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面粉刷修复工程招标公告(运城学院2025)



项目概况
运城学院2025年学生公寓部分墙面粉刷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7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99002025BCS01015
项目名称:运城学院2025年学生公寓部分墙面粉刷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48254.46
最高限价(元):948254.4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采购包1

数量:

预算金额(元):948254.46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本次采购一个包,采购内容为运城学院2025年学生公寓部分墙面粉刷修复工程,包括:南风公寓2斋宿舍28间,房间墙面和顶面仿瓷涂料粉刷;光华公寓1斋宿舍126间,2斋宿舍114间,3斋宿舍114间,房间墙面和顶面仿瓷涂料粉刷;复旦公寓1斋356间,3斋223间房间墙面和顶面仿瓷涂料粉刷;光华公寓1、2、3斋楼道局部维修墙面仿瓷涂料粉刷;南风公寓2、3、4斋楼道局部维修墙面仿瓷涂料粉刷;南风公寓1、2、3、4、5斋卫生间墙面仿瓷涂料粉刷;复旦公寓1大厅连廊墙面仿瓷涂料粉刷;复旦公寓1、3楼道和自习室墙面仿瓷涂料粉刷;复旦公寓1、3楼梯间(1-6层)墙面仿瓷涂料粉刷;复旦公寓1、3(1-6层)卫生间墙面仿瓷涂料粉刷;复旦公寓1、3值班室墙面仿瓷涂料粉刷;南风公寓1、2、3、4、5斋值班室墙面仿瓷涂料粉刷;南风公寓2、3、4斋卫生间墙面局部维修仿瓷涂料粉刷;光华公寓1、2、3斋卫生间墙面局部维修仿瓷涂料粉刷;河东小区生化楼外墙涂料粉刷;门窗墙壁修补:复旦公寓、南风公寓、光华公寓。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完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原市南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西区16层会议室太原市南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西区16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80%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运城学院
地 址:复旦西街1155号
联系方式:0359-2513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中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南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西区16层
联系方式:0351-7025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有珠、吴丽琴、时敏楠、雷希希、史婧婧
电 话:0351-7025228

附件信息:

运城学院2025年学生公寓部分墙面粉刷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版).doc591.3K

清单-运城学院2025年学生公寓部分墙面粉刷修复.PDF409.7K

项目名称:运城学院2025年学生公寓部分墙面粉刷修复工程项目编号:1499002025BCS01015(SXZTGC2025-001)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运城学院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二五年六月1.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31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39第五章合同草案4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2第七章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1182.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运城学院2025年学生公寓部分墙面粉刷修复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2.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99002025BCS01015(SXZTGC2025-001)项目名称:运城学院2025年学生公寓部分墙面粉刷修复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948254.46最高限价(元):948254.46采购需求:本次采购一个包,采购内容为运城学院2025年学生公寓部分墙面粉刷修复工程,包括:南风公寓2斋宿舍28间,房间墙面和顶面仿瓷涂料粉刷;光华公寓1斋宿舍126间,2斋宿舍114间,3斋宿舍114间,房间墙面和顶面仿瓷涂料粉刷;复旦公寓1斋356间,3斋223间房间墙面和顶面仿瓷涂料粉刷;光华公寓1、2、3斋楼道局部维修墙面仿瓷涂料粉刷;南风公寓2、3、4斋楼道局部维修墙面仿瓷涂料粉刷;南风公寓1、2、3、4、5斋卫生间墙面仿瓷涂料粉刷;复旦公寓1大厅连廊墙面仿瓷涂料粉刷;复旦公寓1、3楼道和自习室墙面仿瓷涂料粉刷;复旦公寓1、3楼梯间(1-6层)墙面仿瓷涂料粉刷;复旦公寓1、3(1-6层)卫生间墙面仿瓷涂料粉刷;复旦公寓1、3值班室墙面仿瓷涂料粉刷;南风公寓1、2、3、4、5斋值班室墙面仿瓷涂料粉刷;南风公寓2、3、4斋卫生间墙面局部维修仿瓷涂料粉刷;光华公寓1、2、3斋卫生间墙面局部维修仿瓷涂料粉刷;河东小区生化楼外墙涂料粉刷;门窗墙壁修补:复旦公寓、南风公寓、光华公寓。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完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施工技术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项目地点:山西省运城市复旦西街1155号运城学院校本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2.3.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6月05日00:00至2025年06月12日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售价(元):02.4.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2.5.五、开启时间:2025年06月17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太原市南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西区16层会议室2.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7.七、其他补充事宜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须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办理供应商入驻。2.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运城学院地址:运城市复旦西街1155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0359-25131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中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西区16层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赵有珠、吴丽琴、时敏楠、雷希希、史婧婧电话:0351-7025228邮箱:sxztai@163.com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运城学院2代理机构山西中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运城学院2025年学生公寓部分墙面粉刷修复工程4项目编号1499002025BCS01015(SXZTGC2025-00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项目预算:948254.46元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否则响应无效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8成交供应商的确定þ 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 由评审小组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采购人确定9供应商应具备特殊的资格要求无10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部分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部分文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 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1.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1.2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1.3提供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5.1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5.2提供《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7.磋商保证金凭证或银行出具的担保函;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部分文件。11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部分文件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部分文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1.响应函(格式见第六章);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章);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5.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8.技术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9.业绩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10.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格式见第六章);11.项目经理和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格式见第六章);12.项目实施方案;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12相关附件无13项目其他要求1.¨是 þ否 接受联合体响应(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明确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部分占有一定的比例)2.¨是 þ否 接受合同分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14进口产品磋商文件注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如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加磋商,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进行评审。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15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1.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采用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3.磋商截止时间后,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无法接受响应文件。16磋商开启1.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的同一时间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1 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可远程使用编制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2 响应文件开启时,对线上操作过程不熟练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至解密,须自行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响应文件开启现场,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解密。如选择至响应文件开启现场、电脑及网络(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电脑及网络);如因供应商未携带CA数字证书、电脑及网络等所导致的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形,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供应商按顺序轮至解密响应文件时未解密的,其可待剩余供应商完成解密响应文件后解密其响应文件;当所有供应商完成解密且在解密时长30分钟内仍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3.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解密。17磋商评审补救措施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启动纸质开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应把磋商开启、评审结果上传至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因停电等客观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3)其他无法正常进行电子开评审的。1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9400元。19提交履约保证金¨是 þ否20现场踏勘¨是 þ否21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22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由 3 人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23成交服务费的支付成交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80%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24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节能产品凡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的货物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的予以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提供的货物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产品的予以优先采购。正版软件要求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信息安全产品货物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供应商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产品包装本项目 ¨是 þ否 涉及产品包装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供应商提供产品符合《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规定,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内产品,除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外,还要对满足上述政策性要求的报价叠加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采购货物中如含**********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2号公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投报产品须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依据《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检测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对此前已经获得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影印件或扫描件。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本项目 ¨是 þ否 涉及数据中心建设符合财库〔2023〕7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小企业本项目þ是 ¨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 ¨工业 þ建筑业 ¨批发业 ¨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 ¨仓储业 ¨邮政业 ¨住宿业 ¨餐饮业 ¨信息传输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山西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本项目适用于:¨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福利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本前附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3.0.2.一、总则3.0.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全过程。3.1.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山西中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小组评审、采购人确定,最终成交的供应商。2.6“工程”是指本项目运城学院2025年学生公寓部分墙面粉刷修复工程所涉及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7“货物”是指各种形态、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辅件配件、备品备件、软件、服务等标的物。2.8“服务”是指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由供应商承担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服务,包括技术指导、培训以及承诺的其他类似服务。2.9“产品缺陷”是指货物在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隐患或有碍产品使用安全和产品使用寿命等情形。2.10“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3.2.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3.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3.4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3.3.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4.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3.4.1.二、磋商文件3.5.6.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第五章合同草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第八章相关附件。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无效。3.6.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要求澄清,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提出澄清要求,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形式提出。7.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认为有必要给予澄清、修改以及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以补充公告的形式,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3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询问、澄清要求、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6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人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向所有已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3.6.1.三、响应文件3.7.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盖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8.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资格证明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所要求的技术及其服务规定的文件。相关附件部分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9.2响应文件编排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9.3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9.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审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否则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9.3.2响应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顺序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9.3.3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9.3.4供应商照搬照抄本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作无效响应处理。9.3.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该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3.6所有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响应资料将保密保存,但不返还。3.9.10.磋商保证金10.1磋商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山西中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51905707610902开户行行号:30816103902610.3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已缴纳磋商保证金。10.4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磋商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导致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5磋商保证金递交须知:(1)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可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供应商需从自身账户提交保证金,且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3)供应商在办理磋商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内填写本笔磋商保证金对应的项目编号。10.6磋商保证金退还:(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2)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10.7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10.11.报价11.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2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11.12.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12.13.响应文件的签署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封面下方以及其他要求盖章页加盖公章,同时在要求签字页签署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名章。3.12.1.四、响应文件的递交3.13.14.文件的加密按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要求加密。3.14.15.磋商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磋商截止时间后,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不再接受响应文件。3.15.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可以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将以最终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16.2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3.15.1.五、磋商开启仪式3.16.17.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17.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与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主持响应文件开启活动,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参加响应文件开启活动。17.2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启。17.3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17.4供应商未参加开启活动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7.5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3.16.1.六、磋商程序和要求3.17.18.组建评审小组1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审小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8.2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系统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18.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8.4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8.5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8.6无法及时补足评审小组成员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磋商。原评审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8.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审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18.8评审专家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18.9评审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评审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18.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报告。18.11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二)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三)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四)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五)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六)拒不履行配合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等法定义务;(七)以评审专家身份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公信力的活动。3.18.19.初步审核19.1评审小组将按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的规定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19.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9.3如果多个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一)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人候选供应商。(二)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技术需求书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19.4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的,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给供应商发出询标函。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交加盖公章的答复函。19.5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9.6评审小组应当对未通过初步审核的供应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告知。3.19.20.磋商(线上进行)20.1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0.2磋商时,评审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书面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事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组长将磋商事项的要求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给供应商发出磋商函。供应商在接到磋商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交加盖公章的回复函。20.3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0.4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0.5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包括书面承诺、书面补充文件及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0.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须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3.20.21.(二次)最后报价(线上进行)21.1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1.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另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第四项情形: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3.21.22.报价合理性审查最后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最后报价情况向评审小组通报。评审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评审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3.22.23.评审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3.2评审时,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3.3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23.24.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当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具体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4.25.评审过程保密响应文件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3.25.26.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响应文件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响应文件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3.26.27.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2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采购管理部门。3.26.1.七、签订合同3.27.28.成交通知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28.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最长不超过30日。29.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9.4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29.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28.1.八、成交服务费3.29.30.成交服务费收取30.1成交服务费用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标准文件具体计算方式如下。类型费率成交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3.29.1.九、保密和披露3.30.31.保密31.1评审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31.2评审小组、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31.3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承诺承担本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31.32.披露32.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2.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31.1.十、询问和质疑3.32.33.询问33.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章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3.2询问事项,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口头答复;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出询问函。采购代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3.33.34.质疑34.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评审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4.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3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质疑函内容包括: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34.4对磋商文件、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34.5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4.6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E.质疑答复人名称;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4.7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3.33.1.十一、违约处罚3.34.35.违约处罚35.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向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8)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9)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1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第(1)-(6)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成交无效。3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一致的);(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六)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4.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4.1.一、响应文件初审4.2.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提供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磋商当天由评审小组查询,未出现不符合的情形。7《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提供且格式、签署符合要求8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提供且格式、签署符合要求9磋商保证金凭证或银行出具的担保函提供并符合要求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资格评审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说明:(1)提供的复印件局部模糊不清晰、无法辨认,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件,以便核验,如无法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响应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4.3.2.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4.3.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审查标准1响应函提供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提供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提供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4报价一览表提供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照现行的《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等相关规定及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要求6商务条款响应表提供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7技术条款响应表提供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8其他对其他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1)不存在可选择投标方案的情形;(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3)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4)不符合政府采购国家强制性因素要求的条件。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评审小组各成员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列明具体原因,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说明: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审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9.5条规定的原则。4.5.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6.5.特别说明5.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5.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4.7.6.评审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并记录。4.8.二、评审办法4.9.1.评审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服务部分、技术部分。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每个评审因素的得分汇总,符合条件且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4.10.2.评审细则第一部分:价格部分(20分),由评审小组共同认定价格部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20%×100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20分第二部分:商务部分(20分),由评审小组共同认定供应商业绩1.供应商业绩部分(15分)同类项目案例是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为准,以同一工程的合同(协议书)、中标(成交)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三项内容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磋商截止日前近三年(2022年5月1日至今)签署的同类项目,每有一个同类项目案例得3分,满分15分。注:竣工验收证明:验收证明中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公章。15分项目经理业绩2.项目经理业绩部分(5分)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年5月1日至今)每承担过一项同类工程得1分,最高得5分;注:(1)以同一工程的合同(协议书)、中标(成交)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为准。(2)提供的资料中须体现项目经理的名字,项目经理与供应商业绩不重复计分。5分第三部分:技术部分(60分),由评审小组各自认定技术部分1、项目施工方案(10分)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详实可行,重点难点分析细致全面,技术措施到位、有很强的针对性,完全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需要,得10分;方案内容较完整、较合理可行,重点难点分析较全面,能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需要,针对性较强,得8分方案内容较完整、较合理可行,重点难点分析有欠缺,基本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需要,但针对性有欠缺,得6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施工方案,与现场实际情况结合不够紧密,细节需完善,得4分;方案内容不够全面、缺乏可行性、存在缺陷,难以满足工程需要,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0分2、施工工期、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5分)提供了内容完整、合理可行、详实的施工进度计划,及与施工进度计划相适应的工期保证措施,针对性强,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得5分;提供了内容完整、合理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工期保证措施与施工进度计划基本相适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但针对性需加强,得3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与本项目实际情况结合不够紧密,细节待完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3、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5分)提供了内容完整、合理可行的的质量管理目标,及与质量管理目标相适应的保证措施,针对性强,得5分;提供的质量管理目标符合本项目需求,其相应的保证措施完整可行,但针对性需加强,得3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质量管理目标及保证措施,与本项目联系不够紧密,细节也待完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4、施工机械的配备和施工人员配备(10分)①提供了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与施工进度计划相适应的施工机械的配备计划,针对性强,得5分;提供的施工机械符合本项目需求,但针对性需加强得3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配备计划,细节待完善,得1分;配备计划缺乏可行性、有缺陷或未提供相应内容,得0分。②提供了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与施工进度计划相适应的施工人员配备计划,针对性强,得5分;提供的施工人员配备符合采购需求,但针对性需加强得3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配备计划,细节待完善,得1分;配备计划缺乏可行性、有缺陷或未提供的不得分。10分5、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8分)提供了内容完整、合理可行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针对性强,得8分;提供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符合施工需求,其相应的措施完整可行,但针对性需加强,得6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措施,细节待完善,得4分;措施缺乏可行性、有缺陷,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8分6、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8分)提供了内容完整、合理可行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得8分;提供的处理措施、预案符合实际需求,其相应的措施完整可行,但针对性需加强,得6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措施,细节待完善,得4分;措施缺乏可行性、有缺陷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8分7、各单位组织协调与配合保证措施(6分)提供了内容完整、合理可行的组织协调与配合保证措施,针对性强,得6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措施,细节待完善,得4分;措施缺乏可行性、有缺陷,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分8、关键部位施工方法(4分)包含但不限于关键部位施工方法明确、切实可行。从与本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程度进行评价,与本项目完全结合4分、基本结合2分、一般结合1分进行评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分9、提高工程质量的合理化建议(4分)对本项目理解透彻,建议可执行性强,与本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程度进行评价,与本项目完全结合得4分、基本结合得2分、一般结合得1分进行评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分5.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5.1.一、项目概况运城学院2025年学生公寓部分墙面粉刷修复工程包括:(1)南风公寓2斋宿舍28间,房间墙面和顶面仿瓷涂料粉刷;(2)光华公寓1斋宿舍126间,2斋宿舍114间,3斋宿舍114间,房间墙面和顶面仿瓷涂料粉刷;(3)复旦公寓1斋356间,3斋223间房间墙面和顶面仿瓷涂料粉刷;(4)光华公寓1、2、3斋楼道局部维修墙面仿瓷涂料粉刷;(5)南风公寓2、3、4斋楼道局部维修墙面仿瓷涂料粉刷;(6)南风公寓1、2、3、4、5斋卫生间墙面仿瓷涂料粉刷;(7)复旦公寓1大厅连廊墙面仿瓷涂料粉刷;(8)复旦公寓1、3楼道和自习室墙面仿瓷涂料粉刷;(9)复旦公寓1、3楼梯间(1-6层)墙面仿瓷涂料粉刷;(10)复旦公寓1、3(1-6层)卫生间墙面仿瓷涂料粉刷;(11)复旦公寓1、3值班室墙面仿瓷涂料粉刷;(12)南风公寓1、2、3、4、5斋值班室墙面仿瓷涂料粉刷;(13)南风公寓2、3、4斋卫生间墙面局部维修仿瓷涂料粉刷;(14)光华公寓1、2、3斋卫生间墙面局部维修仿瓷涂料粉刷;(15)河东小区生化楼外墙涂料粉刷;(16)门窗墙壁修补:复旦公寓、南风公寓、光华公寓。5.2.二、商务要求1、建设地点:山西省运城市复旦西街1155号运城学院校本部。2、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完工。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施工技术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4、质量保修期: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5、付款方式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80%。审计完成后中标单位缴纳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校方收到质保金后一次性支付剩余结算价款。一年质保期满后校方验收完成后退回质保金至中标单位。结算金额只打入中标单位的对公账户。6、结算方式1.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工程量根据最终的工程确认单确认,单价执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2.关于变更估价:(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执行2018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一《太原市修缮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等预算定额,材料价格执行运城市2025年第期(根据合同签订时间所属时间)造价信息材料指导价及市场价(投标当期),重新组价计入结算。5.3.三、技术要求5.4.(一)一般要求1.工程说明1.1工程概况运城学院2025年学生公寓部分墙面粉刷修复工程,包括:南风公寓2斋宿舍28间,房间墙面和顶面仿瓷涂料粉刷;光华公寓1斋宿舍126间,2斋宿舍114间,3斋宿舍114间,房间墙面和顶面仿瓷涂料粉刷;复旦公寓1斋356间,3斋223间房间墙面和顶面仿瓷涂料粉刷;光华公寓1、2、3斋楼道局部维修墙面仿瓷涂料粉刷;南风公寓2、3、4斋楼道局部维修墙面仿瓷涂料粉刷;南风公寓1、2、3、4、5斋卫生间墙面仿瓷涂料粉刷;复旦公寓1大厅连廊墙面仿瓷涂料粉刷;复旦公寓1、3楼道和自习室墙面仿瓷涂料粉刷;复旦公寓1、3楼梯间(1-6层)墙面仿瓷涂料粉刷;复旦公寓1、3(1-6层)卫生间墙面仿瓷涂料粉刷;复旦公寓1、3值班室墙面仿瓷涂料粉刷;南风公寓1、2、3、4、5斋值班室墙面仿瓷涂料粉刷;南风公寓2、3、4斋卫生间墙面局部维修仿瓷涂料粉刷;光华公寓1、2、3斋卫生间墙面局部维修仿瓷涂料粉刷;河东小区生化楼外墙涂料粉刷;门窗墙壁修补:复旦公寓、南风公寓、光华公寓。1.2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运城学院1.3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1.4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1.5承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磋商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磋商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1.6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工程的资料和信息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和客观的,发包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但承包人据此作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2.承包范围2.1本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运城学院2025年学生公寓部分墙面粉刷修复工程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2.2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2.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合同附件二“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3.工期要求3.1合同工期本工程合同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承包人在报价一览表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3.2关于工期的一般规定3.2.1承包人在报价函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之间发生矛盾或者不一致时,以承包人承诺的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通用合同条款第11.1款约定的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3.2.2如果承包人在报价一览表中承诺的工期提前于发包人在本工程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工期,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制定相应的工期保证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磋商总价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不会因此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性质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4.质量要求4.1质量标准合格。4.2特殊质量要求有关本工程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5.适用规范和标准5.1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5.1.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标准和规范等的名录见本章第三部分。5.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第15条的约定办理。5.2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适用本工程的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见第二部分。6.安全文明施工6.1安全防护6.1.1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9.2款的约定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6.1.2其他:/6.2文明施工6.2.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义务,确保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专款专用。6.2.2文明施工方面的其他要求:/7.治安保卫7.1施工场地(现场)治安管理计划的要求:/7.2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要求:/7.3治安保卫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8.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8.1发包人特别提醒承包人注意以下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保护:/8.2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的其他要求/9.样品和材料代换9.1本工程需要承包人提供样品的材料和工程设备:/9.2材料代换如果任何后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等禁止使用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当按本款约定的程序使用其他替代品来实施工程或修补缺陷。监理人对使用替代品的批准以及承包人据此使用替代品不应减免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10.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10.1本工程需要进口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0.2上述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进口、报关、清关、商检、境内运输(包括保险)、保管的责任以及费用承担方式划分如下:/12.试验和检验12.1本工程需要承包人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如下:/12.2本工程需要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如下:/13.计日工13.1关于计日工的其他约定:/14.其他约定其他约定内容:/5.5.(二)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1.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如下:/1.2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选型允许的偏离如下:序号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技术指标允许偏离范围备 注1无无无无2无无无无3无无无无1.3本工程施工现场所用混凝土或砂浆的供应方式为商砼。2.特殊技术要求2.1除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外,本工程的特殊技术要求如下:/3.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3.1本工/程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及相应使用和操作说明如下:/4.其他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5.6.四、工程量清单:另附5.7.五、图纸:无6.第五章合同草案6.1.合同主要条款(以最终签订为准)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通过XXXX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计划书:XXXX)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XXXX。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1)包括但不限于XXXX,具体内容以本次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其中,未纳入本次磋商范围内容及其施工界面划分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2)可能出现的修改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以及根据发包人明确指令需在磋商范围外增加的工程量及磋商范围内减少的工程量。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合同金额与合同价格形式1.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整(¥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2)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3)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中标通知书(如有);3.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4.询标纪要及有关承诺附件(如有);5.响应函及附件;6.除响应函及附件外的其他磋商响应文件;7.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件;8.本合同通用条款及附件;9.技术标准及规范;10.施工图纸(如有);11.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2.工程质量保修书;13.其他文件(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XXXX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伍份,承包人执叁份。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代表签名(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名(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税号:税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执行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中标通知书(如有);3.询标纪要及有关承诺附件(如有);4.响应函及附件;5.除响应函及附件外的其他磋商响应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件;7.本合同通用条款及附件;8.技术标准及规范;9.施工图纸(如有);10.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1.工程质量保修书;12.其他文件(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文件,建设部(或专业部门)规章及山西省现行的其它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建设部、山西省以及相关行业现行的有关建筑工程的规范、规程、标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中标通知书(如有);3.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4.询标纪要及有关承诺附件(如有);5.响应函及附件;6.除响应函及附件外的其他磋商响应文件;7.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件;8.本合同通用条款及附件;9.技术标准及规范;10.施工图纸(如有);11.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2.工程质量保修书;13.其他文件(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发包人要求和政府规定提供的其他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发包人提出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的图纸由承包人提供。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XXXX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车辆进出按XXXX相关规定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利用现有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如需新建,承包人自行建设,并承担费用,不得影响单位正常工作。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5%;调整合同价格的修正时间:在工程结算审核时调整(计算方法参照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施工现场管理;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项目审批、设计及项目所需的各类检测、施工、采购、验收移交、质保服务等各阶段的协调管理工作。凡涉及设计变更、工程量确认、工期签证、材料(设备)价格、用材、追加工程款、停复工令、工程索赔、经济补偿等可能影响工程价款或工期的签证,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实质性变更文件,需经发包人书面同意(须发包人派驻的发包人代表签字并经发包人按其单位内部审批流程加盖发包人公章)后,该签证才有效。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7天内。2.4.2提供施工条件(1)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除通用合同条款第2.4.2条规定外,开工日3天前,由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好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开工前3天,完成施工现场的校验;开工前7天,完成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2)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①正常施工所需的电源、水源已由发包人在开工前安装至施工现场边缘。②施工用电:施工场内临时低压接电及线缆铺设费用要求承包人自理并包括在合同价中。③施工用水:施工场内临时用水接水管铺设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并包括在合同价中。④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工程结算时按最终结算审定金额的0.4%结算水电费。⑤用电与用水高峰期时供应不足由承包人自行设法解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支付相关费用。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招标核准登记时已提供。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①开竣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材料报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相关检测报告(上述资料需装订成册);②工程结算书、经发包人签发的工程变更联系单(上述资料需装订成册);③竣工图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一式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的竣工资料需胶印装订成册并附光盘(含影像资料、图片等)、竣工图(含CAD)。(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承包人在工程实施期间应对发包人提供的各项水电设施等进行必要的保护,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报价中。若由于承包人未能妥善保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b.协助发包人避免合同文件各个部分之间的差异可能给工程带来的任何损失是承包人的义务,承包人故意隐瞒或不及时向发包人通报此类较为明显的差异,承包人应自费纠正或消除此类差异给工程带来的影响。c.承包人在施工中,有责任配合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有关单位进行本工程有关的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并不得提出任何费用要求。d.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单位的相关规定并接受单位的管理,如由于承包人违反单位规定或不接受单位的管理,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由此引起的损失,因由承包人承担。e.承包人有责任维护发包人的形象,若由于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而造成发包人被他人索赔,发包人保留向承包人索赔的权利。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及成本控制。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满足项目施工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由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若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导致工程质量、进度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按人民币1000元/次从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不准任意更换项目经理,特殊情况要求更换的项目经理的,须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按照5000元/人次在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项目经理不能胜任本项目工作,发包人要求更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按照5000元/人次在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生效后7天内。3.3.2承包人需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继任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不得低于原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能胜任本项目工作,发包人要求更换的,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按照500元/人次在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不准任意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特殊情况要求更换的,须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的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按照500元/人次在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若因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的,按300元人民币/人次在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发生时双方协商确定。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人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9]1号文)执行,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非法分包,如发现擅自分包,除立即取消分包人的分包资格外,发包人还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预付款担保;如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预付款担保额的,承包人还应当对超过部份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从进场施工开始至交工出场。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的形式:。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负责本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控制,做好合同管理及信息管理,协调发包人、承包人关系。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依据监理合同,但涉及设计变更、工期顺延、材料价格、用材、追加工程款、经济补偿等可能影响工程价款或工期的签证需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或经发包人签证后,该签证才有效。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详见监理合同。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前,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国家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装修范围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甲醛、苯、TVOC等指标),如检测不合格,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返工,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明确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隐蔽工程必须做好影像资料收集、整理。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定达到“合格”标准。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遵守单位的相关规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另行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省、市及地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随时接受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发包人在进行巡查时发现工程质量或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达不到要求,第一次发现给予承包人警告并责令整改,二次及以上发现承包人应立即整改并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承包人按人民币二万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被媒体曝光,视情节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二至五万元违约金。(2)承包人应对进度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持证上岗,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3)承包人应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施工中若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发包人有权提出整改,承包人必须整改到位。(4)安全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承包人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事故,承包人应及时上报发包人,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非承包人原因除外)。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死亡事故,由承包人负全责,且必须在事发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24小时内按事故等级通报上级,并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等各类事宜,否则发包人有权直接处理,相关费用在预付款担保(或工程款)中直接扣除。(5)做好文明施工,做到施工与单位正常工作区域相隔离,做好临时围护。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包含在合同价内。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提供。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接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批复。(发包人、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确认只是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可行性的确认,并不是对所涉费用的确认,也不免除承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承担的全部责任)。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批复。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延误;②其他:/。(2)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具体开、停和复工的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的签证为准,如工程前期滞后、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关键线路进度,工期顺延由承包人申请监理审核后报发包人签证为准。除经监理和发包人联系单签证同意外,工期一律不得顺延。承包人在磋商时已充分考虑各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周边环境、停电停水、物价波动、气候因素等)影响,保证工程连续施工,以上费用已含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凡由于承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不能顺延,由此引起的赶工措施等费用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但费用不予补偿。(3)工程延期的审批:必须是非承包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才可以考虑是否受理承包人的延期申请;若只是局部工程受到影响,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方案予以弥补,而不能影响工程的总工期。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按人民币贰仟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日最高气温达到40度及以上的天气;(2)启动台风橙色及以上的预警的天气;(3)启动防汛预案一级响应的天气;(4)启动防冻预案一级响应的天气。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采购前由发包人确认。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所有试车费用承包人已包含在合同价中。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的,应承担为恢复原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及其他损失。因此而延误工期的,承包人应依据本合同专用条款第7.5.2之规定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采购人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因此而延误工期的,承包人应依据本合同专用条款第7.5.2之规定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确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确定。(3)仅调整主要材料的,则仅调整材料之间的当期信息价差价;(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以下口径重新组价并下浮后的综合单价确定【下浮率=(1-成交价/磋商最高限价)*100%】:套用山西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及计价规则(2018版);主材有投标价的按投标价;主材没有投标价的,参考施工同期本省建设工程信息(正刊)计算;信息刊物上都没有的主要材料,参考市场价并由发包人签证确认;人工、取费按投标报价口径计取。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分项工程内容均应计入综合单价报价,若承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计算表及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没有详尽分析的,发包人将对实际未实施的分项工程予以扣除,扣除部分的价格参考前述“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约定条款”,结合投标报价水平确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所有暂估价项目深化方案需经发包方、设计确认后方可实施。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除不可抗力外的各种自然灾害;(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当引起的责任;(3)采购文件或工程量清单明示要求报价的内容而承包人未予报价的,将被认为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合同价款不再增加;(4)工程要素涨价风险;(5)承包人对工程现场环境以及发包人提供的采购文件、图纸等资料作出错误的推论、理解而导致的报价失误;(6)采购文件约定的工程量清单数量误差引起的综合单价成本差异;(7)施工组织措施费和技术措施费在成交以后,无论现场施工条件如何变化、设计如何变更、也无论工程量增减的幅度如何,均不再调整;(8)施工期间停水、停电引起的费用增加;(9)清单描述中有按图集或规范施工的,综合单价必须满足规范和图集要求,综合单价不作调整;(10)所有采购文件或工程量清单明示要求报价包干或费率包干(指规费、税金、意外伤害保险费、总承包服务费)的内容;(11)施工图虽未明确表示但按国家规范必须实施的内容;(12)除本条明确允许调整内容以外的其他风险因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上风险范围之内费用已由承包人自行预测并计入合同价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工程量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计算规则计算。合同价格参照本合同第10.4.1条执行。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1)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按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规范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补充规定执行。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80%。审计完成后中标单位缴纳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校方收到质保金后一次性支付剩余结算价款。一年质保期满后校方验收完成后退回质保金至中标单位。结算金额只打入中标单位的对公账户。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7天。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开具收款发票后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条款执行。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1)本工程在施工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进行竣工验收。(2)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成,发包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总验收。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承担违约责任,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范围相一致,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工程审计结束后30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竣工结算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应缴纳的质量保证金等;(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价款。(5)本工程结算造价以第三方咨询机构的最终审计结果为准,发包人根据国家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审计部门审定的价款进行结算,与承包人办理最终价款结算手续。(6)发包人、审计部门应在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提供完整结算资料以及具备其它结算条件后及时按有关规定核实承包人递交的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但并不受通用条款所述的时间约束。(7)结算审核(发包人初审及第三方咨询机构终审)时审查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按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计取,其中核增额和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支付。结算价款最终经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支付。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开具收款发票后支付。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叁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7天。(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执行。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审定金额);(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承包人缴纳。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工程移交后,如发包人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有权要求承包人及时维修。承包人不及时维修的,发包人有权代为扣除该保修金用于维修以及支付发包人的维修管理费用(按维修费用的15%计算)。(2)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如本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系由承包人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包括甲供材料)引起的,发包人有权无限期追索,承包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执行。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重新采购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必须及时改正并承担相应损失;(2)工程经验收,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合格”标准的,由承包人负责整改直至通过验收,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因此而造成延误的,承包人应依据本合同专用条款第7.5.2之规定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3)工程经承包人的全面整改后,仍然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发包人在工程款中扣除,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整改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工程保维修责任。(4)承包人违反通用条款第8.9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及时停止撤离,并承担相应损失。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费用另行约定,由发包人承担。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为本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设备及第三方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人员、财产等意外伤害、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9.争议解决19.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19.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9.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9.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其他补充事项的约定20.1工期要求的其他约定20.1.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与发包人委托的设备安装单位配合协调工作,因协调配合不当引起的工期等所有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20.1.2如承包人认为发生了可顺延工期情形的,承包人必须于工期延误情形发生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顺延工期申请,经发包人签证后按发包人签证的工期顺延。承包人逾期未申请顺延工期的,工期不予以顺延。实际施工期限超过原定工期时,承包人应依据本合同专用条款第7.5.2之规定承担迟延履行的责任。20.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其他约定20.2.1承包人与发包人应签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且必须按照山西省及发包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准化工地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费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足额投入,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该项费用。20.3合同价款的其他约定20.3.1本合同价中已包含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成品保护费、赶工措施费、设备安装配套费、检测、监测、质检等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20.4其他方面的约定20.4.1磋商响应文件中一切有悖于磋商文件的条款为无效条款;磋商响应文件中承包人单方面设置的限制发包人的条款和内容均为无效内容;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在磋商文件约定内容之外的与费用、进度、质量、索赔等有关的制约性内容均无效。20.4.2如承包人在磋商时选择的备选材料设备品牌不在发包人推荐范围内,其材料设备进场前必须报发包人、监理审核,经审核如存在材料不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则发包人有权在发包人推荐的范围内任意选择或社会上相关产品进行指定,且价格不予调整。20.4.3承包人应充分响应本省政策及运输路线经过地政府关于工程运输车安全整治有关问题的相关意见,落实好工程安全运输责任制。20.4.4第三方咨询机构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进行审核(计)时,承包人必须根据发包人及第三方咨询机构的要求履行配合义务,第三方咨询机构在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后两个月内提出咨询意见,因承包人不配合第三方咨询机构,导致第三方咨询机构无法及时完成造价审核(审计)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以此要求发包人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20.4.5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补充本合同内容的,不受本条款限制,补充合同或工程联系单等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内容为准。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签订就[项目采购-项目名称_7]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质量和材料质量承担免费保修义务,避免出现任何质量劣化现象。具体保修内容为:。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情况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伍年;3.装修工程为贰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6.其他约定:。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必须在接到报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1、在甲、乙双方工程结算时,乙方按结算审定金额的1.5%缴纳质量保修金;2、在质量保修期内,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3、质量保修期满,经复验合格,甲方无息返还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1.乙方在保修期间进出单位的所有维修人员,应遵守单位的各项规定。2.乙方在保修维修施工中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3.乙方提供的保修施工方案需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责任由乙方承担;4.乙方应进行现场保护并做好标识,施工期间及完工后及时清运施工垃圾。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附件2建设工程廉洁协议书甲方(发包人):乙方(承包人):工程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名称_6]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政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订立本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有个人支付的费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八、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高档娱乐性场所。十、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十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政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十二、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十三、严格执行***下发的中纪发【2007】7号《******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十四、本廉政协议作为工程承发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承发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附件3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甲方(发包人):乙方(承包人):工程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名称_8]为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按《XXXX管理办法》和《XXXX办法》(号)规定,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如下:一、发包人在施工开始前向承包人提交必要的施工场地,明确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其相关文件报发包人备案。二、发包人应积极组织和督促承包人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承包人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三、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个人应给予表彰和物资奖励。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发出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安全生产、文明等创优达标活动中不积极配合的,发包人有权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四、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发包人派员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发包人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对责任单位以按责任违约给予一次性经济的处理。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按约定扣除。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承包人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的约定: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度以及本工程施工合同执行。五、承包人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市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99)79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六、承包人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七、承包人进入工地后应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根据建设部办公厅2000年10号文件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即施工人员超过50人的工地必须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地,必须配置2-3名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将名单报发包人备案。承包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奖惩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八、承包人对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施工的外市特殊作业人员,还必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审证教育,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九、承包人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十、承包人应主动接受发包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发包人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发包人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发包人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十一、在施工现场或施工作业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由承包人承担处理和所有的经济赔偿责任。承包人须妥善处理事故,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按规定时限向当地安监等相关政府部门报告,并立即报告发包人,不得迟报瞒报。发包人应积极配合处理。十二、承包人须参加由发包人召集的每周一次的工程工作列会,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等情况向会议进行汇报,并接受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安全检查。十三、承包人不准将工程项目进行整体转包。十四、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在施工过程中或施工现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处理和所有的经济赔偿责任,承包人须按规定将事故发生情况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并立即报告发包人。发包人积极协助处理。十五、承包人须为施工作业人员缴纳相关保险,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将缴纳保险凭证复印件交发包人。十六、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十七、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在工程承包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承包合同期满,本协议终上。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附件4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甲方(发包人):乙方(承包人):工程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名称_9]为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明确在文明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并签订如下协议。一、双方同意在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致,“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宗旨。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文明施工。二、双方要认真贯彻”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实施,地**府监督”的文明施工原则。现场由甲方代表牵头,建立参方共同参与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争创文明工地。甲方按合同有关要求,及时拨付有关费用并按市有关创建文明工地的规定,组织、指导、检查、考核、和开展选评工作,创建活动的实施由乙方负责。三、乙方应遵守如下规定:1、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文明施工实施方案,在开工前5日内,将文明施工实施方案报甲方和市安全监督部门备案。2、乙方按有关规定专项包干使用文明施工费,不得挪作他用。3、工地应设置专职文明施工安全员,做到佩证上岗、动态管理,及时收集、记录、整理、管理台帐等技术资料。4、施工现场应按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要求,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并达到下列要求:(1)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分隔。(2)施工区域内应设置能保证施工安全的夜间照明和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3)各类材料、机具设备按工地总平面图的布置,在固定场地整齐堆放,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4)其他要求:5、工地民工宿舍应符合卫生要求和居住条件,地面应用砼硬化,照明电线敷设应符合规范,不得任意拉线接电。宿舍应保持整洁有序,不得男女混杂居住及居住与施工无关的人员。6、施工现场设有食堂的,应符合职工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并配备冷冻、冷藏设备,其位置应远离厕所、垃圾容器等污染源,炊事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及岗位培训合格证。施工单位有义务避免发生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施工现场应设置茶桶、保障茶水供应。7、建筑垃圾和其他散体物料装运应实行车辆密闭式运输,冲洗干净后出场,运输过程中严禁沿途抛、洒、滴、漏。8、乙方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工地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重点部位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9、遵守建设地的现场管理要求。10、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遵守下列规定:(1)完善技术和操作管理规程,确保防汛设施和地下管线通畅、安全。(2)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噪声。(3)设置各种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废弃物、杂物影响周围环境,伤害过往行人。(4)随时清理建筑垃圾,控制工地污染。(5)控制夜间施工作业,确需夜间作业的,必须事先向环保部门申办《夜间施工许可证》。(6)运用其他有效方式,减少施工时对市容、绿化和环境的不良影响。(7)遵守交通管理规定,不得使用人力车、三轮车向场外运输建筑垃圾、废土、物料。11、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在城市道路、河道、绿化带、空旷地带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内。(2)施工中不得随意丢弃废物、旧料和其他杂物。(3)施工中应注意清理施工场地,做到随做随清。(4)其他:12、乙方应确保工地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安全。施工中造成沿线单位、人员的出入口障碍和道路交通堵塞,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13、施工中造成下水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立即疏浚或修复;对工地周围的单位及人员财产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四、甲方对乙方开展创建文明土地的工作要经常性地给予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对乙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并有权对乙方责任违约,按约定办法进行经济处理。违反约定的责任处理办法:凡乙方整改不力,逾期不改的,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承包商一次性的经济处理(100-5000元人民币)。五、因乙方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被地**府有关部门查获而受到的经济处罚,以及由此而使甲方受到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六、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有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内容、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审小组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二○二五年月日目录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资格证明文件7.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7.2.1.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7.2.2.1.2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7.2.3.1.3提供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7.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人名称)我方参加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成交,我方将按响应文件及磋商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磋商/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7.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人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成交,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7.5.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磋商/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7.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7.6.1.5.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而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磋商/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7.6.2.5.2提供《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人名称)到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我公司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已经清楚了解本次项目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存档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按采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墙面粉刷修复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