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烟箱行业调控配套改造招标公告(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GW2025-QY264
项目名称:
一区条烟箱行业调控配套改造-2025年
招 标 人:
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受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对GW2025-QY264一区条烟箱行业调控配套改造-2025年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不含税人民币117.229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
1: 项目名称:
一区条烟箱行业调控配套改造-2025年,采购预算:
117.2298万元,项目内容:
一区条烟箱行业调控配套改造-2025年,数量:1项。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1:
1.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
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
若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4
投标人应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自202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5
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截图或打印件。
6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何一方,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2、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何一方,未因行贿被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3、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招标采购活动,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4、至投标截止日,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发现投标人存在向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干部职工行贿的行为,因司法程序尚在进行等原因暂未被列入福建卷烟工业系统供应商黑名单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下列主体的行贿行为,视同投标人存在行贿行为: ①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 ②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③执行相关业务的其他人员。 针对1-4条款,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最终结合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
2.特定资格要求
无特定资格要求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5-06-19 18:0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合同包1人民币50元;
获取方式: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欲参与采购包(合同包)的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采购文件以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后可免费在线预览招标(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05-989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06-25 09:0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06-25 09:00:00】
2、开标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开标厅2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结果公示同时在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0592-6536023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阳路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人:林姗姗、黄晓玲、郑莹莹
联系电话:0592-2219185、2279300,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及要求
数量
到货地点
到货与安装调试完成时限
一区条烟箱行业调控配套改造-2025年
详见第五章
1项
详见第五章
详见第五章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则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1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否
3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合同包1的最高限价为:
● 本合同包的采购预算;
○ 万元;
○ 最高限价将另行发布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 其他
4
第三章8.3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5
第三章10.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
第三章11.3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合同包1:人民币23000元; 2、保证金缴交形式: (1)投标人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2)缴交形式:电汇、转帐等;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 账号:40343001040010641; 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3)提交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指定的账户。有关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扫描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加盖开户银行公章(含开户银行业务专用章)的基本户证明扫描件应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评委会有权否决其投标。不接受在投标现场缴交现金或以个人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的,视为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7
第三章 18
1、递交疑问或异议的方式:
其他形式递交,(1)邮件形式:将疑问函原件或异议函原件扫描发送至邮箱:xmgwcgzy@163.com。收到时间以邮箱显示的收到时间为准。答复过程中需要核对原件的,投标人应提供原件核查,否则相关资料可能不被认可。 (2)快递形式:将疑问函原件或异议函原件快递至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前台,收件人:程小姐,电话:0592-2230888。收到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3)现场送达:将疑问函原件或异议函原件现场送至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前台。收到时间以前台签收时间为准。
注:疑问或异议函发出后,请电话联系下述联系人,以确认函件及相关资料是否送达。
2、疑问或异议联系人信息如下:
程小姐,联系电话:0592-2230888
3、投诉事项联系人信息如下:
规范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92-6536023
4、举报事项联系人信息如下:
纪检监察部,联系电话:0592-6536246
8
第三章 9.5
本项目是否采用技术商务与价格分阶段评审办法: 不采用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收费标准:(1)收费标准:以含税中标总金额为基数,根据以下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0,100万元]的部分,按0.9%计取,(100万元,500万元]的部分,按0.66%计取,(500万元,1000万元]的部分,按0.48%计取。不足人民币7000元的按7000元计。(2)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非矿支行;账号:40343001040010641;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3、缴交方式: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账号:40343001040010641;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10
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电子招标平台: 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www.xmzfcg.com) 。 (2)其他采购信息公告媒体: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s://www.fjtic.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11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1、本项目为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投标的电子化招投标活动,供应商需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址:www.xmzfcg.com,本文件简称“电子平台”)进行报名和投标。平台客服电话400-805-9899(8:00-18:00)。 2、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电子平台设定的为准,具体可查看平台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或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及电子平台的规定。 4、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替换或者撤回。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传输过程需要花费的时间和可能遇到的问题。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人应按照电子平台设定的投标文件组成模块,在相应位置上传相对应的投标文件内容,否则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未在设定评审节点找到相应的投标响应内容的,将按照未响应进行认定。例如:资格证明文件应当至电子平台设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处上传,否则将导致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无法对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而被认定资格审查不合格。
6、当招标文件的更改通知调整了关键评审节点的条款(关键评审节点指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评分标准等电子平台要求投标人点对点上传投标资料或索引),并因此修改了电子平台设定的评审节点内容时,所有投标人均须按更改后的评审节点重新提交投标文件。在此前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失效,投标人应自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根据更改后的评审节点重新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开标时将无法提取其在修改评审节点前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其未投标。 7、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原件,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即可,但投标人中标后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将原件递交给代理机构或招标人。 8、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应清晰可辨,若模糊、重影、图像过小难以辨认的,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的评审后果。 9、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平台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等)。 10、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指加盖投标人电子章。若为联合体的,招标文件无特别规定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电子章。招标文件若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加盖电子章,联合体其他方加盖鲜章或电子章。 11、加盖电子章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且应使用电子平台支持的CA机构的电子证书(电子平台支持的CA机构详见平台网站的相关介绍)。 1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的,可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签字(签章)后的扫描件,或使用电子平台支持的CA机构的电子法人章或个人章(电子平台支持的CA机构详见平台网站的相关介绍)。 13、解密方式及解密时间要求: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至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已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在线开始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 30分钟 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解密使用的密码需与加密时一致。投标人应妥善保管加密密码,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忘记密码或密码泄露等情况,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责任)。请投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开标过程中及时根据电子平台的提醒进行解密,投标人错过开标解密时间导致其投标失败的,应自行承担责任。 14、电子平台展示开标记录情况后,将开启在线异议环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后10分钟内,通过电子平台在线提出(异议应使用投标人CA进行签章确认),代理机构将在线对异议进行回复;无异议的应对开标记录情况进行确认;超过上述时间未在线提出任何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情况无异议。 15、非投标人引起,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代理机构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代理机构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电子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 16、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①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原因,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 ②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③若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12
其他补充事项: 一、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后适用于本项目: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18.1修改为如下: 18.1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异议应符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超过法定期限提出的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投标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异议。 (二)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18.5款。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2.2.2修改为如下: 2.2.2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中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2.3、2.2.4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同一个合同包否决不合格投标后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该合同包招标失败,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密封保存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U盘加盖中标人公章(一式三份),密封材料封面须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中标人信息并承诺:“若本项目光盘/U盘文件内容与公e采电子招标平台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公e采电子招标平台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等方式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三、如有标后核验,招标人应在中标人确认后,将《中标结果公示表》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进行公示。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招标采购(以下简称:“本次招标活动”)。
2 定义
2.1 “招标人”指本次招标项目的业主方或其授权委托代理方。
2.2 “招标代理机构”指受招标人委托代理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的组织方。
2.3 “潜在投标人”指按照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 “投标人”指按照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5 “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6 “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除满足招标文件对联合体的特定要求外,联合体各方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递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鲜章或电子章)。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无效。
(3)联合体各方应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均应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5)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一般资格要求。
(6)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涉及特定资质要求的内容应由联合体中具有该资质的投标人承担,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3 划分合同包的项目,投标人对每个合同包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2)存在控股(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管理关系的;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为无效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为本招标项目的整体设计单位、规范编制单位、监理单位、管理单位、检测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或与前述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被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10)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反规定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 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内容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合同格式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 本项目在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作为代理机构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答复。如澄清或者答复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过电子平台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6.2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答复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过电子平台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补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 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延期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相关材料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招标文件、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延期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相关材料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在后的为准。
四、投标
8 投标要求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项目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8.3 分包
8.3.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2 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8.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8.4.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8.4.2 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8.4.3 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
8.4.4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4.5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8.4.6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8.4.7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8.4.8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8.4.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8.4.10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4.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或投标人代表为同一人;
8.4.1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8.4.1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4.1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
8.4.15 当采用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缴交保证金时,电子平台判定同一合同包项下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缴交至同一子账号;
8.4.16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
8.4.17 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
8.4.18 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8.5 除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同一投标人在同一合同包项下的投标时,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即提交可选择性的投标,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9 投标文件
9.1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其他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9.3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或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
9.4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在电子平台在线填写,并加盖电子签证)
(2)开标一览表(在电子平台在线填写,并加盖电子签证)
(3)价格分册(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价格分册处上传)
(4)资格证明文件(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资格证明文件处上传)
(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联合体协议书处上传)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未采用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的,应上传缴交凭证,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投标保证金处上传)
(7)技术商务文件(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技术商务文件处上传)
(8)其他资料(除上述资料外,招标文件有要求提供的其他格式文件,在电子平台的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处上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9.5 若本项目采用技术商务与价格分阶段评审,投标文件中除开标一览表、价格分册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投标人本次投标报价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
9.6 招标项目为多个合同包的,每个合同包均须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9.7 投标文件主要内容未经投标单位盖章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10 投标有效期
10.1 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无效。
10.2 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1 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1.2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11.3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1.3.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及缴交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金额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
11.3.2 通过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进行缴交,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记载的为准。
11.3.3 采用其他现金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
11.3.4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的牵头方提交。
11.3.5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1.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1.4.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11.4.2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需将合同递交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收到中标人合同后的5日内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回原账户。
11.4.3 终止招标的,代理机构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1.4.4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异议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1.4.5 以上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11.5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1.5.1 投标人串通投标;
11.5.2 投标人提供虚假失实材料;
11.5.3 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11.5.4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除外);
11.5.5 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11.5.6 因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11.5.7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
b.除不可抗力或其他招标人接受的原因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招标文件或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c.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d.招标文件规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的。
注: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5.8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1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平台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将予以拒收。
12.2 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是否递交成功以电子平台发出确认回执通知为准。
1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在电子平台上进行相应操作。
12.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
五、开标
13 开标
13.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平台开标。投标人可通过电子平台在线观看开标,监督开标过程情况。
13.2 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
【三】家的,不进行开标。
13.3 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达到
【三】家及以上的,电子平台自动提取已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按时在线解密,并向投标人等直播开标全过程。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完成解密的投标人不足
【三】家的,不进行开标。
13.4 出现上述13.2或13.3开标失败情况的,则采购活动结束,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3.5 解密程序完成后,由电子平台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交付期/服务期、投标文件解密情况等。投标人可自行查阅已解密的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
13.6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电子平台公开开标记录表后,通过电子平台向代理机构在线提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开标结束后不再接受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的异议。
六、中标与采购合同
14 定标准则
14.1 最低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14.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14.3 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14.4 如果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序递补确定中标人。
14.4.1 中标人放弃中标;
14.4.2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
14.4.3 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14.4.4 中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的任何一方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
15 中标通知
15.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工作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15.2 公示期内如无异议或异议已处理且未改变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序等内容的,招标人将按最终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排名在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5.3 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人确定的中标结果,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告中标结果。该公告同时作为 通知投标人未中标的书面形式。
15.4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代理机构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5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16 签订合同
16.1 招标人、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规定,参照本招标文件合同格式文本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中标人责任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以抵偿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16.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 拟中标人或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6.4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七、询问、异议与投诉
17 询问
17.1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8 异议
18.1 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异议应符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超过法定期限提出的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8.2 除针对开标提出的异议外,针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结果的异议应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过程、结果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异议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递交异议函。
(3)异议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
②所异议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异议的具体事项;
④针对异议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
⑤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的日期。
注:异议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应由本人签字。
对符合本章第18.1、18.2条规定的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8.3 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公告载明的监督部门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投诉事项应当为已按规定进行异议。
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18.4 举报
投诉人对投诉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18.5 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为已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过程、结果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为投标人。
八、其他
19 其他约定:
19.1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招标人要求的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2 投标人提供虚假文件谋取中标的,将根据招标人的有关管理规定纳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录。
19.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
19.4 在评标、定标及签订合同过程中,如供应商存在尚未处置的向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的单位干部职工、特定关系人及其他合同相关人员行贿行为,采购人将依据采购文件第六章中的《廉政合同》约定采取处置措施,并有权将其列入福建卷烟工业系统供应商“黑名单”。
19.5 在评标、定标、签订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情形的,采购人将采取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如有)或履约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扣减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置措施;并有权将其列入福建卷烟工业系统供应商“黑名单”,处以一至三年、直至永久的禁入期限,在列明的禁入期内,不得参与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单位的全部新采购项目;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d)向采购代理机构、外部评审专家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拒绝接受采购人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接受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f)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g)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业务中存在收受贿赂、恶意串通、开标前泄露标底、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等违法行为的;
(h)其他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给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的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委员会
1 评标委员会
1.1 评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1.4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
2 评标程序
2.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2 初步评审
2.2.1 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使用“黑名单供应商查询文件(代理机构使用)”,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否被列入相关“黑名单”,打印《“黑名单”供应商查询情况表》并将查询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的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是否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同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和生产能力等情况,以确定投标人是否有资格履行合同。经上述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下一程序的评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2.2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中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2.3、2.2.4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个合同包的投标家数达到开标条件的,则原则上视为该合同包的投标具有竞争性。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经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后出现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但仍具有竞争性的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是否继续评审,若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原则上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并提出充分的理由,在评标决议中作出详细说明。
2.2.3 资格性审查标准
2.2.3.1 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具体详见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投标的有效性。
2.2.3.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序号
情形
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函或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
联合体投标的未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的或不满足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适用于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情况)
4
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3.3、3.4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判定,投标人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应的响应资料)
5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资格要求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的
2.2.4 符合性审查标准
2.2.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2.4.2 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2.2.4.3 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递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2.4.4 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2.2.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序号
情形
1
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第8条载明的投标无效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判定,投标人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应的响应资料)
2
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3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4
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技术商务条款(详见附表1)
5
价格评审时发现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价格条款(详见附表2)或存在其他涉及价格的投标无效情形
合同包1:
附表1:带★号的技术商务条款汇总表
序号
条款描述
1
3.1.1主要硬件采购清单/1 自动贴标机/★6、运行存储:Flash≥512MB,且Sdram≥512MB;
2
3.1.1主要硬件采购清单/1 自动贴标机/★27、具有可选柔性贴标升级功能:支持将“同规格固定位置贴标方式”升级为“不同规格烟箱根据指定位置贴标方式”;
3
3.1.1主要硬件采购清单/2 标签打印机/★1、运行存储:Flash≥512MB,且Sdram≥256MB;
4
3.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与招标人现有卷烟打扫码子系统兼容,确保打码数据能够通过工互通道实现数据上报。投标人须对此作出承诺。
5
3.3★投标人所提供的采购清单(包含辅材)须能完全满足招标人的建设要求。投标人须对此作出承诺。
6
12.1★廉政合同签订要求:中标人与招标人在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还须签订廉政合同。廉政合同为独立合同,非经济合同附件。中标人与招标人在实际签订时不得变更廉政合同实质内容,具体内容和格式详见第六章。
7
14★付款方式 14.1招标人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14.2发票不作为中标人已经依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凭证。 14.3若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税率发生调整,双方同意自国家正式实行新税率之日后的合同付款行为,按照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乘以(1+新税率)来计算合同含税价款,双方基于调整后的合同含税价款来进行结算。 14.4招标人按下列进度分期支付: 14.4.1第一阶段付款:全部产品交货后,招标人在收到下列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含税总价的50%: 14.4.1.1中标人开具的合同含税总价款50%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14.4.1.2双方签署确认的到货签收单。 14.4.2第二阶段付款:全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在收到下列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含税总价的45%: 14.4.2.1中标人开具的合同含税总价款45%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14.4.2.2双方签署确认的项目验收报告。 14.4.3质保金:合同含税总价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且无质量保证规定的未了事件,招标人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证明并向中标人无息支付质保金。
附表2:带★号的价格条款汇总表
序号
条款描述
1
13.6★本项目的不含税最高限价为¥1172298.00,不含税投标报价超过不含税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2.3 澄清有关问题
2.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电子平台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在电子平台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递交,并加盖电子章,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递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2.3.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3.4 关于细微偏差
(1)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2.3.5 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1)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2.3.1、2.3.2条规定执行。
(2)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为准进行评审;存在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其认为更具有证明效力的证明材料为准进行评审,或按照本章第2.3.1、2.3.2条规定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
b.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章第2.3.1、2.3.2条规定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
(3)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招标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若中标,招标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招标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4)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且该情形不影响其中标效力的,则招标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招标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2.3.6 评标委员会没有要求而投标人主动提供的澄清文件不予接受。
2.4 比较与评价
2.4.1 按照第3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以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4.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2.4.3 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对应最高限价的50%,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2.4.4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其中,属于客观评审因素评分的,按照客观评审因素评分应一致的原则,以多数成员认定的评分结论计入最终得分情况。
2.4.5 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排列评价顺序,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
2.5 其他规定
2.5.1 评标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5.2 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3 评标办法
合同包1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的规定,对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按规定的排序方法排列中标候选人顺序,并按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2、评分标准:
(1)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界定
分值
1、技术因素(满分38分)
1-1
根据投标人所投项目实质性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情况评价: 投标响应内容完全满足第五章第【3.1.1款“主要硬件采购清单”】的技术参数要求(★号条款除外)要求的得【17】分,带“▲”的技术条款每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扣【2】分,其余条款每不满足或负偏离一项扣【1】分,最低得0分。 (每个【末级编号】条款为一项,投标人应作出逐条响应)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对应条款的要求作出响应,有明确要求提供佐证的,还须按规定提供证明,否则不得分。
17
1-2
根据投标人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招标技术要求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价,满分【5】分: (1)提供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项目实施方案、集成调试方案、项目实施质量保障措施与管理体系、项目培训方案的得【3】分; (2)在满足(1)的基础上,响应内容基本满足本项目实际情况及招标技术要求,方案主要内容完整,部分细节虽有不足,但不影响项目整体实施的得【4】分; (3)在满足(1)的基础上,响应内容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招标技术要求,方案详细具体,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节点有具体措施,有利于项目整体实施的得【5】分; (4)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或不可行的不得分。
5
1-3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经理(1名)资质进行评价(本项含2条评分项,满分【4】分): (1)具有项目管理相关资质证书(例如PMP、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任一),满足得【2】分; 须同时提供以下佐证,否则不得分: ①人员证书扫描件;②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期限: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及上一个月,如投标截止日期为11月,连续六个月为4-9月),下同]。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缴交社保的,须同时提供:①投标人与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②投标人与第三方社保缴交单位签订的委托协议或代缴证明(二者其一);③社保缴交单位为上述人员缴交的社保证明。
2
1-4
(2)具有的项目负责经验进行评价,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业绩时间:【2022】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合同未体现签订时间,以合同内容中体现的服务期限起始时间为准;如既无签订时间又无服务期限起始时间的,不予认可); ②业绩类型:含有【打码设备】的项目。 每提供1个项目负责经验得1分,满分2分。 须提供其负责的项目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上述人员姓名及拟任岗位、双方印章、合同标的内容、签订时间或服务期限等关键信息。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上述人员曾以项目负责岗位参与实施过该业绩合同项目的,须补充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合同名称、上述人员的姓名及其担任的职务(或岗位)等关键信息]并加盖合同甲方的公章,否则不得分。
2
1-5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成员的实施经验情况(除项目经理外)进行评价(本项含2条评分项,满分【12】分): (1)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每提供1份人员证书得2分;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每提供1份人员证书得1分。 满分得6分,同一人员持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 须同时提供以下佐证,否则不得分: ①人员证书扫描件;②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期限: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及上一个月,如投标截止日期为11月,连续六个月为4-9月),下同]。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缴交社保的,须同时提供:①投标人与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②投标人与第三方社保缴交单位签订的委托协议或代缴证明(二者其一);③社保缴交单位为上述人员缴交的社保证明。
6
1-6
(2)具有的项目经验进行评价,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业绩时间:【2022】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合同未体现签订时间,以合同内容中体现的服务期限起始时间为准;如既无签订时间又无服务期限起始时间的,不予认可); ②业绩类型:含有【打码设备】的项目。 每提供1个项目实施经验得2分,满分6分。 须同时提供以下佐证,否则不得分: ①拟投入的项目团队人员名单(姓名、在本项目中的分工、经验简介); ②其实施的项目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上述人员姓名及拟任岗位、双方印章、合同标的内容、签订时间或服务期限等关键信息。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上述人员曾以项目负责岗位参与实施过该业绩合同项目的,须补充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合同名称、上述人员的姓名及其担任的职务(或岗位)等关键信息]并加盖合同甲方的公章,否则不得分。
6
2、商务因素(满分17分)
2-1
获得管理认证证书的情况进行评价: 【投标人】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类得【0.5】分,满分【2】分。投标时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www.cnca.gov.cn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截图至少需包含证书编号、证书状态、认证范围等信息),否则对应认证不得分。
2
2-2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故障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进行评价: 投标人承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小时内响应,并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小时内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至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服务,并在【4】小时内完成故障修复工作的得【2】分; 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小时内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至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服务,并在【2】小时内完成故障修复工作的得【5】分。 须提供书面承诺,否则不得分。
5
2-3
根据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未体现签订时间,以合同内容中体现的服务期限起始时间为准;如既无签订时间又无服务期限起始时间的,不予认可)独自承担的同类业绩情况进行评价: (1)同类业绩指:含有【打码设备】的项目; (2)业绩得分标准: 1、每提供一个人民币10万元≤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50万元的业绩得【1】分,每提供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50万元的业绩得【2】分,满分【10】分(金额以【【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前所开具的发票扫描件】为准)。 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以下支撑材料的扫描件,支撑材料需加盖投标人章,原件必要时备查。否则相应的业绩不得分。 ①合同,需保持合同清单、签订日期、签订单位等内容清晰; ②相应合同在【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前所开具的发票扫描件(投标人须为发票中的销售方)。
10
3、价格因素(满分45分)
3-1
取纳入基准价计算范围的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A值,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该价格评分项满分分值×(A÷投标人的评标价)。 注:纳入评标基准价A计算的范围标准为:取技术因素与商务因素合计分值前3名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价格得分最高得45分。价格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5
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技术因素得分+商务因素得分+价格因素得分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评分标准所需的证明文件。招标人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中标人存在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的赔偿。
(2)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根据本章第2.3.3、2.4.2条规定及招标规定,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经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招标规定的其他投标报价修正规定:
3、中标候选人顺序排列规则:
(1)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3)评标总得分、评标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还未能排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原则采用记名投票的方法表决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顺序。
4、中标候选人数量:3个。
5、评标委员会根据排名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6、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证明材料进行核验:
①评标结束后,如有需要,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提供评标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予以核验,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
②如果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材料可通过公开网络核查渠道查询的(如三体系认证、合同发票等),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网址、账号(如有)等查询信息渠道,供招标人通过公开信息查询投标材料的真实性。
③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可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开展实地核验(包括但不限于房产面积、办公面积、人员、设备、车辆,具体根据招标人通知为准)。
④在核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定标原则重新确定新拟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投标人已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本单位供应商“黑名单”。给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a、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供、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且无法通过公开网络核查渠道查询的,或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开展实地核验的。
b、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等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7、定标原则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应在中标候选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候选人公示表》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进行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直接确定第一中标人候选人为中标人。
(1)合同签订前,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①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的任何一方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
②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的任何一方,因行贿被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
③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被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被禁止参加招标采购活动且在禁入期内的。
(2)合同签订前,如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发现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存在向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干部职工行贿的行为,因司法程序尚在进行等原因暂未被列入福建卷烟工业系统供应商黑名单的,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中标人下列主体的行贿行为,视同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存在行贿行为,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有权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①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
②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③执行相关业务的其他人员。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提醒: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请投标人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1“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从未办理过电子签章(CA证书)的,请至少预留3个工作日用于办理CA证书,CA使用及办理说明见官方网站(www.xmzfcg.com)的平台指南栏目。
1 项目背景
1.1 为适配卷包一区条烟输送和装封箱系统改造,招标人现开展行业调控卷烟打扫码子系统改造,实现厦烟公司一区条烟输送和装封箱系统改造项目封箱机生产打码功能,确保生产打码功能符合国家局行业调控系统的实施要求,确保打码使用的自动贴标机、工控机等关键设备与国家局行业调控系统的兼容性和稳定性,保证封箱机的件烟打码数据能够及时、准确的上报给国家局行业调控系统。
2 行业调控系统现状概述
2.1 国家局在烟草行业“十四五”网信规划中提出了“CT-11625网信发展蓝图”,其中“6”代表“现代农业、智能制造、智慧商业、数字政务”四大企业应用及“科学决策、精准管控”两大行业应用构成的一体化协同应用体系,通过该应用体系的建设推动构建上下贯通、左右协同、内外融通的一体化产业链,促进产业升级,推进行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全国统一烟草工业生产经营管理平台作为全国烟草生产经营管理一体化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是贯通农工商产业链供应链一体化组织运行的重大战略工程,对于行业资源配置优化和运行调控能力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2.2 “全国统一烟草工业生产经营管理平台行业调控项目打扫码系统”作为烟草生产经营管理一体化协同应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物流跟踪为手段,通过对专卖辅料“两打八扫”和卷烟的“一打四扫”,及时准确的采集行业卷烟及专卖辅料的生产经营数据,为国家局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在产品追溯、专卖打假、品牌管理、卷烟营销、物流管理、售后服务等方面都能发挥积极作用。
2.3 系统部署和功能实现情况
行业调控管理系统由省云、边、端三部分组成,在省云中部署了生产经营数据管理系统,在边侧部署了卷烟打扫码子系统和辅料打扫码子系统,在端侧部署了贴标软件、出入库扫码软件。端侧的打扫码数据通过工互通道上传到边侧卷烟打扫码子系统或辅料打扫码子系统,边侧数据通过工互通道上传到省云生产经营数据管理系统,省云生产经营数据管理系统数据再上报给国家烟草专卖局数据分析与辅助决策系统、计划管控系统、物理追溯系统等行业调控管理系统。
行业调控项目业务架构如下图:
2.3.1 系统部署情况
2.3.1.1 招标人已完成边侧卷烟打扫码子系统与辅料打扫码子系统的部署及上线运行,并已完成端侧18套贴标软件和7套出入库扫码软件的部署实施及上线运行。
2.3.1.2 贴标软件主要是用于卷烟成品件烟条码标签数据的生成、打印及粘贴,对卷烟生产计划进行管控,并将卷烟成品的生产明细数据上传至边侧卷烟打扫码子系统。
2.3.1.3 出入库扫码软件主要是用于卷烟成品在出库销售时进行件烟条码信息的收集,确保出库的卷烟成品的牌号、数量、销售方等关键数据与销售合同的信息一致,并将卷烟成品的出库明细数据上传至边侧卷烟打扫码子系统。
2.3.1.4 卷烟打扫码子系统在收集完卷烟成品的生产数据和出库数据后,将卷烟成品的生产数据和出库数据上传至省云生产经营数据管理系统。
2.3.2 系统功能情况
2.3.2.1 边侧部署的卷烟打扫码子系统功能
卷烟打扫码子系统直接对接省云生产经营数据管理系统,实现对卷烟成品生产计划的管控,通过在卷烟成品件烟上粘贴二维码统一标识,及通过扫描出入库扫描卷烟成品件烟二维码标识,收集卷烟成品出入库信息,实现“一打四扫”管理流程以及卷烟成品生产、销售等数据的采集、存储、汇聚。“一打四扫”覆盖的卷烟业务类型范围包括内销卷烟、进口卷烟、进口雪茄烟、出口烟、样品烟、罚没烟及其他烟草制品,特殊业务类型范围包括商业企业区域物流、工商共库物流、工业前置库物流等业务活动。
2.3.2.1.1 基础管理功能:对牌号、准运证、合同等基础信息的管理;
2.3.2.1.2 生产管理功能:卷烟打扫码子系统接收计划管控子系统下发的计划、码段,对厦烟公司的计划和码段进行管理,并兼容对生产报废、补码、异型烟包装特殊生产业务活动,厦烟公司以接收到的计划和码段量为控制依据,对本企业的生产任务进行生产排产管理,排产管理功能包括排产任务生成、排产内容校验、排产计划控制、排产信息下发等;
2.3.2.1.3 统计管理功能:对卷烟成品的生产、销售、库存等收发存数据信息进行统计管理。支持按类型、规格、生产时间等维度进行分类查询、汇总及导出等业务活动。
2.3.2.2 端侧部署的卷烟贴标软件和卷烟出入库扫码软件实现功能
2.3.2.2.1 卷烟贴标软件功能:包括对卷烟生产计划的读取、查询和实施,及标签码段信息的查询、测试打印、打印贴标、报废、补打码等生产业务活动,并对卷烟的基础数据进行管理,将卷烟生产完成的数据回送边侧卷烟打扫码子系统。
2.3.2.2.2 卷烟出入扫码软件功能:支持包括销售出库、退货入库、内部移库、前置库移库、年底备货移库、合作生产回购、退货出库、样品烟领用出入库、工业损溢、盘库等卷烟成品件烟出入库扫码业务活动,将卷烟出入库完成的数据回送边侧卷烟打扫码子系统。
2.4 技术架构情况说明
边侧卷烟打扫码子系统和辅料打扫码子系统的部署技术采用了基于SpringBoot的微服务架构,在OpenEuler操作系统上进行K8S容器化部署,并采用GateWay网关对各业务中台暴露的API接口进行统一管理,利用工业互联网实现应用的统一升级部署,集成了消息中间件、缓存中间件等服务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和系统的高可用性。在端侧采用单体应用部署方式,满足现场的操作,结合K8S容器进行容器化部署。
行业调控项目技术架构图如下:
3 项目标的
3.1 本项目主要涉及端侧贴标软件的部署实施,使得部署的贴标软件能够兼容招标人现有部署的卷烟打扫码子系统、二维码盒条件关联系统,确保贴标软件生成的卷烟成品的标签信息能够及时上传至卷烟打扫码子系统,及与二维码盒条件关联系统进行信息交互。为实现以上目的,本项目需投标人提供主要硬件和有关配套辅材,并按硬件数量部署实施相应的卷烟打扫码子系统端侧贴标软件。具体采购清单及实施要求如下:
3.1.1 主要硬件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 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推荐品牌
1
自动贴标机
▲1、贴标速度:≥28 张/分钟; 2、贴标精度:-1mm≤贴标精度≤1mm; 3、贴标位置:支持在顶面或侧面贴标; 4、贴标模式:支持气动或电动敷贴模式,应具有良好的贴标缓冲机构,能有效保护件烟纸箱包装表面,避免划伤、划破,减少设备工作时物料受到的冲击、震动; 5、贴标压板:可调整适应不同种类标签贴标; ★6、运行存储:Flash≥512MB,且Sdram≥512MB; ▲7、打印内容:支持文字、流水号、日期、图形、一二维条形码或其它可变信息等打印。支持的一维码码制包括但不限于Code 39、Code 93、Code 128等,支持的二维码码制包括但不限于QR Code、PDF417等; 8、打印模式:支持热转印模式; 9、打印速度:≥10IPS; ▲10、打印精度:≥300 DPI; ▲11、打印尺寸:打印宽幅≥104mm;打印长度≥500mm;支持多种标签规格模式切换; 12、支持标签厚度:0.05mm~0.25mm; 13、打印自检:标签用尽检测、碳带用尽检测、打印头开启检测; 14、打印方向:支持竖打和横打两种模式; 15、标签类型:支持多种标签类型:间距纸、连续纸、模切纸、标签纸、黑标纸等; 16、标签卷长:标签卷外径≥310mm; 17、色带卷长:色带卷外径≥75mm; 18、通信端口:USB 2.0接口≥1个、RS-232 串口≥1个、100/1000Mps以太网口≥1个; 19、I/O 接口:支持路输出信号 NPN/PNP 打印、及贴标传感器接入,具有输入输出信号接口; 20、报警功能:具备 LED 三色带蜂鸣报警灯及功能,支持报警信号输出,支持耗材短缺预警提示; ▲21、打印引擎显示屏幕:≥4.3英寸彩色触摸屏幕; ▲22、贴标机人机界面:≥7英寸彩色触摸屏幕; 23、状态显示:支持中文界面,可显示打印状态、故障信息等; 24、工作环境:能够在温度+5℃~+40℃、湿度 20%~85%的环境下工作,无凝结; 25、存储环境:能够在温度-20℃~+55℃、湿度 20%~85%的环境下存储,无凝结; 26、工作电压:100VAC~240VAC,50Hz~ 60Hz,内置漏电保护开关、过流过载保护; ★27、具有可选柔性贴标升级功能:支持将“同规格固定位置贴标方式”升级为“不同规格烟箱根据指定位置贴标方式”; ▲28、可选柔性贴标自动识别品规牌号信息功能:支持保存≥5个品规牌号参数。
5
台
汉印、SANTUO、科盛
2
标签打印机
★1、运行存储:Flash≥512MB,且Sdram≥256MB; 2、打码类型:支持一维、二维条码打印;支持的一维码码制包括但不限于Code 39、Code 93、Code 128等,支持的二维码码制包括但不限于QR Code、PDF417等; 3、打印速度:≥7IPS(每秒可以打印一张177.8mm); ▲4、打印精度:≥300 DPI; ▲5、打印尺寸:打印宽幅≥104mm,打印长度≥300毫米,支持多种标签规格模式切换; 6、打印方式:支持热敏(TD)、热转印(TT)打印模式; 7、打印介质:连续纸、模切纸、标签纸、黑标纸; 8、标签厚度:支持0.06mm~0.19mm; 9、打印自检:纸张用尽检测、碳带用尽检测、测打功能、打印头开启检测; 10、通讯接口:USB2.0或USB3.0接口≥1个、RS232串口≥1个、100/1000Mps以太网口≥1个; ▲11、显示屏幕:≥3.5英寸彩色触摸屏幕; 12、状态显示:支持中文界面,可显示打印状态、故障信息等; 13、工作环境:能够在温度+5℃~+40℃、湿度20%~85%的环境下工作,无凝结; 14、存储环境:能够在温度-20℃~+55℃、湿度20%~85%的环境下存储,无凝结; 15、工作时间:支持7×24小时连续打印; 16、电源输入:100VAC~240VAC,50Hz~60Hz。
2
台
TSC、优**、得实
3.1.1.1 未从所列品牌中选择投标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品牌产品属于与之同等品质或更高品质的详实说明。
3.1.2 配套辅材采购清单
货物名称
具体参数
单位
预估数量
自动贴标机的安装支架
铝型材龙门支架,适配自动贴标机安装
个
5
网线
1、六类千兆屏蔽双绞线; 2、外套材质:PVC; 3、线芯材料:无氧铜; 4、速率:1000Mbps; 5、线长:305米/箱。
箱
2
水晶头
1、六类屏蔽水晶头; 2、网络标准:千兆; 3、接口类型:RJ45; 4、包装:100个/盒。
盒
1
3.1.2.1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招标文件中的配套辅材清单为预估材料清单,不代表实际需求数量,为实现项目最终目的而需要补全的产品或辅材及其实施工作均包含在本项目招标范围,投标人须充分评估所投入的人工和材料,由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一切费用。
3.1.3 实施要求
投标人实施方案须经招标人确认后才可开展工作,如实施过程中方案需进行调整,需经双方确认,实施要求如下:
3.1.3.1 投标人须负责自动贴标机、标签打印机、工控机及相应机柜、支架的安装、部署实施工作;
3.1.3.2 投标人须按硬件数量部署实施相应的卷烟打扫码子系统端侧贴标软件,包含贴标软件及质量追溯码贴标软件的部署和调试工作,确保打码数据能够通过工互通道实现数据上报;
3.1.3.3 投标人须负责相应综合布线的实施工作。
3.2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与招标人现有卷烟打扫码子系统兼容,确保打码数据能够通过工互通道实现数据上报。投标人须对此作出承诺。
3.3 ★投标人所提供的采购清单(包含辅材)须能完全满足招标人的建设要求。投标人须对此作出承诺。
4 项目进度要求
4.1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且收到招标人通知30日内完成所有硬件到货。
4.2 安装调试:硬件到货且收到招标人通知后90天内完成所有软硬件的安装配置调试与集成。
4.3 项目试运行:具体上线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试运行期不少于 90个日历日。
4.4 项目整体验收通过时间不得超过2026年12月31日。
5 包装与运输
5.1 包装要求:
5.1.1 投标人应采用符合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存放、运输、装卸需要,以及便于清点的方式进行包装。除包装上应标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还须随箱提供装箱清单、合格证等有关凭证。因包装形式或保护不妥而造成设备锈蚀、损伤或丢失,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若招标人有指定产品包装材料、包装袋或纸箱供应商,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向指定供应商采购包装,因招标人指定供应商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运输要求
5.2.1 运输方式: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的交付时间选择铁路运输、汽车运输、航空运输、水路运输等适宜的运输方式,确保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将货物完好无损地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
6 到货、质量要求
1
2
3
4
6.1 到货方式:投标人负责送货上门及安装调试。
6.2 到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3 到货签收:货物运抵招标人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清点货物,招标人清点确认无误后,双方签署到货签收单,该签署行为不代表招标人最终验收合格。招标人在清点过程中发现数量或产品质量存在异常的,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人应在交货期内予以补足或更换,再由招标人重新清点、签收,投标人到货时间不予顺延,由此引发的损失与责任由投标人负责。若投标人无法在约定时间内补齐或更换,视为投标人未按期交货,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6.4 投标人交付货物应为原装正品,到货时包装完整,无外观缺陷、污损。
6.5 投标人应确保其所交付货物与其投标品牌、原产地一致,为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货物。
6.6 投标人保证交付招标人的软件产品来源合法,为厂家的正版软件产品,并且投标人对交付的软件产品拥有出售的合法权利。投标人应提供其代理软件的资格证明(如有)、软件原厂支持服务及必要的原装产品安装介质。产品质量应不低于厂家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中的较高者。
6.7 投标人保证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或商业秘密等。如出现第三方对招标人使用或销售本合同产品提出所有权异议、知识产权异议、索赔等情况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并立即通知投标人,由投标人自行处理由此导致的问题,并且投标人应在自行承担相关费用的情况下按照招标人之要求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确保招标人的损失降至最低。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8 投标人保证交付给招标人的软件产品内容合法合规,不存在煽动分裂祖国、违背公序良俗等内容。
6.9 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软件所产生的数据,其相关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且属于招标人的保密信息,投标人对此应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
7 安装、调试
7.1 产品的安装调试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应对产品和系统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
7.2 涉及高处作业的内容投标人必须委派持有有效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实施人员进行实施,人员到场时须向招标人出示该证书,并提供一份复印件给招标人。投标人应作出承诺。
8 人员组织要求
8.1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经理,项目团队成员若干。人员须具有与实施本项目有关的证书和项目经验。
8.1.1 投标人应提供拟派的项目经理名单以及人员相应的简历(包括相关工作年限、院校、专业、学历、相关资质证书、以往参与项目情况等),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及上一个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
8.1.2 投标人应提供拟派项目团队名单、人员在本项目承担的角色以及人员相应的简历(包括相关工作年限、院校、专业、学历、相关资质证书、以往参与项目情况等),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及上一个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
8.2 未经招标人认可,投标人不得更换项目组成员。
8.3 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并对投标人所提供的实施人员进行面试,对于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无条件更换人员,投标人须在2天内响应且不能影响项目进度。
8.4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保证开发项目组成员组织的稳定性,投标人不得抽调项目组成员。如有更换需要,须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向招标人出具书面说明阐明合理理由并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拟更换的服务人员资质须不低于原服务人员且得到招标人确认,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并保留拒绝投标人人员变更的权利。如若产生由于人员的变更导致的项目拖延,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如双方未达成一致,依照原小组名单执行。
8.5 如投标人不能满足招标人项目实施进度与项目阶段成果质量要求,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增加项目资源配置(含人员)。
8.6 实施本项目期间,投标人项目人员不得同时实施其他项目。
9 项目验收要求
9.1 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资料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如上述验收依据存在不一致的,则以质量标准要求最高的为准。
9.2 招标人于下列条件全部具备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整体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文件:
9.2.1 试运行期限届满,软硬件运行稳定且无质量问题;
9.2.2 投标人提交完整的项目文档。
9.3 招标人有权委托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标货物(软硬件)的精度、性能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
9.4 验收时投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
9.5 若验收不合格,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要求的期限内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进行必要、及时的修正,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6 项目整体验收通过时间不得超过2026年12月31日。
10 交付要求
10.1 所有项目文档应提供纸质或电子版给招标人,具体成果及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
项目阶段
交付物
到货阶段
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到货签收单
安装调试
设备安装测试确认单、测试计划、测试报告
上线试运行
上线试运行方案、上线试运行总结报告、用户使用报告
最终验收
项目验收报告
10.2 投标人应提供交付清单,如招标人认可交付清单内的文件,则在交付清单上签字;如有异议,投标人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招标人审核。甲乙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签字。
10.3 招标人对材料的签字认可,仅代表对上述材料中开发系统的适用性、需求性、应用性的审核,不代表招标人对材料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材料中出现任何与投标人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或技术调整,仍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4 投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相关交付物,以作为验收材料之一。
11 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要求
11.1 本项目质保期为自项目整体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招标人使用之日起5年。其中标签打印机、自动贴标机为原厂质保。
11.2 如发生质量问题、系统故障等,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并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至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服务,并在达到现场后6小时内修复。若超过上述期限仍无法修复,则投标人应提供备用设备,并在招标人认可的、延长后的期限内完成设备故障的修复。若因此造成招标人损失,投标人应予赔偿。
11.3 如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怠于响应,或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提供质保服务,则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人进行巡检、修理、更换,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追偿。
11.4 如发现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或质量缺陷或其它潜在缺陷或者投标人使用了不符合标准要求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招标人有权要求退换货,如因此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予以赔偿。若出现前述投标人需免费更换产品的情形,质保期从投标人完成免费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11.5 如果产品技术性能相互不兼容或缺失而影响招标人系统性能,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期限退、换相关产品。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11.6 质保期届满前1个月内,若项目整体运行发生故障,投标人在对故障处理完毕之后,质保期自故障处理完毕之日起往后顺延3个月。
11.7 投标人应对由于设计、配置或部署等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投标人负担,并在本合同约定内提供以下服务:
1
2
2.1
11.7.1 如果项目建设内容有缺陷或系统发生故障,投标人要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响应,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产品。
11.7.2 投标人对所开发的信息系统如出现漏洞(专业术语BUG),执行修改维护。
11.7.3 投标人提供的信息系统升级不应造成本系统功能和性能的下降。
11.8 远程技术支持:在质保期内,投标人提供7×24小时免费技术支持服务。
11.9 质保期结束且期间无遗留事项,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相关证明,招标人确认无误后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质保期的款项支付。
11.10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售后服务期内,投标人应每季度对项目中所有软硬件的进行巡检;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对自动贴标机易损件进行更换,易损件包括压力辊、皮带、轴承、活动块、海绵、拉簧、摩擦带、压缩弹簧、U型开关、吹气管、中间继电器等。
12 投标响应要求
12.1 ★廉政合同签订要求:中标人与招标人在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还须签订廉政合同。廉政合同为独立合同,非经济合同附件。中标人与招标人在实际签订时不得变更廉政合同实质内容,具体内容和格式详见第六章。
1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评标办法要求的方案和证明材料。
12.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
12.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所投设备的品牌、型号、产品制造商、主要参数、数量及对应的分项报价(含单价和总价)等。
12.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所投设备相关的配套技术资料,例如:使用说明、操作手册、技术指导书及维修保养手册等(中文版,若无中文版,应同时提供中文的翻译材料并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
12.6 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列明于《技术条款响应表》文档中。投标人若未对招标要求进行逐条响应,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12.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基本的履约能力、完善的服务机构和服务体系,为本项目提供优质的设备及技术服务,阐明设备安装所采用的工具及方案。
12.8 投标文件至少应包含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技术条款响应表、商务、技术偏离表、以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等。
12.9 投标文件中若有增值服务,请在投标文件格式“增值服务”中单独列明。
13 投标报价
13.1 本次招标为整体招标,投标人必须就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标的物进行投标响应,不得拆分投标。
13.2 本次招标为国内招标,除招标另有规定外,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应分别报出单价、小计、总价。
13.3 本项目总价包干。投标报价为投标项目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上述含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款(含设备、配件、辅助材料)、运输费、包装费、安装费、调试费、验收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伴随服务的费用、【采购保管费、装卸费、二次搬运费、保险费、产品检验检测、技术服务费、税费、进口环节的相关费用(如有)、不可预见费】等投标人履行本合同产生的所有费用,除此之外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其他原因再向招标人主张支付任何费用。
13.4 投标人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13.5 投标人只需在开标一览表中报出不含税投标报价,并填写自身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结算采用含税价,含税价=不含税价×(1+税率),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价格因素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含税投标报价纳入价格因素评审。
13.6 ★本项目的不含税最高限价为¥1172298.00,不含税投标报价超过不含税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14 ★付款方式
14.1 招标人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14.2 发票不作为中标人已经依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凭证。
14.3 若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税率发生调整,双方同意自国家正式实行新税率之日后的合同付款行为,按照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乘以(1+新税率)来计算合同含税价款,双方基于调整后的合同含税价款来进行结算。
14.4 招标人按下列进度分期支付:
14.4.1 第一阶段付款:全部产品交货后,招标人在收到下列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含税总价的50%:
14.4.1.1 中标人开具的合同含税总价款50%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14.4.1.2 双方签署确认的到货签收单。
14.4.2 第二阶段付款:全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在收到下列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含税总价的45%:
14.4.2.1 中标人开具的合同含税总价款45%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14.4.2.2 双方签署确认的项目验收报告。
14.4.3 质保金:合同含税总价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且无质量保证规定的未了事件,招标人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证明并向中标人无息支付质保金。
15 培训要求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对招标人指定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能熟练操作该设备,解决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一般故障。
16 违约责任
16.1 本项目违约责任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第十五条。
第六章 合同格式
【一区条烟箱行业调控配套改造-2025年合同
说明:本合同条款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招标人同意后可细化相关条款,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合同条款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本合同范本为框架范本,如范本内条款与采购文件冲突,以采购文件为准。
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厦门市海沧区
签订时间:
甲方: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晓锋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路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QQ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QQ号:
合同文件
本协议所附的下列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合同附件;
2.采购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文件。
合同正文及以上合同文件相互之间对同一事项约定不一致的,原则上以合同正文约定为准;但若其他合同文件中乙方义务、标准高于合同正文约定的,以乙方义务、标准高者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注:如遇带“□■”条款,“■”条款适用于本合同,“□”条款不适用于本合同。)
1. 项目标的
1.1 本项目
项目概况、采购清单、实施内容及要求 : 可填写至附件
1.2 □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费用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税率 %。该费用包括项目经甲方整体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完成全过程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等一切乙方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1.3 □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费用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硬件 部分税率 %; 技术服务 部分税率 %。该费用包括项目经甲方整体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完成全过程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等一切乙方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2. 项目进度要求
2
2.1
□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且接到甲方通知 日内完成 项目实施方案并经甲方确认。
1
2
3
2.2 □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且收到甲方通知 日内完成 到货。
2.3 实施期限:
合同签订 且收到甲方通知 日内完成 ,具备上线试运行条件。
2.4 项目试运行:具体上线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试运行期不少于
个日历日。
2.5 其他要求:
3. 包装与运输
3
3.1 包装要求
3.1.1 乙方应采用符合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存放、运输、装卸需要,以及便于清点的方式进行包装。除包装上应标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还须随箱提供装箱清单、合格证
、 等有关凭证。因包装形式或保护不妥而造成设备锈蚀、损伤或丢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若甲方有指定产品包装材料、包装袋或纸箱供应商,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向指定供应商采购包装,因甲方指定供应商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2 运输要求
3.2.1 运输方式: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交付时间选择铁路运输、汽车运输、航空运输、水路运输等适宜的运输方式,确保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货物完好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地点。
4. 到货、质量要求
1
2
3
4
4.1 到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上门及安装调试。
4.2 到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3
□ 到货签收:货物运抵甲方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清点货物,甲方清点确认无误后,双方签署到货签收单,该签署行为不代表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甲方在清点过程中发现数量或产品质量存在异常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在交货期内予以补足或更换,再由甲方重新清点、签收,乙方到货时间不予顺延,由此引发的损失与责任由乙方负责。若乙方无法在约定时间内补齐或更换,视为乙方未按期交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4.4 乙方交付货物应为原装正品,到货时包装完整,无外观缺陷、污损。
4.5 乙方应确保其所交付货物与其投标品牌、原产地一致,为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货物。
4.6 乙方保证交付甲方的软件产品来源合法,为厂家的正版软件产品,并且乙方对交付的软件产品拥有出售的合法权利。乙方应提供其代理软件的资格证明(如有)、软件原厂支持服务及必要的原装产品安装介质。产品质量应不低于厂家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中的较高者。
4.7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或商业秘密等。如出现第三方对甲方使用或销售本合同产品提出所有权异议、知识产权异议、索赔等情况的,甲方有权拒绝并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自行处理由此导致的问题,并且乙方应在自行承担相关费用的情况下按照甲方之要求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确保甲方的损失降至最低。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8 乙方保证交付给甲方的软件产品内容合法合规,不存在煽动分裂祖国、违背公序良俗等内容。
4.9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软件所产生的数据,其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且属于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对此应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
5. 人员组织要求
3
4
5
5.1 乙方本次委派的项目组成员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联系方式
可视项目情况增加资质、证书、职称及项目人员分工等
1
2
3
4
说明:上述任一人员均可代表乙方签署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技术文件,乙方对此均予以认可且承担以上人员所签署文件的相关法律后果。 公开招标项目应注意:如招标文件中对人员资质进行评分,且乙方因此得分的情形下,我方应根据评分办法的评价内容把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对人员的响应情况写入上表。(合同编制完成后请将此注释删除) 非公项目应注意:如采购文件中对人员资质有要求,应根据乙方响应情况将人员情况写入上表。(合同编制完成后请将此注释删除)
5.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组成员。
5.3 乙方组建的项目团队成员需熟练掌握
5.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并对乙方所提供的实施人员进行面试,对于不满足甲方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人员,乙方须在2天内响应且不能影响项目进度。
5.5 乙方必须向甲方保证开发项目组成员组织的稳定性,乙方不得抽调项目组成员。如有更换需要,须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向甲方出具书面说明阐明合理理由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拟更换的服务人员资质须不低于原服务人员且得到甲方确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并保留拒绝乙方人员变更的权利。如若产生由于人员的变更导致的项目拖延,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如双方未达成一致,依照原小组名单执行。
5.6 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项目实施进度与项目阶段成果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增加项目资源配置(含人员)。
5.7 实施本项目期间,乙方项目人员不得同时实施其他项目。
5.8 其他要求:
6. □
信息安全要求
4
6
6.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安全保护等级 要求,在系统开发建设与部署环节做好系统的数据安全保护和系统服务安全保护,最终交付完全满足甲方安全保护需求并且符合相应等级的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的信息系统。
6.2 按照开放性、兼容性、安全性要求和《信息安全技术应用软件安全编程指南》(GBT 38674-2020)等国家标准进行网信项目设计开发。在系统设计、开发、实施、验收等各环节,乙方应根据《烟草行业信息安全基线管理技术规范》(YQXXT 3-2017)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乙方应对以上内容进行承诺。
6.3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生成、传输、存储、管理的各类数据资源,乙方不得擅自留存、使用、泄露或向第三方提供,不得擅自用于商业用途,不得擅自向境外提供数据。
6.4 个人信息的使用:项目系统在收集、保存、使用个人信息时应遵守《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2020),参与本项目过程中涉及的敏感个人信息等,应按要求进行脱敏处理和加密保护。
6.5 本项目系统对允许的智能终端登录用户必须采用双因子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6.6 公司密码和公司敏感信息的保护:乙方应根据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中关于数据重要程度的识别情况,,在系统开发建设与部署环节做好关于甲方公司秘密、公司敏感信息的访问权限控制、数据传输加密、数据存储加密等安全保护措施。
6.7 乙方在应用软件系统开发过程中,对所利用开源产品、开源代码、商用组件、商用密码等内容进行声明,并提供清单,需经甲方接受与签字(若无则需声明“本项目无使用开源产品、开源代码、商用组件、商用密码等内容”)。在项目建设中使用开源软件或采购其他产品和服务时,应由乙方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和技术支持,明确产品和服务的知识产权,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加固工作。
6.8 乙方应服从甲方安全管理要求、数据安全责任、技术兼容性和安全性等要求,配合甲方完成其承建或运维系统的漏洞排查、整改修复等工作。
6.9 在信息系统正式上线前,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安全性评估并形成安全评估报告。安全评估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6.9.1 相关标准执行情况说明,包括应遵循的标准和已遵循的标准目录,以及遵循标准的执行情况等;
6.9.2 引用第三方开源代码及商用组件的声明;
6.9.3 关于《烟草行业信息安全基线管理技术规范》(YQXXT 3-2017)的基线符合情况说明。
6.10 在信息系统验收前,提供或更新系统安全材料,如系统与数据备份及恢复方案、业务系统备份梳理表、服务器开关机操作与验证说明、系统常见异常及故障处理方法、系统应急处置方案、系统安装与维护手册、应用系统数据流表、应用系统数据流图等。
6.11 本项目实施与售后服务时期,当电话支持不足以解决问题或故障情况比较复杂时,乙方技术人员将在甲方技术人员的协助下,通过 VPN 方式远程登录进入甲方的内部网络,确定故障原因,排除障碍。VPN账号由甲方提供,乙方不得泄漏 VPN 账号信息给无关人员。
7. 项目验收要求
5
7
7.1 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需求说明书、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软件相关的行业标准等均为验收依据。如上述验收依据存在不一致的,则以质量标准要求最高的为准。
7.2 □
验收方式一
7.2.1
完成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组织系统整体功能测试,测试通过后,双方签署 测试报告 。
7.2.2 □
试运行验收
6
7
8
9
9.1
9.2
9.3
7.2.2.1 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所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2.2.2 满足以下条件的视为试运行验收通过
,试运行期结束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申请,甲方在收到验收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组织系统试运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双方签署 :
7.2.2.2.1 系统在试运行期间无重大问题发生的
7.2.2.2.2 根据项目情况填写
7.2.2.3 如因乙方原因致使试运行未通过验收,乙方应排除故障,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
30
日。若乙方延长试运行期限达
3
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7.2.3 整体验收: ,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申请及所有技术文档,甲方在收到验收申请及技术文档的30个工作日内,组织整体项目验收,验收通过后双方签署项目验收报告。
7.2.3.1
7.3 系统整体验收通过时间不得超过
年 月 日。
7.4 □
其他验收方式: 自行填写
7.5 □
验收时乙方应派代表参加。
7.6 其他验收要求:
8. 交付要求
8
8.1 所有技术文档应提供纸质或电子版给甲方,具体成果及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
项目阶段
交付物
项目设计及开发
项目试运行
项目验收
上述材料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 □
乙方应提供交付清单,如甲方认可交付清单内的文件,则在交付清单上签字;如有异议,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审核。甲乙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签字。
8.3 甲方对材料的签字认可,仅代表对上述材料中开发系统的适用性、需求性、应用性的审核,不代表甲方对材料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材料中出现任何与乙方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或技术调整,仍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8.4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相关交付物,以作为验收材料之一。
9. 付款方式和条件
9
9.1 □
付款方式一:
1
2
3
4
5
6
7
8
9
9.1
9.1.1 第一阶段付款:
甲方在收到如下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含税总价款的 %:
9.1.0.1 乙方开具的合同含税总价款
%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9.1.0.2 双方签署确认的
9.1.2 第二阶段付款:
甲方在收到如下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含税总价款的 %:
9.1.2.1 乙方开具的合同含税总价款
% 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 % );
9.1.2.2 双方共同确认签署的
。
9.1.3 第三阶段付款: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在收到如下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含税总价款的 %:
9.1.3.1 乙方开具的合同含税总价款
%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 % );
9.1.3.2 双方签署确认的项目验收报告。
9.1.1
9.1.2
9.1.3
9.2 □
付款方式二:
9.2.1 第一阶段付款:
甲方在收到如下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含税总价款的 %:
9.2.1.1 双方签署确认的
9.2.1.2 双方共同确认签署的
9.2.1.3 乙方开具的合同硬件部分总金额
%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 % );
9.2.1.4 乙方开具的合同技术服务部分总金额
%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 % );
9.2.2 第二阶段付款:
,甲方在收到如下材料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含税总价款的 %:
9.2.2.1 双方签署确认的
。
9.2.2.2 乙方开具的合同硬件部分总金额
%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 % );
9.2.2.3 乙方开具的合同技术服务部分总金额
%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 % );
9.2.3 第三阶段付款: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在收到如下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含税总价款的
%:
9.2.3.1 双方签署确认的项目验收报告。
9.2.3.2 乙方开具的合同硬件部分总金额
%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 % );
9.2.3.3 乙方开具的合同技术服务部分总金额
%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 % );
9.3 质保金:合同含税总价的
%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且无质量保证规定的未了事件,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证明并向乙方无息支付质保金。
9.4 □
其他付款方式:
9.5 若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税率发生调整,双方同意自国家正式实行新税率之日后的合同付款行为,按照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乘以(1+新税率)来计算合同含税价款,双方基于调整后的合同含税价款来进行结算。
9.6 甲方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 。
9.7 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户为收取本合同项下乙方可得款项的唯一收款账户;乙方如变更收款账户,应提前 7 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向原指定账户付款,即视为甲方履行了付款义务,因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开户银行:
户 名:
账 号:
9.8 发票不作为乙方已经依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凭证。
10. 售后服务要求
10
10
10.1 本项目质保期为自项目整体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
年。 其中 为原厂质保。
10.2 如发生质量问题、系统故障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 内响应并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至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服务,并在到达现场后 小时 内修复。若超过上述期限仍无法修复,则乙方应提供备用设备,并在甲方认可的、延长后的期限内完成设备故障的修复。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10.3 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怠于响应,或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提供质保服务,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人进行巡检、修理、更换,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0.4 如发现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或质量缺陷或其它潜在缺陷或者乙方使用了不符合标准要求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若出现前述乙方需免费更换产品的情形,质保期从乙方完成免费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10.5 如果产品技术性能相互不兼容或缺失而影响甲方系统性能,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期限退、换相关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0.6 质保期届满前1个月内,若项目整体运行发生故障,乙方在对故障处理完毕之后,质保期自故障处理完毕之日起往后顺延3个月。
10.7 乙方应对由于设计、配置或部署等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并在本合同约定内提供以下服务:
1
2
2.1
10.7.1 如果项目建设内容有缺陷或系统发生故障,乙方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响应,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产品。
10.7.2 乙方对所开发的信息系统如出现漏洞(专业术语BUG),执行修改维护。
10.7.3 乙方提供的信息系统升级不应造成本系统功能和性能的下降。
10.8 远程技术支持: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7×24小时免费技术支持服务。
10.9 质保期结束且期间无遗留事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相关证明,甲方确认无误后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质保期的款项支付。
10.10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
11. □
培训要求
11
11
11.1 乙方应对甲方指定人员进行免费操作培训,使其能熟练操作软件,实现本合同所约定的软件的目标和功能。
3
3.1
11.2 培训方式:由乙方提供培训材料,培训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现场培训、集中性培训等。
11.3 其他要求:
12. 增值服务
12
12.1
13. 特别约定
13
13.1 若本合同特别约定与本合同其他条款的规定存有矛盾的,以本合同特别约定为准。
13.2
12
14
14. 双方的权利义务
14.1 甲方的权利义务
4
4.1
14.1.1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实施;实施完成后,有权对项目进行验收。
14.1.2 甲方应为乙方的实施提供适当的便利条件。
14.1.3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
14.1.4 选派熟悉业务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配合乙方进行合同的实施。
14.1.5 参与项目全过程,协助做好需求调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阶段验收。
14.1.6 配合系统实施工作,为系统实施提供安装条件与支持。
14.2 乙方的权利义务
4.2
14.2.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完成实施工作。
14.2.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甲方确定的时间完成实施工作。
14.2.3 实施中由于不可预测原因导致增加的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14.2.4 在试运行期间,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技术人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在此期间甲方会根据试运行情况,对本系统的功能提出修改建议,针对系统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乙方须积极响应并配合改进。
15. 违约责任
13
15
15.1 甲方违约的责任
5
5.1
15.1.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给乙方的,逾期付款期间应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计付利息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为逾期付款金额的10%。
15.1.2 甲方因自身原因逾期付款超过30日且未付款项超过合同价款的50%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5.2 乙方违约的责任
15.2.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各项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
按合同总价款的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 两周 以上的,乙方除按上述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5.2.2 乙方交付的货物/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包括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等)的,若甲方接受,则乙方应给予适当补偿(或减少合同价款);若甲方不接受,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调整、修复、更换等补救措施,若因此导致乙方逾期完成各项义务的,则乙方应按乙方违约责任第1款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期内累计两次验收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回全部甲方已付款项(如有),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
30%
支付违约金。
15.2.3 如本合同项下验收不合格,乙方经改进后仍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索赔或选择视情况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但甲方人员造成的除外),则乙方应按“乙方违约的责任”第1款承担违约责任。
15.2.4 若第三人就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实施成果提出索赔,则乙方应负责解决,采取一切措施将对甲方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同时,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无条件负责按甲方要求将系统恢复原状。
15.2.5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发出通知后10日内仍未整改完毕的,应参照“乙方违约的责任”第1款承担违约责任。
15.2.6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乙方可委托第三方开发的软件项目外,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约定由乙方开发的软件项目全部或部分转给第三方实施。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5.2.7 质保期内,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故障响应和维修的,
每逾期一天
应
按合同总价款的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亦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清偿。
15.2.8 □
乙方驻地人员如未经甲方确认擅自缺勤的,甲方可按 元/人次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15.3 其他违约责任
5.2
15.3.1 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
15.3.2 合同解除后,除双方另行达成合意,否则乙方应在7日内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相关材料(或按甲方要求销毁)。乙方逾期履行前述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返还款项的
0.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5.3.3 乙方于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甲方均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
15.3.4 若本合同仅约定结算单价而未约定合同总金额的,则本合同所约定的合同总金额按本合同项下实际已发生的累计货款总额为准。
15.3.5 本合同有关双方违约金之约定中关于金额表述均指含税金额。
15.3.6 如乙方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5.3.7
16. 禁止转委托
16.1.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义务全部转交给第三方履行,如有违反,视为乙方严重违约。
16.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义务部分转交给第三方履行。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义务部分转交给第三方履行的,乙方应将其与第三方之间的合同交予甲方备案。但该等备案不免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乙方应就第三方的履行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16.3. 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不得擅自变更团队人员或禁止转委托的约定的,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乙方纠正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
(2)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含税)的【30%】支付违约金;
(4)解除本合同;
(5)要求乙方退回所有已付款项。
17. 保密条款
14
16
16.1 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签订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资料与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财务信息等),对该等资料或信息的任何泄露、扩散或不当利用,将会损害甲方的利益,而不管甲方透露时是否事先表明该等信息或资料是否应该保密或是否属机密资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漏或擅自利用该等保密信息。乙方违反本保密条款的,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所遭受的所有直接及间接损失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
16.2 保密期限自乙方接触甲方的保密信息时起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保密信息合法进入公有领域之日止;若保密信息经由非正常的渠道被甲方以外的人公开的,乙方也应继续依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在保密信息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保密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时,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仍属秘密部分的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
16.3 无论本合同是否有效、终止或解除,本保密条款效力独立有效,不受本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
16.4 若双方就保密事宜另行签订保密协议的,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8. 知识产权条款
15
17
17.1 乙方为甲方开发的信息系统以及系统收集、产生的数据和相关信息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乙方不得擅自读取、存储、缓存、使用和转接、转交第三方,更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利用上述资料和技术。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除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
17.2 乙方保证所开发的软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软件产品方面的规定和软件标准规范。
17.3 乙方应保证本软硬件或其授予的权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也没有其他针对乙方拥有本软硬件权利的未决诉讼,或甲方行使乙方所授予的软硬件权利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17.4 乙方保证所开发的软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软件产品方面的规定和软件标准规范。
17.5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软件系统不含任何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
17.6 如乙方所交付和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需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许可的,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已完成了上述手续。
17.7 乙方关于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归属甲方所有。
17.8 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属于第三方软件或系统时,乙方应将该约定的书面文件的复印件交甲方参阅。
17.9 如乙方违反“知识产权”第1、2款的承诺。出现本合同以外第三方对甲方使用该系统的全部或部分提出侵权指控,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补救措施:
6
7
7.1
7.2
7.3
7.4
7.5
17.9.1 乙方须负责与该第三方进行交涉,并在
7
日内消除甲方使用该系统可能存在的一切侵权情形,或为甲方获取继续使用该等成果的权利,或用不会造成侵权的同等技术水平的成果进行替换,并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所有责任与一切费用;
17.9.2 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依照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7.9.3 赔偿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包括甲方为解决此等纠纷而耗费的合理的调查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用、仲裁费用等,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本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
17.10 本合同项下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因合同双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分立而发生变化。如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则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重组或分立之单位。
19. 使用范围限制
16
18
18.1 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可以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对此双方皆应谨慎地进行披露和接受。
18.2 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仅可将该商业秘密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不得未经授权使用、传播或公开商业秘密。双方共同履行针对合作意图、技术路径和管理要求等内容的保密责任。除非有对方的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拥有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商业秘密应当永久不得对外披露。
20. 不可抗力
17
19
19.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件:战争、政变、罢工、群体示威抗议、重大疫情、政府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政府发布特别命令或临时限制、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等。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但保险责任除外。
19.2 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具备通信条件后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发出通知后7日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详情的书面说明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后续处理方案;逾期未通知或未提供书面说明及方案的,应承担逾期期间对方为继续履行合同所付出的成本。
19.3 收到通知及说明的一方,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对扩大部分的损失负责。同时,被通知方有权要求通知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作为依据,并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回复是否同意通知方的处理方案;逾期未回复的,视为同意。
21. 争议解决方式
18
20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需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20.2 凡因签订或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3 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鉴定费等一切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22. 通知与送达
19
21
21.1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要求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按本合同签章页各方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出。一方变更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应当提前 7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变更一方怠于通知对方导致其无法及时收到对方发出的相关通知、文件的不利后果,由变更后怠于通知的一方自行承担。
21.2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书面通知、要求,在下述情况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
8
9
10
11
11.1
11.2
21.2.1 若用邮寄方式发出,则对方联系人或办公室、收发室的工作人员在挂号回执或签收单上签字即为送达。若接收一方拒绝签收相关通知、文件,邮件寄出满三日,视为送达;因接收方变更有效联系地址但未及时通知对方导致对方按原预留地址发出相关通知、文件的,则该通知、文件自投递员送达接收方原预留的联系地址,即为有效送达;
21.2.2 若由专人递交,在递交联系人时即为送达。
23.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
22
22.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2 乙方知悉并同意,由于甲方相关上级主管单位(如: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的通知、要求,或政府部门的政策要求或行业管理规定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将存在违规风险或面临相关处罚或其他不良影响时,甲方有权要求变更或单方解除本合同,不视为甲方违约。
22.3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其他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各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24. 附则
23
23.1 本合同所使用“元”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23.2 本合同所使用“日”除特别注明是工作日外,均指日历日。
23.3 本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承诺书)、招标文件(或询价文件或谈判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或响应文件),但对同一权利(或义务)的解释有歧义的,按最有利于甲方的解释为准。
23.4 本合同条款系经双方充分阅读并认可后自愿签订。双方同意执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愿意承担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的经济和法律风险。
25. 合同附件清单
附件1:【根据项目情况填写】
附件2:【根据项目情况填写】
(以下为签章页,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合同编号 《 _________ 合同》之签署页)
甲方: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文滨支行
开户行:
账号:129910101100000979
账号: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路1号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50200155016357A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附件1
技术要求
附件2
重点业务外包相关管理领域通用附属条款
(2024年10月12日版本)
1 安全管理要求
序号
类别
具体内容
违约金标准
备注
1
资质审核
1.1相关方安全管理人员(或项目负责人)未对相关方人员进行作业资质有效性审核,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操作证过期未复审,作业人员资质无效等。
作业资质过期,按2000元/人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如动火作业申报与实际动火人员不符视同无证上岗
作业人员资质造假,按4000元/人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
1.2危险作业时,相关方负责人对相关方人员未组织进行安全交底即开始施工作业的。
无安全交底记录(或交接单),按1000元/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
2
安全培训
相关方的项目负责人或安全员未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
按100元/人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
3
出入证管理
3.1人证不符的。
按1000元/人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
3.2外来作业人员未随身携带《临时出入证(卡)》的 。
按100元/人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
4
现场管理及 文明施工
4.1未经允许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进入烟草库房、库区。
按2000元/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
4.2相关方人员在厂(库)区施工现场违规吸烟、流动吸烟,在严禁烟火(吸烟)或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吸烟等。
厂区违规吸烟按1000元/人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 /
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违规吸烟按2000元/人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4.3企业内违章停车(违反标识标线停放、车头未朝外停放、占用专用停车点停放、超期停放等)
按100元/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若相关方违章停车累计三次,取消道闸自动抬杆功能。
/
4.4逆向行驶等不规范行车行为。
按200元/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
4.5入厂施工所携带的移动电器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等未定期进行绝缘电阻检测,未张贴检测合格标签。
按200/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
4.6作业人员未按规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按500元/人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
4.7作业人员未规范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戴下颌带未扣上、安全帽超期使用、佩戴护目镜等。
按200元/人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
4.8相关方在施工区域内用餐(食堂除外),私自夹带快餐入厂。
按100元/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
4.9相关方未告知项目主管部门和属地部门而直接进入现场施工。
按2000元/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
4.10未经允许将油漆、酒精、汽油、柴油、工业气瓶等危险化学品在企业辖区内违章存放。
按2000元/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
4.11施工现场使用不合规的移动梯台
按500元/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如梯脚无防滑套、人字梯铰链变形、结构件严重变形等情况
4.12每天施工完或阶段性作业结束后,材料、工器具未及时收回,未清理现场,未做安全防护措施等。如:电控柜门未及时关闭、用电设备未断电
按500元/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如拆卸或移动的零配件、盖板、防护罩、工具车、管道等未及时复原回位。
5
安全防护
5.1安全护栏、安全网、警戒带等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
按200-1000元/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
6
消防安全
6.1未经安全保卫部或属地部门批准,擅自挪用企业配置的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器材
按1000元/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
6.2消防器材未按规范及时归位
按500元/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如消防水带在使用后未晒干后放入消火栓箱。
6.3随意移动、变更、停用、拆除或破坏感烟、感温火灾报警探测器或应急照明电源、消火栓、消防管道等消防系统设备设施。
按2000元/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移动、临时拆除的,应当经报安全保卫部审核批准,并负责修复正常使用。
6.4遮挡或者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按500元/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
6.5消火栓、灭火器材、配电箱(柜)周围未保留有效的通道,随意堆放物品,妨碍应急取用;消火栓、灭火器箱内存放其他物品。
按500元/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
6.6随意堆堵现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按1000元/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
7
危险作业
7.1未经审批同意,违规组织进行危险作业。
按5000元/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
7.2未按照作业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组织危险作业。
按500元/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
7.3电焊、气焊、气割等熔化焊接热切割动火作业时,动火设备及附件不合格、未配备消防器材或器材无效不合格者、未做好铺垫或围栏等防护、气瓶未设置防倾倒装置、气瓶安全距离不符要求(乙炔瓶与氧气瓶间距5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与动火点距离10米以上)等。
按1000元/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
7.4 动火作业结束后,未清理动火现场或确认消除火灾隐患即离场。
按500元/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
7.5电源接线作业时,擅自随意插、接电源,未按要求在作业区域部门指定的电气箱接线点插、接电源,并做好线路固定;未按要求将用电电器、插头、开关等用绝缘护套完整包覆防护,或使用护套破损电源线等。
按1000元/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
7.6临时线路布设未做好防止被行人和现场各种车辆牵绊、碾压的措施及防护。
按1000元/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
7.7吊装作业现场未按作业半径设置隔离警戒带或其它标识的,相关方未全程进行安全监护的。
按500元/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
7.8进行高度风险危险作业前,未经安全保卫部、归口管理部门(业务实施部门)、属地部门三方现场确认作业环境,私自开展危险作业。
按1000元/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
8
配合管理
外来施工单位、外来作业人员不服从或不配合安全保卫部、归口管理部门、业务实施部门或属地管理部门相关要求的。
按500元/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
9
行为管理
相关方人员在公司内偷盗相关物资辅材等物品。
按被盗物资价值2倍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达到一定金额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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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方人员在公司内偷盗成品烟支、烟包、条烟等行为。
按1000元/包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不足一包按一包计算,达到一定金额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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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各相关方人员一律不得在公司辖区内留宿,确因工作需要需留宿或值班的,由相关方主管部门将留宿人员名单、留宿时间、留宿地点报公司安全保卫部批准后,方可在指定区域内留宿或值班。
按3000元/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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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违章作业或违反现场要求的,公司将根据危险性及风险大小对相关方追究违约责任
按200元-5000元/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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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相关方违规作业导致发生事故事件的,公司将根据事故事件后果严重程度向相关方追究违约责任。
按5000-50000元/次向相关方单位计取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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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face return error未中国裁判文书网ChinaJudgementsOnline合首页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赔偿案件执行案件其他案件民族语言文书高级检索·输入案由、关键词、法院、当事人、律师搜索关键字>自首(1)已选条件:国案由>由刑事案由(1)法院层级>L中级法院(1)血地域及法院>由-江苏省(1)裁判年份>-2020(1)大审判程序>由-刑事案件(1)保存搜索条件清空搜索条件全文:道眼公司×案由:贪污贿赂罪x共检索到1篇文书法院层级↓裁判日期1审判程序全选批量收藏·刑事一审受贿罪、单位受贿罪等一审刑事判决书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2020-06-01[裁判理由]本院认为,被告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强去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期心文书类型>间,为他人谋取利判决书(1)击中国裁判文书网ChinaJudgementsOnline合首页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赔偿案件执行案件其他案件民族语言文书高级检索+输入案由、关键词、法院、当事人、律师搜索关键字>已选条件:-利用职务之便(1)全文:有限公司×案由:贪污贿赂罪×-程序合法(1)一罚金(1)案由>由-刑事案由(2)法院层级↓裁判日期↓审判程序关键字>已选条件:-利用职务之便(1)全文:有限公司×案由:贪污贿赂罪×-程序合法(1)一罚金(1)案由>由-刑事案由(2)法院层级↓裁判日期↓审判程序关键字>已选条件:-利用职务之便(1)全文:有限公司×案由:贪污贿赂罪×-程序合法(1)一罚金(1)案由>由-刑事案由(2)法院层级↓裁判日期↓审判程序关键字>已选条件:-利用职务之便(1)全文:有限公司×案由:贪污贿赂罪×-程序合法(1)一罚金(1)案由>由-刑事案由(2)法院层级↓裁判日期↓审判程序关键字>已选条件:-利用职务之便(1)全文:有限公司×案由:贪污贿赂罪×-程序合法(1)一罚金(1)案由>由-刑事案由(2)法院层级↓裁判日期↓审判程序关键字>已选条件:-利用职务之便(1)全文:有限公司×案由:贪污贿赂罪×-程序合法(1)一罚金(1)案由>由-刑事案由(2)法院层级↓裁判日期↓审判程序关键字>已选条件:-利用职务之便(1)全文:有限公司×案由:贪污贿赂罪×-程序合法(1)一罚金(1)案由>由-刑事案由(2)法院层级↓裁判日期↓审判程序关键字>已选条件:-利用职务之便(1)全文:有限公司×案由:贪污贿赂罪×-程序合法(1)一罚金(1)案由>由-刑事案由(2)法院层级↓裁判日期↓审判程序关键字>已选条件:-利用职务之便(1)全文:有限公司×案由:贪污贿赂罪×-程序合法(1)一罚金(1)案由>由-刑事案由(2)法院层级↓裁判日期↓审判程序关键字>已选条件:-利用职务之便(1)全文:有限公司×案由:贪污贿赂罪×-程序合法(1)一罚金(1)案由>由-刑事案由(2)法院层级↓裁判日期↓审判程序关键字>已选条件:-利用职务之便(1)全文:有限公司×案由:贪污贿赂罪×-程序合法(1)一罚金(1)案由>由-刑事案由(2)法院层级↓裁判日期↓审判程序关键字>已选条件:-利用职务之便(1)全文:有限公司×案由:贪污贿赂罪×-程序合法(1)一罚金(1)案由>由-刑事案由(2)法院层级↓裁判日期↓审判程序关键字>已选条件:-利用职务之便(1)全文:有限公司×案由:贪污贿赂罪×-程序合法(1)一罚金(1)案由>由-刑事案由(2)法院层级↓裁判日期↓审判程序法院层级>L中级法院(2)法院层级>L中级法院(2)·刑事一审受贿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青01刑初7号2023-11-22[裁判理由]血地域及法院>由青海省(2)·刑事一审受贿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青01刑初7号2023-11-22[裁判理由]裁判年份>L2023(2)·刑事一审受贿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青01刑初7号2023-11-22[裁判理由]保存搜索条件清空搜索条件共检索到2篇文书全选批量收藏大审判程序》本院认为,被告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共计790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由-刑事案件(2)到案后,如实供述监察机关已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6年,被告人利用担任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盾环经济实验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790万元。案发后,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其收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1240万元的犯罪事实。具体事实如下:一、2007年至2019年,怛任发改委主任、下经济试验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得技改项目专项资金1500余万元提供帮助。该公司董事长赵某(另案处理)为表示感谢,于2007年以祝贺升迁为名,给予人民币10万元。2009年至2013年5月,赵某先后在宿舍、办公室等地分七次给予人民币480万元。2008年至2019年,赵某为长期维持与的关系,每逢节日期间均给予1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现金,合计60万元。上述共计人民币550万元。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6年,被告人利用担任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盾环经济实验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790万元。案发后,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其收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1240万元的犯罪事实。具体事实如下:一、2007年至2019年,怛任发改委主任、下经济试验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得技改项目专项资金1500余万元提供帮助。该公司董事长赵某(另案处理)为表示感谢,于2007年以祝贺升迁为名,给予人民币10万元。2009年至2013年5月,赵某先后在宿舍、办公室等地分七次给予人民币480万元。2008年至2019年,赵某为长期维持与的关系,每逢节日期间均给予1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现金,合计60万元。上述共计人民币550万元。上述事实,有庭审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证实:1.工商登记资料证实,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26日,法定代表人:赵某。2.证人赵某证言、自述材料证实,2004年,我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从青海省国土资源厅买到了海西州大柴旦行委大约96平方公里的盐湖,计划生产硼和氯化钾。作为时任行委副主任,主要负责管理工业,偶尔会到我们公司里来视察工作,之后我们之间的关系也就越来越近。2007年,上任海西州发改委的主任后,我一方面是为了祝贺他高升,与他搞好关系,另一方面是利用他的权力帮发展。我将1沓1万元共10沓的人民币装入一个牛皮纸袋中,送到在海西州政府大院的宿舍,告诉他这10万元现金是祝贺他高升的,推辞了一下还是收下了。2008年,我得知当时可以以企业技术改造的名义,向海西州发改委申请技术改造资金,于是我就找到了时任的主任,想通过他获得一些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答应给我帮忙,我也给他说了只要能够帮助我成功申请到项目技改资金,我肯定不会少了他的好处,为了感谢的帮助,我分七次送给共计480万元。第一次在2009年5月至2012年之间,公司在的帮助下,先后通过海西州发改委、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成功申请到灾后生产应急启动调解资金、锅炉烟气脱硫改造、太阳能强制蒸发节能制卤改造、扩建盐田等技改项目。我申报了10个技改项目,获得技改资金大概有1500万元。2009年,帮我申请了90万元灾后生产应急启动调节资金批下后,为表示感谢,我将30万元装到一个茶叶盒子内,送到了海西州发改委的办公室,告诉他是之前的好处费,设客气收下了。第二次2009年底,我找帮忙申报了锅炉烟气脱硫改造项目和浮选法制取4万吨氯化钾项目,项目的技改资金加起来有170万元。申报成功后,为了感谢他,我将50万元现金装进一个水果箱子里,送到海西州发改香的办公室,他客气了一下就收下了。送给的钱面值都是100元的,捆成了5捆,每捆10万元的,共计50万元的现金。第三次2010年10月,帮我申报了兑卤盐田加工厂尾矿钾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这笔补贴资金有115万元。等到钱拨付下来后,我为感谢,我将送给的30万元装到一个茶叶袋子里,开着车到的办公室,将装着钱的茶叶袋子交给了,并且给他说是感谢他的帮助,希望他能继续帮助我申报技改项目,获得技改项目及项目补助资金,意了我的请求也收下钱。送给这30万元现金都是面值100元的,分成3捆,每捆都是10万元。第四次是在2011年下半年,和提任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后,帮我从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申报了太阳能强制蒸发节能制卤改造项目,这个项目有400万元的技改资金,还有一个是开发锂、硼的项目,这个项目是教我如何申报的,但是这个项目的技改资金不多,只有30万元,这个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条烟箱行业调控配套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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