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辽宁科技大学2025)



千山湾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千山湾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6-04

项目概况

千山湾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25880

项目名称:千山湾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40831.59

最高限价(元):640831.59

采购需求:查看

本工程为千山湾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包括实验室、展厅装修,电气配电箱灯具插座及给排水管道安装等。具体做法及工程量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确定为35日历天,具体以学校正式下达的开工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和残疾人企业视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2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5日08时00分至2025年06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辽宁省财政厅最新下达的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邮寄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9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 128 8588进行咨询。 4、备份文件可以接受邮寄,邮寄地址: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接收人:郝博阳;接收电话:0412-8801558;快递外包装上标注上投标项目编号, 邮编:114000。备份文件由任意快递公司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存放响应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姓名及手机号;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通讯畅通。 5、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6、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腾讯会议APP下载(腾讯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 https:meeting.tencent.comactivitiesindex.html?fromSource=sem1_gwzcw.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科技大学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号

联系方式:
0412-5928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联系方式:
0412-8801558

邮箱地址:
lnghgcxmg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鞍山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1001630103052502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郝博阳

电话:
0412-880155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千山湾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辽宁科技大学

行政区域
辽宁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04日 14: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12日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16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64.08315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郝博阳

项目联系电话
0412-8801558

采购单位
辽宁科技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2-5928125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2-8801558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上传稿)——辽宁科技大学千山湾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2025.6.4.docx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类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文件项目名称:千山湾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窗体顶端项目编号:JH25-210000-25880编制单位: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目录采购公告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5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7第三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50第四章评审方法51第五章工程量清单62第六章图纸63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64千山湾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千山湾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5-210000-25880项目名称:千山湾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640831.59元最高限价:640831.59元采购需求:本工程为千山湾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包括实验室、展厅装修,电气配电箱灯具插座及给排水管道安装等。具体做法及工程量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确定为35日历天,具体以学校正式下达的开工时间为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和残疾人企业视为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3.2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6月05日08时00分至2025年06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方式:在线下载。售价:人民币0元/本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邮寄地址: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六、开启时间:2025年06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补充事宜1、按照辽宁省财政厅最新下达的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邮寄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4)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9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1288588进行咨询。4、备份文件可以接受邮寄,邮寄地址: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接收人:郝博阳;接收电话:0412-8801558;快递外包装上标注上投标项目编号,邮编:114000。备份文件由任意快递公司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存放响应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姓名及手机号;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通讯畅通。5、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6、本项目采购会议也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可不到达现场,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会议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使用"腾讯会议"APP观看网上开标的流程,供应商需在直播过程中对每个流程进行实时的、逐项的响应。腾讯会议APP下载(腾讯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https://meeting.tencent.com/activities/index.html?fromSource=sem1_gwzcw.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辽宁科技大学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1号联系方式:0412-59281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联系方式:0412-8801558邮箱地址:lnghgcxmgl@163.com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室)账户名称: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号:2100163010305250278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郝博阳电话:0412-8801558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辽宁科技大学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1号联系人:孙老师电 话:0412-5928125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联系人:郝博阳电 话:0412-88015581.3.4合格供应商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1.3.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是■ 否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采购包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否1.3.7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是,具体产品为■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是■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640831.59元最高限价:640831.59元4计量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其他: 6.1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11.3样品或演示本项目不需要样品或演示12.1响应报价货币要求■ 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人民币货币进行报价。 其它:13.1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磋商保证金缴纳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名: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营业室 账 号:210016301030525027804.保证金退还方式:4.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谈判保证金退还手续。4.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谈判保证金手续。4.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谈判保证金退还手续。4.4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412-8896066(王冰)(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15.1响应有效期90日历日16.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0份,副本0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U盘)。1、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u盘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至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3、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应保持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注:U盘形式存储的响应文件(备份文件)采取邮寄方式,邮寄地址: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接收人:郝博阳;接收电话:0412-8801558;邮编:1140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邮寄的U盘形式存储的响应文件应在快递外包装上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若因备注不清晰,导致无法确认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邮寄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到付。20.1开启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注: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观看网上开标的流程,供应商需在直播过程中对每个流程进行实时的、逐项的响应。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评标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评标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开标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具体的网络直播开标流程供应商可拨打电话0412-8801558咨询。腾讯会议号:705 670 18421.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组成,共3人。24.1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样品:1、样品评审办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1、演示评审办法:2、演示评审标准:29.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1-33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成交供应商数量:1■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认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37.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账户信息: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38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参照计价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下浮10%收取5767元。支付形式:支票 电汇 现金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代理服务费41.3质疑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疑函联系单位: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郝博阳联系电话:0412-8801558 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磋商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43其他说明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如因文件上传清晰度问题,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认定,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3.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代表人自行远程解密,解密时限为90min。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并同时准备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注:表格中“”项或“■”项为被选中项。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响应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响应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7若供应商须知表1.3.7条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报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2由于未参加现场踏勘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三采购文件8.采购文件构成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采购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四章评审办法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范围10.1项目有分标段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标段或几个分标段进行响应。★10.2供应商必须对整个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磋商,只对工程采购项目中的部分内容磋商的,将予以拒绝。即使划分了标段,供应商也必须对整个标段的工程内容进行磋商,只对标段中的部分内容磋商的,亦将予以拒绝。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2.响应报价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2磋商报价应是响应文件确定的磋商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报价中应包括施工设备、人工、管理、材料、设备、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12.3磋商报价编制要求(1)本工程由供应商根据提供的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现场勘察结果、补充通知和澄清(答疑)纪要(如果有)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要求、承包范围、工器具及设备清单,按照企业定额、价格指数,同时综合考虑企业自身情况及各种市场因素确定总磋商报价。(2)本工程报价可参考《辽宁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辽宁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参考标准》等现行相关规章的最新版本。(3)工程量的依据应按磋商文件所描述的磋商范围、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现场勘察结果以及发包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来确定磋商报价中的工程量。磋商报价书中的每一项均需填写单价和合价,供应商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采购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采购项目报价中。(4)在对工程量清单中各采购项目进行报价时,供应商应按照自身的企业内部定额做竞争性考虑。如供应商尚未建立自身的企业内部定额,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考工程所在地现行的预算定额。供应商应保证其报价的充分性、完备性和符合性。(5)供应商应该根据自身的采购渠道和信息渠道,分析报价的所有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走势,结合供应商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实力以及供应商为本工程准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等因素,来测算和判断供应商基于本工程的成本水平,进而准备和决策自己的磋商价格。(6)磋商报价中有关费用(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风险和利润等)由供应商在保证不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规费和税金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报价。(7)不管供应商在响应函中是否有说明,供应商的磋商总价应视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①所有的分项工程成本;②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规费及税金;③缺陷修复和保修费用;④合同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各种收费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⑤为符合或满足在响应文件中为供应商设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8)措施采购项目的报价①供应商应针对本工程所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描述的施工方法、资源投入情况对措施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对于所有措施采购项目的报价,应与相应的施工方案或资源投入计划相一致。②措施采购项目的报价组成分析必须按照磋商文件中给出的格式进行细化和说明,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该格式准备措施采购项目部分价格组成明细及计算过程,并与施工组织设计反映的内容对应一致并进行细化。③措施采购项目费用报价后,不因现场施工条件、工作内容等变化而增或减费用,原则上费用包死。(9)其他采购项目报价①其他采购项目报价,包括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和措施采购项目费报价以外的,为完成本工程采购项目的施工所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②总包服务费、零星工作费等应计入其他采购项目报价内。12.4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12.5每份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方案或报价将不被接受,其磋商将被拒绝。不遵守报价清单格式规定的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判定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被拒绝。12.6除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磋商方案。12.7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8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磋商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磋商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6.1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7.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8条的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的;(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工程质量标准14.1本工程适用国家现行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以及随磋商文件和相关施工图纸向供应商提供的具体技术要求。14.2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如果响应文件中或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文件中规定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则以较高的标准为准。14.3工程质量等级: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15.响应有效期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条中的规定,准备和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每份响应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6.3所有响应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无法辨认、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供应商应将电子文档进行密封。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和“在(磋商会议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2)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磋商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六磋商及评审★20.磋商会议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20.3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磋商小组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22.资格审查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本须知22.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2.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2.3.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23.符合性审查23.1符合性检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本须知第23.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3.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4.样品及演示(如适用)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5.响应文件的澄清25.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26.磋商26.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7.最后报价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符合23.2规定的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8.响应无效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29.比较与评价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9.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9.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9.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支持企业纾困发展的通知》(辽财采[2022]119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具体见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29.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四章评审办法。29.5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贫困地区采购农副产品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提交了《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声明函》的供应商,对其最后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对具体办法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30.终止本次磋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须知27.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31.1除第35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提出不低于3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3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2.保密原则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七确定成交33.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3条。★34.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5.成交通知书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6.签订合同3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7.履约保证金37.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7.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7.2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9.廉洁自律规定3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40.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1.质疑与接收4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1.3条。42.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一、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12响应文件的封皮23响应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6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7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4★8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5★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如适用)★10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11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613其它资格证明文件(按供应商须知表1.3.4要求描述)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14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5/1615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审查内容格式★1响应函7★2报价一览表8★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4项目管理机构及其附件10★5其它常用表格及附表11★6商务条款偏离表127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38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如适用) 四、其它材料序号其他材料(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格式1施工组织设计14......重要提示: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供应商在装订响应文件时,应严格按照本表中“响应文件装订顺序”进行装订。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公章。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格式1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格式2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封皮响应文件所响应包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格式3目录一、资格性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受托人名称: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在委托人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响应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格式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格式7响应函致: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授权为我方代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采购项目进行磋商。为此,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承包本采购项目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再要求采购单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1.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且质量标准达到,并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验收。2.我方同意在本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日起九十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4.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5.如果我方成交,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采购合同,并承担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全部规定。7.我方保证尊重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完全理解本采购项目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8.我方愿意向你单位提供任何与本采购项目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数据,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9.我方承诺:采购单位若需追加采购本采购项目磋商文件所列工程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采购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保证供货。10.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采购合同条款及合同专用条款的全部内容且无任何异议。1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磋商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函件: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字):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开户银行:(全称)银行账号:签署日期:年月日特别说明:供应商必须认真填写此函中开户银行部分,如果贵方成交将以此函中所填写的开户银行与账号签订采购合同。该部分不允许更改。格式8报价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单位:元(人民币)工程名称磋商总价工期(日历日)工程质量承诺备注最终报价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在线填报填写说明:1.竞争性磋商时,本表中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磋商总价为所磋商范围所列全部采购项目的报价总和,并应与工程分项报价表的合计保持一致。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可签字或加盖名章,授权委托人必须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格式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响应报价说明,以及其他有关内容填报,同时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24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计价文件、辽宁省相关规范的要求及采购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及相关文件中有关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填写,清单封面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按最新工程量清单表格格式出具即可)格式10项目管理机构格式附件1:采购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附件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采购项目经理年限等级证书已完成工程采购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采购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附件3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1其他常用表格表1:企业情况一览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传 真网址/邮箱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采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银行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格式12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项目工期:工期确定为35日历天,具体以学校正式下达的开工时间为准。★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本工程无预付款,承包人移交全部竣工材料后,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15日内,一次性支付经双方确认结算金额的98%,其余2%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2年)过后且无问题一并支付。★4验收标准: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程序: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报告: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5质量保修期为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程竣工后,如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在接到报修电话或者其它任何形式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维修完毕后是否合格,需经过采购人验收签字确认,质量确实达到合格标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7热线支持:中标后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8合同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采用固定单价合同。9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3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4施工组织设计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或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按照评分办法评审标准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自拟)。格式15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格式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第三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1、技术要求……2、服务要求……3、合同草案条款……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第四章评审办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五磋商及评审”、“六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二、评审原则及程序(一)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供应商须知23条规定执行)4、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5、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6、比较及评价6.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7.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产品非供应商生产制造的须提供)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参加磋商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关产品最后报价的-。(2)联合体参加磋商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参加磋商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参加磋商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7.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价格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否则不予享受该政策性优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3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评审时,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8、响应无效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9、推荐成交供应商的原则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报价相同的处理办法如下: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三、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3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供应商名称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4资质证书副本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6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7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8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10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11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13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其它资格证明文件:(按供应商须知表1.3.4要求描述)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14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15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无供应商须知22.3.1所述的不良记录结论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或“×”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供应商名称1响应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2报价一览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4项目管理机构及其附件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5其它常用表格及附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6商务条款偏离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7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无供应商须知1.5所述情形8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1.格式自拟2.按规定签章9响应报价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2、无供应商须知28.2条所述情形结论(注: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资格证明材料))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或“×”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3评分细则(1)基本评分标准项目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25分)报价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25%×100注:最后报价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扣除后的最后报价。25技术部分(64分)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施工段划分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施工段划分: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总体认识(2)项目总体组织部署(3)项目总体设计(4)项目总体计划等内容。1、符合项目需求、无缺陷得6分;2、内容存在缺陷的,得3分;3、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4、上述4项内容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缺陷指对本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等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措施分析(2)施工重点、难点解决方案等内容。1、符合项目需求、无缺陷得5分;2、内容存在缺陷的,得3分;3、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4、上述2项内容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缺陷指对本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等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5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包括但不限于(1)质量承诺和质量保证体系及主要责任人(2)关键工序主要技术措施(3)施工质量保证措施(4)各分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1、符合项目需求、无缺陷得5分;2、内容存在缺陷的,得3分;3、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4、上述4项内容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缺陷指对本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等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5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施工承诺(2)安全施工管理目标(3)项目安全施工管理体系(4)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等内容。1、符合项目需求、无缺陷得5分;2、内容存在缺陷的,得3分;3、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4、上述4项内容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缺陷指对本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等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5环保管理体系措施及承诺环保管理体系措施及承诺:包括但不限于(1)环保管理承诺(2)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等内容。1、符合项目需求、无缺陷得5分;2、内容存在缺陷的,得3分;3、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4、上述2项内容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缺陷指对本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等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5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及承诺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及承诺:包括但不限于(1)文明施工承诺(2)文明施工管理目标(3)项目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等内容。1、符合项目需求、无缺陷得5分;2、内容存在缺陷的,得3分;3、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4、上述4项内容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缺陷指对本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等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5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包括但不限于(1)总平面布置原则、依据及说明(2)施工现场临时用水方案(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4)施工现场管理等内容。1、符合项目需求、无缺陷得5分;2、内容存在缺陷的,得3分;3、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4、上述4项内容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缺陷指对本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等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5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承诺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承诺: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进度计划(2)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3)各阶段进度保证承诺等内容。1、符合项目需求、无缺陷得5分;2、内容存在缺陷的,得3分;3、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4、上述3项内容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缺陷指对本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等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5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其保证措施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其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劳动力安排计划(2)项目管理人员配备(3)劳动力安排保证措施(4)劳动力组织安排等内容。1、符合项目需求、无缺陷得5分;2、内容存在缺陷的,得3分;3、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4、上述4项内容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缺陷指对本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等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5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机械的配备(2)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障措施(3)机械设备管理制度(4)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1、符合项目需求、无缺陷得5分;2、内容存在缺陷的,得3分;3、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4、上述4项内容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缺陷指对本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等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5材料进场计划及其保证措施材料进场计划及其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主要材料投入计划(2)运输保证措施等内容。1、符合项目需求、无缺陷得5分;2、内容存在缺陷的,得3分;3、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4、上述2项内容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缺陷指对本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等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5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意外事故应急预案(2)消防应急预案(3)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1、符合项目需求、无缺陷得4分;2、内容存在缺陷的,得2分;3、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4、上述3项内容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缺陷指对本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等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4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施工组织机构(2)组织管理机构设置原则(3)项目管理制度等内容。1、符合项目需求、无缺陷得4分;2、内容存在缺陷的,得2分;3、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4、上述3项内容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缺陷指对本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等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4商务部分(11分)项目经理业绩2022年1月1日至今,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每个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中需体现项目经理的名字,如果合同中未体现项目经理名字,需要提供加盖合同中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及任意一张发票底联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关键页指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未提供不得分。3企业业绩2022年1月1日至今,企业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每个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任意一张发票底联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关键页指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未提供不得分。项目经理业绩除外。5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职称证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如拟派技术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单位聘用劳务合同(退休证和劳务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最高年龄限制为65周岁。3第5章工程量清单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辽宁科技大学千山湾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包括实验室、展厅装修,电气配电箱灯具插座及给排水管道安装等。二、编制范围辽宁科技大学千山湾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包括装修,电气,给排水等。三、编制依据1、辽宁科技大学下发的CAD图纸;2、工程量清单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与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3、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24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及相关文件;4、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5、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等;四、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1、投标单位依据2024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计价文件进行投标报价。2、税金执行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辽住建建管[2019]9号税率按9%计取。3、LED电子屏幕不在本次清单范围内。4、艺术字及美术社贴图及展厅墙上异形造型等不在本次清单范围。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6、清单工程量及清单项目最终以实际施工按实结算。双击即可打开第6章图纸双击即可打开第七章采购合同条款与合同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合同条款与合同格式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辽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