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保障工作服务招标公告(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



项目概况
诸暨市2025年重大项目活动保障工作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诸浣江2025-05-28
项目名称:诸暨市2025年重大项目活动保障工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860000.00
最高限价(元):86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诸暨市2025年重大项目活动保障工作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保障诸暨市2025年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现场会布置、推进会布置等重大项目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会务保障执行、会务布置等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执行相关的配套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服务要求及标准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5年度(具体执行时间以采购人最终需求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要求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6月2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4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诸暨市暨南街道江新路1号梦想小城11幢2层22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⑤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⑥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⑦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详见招标文件三、投标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⑧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诸暨市陶朱南路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16855837(工作电话)
质疑联系人:赵晓黎
质疑联系方式:13588556565(工作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诸暨市浣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暨南街道江新路1号梦想小城11幢2层223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建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858123408(工作电话)
质疑联系人:汪明淞
质疑联系方式:18989585978(工作电话)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诸暨市财政局
地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传真:0575-87023633
联系人:吕雅玲
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346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诸暨市2025年重大项目活动保障工作服务项目.docx166.3K

招标文件-诸暨市2025年重大项目活动保障工作服务项目.docx

诸暨市2025年重大项目活动保障工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诸浣江2025-05-28)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采购人: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采购代理机构:诸暨市浣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采购需求....................17第四章评标办法....................17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0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0第七章附件....................50请各位投标人详细阅读各项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诸暨市2025年重大项目活动保障工作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4日 09 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诸浣江2025-05-28项目名称:诸暨市2025年重大项目活动保障工作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860000.00最高限价(元):860000.00采购需求:为保障诸暨市2025年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现场会布置、推进会布置等重大项目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会务保障执行、会务布置等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执行相关的配套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服务要求及标准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采购预算金额为86万元,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要求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__/__至2025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售价(元):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⑤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⑥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⑦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详见招标文件三、投标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⑧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地址:诸暨市陶朱南路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微联系电话(询问):13616855837(工作电话)质疑联系人:赵晓黎联系电话:13588556565(工作电话)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诸暨市浣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诸暨市暨南街道江新路1号梦想小城11幢2层223室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建宝联系电话(询问):17858123408(工作电话)质疑联系人:汪明淞联系电话:18989585978(工作电话)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诸暨市财政局地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联系人:吕雅玲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346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2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1①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2②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③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④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3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分包。 B不同意分包。4资格文件1①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3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5商务技术文件1①投标函;2②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3③联合协议(如需);4④分包意向协议(如需);5⑤符合性审查资料;6⑥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7⑦商务技术偏离表;8⑧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将视为无效投标。6报价文件1①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将视为无效投标。7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8样品提供 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9方案讲解演示 A不组织。B组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10保证金收取①投标保证金:/;②履约保证金:按采购需求要求执行。11采购进口产品如果招标文件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详见采购需求),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2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B服务类。1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①采购标的: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供应商在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前,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公共服务平台“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测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时企业所属行业请选择 其他未列明行业。14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5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诸暨市浣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41661900 @qq.com)。16其他①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基数为合同总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及以内*1.5%)+(超出100万部分*0.8%),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②以上费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付清;③代理费缴纳账户:诸暨市浣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新世纪支行 账号:357183203604。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3.8采购人严格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按规定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3.3.9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4针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提出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可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4.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质疑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供应商可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4.4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补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修改的,将以网上发布补充(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当招标文件与澄清、补充、修改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为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需);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需)。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联合协议(如需);11.2.4分包意向协议(如需);11.2.5符合性审查资料;11.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如需);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1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2.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时间,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而引起的投标或响应无效的责任自负。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章(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诸暨市浣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41661900@qq.com)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15.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5.5投标文件如有补充、修改,备份投标文件应同步调整并再次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以最新备份投标文件为准。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4.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18.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因在线解密异常而导致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进行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将结果确认书面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23.2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采购人对合同内容负责。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由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方可签订合同。对于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购单位自行组织审查合同条款。25.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处理。25.5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当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6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签订并公告。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供应商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并组织重新采购。九、验收29.验收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相关费用原则上由采购人支付(采购需求另行规定的除外)。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为保障诸暨市2025年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现场会布置、推进会布置等重大项目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会务保障执行、会务布置等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执行相关的配套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服务要求及标准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二)、服务时间、地点和期限1、服务时间:2025年度(具体执行时间以采购人最终需求为准);2、服务地点:诸暨市。(三)、采购要求1、本次采购供应商必须完成所有采购内容,供应商须对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本次采购的服务所涉及的标准、规范、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3、供应商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4、供应商提供的成果应是无任何质量缺陷、技术成熟,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5、供应商须服从招标方工作安排,确保执行团队政治觉悟较高,工作纪律严明。(四)、项目内容序号分项会务布置名称单位最高限价(万元)备注1省“千项万亿”重大项目集中开工现场会布置1项86各分项会务布置具体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按实结算2项目谋划活动布置1项3四季度总结大会布置1项4其它事务1项(五)、供应商提供的主要工作量供应商应提供会务布置整体策划、创意设计、流程管控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及策划组织实施;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嘉宾邀请名单,负责嘉宾座位的安排工作;嘉宾及相关人员会务布置引导;以及会务布置活动的会场布置、物料制作、设施设备搭建、设备控制、速记、礼仪、主持、拍摄等保障服务。主要工作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会务布置整体策划、创意设计;2、座位安排工作;3、场地租赁、布置及会务布置配套设备搭建;4、物料制作及会务用品采购;5、保障人员及技术工作人员;6、活动全过程的组织;7、不可预计其他工作。说明:供应商应根据提供的完整策划和设计方案、落地执行方案、同声传译及陪同翻译方案等,自行细化服务事项,内容包含但不少于上述工作量,上述工作必须在开会前得到采购人的认可方可执行。(六)、服务内容和相关要求1、会务布置整体策划、创意设计根据会务布置总体要求进行整体策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会整体方案、会场管理方案、布置方案、后勤保障方案等。针对此项目的背景和主要工作量,负责做好会务布置期间整体流程的策划和组织执行实施,落实会场的总体布置和设备设施安排,并落实与会务布置有关的配套服务和现场管理,要求方案整体完善、合理,流程科学清晰、有亮点,视觉设计新颖创新、具有国际化和可操作性,并提供完整平面视觉方案。同时要求准备活动执行相关宣传品和配套物料,按照要求制作,并提供效果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主视觉:主视觉设计包含字体规范、基础元素、辅助图形、标准色及辅助色等,各类效果图呈现、衍生物品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议程折页、手提袋、海报、邀请函、证件、活动举牌、宣传品等);2)氛围布置:包含会场和住地沿路氛围,如大型立体标语、灯杆道旗、氛围旗、主视觉背景、LED大屏显示、签到背景、指示牌、氛围小景、文化展示布置、拱门造型等;3)相关会务资料:根据议程安排和人员数量,提供相应数量的参会会务资料;4)会务布置手册:根据议程安排和人员数量,提供相应数量的会务布置手册,内容包含活动内容整理,图片处理,创意设计并制作。5)数字运营工作,为本次会务布置定制数字化服务。2、座位安排工作3、场地租赁、布置及会务布置配套设备搭建场地租赁:1)会务布置场地至少满足会务布置规模要求,并符合提报的总体策划方案和总平面图;2)活动的所有公共区域都应便于残疾人使用;3)供应商在提供会场的同时,应提供相应的会务保障服务场地,包括但不限于指挥中心、媒体中心、值班保障室、会场工作间、接待咨询间等区域,数量不少于1间,保障场地的规划应体现在总体策划的总平面图中,同时供应商应在会务布置期间派专业人员驻点保障运维;4)做好会场内部氛围环境、导示等会场氛围布置搭建,如LED大屏显示的搭建和展示,会务布置标题及主体词的设计、指引牌等。5)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会务布置场地的搭建布置、彩排等产生的场租费;6)除场地租金外,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场地其他综合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空调、广告位、停车场、特装管理费、清洁费等;场地布置:1)要求整体美观大方并且符合相应搭建标准,提供设计方案、三维效果图及材质说明,并做好舞台、LED大屏显示系统、音频系统、灯光系统、环节道具的租用、定制、搭建及拆卸等内容,保证设备稳定,整体流畅;2)供应商对现场布置的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材料费、加工费、安装运输费、服务费和税费等所有费用。会务布置配套设备租赁:在征得采购单位的同意后,根据会务布置保障需求,租赁会务布置相关设备,如工作站、打印机、对讲机、硒鼓耗材等。5、保障人员及工作人员1)服务团队整体要求:应构建由足够数量的各类专业服务人员组成的项目服务团队为本项目服务,团队负责人应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文书写作、演讲汇报和综合协调能力,具有专业的会务策划、组织、操作与管理能力;具有承担相类似项目策划、执行、组织管理等经验;2)团队人员配置要求:要求团队组织架构安排合理,成员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岗位设置包括项目总负责人、活动组织策划、物料准备、活动执行、翻译陪同、与采购单位联络人员等,具体岗位名称及服务内容自拟),活动期间完全接受采购单位的工作安排,向采购单位汇报服务相关进展情况,并按活动需要随时增加配置有能力的工作人员,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开展;3)专业人员配置要求:包括各类技术人员等,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职称,资质证书;4)会务保障人员:提供会务相关保障人员,包括县级及以上电视台主持人、演艺人员、礼仪、速记和其他保障人员,其中县级及以上电视台主持人不少于1人、礼仪不少于12人;5)团队形象整体要求:要求各岗位人员着装统一,仪态大方、形象良好;6)活动期间各类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及实施方案。6、活动全过程组织7、制定各类管理保障方案1)包括迎送保障方案、人员服务保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并承诺配合采购人完成临建审批、消电检审批及风险评估等工作;2)配合采购人进行公安、消防、卫健、市场监督、应急等部门等工作的实施。8、服务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供应商需派出上述固定人员,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9、供应商需在活动正式开始3个工作日前完成所有前期准备工作。10、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工作不力或不适合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供应商在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后立即安排新人员到岗。11、活动总结:活动开展期间,做好全程影像图文资料收集工作。12、分项会务布置活动结束后,要求供应商当天完成设备撤装、恢复场地原貌,并须在20日内将活动费用结算报告提交采购人审核,根据采购人审核后的金额,供应商开具发票后,由采购人支付。13、供应商须在采购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不得以采购人的名义从事商业活动。不得转包由其他单位承担,也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部分内容分包给其他单位承担,如有转包或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14、供应商负责活动过程中的安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害或物品损坏事件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15、供应商对所涉政府购买服务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和责任,对所涉服务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主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活动延后或取消的,采购人应及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调整工作,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不支付任何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活动取消的,由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供应商的实际工作量进行评估,双方根据评估友好协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七)、投标报价说明报价必须综合考虑包含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提交成果资料所需的一切费用,承担所有活动设计、施工、执行费,场地及设备租赁费、物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八)、验收本项目验收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约定及其他要求,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完全符合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的,签署验收合格意见。1、服务团队成员需满足相关资质要求,若不符合,采购人有权要求对人员进行更换;2、供应商所提供的方案、人员、物资、计划、预算等须具有可实施性,满足活动要求且在可控范围内;3、供应商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出具详细的工作方案,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此方案将作为项目整体验收的依据和标准;4、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服务内容进行考核,若服务内容和质量无法满足要求和标准,供应商须在限期内进行整改,若整改后仍未达标,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支付相应违约金;5、供应商已按《采购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履行了服务职责;6、在活动服务结束后,供应商需按时提交工作记录等。(九)、违约责任供应商未能按项目要求完成相关服务的,或由于供应商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款项,并保留追究供应商责任的权利。(十)、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分项会务布置活动结束后,要求供应商当天完成设备撤装、恢复场地原貌,并须在20日内将活动费用结算报告提交采购人审核,根据采购人审核后的金额,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由采购人支付。(十一)、其他说明1、供应商需加强对员工培训,做好廉洁自律,提高服务质量,防范不正当行为,并确保项目开展期间的安全;2、因项目参与、涉及人员众多,供应商必须做好与采购人、其他组织单位的配合、协调工作。如有涉及配合费用的,请自行考虑含入报价;3、活动内容及具体时间安排以合同约定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相关政策等进行调整;4、未尽事宜可进一步参阅合同条款及相关附件,以完美完成本次活动为主要目标进行沟通协调;5、投标报价采用总价承包方式,因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与活动相关的各项开支,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供应商须保证响应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须承诺在项目开展期间,未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肖像权、著作权等在先权利,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以及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十二)、保密要求供应商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十三)、最高限价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捌拾陆万元整(¥860000.00),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报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文本印刷费、设备费、一切员工工资、餐费、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的交通费、奖金、劳保福利社保、意外保险、工伤费、教育培训费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车辆损耗费与折旧费、车辆租赁使用费与油费、中标单位应缴税金和应得利润、应急、物价因素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所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组成。)第四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分项目得分1类似项目经验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会务布置相关项目业绩的,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分2项目团队技术能力(1)项目负责人(主持人)具有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记者证、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每个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2)项目团队中具有中级职称且同时具有记者证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8分。(注:同一个人不重复得分,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相关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同一个母公司人员的,需提供证明,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相关项不得分。)14分3项目背景及需求分析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策划方案(包括需求分析、会务布置产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会务布置业目前存在的问题说明、服务人员工作标准等)进行打分,策划方案包含内容完整全面性、科学合理性、可行性,且符合项目实际需求。(评分范围5、4、3、2、1、0)5分4项目整体服务策划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策划方案(包括会务布置服务整体策划、项目管理模式策划、项目重难点及应对措施方案等)进行打分,策划方案包含内容完整全面性、科学合理性、可行性,且符合项目实际需求。(评分范围5、4、3、2、1、0)5分5重大项目活动保障工作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重大项目活动保障工作服务方案(包括会场布置执行方案、重大项目活动保障工作服务管理方案、宣传品制作方案、会场接待方案、会务布置秩序维护方案等)进行打分,工作服务方案包含内容完整全面性、科学合理性、可行性,且符合项目实际需求。(评分范围5、4、3、2、1、0)5分6项目安全及质量保障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重大项目活动保障工作服务安全及质量保障方案(包括安全保护整体服务方案、会务布置安保管理制度、会务布置安保人员管理制度、管理服务分项标准及承诺、重大项目活动保障工作服务质量管理及保证措施等)进行打分,工作服务安全及质量保障方案包含内容完整全面性、科学合理性、可行性,且符合项目实际需求。(评分范围5、4、3、2、1、0)5分7重大项目活动保障工作服务茶歇及会场卫生保洁保障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重大项目活动保障工作服务茶歇及会场卫生保洁保障方案(包括会务布置茶歇安全保障管理方案、会务布置茶歇场地的准备、会务布置安保人员管理制度、会务布置茶歇茶歇流程安排、会务布置茶歇接待服务标准和流程、会场卫生保洁方案等)进行打分,方案包含内容完整全面性、科学合理性、可行性,且符合项目实际需求。(评分范围5、4、3、2、1、0)5分8应急预案根据投标人针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及本项目顺利开展的保障措施进行打分,应急预案包含内容完整全面性、科学合理性、可行性,且符合项目实际需求。(评分范围5、4、3、2、1、0)5分9服务承诺1、投标人承诺:接到采购人相关人员通知,在1小时内响应,当天提出方案的,得2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投标人承诺:每次布置活动结束后,当天完成设备撤装、场地卫生清洁完成、恢复场地原貌的,得2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分10项目演示投标人提供的功能演示由专家按以下要求进行逐项打分,功能演示需通过视频的方式进行演示。使用图片、PPT、Axure 高保真等演示方式的不得分,演示视频不允许 AI 处理等。(视频演示时间为 15 分钟,超出部分不计入有效评分)具体演示内容如下:一、转播车设备演示(15分):1、 转播车能提供发票、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得3分;2、转播车内有调音区(一主一备)得3分;3、转播车内有字幕区(一主一备)得3分;4、转播车内有导播台、慢动作平台的得3分;5、转播车内有调光区、4K超高清画质监视器能提供清晰度、锐度、对比度等视觉展示及有全媒体一体化直播平台,支持多平台包括抖音、快手多平台推流的得3分;二、非线性编辑系统演示(15分):1、为本次项目配套专业的非线性编辑机房及非线性编辑设备8台及以上的得3分;2、非线性编辑系统能做题目演示、字幕演示的得3分;3、非线性编辑系统能做题花演示的得3分;4、非线性编辑系统能调整色彩演示的得3分;5、非线性编辑系统能声音渲染演示的得3分。30分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时,建议按照本表“商务技术评分标准”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满分为100分。总得分=商务技术得分(80分)+报价得分(20分)。(2)商务技术得分=商务技术评分,商务技术评分=各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3)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价格权值=20%。(4)商务技术评分细则(80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的单位全部入围进行报价评审。二、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只推荐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一)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二)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三)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四)其他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认定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4.2.10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2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3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4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无效: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4.2.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2.17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项)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采购文件约定的上述情形(本章节投标无效的情形4.2.15、4.2.16、4.2.17)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采购文件约定的上述情形(本章节投标无效的情形4.2.15、4.2.16、4.2.17)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评标报告应详细记录相关情况,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2.18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3.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4.3.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4.4.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4.5.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4.5.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5.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5.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5.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4.5.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4.5.1-4.5.4规定处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通用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项目名称)经诸暨市浣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招标文件(编号:诸浣江20——号)进行公开招标。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项目采购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二)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a.本合同书b.中标通知书c.询标承诺d.投标文件e.招标文件(三)合同标的物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总价(大写): (小写):¥ (具体标的物或服务内容可根据实际修改)(四)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五)合同价款的支付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支付方式:付款次数约定支付条件付款条件金额(元)123.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六)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服务要求服务期内,乙方应在充分了解甲方现有环境基础上,提供规范化、高质量的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八)服务人员乙方应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乙方应派出响应文件中指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若乙方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服务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甲方代表:电话:乙方代表:电话:(九)服务考核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具体考核办法(如有)作为合同附件。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履约完成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履约完成通知后,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11号)相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等标准的履约情况。(十)违约责任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合同款的%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给予赔偿。项目结束时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其他违约条款双方协商确定:(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诸暨市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用除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十二)违约解除合同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标的物的;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等行为的。2.甲方解除合同的,合同于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十三)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四)转让和分包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本项目内容不允许分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十五)合同变更、解除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中止或终止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和备案。(十六)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合同载明的单位地址,双方一致同意将该地址作为送达确认地址,用于本合同相关的各类文书,送达地址变更需及时书面告知另一方予以变更,因变更送达地址导致相关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十七)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十八)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九)合同解释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等进行解释。(二十)合同的生效及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授权代表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十一)合同附件(如有)(二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代理机构执一份备案,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 号:税 号:签订时间: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 号:税 号:签订时间:注:1、如本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不相符,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在签订前进行调整。2、在正式签订前,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及项目实际情况拟定更为详尽的合同书。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注:未提供格式部分由投标人自拟)第一部分封面(格式)商务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资格文件部分(格式)(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需)(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需)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致: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诸暨市浣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诸浣江2025-**-**)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编制说明』:1.供应商须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本函,否则投标无效;2.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签署并提供本承诺函,否则投标无效。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A.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B.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除提供供应商自身的营业执照外,还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书,以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C.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D.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E.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F.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格式见附件3)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2),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见附件4)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第三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联合协议(如需)……………………………………………………………………(页码)(4)分包意向协议(如需)………………………………………………………………(页码)(5)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如需)………………………………………(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1、投标函致: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诸暨市浣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诸浣江2025-**-**)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证明文件;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联合协议(如果有,格式按附件3);2.2.4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格式按附件4);2.2.5符合性审查资料;2.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诸暨市浣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诸浣江2025-**-**)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诸暨市浣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诸浣江2025-**-**)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3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4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五、商务技术偏离表内容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注:此表须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相应标项内的所有技术规格(含技术、功能、配置、附加必备条件、售后服务、安装、验收、付款方式等)相比较且一一对应真实逐条填列,并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六、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诸暨市浣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第四部分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诸浣江2025-**-**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会议名称单位投标报价备注1省“千项万亿”重大项目集中开工现场会1项各分项会议具体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按实结算2项目谋划活动1项3四季度总结大会1项4其它事务1项合计(大写) (小写)说明:1、投标报价包括履行本项目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税金、利润和费用,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标书关联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单独填报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加密的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时,以加密的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进行修正。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2)。]第七章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附件3: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诸浣江2025-**-**)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诸浣江2025-**-**)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产品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诸暨市2025年重大项目活动保障工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诸浣江2025-05-28)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采购人: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采购代理机构:诸暨市浣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采购需求....................17第四章评标办法....................17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0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0第七章附件....................50请各位投标人详细阅读各项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诸暨市2025年重大项目活动保障工作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4日 09 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诸浣江2025-05-28项目名称:诸暨市2025年重大项目活动保障工作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860000.00最高限价(元):860000.00采购需求:为保障诸暨市2025年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现场会布置、推进会布置等重大项目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会务保障执行、会务布置等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执行相关的配套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服务要求及标准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采购预算金额为86万元,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要求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__/__至2025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售价(元):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⑤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⑥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⑦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详见招标文件三、投标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⑧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地址:诸暨市陶朱南路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微联系电话(询问):13616855837(工作电话)质疑联系人:赵晓黎联系电话:13588556565(工作电话)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诸暨市浣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诸暨市暨南街道江新路1号梦想小城11幢2层223室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建宝联系电话(询问):17858123408(工作电话)质疑联系人:汪明淞联系电话:18989585978(工作电话)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诸暨市财政局地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联系人:吕雅玲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346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2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1①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2②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③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④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3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分包。 B不同意分包。4资格文件1①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3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5商务技术文件1①投标函;2②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3③联合协议(如需);4④分包意向协议(如需);5⑤符合性审查资料;6⑥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7⑦商务技术偏离表;8⑧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将视为无效投标。6报价文件1①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将视为无效投标。7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8样品提供 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9方案讲解演示 A不组织。B组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10保证金收取①投标保证金:/;②履约保证金:按采购需求要求执行。11采购进口产品如果招标文件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详见采购需求),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2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B服务类。1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①采购标的: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供应商在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前,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公共服务平台“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测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时企业所属行业请选择 其他未列明行业。14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5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诸暨市浣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41661900 @qq.com)。16其他①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基数为合同总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及以内*1.5%)+(超出100万部分*0.8%),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②以上费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付清;③代理费缴纳账户:诸暨市浣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新世纪支行 账号:357183203604。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3.8采购人严格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按规定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3.3.9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4针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提出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可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4.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质疑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供应商可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4.4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补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修改的,将以网上发布补充(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当招标文件与澄清、补充、修改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为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需);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需)。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联合协议(如需);11.2.4分包意向协议(如需);11.2.5符合性审查资料;11.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如需);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1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2.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时间,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而引起的投标或响应无效的责任自负。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章(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诸暨市浣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41661900@qq.com)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15.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5.5投标文件如有补充、修改,备份投标文件应同步调整并再次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以最新备份投标文件为准。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4.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18.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因在线解密异常而导致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进行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将结果确认书面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23.2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采购人对合同内容负责。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由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方可签订合同。对于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购单位自行组织审查合同条款。25.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处理。25.5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当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6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签订并公告。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供应商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并组织重新采购。九、验收29.验收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相关费用原则上由采购人支付(采购需求另行规定的除外)。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为保障诸暨市2025年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现场会布置、推进会布置等重大项目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会务保障执行、会务布置等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执行相关的配套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服务要求及标准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二)、服务时间、地点和期限1、服务时间:2025年度(具体执行时间以采购人最终需求为准);2、服务地点:诸暨市。(三)、采购要求1、本次采购供应商必须完成所有采购内容,供应商须对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本次采购的服务所涉及的标准、规范、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3、供应商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4、供应商提供的成果应是无任何质量缺陷、技术成熟,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5、供应商须服从招标方工作安排,确保执行团队政治觉悟较高,工作纪律严明。(四)、项目内容序号分项会务布置名称单位最高限价(万元)备注1省“千项万亿”重大项目集中开工现场会布置1项86各分项会务布置具体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按实结算2项目谋划活动布置1项3四季度总结大会布置1项4其它事务1项(五)、供应商提供的主要工作量供应商应提供会务布置整体策划、创意设计、流程管控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及策划组织实施;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嘉宾邀请名单,负责嘉宾座位的安排工作;嘉宾及相关人员会务布置引导;以及会务布置活动的会场布置、物料制作、设施设备搭建、设备控制、速记、礼仪、主持、拍摄等保障服务。主要工作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会务布置整体策划、创意设计;2、座位安排工作;3、场地租赁、布置及会务布置配套设备搭建;4、物料制作及会务用品采购;5、保障人员及技术工作人员;6、活动全过程的组织;7、不可预计其他工作。说明:供应商应根据提供的完整策划和设计方案、落地执行方案、同声传译及陪同翻译方案等,自行细化服务事项,内容包含但不少于上述工作量,上述工作必须在开会前得到采购人的认可方可执行。(六)、服务内容和相关要求1、会务布置整体策划、创意设计根据会务布置总体要求进行整体策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会整体方案、会场管理方案、布置方案、后勤保障方案等。针对此项目的背景和主要工作量,负责做好会务布置期间整体流程的策划和组织执行实施,落实会场的总体布置和设备设施安排,并落实与会务布置有关的配套服务和现场管理,要求方案整体完善、合理,流程科学清晰、有亮点,视觉设计新颖创新、具有国际化和可操作性,并提供完整平面视觉方案。同时要求准备活动执行相关宣传品和配套物料,按照要求制作,并提供效果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主视觉:主视觉设计包含字体规范、基础元素、辅助图形、标准色及辅助色等,各类效果图呈现、衍生物品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议程折页、手提袋、海报、邀请函、证件、活动举牌、宣传品等);2)氛围布置:包含会场和住地沿路氛围,如大型立体标语、灯杆道旗、氛围旗、主视觉背景、LED大屏显示、签到背景、指示牌、氛围小景、文化展示布置、拱门造型等;3)相关会务资料:根据议程安排和人员数量,提供相应数量的参会会务资料;4)会务布置手册:根据议程安排和人员数量,提供相应数量的会务布置手册,内容包含活动内容整理,图片处理,创意设计并制作。5)数字运营工作,为本次会务布置定制数字化服务。2、座位安排工作3、场地租赁、布置及会务布置配套设备搭建场地租赁:1)会务布置场地至少满足会务布置规模要求,并符合提报的总体策划方案和总平面图;2)活动的所有公共区域都应便于残疾人使用;3)供应商在提供会场的同时,应提供相应的会务保障服务场地,包括但不限于指挥中心、媒体中心、值班保障室、会场工作间、接待咨询间等区域,数量不少于1间,保障场地的规划应体现在总体策划的总平面图中,同时供应商应在会务布置期间派专业人员驻点保障运维;4)做好会场内部氛围环境、导示等会场氛围布置搭建,如LED大屏显示的搭建和展示,会务布置标题及主体词的设计、指引牌等。5)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会务布置场地的搭建布置、彩排等产生的场租费;6)除场地租金外,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场地其他综合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空调、广告位、停车场、特装管理费、清洁费等;场地布置:1)要求整体美观大方并且符合相应搭建标准,提供设计方案、三维效果图及材质说明,并做好舞台、LED大屏显示系统、音频系统、灯光系统、环节道具的租用、定制、搭建及拆卸等内容,保证设备稳定,整体流畅;2)供应商对现场布置的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材料费、加工费、安装运输费、服务费和税费等所有费用。会务布置配套设备租赁:在征得采购单位的同意后,根据会务布置保障需求,租赁会务布置相关设备,如工作站、打印机、对讲机、硒鼓耗材等。5、保障人员及工作人员1)服务团队整体要求:应构建由足够数量的各类专业服务人员组成的项目服务团队为本项目服务,团队负责人应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文书写作、演讲汇报和综合协调能力,具有专业的会务策划、组织、操作与管理能力;具有承担相类似项目策划、执行、组织管理等经验;2)团队人员配置要求:要求团队组织架构安排合理,成员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岗位设置包括项目总负责人、活动组织策划、物料准备、活动执行、翻译陪同、与采购单位联络人员等,具体岗位名称及服务内容自拟),活动期间完全接受采购单位的工作安排,向采购单位汇报服务相关进展情况,并按活动需要随时增加配置有能力的工作人员,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开展;3)专业人员配置要求:包括各类技术人员等,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职称,资质证书;4)会务保障人员:提供会务相关保障人员,包括县级及以上电视台主持人、演艺人员、礼仪、速记和其他保障人员,其中县级及以上电视台主持人不少于1人、礼仪不少于12人;5)团队形象整体要求:要求各岗位人员着装统一,仪态大方、形象良好;6)活动期间各类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及实施方案。6、活动全过程组织7、制定各类管理保障方案1)包括迎送保障方案、人员服务保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并承诺配合采购人完成临建审批、消电检审批及风险评估等工作;2)配合采购人进行公安、消防、卫健、市场监督、应急等部门等工作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活动保障工作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