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监测、应急及预警平台2025年建设招标公告(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2025)
云南省辐射环境监测、应急及预警平台2025年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云南省辐射环境监测、应急及预警平台2025年建设项目
采购单位
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
行政区域
省级
公告时间
2025-06-0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06-04 06:00:00至2025-06-11 23:59:00每日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06-16 09:0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沙河路中铁云时代广场金地6楼607开评标室3
预算金额
¥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侍文凡、沈冲、谭昕、周海芳、郎婷、刘柏元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8105375、0871-68215086
采购单位
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西园南路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4161008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沙河路中铁云时代广场金地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8105375、0871-68215086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辐射环境监测、应急及预警平台2025年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16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5-C3-03058-YNJH-0049
项目名称:云南省辐射环境监测、应急及预警平台2025年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50
最高限价(万元):50
采购需求:1标段:建设云南省辐射实验室LIMS系统,需从国家系统回流数据,通过制定数据接口规范、清洗转换规则和标准化流程,确保回流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安全性;同时,构建本地化数据库,支持项目登记、样品管理、检测分析等全流程管理,提升省级辐射实验室的工作效率,为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和决策提供实时数据支持,满足云南省的特定需求和应用场景。 2标段:对云南省辐射实验室LIMS系统的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理。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9月底之前完成验收。 标段2: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无;(1)云南省辐射环境监测、应急及预警平台2025年建设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监理服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2】 (1)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成果等必须质量合格,来源合法,并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的起诉。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6-04 06:00至2025-06-11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jhgc.html,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后需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注: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情况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 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jhgc.html。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1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06-1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沙河路中铁云时代广场金地6楼607开评标室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云南省辐射环境监测、应急及预警平台2025年建设项目:保证金金额:49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6-16 09:00(2)监理服务:保证金金额:1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6-16 09:00 其他:1.开标方式:“政采云”平台网上开标; 2.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 2.1 磋商保证金缴纳金额:1标段:4900元;2标段:100元。 2.2 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磋商保函(保险)收据》,办理形式如下: ①保证金以电子保函(保险)形式提交的,请将电子原件发送至775701402@qq.com邮箱并获取《磋商保函(保险)收据》; ②保证金以纸质保函(保险)形式提交的,可通过邮寄或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办理《磋商保函(保险)收据》(邮寄信息:昆明市五华区沙河路中铁云时代广场金地6楼 侍文凡 0871-68105375 ) 友情提醒:请供应商充分考虑办理保函(保险)收据所需时间,谨防响应无效。 账户名: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人民西路支行; 账 号:24016301040002739。 2.3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
地址:昆明市西园南路27号
联系方式:0871-64161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沙河路中铁云时代广场金地6楼
联系方式:0871-68105375、0871-682150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侍文凡、沈冲、谭昕、周海芳、郎婷、刘柏元
电 话:0871-68105375、0871-68215086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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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云南省辐射环境监测、应急及预警平台2025年建设项目磋商文件.rar
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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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辐射环境监测、应急及预警平台2025年建设项目项目编号:YNJH2025028(1标段)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9第四章采购需求....................45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4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6第一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云南省辐射环境监测、应急及预警平台2025年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6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JH20250282.项目名称:云南省辐射环境监测、应急及预警平台2025年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50万元(其中1标段:49万元;2标段:1万元)。5.采购需求:1标段:建设云南省辐射实验室LIMS系统,需从国家系统回流数据,通过制定数据接口规范、清洗转换规则和标准化流程,确保回流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安全性;同时,构建本地化数据库,支持项目登记、样品管理、检测分析等全流程管理,提升省级辐射实验室的工作效率,为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和决策提供实时数据支持,满足云南省的特定需求和应用场景。2标段:对云南省辐射实验室LIMS系统的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理。6.合同履行期限:1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9月底之前完成验收。2标段: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止。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供应商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对承接主体的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2.1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成果等必须质量合格,来源合法,并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的起诉;3.2.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评标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3.2.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声明函);3.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06:00至23:59(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线上获取。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jhgc.html,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后需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注: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情况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jhgc.html。(1)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处理。(2)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沙河路中铁云时代广场金地6楼607开评标室(网上开标)。(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云南省省级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五、开启时间:2025年6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沙河路中铁云时代广场金地6楼607开评标室。注: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远程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6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后果自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政采云”平台网上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2.1磋商保证金缴纳金额:1标段:4900元;2标段:100元。2.2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磋商保函(保险)收据》,办理形式如下:①保证金以电子保函(保险)形式提交的,请将电子原件发送至775701402@qq.com邮箱并获取《磋商保函(保险)收据》;②保证金以纸质保函(保险)形式提交的,可通过邮寄或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办理《磋商保函(保险)收据》(邮寄信息:昆明市五华区沙河路中铁云时代广场金地6楼侍文凡0871-68105375)友情提醒:请供应商充分考虑办理保函(保险)收据所需时间,谨防响应无效。账户名: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人民西路支行;账号:24016301040002739。2.3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园南路27号联系人:何老师联系方式:0871-641610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沙河路云时代广场金地6楼联系人:侍文凡、马素蓉、周海芳、郎婷、莫玉婷、谭昕、沈冲、刘柏元联系方式:0871-68105375、0871-6821508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侍文凡、马素蓉、周海芳、郎婷、莫玉婷、谭昕、沈冲、刘柏元电话:0871-68105375、0871-6821508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采购人信息名 称: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园南路27号联 系 人:何老师联系方式:0871-641610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沙河路云时代广场金地6楼联 系 人:侍文凡、马素蓉、周海芳、郎婷、莫玉婷、谭昕、沈冲、刘柏元联系方式:0871-68105375、0871-68215086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 2.5项目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9月底之前完成验收。★运维服务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服务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时分考察地点:/。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召开地点:/。4.1.3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3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5项中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公章。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须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2)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落款时间须在开标前三个月内。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2项中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公章。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缴款证明;或成立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2项中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公章。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见2.2项。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供应商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对承接主体的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2.1 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成果等必须质量合格,来源合法,并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的起诉;3.2.2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评标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3.2.3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声明函);3.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2磋商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1)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包含利润、人工费、管理费、风险费、培训费、技术支持、升级维护、保险费、差旅费、税收、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及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采购需求和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和本项目所必须发生的费用。(2)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4900元。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磋商保函(保险)收据》,办理形式如下:①保证金以电子保函(保险)形式提交的,请将电子原件发送至775701402@qq.com邮箱并获取《磋商保函(保险)收据》;②保证金以纸质保函(保险)形式提交的,可通过邮寄或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办理《磋商保函(保险)收据》(邮寄信息:昆明市五华区沙河路中铁云时代广场金地6楼 侍文凡 0871-68105375)。由于到账时间或提交晚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供应商将保函(保险)原件扫描件和《磋商保函(保险)收据》编入响应文件对应位置。友情提醒:请供应商充分考虑办理保函(保险)收据所需时间,谨防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接收信息:开 户 名: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人民西路支行开户帐号:24016301040002739注:在转账单据内注明:“保证金YNJH2025028 标段”字样。磋商保证金退还:(1)未成交的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无息退还磋商保证金。(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无息退还磋商保证金。(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4)终止采购项目已经收取磋商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5)为保证(1)、(2)、(3)及(4)情形磋商保证金的及时准确退还,请未成交的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后将保证金缴纳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提交至代理机构(提交邮箱:1842938192@qq.com),请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将保证金缴纳汇款凭证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合同原件扫描件(提交邮箱:1842938192@qq.com)。(5)采用保函(保险)形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若需退还的须持《磋商保函(保险)收据》到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退还手续。注:未及时提交退保资料致保证金不能及时退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损失。采购人对该费用不承担退还义务,因该费用的退还产生的纠纷由供应商与代理机构自行解决,与采购人无关。11.6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无■有,具体情形:(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在成交后未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担保的。12.1响应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7.1开启时间、开启地点开启时间(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开启地点: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0.1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3.4转包政府采购合同是否允许成交供应商转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23.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本项目包含二级等保测试及第三方软件测试,允许成交供应商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分包商完成。(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二级等保测试、第三方软件测试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3)其他要求:/。23.6付款方式及进度、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及进度: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终验合格后由采购方支付合同剩余20%金额。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4.1.1询问■书面询问询问形式: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采云”平台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询问。■口头询问询问形式:以电话形式询问。24.3询问及质疑联系方式采购人: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871-64178589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园南路27号采购代理: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871-68215086、0871-68105375;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沙河路云时代广场金地6楼。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7350元。交纳时间: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交纳。26.1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供应商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产品已经获得***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3)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投标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 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1本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供应商(也称“投标人”、“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1.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核心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项目要求2.5.1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2运维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3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4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4.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4.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1中小企业定义: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费用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7.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8.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磋商报价10.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0.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1供应商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服务的竞争性报价。报价均为人民币元,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为包干总价,报价包含应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项目所需的成本、税费、人员工资、管理费、差旅费、保险费、中标服务费及相关伴随本项目服务期限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总和。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10.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0.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11.2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磋商保函(保险)收据》,办理形式如下:①保证金以电子保函(保险)形式提交的,请将电子原件发送至1751000907@qq.com邮箱并获取《磋商保函(保险)收据》;②保证金以纸质保函(保险)形式提交的,可通过邮寄或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办理《磋商保函(保险)收据》(邮寄信息:昆明市五华区沙河路中铁云时代广场金地6楼郎婷0871-68105375)。由于到账时间晚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注:保函(保险)期限不得低于响应有效期。11.3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响应有效期。11.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5.1未成交的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无息退还磋商保证金。11.5.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无息退还磋商保证金。11.5.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11.5.4终止采购项目已经收取磋商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11.6.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1.6.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1.6.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1.6.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1.6.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6.6供应商在成交后未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担保的;12.响应有效期12.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3.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本项目使用“政采云”平台电子化交易。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4.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政采云”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1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政采云”平台。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本项目开标使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响应无效。17.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17.4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17.5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8.磋商小组18.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与磋商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2纪律要求19.2.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9.2.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19.2.3对磋商小组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19.2.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19.3评审报告19.3.1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9.3.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3.6付款方式及进度、履约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7合同书不可分割之部分23.7.1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澄清文件;23.7.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23.7.3成交通知书;23.7.4合同书附件(如有)。24.询问与质疑24.1询问24.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质疑24.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3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盖单位章的原件。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标段:采购人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标段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标段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7如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损害其权利的,在收到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视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未在规定期限提出质疑的,视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未侵害其权利,合法合规。24.2.8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竞争性磋商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成交、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6.2.9接收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5投诉供应商提供的投诉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25.代理费25.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七、其他补充事项26.其他补充事项26.1规定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资格审查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审查要求序号资格要求审查内容审查标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5项中任意一种证明材料。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部分 附件二:资格审查内容 格式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须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2)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落款时间须在开标前三个月内。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2项中任意一种证明材料。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部分 附件二:资格审查内容 格式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部分 附件二:资格审查内容 格式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1)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缴款证明;或成立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2项中任意一种证明材料。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部分 附件二:资格审查内容 格式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部分 附件二:资格审查内容 格式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部分 附件二:资格审查内容 格式5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部分 附件二:资格审查内容 格式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2.1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成果等必须质量合格,来源合法,并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的起诉提供声明函。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部分 附件二:资格审查内容 格式53.2.2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评标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3.2.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声明函。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部分 附件二:资格审查内容 格式53.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部分 附件二:资格审查内容 格式53.2.5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磋商完整性未将一个标段中的内容拆分投标。3磋商报价磋商报价未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报价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4磋商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5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6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8★号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号条款要求的。9报价的修正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10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1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2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3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5.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2.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其响应无效。3.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4.4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其他:/。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5.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审标准评审内容评审标准/明细分值F1:磋商报价评审(满分10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说明:此处最后磋商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2及5.3。10F2:商务技术部分评审(满分90分)1.对项目的理解、分析和重难点应对措施(1)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理解、分析和响应;(2)对系统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3)对重点、难点提供对应的解决方案。以上3项内容科学合理、完整具体,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完全满足相关规定及采购人实际情况的,每项3分,共9分,否则评委根据以下原则对每项内容进行扣分,扣完为止。1)以上内容存在漏项的每项扣3分。2)以上内容存在缺陷的每项扣2分(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等任意一种不利于本项目目标实现的情形)。3)以上内容存在瑕疵的每项扣1分(瑕疵是指内容能保障项目进度、质量,满足项目需求情况下存在的缺点)。92.系统建设方案(1)系统整体架构设计方案;(2)本地化数据资源库建设方案;(3)应用系统设计和建设方案;(4)计算存储及平台软件系统设计和建设方案;(5)安全系统设计和建设方案;(6)信创应用方案。以上6项方案内容详尽明确,阐述细致,条理清楚,方案科学合理,方案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强的每项得5分,共30分;否则评委根据以下原则进行扣分,扣完为止。1)以上内容存在漏项的每项扣5分。2)以上内容存在缺陷的每项扣3分(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等任意一种不利于本项目目标实现的情形)。3)以上内容存在瑕疵的每项扣1分(瑕疵是指内容能保障项目进度、质量,满足项目需求情况下存在的缺点)。303.运行维护保障方案(1)系统运维服务保障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检查、月度巡检、趋势分析、应急预案等);(2)故障处理、紧急报修响应保障措施及承诺;(3)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一年365日实施全天候技术支持响应措施及承诺。(4)运维期间现场服务方案。(5)运维成本分析和控制措施。以上5项内容完整、详尽,可操作性高、针对性强,能保障项目进度、质量,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每项3分,共15分,否则评委根据以下原则对每项内容进行扣分,扣完为止。1)以上内容存在漏项的每项扣3分。2)以上内容存在缺陷的每项扣2分(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等任意一种不利于本项目目标实现的情形)。3)以上内容存在瑕疵的每项扣1分(瑕疵是指内容能保障项目进度、质量,满足项目需求情况下存在的缺点)。154.项目实施保障措施(1)系统第三方测评及等保测评措施及承诺;(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及安排;(3)信息安全保密措施及承诺。以上3项内容完整、详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高,能充分考虑用户实际情况,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每项3分,共9分,否则评委根据以下原则对每项内容进行扣分,扣完为止。1)以上内容存在漏项的每项扣3分。2)以上内容存在缺陷的每项扣2分(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等任意一种不利于本项目目标实现的情形)。3)以上内容存在瑕疵的每项扣1分(瑕疵是指内容能保障项目进度、质量,满足项目需求情况下存在的缺点)。95.培训方案(1)培训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组织机构、培训内容、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培训对象等内容);(2)培训承诺及保障措施。以上2项内容科学合理、完整具体,有完备的保障措施,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每项2分,共4分,否则评委根据以下原则对每项内容进行扣分,扣完为止。1)以上内容存在漏项的每项扣2分。2)以上内容存在缺陷的每项扣1分(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等任意一种不利于本项目目标实现的情形)。3)以上内容存在瑕疵的每项扣0.5分(瑕疵是指内容能保障项目进度、质量,满足项目需求情况下存在的缺点)。46.违约承诺及处罚措施(1)违约承诺。(2)处罚措施等。以上2项内容科学合理、完整具体,承诺及处罚措施具体,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情况的,每项2分,共4分,否则评委根据以下原则对每项内容进行扣分,扣完为止。1)无内容或内容表述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相符的每项扣2分。2)以上内容简略,不明确、不具体的每项扣1分。3)以上内容存在瑕疵的每项扣0.5分(瑕疵是指内容能保障项目进度、质量,满足项目需求情况下存在的缺点)。47.团队人员评审(1)项目负责人(满分2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2)组织管理团队及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满分10分)项目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每有一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最高得10分。注:1、2项评审以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为保证服务期间内人员的稳定性,所配备的所有人员均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证明材料(2024年4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证书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如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不明,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认定的不得分。128.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1)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2)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以上2项内容承诺全面、针对性强,保障措施具体、可行性强的每项得2分,共4分;否则评委根据以下原则对每项内容进行扣分,扣完为止。1)无内容或内容表述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相符的每项扣2分。2)以上内容简略,不明确、不具体的每项扣1分。3)以上内容存在瑕疵的每项扣0.5分(瑕疵是指内容能保障项目进度、质量,满足项目需求情况下存在的缺点)。49.类似项目业绩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系统开发等类似业绩进行打分,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满分3分。注:(1)业绩时限要求:2021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标的、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得分。3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数字时代信息化建设的迫切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明确提出“要迎接数字时代,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的变革”。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文件,强调了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性,要求“各行业加快数字化步伐,提升数据管理和应用能力”。高质量发展要求:云南省致力于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通知,云南省将支持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云南省辐射环境监测、应急及预警平台作为信息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符合国家高质量发展战略。核安全与辐射管理的要求: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处负责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随着对辐射安全管理的重视,建设云南省辐射环境监测、应急及预警平台有助于整体管理水平,确保核与辐射安全。云南省辐射环境监测、应急及预警平台作为云南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的必要补充,对于生态环境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的必备条件及步骤。辐射实验室LIMS系统作为云南省辐射环境监测、应急及预警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实验室管理效率、保障数据质量和可靠性、应对复杂的法规和标准要求、促进实验室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实验室信息化和数字化转型发挥着重要作用。该项目由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牵头,配合云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完成采购及实施工作。二、建设目标1、建立辐射实验室数据分析、预警应用,以填补管理短板,提高人员、物料、设备的管理水平;建立辐射环境预警机制,通过实时监测数据分析和预测模型,对可能发生的辐射环境风险进行预警和预测。2、提升各项实验数据的质量水平和分析水平,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建立高效的数据处理系统,能够实时接收、存储和分析监测数据,提高数据处理速度和效率;运用数据挖掘技术,从海量数据中提取有价值的信息,揭示辐射污染的变化规律和趋势,为预警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基于历史数据和专家知识,构建科学的预警模型,对辐射污染进行预测和评估,提前发现潜在的风险。3、改变实验数据的存储方式,确保高质高效保存和有效使用,形成数据资产;实现监测数据的自动化采集、传输、处理和分析,提高监测效率和管理水平。4、规范流程,保障数据和操作记录的原始性和信息的充分性、可追溯性。5、建立一套完整的信息化实验室综合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实验室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为应急响应提供数据支持,包括污染范围、污染程度、污染来源等关键信息,帮助决策者制定有效的应急方案;建立辐射监测数据共享平台,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和协同利用,同时完成生态环境部数据上报考核要求。6、完成数据目录编制,系统部署到政务云。7、提供趋势分析、对比分析等高级分析功能,帮助用户深入挖掘数据价值,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三、项目建设内容系统构建直观的实时数据分析平台,对实验室检测过程及整体任务进行完整监控与预警,以可视化形式呈现项目进度、人员任务分配、设备状态、样品流转等关键信息,让用户迅速掌握实验室运行态势;实现监测分析项目从任务下达、采样要求制定、人员分配到样品分析、报告生成的全流程管理。用户根据项目需求合理分配检测与分析任务,明确任务优先级与截止时间,通过任务进度条、完成百分比等直观展示执行进度,方便项目负责人把控项目推进情况;支持维护人员基础信息,涵盖合同履历、工作经历等多方面内容,同时开展培训与考核管理,记录培训计划、内容、时间及考核结果,综合汇总后归档于员工技术档案,与岗位授权关联,为员工职业发展提供依据。设备管理方面,建立设备台账,记录基本信息并支持查阅相关文件;设定校准和维护计划,记录结果、时间及人员信息,自动生成维护提醒保障设备准确可靠;实时监控设备使用情况与状态,合理安排使用,提高利用率。样品管理环节,实验人员通过LIMS系统快速录入样品信息,支持利用条形码或二维码赋予唯一编码,记录基础信息,动态更新样品库存信息,跟踪样品流转状态,记录各环节操作信息,实现全程可追溯;标准及文档管理支持收集整理各类辐射标准及政策,对实验室资料文件分类存储,按类别、年份、项目等维度查找资料,设置不同人员访问权限,保障文件安全保密,确保文件时效性与准确性,支持关联检测项目,确保检测符合规范。依据检测任务制定质量控制计划,明确项目、方法、频率等参数,跟踪质量问题处理进度并评估总结,为后续质量控制提供经验;实现与国家系统对接,及时上报辐射项目相关信息。本期构建的云南省辐射实验室LIMS系统为新建系统,需从国家系统回流数据,通过制定数据接口规范、清洗转换规则和标准化流程,确保回流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安全性;同时,构建本地化数据库,支持项目登记、样品管理、检测分析等全流程管理,提升省级辐射实验室的工作效率,为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和决策提供实时数据支持,满足云南省的特定需求和应用场景。省内选择国产信创数据库作为省级辐射实验室LIMS系统的数据存储平台,明确从国家系统回流的数据内容和范围(包括检测数据、设备信息、人员信息等);通过ETL工具从国家系统抽取数据,对回流数据进行清洗,解决数据重复、缺失和不一致问题;根据省级需求,对清洗后的数据进行格式转换和标准化处理,最终将数据导入省级数据库中,确保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安全性,为省级辐射实验室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本项目建设内容除涵盖既定的系统开发、设备部署及调试外,还包含项目二级等保测试、第三方软件测试,通过权威机构的安全测评与质量检测,确保项目合规性、安全性。四、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项目团队其他人员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及以上证书。五、验收标准依据生态环境厅的相关管理办法完成技术审查,确保系统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技术审查通过后,正式提出验收申请。验收过程中,重点检查系统建设是否严格按照合同需求实施,包括功能实现、性能指标、安全性等方面,同时征求用户反馈,确认用户对系统的满意度和使用体验。通过技术审查和用户满意度评估,确保系统达到预期目标并具备上线运行条件。1.项目目标实现情况:确认系统是否实现了预定的功能完整性、性能指标和安全性要求。2.技术实施质量:评估软硬件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可维护性。3.项目周期与进度:检查项目是否按照预定的计划和进度完成,评估项目周期的合理性和科学性。4.资金使用情况:评估项目的投资效益,包括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和成本效益。5.项目管理能力:评估项目团队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有效性。6.用户满意度:收集用户对项目的满意度和反馈意见,了解项目的用户认可程度和后续改进方向。7.合规性与可持续性: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要求,并具备未来持续发展和升级的能力。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合同前附表序号内容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9月底之前完成验收。★运维服务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服务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2付款方式及进度: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终验合格后由采购方支付合同剩余20%金额。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云南省辐射环境监测、应急及预警平台2025年建设项目合同编号:(自编号,如有)甲方: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乙方: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 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签订日期:(仅供参考,具体可由双方另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云南省辐射环境监测、应急及预警平台2025年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的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署《云南省辐射环境监测、应急及预警平台2025年建设项目合同》。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整(¥__元)。二、服务内容1.2.3.......三、完成本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服务要求、质量要求完成本项目执行的标准: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享有本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知识产权;2.甲方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内,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额。(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2.乙方在甲方单位范围的作业应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3.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规范要求。否则所产生的事故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管理规定。5.乙方须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的相关管理规定及要求,如不符合责任由乙方完全承担。6.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内容、质量履行合同义务。7.项目负责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五、服务期限及地点服务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地点:六、验收方式及验收标准七、付款方式及进度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终验合格后由采购方支付合同剩余20%金额。收款方名称:收款方开户行:收款方账号: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八、产权归属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九、保密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进行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与本项目有关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予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2.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3.具体内容及要求双方签订保密协议。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天15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违约金。4.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一、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5.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十五、合同生效1.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合同壹式捌份,其中甲方肆份、乙方叁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十六、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书及附件;2.成交通知书;3.供应商响应文件及澄清或谈判文件;4.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一、资格审查部分附件一:资格审查文件封面云南省辐射环境监测、应急及预警平台2025年建设项目(项目编号:YNJH2025028)(标段)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目录(非实质性格式)(格式自拟)附件二:资格审查内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5项中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公章。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须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2)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落款时间须在开标前三个月内。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2项中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公章。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缴款证明;或成立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2项中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公章。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见2.2项。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供应商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对承接主体的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2.1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成果等必须质量合格,来源合法,并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的起诉;3.2.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评标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3.2.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声明函);3.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加盖电子公章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加盖电子公章格式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加盖电子公章格式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格式5:声明函(实质性格式)声明函致:在参与本次项目中,我单位声明:(1)参与本项目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参与本项目我公司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参与本项目我公司提供的技术成果等必须质量合格,来源合法,并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的起诉;(5)参与本项目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6)参与本项目我公司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的情形;(7)参与本项目我单位非联合体投标。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说明:供应商声明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二、报价部分附件一、报价文件封面(实质性格式)云南省辐射环境监测、应急及预警平台2025年建设项目(项目编号:YNJH2025028)(标段)响应文件报价部分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附件二:第一轮报价表(实质性格式)第一轮报价表标段磋商总报价(元)合同履行期限运维服务期限磋商保证金备注形式金额(元)小写:大写: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1.各供应商填写此表时,磋商总报价为本项目总包干价,其余内容由各供应商自行填报。磋商承诺及二次报价书(1标段)项目名称:云南省辐射环境监测、应急及预警平台2025年建设项目项目编号:YNJH2025028日期:2025年 月 日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澄清及承诺内容:注:对于本项目若采购人需各供应商澄诺内容或供应商有更优于响应文件的服务承诺可在下方进行填写,若无上述内容,则须填写“严格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的要求执行。”经过有关问题的磋商,我公司在此作出最终报价: 最终总报价(元):小写:¥ 元 大写:人民币 注:该表不需要制作在《响应文件》中,各供应商自行打印保留,在磋商及二次报价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填写并上传。附件三: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标段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云南省辐射环境监测、应急及预警平台2025年建设项目标段,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日期: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行业划型标准为:(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供应商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其企业划型标准严格按照“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填写,杜绝出现企业划分类型与年度数据不匹配的情况出现。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小微企业优惠。本单位(请进行选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性负责。若符合财政文件关于监狱企业规定的,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中小企业身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小微企业优惠。三、商务技术部分附件一、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实质性格式)云南省辐射环境监测、应急及预警平台2025年建设项目(项目编号:YNJH2025028)(标段)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目录(非实质性格式)(格式自拟)附件二:磋商保证书(实质性格式)磋商保证书致: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书作为____________(供应商)对云南省辐射环境监测、应急及预警平台2025年建设项目(项目编号:YNJH2025028)标段提供磋商保证金的保证。由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名称或供应商名称)提供的_______(填磋商保证金形式)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我单位(或公司)将放弃追索保证金的权利:1.从开标日起到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撤回投标;2.开标、评标到定标期间发生违反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行为;3.所提交的所有资料涉及伪造、涂改、假冒等不真实的情况;4.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未能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需求方签订合同;5.成交后未按规定交付相关费用。本保证书自开标日起90日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证书。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附件三:响应书(实质性格式)响应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云南省辐射环境监测、应急及预警平台2025年建设项目(项目编号:YNJH2025028)标段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愿参与磋商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_____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性别:年龄:部门:职务: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若未发生授权情况,则无需提供此授权!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内容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偏离情况说明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5款合同履行期限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5款运维服务期限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5款质量要求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5款服务地点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2款磋商报价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1款响应有效期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3.4款转包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3.5款分包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3.6款付款方式及进度、履约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七:对项目的理解、分析和重难点应对措施(此部分不提供格式,具体格式由供应商针对《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内容自拟)附件八:系统建设方案(此部分不提供格式,具体格式由供应商针对《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内容自拟)附件九:运行维护保障方案(此部分不提供格式,具体格式由供应商针对《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内容自拟)附件十:项目实施保障措施(此部分不提供格式,具体格式由供应商针对《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内容自拟)附件十一:培训方案(此部分不提供格式,具体格式由供应商针对《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内容自拟)附件十二:违约承诺及处罚措施(此部分不提供格式,具体格式由供应商针对《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内容自拟)附件十三: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此部分不提供格式,具体格式由供应商针对《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内容自拟)附件十四:服务团队配置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资格证书编号在实施项目和已完成项目情况用户单位项目名称项目金额日期在实施或已完成备注注:1)提供相应证书及与所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4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等证明材料。2)未按上述内容提供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或不清晰的该项得不得分。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他人员简历表序号姓名职务/职称学历最高学历专业技能证书/专业名称拟担任职务(项目组)工作经验及工作年限1 2 3 4……备注:1)本表可扩展及增加。2)提供相应证书及与所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4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等证明材料。3)未按上述内容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提供证明材料不清晰的该项的对应项不得分。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十五: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序号用户名称项目名称金额合同时间注:(1)业绩时限要求:2021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标的、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得分。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十六:供应商认为还需提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料云南省辐射环境监测、应急及预警平台2025年建设项目项目编号:YNJH2025028(2标段)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9第四章采购需求....................45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4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7第一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云南省辐射环境监测、应急及预警平台2025年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6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JH20250282.项目名称:云南省辐射环境监测、应急及预警平台2025年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50万元(其中1标段:49万元;2标段:1万元)。5.采购需求:1标段:建设云南省辐射实验室LIMS系统,需从国家系统回流数据,通过制定数据接口规范、清洗转换规则和标准化流程,确保回流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安全性;同时,构建本地化数据库,支持项目登记、样品管理、检测分析等全流程管理,提升省级辐射实验室的工作效率,为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和决策提供实时数据支持,满足云南省的特定需求和应用场景。2标段:对云南省辐射实验室LIMS系统的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理。6.合同履行期限:1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9月底之前完成验收。2标段: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止。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供应商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对承接主体的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2.1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成果等必须质量合格,来源合法,并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的起诉;3.2.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评标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3.2.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声明函);3.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06:00至23:59(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线上获取。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jhgc.html,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后需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注: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情况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jhgc.html。(1)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处理。(2)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沙河路中铁云时代广场金地6楼607开评标室(网上开标)。(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云南省省级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五、开启时间:2025年6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沙河路中铁云时代广场金地6楼607开评标室。注: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远程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6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后果自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政采云”平台网上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2.1磋商保证金缴纳金额:1标段:4900元;2标段:100元。2.2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磋商保函(保险)收据》,办理形式如下:①保证金以电子保函(保险)形式提交的,请将电子原件发送至775701402@qq.com邮箱并获取《磋商保函(保险)收据》;②保证金以纸质保函(保险)形式提交的,可通过邮寄或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办理《磋商保函(保险)收据》(邮寄信息:昆明市五华区沙河路中铁云时代广场金地6楼侍文凡0871-68105375)友情提醒:请供应商充分考虑办理保函(保险)收据所需时间,谨防响应无效。账户名: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人民西路支行;账号:24016301040002739。2.3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园南路27号联系人:何老师联系方式:0871-641610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沙河路云时代广场金地6楼联系人:侍文凡、马素蓉、周海芳、郎婷、莫玉婷、谭昕、沈冲、刘柏元联系方式:0871-68105375、0871-6821508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侍文凡、马素蓉、周海芳、郎婷、莫玉婷、谭昕、沈冲、刘柏元电话:0871-68105375、0871-6821508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采购人信息名 称: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园南路27号联 系 人:何老师联系方式:0871-641610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沙河路云时代广场金地6楼联 系 人:侍文凡、马素蓉、周海芳、郎婷、莫玉婷、谭昕、沈冲、刘柏元联系方式:0871-68105375、0871-68215086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 2.5项目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止。★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达到国家相应的标准及规范要求,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保证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服务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时分考察地点:/。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召开地点:/。4.1.3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3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5项中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公章。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须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2)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落款时间须在开标前三个月内。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2项中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公章。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缴款证明;或成立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2项中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公章。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见2.2项。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供应商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对承接主体的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2.1 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成果等必须质量合格,来源合法,并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的起诉;3.2.2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评标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3.2.3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声明函);3.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2磋商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1)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包含利润、人工费、管理费、保险费、差旅费、税收、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及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采购需求和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和本项目所必须发生的费用。(2)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100元。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磋商保函(保险)收据》,办理形式如下:①保证金以电子保函(保险)形式提交的,请将电子原件发送至775701402@qq.com邮箱并获取《磋商保函(保险)收据》;②保证金以纸质保函(保险)形式提交的,可通过邮寄或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办理《磋商保函(保险)收据》(邮寄信息:昆明市五华区沙河路中铁云时代广场金地6楼 侍文凡 0871-68105375)。由于到账时间或提交晚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供应商将保函(保险)原件扫描件和《磋商保函(保险)收据》编入响应文件对应位置。友情提醒:请供应商充分考虑办理保函(保险)收据所需时间,谨防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接收信息:开 户 名: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人民西路支行开户帐号:24016301040002739注:在转账单据内注明:“保证金YNJH2025028 标段”字样。磋商保证金退还:(1)未成交的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无息退还磋商保证金。(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无息退还磋商保证金。(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4)终止采购项目已经收取磋商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5)为保证(1)、(2)、(3)及(4)情形磋商保证金的及时准确退还,请未成交的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后将保证金缴纳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提交至代理机构(提交邮箱:1842938192@qq.com),请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将保证金缴纳汇款凭证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合同原件扫描件(提交邮箱:1842938192@qq.com)。(5)采用保函(保险)形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若需退还的须持《磋商保函(保险)收据》到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退还手续。注:未及时提交退保资料致保证金不能及时退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损失。采购人对该费用不承担退还义务,因该费用的退还产生的纠纷由供应商与代理机构自行解决,与采购人无关。11.6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无■有,具体情形:(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供应商在成交后未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担保的。12.1响应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7.1开启时间、开启地点开启时间(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开启地点: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0.1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3.4转包政府采购合同是否允许成交供应商转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23.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3)其他要求:/。23.6付款方式及进度、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及进度: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采购方支付合同剩余20%金额。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4.1.1询问■书面询问询问形式: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采云”平台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询问。■口头询问询问形式:以电话形式询问。2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监测、应急及预警平台2025年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