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搬迁服务招标公告(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5)



2025年江宁校区物品搬迁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G202503

项目名称:

202

5

年江宁校区物品搬迁服务

项目预算:

玖万元整

项目概况:

1、

学生物品搬迁路线



由江宁校区(润湖大道

401号)搬至栖霞校区(神农路1号)并运送上楼,所有

宿舍

楼栋均无电梯



2、

包裹情况:包裹数约为

6000

只(编织袋,每只尺寸不超过

0.15m3)。学生包裹需送至按楼栋和楼层所标注的宿舍。

3、

搬迁时间:暂定

202

5



7

月5日、6日

,开工时间根据

发包方

要求确定,工期不超过

2天。

4、搬

迁服务需

采用公司

拥有支配权

厢式货车

进行,

货厢长度不低于

4.2米,

每天服务时间不超过

9小时,每天运输不少于32车次



二、

项目

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需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内)?。

2、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单位税收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要取得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驾驶员要取得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



3)车辆取得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通行证



三、项目需求

1、报价需包含完成服务需求的所有支出,服务由成交单位自行完成,严禁转包和擅自分包。

2



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必须合法合规,保障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3、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必须按国家要求按时投保相应的保险种类,参与服务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相关规定,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由投标人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车辆有效证件配备齐全,包括驾驶证、行驶证及国家或当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要求随车配备的证件等。

5、

搬迁服务需

采用公司

拥有支配权

厢式货车

进行,

货厢长度不低于

4.2米,

数量不低于

8辆



每天服务时间不超过

9小时,每天运输不少于32车次



6、

本项目需进行现场勘查



联系人:



老师,电话



025-89668039,

勘查时间:

202

5



6



11

日9:00-16:00(工作时间)。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江宁校区(润湖大道

401

号)和栖霞校区(神农路

1

号)内

,由投标人



到勘查联系人处



栖霞校区

大学生活动中心

105室



签到确认后



自行勘查现场和交通路线,未确认的投标无效。投标人需全面勘查作业场地等情况,一旦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已经明确知悉现场和交通的全部情况和风险,并已综合考虑到报价中。其他未涉及事项以国家、地**府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四、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

1、投标文件的审查:



1)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的资质要求;



2)投标文件在出现非实质性错误情况下,按下列原则处理:文字与图表不符时以文字为准;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金额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3)评标专家小组可以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清楚或明显有错的投标人进行询标,但投标人不得修改文件实质性内容或超越询问范围答复。

2、废标的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判为废标:



1)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投标资料弄虚作假或对招标单位行贿;



2)投标人资格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



3)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做出响应;



4)投标报价单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加盖企业印章的;



5)报价单中综合单价和合价手写的;



6)未按要求将报价单格式、规格型号、备注与要求等内容删除或修改的;



7)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的预算;



8)附有招标人不可接受的条件。

3、评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本着

“公平、公正、科学、竞争”的原则,在合理范围内以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对未中标人的未中标原因不作解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



六、响应及文件提交

投标人需响应文件的全部要求,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加盖骑缝公章密封后,提交至下列地址: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栖霞校区(神农路

1

号)

大学生活动中心

105室;

1.接受时间:2025年6月13日15:00-17:00;

2.截止时间:

202

5



6



13



1

7

:00(以到件时间为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蔡老师

、邓老师



话:

025-89668039

附件.响应文件(模板).docx

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目录一、资格证明文件二、报价一览表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一、资格证明文件(一)法人或自然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致: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姓名)系(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公司授权我单位(部门、职务、姓名)作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单位名称)的名义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投标。授权代表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签字):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提供法人代表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下: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盖章)日期:证明材料可另附(四)承诺书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政府采购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下列行为之一:(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供应商:(盖章)日期:(五)企业各类资质及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2、报价一览表供应商报价表供应商全称(公章):年月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交货时间(工期)交货地点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或服务响应(工程量清单另附)数量单价总价其他说明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招标办公室备案。注意:(1)投标报价一经申报即视为同意包含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2)供应商不得实质性改动报价一览表格式及内容。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品搬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