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内营养制剂招标公告(萧县人民医院2025)



2025年萧县人民医院采购肠内营养制剂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萧县人民医院采购肠内营养制剂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萧县人民医院采购肠内营养制剂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ggzyjy.ahsz.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6月17日 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P-XXQT2025016
项目名称:2025年萧县人民医院采购肠内营养制剂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0万元
采购需求:2025年萧县人民医院采购肠内营养制剂项目,为萧县人民医院采购鱼油粉、亚麻子油微囊粉、水解蛋白口服液、肿瘤型全营养、低糖型全营养、果胶纤维液、益生菌、整蛋白全营养(儿童增高型)、匀衡型全营养(特医)、短肽型全营养(特医)、短肽型全营养(特医、儿童)、12.5%碳水化合物(特医)、蛋白质组件(纯动物蛋白、特医)等物品。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65 日历天。采用 1+1+1 模式签订合同,本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 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续签金额不变)。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予续签合同,服务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6月4 日2025 年6 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会员端登录地址(网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采购”—》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详细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投标单位操作手册7.1.40.5版本》),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7-3030327) 


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 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 年 6月17 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 6月 17日 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启,开启方式详见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萧县人民医院    
地    址:  萧县龙城镇公园路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方式:  0557-50224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萧县香荷人家南门东
10米

联系人:
 
 李工  
 

联系
方式

  
19159775555
   

3.项目联系
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主任               李工    
电   话: 0557-5022428  19159775555   
4.  在线质疑
供应商如果对此招标文件存在疑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网上“质疑菜单”发起在线疑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6分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8分

提交备案

提交人:

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意见:

请审核

提交时间:

2025-06-04 19:19:56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6分

服务平台审核

办理意见:

同意

办理时间:

2025-06-04 19:30:0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9分

服务平台审核

办理意见:

办理时间:

2025-06-04 19:30:0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9分

附件:

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rar

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rar

2025年萧县人民医院采购肠内营养制剂项目(签章版).pdf

2025年萧县人民医院采购肠内营养制剂项目(签章版).pdf

采购需求.pdf

采购需求.pdf

2025年萧县人民医院采购肠内营养制剂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萧县人民医院采购肠内营养制剂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ggzyjy.ahsz.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EP-XXQT2025016项目名称:2025年萧县人民医院采购肠内营养制剂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90万元采购需求:2025年萧县人民医院采购肠内营养制剂项目,为萧县人民医院采购鱼油粉、亚麻子油微囊粉、水解蛋白口服液、肿瘤型全营养、低糖型全营养、果胶纤维液、益生菌、整蛋白全营养(儿童增高型)、匀衡型全营养(特医)、短肽型全营养(特医)、短肽型全营养(特医、儿童)、12.5%碳水化合物(特医)、蛋白质组件(纯动物蛋白、特医)等物品。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采用1+1+1模式签订合同,本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续签金额不变)。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予续签合同,服务终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上情形第(1)(3)(4)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上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会员端登录地址(网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采购”—》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详细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投标单位操作手册7.1.40.5版本》),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7-3030327)(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上提交。五、开启时间:2025年6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上开启,开启方式详见磋商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萧县人民医院地址:萧县龙城镇公园路联系人:胡主任联系方式:0557-50224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萧县香荷人家南门东10米联系人:李工联系方式:1915977555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主任,李工电话:0557-5022428191597755554.在线质疑供应商如果对此招标文件存在疑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网上“质疑菜单”发起在线疑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2025年萧县人民医院采购肠内营养制剂项目项目编号:EP-XXQT2025016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萧县人民医院(盖章)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监督部门: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6月监督部门和交易平台一、本项目监督部门: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萧县政务中心B栋11楼监督电话:0557-5022038二、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地址:萧县凤城新区政务中心A座4楼电话:0557-5066096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一、详细技术参数要求/项目要求:二、商务要求第四章实质性响应审查一、资格性审查表二、符合性审查表第五章评分办法第六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五、磋商与评审六、定标和授予合同七、质疑与投诉第七章采购合同(货物类供参考)一、合同条款前附表二、合同条款三、合同格式四、合同特殊条款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一、磋商响应函二、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货物类项目适用)三、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通用)四、本项目实施方案五、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萧县人民医院采购肠内营养制剂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ggzyjy.ahsz.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EP-XXQT2025016项目名称:2025年萧县人民医院采购肠内营养制剂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90万元采购需求:2025年萧县人民医院采购肠内营养制剂项目,为萧县人民医院采购鱼油粉、亚麻子油微囊粉、水解蛋白口服液、肿瘤型全营养、低糖型全营养、果胶纤维液、益生菌、整蛋白全营养(儿童增高型)、匀衡型全营养(特医)、短肽型全营养(特医)、短肽型全营养(特医、儿童)、12.5%碳水化合物(特医)、蛋白质组件(纯动物蛋白、特医)等物品。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采用1+1+1模式签订合同,本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续签金额不变)。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予续签合同,服务终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上情形第(1)(3)(4)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上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会员端登录地址(网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采购”—》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详细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投标单位操作手册7.1.40.5版本》),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7-3030327)(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上提交。五、开启时间:2025年6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上开启,开启方式详见磋商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萧县人民医院地址:萧县龙城镇公园路联系人:胡主任联系方式:0557-50224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萧县香荷人家南门东10米联系人:李工联系方式:1915977555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主任,李工电话:0557-5022428191597755554.在线质疑供应商如果对此招标文件存在疑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网上“质疑菜单”发起在线疑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内容及预算: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采购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3代理机构: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代理机构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4本项目类别:☑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5采购有效期:磋商开始后60天6成交人个数:1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9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提交地点:网上提交磋商开始时间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0评审方法: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22、23条及本文件第四章、第五章11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系统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3签订合同地点:萧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合同期限:365日历天。采用1+1+1模式签订合同,本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续签金额不变)。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予续签合同,服务终止。14服务日期:签订合同后365日内完服务;合同期限:365日历天。采用1+1+1模式签订合同,本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续签金额不变)。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予续签合同,服务终止15磋商保证金:0万元。16(适用于工程施工类项目)1、根据宿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宿治欠办〔2020〕15号)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5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依法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未按规定设立的,取消中标资格。2、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8号)及《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工作的通知》(宿人社秘〔2021〕229号)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到人社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如未按规定办理的,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2号)及《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工作的通知》(宿人社秘〔2021〕229号)文件执行。办理部门: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地点:南翔云集10号楼宿州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521室联系人:王蓓蕾联系电话:0557-3052082注:该项适用于工程施工类项目17公告公示媒介: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和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18磋商响应文件制作注意事项(重要)。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组成中设置节点给供应商上传对应资料,不能对应的,可上传制作至“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里。19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是□否(1)供应商总报价中应考虑采购代理服务费;(2)成交候选供应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2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全部使用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扩展名为.sztf的为加密投标文件,需要上传至招投标系统。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上传IP地址、文件上传MAC地址不得相同。如有雷同,符合性审查不通过。2、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电子磋商采购文件为准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编制;203、供应商必须使用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使用)编辑并刻录磋商响应文件。4、供应商必须在本项目交易平台上传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作为磋商响应文件重要组成部分。5、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将电子标书进行电子签章。不符合以上五项内容中任意一项要求,经磋商小组评审可以按无效标处理。6、供应商使用CA解密锁(生成谈判响应文件的CA锁)远程解密,否则投标无效。7、电子标书制作及投标服务咨询电话:4009980000或0557-30303268、项目评审中,磋商响应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磋商响应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并作无效标处理:①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②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③恶意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④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特别提醒:在咨询或技术支持过程中,请注意自身商业数据安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请下载最新版投标制作软件编辑并刻录磋商响应文件,未升级的工具软件可能导致与评标系统不兼容造成磋商响应文件无效。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zhidao.bqpoint.com/epointknow2/bqepointknowquestion.htm?producttype=1&platformguid=a7ba1ee8-4ab0-47d8-9527-90773a2f09b1&areacode=340000&CategoryCode=18第三章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一、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服务需求:2025年萧县人民医院采购肠内营养制剂项目,为萧县人民医院采购鱼油粉、亚麻子油微囊粉、水解蛋白口服液、肿瘤型全营养、低糖型全营养、果胶纤维液、益生菌、整蛋白全营养(儿童增高型)、匀衡型全营养(特医)、短肽型全营养(特医)、短肽型全营养(特医、儿童)、12.5%碳水化合物(特医)、蛋白质组件(纯动物蛋白、特医)等物品序号类别具体参数要求剂型1鱼油粉1)能量密度:≥600kcal/100g;2)成份构成:碳水化合物28-35%,蛋白质5-10%,脂肪50-55%;☆3)本品含EPA≥255mg,DHA≥50mg。粉剂2亚麻子油微囊粉1)能量密度:≥400kcal/100g;2)成份构成:碳水化合物30-40%,蛋白质20-25%,脂肪20-25%;3)含叶酸和胆碱;粉剂3水解蛋白口服液1)蛋白含量30%以上;☆2)蛋白质:水解乳清蛋白、胶原蛋白肽、血蛋白肽;水剂4肿瘤型全营养★1)能量密度:≥400kcal/100g;★2)成份构成:碳水化合物40-50%,蛋白质20-25%,脂肪15-25%;膳食纤维5-8%;★3)含免疫营养素鱼油等;粉剂1)能量密度:≥400kcal/100g;5低糖型全营养2)成份构成:碳水化合物40-50%,蛋白质20-25%,脂肪10-15%;膳食纤维8-12%;3)含燕麦葡聚糖等;☆4)GI值<55;粉剂6果胶纤维液1)成份构成:蛋白质0,脂肪0,碳水化合物<1.5%;膳食纤维<3.5%;2)钠含量<200mg/100ml。液体7益生菌1)含凝结魏茨曼氏菌,菌落数10亿/100克;2)含菊粉等三种以上益生元;粉剂8整蛋白全营养(儿童增高型)1)能量密度≥425Kcal/100g;2)成份构成:蛋白质20-25%,脂肪10-15%,碳水化合物50-65%;☆3)含Y-氨基丁酸≥330mg/100g。粉剂9匀衡型全营养(成人特医)1)能量密度:≥410kcal/100g;2)成份构成:碳水化合物45-55%,蛋白质15-20%,脂肪15-25%;膳食纤维4-6%;*3)需获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粉剂10*短肽型全营养1)能量密度:≥400kcal/100g;2)成份构成:碳水化合物65-75%,蛋白质15-20%,脂肪5-10%;膳食纤维0-1%;3)第一蛋白质来源为水解乳清蛋白;4)添加MCT;*5)需获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粉剂11短肽型全营养(儿童)1)能量密度:≥450kcal/100g;2)成份构成:碳水化合物55-65%,蛋白质15-20%,脂肪15-20%;膳食纤维0-1%;3)第一蛋白质来源为水解乳清蛋白;4)含MCT、牛磺酸、二十二碳六烯酸和二十碳四烯酸;*5)需获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粉剂1212.5%碳水化合物(特医)1)碳水化合物含量12.5%-14.5%;2)能量构成:蛋白质0%;脂肪0%;碳水化合物95-100%;☆3)渗透压<240mOsmol/kg;4)不含氯、钾等电解质;*5)需获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水剂13蛋白质组件(特医)1)蛋白质含量≥85%;☆2)纯动物蛋白质来源;3)小剂量包装;*4)需获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粉剂14整蛋白型全营养液(特医)1)能量密度:≥100kcal/100ml;2)成份构成:碳水化合物10-15%,蛋白质3.5-4.0%,脂肪3.5-4.0%;膳食纤维1-4%;☆3)纯动物蛋白质;*4)需获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液体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二、商务要求序号内容要求1质保期/2服务期限(货物类)365日历天。采用1+1+1模式签订合同,本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续签金额不变)。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予续签合同,服务终止.3售后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4包装要求(货物)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成交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涉及木质制品及木制包装材料的(含铺垫、支撑、加固设施设备等),禁止使用和调入松木及其制品。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5验收采购人组织验收6付款付款人:萧县人民医院付款方式:货物进场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30日以每次实际供货明细一次性付款。7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0%的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保函、保险等。8其他以下标“√”的为本项目要求,其余未标“√”的不属于本项目要求:□如果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附上这些外文资料的中文翻译件。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外文内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如果是国家实行许可证、计量证、压力容器证等生产、经营准入制度的,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上有关证书。□如有进口产品,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的相关材料。□若所提供的产品为国家鼓励、扶持的或节能、环保产品,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参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对获得认证证书的品目清单内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第四章实质性响应审查一、资格性审查表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备注(声明函可合并提供或单独提供)1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接受合一的证书),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税务登记证合法有效3财务状况财务状况声明函供应商自行出具4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税收的声明函供应商自行出具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供应商自行出具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供应商自行出具7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出具8不良行为记录符合磋商公告第二、3.条的要求登陆该款载明的网站查询,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9投标情况供应商须在网上投标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否则其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0进口产品审核若本采购项目未明确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本条货物类项目适用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法人代表参加磋商的无需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书即可二、符合性审查表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备注1技术要求响应情况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商务要求响应情况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磋商响应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投标文件四码查询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上传IP地址、文件上传MAC地址不得相同。第五章评分办法评审项目分值评审内容及标准备注1产品参数响应情况30.5分1.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重要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分。(10.5分)各项性能指标均有技术支持资料且全部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提供一项1.5分,共10.5分。(同一项参数不重复计分)。技术资料:以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为准,若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产品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2.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技术参数(未标记“☆”、“★”和“*”的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进行评分。(20分)各项性能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0满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载明的为准),每提供一项得0.65分,满分20分。(同项参数不重复计分)注: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各项性能指标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标记“★”的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参数响应情况部分不得分。2企业资信(18.5分)1.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有IS0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若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多个品牌的,有一个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未获得此证书的,此项不得分。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2.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均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得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3.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均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本项满分4分。若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多个品牌的,按照取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最少品牌计分。2企业资信(18.5分)4.投标人同具有营养学相关专业的高等教育机构(大学院校)科研合作项目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1个得1.5分,本项满分4.5分。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3产品业绩(6分)投标人每提供一份2022年5月1日以来(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所投产品在有临床营养科/营养科的医疗机构的供货业绩得2分。注:①同一业主单位(合同或协议甲方)具有多个业绩的或同一业主单位(合同或协议甲方)不同年度的合同,仅计分一次,不重复得分;②须提供完整的合同或协议的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同一份合同或协议中须至少体现本次招标产品肿瘤型全营养素在内的其中五种肠内营养制剂,如合同或协议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产品品牌等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合同或协议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③材料提供不全或者未提供的则不得分。4技术服务(7分)投标人所承担过的肠内营养制剂配送(或供货)项目中,1.每有1个项目被合同甲方(或合同业主)评价为正向的,得2分,本项满分4分。注:1)提供业绩合同及服务评价材料的扫描件(服务评价材料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或业务部门章);2.同一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的评价不重复计分。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团队需有相关技术资格认证证书(营养师证书),并提供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得3分;5服务方案(8分)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方案、货源保证计划、服务响应时间计划、产品包装验收方案、服务安全应急措综合评分:1.方案内容详实、表述清晰,有具体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可行性、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得8分;2.方案内容完整、表述较清晰,有保障措施,得5分;3.方案内容基本完整,细节有待进一步细化,得3分;5服务方案(8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不可行的不得分。商务分(30分)货物由小微企业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内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最低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格,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第六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文件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1.2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2、定义2.1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2.2工程: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2.3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采购人)的总称。3、供应商要求3.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上情形第(1)(3)(4)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3.4供应商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4、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的费用4.1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对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6、语言文字磋商及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磋商相关事项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部分专用术语需使用外文的除外)。7、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勘察现场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9、偏离磋商文件允许磋商响应文件偏离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0、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10.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第四章实质性响应审查第五章评分办法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七章合同格式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其磋商响应书没有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采购人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修改。11.2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答疑澄清栏中公布,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所有潜在供应商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发布,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12.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本磋商文件的(应提供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证明材料),可以对本磋商文件提出质疑。质疑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12.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磋商文件提出的再次质疑(对同一质疑的补充除外)。12.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3、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3.1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磋商响应函格式、资格证明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技术规格响应表、货物服务技术方案、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等。13.1.1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应包括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以及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13.1.2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本条货物类适用)。13.2供应商必须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一旦中标,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13.3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体现本文件要求的内容。14、磋商报价14.1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14.2货物类项目适用: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其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税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税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14.3货物类项目适用: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含投标产品所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税费等)、总价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的服务或工程费用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14.4供应商投标的货币为人民币。15、磋商保证金15.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5.2供应商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5.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5.4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上缴财政:15.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5.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5.5.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5.5.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5.5.5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或放弃候选供应商资格的;15.5.6成交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供应商如未就此提出异议,则视同接受;如承诺的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磋商保证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16.3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责任。17、磋商响应文件签署17.1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正确签署。被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17.2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18、磋商响应文件的标记19、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20、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20.2供应商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受托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五、磋商与评审22、磋商22.1采购单位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明书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将否决其参与投标。22.2采购单位按规定组成三人或以上的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另外,磋商小组成员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2.3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2.4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23、评审23.1实质性响应审查。(详见第四章)磋商小组首先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实质性响应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2综合评审。(评分办法详见第五章)磋商小组只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照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审。23.2.1各供应商通过抽签方式随机产生磋商排列顺序,磋商小组将按顺序分别与供应商就商务技术内容进行磋商并进行商务技术评分。23.2.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进行价格评分(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23.2.3磋商小组将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分和价格分汇总后得到供应商的最终评审得分,按照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最终评审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加盖公章。23.4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5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24、异常情况处理24.1磋商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重新组织磋商:1)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经过多轮磋商仍不能降到预算内、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经过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仍无法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影响工作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六、定标和授予合同25、定标方式25.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5.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6、签订合同26.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限本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6.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变更采购数量,但变更的金额不得超过成交人原来总价的10%。26.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26.4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备案。27、履约保证金27.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及时、足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27.2履约保证金是督促成交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成交供应商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27.3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七、质疑与投诉28、质疑28.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最迟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8.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8.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28.4供应商对同一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环节提出的再次质疑。29、投诉29.1质疑人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第七章采购合同(货物类供参考)项目编号:一、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付款人:萧县人民医院2预付款:/3付款条件:货物进场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30日以每次实际供货明细一次性付款。4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交合同总价0%的履约保证金,支持转账、电汇、保函、保险等。二、合同条款1、定义1.1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3)“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服务和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及其他类似的义务等。2、技术规格2.1中标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3、知识产权3.1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中标供应商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条件5.1中标供应商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5.2运输部门出具运单的日期应视为货物交货日期。5.3中标供应商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中标供应商应对超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6、支付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6.2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下列单据,采购人按合同规定审核后签署验收单:(1)运输部门出具的有关收据;(2)发票;(3)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4)装箱单;(5)验收证书。6.3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6.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以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7、技术资料7.1中标供应商在交货时,应附上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或示意图。8、质量保证8.1中标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的正品。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卖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8.2根据当地商检局或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8.3免费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十二小时内到场保修(或),以排除故障,使设备或软件完全恢复正常使用。免费质保期结束后,中标人仍应对该系统提供及时、良好、完整的维护维修服务。设备或软件由于其本身的设计缺陷或设备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任何故障或损坏,中标人必须及时维修或更换,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8.4如果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七天后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供应商承担。9、检验9.1在发货前,中标供应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中标供应商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9.2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8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采购人应报请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并有权凭检验证书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10、索赔10.1根据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10.2根据合同第8条和第9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中标供应商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采购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采购人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同意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规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中标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采购人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中标供应商应按合同第8条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10.3如果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中标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中标供应商接受,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采购人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0.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采购人将从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11、迟交货11.1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11.2如果中标供应商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金和/或终止合同。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中标供应商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12、违约条款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人将收取违约金。违约金将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应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采购人应考虑终止合同。12.2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采购人应与供应商充分协商,按照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1%给予合理赔偿或者补偿。13、不可抗力13.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采购人、中标供应商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当地气象部门核定的五十年一遇的恶劣天气、地震等。13.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传真、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税费14.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采购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采购人负担。14.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标供应商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供应商负担。15、履约保证金15.1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通过CA登记的基本账户,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或等额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15.2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16、仲裁16.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仍得不到解决,则应向宿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6.2在仲裁期间,合同应继续履行。17、违约终止合同17.1在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中标供应商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3)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17.2在采购人根据上述第17.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货物,中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18、破产终止合同18.1如果中标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终止合同,终止该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9、转让19.1除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中标供应商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0、验收20.1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20.2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20.3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0.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0.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1、合同生效及其它21.1合同应在买卖双方和采购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签字、盖章,并在中标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21.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留存一份。21.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合同格式采购人(甲方):中标供应商(乙方):采购代理机构:甲方通过组织的采购活动,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2)中标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投标报价表;(3)中标通知书。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货物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货物服务报价表”。4.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5.付款条件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6.交货时间本合同货物的交货地点在“货物服务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7.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四方合法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并在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采购人(甲方):,中标供应商(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见证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盖章:,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中心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四、合同特殊条款(如有)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盖章)年月日一、磋商响应函(采购人名称):1、根据贵方(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全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2、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服务或工程,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_____日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4、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方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权利。5、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我方提供以下开户行、账号,供结算货款(如果成交):户名(全称):开户行:账号(请填写完整):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二、技术规格响应情况表(货物类项目适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及型号数量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填写响应情况技术参数技术参数注意:1、供应商必须将自己所投产品或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供应商填写”中,必须详细地列明产品的所有参数和品牌型号,不得以“同左”或“同上”形式填写。2、供应商必须根据自己所投产品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不得出现通过改动磋商文件的技术参数而使自己的产品满足要求的情况。3、如果供应商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4、本表填报顺序需按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一大项”中的顺序填写。三、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通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填写响应情况注意:1、供应商必须将自己的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供应商响应情况”中,不得以“同左”或“同上”形式填写。2、供应商必须根据自己所投服务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不得出现通过改动磋商文件要求而使自己的产品满足要求的情况。3、如果供应商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4、本表填报顺序需按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二大项”中的顺序填写。四、本项目实施方案(一)供应商或生产企业简介(不超过1000字)(二)本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售后方案等(详细说明)五、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供应商必须提供下列文件:(一)营业执照(二)税务登记证(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采购人名称):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需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年月日(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一、开标一览表标题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圆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小写)元二、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货物类项目适用)序号货物服务名称与型号品牌制造或服务最终提供商单位单价(元)数量总价(元)备注合计注:1.本表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含投标产品所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税费等)、总价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一致。2.请对核心产品分别注明供应商是否是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次报价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磋商范围磋商报价(人民币)总价(大写):(小写):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请填写“响应”或者“不响应”备注单价:(货物服务要求中14项逐项列出)1:元、2:元、3:元、4:元、5:元、6:元、7:元8:元、9:元、10:元、11:元、12:元、13:元、14:元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次报价表、最终报价表需在报价备注中填写营养制剂单价:(营养制剂列表1-14项逐项列出)如不填写则根据最终报价相对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单价同比例下调,作为结算依据。采购项目需求表货物类需求一、需求概况采购人:(单位公章)项目名称2025年萧县人民医院采购肠内营养制剂项目项目编号EP-XXQT2025016项目预算90(万元)项目概况2025年萧县人民医院采购肠内营养制剂项目,为萧县人民医院采购鱼油粉、亚麻子油微囊粉、水解蛋白口服液、肿瘤型全营养、低糖型全营养、果胶纤维液、益生菌、整蛋白全营养(儿童增高型)、匀衡型全营养(特医)、短肽型全营养(特医)、短肽型全营养(特医、儿童)、12.5%碳水化合物(特医)、蛋白质组件(纯动物蛋白、特医)等物品。项目是否分包分包预算否投标人资格要求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上情形第(1)(3)(4)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投标人资格要求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付款方式付款方式:货物进场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30日以每次实际供货明细一次性付款。供货及安装地点(服务地点)萧县供货及安装期限(服务期限、工期)365日历天拟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是否购买进口产品并已履行审批手续否采购需求是否经过专家论证无需论证(√)相关专业人员论证()专家组论证()采购需求/是否含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所列产品否集中踏勘现场需求/其他/二、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2025年萧县人民医院采购肠内营养制剂项目,为萧县人民医院采购鱼油粉、亚麻子油微囊粉、水解蛋白口服液、肿瘤型全营养、低糖型全营养、果胶纤维液、益生菌、整蛋白全营养(儿童增高型)、匀衡型全营养(特医)、短肽型全营养(特医)、短肽型全营养(特医、儿童)、12.5%碳水化合物(特医)、蛋白质组件(纯动物蛋白、特医)等物品序号类别具体参数要求剂型1鱼油粉1)能量密度:≥600kcal/100g;2)成份构成:碳水化合物28-35%,蛋白质5-10%,脂肪50-55%;☆3)本品含EPA≥255mg,DHA≥50mg。粉剂2亚麻子油微囊粉1)能量密度:≥400kcal/100g;2)成份构成:碳水化合物30-40%,蛋白质20-25%,脂肪20-25%;3)含叶酸和胆碱;粉剂3水解蛋白口服液1)蛋白含量30%以上;☆2)蛋白质:水解乳清蛋白、胶原蛋白肽、血蛋白肽;水剂4肿瘤型全营养★1)能量密度:≥400kcal/100g;★2)成份构成:碳水化合物40-50%,蛋白质20-25%,脂肪15-25%;膳食纤维5-8%;★3)含免疫营养素鱼油等;粉剂5低糖型全营养1)能量密度:≥400kcal/100g;2)成份构成:碳水化合物40-50%,蛋白质20-25%,脂肪10-15%;膳食纤维8-12%;3)含燕麦葡聚糖等;☆4)GI值<55;粉剂6果胶纤维液1)成份构成:蛋白质0,脂肪0,碳水化合物<1.5%;膳食纤维<3.5%;2)钠含量<200mg/100ml。液体7益生菌1)含凝结魏茨曼氏菌,菌落数10亿/100克;2)含菊粉等三种以上益生元;粉剂8整蛋白全营养(儿童增高型)1)能量密度≥425Kcal/100g;2)成份构成:蛋白质20-25%,脂肪10-15%,碳水化合物50-65%;☆3)含Y-氨基丁酸≥330mg/100g。粉剂9匀衡型全营养(成人特医)1)能量密度:≥410kcal/100g;2)成份构成:碳水化合物45-55%,蛋白质15-20%,脂肪15-25%;膳食纤维4-6%;*3)需获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粉剂10*短肽型全营养1)能量密度:≥400kcal/100g;2)成份构成:碳水化合物65-75%,蛋白质15-20%,脂肪5-10%;膳食纤维0-1%;3)第一蛋白质来源为水解乳清蛋白;4)添加MCT;*5)需获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粉剂11短肽型全营养(儿童)1)能量密度:≥450kcal/100g;2)成份构成:碳水化合物55-65%,蛋白质15-20%,脂肪15-20%;膳食纤维0-1%;3)第一蛋白质来源为水解乳清蛋白;4)含MCT、牛磺酸、二十二碳六烯酸和二十碳四烯酸;*5)粉剂11短肽型全营养(儿童)需获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粉剂1212.5%碳水化合物(特医)1)碳水化合物含量12.5%-14.5%;2)能量构成:蛋白质0%;脂肪0%;碳水化合物95-100%;☆3)渗透压<240mOsmol/kg;4)不含氯、钾等电解质;*5)需获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水剂13蛋白质组件(特医)1)蛋白质含量≥85%;☆2)纯动物蛋白质来源;3)小剂量包装;*4)需获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粉剂14整蛋白型全营养液(特医)1)能量密度:≥100kcal/100ml;2)成份构成:碳水化合物10-15%,蛋白质3.5-4.0%,脂肪3.5-4.0%;膳食纤维1-4%;☆3)纯动物蛋白质;*4)需获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液体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肠内营养制剂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