监督检查。5.2.4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和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施工,施工交付的工程必须达到国家和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对未达到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应按甲方的要求和规定的期限进行整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要负责赔偿,因此延误工期的,应承担违约责任。5.2.5严格遵守国家环保、土地、安全方面管理的法律法规,承担施工中造成的环保、土地等损害的赔偿责任。5.2.6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进入生产作业区乡村道路行驶,发生被拦截或阻止等现象时,由甲方负责协调,影响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未按甲方指定的乡村道路行驶发生被拦截或阻止,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期不顺延。乙方施工中超过规定面积占用土地,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责任损坏道路设施、桥梁、农作物等,责任由乙方承担。5.2.7须明确项目管理人员构成及人员变更情况。承包商与建设单位签订本施工合同前,需要提供承包商项目管理人员构成,承包商项目管理人员构成如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如果人员发生变化,及时通知甲方人员变动情况。。5.2.8承担违约责任及违约赔偿责任。5.2.9其它/。5.3工程师5.3.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5.3.1.1对于已委托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的工程,甲方在开工前/日内将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监理方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工程工程师,按照监理内容和监理权限行使权利。5.3.1.2监理工程师行使以下职权需甲方批准:/。5.3.2甲方委派的工程师甲方派为驻工地代表,行使工程师的权利。甲方在更换驻工地代表前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5.4甲方工作5.4.1在开工前2日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房屋拆迁、障碍物清理以及青苗赔偿等工作,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5.4.2确定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线路的定位标准、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在/开工前2日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5.4.3负责建设场地的土石方平整,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公路运输道路,在开工前2日达到进场开工条件。如委托乙方施工时应及时提出书面委托,由甲方承担费用。5.4.4在开工前2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电缆、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5.4.5在开工前5日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5.4.6开工前7日内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审定施工组织设计。5.4.7负责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编制投产运行方案。5.4.8在收到乙方竣工报告后7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5.4.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5.5乙方工作5.5.1在开工前3日内搞好乙方驻地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建设,承担相应的费用。5.5.2于开工前10日,编制施工图预算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批,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5.5.3工程开工前3日内提出开工报告。在开工前5日向甲方提交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每月28日前向甲方提交本月施工进度报表及下月施工作业计划、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使用计划表;隐蔽工程隐藏前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达到竣工条件24小时内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工程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并在2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5.5.4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工并交付使用。5.5.5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否则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罚款及其它处罚。5.5.6对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设备,在交工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5.5.7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提供竣工验收的相关技术资料,参加工程验收,在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办理竣工结算。5.5.8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按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规定准备验收。5.5.9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工程师和安全管理部门,经工程师、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研究,明确责任,确定处理方案后方可实施。5.5.10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6.材料设备供应6.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6.1.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6.1.2甲方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6.1.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到货后24小时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验收。并由甲乙双方分别落实保管责任。因乙方原因发生毁损、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6.1.4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乙方应在使用前提出异议,甲方负责解决,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6.1.5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乙方负责检验或试验的,检验或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6.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6.2.1乙方供应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2:乙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6.2.2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应按图纸要求和国家及企业标准采购,并要求“三证齐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6.2.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图纸或质量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6.2.4甲方对乙方采购材料质量有异议时,可以要求第三方进行检验(或试验);异议成立时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异议不成立时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6.2.5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质量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6.2.6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此形成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7.施工技术资料的提供7.1开工前10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6套,非标图0套,国家标准一律由乙方自备。7.2引进成套设备,甲方向乙方提供原版图1套、中文图/套、施工要领书或技术标准/套。7.3一切设计变更、材料代用、技术问题联系单均采用书面形式,且经设计人签字并加盖设计部门公章,方为有效。7.4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由甲方会同设计等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后24小时内将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提交乙方,乙方按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协商,工期相应顺延。8.施工与设计变更8.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国家颁发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工程设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约定的时间认真组织施工,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全面达到合格工程标准。8.2要坚持按图施工,乙方施工中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8.2.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设计修改以后由甲方交付乙方,乙方按修改后的设计施工。8.2.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按原约定的价款确定的原则相应增加工程价款。8.2.3对于合同约定需拨付进度款的,在施工中如因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8.2.4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监理及甲方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会同监理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但乙方应于事后将记录交给甲方。8.2.5因甲方投资减少或工程量减少,乙方已经按照原图纸采购的材料及加工的成品或半成品,甲方应按照合同如实结算;采购的材料及加工的物品由甲方收回。9.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9.1甲方应为乙方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实现标准化文明施工提供相应的费用。9.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入场前安全培训并达到合格要求,未经培训合格乙方不得进入施工现场。9.3乙方在施工前必须签订HSE合同并签署工程项目HSE承诺书,并在施工作业时遵守甲方HSE相关规定,实现承诺。9.4乙方应按国家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9.5双方共同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对乙方执行安全生产措施的情况,甲方有权进行检查,并要求乙方按照有关规定整改。管沟跨越机动车辆行使道路,乙方应设立安全标志,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9.6乙方在生产区域动、用火,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落实防火措施。9.7如果施工区域有高棵植物,应设置防火隔离带。9.8与本工程相关的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事宜由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订《油罐污水罐安全附件维修工程施工HSE合同》确定。《油罐污水罐安全附件维修HSE合同》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工程质量10.1工程质量规范和工程等级10.1.1本工程按设计文件、施工及验收规范、《吉林油田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和验收。10.1.2本工程职业健康标准按吉林油田公司2020年下发的“吉林油田公司合规规范清单(质量安全环保处)”中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执行。10.1.3本工程质量等级达到A标准。A、合格;B、优良。10.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0.2.1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监理及甲方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会同监理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但乙方应于事后将记录交给甲方。10.2.2重新检验。无论甲方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其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1.工程分包11.1乙方如有工程分包需求,需在拟分包工程实施前向甲方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申请审批表》,经甲方签署同意后进行分包(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11.2乙方经批准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申请审批表》只是作为允许工程分包的依据,对于乙方已经开展框架协议招标,拟分包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可直接选择分包队伍.乙方未开展框架协议招标的,分包队伍的选择执行甲方的《吉林油田公司招标及商务洽谈管理办法》。11.3工程项目不得违法分包,必须遵守以下原则:11.3.1乙方无总承包资质的,不得将承接的工程项目进行分包,但可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企业资质的队伍。11.3.2分包方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11.3.3劳务分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劳务工程再分包。11.4乙方对分包方在工程质量、安全、现场标准化文明施工、进度、投资控制、农民工工资管理等方面具有管理责任,分包方出现的与工程有关的任何问题乙方承担连带责任。12.土方队伍12.1油气田地面工程中由甲方以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或其它合法方式确定的土方施工队伍,直接与乙方签订施工分包合同;上述情况以外的土方工程分包活动,必须经甲方批准同意后,由乙方依法合规选择分包队伍。12.2土方工程施工队伍不做资质要求,但必须是具有一定施工技术和能力的法人单位,且营业执照中包含相关内容。13.雇佣农民工13.1.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当一并向甲方提交关于依法、依约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该书面承诺作为甲方支付款项的条件之一。13.2.合同签署后,乙方应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专款专用账户,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为不含税【含税/不含税】合同价格的3%,保证金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3.3.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乙方应配备专(兼)职实名制管理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将相关人员实名制信息数据实时、准确、完整上传至相关部门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且相应的信息数据应及时向甲方报备。对于需乙方进行收集、核实、更新并完成上传的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乙方应积极配合进行收集和报送,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得漏报、瞒报。13.4.乙方取得施工合同预付款、进度款时,优先、定期、直接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向农民工本人支付工资,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代发。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其完整的已经发放农民工工资的书面证明资料,确认无任何工资拖欠后,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扣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工程价款尾款。若乙方存在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情形,甲方有权从应付款中扣减欠付款项并直接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13.5.甲方有权对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人员实名制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专款专用账户使用情况、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整改。13.6.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利影响的,乙方应自负费用为甲方消除影响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其黑名单管理。14.中间交接、签证、认证、工作量认证、结算、竣工验收及保修14.1中间交接。中间(完工)交接是指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全部完成,并经管道系统和设备的内部处理、电气和仪表调试及单机试车合格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所做的交接工作,它标志着工程施工安装结束,由单机试运转入联动试车,是工程保管、使用责任的移交,不解除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验收应负的责任。14.2工程结算。中间交接后即可启动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14.2.1工程量签证、认证、上报结算资料、审查、审核的要求,严格执行《吉林油田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签证、认证、专项方案以及上报结算管理规定》。14.3竣工验收14.3.1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分为专项验收、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14.3.2专项验收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消防验收、安全设施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土地利用验收、档案验收和竣工决算审计等。具体执行现行的《吉林油田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14.3.2验收标准:按第5条规定的标准验收。14.3.3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办理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4.3.4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14.3.5竣工工程验收,以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条款,以及国家颁发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检验标准以及施工图等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2天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资料,竣工资料的编制要求应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册(2017年修订版)》的要求。14.3.6工程竣工后15日内,乙方应提交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各3套,整理竣工图时,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修改、标注并加盖竣工图核定章后作为竣工图,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甲方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和乙方共同绘制竣工图。14.3.7乙方在具备验收条件下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90日内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14.4保修14.4.1保修内容: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14.4.2保修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无偿予以返修;如乙方未按甲方规定期限进行返修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予以处理,所发生的返修费用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14.4.3保修期限:/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即:(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15.技术成果权归属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专利或专用技术等技术成果权属归:AA、甲方所有。B、乙方所有,甲方有权无偿使用。C、双方共有(收益分成比例双方另行协商)。16.保密16.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图纸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16.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16.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应用本工程图纸资料。16.4对于乙方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16.5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终止后,同样具有约束力。17.权利瑕疵担保因执行本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工程技术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对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业机密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提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合同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18.对外关系乙方在施工中有其它队伍同时施工的,与其它施工队伍的关系由甲方协调,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对外关系由乙方自行解决。19.保险19.1乙方必须对自己的全部设备及人员进行保险。19.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设备和人员的损害,甲方只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损失,未保险的甲方不予赔偿。20.违约责任20.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或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21.2甲方的违约责任20.2.1因甲方供应材料影响乙方施工的,工期顺延,同时造成每停工一日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0.1%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5%。(违约金比例根据项目标的金额等实际情况,在0.01-1%范围内确定)20.2.2因甲方现场协调不力等主观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的,工期顺延,每停工一日,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0.1%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5%。(违约金比例根据项目标的金额等实际情况,在0.01-1%范围内确定)20.2.3因甲方原因(包括设计变更、现场工程量变更等)造成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不能及时供应,影响乙方施工的,工期顺延。甲方存在过错的,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0.1%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5%。(违约金比例根据项目标的金额等实际情况,在0.01-1%范围内确定)20.2.4具备结算付款条件的,甲方不按期付款,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0.1%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5%。(违约金比例根据项目标的金额等实际情况,在0.01-1%范围内确定)20.3乙方违约责任20.3.1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反合同约定、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等,对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等构成影响时,甲方按照《吉林油田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规定》在乙方年度业绩评价中扣除一定的分值,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违约金。(违约金比例根据项目标的金额等实际情况,在0.01-1%范围内确定)20.3.2由于乙方未履行HSE管理职责,现场安全管理及标准化文明施工存在问题的,视具体情节,每发现一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违约金。(违约金比例根据项目标的金额等实际情况,在0.01-1%范围内确定)20.3.3由于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逾期1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违约金。(违约金比例根据项目标的金额等实际情况,在0.01-1%范围内确定)20.3.4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未及时向监理及甲方提交工程资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违约金。(违约金比例根据项目标的金额等实际情况,在0.01-1%范围内确定)20.3.5对需要旁站和平行检测的项目施工单位不通知监理自行施工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违约金。(违约金比例根据项目标的金额等实际情况,在0.01-1%范围内确定)20.3.6因返工修理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视情况对乙方扣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经返工修理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由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按照质量事故处理规定对包括乙方在内的相关方进行追责。20.3.7乙方未按照《吉林油田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的程序选用分包商的,除进行业绩评价扣分以外,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违约金。(违约金比例根据项目标的金额等实际情况,在0.01-1%范围内确定)20.3.8乙方未按照雇佣农民工有关规定执行的,每发生一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违约金。(违约金比例根据项目标的金额等实际情况,在0.01-1%范围内确定)20.3.9乙方未按《吉林油田公司工程概预(结)算管理办法》规定的日期向甲方报送工程结算资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违约金。(违约金比例根据项目标的金额等实际情况,在0.01-1%范围内确定)如果由于甲供材出库不及时造成甲供材单价无法确定,进而导致工程结算算资料不能及时完成时,将报给甲方的日期顺延。20.3.10质量保修期内,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进行追偿。20.4乙方违约责任20.4.1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甲方依据工程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对工程质量、安全等构成影响时,甲方对乙方按照《吉林油田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规定》在乙方年度业绩评价中扣除一定的分值,同时甲方依据经相关单位签字确认的检查记录,出具《基建工程罚款通知单》,视具体情节每次罚款2000元-50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未实行履约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罚款的,罚款或未抵扣的罚款在工程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扣除。20.4.2由于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0.1%违约金。(违约金比例根据项目标的金额等实际情况,在0.01-1%范围内确定)同时逾期超过20日以上时,甲方对乙方承包商评价管理中“项目进度管理”评价项计零分。20.4.3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未及时向监理及甲方提交工程资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0.1%违约金。(违约金比例根据项目标的金额等实际情况,在0.01-1%范围内确定)20.4.4对需要旁站和平行检测的项目施工单位不通知监理自行施工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0.1%违约金。(违约金比例根据项目标的金额等实际情况,在0.01-1%范围内确定)20.4.5因返工修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乙方经返工修理后工程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甲方可不支付该项工程价款。20.4.6乙方未按照《吉林油田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规定》的程序选用分包商或存在挂靠、转包及违法分包的,责令限期整改,在进行承包商年度业绩评价时扣罚相应分值;对无法整改的除在业绩评价时扣分外,并处最高工程造价5%的罚款,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乙方企业记入吉林油田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暂停直至永久不得进入吉林油田工程建设市场。20.4.7乙方未按照雇佣农民工有关规定执行,造成农民工投诉的,对乙方企业记入吉林油田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永久不得进入吉林油田工程建设市场。20.4.8乙方未按《吉林油田公司工程概预(结)算管理办法》规定的日期向甲方报送工程结算资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0.1%违约金。(违约金比例根据项目标的金额等实际情况,在0.01-1%范围内确定)如果由于甲方原因甲供材出库不及时造成甲供材单价无法确定,进而导致工程结算算资料不能及时完成时,将报给甲方的日期顺延。20.4.9质量保修期内,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有质量保证金的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进行追偿。21.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21.1方式解决。21.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1.2因关联交易发生的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上级协调解决。21.3中油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发生争议在集团公司内部解决。22.组成本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22.1本合同22.2《油罐污水罐安全附件维修HSE合同》22.3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22.4中标通知书(商务洽谈记录)22.5投标书及其附件22.6图纸22.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22.8工程量清单22.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22.10甲乙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22.11其它现场签认单23.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2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23.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3.2.2因一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23.2.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23.2.4其它约定:。2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23.3.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3.3.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23.3.3其他约定:。24.其它约定2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4.2本合同正本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6份,双方各执3份。24.3未尽适宜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附:合同附件附件1: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附件2:乙方供应材料一览表附件3:工程施工HSE合同附件4: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甲方(发包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新立采油厂乙方(承包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开户行:开户行:帐号:帐号:附件1甲供设备材料一览表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地点附件2乙供设备材料一览表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地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地点合同编号:油罐污水罐安全附件维修HSE合同发包方(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新立采油厂与承包方(乙方):签订日期:[2024]-[]-[]目录一、总则2二、定义及解释2三、工程(服务)项目3四、合同期限3五、对乙方工程的HSE要求3六、工程施工(服务)中存在的可能危害5七、HSE标准6八、生产安全、环保责任风险的承担6九、甲方的权利7十、甲方的义务8十一、乙方的权利9十二、乙方的义务10十三、HSE检查与监督13十四、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14十五、安全生产信息的报告15十六、违约责任及处理16十七、不可抗力17十八、争议的解决18十九、通知18二十、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19本油罐污水罐安全附件维修HSE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HSE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24年月日在吉林省松原市签订。发包方(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新立采油厂住所: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长山镇新立采油厂营业执照注册号:9122070071717338XU法定(负责人):沈华承包方(乙方):住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1、总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标准,鉴于甲乙双方签署了《油罐污水罐安全附件维修合同》(编号:;以下简称“主合同”),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主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生产的相关权利、义务及责任,保障人身安全、企业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2、定义及解释1.违约、违规、违章:指HSE合同当事人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规章的行为。2.事故:指在HSE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3.健康安全环境例卷:指承包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描述其现存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及将该等危险危害控制到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规定水平内所采取的措施的文本,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文件。4.安全措施:是指为了保障工程(服务)作业及生产工作安全进行,针对工程(服务)作业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的具体预防性措施。3、工程(服务)项目1.工程(服务)项目名称:油罐污水罐安全附件维修2.工程(服务)项目地点:新立采油厂3.工程(服务)项目内容:新立采油厂油气处理站及各中转站油罐污水罐安全附件维修,其中油罐26座,污水罐17座。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4.工程(服务)项目承包范围:包工包料5.其他相关信息:无4、合同期限该工程(服务)HSE合同期限与主合同一致。主合同因工作实际需要而变更期限的,HSE合同应随之变更至相同期限。5、对乙方的HSE要求1.乙方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实现“零职业病、零事故、零污染”的安全生产业绩目标。2.乙方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定,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条件和相应资质,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和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制度,健全环境保护组织机构、配备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制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环境保护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服务)进行定期和专项环保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3.乙方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职业卫生要求,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定期开展职业健康体检,保护员工健康,以确保工程(服务)项目的安全生产。4.乙方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职HSE监督管理人员。乙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规定取得相应上岗资格。项目负责人应当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5.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HSE管理体系,评估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制定HSE作业计划书、HSE作业指导书和应急预案,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服务)专项施工方案,自觉接受甲方审查监督,并配备相符的HSE设备设施、应急物资,确保HSE设备、设施完好、应急物资完备,并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验,确保其持续合格有效。6.乙方应负责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或集团内部管理部门和作业主管政府部门办理全部相关审批、登记备案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确实需要甲方予以协助的,甲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与协调,具体包括如下事项:6、工程施工(服务)中存在的可能危害甲方郑重告知乙方,在工程施工(服务)期间,可能存在以下危险危害,乙方应积极采取有效的安全、环保措施(包括预防措施)消除这些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并进行安全环保风险识别和制定HSE作业计划书、HSE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实时管理、持续改进,防止发生任何安全环保事故。1.井喷、爆炸、中毒、火灾,以及放射或腐蚀性物质、油气燃料等易燃易爆物质、有毒有害物质和其他危险物质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2.因无证上岗、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造成合同项目作业事故;在作业或生产过程中,造成机械器具、动力设备、电力设施、仪器仪表、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损坏的设备事故及由此引发的危险危害。3.由于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或危险、工艺方法或流程瑕疵、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危害。4.因极端天气、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场地设施、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意外或危险事件,所引发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事故。5.其它可能存在的危害:无7、HSE标准乙方应在主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执行相关的各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企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附件一所列标准。如附件一所列标准有任何调整或更新的,乙方须按已发布的新标准执行;对于附件一所列标准中未列明但工程(服务)承包行为应适用的其他国家、行业标准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企业标准,乙方也应严格遵守。8、生产安全、健康与环保责任风险的承担1.在工程(服务)承包期间,因甲方强令乙方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乙方对本合同第六条所述的危害难以消除而带来的生产安全、健康与环保责任风险,给乙方和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2.主合同签订后,整个工程(服务)在乙方管理和控制下,因乙方原因对本HSE合同第六条所述的危害未加以消除或因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HSE相关承诺和义务而产生的安全生产、健康与环保责任风险,给甲方和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在未向甲方交付工程(服务)前,因工程(服务)需要第三方提供服务或向第三方分包,可能危及乙方生产安全的,乙方应与第三方签订HSE管理协议,明确双方之间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责任;由于事故责任,造成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乙方对第三方的安全生产和环保责任承担连带责任。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环境污染责任或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赔偿受损害的主体的全部经济损失,并赔偿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5.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服务)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并导致生产损失、人身财产损害的,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6.其它:无9、甲方的权利1.有权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环境保护情况、乙方自有或租赁使用的与HSE相关的设备、设施,乙方为HSE管理配备的人员及其资质情况,以及乙方做出的与HSE管理有关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健康保护、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和器材。3.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施工情况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书面通知乙方制定具体安全措施进行整改。甲方的检查不减少乙方的HSE管理责任。4.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业绩、资质、健康安全环境例卷进行审查并备案。5.有权要求乙方按月填报火灾、爆炸、交通、生产、设备、人员伤亡及环境污染事故报表,并书面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及处理情况。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参与事故的调查,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有权对乙方造成事故进行处罚和停工整顿,直至达到甲方要求,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6.在可能造成危害生产操作人员安全与健康的不可抗拒的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危险作业或撤离人员至安全区域。7.有权禁止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的乙方人员上岗。有权要求更换、调整身体条件和安全技能素质不具备岗位要求的乙方人员。8.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施工期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对乙方实施的污染治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过程中如发现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者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待防治污染措施到位后方可继续施工,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9.有权要求乙方保护工程(服务)所在地及周边的河道、水源、动植物及生态环境。并在乙方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所地貌恢复情况进行验收。在验收单上签署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场环境保护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不予结算或扣减相应费用,直至验收合格。10.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管辖范围内执行甲方制定的关于HSE的管理规定,对乙方HSE管理过程中任何偏差,要求乙方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对乙方的HSE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11.有权要求乙方定期提交HSE工作总结、安全环保资料记录台帐等原始资料。12.其他:无10、甲方的义务1.认真执行与安全生产、健康和环保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的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制订工程(服务)环境保护计划和方案,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传达到乙方,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2.向乙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及安全管理要求,为乙方提供主合同中规定的安全作业条件支持。3.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最新的工程资料、安全资料、职业健康资料、环境保护资料和HSE管理规定。4.将乙方纳入甲方应急救援体系,发生事故后积极协助乙方进行抢险和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告。5.应建立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渠道,并及时向乙方传递有关安全管理信息。6.对乙方提供的具有保密性质的文件和资料予以保密。7.甲方有向乙方提供【邻井、邻区地层、标志层、井下压力、钻井过程中的H2S显示、异常高压及油水分布情况】等与施工作业情况相关的作业资料的义务。8.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其作业行为可能危及同一作业区第三方安全的,甲方应组织乙方与该第三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9.其他:无11、乙方的权利1.有权对甲方的HSE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工程资料、安全资料、职业健康资料、环境保护资料和HSE管理规定。3.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4.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业需要的安全条件和环境。5.发生严重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不可抗力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6.在提出明确依据的情况下,有权拒绝违反相关标准或未经审批的甲方设计施工要求。7.有权对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甲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有权禁止无相关施工或作业资质的甲方人员在施工作业现场作业。8.其他:无12、乙方的义务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具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HSE管理体系,辨识、评估并控制危险源,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措施,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例卷,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配置符合规定的专职HSE管理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在甲方作业区施工应遵守甲方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HSE管理规章制度。2.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健康,以确保工程(服务)项目的安全生产。乙方有义务杜绝将任何已知的医疗上证明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安排到建设工作中。若发现乙方使用上述人员,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因此造成任何事故或责任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3.按规定组织好HSE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甲方;乙方应对甲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和建议进行回复和确认,并根据有关标准和甲方要求立即实施纠正和改进。4.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评估,消除隐患,制定预防措施和HSE计划书、HSE作业指导书及应急预案。落实项目安全评价、环境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地震危害评价、消防规范等提出的要求和建议。5.负责收集整个施工过程中工程动态信息及HSE信息并向甲方及时传递,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可靠,及时将异常信息反馈到甲方。6.发生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要求报告甲方。7.应维护好相关的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使其处于安全生产状态,按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等。8.工程(服务)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应按国家特种设备管理规定进行登记和定期检验。9.应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所有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明悉有关HSE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负责办理施工作业所必须的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等有关证书,且保持其有效性;为作业人员配备适宜的作业防护用品。保证所有人员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作业资质/资格;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有效资格证书。10.施工作业应做好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的处置、处理和排放应执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处理处置方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和第七条中污染物排放等环保标准的相关规定。对禁止或限制排放的污染物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或单位进行回收或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污染物处理作业进行跟踪管理,避免污染事故发生。11.施工完毕,对污染物应全部清除,不得遗留污染,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并恢复现场整洁状态,恢复原有地貌和植被,向甲方交付无污染工程。对施工区域文物古迹、动植物、水源及生态环境负保护责任,施工结束后按甲方要求,清理作业废料(污水、污油、电缆、包装纸、袋等)、生活垃圾等,并提请甲方验收。12.招用的分包商应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并需经甲方认可,甲方的认可不免除乙方对其招用的分包商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商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证书,且该证书持续有效,乙方应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负责,与分包商签订HSE协议。13.乙方在开始履行主合同之前,应当首先按国家、行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关标准和安全管理规定,做好施工作业或提供技术服务的准备工作,防止发生HSE事故。14.制定意外事故伤害、突发性疾病、急性中毒、急性传染病、自然灾害(风暴潮、地震、疫情)、坠落、落水、井喷、溢油等突发事故处理应急计划,配备相应的器具,并组织演练。15.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火灾、井喷等事故,以及处理这些事故、拆除损坏物或其他原因而引起的环境污染等,造成甲方以及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害的,应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等全部责任。16.乙方应做好防暑降温、冬防保温等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17.乙方有义务为其所有员工和雇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法规中关于保险的要求。18.乙方履行主合同过程中所需要的设备、设施及材料的安全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负责和承担。乙方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财产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19.乙方变更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应当进行专业技术论证,并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20.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其作业行为可能危及同一作业区域第三方安全的,乙方应与第三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之间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责任,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发生事故造成甲方或其它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乙方与第三方之间责任不清时,由乙方、第三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乙方不得以本款约定为由,将应由乙方承担的安全责任转移给第三方。21.其他:无13、HSE检查与监督1.甲方依据国家、地**府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及合同,对乙方承包的工程(服务)项目的下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事故隐患或潜在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甲方HSE监督人员(安全监督、工程监理等)有权向乙方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1.(a)生产、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1.(b)乙方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情况。1.(c)安全、健康、环保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1.(d)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1.(e)安全、环保技术措施(事故隐患整改)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事故紧急预案及演练情况。1.(f)乙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健康、安全与环境警示标志的管理和使用情况。1.(g)消防设备、器材配备情况。1.(h)其他需要的监督检查项目。2.乙方应根据其制定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标准,认真做好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和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制定安全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通报给甲方HSE监督人员。3.甲方项目安全监督及相应管理人员有权按照HSE有关规定制止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拒不接受合理的监督管理的,有权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终止乙方施工的建议。4.其它:无14、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1.乙方应制定安全、环境、健康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2.发生生产安全、环保事故后,事故现场乙方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乙方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的处理应同时满足国家和甲方关于事故管理要求。重特大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当时立即报告甲方单位,不得拖延,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因乙方拖延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等行为而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应负责组织事故的抢险、抢救工作,甲方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险、抢救,并提供便利条件。事故应急抢险、抢救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4.在主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家和甲方事故调查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和责任认定。5.乙方应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人员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应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调查组提出的调查处理意见进行处理,并将《员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抄送甲方。6.乙方发生诸如有毒气体泄露等严重环境污染事故时,应立即疏散周边人员,并报告当地政府和甲方,进行紧急抢险。同时成立有甲方参加的联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7.甲方对乙方在项目施工中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若发现乙方存在HSE问题或隐患,则有权勒令乙方以及施工单位停止施工作业,直至依法解除合同,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8.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时,乙方应尽快予以治理,必要时应停工进行治理被污染的环境,并将污染事故的原因及治理措施及治理效果报甲方审核。9.其它:无15、安全生产信息的报告为了实现安全生产,加强对工程(服务)动态、生产信息管理,乙方应在向甲方汇报工程(服务)动态、生产信息的同时一并向甲方汇报安全生产信息、环境保护等内容,具体工作内容、汇报时间由甲方另行确定。16、违约责任及处理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HSE合同要求,但未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及时整改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2.若甲方未能履行HSE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义务而导致发生事故,且影响施工进度的,除竣工日期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损失。3.乙方未按甲方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按期完成整改的,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后仍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的,甲方可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因此所造成的停工损失和整改支出由乙方承担,且停工不顺延工期。如停工后,乙方仍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仍不能符合《隐患整改通知单》的要求或合同约定的标准的,甲方可单方解除主合同,因此而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责任,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5.由于乙方人员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超指定区域、超指定时限作业等违章作业而造成的HSE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损失。6.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经查证属实,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的资格。7.如果乙方未按甲方安全生产及环保规定组织生产,或者未能及时按照本合同规定和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HSE报表、工程(服务)动态信息、安全生产信息等工程(服务)相关资料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如发生重大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8.对于政府主管部门或甲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乙方应及时整改,不得拖延。因安全环保隐患没有及时整改引发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由国家政府主管部门开具的罚款和甲方开具的安全环保扣款在工程(服务)结算时一并结清。9.其他:无17、不可抗力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天灾,战争、恐怖袭击、内乱、严重威胁健康或安全的情形,火灾、极端恶劣天气。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二十四(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其后【十(10)】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发生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延迟履行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延迟履行方不能就延迟履行期间的不可抗力事件免责。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六十(60)】日或【六十(60)】日以上时,双方应就继续履行本合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当一方因上述原因终止本合同时,应当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自通知送达另一方时终止。18、争议的解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主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19、通知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原则上以书面形式作出,由本合同一方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邮递方式发出。通知以专人递送的,于递交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于发件人传真机显示传真业已发出时视为送达;以邮件、短信方式发出的,于发件人邮箱或手机显示邮件、短信已发出时视为送达;以邮递方式发出的,于邮件寄出后的第3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任何通知一经送达即行生效。紧急情况下通知方式以主合同的约定为准。各方的联络及通讯方法以各方的下列信息为准: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新立采油厂地址:松原市电话:/传真:/邮箱:/收件人:/联系人:/乙方:地址:松原市电话:/传真:/邮箱:/收件人:/联系人:/20、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与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HSE管理原则及具体管理规定相悖的,按照后者相关规定执行。3.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约定如下: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合同附件、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作业许可、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除非以上文件中有特别约定,明确指出其效力等级优于本合同文本的情况外,本合同具有优先解释地位。以上文件相互之间关于相同事项的解释,按照签订的时间顺序确定效力级别,在后签订的文件优于在先签订的文件。4.本合同一式8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4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以下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a)HSE标准(b)HSE计划书(c)HSE作业指导书(d)HSE现场检查表(e)应急预案(f)HSE管理制度GB/T 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AQ 2012-2007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 2037-2012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导则》SY/T 6276-2010 《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SY/T 6277-2005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定》SY/T 6137-2012 《含硫化氢的油气生产和天然气处理装置作业的推荐法》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协议编号: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工程名称:油罐污水罐安全附件维修发包单位(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新立采油厂承包单位(乙方):签订时间:2024年月日签订地点:吉林省松原市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9.30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协议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制的《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文本格式,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遵照执行。二、本协议根据《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第八条的规定制定,本协议适用范围和相关用语的含义与该办法相同。三、本协议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外包工程开工前并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签订。四、本协议的签约双方为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约时若需要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出具委托代理书。五、本协议所称安全投入,包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中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如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治理、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配置及维护保养、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置与更新、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险设施设备的配置、应急演练等,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项目。六、本协议《技术交底记录文件》、《有关人员与设备设施证明文件》两个附件,以及签约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需要另行约定补充条款的其他附件,作为协议的补充,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七、本协议中若存在签约方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当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条款的填写空格不够时,可以另附页说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新立采油厂(以下简称甲方)已将油罐污水罐安全附件维修承包给(以下简称乙方)施工。为了加强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施工作业中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并依据《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油罐污水罐安全附件维修(二)工程地点与范围:新立采油厂生产区(三)工程承包主要内容:新立采油厂油气处理站及各中转站油罐污水罐安全附件维修,其中油罐26座,污水罐17座,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最终以施工认证工作量为准。(四)工程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第二条承诺(一)甲方承诺。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2.严格遵守工程设计,不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3.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4.对工程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二)乙方承诺。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2.严格遵守工程设计,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方案组织施工。3.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4.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从业人员信息等相关资料真实可靠,并对因上述资料不真实可靠造成的后果负法律责任。5.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第三条安全投入和资金保障(一)甲方是工程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负责完善和改进工程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保障,并及时、足额向乙方提供保障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投入。(二)甲方负责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或者工程单价中含有的安全生产费用,其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治理、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配置及维护保养、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置与更新、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险设施设备的配置、应急演练项目,甲方应当明确其金额或者比例为:在工程取费项目中列支。甲方应当监督乙方将各项安全投入落实到位。(三)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保证将甲方支付的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到位、专款专用,不断完善和改进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四)乙方应当明确其用于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等费用,其金额为:土建工程造价中人工费的1.04%。(五)本协议未明确的安全投入,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必须投入的,或因地质条件、作业环境等变化产生的安全生产费用,需要由乙方完成投入的,其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第四条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一)甲方应当保证与外包工程有关的生产系统安全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外包工程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二)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必要的施工作业条件。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向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必要的施工作业条件,由此给乙方造成有关生产进度、经济等方面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三)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现有生产系统,以及与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勘察、设计、风险评价、检测检验和应急救援等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和有效;同时,应当告知乙方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对工程施工进行书面和现场的技术交底。甲方提供乙方图纸资料的日期(包括图纸的绘制时间)、名称和数量清单,技术交底的时间、负责人、参加人员等记录资料,应当在本协议的附件1(《技术交底记录文件》)中予以明确。(四)乙方应当制定工程施工方案。(五)乙方应当保证工程作业范围内施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甲方的统一要求,及时维护、保养工程作业范围内施工的设备设施。(六)乙方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提供给甲方备案。(七)乙方应当明确其工程施工人员和设备设施的情况,具体内容如下:1.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所在岗位和资格证书。2.其他从业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文化程度。3.主要设备设施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安装位置等情况。乙方应当将上述情况在本协议附件2(《有关人员和设备设施证明文件》)中列明。第五条隐患排查与治理(一)甲方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项制度,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报告。(二)乙方应当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工程作业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建立台账,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向甲方报告。(三)乙方在工程作业范围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不能立即治理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第六条安全教育与培训(一)甲方应当对乙方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进行指导。(二)甲方应当监督检查乙方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三)乙方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四)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逃生知识。第七条事故应急救援(一)应急准备。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与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2.甲方配置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包括:消防车等。3.乙方应当编制与工程相适应的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或者参加甲方组织的演练。4.乙方配置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包括:灭火器、防火砂、救护车等。(二)事故报告。1.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乙方项目部负责人报告;乙方项目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甲乙双方的负责人报告。2.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甲方负责人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报告。(三)事故救援。1.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乙方应当按照专项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置方案立即开展事故救援。2.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甲方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开展应急救援,负责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工作,充分调动甲乙双方的应急资源。(四)事故处理。1.事故调查结案后,甲乙双方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结论承担各自相应责任。2.甲方应当承担的经济处罚不得转嫁或者变相转嫁给乙方。3.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结论,甲乙双方相关人员承担各自相应责任。第八条安全检查与考评(一)甲方应当加强工程监督检查工作,发现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行为,有权制止。(二)甲方应当建立健全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对乙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三)乙方负责工程范围内的作业安全管理,制定施工方案,加强工程作业现场的日常安全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四)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保持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连续稳定,保持与承揽工程相匹配的施工资质,保证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同时,若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设备设施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当书面告知甲方。(五)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六)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安全生产考核所需资料,接受甲方的考核与奖惩。第九条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遵守《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二)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依法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因违约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甲方擅自压缩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2.甲方未提供工程施工作业所必要的图纸资料,未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的;3.甲方不能提供合法的外包工程项目的;4.甲方不能保证与外包工程有关的生产系统安全设施正常运行的;5.甲方违反工程设计安排乙方施工作业的;6.甲方未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约定支付应当由甲方承担的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7.发生事故后,甲方未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8.甲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不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三)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依法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因违约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乙方未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约定将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到位、专款专用的;2.乙方不能保证与承揽工程规模相匹配的施工资质、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设备设施的;3.乙方有关资质、证照已过期的,或者安排证件已过期的各类应持证人员上岗作业的;4.乙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的;5.乙方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的;6.发生事故后,乙方未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7.乙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第十条补充条款甲乙双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前提下,结合工程施工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以上条款内容进行补充但不得相悖,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时效与双方所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相同。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两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住所:住所: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HSE承诺书致吉林油田公司新立采油厂: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JLYT-XL-2024-DYLY-吉林油田公司新立采油厂********项目的竞争性洽谈文件,对HSE承诺如下:1、我方严格遵守健康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你方的相关要求,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2、建立健全HSE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执行你方有关的规章制度;3、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整治作业过程中不安全隐患,对潜在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你方;4、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甲方要求报告事故。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获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本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切实履行以下承诺: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行业准则、商业道德,依法诚信合规开展商务合作及交易活动,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现有队伍、设备和人员与申请表相符,没有贵公司在岗人员;2、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在交易过程中承诺不从事下列行为:⑴给予或收受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贵重物品、有价证券等;⑵要求或接受对方为其住房建修、婚丧嫁娶以及出国等提供资助;⑶介绍亲友从事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业务活动;⑷给予或收受回扣;⑸违规组织或参加高档娱乐、宴请、健身或旅游活动;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⑺从事可能影响交易正当履行的其他活动。3、本单位承诺不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⑴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或标志;⑵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虚假宣传;⑶侵犯商业秘密;⑷违反法定情形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⑸违法有奖销售;⑹诋毁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⑺串通投标;⑻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4、本单位近3年未因诚信合规问题涉及诉讼、仲裁程序并被追究法律责任,未因诚信合规问题被有关部门公告、公示。5、本单位从未与吉林油田发生过纠纷。6、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吉林油田取消准入资格,停止磋商,终止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合同等惩罚措施,并赔偿吉林油田实际经济损失。网络安全保密协议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乙方:为切实保障甲方网络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2025年水驱前缘监测技术服务项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网络安全保密范围1.1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化建设(含运维及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所涉及的有合同、协议约束或存在事实合作、服务关系的项目活动(以下简称项目)。1.2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化建设相关服务而了解、掌握甲方的硬件、软件、网络、安全保密措施、源代码、各项参数、账号权限、业务数据、商业资料等所有资料内容(以下简称专有信息)。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2.1甲方在选商前应将本协议内容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安全保密协议后,主合同才正式生效,方可使用甲方提供的专有信息,为甲方提供信息化建设相关服务。2.2乙方同意严格控制使用甲方的专有信息,保证该专有信息仅用于与该项目有关的用途,严禁将甲方专有信息用于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其它任何目的。2.3乙方必须严格控制甲方专有信息的知悉范围,除乙方直接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外,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和外界泄露甲方的专有信息,乙方不得在互联网上存储、传播和处理甲方专有信息。2.4乙方应当告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参与本项目的员工遵守本协议规定,甲方有权对参与项目的员工进行网络安全保密审查和检查,乙方应及时清理调整不合格的人员。2.5乙方保证对甲方专有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对专有信息提供管理良好、安全可靠的网络安全和保密措施。2.6乙方为甲方提供软件开发或测试服务时,不得在互联网和甲方网络(办公网、生产网和专网)内搭建开发测试环境,乙方必须具备所提供软件的独立开发测试环境,进行测试时不得使用真实生产数据。2.7乙方为甲方提供软件开发或测试服务时,在部署前必须经有代码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或公司科技与信息处认可的检测单位)进行代码安全检测,并提供代码安全检测报告,乙方承诺并保证对所提供软件进行了全面、系统、完整的代码检测,所有风险漏洞全部修复完毕,对代码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2.8项目涉及数据库、网络、服务器、应用系统等硬件及软件,乙方应制定甲方认可的网络安全保密管理方案,采用适当且甲方认可的网络安全保密措施,有效落实并保障网络安全。2.9乙方应保证本项目所安装的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中间件已更新发布所有安全补丁,后期在运行维护过程中,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兼容性测试、提供测试结果和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协助甲方进行补丁升级安装。当加载的安全补丁与乙方提供的软件存在冲突或加载失败时,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无偿对软件进行升级改造。2.10乙方在设备及系统上线前,应详细提供设备和应用的进程、端口、账号等方面的信息,关闭与业务无关端口、进程和服务,按照最小化原则进行授权,确保无网络安全漏洞、后门或者病毒。2.11乙方应保证本项目所涉及的应用系统、数据库、操作系统、中间件、网络设备及其他信息设备的初始密码在连网前进行修改,密码长度不少于12位,必须包括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提供的应用软件账号所使用的密码应便于在维护中定期修改,并以加密方式保存,不可固化在软件代码中。2.12在设备和软件等产品投入运行直至下线期间,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发现并告知甲方所提供的硬件、软件在代码、功能或配置方面的安全漏洞,并及时、无偿地提供修补方案并实施修补;或者在甲方发现漏洞后,在甲方规定的有效时间内无偿提供修补方案并实施修补。2.1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电脑和网络系统,私自连接外网,发送垃圾邮件、攻击网络和计算机系统,不得私自使用外来移动硬盘、U盘、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危害网络安全。2.14乙方及其参与项目的员工严禁以任何方式任何形式私设“后门”,严禁私自开发、挂靠、链接与业务无关的软件、网页或广告,严禁非法访问甲方网络、系统或信息,不得擅自修改系统参数及数据。2.15乙方发现保密范围内的有关事项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进一步扩大,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2.16当甲方要求乙方交回专有信息时,乙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形式的专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专有信息的文件资料,不能以任何形式保留或擅自处理。2.17项目终止后,乙方应及时将承载专有信息的介质原件及复印件全部返还甲方,乙方应书面确认已销毁、清除全部专有信息,以及由专有信息衍生的信息、数据和资料。2.18乙方保证履行网络安全保密义务,对专有信息妥善保管,并对专有信息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灭失,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网络安全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2.19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网络安全及保密管理制度及要求。第三条违约责任3.1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下的条款均构成违约,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甲方可从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同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或将乙方清退并严禁再次进入甲方市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四条协议生效及保密期限4.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签署前,甲方已经向乙方提供或披露的本协议范围的专有信息也受本协议约束,此时本协议等于该专有信息提供或披露时发生效力。4.2本协议所规定的网络安全和保密义务为无限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除非甲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对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专有信息予以解密或同意共享,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专有信息进行保密,网络安全和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第五条附则5.1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如有放松、放弃或延迟,均不构成对甲方在本协议下任何权利的不利影响或限制。如果甲方对某一违约行为免于追究,并不构成甲方放弃追究乙方随后或持续违约行为的权利。5.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5.3本协议为主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主合同不一致处,以本协议约定内容为准。本协议未涉及内容,仍执行主合同。5.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第五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新立采油厂油罐污水罐安全附件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26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8三、投标报价29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接受联合体投标)34五、响应及偏差表35六、评分应答表37七、技术承诺书38八、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39九、其他资格条件承诺书40十、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41十一、基本情况表42十二、拟投入本工程的设备和设施配套情况表43十三、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情况表43十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44十五、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45十六、其他资料46注:文件封皮为首页,按上述目录顺序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准确标注页码。1.1.1.一、投标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新立采油厂):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吉林油田新立采油厂油罐污水罐安全附件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提供招标货物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谈判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2)其他资料。谈判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谈判响应文件。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6)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30个日历日;(7)根据竞争性谈判须知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9)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0)投标人同意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的《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其他资格条件承诺书》、《技术承诺书》规定的所有内容。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7.保证诚信投标,若发生失信行为,我方接受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或邀请书附件)等规定进行失信行为惩戒。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年月日1.1.2.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1.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吉林油田新立采油厂油罐、污水罐安全附件维修项目谈判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三、投标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下浮比例)项目名称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下浮比例)备注新立采油厂油罐污水罐安全附件维修项目详见附表:最高投标限价表/%项目名称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下浮比例)备注新立采油厂油罐污水罐安全附件维修项目详见附表:最高投标限价表/%报价要求1.本次投标报价采用1.1方式进行报价:1.1采用报下浮比例(百分比)的方式1.1.1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报下浮比例;1.1.2下浮比例4%以上(不含本数),下浮比例必须为1%整数;1.1.3各项费用的结算单价=最高投标限价×(1-投标报价);1.2采用直接报价的方式1.2.1投标报价必须为固定值,以元为单位;1.2.2本次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应在最高投标限价以下报价,超出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1.2.3所有行项目必须报价,不允许缺漏项。1.2.4各项费用的结算单价等于中标单价;2.其他要求2.1若无明确说明:各类价格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2.2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并保障在各项安全环保费用不减少的情况下,确定合理的投标报价;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为固定费用不参与下浮。2.3不按上述要求报价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2.4除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多个报价和选择性报价;2.5除另有约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附表:最高投标乙供材限价表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接受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1.4.五、响应及偏差表序号评议内容评议说明响应/偏差证明材料在谈判响应文件中页码1形式评审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商务响应及偏差表、分项报价表近年财务状况、制造商授权书、技术响应及偏差表等)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截屏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2响应评审投标报价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3营业执照3.1.1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第X页-第X页4企业信用信息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事业单位不需查询,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第X页-第X页5失信被执行人3.1.3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第X页-第X页6合规审查3.1.4 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三商黑名单中的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三商处罚名单,在以上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7审计报告3.2.1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第X页-第X页8安全3.3.1安全监管人员。指定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即可。 第X页-第X页9特种作业人员3.3.2.特种作业人员。登高作业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至少一人,提供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第X页-第X页10保险3.3.3.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一是提供工伤保险,二是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第X页-第X页11应急预案3.3.4.应急预案。提供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以及应急联系方式。 12资质证书3.5.1资质证书 1.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13人员技术负责人至少一人,提供工作履历、学历证件等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委托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14业绩3.5.4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提供不少于5份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结算发票复印件等材料。 15标准3.5.5标准、技术方案、设备的性能要求,质量检测手段等 出具承诺,符合《石油储罐附件第一部分:呼吸阀》SY/T0511-201016公共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3.6.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3.6.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承诺)3.6.5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3.6.6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3.6.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前)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3.6.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3.6.9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说明:除有特殊说明外,本项目中“近三年”均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17 “三商”廉洁承诺书 提供签字、盖章的“三商”廉洁承诺书注:1.投标人对上述内容必须逐条作出响应,对上述内容任何不响应或实质性偏离,将导致投标被否决。2.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时,上述条款的响应证明材料按上述序号顺序放置于此表后逐项编排。3.如谈判响应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本表要求提供的响应证明材料重复,不需要重复提供,标明准确的页码即可。4.表中“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页码”打“/”的条款,可不填写指引页码。1.1.5.六、评分应答表序号评议内容评议说明最大值最小值应答说明证明材料在谈判响应文件中页码商务/技术1业绩最大值得满分,业绩为0万元得0分,其它采用线性插值;30第X页-第X页2…0第X页-第X页3…0第X页-第X页……0第X页-第X页说明:评分细则可参照集团公司《Q/SY1736-2014评标方法选择和评标标准编制规范》编制,商务+技术总分不超过30分。注:本项目不采用1.投标人应按评审依据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确保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清晰可辨,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存在瑕疵或有关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将导致该评分项不得分。2.投标人应依据“评议内容”的应答情况,在“应答说明”栏中进行定量或定性的描述。投标人填写的“应答说明”仅供评标委员会参考,每项得分以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认定结论为准。填写示例:假如评议内容对“技术人员数量”进行评分,投标人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了5个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那么在该项的“应答说明”栏应填写“5人”;假如评议内容对“某资质证书”进行评分,那么在该项的“应答说明”栏应填写“有”;假如投标人不具备或未提供相应评议内容的证明材料,那么在该项的“应答说明”栏应填写“无”。3.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时,上述条款的响应证明材料按上述序号顺序放置于此表后逐项编排。4.如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本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重复,不需要重复提供,标明准确的页码即可。1.1.6.七、技术承诺书我方已认真阅读了贵公司本次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我方承诺满足技术要求中全部非*条款要求。如果中标后我方未能按上述承诺施工或提供服务,贵公司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人资格,没收我方的履约保证金,对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项目要求的其他承诺:八、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本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切实履行以下承诺: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行业准则、商业道德,依法诚信合规开展商务合作及交易活动,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合法;现有队伍、设备和人员与申请表相符,没有吉林油田在岗人员。二、本单位工作人员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承诺不从事下列行为:(一)给予或收受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贵重物品、有价证券等;(二)提供或接受为住房建修、婚丧嫁娶以及出国等提供资助;(三)介绍亲友从事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业务活动;(四)给予或收受回扣;(五)违规组织或参加高档娱乐、宴请、健身或旅游活动;(六)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七)从事可能影响交易正当履行的其他活动。三、本单位在本次交易过程承诺不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或标志;(二)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虚假宣传;(三)侵犯商业秘密;(四)违反法定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油罐污水罐安全附件维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