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飞行服务招标公告(海宁市公安局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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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海宁市公安局2025-2026年无人机飞行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CG2025015
项目名称:海宁市公安局2025-2026年无人机飞行服务
预算金额(元):1822300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所附招标文件

标项名称:海宁市公安局2025-2026年无人机飞行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223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公告所附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申请人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6月2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5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 4.1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4.1.1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注:投标人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 4.1.2操作指南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可进入电子卖场服务中心采云学院(https://edu.zcygov.cn/live?utm=a0018.2ef5001f.0.0.1939d340e5db11ea867fb57c149ddb61)自行提前学习。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CA证书办理操作视频: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EWqqyXEByNnJ3A2CPyDICA绑定登录操作视频: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nAkmyXEBiyELHE-o-983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2投标文件提交注意事项 4.2.1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拒收。 4.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4.2.3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投标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下载至U盘等介质,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或邮寄至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底楼大厅政府采购窗口,联系人:平女士,电话:0573-87657733,以签收时间为准。快递寄出同时,投标人的授权代表须以邮件方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邮件格式为:项目编号+快递单号+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邮箱(372433770@qq.com),以便集中采购机构查收快递。如投标人选择快递费到付,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签。 4.2.4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本项目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投标人可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备份文件读取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宁市公安局
地 址:水月亭西路50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祁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7221186
质疑联系人:汪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7065999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平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7657733
质疑联系人:段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8765773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海宁市财政局
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729203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HNCG2025015海宁市公安局2025-2026年无人机飞行服务(公开).pdf481.4K

采购意向不足30天的说明.png92.9K

HNCG2025015海宁市公安局2025-2026年无人机飞行服务(公开).pdf

采购意向不足30天的说明.png

采购意向不足30天的说明.png

政府采购普通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试行)海宁市公安局2025-2026年无人机飞行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NCG2025015项目名称:海宁市公安局2025-2026年无人机飞行服务采购人:海宁市公安局集中采购机构: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6月4日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1,项目编号:HNCG2025015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招标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海宁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第六章投标格式及要求附件1:资格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附件2:投标人声明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联合投标协议书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7:技术商务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附件8:评分对应表附件9:服务所需设备性能响应表附件10:技术力量配备表附件11:商务响应表附件12:服务承诺附件13: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附件14:报价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附件15:报价一览表第1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2,项目编号:HNCG2025015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海宁市公安局2025-2026年无人机飞行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NCG2025015项目名称:海宁市公安局2025-2026年无人机飞行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822300.00元最高限价(元):无采购需求:采购内容单位数量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采购人2025-2026年无人机飞行服务月12详见公告所附招标文件海宁市公安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申请人为中小企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取招标文件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login;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成功。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6月25日09时30分第2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3,项目编号:HNCG2025015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4.1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4.1.1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注:投标人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4.1.2操作指南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可进入电子卖场服务中心采云学院(https://edu.zcygov.cn/live?utm=a0018.2ef5001f.0.0.1939d340e5db11ea867fb57c149ddb61)自行提前学习。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CA证书办理操作视频: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EWqqyXEByNnJ3A2CPyDICA绑定登录操作视频: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nAkmyXEBiyELHE-o-983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2投标文件提交注意事项第3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4,项目编号:HNCG20250154.2.1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拒收。4.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4.2.3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投标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下载至U盘等介质,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或邮寄至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底楼大厅政府采购窗口,联系人:平女士,电话:0573-87657733,以签收时间为准。快递寄出同时,投标人的授权代表须以邮件方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邮件格式为:项目编号+快递单号+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邮箱(372433770@qq.com),以便集中采购机构查收快递。如投标人选择快递费到付,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签。4.2.4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本项目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投标人可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备份文件读取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海宁市公安局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501号联系人:祁先生联系方式:0573-875091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联系人:平女士联系方式:0573-87657733;邮编:31440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海宁市财政局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联系人:沈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3-8729203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4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5,项目编号:HNCG2025015第二章招标需求一、采购内容及服务期限序号采购内容1海宁市公安局2025-2026年无人机飞行服务巡特警大队无人机飞行服务2交通警察大队无人机飞行服务3情指中心无人机飞行服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二、主要服务场景本项目为无人机飞行服务,巡查范围为海宁全域,需完成以下内容:序号部门使用场景场景描述1巡特警大队夜间治安复杂区域巡查在夜间无人机对目标复杂区域进行监控和巡查,通过搭载高清摄像头捕捉到区域的动态和异常情况。2大型活动安保在大型活动进行期间,实时监控和巡逻、人流巡查和辅助疏散指挥。3PTU空地协同巡查配合地面PTU,开展常态化巡防工作。4其他任务其他与巡特警相关任务5交通警察大队早晚高峰交通巡查在早晚高峰时巡查重点路段,实时监测车流、拥堵,发现异常及时反馈交通指挥中心。6重大疑难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在重大疑难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过程中,拍摄交通事故现场图,辅助提供事故现场勘查相关数据。7车辆违停巡查对车辆违停行为进行巡查,捕捉违停车辆的清晰图像和详细信息,为后续的执法工作提供证据。8大型活动交通安保对本市重大活动进行空中巡查,提供安保巡查、交通疏导。9易拥堵点段巡查迅速到达易拥堵点段,进行实时、全方位的巡查,辅助工作人员快速掌握交通拥堵的情况并做出判断应对。10施工路段、建筑工地出入口巡查对施工路段、工地出入口进行定期巡查。11交通隐患排查对道路等交通隐患进行排查。12其他任务其他与交通警察相关任务。13情指中心突发警情处置迅速到达现场,对突发警情进行实时监控,提供现场图像,辅助警情处置。14治安警情处置对突发警情进行空中取证,提供现场图像,辅助警情处置。15交通事故处置进行实时、全方位的监控拍摄,掌握事故现场的情况,为后续的事故处理提供重要依据。16协助围追堵截能够迅速到达指定区域,对目标进行追踪监控,有效协助执法部门进行围追堵截。17路面拥堵警情对拥堵路段进行实时视频监控,辅助快速了解拥堵的原因、范围和程度。18纠纷类警情快速到达纠纷现场,帮助警方了解纠纷类警情的发展及参与人员的情况。第5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6,项目编号:HNCG202501519刑事警情迅速到达犯罪现场,助于警方迅速了解现场情况,便于公安判断犯罪性质和规模,辅助警方快速抓捕嫌疑人。20求助警情在地形复杂或救援情况下,无人机迅速飞越障碍,了解求助警情情况。21其他任务其他与情指中心相关任务三、服务所需设备要求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见下表:序号项目类别设备名称数量单位技术要求1自动化机巢(含无自动化机巢(含无人机)58个一.飞机参数:1.飞行速度:最大上升速度≥6m/s;2.最大下降速度大于等于≥5m/s;3.最大水平飞行速度≥21m/s;4.作业阶段最大可承受风速:≥12m/s;5.最大飞行时间:≥40分钟;6.变焦相机:有效像素≥1200万;7.广角相机:有效像素≥1200万,照片分辨率≥4000×3000;8.飞机防护等级:≥IP54。二.机场参数:1.设备最大允许起飞降落风速≥8m/s;2.最大输入功率:设备最大输入功率≤1500W;3.工作环境温度:设备工作温度范围≥-25°C至45°C;4.备用电池续航时间≥4小时;5.充电耗时:设备最短作业间隔≤32min;6.天线:天线数量≥4天线;7.航盖监控相机分辨率:设备配备监控相机视频分辨率≥1080P;8.机场防护等级:≥IP55。2人机)和配件红蓝警灯5个1.闪烁频率:2-4次/秒;2.功率:单支48W;3.挂载方式:卡扣式快拆;4.颜色:红黄蓝(两支搭配)。3喊话照明设备15套1.总功率:探照灯功率≤40w,扬声器功率≤15w;2.喊话器声压:≥114dB@1m;3.有效广播距离:≥200m;4.云台俯仰角度可调节;5.喊话方式:实时喊话;6.设备重量:≤270g;7.工作环境温度:-20°C至+50°C。4喊话照明警灯三合一43个1.产品重量:≤295g;2.有效扬声距离:≥200m;3.峰值声压:≥120dB;4.总功率:≤55W;5.功能模式(喊话器):实时喊话\\文字转语音\\录音上传\\音频上传\\背景音上传;6.云台俯仰角度可调节。第6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7,项目编号:HNCG20250155多旋翼无人机和配多旋翼无人机6台1.最大起飞重量:≤9kg;2.最大额外负载:≥2.5kg;3.RTK:飞行器具备RTK定位和定向能力,能够在指南针受到干扰的环境下利用RTK定向安全飞行;4.最大倾斜下降速度:≥7m/s;5.最大水平飞行速度:≥20m/s;6.防护等级:≥IP45;7.最大可承受风速:6级风;8.视觉系统:飞行器的前、后、上、下、左、右均具备双目视觉系统。探测到附近障碍物时,飞行器能通过地面站软件发出警示信息;距离障碍物距离较近时,飞行器能主动刹停;9.视觉系统:视觉系统的探测范围至少达到30m;10.支持下置同时挂载双云台;11.电池冗余:支持双电池并联供电,当一块电池出现故障时,飞行器应仍能正常工作。6件红外相机2台1.最大变焦倍数≥200倍;2.云台角度抖动量≤±0.01°;3.防护等级≥IP44;4.支持夜景模式;5.支持3-1200米测距,并能测算目标物的经纬度;6.热成像相机支持点测温、区域测温;7.广角、变焦结合光学变焦需≥20倍。7数字语音广播系统2套1.重量:<550g;2.20cm处的音量≥130db;3.防水等级:IP43;4.声音传播距离:>500m;5.功率:<30w;6.俯仰角度:自动调节0°---60°;7.通信链路:无人机链路、4g链路。注:中标人配置相关设备为采购人提供服务,设备所有权为中标人所有。四、服务要求4.1在服务期内,中标人需提供至少6名无人机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支撑服务。工作人员须具备中国民航局签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需要接受专业培训,掌握警务无人机的操作技能,熟悉警务规范及要求,以应对警务协同的要求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急处置。4.2保密安全要求,中标人采集到的视频影像需遵守采购人的相关保密要求。为保证数据安全,需采用网络专线,所有视频和飞行数据都将储存于专网。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不得将采购人的资料泄露给第三方,更不能提取、处理、发布、运营系统任何敏感信息资源,如采购人要求,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书。4.3响应时间要求,中标人能够提供24小时全天候远程支持服务,即随时接收采购人远程指令,并在指定时间内根据任务要求,完成无人机飞行工作。4.4平台接入要求,中标人的无人机飞行平台需对接海宁市公安局无人机管理平台,实现无人机飞行数据深度应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对接承诺,具体要求如下:4.4.1无人机/机场实时数据至海宁市公安局无人机管理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SN、机场SN、无人机实时经纬度、无人机状态等。4.4.2无人机预警数据推送至海宁市公安局无人机管理平台,包括但不限于预警照片、预警经纬度等。4.4.3无人机飞行成果报告推送至海宁市公安局无人机管理平台。4.4.4无人机实时视频流级联至公安视频网,工作人员可在公安视频一体化平台实时查看无人机视频。第7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8,项目编号:HNCG20250154.5服务保障要求:4.5.1建立飞行记录:通过飞行平台记录每次飞行的时间、飞行轨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可为后续的飞行工作提供参考,分析问题的高发区域和类型。4.5.2定期评估与改进:定期对飞行工作进行评估,分析飞行执行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飞行范围、路线和重点,不断优化飞行工作。4.5.3定期维护和保养:对无人机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巡查出勤率。4.5.4建立应急预案:发现存在突发事件时,确保无人机可以及时协助提供紧急处理、应急救援支持,确保飞行工作的安全和稳定运行。4.6保险要求按《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要求,无人驾驶航空器应投责任保险。本项目中标人须提供飞行作业所需无人机和挂载设备的保险,以及提供无人机飞行器第三者的财产损失险和人身伤亡险,无人机因意外等因素产生的损失以及纠纷由中标人承担。五、监督与考核采购人建立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定期抽查、查看飞行记录,制定科学合理服务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挂钩,具体考核要求见下表:服务部门场景绩效考核(100分制)备注巡特警大队1.月度巡查飞行100架次,每少一架次扣1分,至多扣80分;(80分)2.月度空地协同处置事件10起,每少一起扣1分;(10分)3.月度其他督办飞行任务完成达标率≥90%,(90%,80%]得8分;(80%,70%]得6分;(70%,60%]得5分;<60不得分。(10分)1.实行月度绩效考核,每月20日截止计算考核数据,由服务部门负责具体考核实施。2.场景绩效考核项95分及以上的不扣罚当月服务费,95分以下,80分及以上的每少1分扣罚当月服务费的1%,80分以下的扣罚当月服务费的100%。情报指挥中心1.月度配合110情指接处警≥120起,每少一起扣1分,至多扣80分;(80分)2.月度主动巡查重点区域100架次,每少十架次扣1分;(10分)3.月度其他督办任务完成达标率≥90%,(90%,80%]得8分;(80%,70%]得6分;(70%,60%]得5分;<60不得分。(10分)交通警察大队1.月度协同早晚高峰交通巡查120架次以上,每少一架次扣1分,至多扣80分;(80分)2.月度协同交通类事件并协助处置10起,每少一起扣1分;(10分)3.月度其他督办任务完成达标率≥90%,(90%,80%]得8分;(80%,70%]得6分;(70%,60%]得5分;<60不得分。(10分)六、商务要求表付款条件1.付款手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的70%,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根据考核情况扣除相应费用后支付合同剩余金额。中标人向采购人办理结算手续,采购人需审核以下结算资料:合法发票,盖有政府采购备案专用章的《采购合同》复印件,采购人签收的“海宁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预付时无须提供)、考核资料(预付时无须提供)等相关资料。2.付款时间采购人将审核后的结算资料按《海宁市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提交至国库支付中心(或单位财务部门),经审核无误后,国库支付中心(或单位财务部门)付款条件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实际金额。七、资信要求表政策性加分条件供应商符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企业信用要求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第9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10,项目编号:HNCG2025015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采购人名称:海宁市公安局联系人:祁先生联系方式:0573-87509110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联系人:平女士联系电话:0573-876577333项目名称及编号海宁市公安局2025-2026年无人机飞行服务(HNCG2025015)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1822300.00元最高限价:无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7是否接受联合体否8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转包:否分包:否9现场踏勘否10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6月25日9时30分本项目有关投标、开标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11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12投标保证金额及交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无1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传输递交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keyword)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14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15参加开标人员投标人代表无须参加现场开标。16现场演示和讲解无17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第10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11,项目编号:HNCG202501518履约保证金无19采购信息发布媒体https://zfcg.czt.zj.gov.cn/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如有变更公告,请及时了解和变更)20付款手续和付款时间详见第五章。21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22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为是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3中小企业说明1.项目属性(服务类)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无人机飞行服务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24政采贷本项目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浙江省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各签约银行融资方案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云平台--融资贷款专区(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loan)25代理费用0元26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人”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人”指海宁市公安局。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第11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12,项目编号:HNCG20250154.“产品”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六章)。(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八)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入围)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九)质疑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第12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13,项目编号:HNCG2025015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人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招标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标。(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可要求招标人或采购人澄清。招标人或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公告作为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2.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者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3.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招标人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招标人,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四)踏勘现场如本项目须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第13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14,项目编号:HNCG2025015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所涉投标文件格式请详见第六章,未给出的格式请自拟。技术商务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资格文件:1.1资格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附件1);1.2投标人声明书(附件2);1.3营业(经营)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投标主体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电子版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主体为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以下统称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1.6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上述1.3、1.4条内容及联合投标协议、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附件4)(若需要);1.7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6)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8提供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2.技术商务文件:2.1技术商务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附件7);2.2评分对应表(附件8);2.3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2.4对于本项目的理解;2.5项目服务方案;2.6无人机服务场景描述;2.7服务所需设备性能响应表(附件9);2.8技术力量配备表(附件10)及相关证件;2.9投标人各类资质、认证证书;2.10商务响应表(附件11);2.11服务承诺(附件12);2.12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附件13),提供自2022年1月以来同类项目的合同及相应项目的验收报告(或采购人评价)等资料;2.13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第14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15,项目编号:HNCG20250153.报价文件:3.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附件14);3.2报价一览表(附件15);3.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人须对标项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项目全部服务完成之前的所有含税费用。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入围)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要求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编制。具体要求如下: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keyword)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等形式存储的政采云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并在介质上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简称。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或邮寄至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底楼大厅政府采购窗口,联系人:平女士,电话:0573-87657733,以签收时间为准。快递寄出同时,投标人的授权代表须以邮件方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邮件格式为:项目编号+快递单号+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邮箱(372433770@qq.com),以便集中采购机构查收快递。如投标人选择快递费到付,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签。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第15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16,项目编号:HNCG2025015(六)采购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人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电子交易平台因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七)投标无效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存在IP地址或Mac地址或硬件号相同等情形);(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采购人按照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按以下原则对投标人的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1缺少招标文件中资格文件第1.2条至第1.8条所列内容之一的;1.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被确认是不真实的;1.3投标人的资格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1.4资格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1.5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本次采购公平、公正的;1.6按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投标人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的。2.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1在技术商务文件中出现报价的;2.2投标人未对标项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的;2.3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被确认是不真实的;2.4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2.5技术商务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2.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编制投标文件的;2.7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第16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17,项目编号:HNCG2025015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2投标人的报价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3.3报价文件缺少《报价一览表》的;3.4《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的;3.5报价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3.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7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3.8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3.9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四、开标(一)开标准备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准备好可上网的电脑及CA(无须到现场)。(二)招标人职责招标人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审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三)开标程序1.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2.电子开评标及评审程序第17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18,项目编号:HNCG20250152.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2.2采购人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2.3评标委员会对技术商务文件进行评审;2.4在系统上统一开启报价信息;2.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2.6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审报告。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的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招标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符合性审查1.1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指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投标文件形式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评审。1.2实质性审查1.2.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比较与评价2.1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资信和报价综合比较与评价。2.2各投标人的技术分和商务资信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2.3招标人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操作政府采购业务系统,由系统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2.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入围)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第18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19,项目编号:HNCG2025015(四)澄清问题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评标委员会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如果投标人代表拒绝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意见。(五)错误修正1.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信息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五(四)条澄清问题的第二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七)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招标人现场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1.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采购结果,该采购结果公告作为向投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如有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如在质疑期内查实中标第19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20,项目编号:HNCG2025015人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的,则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中标人改为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七、合同(协议)授予(一)签订合同(协议)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招标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将予以纠正。2.《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采购文件将作为签订合同(协议)的依据。3.中标人拒签合同或放弃中标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中标人改为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4.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投标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投标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第20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21,项目编号:HNCG2025015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技术分和资信商务分7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综合得分为价格分、技术分和资信商务分的总和,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分得分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仍不能分出前后的,以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先后顺序确定。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商务分二、评标内容及标准(一)价格分(0~30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二)技术、商务资信分(0~70分):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分值评分内容及标准1技术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3根据投标人组织机构是否完整,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单位内控体系是否完善等评分。(评分范围:3,2,1,0.5,0)2技术对项目的理解4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背景、整体概况、服务内容、服务重点、服务难点等方面的分析评分。(评分范围:4,3,2,1,0)3.1技术项目服务方案航线设计方案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航线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航线规划、作业高度、飞行架次等内容评分。(评分范围:4,3,2,1,0)3.2技术无人机布局方案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无人机布局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距离位置、机场数量、覆盖范围等内容评分。(评分范围:4,3,2,1,0)3.3技术无人机应用平台方案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无人机应用平台方案与采购人需求的符合性、功能满足性、齐全性、可行性评分。(评分范围:4,3,2,1,0)3.4技术平台对接服务方案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和海宁市公安局无人机管理平台对接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评分。(评分范围:4,3,2,1,0)3.5技术协同方案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无人机与警务协同作业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评分。(评分范围:4,3,2,1,0)3.6技术安全保密方案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保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保密措施、人员管理等内容评分。(评分范围:4,3,2,1,0)第21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22,项目编号:HNCG20250153.7技术人员培训方案3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技术人员培训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培训原则、培训方式、培训大纲、培训计划等内容评分。(评分范围:3,2,1,0.5,0)4技术无人机服务场景描述5根据投标人对巡特警、情指中心、交警大队应用场景的理解和描述的完整性、合理性、可执行性等评分。(评分范围:5,4,3,2,1,0)5技术服务所需设备性能1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设备技术参数情况与招标需求中的“三、服务所需设备要求”对比评分,完全响应招标需求的得12分,每有一项指标负偏离扣0.21分。6技术技术力量配备6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以社保为准)拥有民航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超视距证书(CAAC),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6分。7商务资信企业实力3根据投标人获得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有效认证证书进行打分,包括: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1个得1分,最高得3分。8商务资信诚信度2根据投标人在响应截止时间止前三年是否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含通报)、列入不良行为、经营异常或在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合同履约验收过程中的诚信情况评分。(评分范围:2,1.5,1,0.5,0)9商务资信服务承诺5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采取的服务保障措施、应急预案、服务响应时间承诺、设备维护承诺等评分。(评分范围:5,4,3,2,1,0)10商务资信同类项目业绩3对自2022年1月以来同类项目合同、对应验收材料或采购人评价等资料评分,合同和验收材料(或采购人评价)齐全的(差评或不合格的不计入),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同一业主不同合同不重复计分,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1月1日之前或合同尚在履行期的,服务期限都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提供期限内不少于6个月。)第22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23,项目编号:HNCG2025015第五章海宁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编号:HNCG2025015-H25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临[2025]2288号预算金额:182.23万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海宁市公安局供应商(以下称乙方):采购代理机构: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HNCG2025015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1本合同文本;1.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1.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2.1本次采购的是2025-2026年无人机飞行服务。2.2乙方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是否第三条合同价款3.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1海宁市公安局2025-2026年无人机飞行服务月123.2本合同总价款包括项目全部服务完成之前的所有含税费用。3.3付款手续和付款时间3.3.1付款手续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合同金额的70%,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根据考核情况扣除相应费用后支付合同剩余金额。乙方向甲方办理结算手续,甲方需审核以下结算资料:合法发票,盖有政府采购备案专用章的《采购合同》复印件,甲方签收的“海宁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预付时无须提供)、考核资料(预付时无须提供)等相关资料。3.3.2付款时间甲方将审核后的结算资料按《海宁市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提交至国库支付中心(或单位财务部门),经审核无误后,国库支付中心(或单位财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实际金额。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第23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24,项目编号:HNCG2025015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第六条合同的转包与分包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同时也不允许分包。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8.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海宁市财政局和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8.2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第一条采购内容及服务期限序号采购内容1海宁市公安局2025-2026年无人机飞行服务巡特警大队无人机飞行服务2交通警察大队无人机飞行服务3情指中心无人机飞行服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第二条主要服务场景本项目为无人机飞行服务,巡查范围为海宁全域,需完成以下内容:序号部门使用场景场景描述1巡特警大队夜间治安复杂区域巡查在夜间无人机对目标复杂区域进行监控和巡查,通过搭载高清摄像头捕捉到区域的动态和异常情况。2大型活动安保在大型活动进行期间,实时监控和巡逻、人流巡查和辅助疏散指挥。3PTU空地协同巡查配合地面PTU,开展常态化巡防工作。4其他任务其他与巡特警相关任务5交通警察大队早晚高峰交通巡查在早晚高峰时巡查重点路段,实时监测车流、拥堵,发现异常及时反馈交通指挥中心。6重大疑难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在重大疑难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过程中,拍摄交通事故现场图,辅助提供事故现场勘查相关数据。7车辆违停巡查对车辆违停行为进行巡查,捕捉违停车辆的清晰图像和详细信息,为后续的执法工作提供证据。8大型活动交通安保对本市重大活动进行空中巡查,提供安保巡查、交通疏导。9易拥堵点段巡查迅速到达易拥堵点段,进行实时、全方位的巡查,辅助工作人员快速掌握交通拥堵的情况并做出判断应对。10施工路段、建筑工地出入口巡查对施工路段、工地出入口进行定期巡查。11交通隐患排查对道路等交通隐患进行排查。第24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25,项目编号:HNCG202501512其他任务其他与交通警察相关任务。13情指中心突发警情处置迅速到达现场,对突发警情进行实时监控,提供现场图像,辅助警情处置。14治安警情处置对突发警情进行空中取证,提供现场图像,辅助警情处置。15交通事故处置进行实时、全方位的监控拍摄,掌握事故现场的情况,为后续的事故处理提供重要依据。16协助围追堵截能够迅速到达指定区域,对目标进行追踪监控,有效协助执法部门进行围追堵截。17路面拥堵警情对拥堵路段进行实时视频监控,辅助快速了解拥堵的原因、范围和程度。18纠纷类警情快速到达纠纷现场,帮助警方了解纠纷类警情的发展及参与人员的情况。19刑事警情迅速到达犯罪现场,助于警方迅速了解现场情况,便于公安判断犯罪性质和规模,辅助警方快速抓捕嫌疑人。20求助警情在地形复杂或救援情况下,无人机迅速飞越障碍,了解求助警情情况。21其他任务其他与情指中心相关任务第三条服务所需设备要求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见下表:序号项目类别设备名称数量单位技术要求1自动化机巢(含无人机)和配件自动化机巢(含无人机)58个一.飞机参数:1.飞行速度:最大上升速度≥6m/s;2.最大下降速度大于等于≥5m/s;3.最大水平飞行速度≥21m/s;4.作业阶段最大可承受风速:≥12m/s;5.最大飞行时间:≥40分钟;6.变焦相机:有效像素≥1200万;7.广角相机:有效像素≥1200万,照片分辨率≥4000×3000;8.飞机防护等级:≥IP54。二.机场参数:1.设备最大允许起飞降落风速≥8m/s;2.最大输入功率:设备最大输入功率≤1500W;3.工作环境温度:设备工作温度范围≥-25°C至45°C;4.备用电池续航时间≥4小时;5.充电耗时:设备最短作业间隔≤32min;6.天线:天线数量≥4天线;7.航盖监控相机分辨率:设备配备监控相机视频分辨率≥1080P;8.机场防护等级:≥IP55。2红蓝警灯5个1.闪烁频率:2-4次/秒;2.功率:单支48W;3.挂载方式:卡扣式快拆;4.颜色:红黄蓝(两支搭配)。3喊话照明设备15套1.总功率:探照灯功率≤40w,扬声器功率≤15w;2.喊话器声压:≥114dB@1m;3.有效广播距离:≥200m;4.云台俯仰角度可调节;5.喊话方式:实时喊话;6.设备重量:≤270g;7.工作环境温度:-20°C至+50°C。第25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26,项目编号:HNCG20250154喊话照明警灯三合一43个1.产品重量:≤295g;2.有效扬声距离:≥200m;3.峰值声压:≥120dB;4.总功率:≤55W;5.功能模式(喊话器):实时喊话\\文字转语音\\录音上传\\音频上传\\背景音上传;6.云台俯仰角度可调节。5多旋翼无人机和配多旋翼无人机6台1.最大起飞重量:≤9kg;2.最大额外负载:≥2.5kg;3.RTK:飞行器具备RTK定位和定向能力,能够在指南针受到干扰的环境下利用RTK定向安全飞行;4.最大倾斜下降速度:≥7m/s;5.最大水平飞行速度:≥20m/s;6.防护等级:≥IP45;7.最大可承受风速:6级风;8.视觉系统:飞行器的前、后、上、下、左、右均具备双目视觉系统。探测到附近障碍物时,飞行器能通过地面站软件发出警示信息;距离障碍物距离较近时,飞行器能主动刹停;9.视觉系统:视觉系统的探测范围至少达到30m;10.支持下置同时挂载双云台;11.电池冗余:支持双电池并联供电,当一块电池出现故障时,飞行器应仍能正常工作。6件红外相机2台1.最大变焦倍数≥200倍;2.云台角度抖动量≤±0.01°;3.防护等级≥IP44;4.支持夜景模式;5.支持3-1200米测距,并能测算目标物的经纬度;6.热成像相机支持点测温、区域测温;7.广角、变焦结合光学变焦需≥20倍。7数字语音广播系统2套1.重量:<550g;2.20cm处的音量≥130db;3.防水等级:IP43;4.声音传播距离:>500m;5.功率:<30w;6.俯仰角度:自动调节0°---60°;7.通信链路:无人机链路、4g链路。注:乙方配置相关设备为甲方提供服务,设备所有权为乙方所有。第四条服务要求:4.1在服务期内,乙方提供___名无人机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支撑服务。工作人员须具备中国民航局签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需要接受专业培训,掌握警务无人机的操作技能,熟悉警务规范及要求,以应对警务协同的要求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急处置。4.2保密安全要求,乙方采集到的视频影像需遵守甲方的相关保密要求。为保证数据安全,需采用网络专线,所有视频和飞行数据都将储存于专网。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将甲方的资料泄露给第三方,更不能提取、处理、发布、运营系统任何敏感信息资源,如甲方要求,须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书。4.3响应时间要求,乙方能够提供24小时全天候远程支持服务,即随时接收甲方远程指令,并在指定时间内根据任务要求,完成无人机飞行工作。4.4平台接入要求,乙方的无人机飞行平台需对接甲方无人机管理平台,实现无人机飞行数据深度应第26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27,项目编号:HNCG2025015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对接承诺,具体要求如下:4.4.1无人机/机场实时数据至甲方无人机管理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SN、机场SN、无人机实时经纬度、无人机状态等。4.4.2无人机预警数据推送至甲方无人机管理平台,包括但不限于预警照片、预警经纬度等。4.4.3无人机飞行成果报告推送至甲方无人机管理平台。4.4.4无人机实时视频流级联至公安视频网,工作人员可在公安视频一体化平台实时查看无人机视频。4.5服务保障要求:4.5.1建立飞行记录:通过飞行平台记录每次飞行的时间、飞行轨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可为后续的飞行工作提供参考,分析问题的高发区域和类型。4.5.2定期评估与改进:定期对飞行工作进行评估,分析飞行执行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飞行范围、路线和重点,不断优化飞行工作。4.5.3定期维护和保养:对无人机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巡查出勤率。4.5.4建立应急预案:发现存在突发事件时,确保无人机可以及时协助提供紧急处理、应急救援支持,确保飞行工作的安全和稳定运行。4.6保险要求按《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要求,无人驾驶航空器应投责任保险。本项目乙方须提供飞行作业所需无人机和挂载设备的保险,以及提供无人机飞行器第三者的财产损失险和人身伤亡险,无人机因意外等因素产生的损失以及纠纷由乙方承担。第五条监督与考核甲方建立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定期抽查、查看飞行记录,制定科学合理服务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挂钩,具体考核要求见下表:服务部门场景绩效考核(100分制)备注巡特警大队1.月度巡查飞行100架次,每少一架次扣1分,至多扣80分;(80分)2.月度空地协同处置事件10起,每少一起扣1分;(10分)3.月度其他督办飞行任务完成达标率≥90%,(90%,80%]得8分;(80%,70%]得6分;(70%,60%]得5分;<60不得分。(10分)1.实行月度绩效考核,每月20日截止计算考核数据,由甲方负责具体考核实施。2.场景绩效考核项95分及以上的不扣罚当月服务费,95分以下,80分及以上的每少1分扣罚当月服务费的1%,80分以下的扣罚当月服务费的100%。情报指挥中心1.月度配合110情指接处警≥120起,每少一起扣1分,至多扣80分;(80分)2.月度主动巡查重点区域100架次,每少十架次扣1分;(10分)3.月度其他督办任务完成达标率≥90%,(90%,80%]得8分;(80%,70%]得6分;(70%,60%]得5分;<60不得分。(10分)交通警察大队1.月度协同早晚高峰交通巡查120架次以上,每少一架次扣1分,至多扣80分;(80分)2.月度协同交通类事件并协助处置10起,每少一起扣1分;(10分)3.月度其他督办任务完成达标率≥90%,(90%,80%]得8分;(80%,70%]得6分;(70%,60%]得5分;<60不得分。(10分)第六条违约责任6.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6.2因一方原因,造成对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目标或直接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限期整改,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第27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28,项目编号:HNCG20250156.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名誉、形象严重损害的,或者所提供服务质量与合同要求严重不符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及经济责任,并有权向乙方索赔。6.4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不可抗力7.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相应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出现上述情况不受合同有关逾期责任制约。7.2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30日以上时,甲乙双方应及时解除合同。7.3本条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克服及不能避免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地震等。甲方(盖章):海宁市公安局,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日期:二○二年月日日期:二○二年月日第28页共48页甲方(盖章):海宁市公安局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日期:二○二年月日账号:日期:二○二年月日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29,项目编号:HNCG2025015第六章投标格式及要求附件1:资格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HNCG202××××资格文件投标人全称(公章):地址:时间:第29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30,项目编号:HNCG2025015资格文件目录1投标人声明书(附件2);2营业(经营)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投标主体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电子版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主体为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以下统称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5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上述1.3、1.4条内容及联合投标协议、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附件4)(若需要);6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6)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提供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第30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31,项目编号:HNCG2025015附件2:投标人声明书投标人声明书致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HNCG2025015)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6、我方承诺已经具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31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32,项目编号:HNCG2025015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我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第32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33,项目编号:HNCG2025015附件4: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甲方:乙方:(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各方经协商,就响应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人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人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招标人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约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33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34,项目编号:HNCG2025015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联合体双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特此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34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35,项目编号:HNCG2025015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采购标的:无人机飞行服务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十四)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35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36,项目编号:HNCG2025015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36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37,项目编号:HNCG2025015附件7:技术商务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HNCG202××××技术商务文件投标人全称(公章):地址:时间:第37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38,项目编号:HNCG2025015技术商务文件目录1评分对应表(附件8);2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3对于本项目的理解;4项目服务方案;5无人机服务场景描述;6服务所需设备性能响应表(附件9);7技术力量配备表(附件10)及相关证件;8投标人各类资质、认证证书;9商务响应表(附件11);10服务承诺(附件12);11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附件13),提供自2022年1月以来同类项目的合同及相应项目的验收报告(或采购人评价)等资料;12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第38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39,项目编号:HNCG2025015附件8:评分对应表评分对应表序号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投标文件页码1对应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2……3456……注:表格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并分别填写。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39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40,项目编号:HNCG2025015附件9:服务所需设备性能响应表服务所需设备性能响应表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序号项目类别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要求数量品牌及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注:1、详细技术要求见第二章招标需求,请按照招标需求中的“三、服务所需设备要求”逐条填写投标文件响应情况。2、“偏离情况”一栏中填写提供服务所需设备的技术参数与“技术要求”有偏离的部分。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第40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41,项目编号:HNCG2025015附件10:技术力量配备表技术力量配备表姓名本项目拟任岗位年龄性别学历专业专业年限职务和职称安排上岗起止时间注:1、随表附本项目团队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2、表格如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并分别填写。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41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42,项目编号:HNCG2025015附件11:商务响应表商务响应表序号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的响应偏离说明注: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技术部分)与招标文件之规定存在偏离的,应在此表中如实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42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43,项目编号:HNCG2025015附件12:服务承诺服务承诺1、我单位承诺,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和相关规定。2、其他服务承诺: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43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44,项目编号:HNCG2025015附件13: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序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单价合同金额(万元)附件页码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验收报告1234……注:1、表格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并分别填写;2、提供的自2022年1月以来同类项目的合同、相应项目的验收报告(或采购人评价)等资料附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44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45,项目编号:HNCG2025015附件14:报价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HNCG202××××报价文件投标人全称(公章):地址:时间:第45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46,项目编号:HNCG2025015报价文件目录1报价一览表(附件15);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第46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47,项目编号:HNCG2025015附件15: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1海宁市公安局2025-2026年无人机飞行服务月12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47页共48页关于海宁市公安局2025-2026年无人机飞行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示不足30天的情况说明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海宁市公安局2025-2026年无人机飞行服务项目经海宁市公安局党委会议通过,该项目采购意向于2025年5月7日进行公示。由于原无人机飞行服务合同已于2024年12月31日结束,为确保公安局无人机勤务相关飞行工作的正常开展,需加快该项目的采购完成时间,故公示期不足30天就进入招标采购流程。特此说明。海宁安局2025.年6月3日政府采购普通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试行)海宁市公安局2025-2026年无人机飞行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NCG2025015项目名称:海宁市公安局2025-2026年无人机飞行服务采购人:海宁市公安局集中采购机构: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6月4日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1,项目编号:HNCG2025015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招标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海宁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第六章投标格式及要求附件1:资格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附件2:投标人声明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联合投标协议书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7:技术商务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附件8:评分对应表附件9:服务所需设备性能响应表附件10:技术力量配备表附件11:商务响应表附件12:服务承诺附件13: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附件14:报价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附件15:报价一览表第1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2,项目编号:HNCG2025015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海宁市公安局2025-2026年无人机飞行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NCG2025015项目名称:海宁市公安局2025-2026年无人机飞行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822300.00元最高限价(元):无采购需求:采购内容单位数量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采购人2025-2026年无人机飞行服务月12详见公告所附招标文件海宁市公安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申请人为中小企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取招标文件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login;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成功。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6月25日09时30分第2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3,项目编号:HNCG2025015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4.1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4.1.1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注:投标人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4.1.2操作指南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可进入电子卖场服务中心采云学院(https://edu.zcygov.cn/live?utm=a0018.2ef5001f.0.0.1939d340e5db11ea867fb57c149ddb61)自行提前学习。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CA证书办理操作视频: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EWqqyXEByNnJ3A2CPyDICA绑定登录操作视频: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nAkmyXEBiyELHE-o-983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2投标文件提交注意事项第3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4,项目编号:HNCG20250154.2.1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拒收。4.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4.2.3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投标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下载至U盘等介质,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或邮寄至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底楼大厅政府采购窗口,联系人:平女士,电话:0573-87657733,以签收时间为准。快递寄出同时,投标人的授权代表须以邮件方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邮件格式为:项目编号+快递单号+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邮箱(372433770@qq.com),以便集中采购机构查收快递。如投标人选择快递费到付,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签。4.2.4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本项目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投标人可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备份文件读取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海宁市公安局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501号联系人:祁先生联系方式:0573-875091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联系人:平女士联系方式:0573-87657733;邮编:31440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海宁市财政局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联系人:沈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3-8729203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4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5,项目编号:HNCG2025015第二章招标需求一、采购内容及服务期限序号采购内容1海宁市公安局2025-2026年无人机飞行服务巡特警大队无人机飞行服务2交通警察大队无人机飞行服务3情指中心无人机飞行服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二、主要服务场景本项目为无人机飞行服务,巡查范围为海宁全域,需完成以下内容:序号部门使用场景场景描述1巡特警大队夜间治安复杂区域巡查在夜间无人机对目标复杂区域进行监控和巡查,通过搭载高清摄像头捕捉到区域的动态和异常情况。2大型活动安保在大型活动进行期间,实时监控和巡逻、人流巡查和辅助疏散指挥。3PTU空地协同巡查配合地面PTU,开展常态化巡防工作。4其他任务其他与巡特警相关任务5交通警察大队早晚高峰交通巡查在早晚高峰时巡查重点路段,实时监测车流、拥堵,发现异常及时反馈交通指挥中心。6重大疑难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在重大疑难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过程中,拍摄交通事故现场图,辅助提供事故现场勘查相关数据。7车辆违停巡查对车辆违停行为进行巡查,捕捉违停车辆的清晰图像和详细信息,为后续的执法工作提供证据。8大型活动交通安保对本市重大活动进行空中巡查,提供安保巡查、交通疏导。9易拥堵点段巡查迅速到达易拥堵点段,进行实时、全方位的巡查,辅助工作人员快速掌握交通拥堵的情况并做出判断应对。10施工路段、建筑工地出入口巡查对施工路段、工地出入口进行定期巡查。11交通隐患排查对道路等交通隐患进行排查。12其他任务其他与交通警察相关任务。13情指中心突发警情处置迅速到达现场,对突发警情进行实时监控,提供现场图像,辅助警情处置。14治安警情处置对突发警情进行空中取证,提供现场图像,辅助警情处置。15交通事故处置进行实时、全方位的监控拍摄,掌握事故现场的情况,为后续的事故处理提供重要依据。16协助围追堵截能够迅速到达指定区域,对目标进行追踪监控,有效协助执法部门进行围追堵截。17路面拥堵警情对拥堵路段进行实时视频监控,辅助快速了解拥堵的原因、范围和程度。18纠纷类警情快速到达纠纷现场,帮助警方了解纠纷类警情的发展及参与人员的情况。第5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6,项目编号:HNCG202501519刑事警情迅速到达犯罪现场,助于警方迅速了解现场情况,便于公安判断犯罪性质和规模,辅助警方快速抓捕嫌疑人。20求助警情在地形复杂或救援情况下,无人机迅速飞越障碍,了解求助警情情况。21其他任务其他与情指中心相关任务三、服务所需设备要求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见下表:序号项目类别设备名称数量单位技术要求1自动化机巢(含无自动化机巢(含无人机)58个一.飞机参数:1.飞行速度:最大上升速度≥6m/s;2.最大下降速度大于等于≥5m/s;3.最大水平飞行速度≥21m/s;4.作业阶段最大可承受风速:≥12m/s;5.最大飞行时间:≥40分钟;6.变焦相机:有效像素≥1200万;7.广角相机:有效像素≥1200万,照片分辨率≥4000×3000;8.飞机防护等级:≥IP54。二.机场参数:1.设备最大允许起飞降落风速≥8m/s;2.最大输入功率:设备最大输入功率≤1500W;3.工作环境温度:设备工作温度范围≥-25°C至45°C;4.备用电池续航时间≥4小时;5.充电耗时:设备最短作业间隔≤32min;6.天线:天线数量≥4天线;7.航盖监控相机分辨率:设备配备监控相机视频分辨率≥1080P;8.机场防护等级:≥IP55。2人机)和配件红蓝警灯5个1.闪烁频率:2-4次/秒;2.功率:单支48W;3.挂载方式:卡扣式快拆;4.颜色:红黄蓝(两支搭配)。3喊话照明设备15套1.总功率:探照灯功率≤40w,扬声器功率≤15w;2.喊话器声压:≥114dB@1m;3.有效广播距离:≥200m;4.云台俯仰角度可调节;5.喊话方式:实时喊话;6.设备重量:≤270g;7.工作环境温度:-20°C至+50°C。4喊话照明警灯三合一43个1.产品重量:≤295g;2.有效扬声距离:≥200m;3.峰值声压:≥120dB;4.总功率:≤55W;5.功能模式(喊话器):实时喊话\\文字转语音\\录音上传\\音频上传\\背景音上传;6.云台俯仰角度可调节。第6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7,项目编号:HNCG20250155多旋翼无人机和配多旋翼无人机6台1.最大起飞重量:≤9kg;2.最大额外负载:≥2.5kg;3.RTK:飞行器具备RTK定位和定向能力,能够在指南针受到干扰的环境下利用RTK定向安全飞行;4.最大倾斜下降速度:≥7m/s;5.最大水平飞行速度:≥20m/s;6.防护等级:≥IP45;7.最大可承受风速:6级风;8.视觉系统:飞行器的前、后、上、下、左、右均具备双目视觉系统。探测到附近障碍物时,飞行器能通过地面站软件发出警示信息;距离障碍物距离较近时,飞行器能主动刹停;9.视觉系统:视觉系统的探测范围至少达到30m;10.支持下置同时挂载双云台;11.电池冗余:支持双电池并联供电,当一块电池出现故障时,飞行器应仍能正常工作。6件红外相机2台1.最大变焦倍数≥200倍;2.云台角度抖动量≤±0.01°;3.防护等级≥IP44;4.支持夜景模式;5.支持3-1200米测距,并能测算目标物的经纬度;6.热成像相机支持点测温、区域测温;7.广角、变焦结合光学变焦需≥20倍。7数字语音广播系统2套1.重量:<550g;2.20cm处的音量≥130db;3.防水等级:IP43;4.声音传播距离:>500m;5.功率:<30w;6.俯仰角度:自动调节0°---60°;7.通信链路:无人机链路、4g链路。注:中标人配置相关设备为采购人提供服务,设备所有权为中标人所有。四、服务要求4.1在服务期内,中标人需提供至少6名无人机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支撑服务。工作人员须具备中国民航局签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需要接受专业培训,掌握警务无人机的操作技能,熟悉警务规范及要求,以应对警务协同的要求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急处置。4.2保密安全要求,中标人采集到的视频影像需遵守采购人的相关保密要求。为保证数据安全,需采用网络专线,所有视频和飞行数据都将储存于专网。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不得将采购人的资料泄露给第三方,更不能提取、处理、发布、运营系统任何敏感信息资源,如采购人要求,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书。4.3响应时间要求,中标人能够提供24小时全天候远程支持服务,即随时接收采购人远程指令,并在指定时间内根据任务要求,完成无人机飞行工作。4.4平台接入要求,中标人的无人机飞行平台需对接海宁市公安局无人机管理平台,实现无人机飞行数据深度应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对接承诺,具体要求如下:4.4.1无人机/机场实时数据至海宁市公安局无人机管理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SN、机场SN、无人机实时经纬度、无人机状态等。4.4.2无人机预警数据推送至海宁市公安局无人机管理平台,包括但不限于预警照片、预警经纬度等。4.4.3无人机飞行成果报告推送至海宁市公安局无人机管理平台。4.4.4无人机实时视频流级联至公安视频网,工作人员可在公安视频一体化平台实时查看无人机视频。第7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8,项目编号:HNCG20250154.5服务保障要求:4.5.1建立飞行记录:通过飞行平台记录每次飞行的时间、飞行轨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可为后续的飞行工作提供参考,分析问题的高发区域和类型。4.5.2定期评估与改进:定期对飞行工作进行评估,分析飞行执行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飞行范围、路线和重点,不断优化飞行工作。4.5.3定期维护和保养:对无人机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巡查出勤率。4.5.4建立应急预案:发现存在突发事件时,确保无人机可以及时协助提供紧急处理、应急救援支持,确保飞行工作的安全和稳定运行。4.6保险要求按《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要求,无人驾驶航空器应投责任保险。本项目中标人须提供飞行作业所需无人机和挂载设备的保险,以及提供无人机飞行器第三者的财产损失险和人身伤亡险,无人机因意外等因素产生的损失以及纠纷由中标人承担。五、监督与考核采购人建立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定期抽查、查看飞行记录,制定科学合理服务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挂钩,具体考核要求见下表:服务部门场景绩效考核(100分制)备注巡特警大队1.月度巡查飞行100架次,每少一架次扣1分,至多扣80分;(80分)2.月度空地协同处置事件10起,每少一起扣1分;(10分)3.月度其他督办飞行任务完成达标率≥90%,(90%,80%]得8分;(80%,70%]得6分;(70%,60%]得5分;<60不得分。(10分)1.实行月度绩效考核,每月20日截止计算考核数据,由服务部门负责具体考核实施。2.场景绩效考核项95分及以上的不扣罚当月服务费,95分以下,80分及以上的每少1分扣罚当月服务费的1%,80分以下的扣罚当月服务费的100%。情报指挥中心1.月度配合110情指接处警≥120起,每少一起扣1分,至多扣80分;(80分)2.月度主动巡查重点区域100架次,每少十架次扣1分;(10分)3.月度其他督办任务完成达标率≥90%,(90%,80%]得8分;(80%,70%]得6分;(70%,60%]得5分;<60不得分。(10分)交通警察大队1.月度协同早晚高峰交通巡查120架次以上,每少一架次扣1分,至多扣80分;(80分)2.月度协同交通类事件并协助处置10起,每少一起扣1分;(10分)3.月度其他督办任务完成达标率≥90%,(90%,80%]得8分;(80%,70%]得6分;(70%,60%]得5分;<60不得分。(10分)六、商务要求表付款条件1.付款手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的70%,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根据考核情况扣除相应费用后支付合同剩余金额。中标人向采购人办理结算手续,采购人需审核以下结算资料:合法发票,盖有政府采购备案专用章的《采购合同》复印件,采购人签收的“海宁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预付时无须提供)、考核资料(预付时无须提供)等相关资料。2.付款时间采购人将审核后的结算资料按《海宁市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提交至国库支付中心(或单位财务部门),经审核无误后,国库支付中心(或单位财务部门)付款条件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实际金额。七、资信要求表政策性加分条件供应商符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企业信用要求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第9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10,项目编号:HNCG2025015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采购人名称:海宁市公安局联系人:祁先生联系方式:0573-87509110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联系人:平女士联系电话:0573-876577333项目名称及编号海宁市公安局2025-2026年无人机飞行服务(HNCG2025015)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1822300.00元最高限价:无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7是否接受联合体否8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转包:否分包:否9现场踏勘否10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6月25日9时30分本项目有关投标、开标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11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12投标保证金额及交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无1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传输递交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keyword)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14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15参加开标人员投标人代表无须参加现场开标。16现场演示和讲解无17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第10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11,项目编号:HNCG202501518履约保证金无19采购信息发布媒体https://zfcg.czt.zj.gov.cn/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如有变更公告,请及时了解和变更)20付款手续和付款时间详见第五章。21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22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为是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3中小企业说明1.项目属性(服务类)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无人机飞行服务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24政采贷本项目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浙江省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各签约银行融资方案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云平台--融资贷款专区(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loan)25代理费用0元26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人”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人”指海宁市公安局。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第11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12,项目编号:HNCG20250154.“产品”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六章)。(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八)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入围)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九)质疑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第12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13,项目编号:HNCG2025015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人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招标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标。(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可要求招标人或采购人澄清。招标人或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公告作为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2.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者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3.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招标人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招标人,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四)踏勘现场如本项目须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第13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14,项目编号:HNCG2025015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所涉投标文件格式请详见第六章,未给出的格式请自拟。技术商务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资格文件:1.1资格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附件1);1.2投标人声明书(附件2);1.3营业(经营)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投标主体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电子版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主体为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以下统称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1.6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上述1.3、1.4条内容及联合投标协议、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附件4)(若需要);1.7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6)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8提供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2.技术商务文件:2.1技术商务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附件7);2.2评分对应表(附件8);2.3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2.4对于本项目的理解;2.5项目服务方案;2.6无人机服务场景描述;2.7服务所需设备性能响应表(附件9);2.8技术力量配备表(附件10)及相关证件;2.9投标人各类资质、认证证书;2.10商务响应表(附件11);2.11服务承诺(附件12);2.12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附件13),提供自2022年1月以来同类项目的合同及相应项目的验收报告(或采购人评价)等资料;2.13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第14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15,项目编号:HNCG20250153.报价文件:3.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附件14);3.2报价一览表(附件15);3.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人须对标项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项目全部服务完成之前的所有含税费用。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入围)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要求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编制。具体要求如下: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keyword)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等形式存储的政采云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并在介质上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简称。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或邮寄至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底楼大厅政府采购窗口,联系人:平女士,电话:0573-87657733,以签收时间为准。快递寄出同时,投标人的授权代表须以邮件方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邮件格式为:项目编号+快递单号+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邮箱(372433770@qq.com),以便集中采购机构查收快递。如投标人选择快递费到付,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签。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第15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16,项目编号:HNCG2025015(六)采购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人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电子交易平台因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七)投标无效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存在IP地址或Mac地址或硬件号相同等情形);(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采购人按照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按以下原则对投标人的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1缺少招标文件中资格文件第1.2条至第1.8条所列内容之一的;1.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被确认是不真实的;1.3投标人的资格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1.4资格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1.5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本次采购公平、公正的;1.6按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投标人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的。2.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1在技术商务文件中出现报价的;2.2投标人未对标项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的;2.3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被确认是不真实的;2.4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2.5技术商务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2.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编制投标文件的;2.7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第16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17,项目编号:HNCG2025015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2投标人的报价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3.3报价文件缺少《报价一览表》的;3.4《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的;3.5报价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3.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7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3.8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3.9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四、开标(一)开标准备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准备好可上网的电脑及CA(无须到现场)。(二)招标人职责招标人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审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三)开标程序1.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2.电子开评标及评审程序第17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18,项目编号:HNCG20250152.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2.2采购人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2.3评标委员会对技术商务文件进行评审;2.4在系统上统一开启报价信息;2.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2.6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审报告。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的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招标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符合性审查1.1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指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投标文件形式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评审。1.2实质性审查1.2.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比较与评价2.1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资信和报价综合比较与评价。2.2各投标人的技术分和商务资信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2.3招标人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操作政府采购业务系统,由系统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2.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入围)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第18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19,项目编号:HNCG2025015(四)澄清问题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评标委员会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如果投标人代表拒绝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意见。(五)错误修正1.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信息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五(四)条澄清问题的第二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七)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招标人现场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1.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采购结果,该采购结果公告作为向投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如有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如在质疑期内查实中标第19页共48页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20,项目编号:HNCG2025015人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无人机飞行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